《與神親嘴》第六輯 與神親嘴:今日中國的基督化和民主化 新教來華二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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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來華二百年
  
  
  2007是新教來華200周年,從馬禮遜19世紀初(1807年)進入澳門,到整本圣經翻譯出來是19世紀20-40年代,開始從文化上產生影響力。這大致跟鴉片戰爭以來中國從專制主義中追求民主化轉型的歷史是同步的。以前主流知識界對來華的傳教士有一個誤解和詆毀,就是跟鴉片戰爭以來一個所謂的帝國主義情結有關系。這個關系我不討論,但在以前被提得比較多。不過,新教來華,或說福音進中華的整個歷程,跟中國社會尋求民主自由,在專制權力之下痛苦掙扎,尋求一個平等和文明的政治與社會共同體的歷程,的確是大致同步的。這兩個歷程之間的交接、影響和關系,可能在以前就談得比較少了。我前段時間開始思考中國的基督化和自由化這樣一個福音與文化的關聯時,特別默想詩篇的第二章:一個“與神親嘴”的概念:
  當以嘴親子,恐怕他發怒,你們便在道中滅亡,因為他的怒氣快要發作。凡投靠他的,都是有福的。(詩篇2.12)
  列王記中也說,
  但我在以色列人中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未曾與巴力親嘴的。
  箴言書中說,“應對正直的,猶如與人親嘴”(23.26)。每個基督徒的個人生命,有一個從悖逆犟嘴,到與神親嘴的關系的恢復。那么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一種整全性的社會政治制度,也當終于順服在神的話語之下。人世上沒有烏托邦,若有基督就不用來了。但基督徒重生之后,被留在這個世間,卻有責任透過生命的見證和社會關懷,叫人間朝著一個滿有神的愛與公義的社會,一個“惟愿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摩5:24)的社會更新。整個族群也應當有一個與神親嘴的關系,而不應該永遠是一個與巴力,與一切偶像親嘴的制度。
  詩篇第二章說:“你們世上的審判官該受管教。當存畏懼侍奉耶和華,又當存戰兢而快樂”。這一章表明神與大衛家的立約,也預表了基督要來作萬王之王。基督的國度不在這世上,基督的教會不依靠任何世俗權柄去擴展神的國度。但這世上的一切權柄都來自于神,世上的君王和審判官,都應當降服和順從愛與公義之下,“當以嘴親子”,接受教導,心存畏懼。這是我們在塵世中思考世俗國家的分權制衡的一個起點。


王怡 2013-08-23 16: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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