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企業行為取向的社會學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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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前企業行為取向令人憂慮,其主要表現在個別企業行為與社會主義企業最高目標的矛盾,企業行為與企業統一價值觀相背離,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企業行為的無序性和越軌性,這種扭曲的行為取向給企業自身、企業內部職工和社會都帶來一定程度的危害。
  企業行為取向,指企業對自己的行為方式的選擇,即一個企業在企業內在動力結構的驅使下,為實現自己的經濟目的而采取什么樣的生產、經營和服務方式。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企業只是政府機關附屬物,一切要聽命于政府,企業不可能也不必要決定自己的行為取向。改革開放及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使我國的社會結構發生了深刻變革。其中影響最廣泛、最深遠的,莫過于市場活動參加者們的主體意識的萌生及迅速強化。由此形成了企業的內在動力結構:以追求最大的經濟效益作為自己的企業目標;圍繞著這個目標,企業可以自由地決定自己的行為取向。但是,這一新因素的產生,卻使企業環境發生了始料不及的重大變化:企業與企業、企業與公眾、企業與國家的對立關系的形成及表面化。或許有人不承認這一點,但市場經濟“主體利益”,不論性質、程度如何,都首先表現為主體與主體之間的矛盾和對立。本文所要考查的,正是在主體利益驅動下,企業行為取向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甚至使企業與國家、公眾的關系在形式上的對立發展成本質上的對立。
   一、當前企業行為取向的兩大特點
  (一)矛盾性。首先表現為個別企業行為與“社會主義企業”最高目標的矛盾。社會主義企業的最高目標是滿足社會及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物質和文化需要,而不是單純把盈利作為最高目標。但這一最高目標轉變成企業目標時,卻造成了企業目標的矛盾。形式上,每個企業都把社會主義企業最高目標當作或轉化為本企業的“墻上目標”。但實質上,在把抽象宗旨變為可操作性的具體目標時,企業者不得不考慮自己的利潤。這樣,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矛盾即義與利的矛盾在所難免。“社會主義企業目標”與企業具體目標的矛盾也就客觀存在。所有的企業都必須尋找一個合適的義與利的交匯點,以使自己的行為既趨利,又不忘義。但正是這一交匯點是許多企業所難以找到的,而且往往在找不到這一交匯點時,都總是本能地趨利避義,甚至不惜損義獲利。于此,企業的行為取向已表現出身不由已的,與社會主義企業目標的矛盾。
  其次,企業行為取向的矛盾性表現在企業行為與企業統一價值觀的相背離。企業價值觀,是指該企業的全體成員用來評價行為、事物的重要性和優先次序,以及從各種可能的目標中選擇自己合意目標的準則。統一的企業價值觀,為企業的全體成員提供了共同的思想、方向意識、信仰和日常行為上的指導方針,是企業成功的必要條件。但是由于上述義與利的雙重企業目標的矛盾,導致企業價值觀也出觀雙了重性矛盾。一般而言,我國優秀企業的價值觀以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大致包括以下內容:向社會提供優質產品和服務,信譽第一;強調廠興我榮、廠衰我恥的愛廠如家的主人翁精神和團結協作,集體主義的觀念;提倡并鼓勵競爭、創新,以開拓精神來發展企業。但是現實是:這種價值觀仍然是氣壯山河的宣言和華而不實的口號,一沒有成為企業行為的規范;二沒有內化為職工的信念。就前者而言,上述價值觀總是抽象的、籠統的,很多企業拿不出切實可行的可操作的具體規范;就后者而言,企業價值觀只停留在墻上、廣播里和領導者的嘴里,沒有使其為全體成員認同、接受,進而變成全體員工的信念來指導其行為。可是企業行為取向又必須受某種價值觀的支配。這種價值觀就是經濟效益,經濟效益本身有明確的價值衡量標準。客觀上,一個企業的好與壞,恰恰通過這個標準衡量出來,因此主觀上,判斷企業行為取向是否合理時,往往就以此價值標準來衡量、取舍。這實際形成了企業價值觀的多元化。而就現狀來看,企業又無法也不愿意使這種多元價值觀統一于“社會主義企業目標”。它們應付宣傳時采取一套價值觀,衡量實際工作采取另一套。這就使企業行為取向只能與一種價值觀相適應,而與另一種相矛盾、沖突。我們并不是說追求利潤不對,企業最大限度地實現自己的利潤,這是企業的社會任務,也是企業存在的條件。但是上述的矛盾性,客觀上造成企業的將錯就錯和逆反心理,從而使逐利行為無所顧忌,甚至走向極端。
  (二)無序性和越軌性是當前企業行為取向的另一特點。企業目標的矛盾性和企業價值觀的多元化,為企業行為的無序和越軌提供了前提條件,而對利的極端追求,則是無序和越軌的動機。但這些只是部分內部原因。重要的是,改革開放使我們的社會正急劇變化,舊的行為規范已不適用,或受到懷疑,或受到沖擊,而新的規范又沒有建立起來,或已建立但還未被人們廣泛認識和接受,于是各種主體都暫時失去了行為規則;其次,社會的急劇變化還造成各地區、各企業間發展不平衡,有一部分地區和企業先富了起來;還有就是已經發生的無序和越軌行為未受到懲罚或懲罚不力,助長了人們的冒險傾向。這些都是企業無序和越軌行為產生的外在原因和環境條件,在特定的歷史時期,它們是更強有力的催化劑。在社會急劇變革時期,社會價值觀、社會規范和社會利益難免失調,若再一味逐利,則企業的社會動機或精神動機就會畸型化,在這種動機驅使下,行為取向當然會趨向無理、不正常。本來,健全的市場經濟體制可以使企業行為的無序和越軌減少至最低限度,但這必須具備三個條件:健全的法制體系、迅速準確的信息傳遞系統和科學、高效的國家宏觀調控力。這三個條件缺少一條或某一條達不到要求,都難以制止企業行為的無序和越軌。當前企業的這類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
  1.盲動盲從。企業的目的僅僅是為了獲得短期效益,但卻不知如何實現這一目的。企業缺少戰略眼光,又不懂經營戰術,不知研究市場,不清楚自身的長短處,不知競爭者的優缺點,不知產品銷售情況,不了解社會及消費者的需求,或是貪圖微利,一哄而上,再哄而下,投入極大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造成社會資源不應有的浪費。
  2.利用一切手段進行不公平競爭。企業與企業之間完全拋棄合作互利、共同進步等價值觀念,或是互挖墻角、或是互相封鎖,或是低價拋售、或是相互詆毀、盜取專利、冒用商標、欺騙訛詐、行賄受賄、索要回扣,等等。
  3.大肆侵犯消費者權益。生產經營假冒偽劣產品,以降低質量標準來減少成本。以假廣告欺騙消費者,暴利行為泛濫,摻雜使假盛行。
  4.逃避法律,偷稅漏稅騙稅,嚴重侵犯國家利益。資料顯示,我國30%的國有企業、50%的集體、三資企業、70%的私營企業不同程度地偷稅漏稅。假合資行為泛濫,致使國有資產大量流失。
  5.不顧社會公德,犧牲公眾利益。有害生產屢禁不止,環境受到嚴重污染;服務行業為獲利甚至提供色情服務等等。
  總之,當前企業行為取向的無序和越軌,從其性質來分析,絕大多數都具有違法性。但問題不在這,嚴重的是,很難制止住這種違法性的行為取向。
    二、現行企業行為取向帶來的影響
  (一)對企業自身的影響。上述行為取向容易促使企業形成一種反社會的企業人格。從社會學角度考查,企業的反社會人格表現為對社會公共利益漠不關心,為了小團體的利益大肆采取違反社會要求的,甚至違法亂紀的無序和越軌行為。更為嚴重的是,這種企業對自己行為的后果不僅不負責任,而且從不感到內疚或焦慮。即使自己的產品致死人命、自己的廢水、廢氣污染了環境,卻缺乏起碼的羞恥感和罪惡感;即使被告上了法庭,被輿論曝光,也毫無悔恨之心。決不想從中吸取經驗或教訓,相反,卻把一切歸咎于他人,千方百計找出理由為自己開脫。這種反社會的企業人格,加深了企業與社會、公眾、其他企業的對立,只能快速走向末路。
  (二)對企業內部職工的影響。最主要的是對職工價值觀的影響。這種影響的過程是:上述企業行為取向使圍繞著職工個體的社會環境形成了一種變態了的社會情境。對職工而言,大的社會環境不可能直接作用于他,能對他的心理產生影響的只是特定的社會情境。而這種社會情境又會培養起所有職工的不健康的群體心理氣氛。企業的無序和越軌的行為,畢竟是靠群體來完成的,而群體能完成的行為,當然會轉化為個體的行為,即企業的無序和越軌的行為,最終會變成企業內每一職工的行為。因為群體中每一個體所做的價值判斷和選擇,會自覺或不自覺地效仿群體的價值判斷和選擇。在這種情況下,職工的心理甚至人格都會被扭曲。這時,個體與群體的對立便會產生并加劇,企業的內聚力根本不必再提,企業內部的人際關系會徹底庸俗化、緊張化、金錢拜物教會主宰職工的一切行為。這就形成了一種惡性循環:企業不合理的行為取向,致使職工的心理、人格扭曲及行為的同樣不合理;而反過來,職工的行為又加劇了企業人格的扭曲和行為取向的更加不合理。企業內部這種變形的社會互動,同樣加速企業走向末路。
  (三)對社會的影響。企業與社會之間存在著互為因果的社會互動力,企業行為取向對社會影響最大的、最直接的,便是對社會價值觀的沖擊。這里所說受到沖擊的社會價值觀,并不單純指傳統的價值觀。當然,在社會急劇變化時,新的價值觀會產生并沖擊傳統價值觀。但是必須明確的是:改革開放這場巨大的社會變革給我們的社會帶來的許多新的觀念,如平等公眾觀念,效益觀念,開拓創新、競爭觀念,權利與義務及其相對等的觀念等,與傳統的價值觀不僅不矛盾,而且在本質上是統一的。因此,企業的無序和越軌行為,不僅沖擊了傳統的價值觀,也沖擊了新的價值觀。對社會價值觀的沖擊,主要以兩種方式進行。第一種是直接影響。企業以自己不合理的行為直接向社會價值觀挑戰,對各種價值準則產生沖擊。行為是最好地教科書,特別是在只注重實際利益的風氣中,社會價值觀的倡導和宣傳變得蒼白、無力,給人帶來物質享受的各種實際利益,使許多是非標準變得模糊不清,模棱兩可,再加上地方保護主義勢力的助威,于是,各種損人利已、弄虛作假、爾虞我詐,坑蒙拐騙等社會丑惡現象此消彼長,甚囂塵上。第二種對社會價值觀沖擊的方式是間接的。企業內部的職工會把他在這個群體內體會到的一切,以及他受這個群體影響所留下的烙印(第二種影響所談的)帶到另外的群體中去,如家庭、朋友、親戚等。這比上述的直接影響來得更強有力。因為對社會價值觀的直接沖擊,往往可以利用各種手段去抵制,如輿論譴責、法律制裁等;而間接影響卻在暗地里發生作用,具有極大的說服力,當然也具有極強的腐蝕性,一般人根本無法抵御。
                      責任編輯  周加來
  
  
  
財貿研究蚌埠70-72C4社會學趙有廣19951995 作者:財貿研究蚌埠70-72C4社會學趙有廣19951995

網載 2013-09-10 20: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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