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我國古代語言文字規范,建國在本書中已經介紹和評價了自先秦以來的重要事實,其中有許多是我平時并沒有注意或沒有從語言文字規范這個角度考慮的。通觀古今,在語言文字規范問題上我有以下幾點想法,在這里擺出來,既商之于建國,也向讀者、方家請教:
一、語言文字是人際交流最主要的工具,是組成和維護社會的重要紐帶,因而所有的社會和國家都會十分重視。“規范”是人類進入文明階段以后不久就開始的一種社會行為,并且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而發展。
二、這種社會行為大體有兩個方向相反而作用相成的運動:自下而上的約定俗成和自上而下的制定、推廣規范。約定俗成是基礎,因為它來自使用語言文字的千千萬萬人,是一種習慣,制定和推廣規范是歸納性行為:從社會習慣里擇優而推而廣之。如果自上而下的運動不理睬自下而上的運動,制定的規范將是無效的;反之,社會的習慣要靠規范的制定和推廣加以引導,無序的運動將給約定俗成者(社會及其成員)造成不便,而這“不便”才是促進社會規范的最大的動力。
三、古代的語言文字規范主要把教育作為主要支柱。這是因為小農經濟對語言文字規范沒有很高的要求,只需滿足政令暢通的需要,即政府文書的文字規范就可以了:規范限定在官場之內。這就是秦始皇“書同文”的效力范圍(后世的人把它夸大了)。政府官吏當然是通過教育培訓的,所以教育、選舉就成了推行規范的關鍵環節。教育之外還有一個“副支柱”,這就是古代文化的傳承。其之所以為“副”,一是因為古代教育主要靠習古,二是因為規范古籍的文字雖有政治的動因,但是那時的學術和教育密不可分,轉來轉去還要由教育實現之。
四、古代的語言文字規范,主要是文字方面的事,“音”,也不過是讀書音。這與漢字的特點有著直接的密切的關系。但是,是漢字的特點決定了“只要字同形,即使語不同音也可以交流”,還是由于長期靠同形的文字交流而延緩了“語同音”?抑或兩者之間是辯證的關系?這是應該再研究的。古代也有人提出過推行“雅言”“通語”“官話”,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其實是隨著生產力和生產方式的演進),他們所擬定的推行范圍越來越大,但是,著眼點仍是官場,頂多后來又有商界卷入。當封建社會即將解體、商品經濟開始有較快發展、工業化有了曙光時,希望語言規范化的呼聲就會高起來。上述的情形說的主要是封建農業社會,至于在這之前的奴隸制社會、游牧社會,則更等而下之:規范的力度更小,范圍也更窄。建國書里在第一節所論列的先秦時期的情形基本上就是向封建社會過渡的輿論準備,而其對晚清切音運動等的敘述則是對前工業化時期的描寫。
五、現代社會,或曰工業化社會向語言文字規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高”,一是打破官場的局限,要求把全民都納入規范的范圍,二是不僅文字要更高水平的規范,而且要求全民語同音。為此,政府就加大了制定和推行規范的力度。怎樣推行呢?資產階級從封建主那里學來了辦法:通過教育,所不同的是工業化建設需要的是全民教育,而不是少數貴族和文人的教育。這時也有一個“副支柱”,即新聞和出版。新聞出版是超時空的人際交流工具,以前所未有的數量和速度在社會上通行,它與全民教育相配合,對全社會的引導力是很大的。其實這是社會發展的普遍規律。因而當工業不發達國家的無產階級在工業化時代取得政權后也繼續這么辦,而且出于解放全人類的思想,普及教育的工作做的更快更好。其中的道理也很簡單:在這方面,無產階級不過是完成資產階級沒有完成的任務而已。
六、當代社會,或曰后工業化時代、信息化時代,生產經營方式的改變,信息在社會生活和經濟發展中地位的加強,對語言文字規范化程度的要求又進一步提高。例如對文字,就不僅需要字形規范,而且至少在計算機里對每筆的長短、與其他筆畫之間的關系(相離、相交等)也要有嚴格的標準,因為在計算機里需要同樣的內碼。又如語言,不但語音需要規范,詞匯和語法也要相對地規范,否則語音輸入輸出、機器翻譯等都將無法實現。當然,生活標準和工業標準是不一樣的,前者寬而后者嚴。但是工業標準既需要以生活標準為基礎,工業標準也會對生活標準產生始料不及的影響。研究二者及其關系,也應該是語言文字規范工作范圍內的事。這一時期和以往還有一點不同的是,語言文字和規范標準的研究,將成為一種產業,至少將成為某些產業(例如與信息相關的產業)的支柱。
七、即使在工業化和后工業化時代,盡管自上而下的政府推動成為語言文字規范的主動力,另一種運動——約定俗定,也從來沒有停止,而且依然有著自下而上的推動力,不可輕視。在這個問題上還有一點語言文字規律性理由:語言文字從來是社會性的,同時也是個人的。我們甚至可以說,如果只有規范而沒有了約定俗成及其背后的個人或小群體對規范的背離,語言和文字也就停止發展了。因此處理好自上而下的規范和自下而上的約定俗成之間的辯證關系,使之相得益彰,應該是政府和學者們不斷關注和研究的大問題。
八、從社會的自發規范行為走向上下結合、有組織、有計劃進行規范的道路,是全世界所有國家和民族的共同趨勢。同時,世界上大部分國家是多民族、多方言的。在規范化過程中如何處理好國家的或民族的共同語和民族語、方言的關系,是值得十分重視并妥善解決的大問題。國家的或民族的意志,不應該是要消滅民族語和方言,但是,在實行規范化政策時,特別是當社會流通量大時,民族語和方言普遍會向國家的或民族的共同語靠拢,其內部結構會發生較多較快的演變,使用范圍也會慢慢縮小。如何看待這一趨勢,對民族語和方言應該不應該采取保護措施,保護到什么程度(民族語和方言又有不同),也是語言規范工作急需加強研究的問題。世界是多樣的,語言也是如此。多種語言的共存和同一種語言有多種變體,是世界多樣化的組成部分之一。看來,我國古代賢哲們是懂得這個道理的,所以在幾千年的語言文字規范史上,很少有人提出純而又純的期望,事實上,中華民族就是在語言文字多樣化的環境里逐步走向越來越規范的。既然后工業化時代對語言文字所提出的更高要求,需要制定和執行更多更嚴格的規范標準來滿足,那么上述的這些問題就更迫在眉睫。
九、我國的工業化、后工業化,是在充斥著小農經濟的社會基礎上建立的。在語言文字規范化的問題上,和在國家建設的其他領域一樣,面臨著這樣的矛盾狀況:一方面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急需規范語言文字方面的社會行為,另一方面,基于不發達的生產力和小農經濟的習慣,又會給自上而下的規范行為造成種種障礙和困難。從幾千年前開始的社會個體在使用語言文字時的自主性,深而且牢地沉積在民族心理的底層,這是一個極其巨大的力量。語言文字規范工作不能不考慮這一實實在在的國情,以此決定工作的內容、力度和節奏。“不能不急,又急不得”,大概可以概括當前我國語言文字規范工作的情景:作為學者和政府決策不能不看到客觀的挑戰,不能處之泰然;但是在行動時,則絕對不能超越民族傳統和社會現實,急于求成。“度”的把握是門學問,也是我們從古代漢語規范歷史中可以得到啟示,并且需要我們創造新經驗的部分。
語言文字應用京46~47H1語言文字學許嘉璐19991999本文系作者為李建國《漢語規范史略》寫的序的節錄,題目是編者加的。 作者:語言文字應用京46~47H1語言文字學許嘉璐19991999本文系作者為李建國《漢語規范史略》寫的序的節錄,題目是編者加的。
網載 2013-09-10 21: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