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的城市及其文化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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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是一種古老而復雜的文明現象,是人類根據自身的生存需要而建構起來的一個特殊而復雜的空間整體。當人類開始思考生存的意義,并致力于尋求自身在宇宙中的位置的時候,最早的城市也就萌芽了。
  在人類幾千年的文明歷史上,城市產生的時間在各個地域并不一致。大約在公元前5000年左右,美索不達米亞的一些村落已發展為城鎮,其后800年左右,尼羅河地域也出現了城鎮; 印度河流域的城鎮大約產生于公元前2800年左右,中國的城市大約與此同時出現或更早;歐洲的城市源于地中海島嶼區,大約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才初露端倪;而西非的城市可能還只有2000年左右的歷史(參見〔美〕H.J.德伯里《人文地理——文化、社會與空間》第十五章,王民等譯,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1988年版)。歷史記載和考古發掘表明,世界早期城市的產生和發展,主要分布在埃及、印度、中國、中美和秘魯這五個中心地域。
  馬克思曾指出:城市的出現,“是隨著野蠻向文明的過渡,部落向國家的過渡,地方局限性向民族的過渡而開始的,它貫穿著全部文明的歷史并一直延續到現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6 頁)馬克思這一論斷,指出了城市產生的一般原理。應該說,在人類社會的早期階段,城市的萌芽情景在各個地域中是大體相同或相近的。如最早的城市往往是從作為原始宗教中心的“圣地”或部落首領的居所演變而成;又比如在美索不達米亞的烏爾語中發現的意為城市的字和意為耕地的字,與伊特拉斯坎語中的宇宙秩序符號和中文的“井”字相當類似,可見各地早期城市都與土地分配和宇宙秩序有著很深的聯系,城市本身體現著人類在地上建造天堂的形象并藉此決定其自身在宇宙中的位置的努力(參見〔南斯拉夫〕易婉娜·普里察《中西古代城市比較研究》,載《東南文化》1990年1、2期)。
  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由于自然環境、地理條件的差異,以及社會經濟發展的不平衡,世界各地區城市出現的時間有先后,發展的速度有快慢,所形成的城市文化也各有特色。
  馬克思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有關城市的論述,乃是以西方社會尤其是古希臘城邦為背景的。他把城市看作是受分工制約的歷史范疇,隨著手工業、商業從農業勞動中分離出來之后,就產生了體力勞動和精神勞動的分工,形成了城市和鄉村的對立。我們依照這一觀點去考察西方城市的起源和發展,便可以看出,勞動分工和商品貿易乃是對西方城市的發生發展具有決定性意義的兩個因素,由此而形成古代西方城市不同于中國古代城市的文化傳統和文化特征。這種文化差異主要通過城市的人口構成、社會組織、生活方式、城鄉關系等一系列重要方面而體現出來。
  中國是一個具有悠久文明歷史的國家,城市的起源也走在人類社會發展的前列。據《軒轅本紀》記載:“黃帝筑城邑,造五城。”據此,則早在原始社會的末期中國就出現了城市。本世紀以來的考古發掘也證實了這一傳說的可信性。如僅在河南一省境內就先后發現了城子崖、王城崗、平糧臺等五處城垣遺址,經過科學分析和測定,它們基本上屬于河南龍山文化時期的遺址,約相當于公元前2000年前后。根據這些考古發掘資料,再結合古代文獻的有關記載,我們便可以看出我國古代城市在起源及發展方面有別于西方城市的不同特征,即城市的產生不是源自勞動分工和商品貿易,而主要是社會分化的結果。
  第一,軍事防御為先。
  據《禮記·禮運》記載:“城者,所以自守者也”;“筑城以衛君,造廓以守民。”這與考古發掘的古城址大多為都城這一點正相吻合,它表明中國古代城市最先乃是作為部落首領或國王居住的一個軍事防御性的城堡而出現的,而不是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的產物,它與古希臘城邦作為一個獨立的經濟結構和社會組織而存在的特征形成鮮明對照。在這種以軍事防御為主的城堡中,其經濟功能便顯得微乎其微,僅僅局限在維持國王及士兵所必須的生存條件這一點上。這從古文獻中的“城”與“市”這兩個概念最初而且大多是分開使用的現象中也可以看出。“城”往往是與“都”、“郭”、“邑”、“池”、“濠”、“隍”、“闕”等字連用,大多體現城的軍事防御功能;而“市”則多指定時定點進行的產品交易或交易的場所,它最先僅指國王的谷倉所在地,即宮廷內的“市”,多置于宮廷的后面(北面),后來才擴展為城市的交易場所,這種交易場所在從周代直至西漢的長時期里又大多被限定在城門之外,后來才從城門外轉到城內的某些固定場所。
  第二,政治統帥為主。
  據考古發掘的古城遺址看,其形制大多為正方形;城內布局以宮室為主體,據《尚書·大傳》“九里之城,三里之宮”的說法,則宮區占城區的比例高達三分之一;此外,還輔以宗廟、官署和與生產生活有關的建筑,以及城垣、濠溝等防御設施。這一切都表明這種新的城鎮聚落的出現并非原始村落自然成長的結果,而是有意識規劃的產物,是作為宇宙的模擬品,作為權力的象征,作為統治工具而出現的。在這里國王是中心,軍事防御、宗廟建筑、生活資料以及官署設制等,都服從于國王的統治需要。不僅最早的城堡屬于國王的專利品,而且在以后的階級社會中,歷代王朝領地、諸侯封地、卿大夫采邑等,都以有城垣保護的都邑城池為中心。可以說在大部分時間和空間里,城市主要是統治階級的保護地而非下層民眾的樂園。在“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大一統政治格局的籠罩下,中國古代城市的發展也就不可避免地要染上濃厚的政治色彩。
  中國城市的發生主要來自社會分化而非勞動分工的特征,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它后來不同于西方城市的發展軌跡和文化特征。這不僅表現在奴隸制社會時代,即使在整個封建社會中也沒有太大改變。近現代以來有關城市歷史及城市文化的研究者一般傾向于認為,中國古代城市既與歐洲古典時代的城市如古希臘羅馬城市形成鮮明對比,也不同于歐洲中世紀以來成長起來的具有近代意義的工商業化城市。這主要表現在這樣幾個方面:
  (一)就城市人口構成來看,夏商奴隸制時代的城堡或都邑居民主要是統治階級即王室、貴族、軍隊以及為之服務的手工業者和其他生產奴隸,獨立經營生產的工商業居民階層根本未能產生;進入封建社會以后,王室貴族和官僚階級仍然占據城市人口的相當數量,工商業者的比例雖逐漸有所增大,但作為具有獨立政治經濟地位的市民階級出現得很晚甚至沒有完全形成,因此城市文化往往體現為宮廷文化的輻射和延伸,而市民文化特征則不夠鮮明。
  (二)就城市社會組織來看,中國古代城市沒有形成與鄉村的分離環境,也沒有形成真正意義上的政治、軍事與經濟共同體,尤其是沒有出現嶄新的經濟社會組織和社會關系,作為城市社會組織正式結構的固定化、系統化、形式化的職位關系和部門關系也十分微弱。總之,城市本身缺少獨立自治能力,而是與鄉村共處于封建“王制”的統治之下,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的各方面無不浸透著封建農業經濟的社會關系,以地緣和血緣關系為紐帶的非正式的社會組織結構和人際關系在城市仍發揮著重要作用。因此,城市文化也就未能形成與鄉村相區別的獨特個性。
  (三)就城鄉關系及其所體現的生活方式而言,中國古代城市也未能像歐洲城市那樣形成與鄉村的鮮明對立關系和嶄新的生活方式。歐洲城市的產生主要是勞動分工的結果,因此自其產生之日起就意味著和土地、自然的關系發生了根本變化,形成與鄉村不同的社會功能與生活方式。如早在奴隸制時代,古希臘羅馬城市就形成了與鄉村生活的嚴重對立與巨大差異,工商業者已成為城市居民的一個重要階層,城市居民主要是通過貿易交換方式獲得農業產物和生活資料的,城市公共文化設施(如劇院、競技場、圖書館等)和生活設施(如公共浴室等)也相對完備和普及,因此其城市文化也就體現出區別鄉村文化的城邦市民文化特征。相對而言,中國古代的城鄉關系則較為密切,正如馬克思所說:“亞細亞的歷史,這是一種城市與鄉村的不分的統一,大城市只能看作王宮的營壘,看作經濟制度上一種真正的‘贅疣’。”(《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第480頁)城與鄉還沒有明顯區別開來, 因此也就未能形成完全意義上的城市生活方式。城邑里的統治者對農業生產物的需求主要是通過國家規定的貢、賦形式獲得的;城邑里的奴隸和平民都直接參加農業勞動,這實際上是使鄉村關系滲透到城里來,或者說是在城垣里過著鄉村式的生活;城市工商業的發展也未能完全擺脫農業的束縛,形成不了獨立的城市經濟結構;城市里的公共文化設施和生活設施也較為欠缺,它主要局限在宮廷里而為王室貴族階級所享有,體現出城市生活方式的宮廷化特征。因此城市與鄉村具有文化共享性,所不同的是城市更多地沾染了宮廷文化的色彩。
  以上所述,乃是基于現當代城市理論并以西方城市作為參照系統而獲得的對我國古代城市的一個一般性認識與概括,它實際上否定了中國古代城市文化形態的存在。筆者認為,這種比較考察與總體概括是必要的,但也是不夠全面和深刻的。
  第一,中國古代城市的發展并非一成無變,它在不同社會形態和歷史階段上也展現出不同的城市風貌和文化特征。如春秋戰國時代由奴隸制城市向封建制城市的轉變,又如唐五代城市工商業的發展和市民階層的萌芽,又如宋、明城市市民階層的成長和資本主義的萌芽,這些都表明中國古代城市正以緩慢而沉重的步履在向前邁進,其對各時期城市文化的發展不可能不產生影響。
  第二,中國古代城市的政治中心作用也在發生變化。如唐宋時代,除了國都之類的政治型城市和邊鎮寨堡之類的軍事型城堡外,也產生了一些政治、經濟與文化相融合的綜合型城市,以及一些新型或雛形的經濟城市或鎮市。即使是政治型都市,工商業的發展和經濟活動也開始突出出來。
  第三,就城市人口構成來看,在不同社會、不同時代、不同城市型態中也是有所不同的。
  如果說奴隸制時代的都邑主要為奴隸主貴族階級所盤踞,那么到了封建社會,城市居民的結構則變得更為復雜了,王室貴族及官僚階級主要集中在都城和主要的政治型城市中,在一些綜合型及經濟型城鎮中,除了“衣冠戶”之外,工商業戶及各色雜戶的成份明顯增大。
  第四,就宮、城關系和城、鄉關系而言,相互聯系是其一般屬性,但區別和對立也是不可完全否定的。
  宮廷固然占領著城市,但宮區和城區畢竟是有所隔離的,城市可以包含宮廷,但宮廷卻不能完全代表城市。城市與鄉村的界限雖不嚴密,但城市人口成份畢竟比鄉村復雜,城市生活方式也絕不能與鄉村生活完全等同起來。因此,認為城市與宮廷及鄉村完全共享一種文化的觀點,不免失之籠統。
  依照當代城市理論來認識,所謂“城市文化”,本質上可稱之為城市居民文化,這是因為城市乃是作為人的意識表現的一種結果。從城市發展的這種本質特征出發,城市文化應是與鄉村文化相區別、相對立而發展起來的一種文化形式,包括生活方式、交往方式、建筑形式、文化景觀、文化設施、風俗習慣、文學藝術等各個方面,是由這諸多因素融合而成的一個有機整體。因此可以說城市文化學乃是一門內涵極其廣泛復雜的科學。有人依據我國市民階級或市民社會形成較晚而且不很成熟的特點,從而忽視甚至否認我國古代城市文化的存在,這是不夠合理的。我們認為,在古代市民社會未形成前,城市文化主要是指城市居民中占統治地位的階層和階級的生活方式及與其相關的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在城市市民階級出現后,城市文化則逐漸轉向以市民階級為主體的文化型態了。筆者認為,盡管中國封建社會的城市和鄉村同處于大一統的中央集權統治之下,但城市畢竟是一個與鄉村有別的特殊社會空間;我們固然承認處于不同歷史階段上的中國古代城市在文化內涵上存在一些差別,但卻不能否認城市文化的客觀存在;無論在市民階層出現前還是出現后,士大夫文人階級都是作為城市居民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而參與城市文化的創造的,因此城市也正是我們考察文人創作活動的一個最主要的文化空間。
  關于中國古代城市文化的特征,除了以上在比較考察中所見出的有關它的政治化、宮廷化、鄉村化等一般性體認之外,我們還可以對其區別于宮廷與鄉村的具有相對特殊性的文化特征,做一個初步概括與描述。
  (一)綜合性。城市作為人類社會改造自然的一個成果,以其新型的自然物和人工物的組合,在一定地域和空間建構起一種新的人造環境,這種環境的集約效應與民族、社會的傳統文化相互作用,形成一個與農村有別的文化場。在這里,人作為城市的主體與各種信息、能源等因素構成一個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高集聚的有效空間,從而有利于對文化的凝聚、選擇、創造和發展。在這一點上,城市顯示了它比宮廷和鄉村都更優越的條件和更有效的功能。中國古代之都城往往都是作為文化中心而存在的,比如唐代長安城即被譽為世界性文化中心的大都市。這是因為在這里,城市工商業相對發達,中外文化交流頗為頻繁,商賈云集,人文薈萃,流動人口增加,社會交往擴大,既有宮廷文化之輻射,又有鄉村文化之滲透,這一切因素的有機交融也就使它變成了一個高集聚、強效應的文化磁場,成為盛唐文化的代表,甚至是世界文化之中心。除都城之外,其它城市也大多是其所在地域的文化中心。據此,我們有理由認為,“一種文化的每一種優點和特點,都會以某種方式反映在城市之中”(德伯里《人文地理——文化、社會與空間》第十五章)。城市完全可以成為我們觀察一個國家、民族、社會或時代之文化的有效窗口。
  (二)享樂性和世俗性。農村生活受自然經濟的制約較為嚴重,因而顯得較為貧困、樸素和單調。相對而言,城市生活則比較富庶、奢華和豐富了。這是因為:第一,城市中的王室貴族和官僚階級的生活主要靠勞動人民的血汗來供給和維持,自然養成了他們的奢侈享樂本性;第二,城市中也聚集了不少富商豪賈以及相當一部分工商業者,財富的積累自然也相應地滋長了這一社會階層追求享樂生活的風氣;第三,適應著城市居民不同階級或階層不斷增漲的物質需求和精神需求,城市娛樂消費設施、場所和形式也逐漸形成和發展起來,如酒店、茶肆、歌樓、妓館、勾欄瓦肆、通俗文藝等等,使得城市生活變得比鄉村更加豐富多彩。中國古代之游樂風氣之所以多在城市而非鄉村滋長和盛行,正因為城市有著比鄉村更適宜的土壤和條件。享樂性固然也是宮廷生活的一大特征,但城市生活在這方面的表現則顯得更為廣泛和豐富。一方面包括王室貴族在內的各個社會階層都把城市作為他們追歡逐樂的生活樂園,另一方面,不斷成長的城市中下層居民或市民階層也導引著城市生活向著世俗化的進程邁進。這一切必將使城市文化烙上享樂化和世俗化的印記。
  (三)傳播性和流行性。鄉村社會受自然環境的阻隔較為嚴重,鄉民居住分散,種族成份單一,村落內部凝聚力較強,但村落之間的社會交往則比較稀疏,鄉民們大多只是在重大節慶日或傳統風俗活動中才聚集在一起,因此文化在鄉村的傳播一般比較緩慢,文化的保持性和穩定性較強。比較而言,城市則是一個較為開放的社會空間,居民成份較為復雜,內部凝聚力不強,但社會交往相對頻繁,信息量大,有利于文化的“集散”、傳播和流行。這不僅表現在物質文化方面,如飲食、服飾、建筑等,而且還表現在精神文化方面,如音樂、歌舞、戲劇、文學等,其在城市遠比在鄉村的傳播速度快,流行面廣,更新頻率快。宮廷文化和鄉村文化也往往借助于城市這個有效空間來傳播和發展,同時城市文化的傳播和流行對宮廷和鄉村也具有較強的滲透作用。當代文化地理學家大概正是基于這種認識,把更為都市化和工業化的社會文化稱之為“流行文化”,并以之與非工業社會的“民間文化”即鄉村文化相區別。我們不能稱中國古代城市文化就是這種現代意義上的“流行文化”,但其流行性特征則是不容否認的。
文史知識京109~115K91中國地理劉尊明19981998作者單位:湖北大學中文系       作者:文史知識京109~115K91中國地理劉尊明19981998

網載 2013-09-10 21: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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