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的文化與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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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古代文化的多元格局源遠流長
  中國舊石器時代早期的文化,就以秦嶺為界,分為南北兩個工業區,至舊石器時代晚期,南方和北方又可分為不同的區域性文化類型。這為中國中石器時代和新石器時代的文化多元性的出現,準備了條件。
  舊石器時代經中石器時代而轉入新石器時代。生活在中國土地上的居民,早在公元前一萬年以前,就進入到了新石器時代。從公元前六千年至公元前二千年夏王朝建立這段時期的新石器時代,自中國著名考古學者蘇秉琦教授提出考古學文化區、系、類型論后,中國考古學者開展了新石器時代考古學文化序列與譜系的研究,我現今從中得出的主要認識是:
  1.以華山、渭河為中心的黃河中、上游地區,泰山、沂河為中心的黃河下游及黃淮平原,西拉木倫河及燕山南北地區,長江中游和長江下游地區,分別分布著西陰文化、大汶口文化、紅山文化、屈家嶺文化和良渚文化諸譜系文化。中國地廣,除這里指出的諸譜系文化外,在其它地區還存在迄今尚未確認出來的譜系文化。
  2.上述諸譜系文化的起始年代,除良渚文化譜系現在只能上溯到公元前五千年外,其他四大譜系文化都能上推至公元前六千年。同時,其下延的年代不一,紅山文化和良渚文化兩譜系文化至公元前三千年前期,其他譜系文化均能推至公元前二千年。
  3.從地域分布來看,中國多元譜系文化呈板塊結構,彼此聯結,甚至交錯分布。文化上相互影響,互為促進,發展水平和勢力消長呈不平衡狀態。例如,公元前五千年后期至四千年中期,是西陰文化譜系最興盛時期,向四周擴張,文化影響深及其他四大譜系文化的核心地區,使之出現文化重組與改制;公元前四千年中期之后,呈不平衡狀態。例如,公元前五千年后期至四千年中期,是西陰文化譜系最興盛時期,向四周擴張,文化影響深入其他四大譜系文化的核心地區,使之出現文化重組與改制;公元前四千年中期之后,尤其是在公元前三千年初期前后,大汶口文化、紅山文化、屈家嶺文化和良渚文化興盛起來,與西陰文化譜系抗衡,甚至形成逐鹿伊洛(中原)之勢,促使西陰文化分化成不同的考古學文化。
  4.現今的河南省,地處中國東部的腹地,黃河、長江及淮河均流經于此,無高山隔絕,具備形成方便的水陸交通的條件,是西陰文化、大汶口文化和屈家嶺文化這三大譜系文化分布地區。它們之間的文化碰撞與交融,至公元前三千年初期前后,終于在伊洛地區形成文化漩渦地帶,促使西陰文化譜系匯集他文化之優長,發展自身文化,諸譜系文化角逐的結果,導致夏王朝的產生,自此中國進入了青銅時代。
  關于夏、商、周王朝和秦、漢帝國時期的中國文化格局,可以概括如下:
  (1)多元文化格局依然存在。夏、商、周、秦、漢文化區域的以外地區,于現今中國境內,依然存在不同的考古學文化。例如夏家店下、上層文化、三星堆文化和吳城文化及新干大洋洲為代表的遺存,等等。
  (2)自夏王朝建立,夏文化和其他同期的文化相比,已處于先進地位,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經歷商、周至秦、漢帝國,中國境內的其它文化同華夏漢文化的差距愈益擴大,中國形成了華夏—漢文化處于先進地位的格局。
  (3)夏、商、周、秦、漢文化的形成,雖有其主源,但同時也吸收了其他考古學文化的先進成果,它們實是多元文化的揉合。
  (4)夏、商王朝行政管轄區域,只存在夏、商文化分布地區,周、秦、漢朝行政統治區域,含多種考古學文化或多類民族文化。
  (5)從考古學文化角度觀之,夏、商文化雖有類型之別,但其面貌、特征較為單一,周、秦、漢文化面貌、特征復雜,可分為更多的不同的地域類型乃至不同的考古學文化。
  可見,中國遠古時代諸考古學文化,淵源不同,譜系有別,文化與其分布地域相互聯系,構成多元一體的板塊結構。通過文化碰撞、交流和融合,文化板塊出現變化,有的板塊縮小,甚至消失了,有的板塊擴大了,融合了他文化板塊,有時還出現新的文化板塊。從遠古經歷夏商到周王朝,再至秦、漢帝國,是“文化多元一體”到“文化多元、國家一統”的歷史過程。“文化多元一體”是“國家一統”的前提和其深厚基礎。同時,隨著這一過程的發展,形成了主流文化,先是華夏文化,后是漾蕩至今的漢文化。同時,也應指出的是,直至漢文化形成,文化內涵與分布格局,雖出現了變異,但中國的文化多元性格依然存在。
  二、古代文明的形成及其特征
  至西陰文化時期,中國黃河流域、長江中下游和西拉木倫河及燕山南北地區,諸考古學文化社會已進至父系社會,父系家族雖仍存在于氏族的軀殼中,但在氏族中已是獨立的單位,同時,個體家庭已具備一定的獨立性。父權在這時雖只有微弱的表現,但其潛力及其顯現的發展勢頭,則引人注目。同時,諸文化的碰撞造成軍事活動的頻繁,戰爭產生戰斗英雄,出現了軍事領袖,斧開始演化為鉞。泉護村M701∶7石斧,和臨汝閆村出土的內葬死者的陶缸上彩繪的《鸛魚石斧圖》中的石斧,均初具鉞的特征。后者被釋為墓主人的權力象征,那幅畫面中的鸛與魚分別被視為墓主人的部眾和被戰勝的居民群體,整個畫面被認為是墓主人生前事功的寫意圖。如果對這幅畫的解釋不誤的話,或許還可認為這時已出現了軍權。更為重要的是,與宗教巫術相關的人祭、人殉觀念,至西陰文化時期已比較廣泛地呈現出來。發掘西陰文化遺址時,能于遺址中更多地見到小孩尸體,以及小孩和動物共存于灰坑的現象,便是這類宗教觀念已發展了的見證。同時,它也說明宗教中的神權思想得到了進一步發展。總之,在西陰文化時期,即公元前四千年中期,已具備了將社會推進到文明時代的必要條件。
  中國古代文明的形成,是在公元前三、四千年之交前后。此時,屬西陰文化譜系中的半坡四期及泉護二期等文化,大汶口文化中、晚期,紅山文化晚期,屈家嶺文化和良渚文化的居民,均跨入了文明時代的門坎。關于這一問題,我在《中國古代文明形成的考古學研究》(《故宮博物院院刊》2000年2期)中作過較為詳細的討論,這里限于篇幅,故不贅述,只就這時期文明社會的一些特征,概括如下:
  1.氏族組織已經松散。父權家族是聯結單偶家庭的社會基層單位,單偶制家庭在家族中的地位增強。
  2.勞動與社會分工在家族之間展開,同一氏族內的家族,在權力、財富的占有以及身份諸方面,均已存在明顯分化,家族分為富裕者、掌權者的權貴家族和貧困無權的家族,以及游移于這兩者之間的家族。權貴家族已控制了氏族乃至更大社會的權力,居民相應地分化為窮人和富人、無權者與掌權者、平民與貴族。
  3.聚落已出現了分化,擁有強大權勢和雄厚財富的聚落,成了一定范圍內聚落群的中心。先進技術、社會財富以及軍事、宗教及政治權力,乃至對外關系逐漸集中于中心聚落,導致部分村落的城鎮化。聚落的分化已初具城鄉分野的規模。
  4.祀與戎發展了,成為凌駕于社會之上并控制著社會的神權和王權,担任祀與戎職責的人已形成為階層,成了社會的權貴。史前的氏族組織已蛻變為國家機器,掌握神權和王權的人物成為控制國家機器的主人。社會的基本居民,如這時期諸考古學文化的大量墓地及墓葬所表述的那樣,是指有一定經濟而生活在一定的社會組織,即家族內的人們。
  5.關于神權與王權的關系。良渚文化位居社會主宰地位的那部分人,按其所控權力,可分為既掌握軍權又掌控神權者、只握軍權者和僅控神權者這三種人。他們往往共居墓地。瑤山M7、M12兩墓的墓位,居南列之中,在這一墓地中,隨葬品最為豐富。M7隨葬器物160件(組),其中玉器148件(組)。M12是一經盜掘而遭破壞的墓,出自此墓而由余杭縣文管會收集的玉器就達344件,因盜掘而散失的則無法計算。反山的M12和M20的位置,分別居反山墓地南北排的中間。M20隨葬陶器2件、石器24件、象牙器9年、鯊魚牙齒1枚和玉器511件。此墓隨葬品中,含有琮、鉞。M12是反山墓地隨葬玉琮數量最多的一座墓,M12∶98玉琮,器形寬闊,給人富實之感,為目前已知良渚文化玉琮之首,堪稱“琮王”。其上精雕之神人獸面復合像等紋飾,為迄今微雕所不及,也區別于常見的良渚文化的玉琮。M12∶100玉鉞,為青玉,有少量褐斑,玉質優良,具有透光性,制作拋光精致,光澤閃亮,兩面刃部上、下角,分別有淺浮雕的“神徽”和“神鳥”。其質地與工藝,為良渚文化之冠。這四墓均隨葬琮、鉞,表明墓主人是既控軍權又掌握神權的人物。寺墩的墓主人,是位20歲左右的青年男性,擁有的隨葬品達100多件,也是至今發現的良渚文化墓葬中隨葬品最為豐富的墓葬之一,該墓隨葬的陶器僅4件,石工具數量也不多,玉器占居絕大多數,玉璧24件、玉琮33件和玉鉞多件,可知這位墓主人也是一位既掌軍權又握神權的顯赫人物。或據墓葬在墓地的位置及隨葬品的質、量,或單憑隨葬品的質、量,均可說明這類既掌軍權又握神權的顯貴,在主宰社會的那部分人中的地位居尊。為何如此,是因為在良渚文化社會中,軍權尚未高于神權,兩者在社會中基本處于同等地位。這點亦可從他們同居一墓地的事實中得到佐證。在軍、神權力基本處于同等地位的情況下,握著這兩方面權力的人物的地位,自然才能居于僅握軍權或神權者之上。中國古代社會軍、王、神權的演變歷史,是軍權演變為王權,王權逐步剝奪神權而凌駕于神權之上,最后,導致神權在國家機器中無獨立的位置。這里講的良渚文化的情況,在其時的考古學文化中或具代表性。可見,王權和神權同等并立,是這時期文明社會的第五個特征。
  6.政權管轄的范圍,在一考古學文化分布地域內,只具區域性。這時期諸考古學文化的那些中心聚落,在考古學文化分布范圍內只具區域性。例如,湖南、湖北發現的一批屈家嶺文化的城址,其中一些城址的規模基本相等,說明它們只是各自區域內的聚落中心。同樣,那些具有同等規模的顯赫人物的墓葬,在同一文化中,往往多處見到。例如,良渚文化中,基本同于反山、瑤山這樣的墓地以及墓地中那樣的墓葬,不僅見于良渚,也見于福泉山、寺墩、少卿山,以及吳縣境內的張陵山和草鞋山等處。可見,當時具備政教中心性質的初具城鎮規模的中心聚落,在一考古學文化分布地區內僅具區域性,說明在一考古學文化的全體居民中尚未形成處于一尊統治的統一政權,仍被那些權貴分割成被他們分別統治的地域勢力范圍。這些被不同權貴集團管轄、具有國家性質的實體,或暫可稱之為方國。同一考古學文化內的諸方國的割據是這時期文明社會的第六個特征。
  這時期諸考古學文化的社會發展階段和社會性質,為上述六個特征所制約。其時的社會,既不是奴隸制,也不是中國史學中所說的或西周社會那樣的封建制,暫難以一言以敝之。討論這一問題,與其以詞害意,還不如從當時社會實際認識其時的社會特征。
  同時,也需指出的是,從這里討論可知,中國文明的起源與形成是多元而無中心的,而且,這時期任何一考古學文化也被掌控神、王權的權貴,割據為多個地域政權,亦自無中心可言。
  三、從堯舜禪讓到秦漢帝國
  中國地廣,發展不平衡。其先進地區于公元前四千年后半期進入金石并用時代,公元前二千年初期前后,即夏王朝時期跨進了青銅時代,商代后期和西周時期,青銅文化發展到了鼎盛時期,西周晚期開始制作鐵器,至戰國后期鐵制品已相當普遍,進入到了鐵器時代。金屬的發現與利用及其相關技術的發展,促進了社會分工與分化,是古代中國文化和社會進步的根基。
  大致與上述金屬技術進程相適應,先后出現了制作精致、造型優美、紋飾繽紛和總體創意新穎的玉器、蛋殼黑陶、青銅器和漆器。它們在中國古代物質文化發展中,是所屬時期的文化藝術的典型,也是同時期世界文化寶庫中的珍品。
  也大致與前述金屬技術進程相適應,繼前節討論的文明形成時期之后,中國于政體方面表述的文明進程,先后經歷了堯舜禪讓制、西周封建制,到秦漢進入對地方實行郡縣管理的中央集權的專制政體。下面,就此談點粗淺認識。
  1.史載堯舜時代,直接在夏王朝之前,考古學確認的二里頭文化的年代,居龍山時代之后,目前,公認二里頭文化是夏王朝時期的夏文化,故堯舜時代必為龍山時代,或含龍山時代或其部分時期。據目前的研究,釋堯舜時代為龍山時代,或為龍山時代的部分時期的認識,或更接近史籍的實際。考古界對龍山時代的界定,有不同的說法。我個人認為它當與分布于黃河下游及黃淮平原的龍山文化起訖年代相當,即公元前三千年的后半期,其內涵是指包括龍山文化在內的所有與其同時的考古學文化。
  現知夏王朝不是跨考古學文化的王朝,只是二里頭文化的王朝,商王朝也只是商文化的王朝。這兩個王朝均具鮮明的考古學文化特性,統治所及,決不容納與其相異的考古學文化,非我族類,絕不容之,它們對外征伐,是驅趕異文化居民,占領其土地,所以,考古學者在這兩個王朝擴張的地區,尋找不到與其不同的考古學文化。傳說的堯舜禹直接與夏王朝聯系,從夏王朝只是二里頭文化的王朝這一認識推測,堯、舜、禹也不應是跨考古學文化的族群,當均屬二里頭文化前身的考古學文化,即形成夏文化主源的龍山時代的先夏文化。遺憾的是,學界目前尚不能于龍山時代諸考古學文化中,確指哪一考古學文化是先夏文化。
  2.堯舜時代社會史載有兩個特征,一為“大同”,二為“天下為公,選賢與能”,即“禪讓”。大同者,“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貨惡其棄于地也,不必藏于已,力惡其不出于身也,不必為已。”堯舜禹時代社會是否是這樣的大同社會?
  前節已指出公元前三千年初期前后,包括后來夏文化分布區域在內的中國當時的先進地區,已進入了文明時代,即史稱和大同社會對立的“天下為家,各親其親,各子其子”,“貨力為已”,“大人世及以為禮”的“小康”之世。處在公元前三千年后半期的龍山時代或堯舜時代,當不會走回頭路而返至“大同”社會。事實上,中國當時先進地區龍山時代諸考古學文化的遺存,也無大同社會的蹤跡,同時,從《史記·五帝本紀》所述堯舜禹社會實情觀之,也難以認為這是大同時代。
  《史記·五帝本紀》說堯父帝嚳和舜均娶有兩個妻子,可見其時已進入父權制社會,當述及堯、舜、禹“禪讓”時,又說“堯崩,三年之喪畢,舜讓辟丹朱于南河之南”,“舜乃豫薦禹于天,十七年而崩,三年喪畢,禹亦乃讓舜子,如舜讓堯子”。如其時無“大人世及以為禮”,就不會出現舜讓堯子及禹讓舜子之舉。《史記·五帝本紀》記載帝堯之位,繼承其兄帝摯,帝摯之位,繼承其父帝嚳這樣的帝位傳承關系。又言:“自黃帝至舜禹,皆同姓而異其國號,以章明德。故……帝堯為陶唐,帝舜為有虞,帝禹為夏后而別氏,姓姒氏”。可見,他們是各有其國的。“大人世及以為禮”,當是堯、舜、禹各自在其國內所行的王位繼承制。而堯、舜、禹諸國組成的同姓“國聯”(暫以此名之)的領袖產生制度,則是“選賢與能”的“禪讓制”。所以,堯子丹朱、舜子商均雖都不能繼承其父于“國聯”担任的領導職權,卻“皆有疆土,以奉先祀”。這里所說的“疆土”,自然就是堯之陶唐、舜之有虞的“國”土,所言“以奉先祀”,則透露堯、舜不能為“國聯”奉祀,因為“國聯”不只是他們的“疆土”,只能為其國奉祀,因為這國才是他們的“疆土”。可見,堯舜禹時代,是“國”與“國聯”并存的時代,是于這兩種不同的政治實體中同時各行“大人世及以為禮”和“選賢與能”的“禪讓制”的時代。
  3.前節論及公元前三千年初期前后中國當時先進地區已進入文明時代時指出:進入文明門檻的諸考古學文化分布地區,均被掌控神、王權的權貴割據為一些不同的地方政權,其一考古學文化居民,則為這些割據政權分別治理。俱掌神、王權的人物,是這些割據政權的領袖。據家長制家族的繼承制度,可推測當時領袖的傳承,是“大人世及以為禮”。這些割據政權,侵奪其它考古學文化居民的財富與土地,同時,又在其考古學文化中進行相互兼并,總之,是弱肉強食。進入龍山時代或堯舜禹時期,在某些考古學文化,例如先夏文化中,最后形成了勢力均衡、相互難以兼并的少數幾個割據政權,即堯、舜、禹這些割據政權。在此情況下,他們協調相互關系,集結力量,以謀取共同利益,例如防御、掠奪和治水等等,或各自發展勢力,等待時機,再進行兼并,于是便建立了“國聯”組織。“國聯”的執政或首領,甚或僅是會議的主持人,自然不能“世及以為禮”,只能協商產生,或輪流坐莊,這是被后人譽為“禪讓制”的實質內涵。
  先夏文化的“國聯”首領,在禹后,本當“傳”給益,卻被禹子啟奪走了,這事說明“國聯”中夏后氏力量壯大了,參與“國聯”的其它國的國力弱小了。《史記·夏本紀》載,啟任“國聯”首領后,只有有扈氏不服,“啟伐之,大戰于甘,……遂滅有扈氏。天下咸朝”,又云“禹為姒姓,其后分封,用國為姓,故有夏后氏,有扈氏、斟尋氏、彤城氏……”等等。啟和有扈氏,同為禹之后裔,他們的斗爭,是宗族之爭,而無參與“國聯”的其它國起來反對啟,說明這些國的勢力小了,構不成反對勢力。啟奪取“國聯”首領,意味著吞并了參與“國聯”的諸國,或割據政權,在夏文化中形成了統一政權,從此,中國古代文明進入第三階段,即“王國”時期。
  4.中國古代文明第四階段,便是西周。它是前三個文明的總結,將王國文明推向了鼎盛時期。西周與夏商王國的區別,在于它成熟地運用了封建制,封邦建國,以藩屏周,建立了跨考古學文化的國家,為考古學文化的融合,創造了極為重要前題。
  截止西周,都是建立在家族公社基礎上的宗法國家,戰國的改革,重創了家族公社制和宗法制,為秦漢帝國的建立開辟了道路,秦漢帝國是以漢族為主體的多民族國家,它改變了以前王國宗法政治體制,實行對地方進行郡縣管理的中央集權的專制政體。自此,中國古代文明進入第五個階段,即帝國時期。
  概而言之,以上論及的文明時期,據其質的階段性的變化,可分為三期五段,即:
  一曰方國時期,或亦可稱為古國時期。此期可分為公元前三千年初期前后和龍山時代或堯舜時代兩段。
  二曰王國時期,夏商和西周存在區別,可分為夏商和西周兩段。
  三曰帝國時期,本文所述的時期,僅及秦漢一段。
  東周未予論及,大致可認為是從王國到帝國的過渡時期。
  寫成于2000年7月24日
《考古與文物》西安35~39K21先秦、秦漢史張忠培20012001Ancient Chinese Culture and Civilization(Abstract)Zhang ZhongpeiThe phenomenon of multi-cultures of ancient China has a longhistory and has expericenced Xia,Shang,Zhou dynasties,and thenQin and Han empires,thus proceeding through "muti-cultures un-der the same root" to "multi-cultures and state unification"."Multi-cultures under the same root" is the precondition andsolid ground of state unification.Around 3-4 milleniums BC.,the habitants of the same archaeological culture in Huanghevalley,Middle and Lower Ranges of Changjiang valley,Xilamulunriver,south and north of Yanshan Areas,formed local and seper-ated organizations ruled by god ang king and entered into civ-ilization era.In the late 3rd millenium,the local and seperat-ed organizations of Pre-Xia culture at Longshan period,of whi-ch premarily consisted of the origen of Xia Culture,formed un-ited orgnizations.The former carried out hereditary system,thelater negociated to produce a chief or by turn,thereafter theso called "the abdicated and hand over the crown to others"(禪讓制)came into being.That Qi's(啟)seizure of the chiefdom ofthe united orgniztion,is the symbole that Xia culture at Erli-tou formed a unified state.After this China transited from theperiod of sepertated and local Chiefdoms to Kindom.The WesternZhou cultures but also of different archaeological cultures,thuspushing the cilivilization of kingdom into its peak.After Eas-tern zhou's reform,Chinese ancient ciliviation reached its em-pire era at Qin and Han dynasties.張忠培 故宮博物院 研究員 作者:《考古與文物》西安35~39K21先秦、秦漢史張忠培20012001

網載 2013-09-10 21: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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