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與韓國,地理毗鄰,文化相近,民間交往歷史悠久,經濟互補性很強。這種得天獨厚的地緣、親緣和文緣優勢,使山東省成為韓國在華投資最集中的區域。可以說,韓國在山東的投資是韓國在華投資的一個縮影。本文從韓國在山東投資的現狀分析入手,對中韓經濟技術合作的有關問題與對策做一初步探討。
一、韓國在山東投資的現狀
韓國在山東的投資始于1988年,當年在山東投資的韓資企業僅3家,合同韓資額為416.3萬美元。1990年10月中韓兩國互設貿易代表處后,特別是1992年8月中韓建交,掃除了阻礙雙方擴大經貿合作的障礙,韓國在山東的投資也進入大發展的新階段。1993年當年,全省批準韓資企業439個,合同韓資額6.4億美元,項目數和合同額均超過前5年的總和。到1993年底,全省累計批準韓資企業750家,合同韓資額8.5億美元,韓資實際到位2.25億美元,分別占韓國在華投資項目總數的27.6%、39%和64.3%。在山東投資的65個國家和地區中,韓國的投資已位于港澳、臺灣、美國之后,居第4位。這樣的發展勢頭是人們始料未及的,在國際經濟技術合作中也是頗為少見的。
綜觀幾年來韓國在山東的投資,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投資地域相對集中。主要集中在青島、煙臺、威海三市。到1993年底,青島有韓商投資企業190家,合同韓資額2.79億美元;煙臺有185家,合同韓資額7917.8萬美元;威海有226家,合同韓資額1.14億美元。三市韓資企業項目數占全省的80.1%,利用韓資合同金額占全省總數的55.5%。近幾年,韓國在山東的投資有逐漸由沿海向內地挺進之勢。特別是韓國大宇公司在濟寧市泗水縣投資3億美元,興建的現代化水泥廠,是迄今韓國在華投資的最大項目,也是目前全國最大的外商獨資項目。
(二)投資行業不斷拓展,重點在加工制造業。目前韓商投資領域涉及到建筑材料、電子、水產品加工、紡織、服裝、食品、輕工、化工機械、餐飲服務、海上運輸、房地產等,其中,第一產業的韓資項目48個,合同韓資額2179萬美元;第二產業的韓資項目613個,合同韓資額7.53億美元;第三產業的韓資項目111個,合同韓資額7537.1萬美元。到1993年底,累計已有263家韓資企業投產,當年出口創匯2.6億美元,占同期全省外商投資企業出口總值的17%。
(三)投資企業形態以獨資企業居多。到1993年底,在山東投資的韓商獨資企業已達222家,占全省韓資企業總額的31%。在來山東投資的主要國家和地區中,韓國獨資企業所占比例是最高的。這些獨資企業大多是原料市場和產品市場均在國外的勞動密集型組裝、加工業,如電器、電子配件組裝,鞋類、皮革、服裝的加工等等。這類獨資企業主要有運營上的便利,可以將韓國的生產及管理方法與中國的廉價勞動力相結合,同時又可以避免擠占外方所控制的市場。
(四)投資項目以中小勞動密集型項目為主,大項目和技術密集型項目開始起步。目前韓國在山東的投資項目,總體上說規模都比較小,總投資在100萬美元以下的項目占全部韓資項目的74%;總投資超過500萬美元以上的項目有25項;超過1000萬美元的項目僅有9項。平均每個項目韓資額110萬美元,低于全省外資項目、外資含量的平均水平。但是隨著山東省投資環境的不斷改善,前來投資的大型項目逐漸增多,僅1993年一年就批準了7個過千萬美元的大型項目。如韓國AEC公司與煙臺冷凍機廠合資興建的總投資1250萬美元的“煙臺AEC冷藏集裝箱有限公司”項目;三星株式會社與威海合資的總投資達2000萬美元的山東三星通信設備有限公司項目等。大宇公司與一汽合資總投資20億美元,在山東建立汽車零配件生產廠項目也已經國家計委批準立項,進入可行性研究階段,等等。還有一批大項目正在探討、洽談之中。由此可見,雙方合作正從勞動密集型為主和“短、平、快”項目向技術密集型及大中型長線項目發展。
(五)投資主體趨向大型化。目前韓商在山東的投資仍以中小企業為主,但越來越多的大商社對在山東投資表現出極大的興趣。1993年,韓國有影響的泰旺物產株式會社率先在膠州市投資600萬美元,建立了韓國在我國第一家纖維生產企業,并僅用4個月就建成投產。這一舉動帶動了韓國大企業投資山東的熱潮,高合、東國、大韓集團等也紛紛在魯落戶。隨著中韓經濟技術合作層次的不斷躍升,韓國的大企業、大財團都把在華、在山東投資列為集團長遠發展策略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在韓國名列前10位的大財團均有龐大的在華投資項目或計劃,擬在中國尋求發展。
(六)投資效益比較好。在山東投資的韓商企業,已經投入正常生產經營的,普遍取得了比較好的經濟效益,不少企業開始追加投資,擴大生產規模。如在韓資企業比較集中的煙臺市,截止1994年6月底,在66個已投產的韓資企業中,除10家企業因剛剛投產沒有達到正常生產規劃而出現虧損外,其余56家企業個個盈利,其中有11家企業追加投資,增資額達516.3萬美元。
(七)資金到位率較低,技術水平不高。韓商投資企業韓資的實際到位率比較低。到1993年底,韓資企業韓方實際投入資金僅占合同韓資額的26.5%。目前,在山東投資的各主要國家和地區中,韓商投資企業的外資到位率是最低的,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企業正常的開工建設和投產。總體上韓商投資項目的技術水平不高。前來投資的韓商大都注重短期效益,投資項目主要是以初級產品加工為主的勞動密集型項目。現階段,韓國企業為解決國內工資攀升、出口競爭力下降、為確保生產效率而利用低廉勞動力的投資動機,表現得尤為明顯。
二、韓商在山東投資迅速發展的成因分析
探究韓國在山東投資迅猛發展的原因,當首推中韓兩國經貿合作發展大環境的全面改善。中韓建交,開創了中韓關系史上劃時代的里程碑,使兩國經貿關系的發展有了更為堅實的保障和更加暢通的渠道。兩國政府間相繼簽署了貿易協定、投資保障協定、科學技術合作協定、設立經濟技術貿易共同委員會協定、郵電通訊協定、環境合作協定和防止雙重征稅等8項協定;兩國民間機構簽署了處理魚船海上事故協定、商事仲裁協定、設立韓中民間經濟合作委員會。這些政府和民間的協定為兩國間開展實質性經貿合作提供了基本制度框架,為雙方經貿合作人員的交流起到了有力的促進作用,直接推動了中韓雙方在經貿領域的全面合作和深入發展。
除大環境之外,山東之所以對韓國企業家具有特殊的吸引力,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一)擁有相當發達、完備的工業基礎。山東在全國30個省級行政區中,經濟總量如國民生產總值、國民收入、工農業總產值均居前列,是工農業生產比較發達的省份,也是重工業、輕工業基礎十分牢固的地區。原材料和能源資源豐富,石油和發電量分別居全國的第二和第一位;輕工業僅次于江蘇省居第二位;重工業位于遼寧、江蘇之后居第三位。水泥、化肥、綿紗、造紙、小型拖拉機等產品產量也居全國前列。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青島、煙臺、濟南、淄博、濰坊等主要工業城市,利用外資發展了一批技術水平高、生產規模大、經濟效益好、發展后勁足的新興產業,如電子計算機、聚氨酯、石油化工等等,帶動了全省產業結構升級,縮短了與韓國在產業技術水平上的差距,這使山東的產業結構和市場易于與韓國對接。
(二)地理鄰近。現階段,韓商在華投資的一個主要目的是利用中國相對廉價的勞動力,進口原材料,發展組裝加工業,將生產出的產品返銷國內或轉口第三國或拓展中國市場。因此,地處中國龐大市場的前沿、與韓國僅一海之隔的山東省自然成為首選目標,作為生產基地或向內陸擴展的據點。
(三)投資成本比較低。由于80年代我國采取了以華南沿海各經濟特區和開放城市為中心的傾斜式沿海發展戰略,使廣東、福建率先發展起來,土地價格、勞動者工資水平等諸成本相對較高,而且香港、臺灣、日本的企業搶先一步,勞動密集型投資已呈飽和狀態。相比之下,山東省總體上的開放開發慢了一拍,各種費用相對低廉。而且在山東投資,可以避開先行投資國家和地區的競爭鋒芒,獲得相對競爭優勢。
(四)投資環境日趨完善。對外開放以來,山東省投入巨資對港口、公路、機場、通訊、能源等基礎設施進行了大規模的改造。目前我國與韓國開通的6條旅客定期航線,山東就有煙臺——釜山、威海——仁川、青島——仁川3條航線;青島機場、濟南機場、煙臺機場均已開通國際航班;境內濟青高速公路,煙臺至青島、煙臺至威海汽車專用公路也已開能;山東與韓國專門開通了光纜通信通道,18個市地均已開通國際直撥電話,具備了良好的通商條件。政府部門的辦事效率比較高,并且各地市場都有針對性地制定了一系列吸引韓資的各種優惠政策,加快了韓國企業進入山東的步伐。
(五)擁有豐富的經濟資源和人力資源。山東的石油儲量占全國的近1/4;礦物資源和農業資源豐富,黃金、石墨儲量在全國居上游,并擁有大理石、花崗巖等優質的建筑材料。山東是中國糧食和經濟作物的主要產區,盛產小麥、棉花、花生及各種水果;山東省的海產品產量占全國的1/5。山東省擁有8600萬人口,近于韓國的2倍,是一個龐大、現實的消費市場,引進技術、裝備、某些原材料和消費品的潛力極大,而且可以提供充足、素質比較高的、相對低廉的勞動力。資源條件和市場容量與韓國對外投資的基本方向正相吻合。
(六)山東對于發展與韓國的經貿合作具有特殊的熱情。自1988年中央允許與韓國進行非政治交流以后,山東省各市地積極開展與韓國的民間交往,多次在韓國召開投資招商說明會,介紹山東的投資環境。1990年威海與仁川通航,進一步縮短了山東與韓國的距離。兩國建交后,山東與韓國雙方相互考察訪問的人員和團組交往更加頻繁,除經貿界外,科技、文化、工業、農業、旅游、新聞、醫學、金融等各行業均有團組互訪,加深了彼此了解,促進了經貿合作,增強了韓國企業家在山東的投資信心。特別是90%的韓國華僑都是山東籍人,成為雙方經貿合作的天然橋梁和有利條件。
基于山東所具有的上述綜合優勢,今后韓國在山東的投資將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勞動密集型產業和資源開發型產業仍將是投資的重點。韓國國內經營環境惡化,國內企業過度競爭,以及韓國在東盟地區的企業因工資水平急劇上升,考慮到勞動條件和地理因素,山東仍將是韓國勞動密集型產業轉移的主要地區之一。山東豐富的自然資源是雙方合作開發非常富有前途的領域,而且對雙方是互惠互利的。韓國的出口導向型經濟既需要有廣闊的銷售市場,又需要有穩定的資源保障。如果山東的資源能得到有效開發,不但現實的市場潛力將釋放出巨大的能量,而且韓國的加工能力也將大有作為。
二是以中小企業為中心的小規模投資繼續增加。韓國目前正處于產業結構轉型時期,其產業結構調整中首當其中的是這些以勞動密集型為主的出口加工業。投資的主要領域仍將是纖維、鞋類、電子產品的組裝、皮革及皮革制品、玩具及其加工業、娛樂品制造業、水產品加工、飼料加工等原料加工部門。化學纖維、石油化工等同設備改造有關的大項目以及機械、汽車零配件等生產性項目的大型投資也將逐漸增加。
三是獨資企業將進一步增加。目前來華投資的大部分韓國企業大都缺乏海外投資和對華投資的經驗,獨資企業的形式使韓國企業可以充分利用中國的廉價勞動力與韓國的生產及經營管理經驗和出口市場很好地結合。這種優勢互補必將進一步促進投資的擴大。
總之,從發展趨勢看,韓國在山東的投資將向多元化、多渠道、寬領域、縱深化方向發展。山東將成為韓國向中國廣闊市場進軍的重要基地,也必將成為韓國一直在努力構建的“黃海經濟圈”中的重要支點。
三、當前中韓經貿合作的制約因素與加強合作的對策
韓國在山東的投資特點與發展前景,基本反映了近幾年韓國在華投資的現狀和今后一段時期內的發展方向。人們毫無懷疑,中韓經濟技術合作的快速發展勢頭會保持下去,前景是光明的。
但是,根據筆者對我國以及1994年在韓國漢陽大學經濟研究所研修期間、與韓國官產學各界知名人士廣泛接觸中所了解的情況比較看,還有許多因素制約著雙方經貿合作的發展。主要是:其一,對中韓經濟合作的本質認識有差距。從中方企業看,認為韓國企業對華投資的熱情主要是受廉價生產要素所吸引。因此在前期洽談中,往往以低廉的勞動力價格和土地價格作為吸引韓資的條件。而對投資后的韓國企業的關心程度則大為減少。從韓方看,來華投資的企業家一味追求解決勞動力、原材料和市場問題,而對中國的文化、歷史、商業慣例等知之甚少,在企業管理中,往往簡單地強制性地使用韓國方式。對雙方經貿合作這種表象層次的分析與認識,給合作雙方都帶來了一些難以避免的摩擦與糾紛。其二,了解不夠,信息不足。近幾年特別是中韓建交以來,雙方互訪人員劇增。但由于40年歷史的隔絕,在前期的交流與訪問中,很大程度上是被一種好奇心和對彼此的新奇感所驅使,走馬觀花者多,辦成實事者少。韓國客商對中國的投資環境還不甚了解,我國企業對韓國的技術水平也了解不夠。加上相關信息不足,雙方在經濟技術合作中很難找到理想的合作伙伴和可靠的中介人。其三,觀念意識上的差異。市場經濟奉行“合理經濟行為”。但目前在我國企業的“經濟行為”中,往往摻雜著“倫理觀念”以及與之相應的“人情關系”。“關系學”在企業行為中所發揮的作用,在某種程度上遠大于經濟與法律的約束。這種“行為”上的不合拍,導致雙方在商務交涉過程及日后的合作中產生許多不必要的人為的麻煩,增加了經營難度。同時,由于雙方觀念上的不同,使雙方對法律條文理解與解釋缺乏“共同語言”,致使交涉過程久拖不決,增加了交易成本包括時間成本。既使達成協議,也為今后的合作埋下了糾紛的隱患。其四,經濟制度上的差異。韓國企業家認為目前中國的政策透明度還不夠,許多內部政策條文使其摸不著頭腦,難以適從。而且時常發生政府管理部門對法律規定的東西進行直接干預的現象,導致韓商對我國有關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存有疑慮。其五,對競爭與合作的認識問題。許多韓國的企業,特別是資金與技術實力比較強的大型企業,對中國經濟的迅速成長有一種不安的感覺,認為在中國進行投資與技術合作,最終是培養了一個自己的競爭對手。與此同時,又為中國巨大的市場容量以及迅速發展帶來的機遇所吸引,處于一種欲進又止的境地。顯然,上述問題如果不能得到及時的調整、改善與解決,勢必有礙于中韓雙方經濟技術合作迅速、持久地發展。
如何解決目前中韓經濟技術合作中所存在的諸多問題,筆者認為:
(一)應進一步提高認識,促進合作。區域性經濟技術合作基于兩個基本命題,一是建立于國際比較利益之上的國際分工,二是動態的產業梯極演進與產業互補。中國經濟正處于一個世人矚目的大開發、大發展時期,韓國經濟也同樣處于一個重要的轉折時期。這種發展與轉折,必然會帶動兩國間產業結構、技術結構、就業結構的變動以及與之相關的社會綜合性變動。目前,韓國與中國雙方不僅在發展戰略、投資方向、產業重點和經濟技術水平等方面有著較大的差距,存在著多方面的互補特性,而且在資源、資金、技術、市場等方面雙方的互補特性更加明顯。無疑,這是發展雙邊經貿合作強有力的粘合劑。毗鄰的地理條件、相近的文化背景、互補的產業結構,更為兩國間結構調整的轉移與承接,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環境。中韓之間經濟合作的發展余地很大,相互間的需求在與日俱增。那種簡單地認為韓國在中國的投資只是受廉價勞動力的吸引,以及認為在中國進行投資與合作將培養出一個競爭對手的看法,都是短視和片面的。當然,中韓經貿合作也并非是完全互補的,其中也有競爭的一面,是一個互補與競爭并存的發展過程,但總體上互補大于競爭。如何增大互補,弱化競爭,是兩國面臨的共同課題。用戰略的眼光、從長遠的利益考慮,按照互利原則,兩國有必要建立一種可以從對方的經濟發展中尋求技術推動本國經濟發展動力的動態性互補關系,即兩國有必要使目前已經形成的分工關系更加多樣化,在更廣泛的領域里形成垂直的和水平分工關系。總之,中韓兩國應排除任何可能的障礙,進一步密切經濟合作,共同迎接21世紀的太平洋時代。
(二)加強交流,增進了解。交流增進了解,了解促進合作。當前中韓雙方應在現有官、商、民多渠道、多形式交流的基礎上,進一步在更深層面上加強交流、加深了解。可通過政府間或民間的渠道,派遣進修生、研修生,全面地了解韓國的經濟體制、法律法規、企業制度、文化習慣等。1994年山東省組織了我國首批政府間經濟界人士研修生赴韓學習,對韓國政府在經濟開發中的作用、企業的國際化成長過程、國有企業民營化等諸多問題有了充分的了解,掌握了許多第一手資料,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定期舉辦各種類型的投資討論會、研討會、懇談會、政策說明會等,邀請雙方富有權威和影響的政界要人、經濟界、企業界人士和知名專家、學者,共同研討雙方關心和感興趣的問題,不斷溝通信息,達成共識,創造更多的投資機會;有針對性地加強旅游資源的開發,拓寬旅游渠道,促進民間交流。增進了解,還有一個擴大對外宣傳和影響的問題。在韓國,不僅是一般的商人對我國知之不多,就是在國家一級的研究機構中,專門研究對中國投資問題的專家,對許多情況也不甚清楚。例如,山東的道路在全國是聞名的,但一些研究人員對濟南至青島的高速公路、煙臺至青島的一級公路等就不是很了解。韓國的商人特別是在一些年輕商人中,不熟悉中國的現象是極為普遍的。因此,加強宣傳工作,改進宣傳方式,以及增加在韓國辦事機構的建設,以此來擴大影響、增進了解是非常必要的。
(三)積極為中小企業來華投資創造條件。對中國的投資環境不了解、投資政策不熟悉以及相關的投資信息不充分,是當前制約韓國的中小企業來華投資的主要問題之一。而中小企業受自身能力的限制。要全部解決這些問題也是不可能的。亟需政府部門或者一些中介組織為其提供必要的服務。如,為來華投資的韓國中小企業“牽線搭橋”,介紹合作伙伴及其真實的經營情況,提供商務信息,進行政策咨詢等。韓國對外政策研究院與大韓貿易公社聯合對赴中國投資的中小企業進行咨詢,頗有成效。這種將研究機構的優勢與官方或民間機構優勢結合起來的做法值得我們借鑒。同時,兩國或地方政府間還應攜手共同為韓國中小企業來華投資設計特定區域的開發計劃。目前國內許多地方政府為吸引韓資,自行設計了一些“工業團地”或“工業園區”,但大都因“閉門造車”,或不合對方的意愿,或可行性研究不夠,而沒有多大實用價值,遠沒有取得預期成效。應該通過雙方的合作使其更具有科學性、可行性。
(四)充分認識資本原理,提高投資環境水平。完善投資軟環境,當前談的比較多的是,健全有關法規、建立與國際慣例接軌的各項制度等等。但筆者認為,當前更為重要的是,我們政府的政策執行部門要進一步加深對資本原理的認識,提高主動完善投資環境的自覺性,對外國企業來說,海外投資是其企業經營的一方面。一個企業選擇在某個國家投資,必然基于一種期待,希望在不久的將來能得到其投資的利益,否則就不可能去投資。因此,任何一個外國企業家向海外投資的時候,必然選擇對實現盈利這一經營目標最為有利的國家。他首先考察的條件是:哪個國家最徹底地理解了資本市場原理;其國家的基礎產業、勞動力狀況等投資環境是否完善;可否進行自由貿易;其銀行、外匯等金融制度是否具有國際性等等。所以我們應當充分認識這一點,即海外投資完全是依賴“資本原理”而發動的,從而按照國際慣例,進一步健全投資法規,完善鼓勵外商投資的保障措施和優惠政策,規范政府行為,減少行政干預,保證外商的合法權益和合法經營,不斷提高投資環境的整體水平。
(五)加強政策導向,強化宏觀調控。目前韓商投資企業大都集中在山東、天津、遼寧等環渤海地區,如何引導韓資進入內地,是下一步應解決的問題。韓商進入內地,除了關心當地的投資環境外,主要担心的是要增加運輸費用,提高成本。在這方面,我們可以產業政策為中心,制定適當的地區鼓勵政策,引導其進入內地。當前在沿海,吸引韓商前來投資的“韓國風”日益強勁,各地區、各部門為此都制定了相應的投資優惠政策,造成相互攀比,自相競爭,“肥水流入外人田”。而且在執行過程中,政策的依據和標準不明確,隨意性很大。這也是造成韓商對我國政策穩定性、連續性產生疑慮的原因之一。對此,國家應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宏觀調控體系,統一政策,一致對外。按照國民待遇原則制定平等的優惠政策,而不能允許各地亂開口子,攪亂外經秩序,以維護國家政策的權威性、嚴肅性。
(王倩系煙臺大學經管系教師,曲為民系煙臺市政府研究室研究人員)
[責任編輯 李英武]
東北亞論壇3長春068-073F52外貿經濟、國際貿易王倩/曲為民19951995 作者:東北亞論壇3長春068-073F52外貿經濟、國際貿易王倩/曲為民19951995
網載 2013-09-10 21:2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