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軌道上的語言研究

>>>  新興科技、社會發展等人文科學探討  >>> 簡體     傳統


  中圖分類號:H0-05 文獻標識碼:A
      1.西方哲學軌道上的語言研究的三個含義
  西方哲學家一向干的工作是研究“存在”[being,有時將“存在”表述為“世界”(world)/“現實”/“實在”(reality)]。他們現在轉向語言研究,也是為了研究存在(世界與現實)。不了解這段漫長的歷史,怎么也不會理解他們在近代一窩風地分析語言。在他們自己看來,他們現在干的正是他們一向在干的事情。他們是通過語言分析而討論存在。
  事情當然不會是徑情直遂。從哲學研究的本體論出發,第一階段搞本體論——直逼“存在是什么?世界的本質是什么?”——遇到了打不破的堅冰,只好轉向第二個階段——認識論(人是怎樣認識到存在的?思維與存在的關系、人的認識的來源、途徑、能力、限制是什么?),又遇到了麻煩解不開,最后轉到第三個階段——語言論。
  哲學并不直接研究外部世界,哲學是對思想的思想。哲學研究人的理性、人的思想,但“問題在于,當我們認識某一事物或某一思想時,我們能直接把握的不是人的內在的、隱秘的靈魂,而是通過語言表現出來的思想和理性。了解人們之間如何借語言達到理解與交流,就成了懂得人的理性或思想的前提,意義問題成為哲學研究的基礎和核心,自然是題中應有之義。”(注:徐友漁、周國平、陳嘉映、尚杰:《語言與哲學》,三聯書店,1996,第38頁。)
  語言論這條思路的形成還由于西哲認為,許多哲學中的假命題是由于語言混亂造成的。要消除哲學上的糊涂,就先消除語言上的含胡。由是而研究語言的意義,由是而產生日常語言分析學派哲學。在轉向語言研究的途中,西方哲學家也表現出重大的區別。對此區別,周國平是這樣認為的:“一派哲學家認為,弊在邏輯化的語言,是語言的邏輯結構誘使人們去尋找一種不變的世界本質。因此,哲學的任務是解構語言,把語言從邏輯的支配下解放出來。另一派哲學家則認為,弊在語言上的邏輯不嚴密,是語言中那些不合邏輯的成分誘使人們對一個所謂本體世界想入非非,造成了形而上學假命題。因此,哲學的任務是進行語言診斷,剔除其不合邏輯的成分,最好是能建立一種嚴密的邏輯語言。不管這兩派的觀點如何對立,拒斥本體論的立場是一致的。維特根斯坦和海德格爾分別代表上面兩派的哲學家。”(注:周國平:哲學與精神生活,《方法》,1998/1。)上面這一段話中, 理解稍有困難的是“弊在邏輯化的語言,是語言的邏輯結構誘使人們去尋找一種不變的世界本質”。怎么會邏輯上不嚴密的語言不好,“邏輯化的語言”還是有弊的呢?這不成了左不是右也不是嗎?其實,只要我們想想維特根斯坦在另一個地方的話,就會對“弊在邏輯化的語言”一說明白過來。這另一個地方的話是:在《哲學研究》中,他提出哲學是一種語言病。他后期則主張,“語言的日常用法是唯一合理的,一旦人們‘哲學地’使用語言,問題就出來了。”他提醒人們不要將語言往純邏輯的“理想語言”上引,注意日常語言的合理性。如果過份地要求語言邏輯,同樣會生出哲學麻煩(“尋找一種不變的世界本質”)。
  應該說,大談語言是為了更好地大談存在,這不消說是哲學性質的;另外,從語言摸到思想和理性,研究思想和理性是哲學的己任,這當然也是哲學的。也就是說,哲學家大談語言分析、語詞意義是在哲學的軌道上,而不是在語言學的軌道上。
  我們不妨將上述過程(語言分析何以成了哲學家的主題)簡化為語言研究的哲學軌道三含義:(1)西方哲學研究兩次轉變方向, 本體論搞不通了轉向認識論,認識論搞不下去了轉向語言論;(2 )通過研究語言來撬開“存在”,撬開思想與世界。人的思維是一種內在的交談,哲學研究就是通過語詞意義的分析將“內在交談”外化出來;用利科的話來說,就是“把對語言的理解當成解決基本哲學問題的必要準備。”也就是說,對詞語意義的研究,是為了從詞語的意義中反推出人的理性和哲思。(3)西哲認為, 研究語言可以澄清一些由于濫用語言而造成的哲學問題。一旦澄清了語言,哲學問題自然而解。
      2.語言學幫助哲學家的三個方面
  首先,語言是人類所特有的,了解語言也就是了解人,“了解關于人的某種知識”(to know about language is to know something about being human.)。馬蒂尼奇(A.P.Martinich,1990)(注:A.P. Martinichi:Introduction,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 secondedition, New York·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0.)這一說法是對的。他還認為,人的語言符號有這樣一個特性:有限的符號造成無限多的表達式。直接研究人來了解人固然是一個很好的途徑,通過人的產物(輸出)來研究人也是一個有效的角度。這正與通過人的大便、小便、汗水、痰液、舌相、面相、脈相、耳相來研究人體內部狀況是一個道理。如何通過了解語言來了解人呢?了解了語言的什么便了解了人的什么呢?
  西方哲學家的回答所涉及的一般是下面幾點(他們談得最多的幾點):了解了語言,就是了解人對存在如何感受,如何呈現;了解了語言的排列序,就是了解人的邏輯心理,人認識世界的認知模式;了解了語言,從而了解了人的行為;了解一個民族的語言,就是了解了一個民族的文化;了解了一個人的用語,就是了解了一個人的文化狀況。
  竊以為還可以增加兩個方面:
  看一個人的語言狀況,就是看一個人的生命狀況(注:錢冠連:《美學語言學》,海天出版社,1993。)。從語言結構了解宇宙的結構,因為宇宙結構與語言結構是全息的(注:錢冠連:《語言全息論》,尚未出版。還可參考“語言全息律”,《外語與外語教學》,1998/8。或參考:“語言全息律”,《高等學校文科學報文摘》,1998/6)。
  第二,“既然某些哲學問題看來是起因于語言結構的錯誤信念,所以, 理解語言結構可以幫助解決這些哲學問題或完全避免它們。 ”Martinich(1990 )舉了一個例子:“例如, 既然‘無沿路走來’(Nothing came down the road)這個語句(至少從表面上看)在語法上類似于‘約翰沿路走來’(John came down the road)這個語句, 而約翰是某個實存的東西,那么人們也許會認為無也是某個實存的東西。但是,這種荒謬的觀點是由對語言發揮作用的方式的誤解所造成的。”
  試解釋如下:Nothing came down the road是個誤句,誤在憑空制造了一個不存在的實體。“無”(nothing)并非是一個實體。 但這個誤句卻是根據John came down the road推衍而來。 推衍錯誤之一是:從表面上看,這兩個句子句法是一樣的,于是認為John如何如何是對的,推衍出Nothing如何如何也是對的。錯誤之二:既然John 是某個實在存在著的東西,以為nothing也是個實在存在的東西。 誤解的根子是:以為nothing和John這兩個語詞所發揮的作用的方式是一樣的。 推翻這樣的誤句,就等于在世界上減少了一個無中生有的實體,這是哲學的一個勝利。但是,這個哲學勝利是因為澄清了“語言發揮作用的方式”上的一個誤解而得到的。
  第三,“哲學家認為,語言是對實在的反映。因而,倘若人們能夠理解語言的結構,那么人們便能夠理解實在的結構。”(Martinich,1990)稍后我們就可以發現,這句話表面上輕松,實際上有許多東西隱匿深藏。這里,“實在的結構”應該理解為“現實世界的結構”。認為語言的結構同于或類似于現實世界的結構,這種看法并不奇怪。因為語言是思想的表達;并且,如果人的思想能算作關于世界的知識,那么,思想似乎就是對現實世界的反映。這種關于語言、思想與現實世界的觀點,柏拉圖、蘇格拉底都是同意的。柏拉圖說,倘若他試圖通過直接研究實在來弄清實在的結構,那么他担憂也許會在理智上陷入迷惘。因此他決意把語言用作一種實在之鏡:“我決定求助于語言,并且,借助于語言來研究事物的真相。”(Phaedo,99E)我以為,“事物的真相”就是西方哲學家所研究的存在。康德主義認為,語言并不是對實在的反映(因為人類理智不可通達于實在),而是對我們關于實在的思想的反映。“關于實在的思想的反映”也是一種對思想的思考。
  如何通過理解語言的結構來理解實在即現實世界的結構呢?
  “人們普遍認為,語言的基本結構是主詞加上謂詞結構。而這與實在(reality,亦即being,存在)的基本結構相關:特殊性與共性。如果人們認為能從語言的基本結構來理解實在的基本結構,那么,理解主詞與謂詞的區別便是非常重要的。”(Martinich,1990)這個思路是這樣的:理解主詞與謂詞的區別是為了理解語言的基本結構(PeterGreach的Reference and Generality(注:Peter Greach: Referenceand Generality,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68,pp. 22-46.)一文回顧了對這種結構的意義所作出的各種不同的解釋以及應當如何刻畫這種結構),而理解語言的基本結構又是為了理解實在的基本結構。這樣便從語言研究過渡到了哲學研究。
  “理解語言的基本結構是為了理解實在的基本結構”這一命題的基礎,還需要進一步夯實。實在的基本結構是什么樣的呢?誰也沒有給出——而且也不會給出——這樣一個定論,否則為什么還要苦苦尋覓與研究它?但是,我們不妨可以一般地將世界當成一個實在的對象。那么,世界的二元對立(dichotomy)是普遍現象。恰好,從主流看來, 語言中的二分反映了世界的這個二元對立現象。
  但是,我想強調的是:看來就在這里出了問題:英語句子結構更常見的是三分,即SVO(主+謂+賓), 而漢語結構更常見的是兩分:話題加說明(即常見的主題句,如“我頭疼”等等)。這豈不是說,同一個世界結構,卻在東西方的語言框架中,顯現了不同的基本切分,這到底是東西方語言的哪一方搞錯了,還是本來就有兩個不同的世界?
  張今認為,“遠古人的這種朦朧模糊的思想模塊,一旦直接發之為聲,就變為原始語結。以后,隨著社會的發展和人類思維能力的發展,這種原始語結就在各民族的文化、特別是各民族的邏輯一心理結構的調控下,逐步分化和展開,最后轉化為語言。”(注:張今:《思想模塊假說》,河南大學出版社,1997,第15頁。)這就是說,最早的原始語結可能是一樣的(對一個世界的反映),現在的英語句子三分,大約三分之一的漢語句子為兩分,是由不同的邏輯—心理結構引起的。但是,西方人所倚的世界與東方人所倚的世界是同一個世界。句子的三分或兩分并非表明對同一世界結構的反映不相侔。中國人的邏輯—心理結構里,即認知模式里,突出了兩極對立,模糊了灰色過渡即中間地帶(盡管這個地帶存在著),于是,句子結構中的二分比較多。眾多的二元對立合成詞可作旁證:呼吸、彼此、雅俗、古今、陰陽、反正、里外、開頭、買賣、來往、教學、橫豎、早晚、得失、矛盾、遲早……等等。西方人的邏輯—心理結構,即認知模式里,容忍了中間地帶,即承認灰色過渡,所以比較多地選擇了三分結構。這就是說,三分句型與二分句型,都是與實在的基本結構相關的。實在既可以看成三分,也可以看成兩分。將句型結構和實在結構掛鉤,這樣的研究恰恰是哲學工作。
  在主詞和謂詞的二元對立中(如上所述Peter Greach對這種結構的意義所做出的各種不同的解釋以及應當如何刻畫這種結構),主詞項更吸引哲學家們的注意力。“理由在于,哲學家傳統上關注于人們所持的信念或所說的話是否為真;倘若為真,那么語言似乎必須以某種方式與世界相聯系(黑體為引者所標)。主詞表達式究竟是直接地還是間接地與實在相聯系?弗雷格在“論涵義與所指”(Gottlob  Frege: On Sense and Nominatum 1892, 本文標題最初為On  Sense  andReference (注:Gottlob  Frege: On  Sense  and  Nominatum,Translations from the Philosophical Writings of GottlobFrege, Peter Greach & Max Black,Oxford:Basil Blackwell,1980.))一文中論證說,主詞表達式(無論是專有名詞還是摹狀詞)通過他所謂的涵義(Sinn)——大致來說,即主詞表達式的概念內容——間接地與實在相聯系。”(Martinich,1990)這一段話, 很好地解釋了為什么哲學家關注主詞項——實際上是專有名詞和摹狀詞,并圍繞專有名詞和摹狀詞寫了那么多論文的原因。
      3.西哲的具體語言項目課題里的哲學解讀
  以下的解讀只能摘英擷華,不能面面俱到。掛一漏萬之處,請讀者諒解。
    句法與哲學家
  哲學家曾經非常關注句法。他們以為句法是唯一合法的語言研究。這一時期大致從維特根斯坦發表《邏輯哲學論》(注:LudwigWittgenstein: Tractatus Logico- Philosophicus,  Routledge &Kegan Paul, LTD, London或見《邏輯哲學論》,郭英譯,商務印書館,1992年,北京。)的1921年持續到塔爾斯基發表“形式化語言中的真理概念”一文的1935年。維特根斯坦的那本書表明語言的句法描寫是可能的。而塔爾斯基的著作則證明,語言的語義學描寫也是可能的。大多數哲學家對句法已不再感興趣。現在,我們對Chomsky 研究句法的哲學目的做一簡介。
  按Chomsky的觀點(注:N. Chomsky: Language and Problems ofKnowledge, a slightly revised version of a paper delivered ata conference in Madrid, April 28.1986.),語言是人的大腦的一個組成部分,語言學是大腦科學的一個分支。由此可知,語言具有客觀上的真實性。將大腦的結構與語言進行鑒別的另一個結果是至少在總體上存在著一種對語言的客觀真實的描寫。英語、芬蘭語、日語之間乍看起來的大異,以它們在操這幾種語言的人的頭腦中的存在而言,并非大異。Chomsky說得很形象:從某個角度看, 所有人類的語言看起來是一樣的(identical)。他的意思是,歷史地看, 英語與日語說話人之間的顯著不同事實上是非常小的。他指出,生物學家發現,遺傳因子在微觀水平上的細微差別都會生成生物體與生物行為宏觀上的顯著差異。而且,英語、芬蘭語與日語是不同的語言這一常規看法并非具有任何科學正確性(scientific validity)。 在一種所謂的語言與另一種所謂的語言之間,并無分明而原則的邊界線。在荷蘭邊界附近說的德語,某些遠方的操德語的人不那么懂,說荷蘭語的人反而更容易懂。他還認為,語言是大腦或心智的子系統。既然語言是大腦的一個成分,那么,它就不必是以交際為本。語言交際僅僅是語言幾種用途中的一種。語言還可以用來記事、個人思考、錄寫個人的詩文等。
  很顯然,Chomsky關心的東西不是語言本身,而是大腦。 但光說對大腦感興趣,那他就是生物學家或生理學家了,而他感興趣的是,所有人類語言中存在著一個普遍語法,這個普遍語法是每一個正常人的大腦的一個成份。這個結論意味著,他想研究的東西是:一,人的大腦怎么借助語言思考。二,語言如何保存在人的頭腦里,這本身也是一種存在。大腦是一種存在,這自不待言。語言如何保存在人的頭腦里,更是復雜的高級的存在。現在通過語言來撬開這種存在,就是西方哲學家的本份了。
  語義學與哲學家
  語義學是對語詞和語句的意義的研究。語義理論試圖說明意義是什么,而任何一種意義理論都必須能夠預言一個有意義的表達式是什么和不是什么以及語詞與它們的含意之間的系統的關系。
  主要的語義概念是真值(真理)和指稱。指稱問題是語言哲學中討論得最熱烈的問題。何以如此,Martinich(1990)的一句話可以說是一語中的:“指稱問題的確重要,因為哲學家的典型看法是:語言與實在相聯系的主要方式是通過指稱。”這個實在(reality )就是西方哲學家時時關注的存在(being)。看人們怎么用指稱, 就是看人們怎么用語言表示存在。哲學家關心語言指稱的趣旨原來在此!弗雷格的“論涵義和指稱”,羅素的“摹狀詞”(注:B.Russell: Descriptions,Introduction to Mathematical Philosophy,London: George Allen and Unwin Ltd. , 1919. ), 斯特勞森的“論指稱”(注:P. F.Strawson  On   Referring,Essays in Conceptual Analysis,Anthony flew,London:Macmillan and Company Ltd.,1956.),唐奈蘭的“指稱與限定摹狀詞”(注:Keith Donnellan: Reference  and Definite Descriptions,Philosophical Review,vol.75,1966.),克里普克的“說話者指稱與語義性指稱”(注:Saul Kripke: Speaker's Reference and Semantic Reference, Contemporary Perspectives in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1977.),都是哲學家對指稱問題的關注。他們是為了弄清實在是什么才對語言中的指稱感興趣的。
  基于同樣的理由,哲學家也對名稱與指示詞感興趣。因為名稱、指示詞與指稱相關。他們想看看名稱和指示詞是如何與實在相聯系的。
  圍繞語句的真值與詞語的意義做文章的作者及作品很多,例如:亨普爾的“認知意義的經驗主義標準:問題與變化”(注: Carl.  G.Hempel:"Problems and Changes in the Empiricist Criterion of Meaning",Revueinternationale de Philosophie,no.11,pp.41—63, 1950; and "The Concept  of  Cognitive  Significance: A Reconsideration",Proceedings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Artsand Sciences,vol.80,no.1,pp.61—77,1951.),蒯因的“經驗主義的兩個教條”(注:W.V.Quine: Two Dogmas of Empiricism, From A  Logical  Point of View, 2d ed. Cambridge:   HarvardUniversity Press, 1961), 丘奇的“內涵語義學”(注: AlonzoChurch:Intensional Semantics,originally published under the title" The Need for Abstract Entities,"The American Academy ofArts and Sciences Proceedings,80,1951,pp.100—113.),塔爾斯基的“語義性真理概念和語義學的基礎”(注:Alfred Tarski: The Semantic Conception of Truth and the Foundations  of Semantics ,Philosophy and Phenomenological Research,vol.4,1944,pp.341—375.), 格賴斯的“意義”(注:H. P. Grice: Meaning,Philosophical Review,vol.66,1957,pp.377—388.),唐納德·戴維森的“真理與意義”(注:Donad Davidson: Truth and  Meaning,Synthese,17, 1967, pp. 304—323. D. Reidel Publishing Co., Dordrecht,Holland.), 斯特勞森的“意義與真理”(注: P. F.Strawson:Meaning and Truth,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0.),是研究意義與真值的代表作。
  語句的真值問題有什么哲學意義呢?對此,西方哲學家大致上從兩個方面來回答。第一,首先是邏輯實證主義者有這樣的看法:一個語句僅當它具有真值時才是有意義的。然后,另一些哲學家提出了不同意見:語句有沒有意義不在于它是不是具有真值。若是這個語句是在做某件事,雖然它沒有真假可言,卻是有意義的語句。奧斯汀在“行事性話語”(注:J.L Austin:Performative Utterances: PhilosophicalPapers,2d ed.,J.O.Urmson and G.J. Warnock, eds, Oxford: OxfordUniversity Press,1970,pp.233—252.)一文中認為, 說某句話便是做某件事。他通過論證反對邏輯實證主義者的下述看法:一個語句僅當它具有真值時才是有意義的。奧斯汀表明,存在一些十分普通的有意義的語句,它們既不真也不假。第二,“哲學家傳統上關注于人們所持的信念或所說的話是否為真;倘若為真,那么語言似乎必須以某種方式與世界相聯系。”(請參見上面:“倘若人們能夠理解語言的結構,那么人們便能夠理解實在的結構:主詞為何吸引哲學家的注意力”)只有語句為真,哲學家才能從語言中看到與世界相聯系的地方,而一談及“世界”,這就聯系上了西方哲學的千年老題:存在。
  研究詞語或語句的意義有什么哲學意圖呢?概括起來有兩點:首先,西哲認為,當我們認識某一事物或某一思想時,我們能直接把握的不是人的內在的、隱秘的靈魂,而是通過語言表現出來的思想和理性。了解人們之間如何借語言達到理解與交流,就成了了解人的理性或思想的前提。自然,意義問題就成為哲學研究的基礎和核心。這就是說,對詞語意義的研究,是為了從詞語的意義中反推出人的理性和哲思。這一個“反推”就是哲學研究。
  其次,西哲認為,作為意義之依據的東西具有本體論的地位,他們探究的是,“意義是什么?依據什么來分析意義?這些作為意義之依據的東西的本體論地位如何?最基本地意謂某物或具有意義的究竟是語詞,還是語句,或是人?”(Martinich,1990)。我以為這里有幾個問題需要引申。亨普爾在“認知意義的經驗主義標準:問題與變化”一文中討論了邏輯實證主義的意義理論,根據這種意義理論,一個語句恰恰是在下述情況下才是有意義的:(1)它是分析的或矛盾的;(2)它是可由經驗證實或確證的。這種理論的目的是:(1 )得到一種能夠排除某些傳統哲學問題的標準;(2 )從科學的哲學中找到對這些問題(排除某些傳統哲學問題)的解決辦法。又比如,蒯因的“經驗主義的兩個教條”指出,意義問題似乎不同于事實問題。意義問題關注的是分析性、同義性和衍推;而事實問題關注的是世界的存在方式,而不是人們談論世界的方式。我以為,這句話令人開了竅:“關注世界的存在方式”是哲學和哲學家的工作,關注“人們談論世界的方式”卻是兩者兼而有之:既是語言學和語言學家的工作,也是哲學和哲學家的工作。因為,人們如何談論世界,正是人們如何表述出存在來。
    言語行為與哲學家
  言語行為理論是哲學家研究得最有聲有色、最有影響的一個課題。那么,哲學家為什么研究人的言語行為呢?上面已經提到過:奧斯汀在“行事性話語”(J.L.Austin(注:Ibid.pp.233—252.))一文中指出,說某句話便是做某件事。他通過論證反對邏輯實證主義者的下述看法:一個語句僅當它具有真值時才是有意義的。奧斯汀表明,存在一些十分普通的有意義的語句,它們既不真也不假。
  為什么這樣做就是哲學研究呢?首先,我們能直接把握的不是人的思想,而是通過言語行為看出他的思想和理性。了解人們之間如何借言語行為達到理解與交流,也就成了懂得人的理性或思想的前提。于是,言語行為也成了哲學研究的重要方面。其次,看看別人是怎么闡明奧斯汀上述工作的意義的,我們就明白了其究里。文德勒在其論文“說某種事情”(Zeno Vendler:On Saying Sornething(注:Zeno Vendler:On Saying Something,Res Cogitans,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Press, 1972.),1972)中稱贊奧斯汀從直覺上發現了由建立在經驗基礎上的語言理論所證實的概念范型。因此,文德勒便把所說出的話語的結構與我們的思想的結構聯系了起來。這就是說,從說出的話(的結構)中看人的思想(的結構)。“哲學就是對思想的反思”,這里就用得上了。
  除此之外,哲學家關注的話題還包括隱喻、語言的性質等,關于這些問題,作者另文討論。
  收稿日期:1999—03—07
外國語(上海外國語大學學報)9~16H1語言文字學錢冠連20002000哲學軌道上的語言研究可分為:(1 )西方哲學軌道上的語言研究的三個含義;(2)語言學幫助哲學家的三個方面;(3)西方哲學的具體語言課題(真值、意義、言語行為、指稱、名稱等)里的哲學解讀。哲學軌道/存在/哲學解讀  the orbit round philosophy/being/philosophical decoding此文根據拙著《語言:最后的家園》第二章第三節“哲學軌道上的語言研究:解讀與啟發”改寫。王宗炎先生詳讀全文并惠賜教益,謹深表謝忱如斯。This paper consists of the four sections: ( 1)  what islanguage researches in orbit round philosophy of the West; (2) how linguistic researches help philosophers do their jobsin three aspects; (3) how we unscramble the philosophicalconnotation hidden in such concrete items of linguisticresearches as truth, meaning, speech acts, reference,  propernames, propositions, metaphors and nature of language and soon.廣東外語外貿大學語言文化研究所,廣州 510420 作者:外國語(上海外國語大學學報)9~16H1語言文字學錢冠連20002000哲學軌道上的語言研究可分為:(1 )西方哲學軌道上的語言研究的三個含義;(2)語言學幫助哲學家的三個方面;(3)西方哲學的具體語言課題(真值、意義、言語行為、指稱、名稱等)里的哲學解讀。哲學軌道/存在/哲學解讀  the orbit round philosophy/being/philosophical decoding此文根據拙著《語言:最后的家園》第二章第三節“哲學軌道上的語言研究:解讀與啟發”改寫。王宗炎先生詳讀全文并惠賜教益,謹深表謝忱如斯。

網載 2013-09-10 21:34:39

[新一篇] 哲學詮釋學的方法論問題——哈貝馬斯與伽達默爾之爭

[舊一篇] 哲學問題的演進與消解:康德與海德格爾的比較研究
回頂部
寫評論


評論集


暫無評論。

稱謂:

内容:

驗證: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