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人口
新疆是多民族地區,少數民族人口的發展對于自治區的政治、經濟、文化都有重大影響。所以,加強對新疆少數民族人口發展的研究,是必要的。本文試就民族傳統與民族人口作個初步探討,就教于各位專家學者。
一、新疆少數民族人口分布及發展的概況
新疆少數民族是大聚居、小雜居與大雜居、小聚居互相交錯,各少數民族人口分布情況是:
維吾爾族,新疆的主體民族,新疆各地、州、市、縣都有分布。
哈薩克族,主要聚居在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和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烏魯木齊、昌吉回族自治州、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等地也有分布。
回族,主要聚居在昌吉回族自治州、焉耆回族自治縣和烏魯木齊、伊寧、霍城、哈密、吐魯番、鄯善、托克遜等市、縣。
蒙古族,主要聚居在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及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另在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的昭蘇、特克斯、尼勒克、烏蘇、額敏、阿勒泰、布爾津等縣,昌吉回族自治州的吉木薩爾縣、哈密地區的巴坤哈薩克自治縣及烏魯木齊市,也居住著一部分蒙古族。
柯爾克孜族,主要聚居在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一部分分布在烏什、溫宿、皮山、塔什庫爾干塔吉克自治縣和北疆的特克斯、額敏等縣。
塔吉克族,主要聚居于塔什庫爾干塔吉克自治縣,在阿克陶、澤普、莎車、葉城、皮山等縣也有分布。
錫伯族,主要聚居在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在烏魯木齊、霍城、鞏留、塔城、尼勒克等地、市、縣也有分布。
滿族,主要聚居在烏魯木齊市、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和哈密地區,全疆各地也都有分布。
烏孜別克族,主要分布在伊寧、喀什、昌吉、烏魯木齊、阿勒泰、塔城等市、縣。
俄羅斯族,散居在塔城、烏魯木齊、伊寧等地、市,其中塔城地區較多。
達斡爾族,主要聚居在塔城市阿西爾等鄉村,霍城、烏魯木齊等市、縣也有分布。
塔塔爾族,大多聚居在阿勒泰、昌吉、塔城、伊寧和烏魯木齊等市、縣。
據統計,1949年新疆少數民族人口為404萬人,到1990 年第四次全國人口普查統計,已發展到946萬人,比1949年增長1.34倍, 比全國同期人口增長1.09倍高0.25倍。1990年與1982年相比,全國人口增長百分率為12.45,新疆少數民族人口增長百分率為21.36,高出全國8.91個百分點。新疆世居的12個少數民族增長情況如下:
維吾爾族,1990年為719萬,比1949年的329萬增長1.19倍,1982年到1990年,人口增長百分率為20.93,比全國平均增長率高出8.48 個百分點。
哈薩克族,1990年為110萬,比1949年的44.3萬增長1.49倍。 1982年到1990年,人口增長百分率為22.54。
回族,1990年為68.15萬,比1949年的12.2萬增長4.56倍。1982 年到1990年增長百分率為19.4。
柯爾克孜族,1990年為13.9萬,比1949年的6.6萬增長1. 11 倍。1982年到1990年人口增長百分率為23.73。
蒙古族,1990年為13.7萬,比1949年的5.2萬增長1.62倍。1982 年到1990年人口增長百分率為17.27。
錫伯族,1990年為3.3萬,比1949年的1.17萬增長1.83倍。1982 年到1990年人口增長百分率為20.9。
塔吉克族,1990年為3.3萬,比1949年的1.3萬增長1.48倍。1982年到1990年人口增長百分率為26.54。
滿族,1990年為1.8萬,比1949年的0.1萬增長17.4倍。1982年到1990年人口增長百分率為101.41。
烏孜別克族,1990年人口為1.4萬,比1949年的1.2萬增長0.2倍。1982年到1990年人口增長百分率為16.27。
俄羅斯族,1990年為0.8萬,比1949年的1.9萬減少一半多。這主要是一部分遷居原蘇聯和澳大利亞的緣故。但近幾年來,俄羅斯族歸國僑民又有增加,因此,1982年到1990年人口增長百分率為203.61。
達斡爾族,1990年為0.5萬,比1949年的0.18萬增長1.8倍。1982年到1990年人口增長百分率為23.52。
塔塔爾族,1990年人口為0.48萬,比1949年的0.59 萬有所減少。1982年人口增長百分率為17.41。
上述數據說明,新疆少數民族人口自然增長率比較高,而且是比較穩定的增長,特別是進入80年代以來,新疆少數民族人口增長百分率大多在20上下。
有的少數民族人口增長過速,如回族從1949年的12 萬人, 增長到1990年的68萬人。這主要是由于新疆開發建設事業的不斷發展,內地有不少回族人口遷居新疆。
有些少數民族人口波動比較大,如俄羅斯族人口從1949年的1.9 萬人,下降到1982年的0.27萬人,后又上升到1990年的0.81萬人,其人口下降的原因是,部分俄羅斯族人為了與親人團聚,遷居到原蘇聯、澳大利亞和加拿大,包括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的人口減少也有類似情況。1982年后,俄羅斯族人口大幅度上升的原因,一是俄羅斯歸僑增加,二是1978年以后,過去一些填報其他民族成份的俄羅斯人,又更改為俄羅斯族。滿族人口的大量增長就屬這后一種情況。
新中國成立后,新疆各族人民在政治上獲得解放,經濟上得到翻身,安居樂業,物質文化生活不斷提高,人們在發展物質生產的同時,也進行著人口自身的再生產,人口發展速度越來越快。以新疆哈薩克族為例,1953年至1990年的37年內增長了599881人,年平均增長率為2.14 %。1990年新疆哈薩克族15—49歲的育齡婦女人數有260633人,占女性人口總數的48.28%。其中年齡在20—29歲, 正處于生育高峰年齡段的婦女有98891人,占育齡婦女的37.9 %(各年齡段婦女人數及所占育齡婦女比重見下表),表明新疆哈薩克族婦女的年齡結構年輕,進入生育高峰年齡的婦女人數還將繼續增加。
哈薩克族育齡婦女年齡構成表
年齡 15—19 20—24 25—29 30—34 35—39 40—44 45—49人數占育齡 68687 56829 42062 31737 25810 18849 16659婦女比重% 26.4 21.8 16.1 12.2 9.9 7.2 6.4
從生育孩次看,1989年一孩率占25.94%,二孩率占19.97%,三孩率占14.47%,四孩率占10.94%,五孩率占28.68%, 三孩及三孩以上所占比率為54.09%。哈薩克族多孩率占有很大比重, 育齡婦女的一般生育率為129.7‰,總和生育率為4.91,均高于全區平均水平。
新疆少數民族人口文化素質逐步提高。1949年前,新疆僅有一所高等學校(新疆學院),在校生只有379人,其中,少數民族學生185人。那時,新疆各類學校的全部在校生還不足20萬人,學齡兒童入學率僅為19.8%,文盲率高達90%以上。新中國成立后,政府為發展新疆的教育事業,特別是少數民族教育事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這些措施主要有:
(1)在制定教育發展規劃和安排經費及基建投資時, 優先保證民族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
(2)對少數民族學校的校舍建設、 師資培養和少數民族文字教材的編譯出版等基本建設項目,實行傾斜政策,以保證少數民族學校的教學條件不斷改善和教學質量的不斷提高。
(3)對邊境縣和貧困縣的少數民族中小學生, 實行“兩免”(免收學雜費、免費供應課本)的政策,對牧區寄宿制小學增設了助學金。對在中學、中專和高等院校就學有困難的少數民族學生設專項助學金。對原來教育發展較落后的柯爾克孜族、塔吉克族,還專門創辦由政府供給吃、穿、學、用的柯爾克孜族、塔吉克族的中小學校。
(4)在努力辦好區內高等院校的同時, 還在內地高等院校開辦新疆少數民族班,借助內地高等院校的條件來發展新疆的少數民族教育。僅1980年以來,內地就有46所高等院校相繼開辦了100個新疆民族班,培養了3500多名新疆少數民族大學生和研究生。與此同時,政府還選派一批少數民族學生出國留學深造。在赴美國、英國、俄羅斯、日本等國家進修和攻讀學位的250多名學生中,少數民族學生占50%。
經過40多年的努力,新疆已建立了遍布廣大城鄉的少數民族教育網點,形成了包括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在內的完整的少數民族教育體系。
據統計,到1991年底,新疆有高等院校21所,在校生31000多人,其中少數民族學生占56%;中等專業學校112所,在校生為45000多人,其中少數民族學生占52%;普通中學1958所,在校生為863000多人,其中少數民族學生占45%;小學7247所,在校生為1857000多人, 其中少數民族學生占68%。平均每萬人口中大學、高中、初中和小學的在校生數量都高于全國的平均水平。平均每萬人口中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數,居全國第5位。少數民族學齡兒童的入學率在農牧區已達91.9 %。少數民族農牧民脫盲率已達85%。
1990年第四次全國人口普查統計與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統計相比,新疆少數民族文盲半文盲人口減少了6萬余人,下降了近10個百分點。少數民族小學以上文化程度人口數增加了213萬余人, 大學文化程度人口數增加了3倍多,每萬人擁有大學文化程度人口數由23人提高到95.2萬人,少數民族各類專業人員增加了4萬余人, 整體文化素質有了顯著提高。
一些民族文化素質提高很快。1990年與1982年比較,新疆哈薩克族每百萬人口中擁有大學文化程度的人口從4276人上升到11856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口從45630人上升到81263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從137513人上升到164674人;具有小學文化程度的人口從387376人,上升到439902人;文盲半文盲人口由22.02%降到12.34%。
根據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資料,新疆柯爾克孜族人口中各種文化程度的人口為85599人,同1982年的52099人相比增加了33500人。 增長64.3%。各種文化程度人口增長詳情如下表:
第四次人口普查 第三次人口普查 1990年與1982年比較 柯族 全區 柯族 全區 柯族 全區大學 1198 278919 378 83662 216.93 234.46高中 8239 1574196 4162 842803 97.96 86.78初中 14278 3135103 10332 2286324 38.22 37.12小學 61884 5525507 37229 4425708 66.23 24.85
從上表可以看出,新疆柯爾克孜族人口文化程度有較大提高,尤以大學文化程度人口增長最快,而中小學文化程度人口增長速度也高于全區。文盲半文盲(15歲及15歲以上)人口,1990年為19882人, 占新疆柯爾克孜族人口的14.02%,同1982年的25.09%相比降低了11.07 個百分點。
但是,由于歷史的、社會的、自然條件等因素影響,新疆各民族的教育發展很不平衡。1990年新疆小學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為69.39%,其中13個世居民族分別為:滿族81.33%,俄羅斯80. 63%,漢族80.39%,錫伯族79.68%,達斡爾族77.89 %,塔塔爾族77.83%,烏孜別克族74.24%,蒙古族72.82%,哈薩克族69.77%,回族 64.72%,柯爾克孜族64.3%,維吾爾族61.28%,塔吉克族55.14%。
由上可見,新疆少數民族人口發展速度較快,文化素質也有較大提高,但從總體上看,一些人口較多的少數民族如維吾爾族、哈薩克族、回族等,與人口較少的柯爾克孜族、塔吉克族等,教育狀況還較差。
二、新疆少數民族人口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
新疆地域廣闊,資源豐富,人口發展問題過去一直未引起足夠的重視。現在看來,新疆少數民族人口過速增長引發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政治問題、經濟問題。這種情況,已經被越來越多的各族各界有識之士所警覺。
第一,對土地的壓力越來越大。1990年,新疆人口密度是9人/平方公里,但新疆適于人口生存的綠洲面積僅7萬多平方公里,有人生存的綠州的人口密度高達270人/平方公里,比全國平均人口密度118人/平方公里高出152人,人口對土地的壓力越來越大。新疆土地遼闊,但宜用地不多,宜用地僅占土地總面積的39.63%, 宜農荒地僅占土地總面積的2.95%,而且宜農荒地的質量率只有22.45%。自70年代以來,新疆的耕地面積呈遞減趨勢,1964年人均耕地為6.4畝,1982年為3.7畝,1990年為3.1畝。由于人均耕地占有量的減少,限制了人均糧食占有量的提高,1990年,新疆人均糧食比1953年增長了54.67%,人均耕地減少了35.42%,而同期人口增長了210.98%。
少數民族聚居的貧困地區人口對土地的壓力更大。以和田、喀什為例,和田地區1949年人口為66.19萬(其中少數民族占99.52%),耕地面積189.3萬,人均耕地面積2.86畝;1990年人口為143萬(其中少數民族占97.02%),耕地面積300.3萬畝,人均耕地面積2.10畝,下降0.76畝。喀什地區1949年人口為149.06萬人(其中少數民族人口占99.60 %),耕地面積441.2萬畝,人均耕地面積2.96畝;1990年人口為285.36萬(其中少數民族占92.85%)。耕地面積733.4萬畝,人均耕地面積2.57畝,下降0.39畝。
第二,人口的社會經濟負担加重。較高的人口增長率,使新疆人口負担系數加大。1990年新疆每百名勞動年齡人口要負担58.68 名非勞動年齡人口,負担系數在全國名列前茅。少數民族人口負担系數更高。柯爾克孜族為93.59%,比全區高出34.91個百分點,其中老年負担系數為8.26%,少年負担系數為85.33%,分別高于全區2.06個百分點和32.9個百分點。
第三,社會就業困難。新疆由于人口增長過速,產生了勞動力總供給大于總需求的嚴重社會問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新疆不在業人口2590653人,其中少數民族1186325人,占不在業人口總數的45.79 %;不在業人口中,市鎮待業人口153832人,其中少數民族62668人, 占40.74%。“七五”期間,新疆共安置45.3萬人就業,有10 萬未能就業。據測算,從1991年至2000年,新疆平均每年約有30多萬人進入勞動年齡,大大超過安置能力。在“八五”期間,將近65萬待業者需要安置,少數民族待業人口長期得不到安置,這是不利于自治區的政治穩定與社會發展的,“爭資源”、“搶飯碗”引發的民族問題多出于此。
第四,人口質量逆向優化。從總體上看,新疆少數民族人口質量日益優化,但同時,一方面經濟發達和文化層次較高地區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口增長逐步減緩,另一方面,經濟落后和文化層次較低地區,經濟發展緩慢,而人口卻保持較高的增長速度,導致優質人口比重下降。塔什庫爾干塔吉克自治縣共有人口25465人,其中少數民族占93.37%,塔吉克族占84.92%。這是全國最貧困的縣,1985 年的農牧區人均年收入僅為143.9元,1990年為290.70元,1991年為333.60元。經濟發展緩慢,但人口增長很快。1982年到1990年,塔吉克族人口增長百分率為26.54,高于全國同期人口增長百分率12.45的1.13倍,比全區同期少數民族增長百分率也高出5.18。確實是“越窮越生、越生越窮”,嚴重影響人口質量的優化,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
新疆少數民族人口過速增長有著深刻的社會根源,受著民族傳統文化的影響,宗教的影響是重要原因之一。1990 年, 新疆少數民族人口946萬多人,其中普遍信仰伊斯蘭教民族的人口為920多萬,占少數民族人口的97%以上。伊斯蘭文化對少數民族影響比較深,他們認為“子女的多少是由真主決定的,由不得自己”。由此,導致人口無計劃的增長。同時,由于受伊斯蘭教義的影響,一些民族有早婚的傳統。解放前12、13歲的女孩就被嫁人,現在未到法定最低年齡而結婚的仍較多。從1982年的人口普查和有關部門在1988年的抽樣調查資料看,15—19歲年齡組人口中,男性人口和女性人口的已婚情況如下表:
性別 已婚人口在該年齡組 比重增減 人口中所占比重(%) 1982年 1987年 (+、-)男 1.9 2.12 +0.22女 16.38 12.89 -3.49
從上表中可以看出,新疆早婚現象在女性中雖然在下降,但比重很大,而且男性比重還在上升。
抽樣調查說明,農村早婚現象比城市嚴重,所占比重見下表:
類別 已婚人口在該年齡組人口中所占比重(%) 男(15—19歲組) 女(15—17歲組)市 0.23 0.57鎮 1.89 3.17縣 3.05 4.75
從上表中可以看出,早婚現象在農村和鎮比城市高得多。第100 個15—19歲男性人口中已婚人數在農村和鎮分別為城市的13.26倍和8. 22倍。每100個15—17歲女性人口中已婚人數農村和鎮分別為城市的8. 33倍和5.56倍。
各民族早婚率差異很大。維吾爾族的早婚率無論在男性和女性人口中均比其他民族高得多。尤其是女性早婚率比其他民族高出幾倍到十幾倍。這個問題,在經濟文化落后,傳統觀念影響較深的南疆更常見。
抽樣調查資料表明,文化程度越低早婚率越高。在15—17歲各種文化程度的女性人口中已婚人口比重分別是:大學為零,高中為0.18%,初中為1.07%,小學為7.99%,文盲半文盲為11.28%。在男性15—19歲人口中:大學為零,高中為0.22%,初中為0.89%,小學為4.38%,文盲半文盲為3.61%。可見早婚率與文化程度高低成反比。早婚人口離婚率很高,抽樣調查表明:初中為15.38%,小學為22%, 文盲半文盲為27%。
傳統的生產方式,對生育觀有著深刻的影響。哈薩克族學者納比堅·穆哈穆德罕有這樣一段描述:“哈薩克族分布區域多為高山峻嶺,草木豐茂,湖泊河流縱橫,風景美麗如畫。但哈薩克人的文化生活極度貧乏。他們所從事的牧業生產簡單、刻板、單調,并都是散居放牧。哈薩克牧民幾乎一年四季相隔十幾里設帳居住。由于他們經營同一種業務,生產相同的產品,彼此之間沒有必然交換的產品或商品,所以他們的相互依賴性不會很大,彼此交往甚少,即便在夏牧物牧民間你來我往較多,但多半是串門聊天消磨時光為目的的訪問活動。冬天大雪封路不便出外串門,因而冬季的長夜使居在山谷、河床里的哈薩克牧民感到孤獨、寂寞。然而孩子們熙熙攘攘熱鬧為市的家庭氣氛,消除大人的孤獨感和寂寞感,并給父母帶來生活的樂趣和勇氣。哈薩克有句諺語說:‘有孩子的家好比市超,沒有孩子的家好比墳場。’這是對游牧哈薩克家庭的恰到好處的比喻。可以肯定地說:哈薩克族家庭中不能沒有孩子”。可見,傳統的生產方式直接影響著生育觀。
傳統的生活方式也直接影響著生育觀。還是用納比堅·穆哈穆德罕先生的一段話:“哈薩克族主要經營畜牧業,從事畜牧業是屬于簡單勞動,而且勞動強度不大。凡約10歲的男孩都可以手持木棍跟隨羊群放牧——參加生產勞動,減輕其家庭的勞動負担。哈薩克家庭中女性料里家務。女孩從懂事起就跟母親學習操持家務的本領,12歲左右完全參加家務勞動(當然少女主要干些刺繡裝飾室內的活),使其母親擺脫繁重的家務勞動。因而多子多女的家長充分地享受到其‘子女之福’,哈薩克牧民為撫養子女所付出的經濟和精力是微不足道的,因為,子女所必需的包括自己的衣、食、住等基本生活需求都從自己經營的畜牧產品中得到解決;對子女的教育、醫療方面的開支也是微乎其微的,所以,在那種社會歷史條件下,多子多女確實意味著家庭的‘多福’,令人向往。”
由上可見,新疆少數民族人口的再生產,是受著民族傳統文化深刻影響的,與生產生活方式密切相關。
三、新疆少數民族生育觀的演變趨勢及對控制少數民族人口增長的思考
實行計劃生育,控制人口增長,提高人口素質是我國的一項長期的基本國策。新疆從實際出發,從1975年開始在城市漢族人口中實行計劃生育,到1980年才在城鄉漢族人口中普遍推行。1982年,新疆少數民族人口已由1964年的499萬增加到779萬,增長了56%以上。根據這一實際狀況,為提高人口素質,實現優生優育,使各族人民更快地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1983年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作出了《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的決定,從此開始在少數民族中宣傳和提倡計劃生育。1988年,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少數民族計劃生育的暫行規定》,并從1989年起在自治區實施。規定主要內容是:普遍提倡一對夫婦生育兩個孩子。城市按照規定條件經過批準可以生育3個孩子, 農村牧區普遍可以生育3個孩子,符合規定條件經過批準可以生育4個孩子。
1991年8月, 新疆社科院民族研究所研究人員巴哈爾(維吾爾族)到南疆的阿克蘇市對維吾爾族婦女對計劃生育政策的心理承受力進行了一次問卷調查。她分別選擇了市區的幾個機關、學校、工廠商店、居民點及市郊的農村,共散發問卷210份;回收有效問卷192分。所得數據如下:
您贊同“子女的多少是真主決定的,由不得自己”這句話嗎?
變量名稱 人數 %贊同 95 49.48不贊同 78 40.63不知道 19 9.89合計 192 100
可見,有40%以上的維吾爾族婦女已經破除了傳統的觀念,生育觀正在改變。
對初育年齡的選擇
變量名稱 人數 %18歲以前 9 4.6919—21歲 78 40.6222歲以后 105 54.69合計 192 100
對結束生育年齡的看法
變量名稱 人數 %30歲以前 104 54.140歲以前 76 39.641歲以后 8 4.2聽其自然 4 2.1合計 192 100
從上兩表可以看出,雖然對“子女多少是真主決定的”這一傳統觀念對維吾爾族婦女影響面還較大,但是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人對初育年齡和結束生育年齡的看法,卻與計劃生育政策接近,這也說明生育觀的轉變有個漸進的過程。
但是,必須明確地認識到,這次調查是在城市維吾爾族干部、工人、城鎮居民及市郊農民中進行的,在遠離城鎮的農村中傳統觀念影響比這要深刻得多。
在這里,還是引用納比堅·穆哈穆德罕在《哈薩克族的傳統生育觀及其演變趨勢》〔1 〕一文中的幾段話:“哈薩克族的多子多福的傳統生育觀,到本世紀80年代中期受到了沖突。社會現實使哈薩克人思想意識發生質的變化。80年代初,全國人口膨脹系數過快帶來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在大城市居住的哈薩克職工對子女的托幼撫養、教育、醫療費用直線上升,超過了他們的支付能力,影響了家庭生活水平,而且子女升學就業問題難以及時解決,引起子女對家長的不滿。因而多子不是‘多福’,而成了家長的沉重負担和煩惱的根源。”“城鎮哈薩克人,都是國家職工,都有固定的收入,離退休后仍然享受不同程度的工資待遇,晚年的生活、醫療有保障。他們沒有必要也不期望子女供養他們。所以他們生活上依賴子女的狀況起了根本的變化,城鎮哈薩克人同其他民族間的文化交流比較多,尤其是同漢民族之間文化交往尤為頻繁。70—80年代初開始,黨和政府在漢民族中實行計劃生育,哈薩克族在平時的工作、生活中看到計劃生育對自己身邊的漢族家庭帶來的各方面的好處,覺察到自己因多子多女而承受著的過重負担。他們認為:減輕家庭負担的有效辦法就是自我實行計劃生育。城鎮哈薩克族職工的文化程度普遍比較高,宗教觀念淡薄,接受新事物、新觀念的能力較強。80年代以來隨著我國社會的進步和文化事業的發展,哈薩克青年人接受了一些當代的生活觀、幸福觀。”“總之,以上所述的諸因素使城鎮哈薩克青年人改變了“多子多福”的生育觀,接受‘少生優育’的思想。從80年代以來成婚的哈薩克(包括其他少數民族)青年人自覺地自我實行計劃生育,現在只生育兩個孩子的家庭已經很普遍了。隨著農牧區經濟文化水平的提高,城鎮哈薩克青年人所接受的‘少生優育’的生育觀,必將逐漸地被農牧區廣大哈薩克人民所接受。”
由上可見,新疆各少數民族生育觀的改變有個漸進過程,而且城鎮居民先于農牧民居民,“必將逐漸地被農牧區廣大哈薩克人民(也包括其他少數民族)所接受”還要經過一個較長久的過程。從根本上講,生育率的下降取決于經濟的發展和文化教育水平的提高。但是,等待經濟發展以后再來談實行計劃生育問題,就會耽誤時機,導致人口失控,其后果是既影響經濟的發展,又不利于人口自身的正常發展。因此,重視對存在問題的思考,尋求解決問題的對策,尤其顯得迫切而重要。
(一)加強計劃生育宣傳和推廣。事實說明,新疆各少數民族實行計劃生育雖然起步比較晚,但新的生育觀正在逐漸被人們所接受,而且實行的政策不同于漢族,是基本符合各族群眾意愿的。1990年,新疆少數民族計劃生育率已達77.17%,出生率已由前幾年25 ‰以上下降到 1990年的22.94‰。自然增長率由前些年的18‰以上,下降到1990年的16.48‰。一些計劃生育工作搞得好的地方,少數民族計劃生育率已達100%。可見,只要加強宣傳,技術措施得當,少數民族人口的再生產就能轉向有計劃的增長。因此,繼續在少數民族中加強計劃生育的宣傳和推廣,認真貫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少數民族計劃生育的暫行規定》是很必要的。
(二)嚴格控制早婚早育現象。早婚早育是新疆少數民族人口過速增長的一個重要原因,所以一定要嚴加控制。主要是做好兩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婚姻登記部門工作人員的工作,教育他們恪盡職守,依法辦事,對不到結婚年齡者堅決不予登記。二是做好宗教人士的工作,教育他們愛國守法不要干預婚姻,對未進行合法婚姻登記者絕不準念“尼卡”(結婚時的宗教儀式)。
(三)做好避孕節育技術的推廣應用和避孕藥具的供應工作。經費緊缺,技術人員不足,藥具供應不及時,給一些地方計劃生育推廣帶來較大困難。因此,一定要在財力上和技術人員培訓上,支持少數民族聚居區的計劃生育工作。
(四)加速經濟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是控制人口數量的根本措施。在人口文化素質較低,科學技術不發達,社會生產力處于較低發展水平的地區,控制人口增長的難度大,效果差。所以,從長遠來看,必須要采取一切有力措施加速民族地區經濟文化教育的發展,才能更加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長。
(五)為提高各民族的素質,促進各民族的共同繁榮,在新疆少數民族中推行計劃生育是必要的、正確的,但考慮到復雜的社會因素,一定要采取積極、慎重、穩妥、漸進的方針,既要大力宣傳推廣,又要防止強迫命令,堅持防止強行墮胎,以利民族團結和社會的穩定。
注:
〔1〕納比堅·穆哈穆德罕, 哈薩克族的傳統生育觀及其演變趨勢,《新疆社會經濟》,1993年第1期。
(作者工作單位:新疆民族事務委員會)*
人口與經濟7京48-53,47A849民族研究班吉蘇/齊文禮19961996 作者:人口與經濟7京48-53,47A849民族研究班吉蘇/齊文禮19961996
網載 2013-09-10 21:3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