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間宗教信仰的內涵,是指源自中國社會歷史,以自然崇拜、圖騰崇拜、祖先崇拜以及其他地方神靈崇拜為核心,缺乏統一信仰體系和宗教經典,具有分散性、自發性、民間性的非制度化的自然宗教及其相關信仰習俗。本文所探討的民間宗教信仰現狀,基于對華南部分壯族地區的調查,所提出的改革設想,適合于信奉普化宗教的各個民族。
改革開放以來,政府部門消除了對宗教信仰極“左”思潮的影響,恢復了信仰自由,宗教信仰不再簡單地被視為封建迷信,而封建迷信卻披著宗教的外衣,競相粉墨登場,魚目混珠,烏煙瘴氣。人們從盲目的個人崇拜中驚醒,從虛幻的烏托邦中回歸,卻從另一維度尋求精神的寄托。于是,寺廟香火重燃,宗祠全面修復,族譜重新編寫,祖先崇拜之風日盛。巫婆師公重操舊業,裝神弄鬼,日進百金;宗教祭祀,隆重異常,鋪奢無度;宗教小團體修筑廟宇,斂刮民財,增加了民眾負担。政府干預,拆除寺廟,但未能從根本上解決維護宗教信仰自由與抵制迷信泛濫的運作機制問題。
筆者家鄉廣西柳江縣,有一年各地重修廟宇數座,其中有一龍神廟,修于朝南山洞中,洞口開闊,洞內寬敞,冬暖夏涼。廟內設菩薩主神,神像胸前卻畫八卦圖,左右兩側分別排列財神、福神、壽神、文曲星神、劉三姐等神像。洞中有一小水池,朝拜者取而飲之,謂飲圣水。數名召集人自謂仙人托夢,興建此廟,挨家集資,20、30元不等,亦有捐數百元者。亦有人頗不以為然,謂之致富無門,借此生財,拒不出資。每逢農歷九月十八,村民共祭而聚餐,每逢大年初一、初二,周邊各村群眾,蜂擁前來燒香,并捐現款,日有上萬人。縣、鄉政府知悉此事,頗費心神,多次找主事者開導,欲加制止。爾后派公安干警及中小學生搗毀此廟。群眾反應不一。有人認為,村民自愿朝拜,實是宗教信仰自由的表現;有人說,主事者未按傳統儀軌建廟,未守相關禁忌,實為借神靈之名以謀財,毀之理所當然。
無論如何,當地壯族民眾信仰世界復雜多樣,缺乏真正的宗教情感的陶冶,給封建迷信和邪門宗教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其實,壯侗語族、苗瑤語族和部分藏緬語族聚居地區,還有漢族廣大鄉村,都同樣存在民間宗教信仰復興的現象。普化宗教的勢力滲透到社會的各個角落,深刻影響當代民眾的正常生活和社會的穩定,甚至制約著科教興國戰略在農村地區的實施,與中國鄉村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也存在對立的因素。因此,十分有必要在黨的宗教政策的指導下,運用人類學和宗教學的理論方法,探析現階段中國民間宗教信仰的真實傳承狀況,澄清有關宗教信仰的模糊認識,明確移風易俗、改革宗教的正確方向,以期提升宗教品位,維護宗教信仰的良性運作,益于在中國廣大鄉村地區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
一、中國民間宗教信仰現狀的基本特點
中國民間宗教信仰具有明顯的原始宗教、自然宗教、普化宗教的特征。崇拜對象紛繁復雜,組織形式松散無序,崇拜目的直接功利性強,無益于修復理想迷失、信仰坍塌、道德淪喪的精神世界。概而言之,呈現以下幾個特點:
1.信仰結構繁復龐雜,沒有統一的主神。
中國民間宗教的神靈,大多從原始崇拜衍化而來,思維根基是萬物有靈觀念。大凡山川河流、飛禽走獸、魚草蟲木,都被賦予某種神性,具有某種靈力。沒有形成超越特定生存環境的共同神靈。北方民族信仰的薩滿教和南方民族信奉的師巫教,都是自然宗教在不同區域的傳承形態,沒有規定的創始人和完整的宗教思想體系。
漢族深受以倫理教化代替宗教思想的影響,儒家學說重現世、輕來世的思想主張,抑制了宗教的發展。但漢族民間,依然積淀豐富的祖先崇拜、風水崇拜、行業神崇拜的因素。
壯侗、苗瑤語族各民族普遍信奉各自的始祖神、英雄神、寨神及其他神靈,原始巫教色彩十分濃郁。壯族神臺上,中間用大楷書寫“天地君親師”,兩側用小楷書“歷代高曾祖考妣宗親位”和“通天大圣莫一大王之神位”或“灶王之神位”,折射出信仰多元化的典型特征。
2.宗教組織零散無序,沒有健全的制約機制。
中國民間宗教信仰大多以一家一戶或一個宗教作為祭祀單位,沒有超越家庭和家族的完整的宗教組織制度。較少脫離生產勞動的宗教職業者,無法構成由教主、教徒、專職宗教人員組成的宗教角色結構。壯、侗、苗、瑤等民族有巫師班子,各由5—10人構成,相互間各不統屬,獨立開展活動,不隨意發展信徒。行政部門未能對之進行有效的管制。有不法分子甚至自創宗教,自封神名,自我神化,欺世盜名,騙取財物。
3.無事不登三寶殿,見神便求護佑的直接功利心理。
中國民間信仰通常出自低層次的動機,不外乎招財進寶、求福消災、延年益壽、升官發財、求婚送子、祭祖安魂、祈求風調雨順之類。凡間千般事,皆需神照應。民間流傳的“用菩薩掛菩薩,不用菩薩卷菩薩”“有求必應、心誠則靈”的俗語,深刻揭示了中國民眾宗教心理的奧秘。東南沿海漁民崇拜媽祖,經商者崇拜財神,農耕民族崇拜牛神、蛙神,患病者拜神以求去病消災,無子者拜佛以求得子,莘莘學子燒香以求金榜題名,無不出自直接功利之心。正如費孝通先生所說:
我們對鬼神也很實際,供奉他們為的是風調雨順,為的是免災逃禍。我們的祭祀很有點像請客、疏通、賄賂。我們的祈禱是許愿、哀乞。鬼神在我們是權力,不是理想;是財源,不是公道。〔1〕
4.宗教感化功能失落,社會統攝機制欠缺。
中國民間宗教活動離不開宰雞殺鴨,進酒擺果,如事現世之人,盡現乞求丑態,無助于心靈的凈化與感情的升華。面對物欲橫流、精神頹唐、歸屬感喪失、心靈空虛,民間宗教卻無法給冷酷的人世間帶來一絲溫情,無法給日益世俗化的感情生活帶來一種圣潔感化,無法為更為泛濫猖獗的貪污腐化、弄虛作假、黑心謀財、奢侈無度、冷酷無情、粗俗躁動、利欲熏心、利令智昏的丑惡道德,敲響長鳴警鐘。基督教徒面對神圣的十字架,面對耶穌的獻身精神,升騰起心靈被感動的熱潮。而中國民間信仰為的是如何從神靈處索取更多的東西,達到的不是純凈心靈的感化功能,甚至相反地強化物欲索求之心。當代社會中的精神迷失,不能僅僅歸咎于商品經濟的發展、社會的轉型、政治思想工作的不受重視,還同民間傳統宗教感化與統攝功能的缺失緊密相關。
二、中國民間宗教改革的理論基礎
民間宗教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既有穩定性的一面,也有變異性的一面,而且穩定是相對的,變異是絕對的。任何民族的宗教信仰在人類文化演進的長河中,都呈現動態變遷的狀態,處在不斷發展的過程中。從文化進化論的觀點看來,宗教信仰起源于原始社會的泛靈崇拜,經圖騰崇拜、祖先崇拜、多神教,而過渡到一神教。隨著人類賴以生存的經濟基礎和社會文化結構的變遷,必然引起宗教信仰的變遷。當前,中國正在從傳統的農業社會,轉化到以工業為主體的現代社會,自然宗教、祖先崇拜喪失其生存的物質基礎,宗教文化的現代轉型,并非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當人們的物質需要得到滿足之后,必然追求更高層次的精神需要,當經濟改革發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定會引發文化思想的變革。如果說經濟改革,是解決國民的溫飽問題,那么,精神文化包括宗教信仰的改革是否受到應有的重視、是否成功,將關涉到國民的精神寄托和精神幸福問題。一個經濟高度發達的國家,不可能沒有精神力量的支撐。現代文明繁榮的社會里,不能允許封建迷信四處橫行。或者說,信仰文化處于低級層次的民族,實質上是與現代社會格格不入的。沒有人的現代化、人的信仰體系和價值觀念的現代化,而要躋身現代先進民族的行列,正如同南轅北轍、緣木求魚。
宗教伴隨著人類歷史的發展而不斷演進。宗教為人類提供了認識世界、解決人生歸屬問題的虛幻框架。宗教使個人明了自己在宇宙中的位置,使生活變得有意義而且可以被理解。宗教既被當作是麻醉人們的“鴉片”,但也確實是“無情世界的感情”,使人們得到心靈的慰藉。同時,宗教的負面作用在歷史上曾經嚴重阻礙社會的進步,給許多民族帶來了深重的災難。宗教改革的目的,是把人們從落后宗教的桎梏中解放出來,弘揚宗教的正面價值,利用宗教傳播,確立人的立身準則,強化人的社會意識;推動人類社會從無序向有序轉化,增強社會控制,維護社會的安寧祥和;凈化人的心靈,激濁揚清,提升人的精神品位,消除人的被遺棄感,得到心靈的深層次滿足與愉悅。筆者認為,中國藏傳佛教、伊斯蘭教、基督教、佛教、道教以外的各種民間普化宗教,都沒有完全真正實現宗教的積極功能。要實現中國民間宗教的現代轉型,必將經歷異常艱難而曲折的過程,甚至要付出幾代人的努力,跨越相當長的歷史階段。
無論如何,宗教與人類社會歷史相始終,世界上的大多數民族都信奉某種宗教,宗教與科學的矛盾逐漸得到調和。中國民間宗教不會自生自滅,人類宗教消亡說,尚未得到充分印證。與其對日益高漲的民眾宗教情緒聽之任之,不如主動地制定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
綜觀中外歷史和現狀,宗教信仰與國家穩定、民族團結密切相關,宗教改革也關涉到社會的進步和人的潛能的激發。我國宗教工作的重點在制度化的人為宗教,但是,占中國人口絕大多數的漢族和東北、中南、華南、西南的少數民族的民間宗教信仰與精神追求問題,亦該受到應有的重視。對之進行合乎宗教發展規律的改革,顯然有利于走出宗教信仰與封建迷信相混雜的誤區。
三、中國民間宗教信仰改革的基本思路
中國民間宗教信仰根深蒂固地積淀在民眾意識形態的深層結構中,具有保守性、封閉性、多樣性等基本特征。民眾厭惡封建迷信的沉渣泛起,深知邪門宗教的危害,同時,也對外來宗教具有強勁的排拒心理。宗教改革必須在黨和國家宗教政策的指導下,深入了解民眾的宗教文化特質,運用人類學、民俗學、宗教學的理論方法,循序漸進地施行。
宗教改革的核心,在于信仰體系的更新。從人類學的理論上說,宗教信仰的改革,首先應尊重本地區、本民族的信仰習俗,吸收其傳統文化的合理內核,根據文化傳承主體的意愿來制定改革的方略,然后才能采借其他民族宗教智慧的精華,推陳出新,建構為人們樂于接受的信仰體系,逐步實現民間自然宗教向現代人為宗教的成功轉化,從而改進宗教儀軌,健全宗教組織,完善宗教設施,提升宗教品位,通過宗教的傳播,使人變得更為純潔,更為高尚,更有涵養,更有作為。
未來的中國民間宗教的改革,若能有效地實現同中華新文化建設相匯流,將是取得歷史性成功的良好基礎。中國民間宗教的更新,有必要同以下幾個方面的文化建設大業和優秀傳統文化相融合:
1.與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相結合。
精神文明建設的中心意旨,不僅在于發展文化教育事業,增加文化設施,而且還包括塑造一代新人,確立符合人類社會演進規律的知識結構和信仰結構。我國廣大農村是落實精神文明建設重大任務的重點和難點。一些地區學校教育落后,經濟基礎薄弱,導致精神文明建設困難重重;有些地方缺乏必要的文化建設,甚至縣、鄉一級的文化館、文化站經費緊張,未能通過現代文化的傳播,改變人們落后的思維方式和生活習慣。各地區在落實黨中央提出的“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決定”的過程中,應結合當地實際,深入調查當地宗教信仰對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潛存的積極和消極的兩方面的影響,堅決排除封建迷信、邪門宗教的干擾,尊重信仰自由,提倡宗教信徒愛教愛國,共同為提高人們文化水平獻策獻力,促進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和諧發展。
2.與移風易俗相結合。
諸多真正的宗教教義,都強調誠實、謙和、克己、仁愛、制欲,客觀上促成人們遵紀守法,勤儉節約,愛己愛人,心懷誠敬,彬彬有禮,其意旨與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和移風易俗,頗多密合之處。宜通過宗教改革,使民風趨于淳厚,樹立社會正氣,弘揚社會公德。
3.與中國傳統宗教精神相結合。
中國傳統宗教首推道教和儒教,佛教傳入中國,經創造性改造,形成禪宗、凈土宗、密宗等諸多教派,也成為中國傳統宗教的有機組成部分。中國傳統宗教發展至唐代而日趨隆盛,唐代統治者尊儒、崇道、禮佛,締造了儒學丕顯、道教隆盛、佛法廣播的繁榮格局,為后世留下了寶貴的宗教文化遺產。儒教治世、道教治性、佛教治心的功能并行不悖、相輔相成,相得益彰,是我國傳統宗教文化思想的集中體現。但是,儒教、道教、佛教各自有不足之處,諸如儒教之祭祖拜物,道教之迷信方術,佛教之遁世出家,皆為消極的方面,應予摒棄。而儒教的敬天精神,道教的貴生特性,佛教的修行要求,有利于陶冶民心,完善人生。何光滬先生指出,中國宗教改革的方向,為“敬天而不祭祖拜物,修行而不遁世出家,貴生而不迷信方術”,〔1〕體現了對儒、佛、 道理論思想的理性揚棄。因為“祭祖拜物”,是普化宗教的象征,是中國宗教轉向人為宗教的障礙;“遁世出家”,實際上是逃避家庭責任和社會責任;“迷信方術”為封建迷信的滋生提供了條件,而且與道教提倡重現世、順自然的主張相違背。未來中國宗教信仰的理想模式,應兼容儒教的敬天崇禮入世的精神,佛教的深邃理論和克己制欲的品性,還有道教順應自然、清靜淡泊的高遠志向。
4.借鑒西方宗教的完整制度。
宗教信仰是全人類普遍的文化現象,人為宗教是全人類的共同文化資源。傳承于西方的各種宗教中,所有體現了人類文化精髓的積極因素,都應為各民族所共享。中國既要學習西方先進的科學技術和管理制度,也要借鑒西方優秀的精神文化,包括宗教文化的合理成分,使之更好地為中華新文化建設服務。西方宗教完整的制度、健全的體制、完備的設施、簡樸而神圣的儀式、超凡的精神體驗、克己制欲和進取精神,都將給未來中國民間宗教改革提供有益的啟示。
5.與提升文化品位相結合
現階段的中國文化品位的生存根基,是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與封建思想遺留勢力長期存在的特殊歷史時期內,經濟落后、法制不健全、民生窘迫的社會現實,因而低級趣味、粗俗不堪、封建迷信的娛樂文化陋習屢禁不止,黃色錄像、黃色書刊、賣淫、賭博,屢查不絕。教育不發達,文盲占總人口的比例高,一些人的精神生活貧乏,言行舉止不文明、不禮貌。亂扔果皮、大聲喧嘩、狂言傲語,屢見不鮮。不少人所津津樂道的是張家長、李家短,造謠中傷,惡習難改。由此反映出一個社會、一個民族的思維層次、文化價值觀念和文化品位的坐標位置。改變當前普遍存在的文化品位不高的現狀,任重而道遠,需要各種社會文化力量的通力合作。而宗教信仰對于塑造人的心靈、規范人的行為、造就合格的社會化的人等方面,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把不信宗教者,當成“化外”的野蠻人,固然大謬,但不可否認正當的宗教信仰,能夠在某種程度上提升人的文化品位。
6.與民生幸福相結合。
民生幸福包括物質上的富裕和精神上的充實及各種需要的滿足。西方傳教士常常以實惠的經濟利益作為突破口,敲開人們信仰宗教的大門。中國各民族的生活幸福,是中國現代化建設的宏偉目標。對生活幸福的理解,最基本的層次,是生存需要的滿足,溫飽無憂;較高的層次,是安全需要、歸屬需要的滿足,消除焦慮、迷茫、無助、心靈飄浮無定的心境。中國經濟改革的初步成功,為民生幸福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使人們從追求物質富足轉向追求精神幸福成為可能。當然,精神幸福不僅包括信仰的確立,而且還包括藝術追求的成功及其他形式的精神滿足。但是,宗教信仰關涉到宇宙人生的一些深層次的終極關懷,觸及到科學、道德、藝術無法深切把握的層面,能夠解決科學與藝術無法解決的諸如心靈高級體驗與靈魂寄托的問題。
綜上所述,中國民間宗教信仰的現狀,令人深思。對民間信仰的泛濫與隱患熟視無睹、聽之任之,顯然不利于中國社會的現代轉型與精神文明建設事業的順利發展。聽任民間宗教的無序發展,無法對邪門宗教和封建迷信實行有效控制,不利于社會的和諧穩定和民生的幸福安康,也不利于國家的長治久安。中國民間宗教信仰問題已經事實地存在于社會現實當中,客觀地影響著中國民眾的社會生活。中國人類學的現代使命,就是深入基層,全面調查,深切體驗民眾生活,及時發現問題,借鑒指導文化變遷的理論,對中國社會文化的現代轉型與協調發展,作出深刻的反思,提出相應的改革措施。宗教信仰體系及其變遷是人類學研究的中心課題之一,中國民間宗教信仰的現狀與改革,必將引起人們的廣泛重視,成為學術研究和社會改革的新熱點,中國人類學在這方面是大有可為的。
注釋:
〔1〕費孝通《美國與美國人》,第110頁,三聯書店1985年版。
〔2〕何光滬《中國宗教改革論綱》,《東方》1994年第4期。
民間文學論壇京3~7B9宗教覃德清19981998覃德清,廣州中山大學人類學系博士生。 作者:民間文學論壇京3~7B9宗教覃德清19981998
網載 2013-09-10 21:2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