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道德的文化價值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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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提要:道德是人類文化的組成部分,從文化價值層面上研究道德是目前國內學者重視的“焦點”。本文作者從道德發生的文化屬性、道德范疇的文化特征、道德評價的文化功能等方面論述了主題。
  道德是由道德觀念系統和道德行為系統兩大部分構成的。道德觀念系統包括道德規范、道德原則、道德理想等;道德行為系統是對道德觀念系統的外化和表現,它包括著行為本身和行為動機兩部分。道德觀念支配著道德行為,道德行為在表現道德觀念時還受到道德環境和道德輿論的制約和影響。從二者的關系上來看,道德觀念和道德行為是文化系統中的一個層面,因為,文化系統中的行為和觀念是主體在改造世界的過程中的創造性的活動和這一活動的抽象概括。而道德活動只是主體活動中的一個方面,是主體在創造性的活動中處理社會關系的一種手段。所以,從文化層面的視角來審視道德,我們必然把本屬道德范疇的道德觀念冒不諱之言作為一個系統提出來,就是為了肯定道德的文化價值屬性。
  1.道德發生的文化屬性道德作為人類社會關系的一種手段,在人類社會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當人類從動物脫胎而來時,其特點就是自然的飲食與原始人際關系的調節。按著弗洛伊德的觀點來說,人類最初是以圖騰崇拜為精神寄托方式的,也就是通過圖騰崇拜尋找某種調節人際關系的手段。他說:“精神分析昭示我們,圖騰動物是父親的替身,這實際上便說明了下述矛盾:通常禁止宰殺圖騰動物,每逢宰殺便是假日,而這種動物宰殺后仍受哀悼。這種情緒矛盾的態度在今天依然標志著我們的兒童的戀父情結而經常還延續到成人生活中,也推廣到了圖騰動物父親替身的身上。”(賓克菜:《理想的沖突》商務印館1988年版,第124頁)在弗洛伊德的這段神話故事里邊,包含著這樣一個設想:起初,曾經有一位強有力的父親統治“原始游牧部落。”他是一位專制權力者,絲毫不能反對他的命令。這位遠古的父親把本部落中的婦女留給自己。他的兒子痛恨自己的父親,而同時又愛他,仰慕他(情緒矛盾);這些兒子年齡大起來,到時候想要父親拒不與他們共享的婦女。父親把抗逆不從的兒子一個一個驅逐出游牧部落。可是有一天,被驅逐的弟兄們聯合起來,將父親殺死吃掉。他們一同合力,得以完成哪個人也獨自辦不到的事。然而,他們仰慕父親,而且“吞吃了他,因而完成了與他的同化,每個人添生了他的一部分力量”。但是在后來,對父親的憎恨既然得到充分滿足,對他的愛與仰慕又油然而生。他們為殺害父親而開始有犯罪感。他們悔恨懊惱,于是立法禁止先前父親只憑強權所防止的事。“他們為抵消自己的行為,宣布殺父親的替身即圖騰是不許可的,并且放棄他們的行為的果實,不沾解放了的婦女。”這樣,弗洛伊德就找到了人類懼怕已極的兩種犯罪--兇殺與亂倫的一種似乎可靠的史前期根源。在弗洛伊德的設想里,通過這種禁忌的行為,在原始社會中達到人們之間的一種和諧,因此在人們活動的范圍里,便產生了一種契約關系。這種關系的模型就是原始社會中的最初道德。從這里看出,道德只是一種人為的約定。在這樣的前提下,弗洛伊德提出了理想的道德模式自我。這是他的精神分析的必然結論。這也是他確定人類文化模式的基本方式,我們姑且不說弗洛伊德的觀點正確與否,可以從中發現,在父親與兒子的斗爭中,達到和諧的手段是通過禁忌獲得的契約。它表明,契約在調節人與人的關系中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道德作為調節人際關系的手段,就是以契約為基礎的,只是在后來人們的實踐活動中不斷得到豐富而已。不過,弗洛伊德式的調節方式在人類社會中所發生的作用是有限的,或者說是一種精神分析式的神話式的道德依據。盡管弗洛伊德是從遠古的圖騰、禁忌出發,提出了道德發生論,在人們看來,似乎象一個神話,但它卻給人們以啟示:道德是由他律轉向自律的。事實上也是如此,道德的發生是一個歷史的過程,恩格斯曾經指出:“在社會發展某個很早的階段,產生了這樣一種需要:把每天重復著的生產、分配和交換產品的行為用一個共同規則概括起來,設法使每個人服從生產和交換的一般條件。這個規則首先表現為習慣、后來便成法律。”(《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539頁)從一般意義上來說,習慣本身的詞源學意義是指道德上的風俗習慣。根據人類社會發展的需要,具有道德意義的習慣成為人類在處理社會關系中所應用的一種手段,即變成了人類生存的一種需要。對于這種需要,恩格斯與弗洛伊德的理解具有本質上的不同,弗洛伊德所理解的需要是從無意識的角度來講的,是維護父親與兒子的關系的一種手段,具有主觀任意性;恩格斯所講的需要是一種經濟需要,是真正的社會性的物質生產、分配和交換的需要,這種道德需要的產生過程中是生動的,是自由的,是人類社會歷史發展的一種客觀必然現象。實際上,人類社會道德的成熟是由禁忌、圖騰、風俗、禮儀發展到準則、箴言等組成的一個系列鏈條。在人類社會初期,人類對這一鏈條的理解只是朦朧地,還沒有從道德的意義上理解圖騰、禁忌的基本內涵。不過人們對這種最初意義上的道德接受是強制性的。在很大程度上,原始人的道德心理與兒童心理幾乎沒有什么差別。只是隨著生產力的進步,人類勞動能力的提高,語言能力的加強,新的人際關系開始形成。這時人們對自身和對社會的理解上升到了一個新的境界。可以說,人類對道德的理解開始從他律轉向自律,這是人類道德發展史上的重大進步,也是人類文明史的重大進步。 
  一當人類的道德具備了從他律轉向自律的可能,道德就需要進入社會化的討論范疇了。人類接受道德時,是處在一種摹仿階段。摹仿行為的開始,表明人類文化的誕生。因為,在摹仿中,人類接受的是某種行為,而不是理想。只是在人的行為能夠創造出維持生存的物品時,人的思想才開始把這種能夠表明自己能力的活動看作是與生存有關的活動。因此,當人類的思想能夠反映生存活動時,人的活動就開始具備了一定的動機,并支配著人的活動。這種活動是帶有目的性的活動。從此,人的存在已不再是單個人所能支配得了的。人的活動開始成為社會性的,道德的規范性由自律和他律共同組成。至此,人的活動由摹仿轉向創造。人的道德也由強制性轉向自由,道德活動開始成為一種自由活動,不過這種活動的產生是以家庭為依托的。家庭的產生表明人類在征服自然的過程中獲得了維持自身之外的物質生活資料。人的道德活動也由家庭走向社會。物質生活資料的索取是社會化的勞動的結果,道德的發展也是以犧牲道德的個體化為基礎的。恰恰是這種社會化道德標志著人類文化活動的自由的特性。
  為什么說道德活動是一種文化活動呢?首先,從道德的本義上講,道德是人類活動的結果,也是人類的一種生存方式。實際上,一定社會為了調整人們之間以及個人和社會之間的關系所提倡的行為規范的總和。它表明道德是作為文化的動態部分存在的,文化是人類的生存方式。但文化是作為一個整體存在的,具有整合性的精神價值。從文化的視角來看,道德也是屬于精神文化的一部分。其價值就在于通過某種規范和原則及其人的行為實現人的活動和社會關系的和諧,通過這種和諧實現生命的活動方式。從這一意義來說,道德只能屬于文化活動的一個層面。通過道德活動,人創造了不同于動物的精神境界,也正是由于人的道德關系的存在,人與動物才真正區分開來。當然,動物也有其存在的文化范圍,只是動物的文化活動是在本能領域內展開的,沒有創造性和預見性,其表現就是動物根本無法制造工具,而人卻能制造工具。工具文化是人類文明的組成部分,是人類發展史的標志,也可以說,隨著工具的進步,人類的道德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其次,從道德的語義學內涵來看,道德的文化特征也非常明顯。在中國古代的文化典籍中,道德一詞的涵義是很豐富的,運用起來非常廣泛。一般說來,道德經常被用來表示事物的變化、發展的規則和規律。道是指道理,德是指道之內得于已,外施于人,道德一詞原是道與德兩個概念。道德二字的合用開始于戰國時期的荀況,《荀子,勸學篇》中說:“夫是之謂道德之極”。這里不僅表明道德二字已經連用,而且也意指社會生活中的人,如果一切都按著社會規則去做,那就等于達到了道德的高尚境界。在中國倫理思想史上,道德一詞的含義,除了主要是指調整人們之間的關系和行為準則外,有時也指人的善惡評價、人的道德品質、個人的道德修養和理想境界等。《禮記·大學篇》中說:“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于至善”;“道德仁義,非禮不成。”這里的道德是指道德的最高目的,和善惡評價的標準。《鹽鐵論》中說:“道德之端,抑末利而開仁義。”“以道德為城,以仁義為劍,湯武是也。”這里的道德包含有感化和教育的意義。在西方,道德一詞是從ETHOS演化而來,具有風尚、習俗、性格、行為等含義。道德的語義學就是對道德本身的文化特征的肯定和說明。再次,從道德的內容上來看,人類的最初活動的目的是向善的,在其活動中,要實現某種目的,就必須便自然朝著有利于人類的方向發展。這種目的實現了,善也就實現了;如果自然不按著人類的目的的方向轉化,人類改造自然的結果就是一種惡的表現。善惡是人類道德中的一對貫徹始終的矛盾。正是這對矛盾的存在,才推動著人類道德的向前發展。從縱的方面看,善惡矛盾貫徹道德發展過程的始終,在人類道德的萌發期,原始社會的人在婚姻關系和勞動活動中,逐漸學會區別益和害,這就是后來的善和惡。實際上道德的起源與善惡的起源是同一個問題。從橫的方面看,善惡矛盾概括了道德意識、道德規范、道德原則、道德評價以及道德活動等各種道德現象所共同具有的特殊本質。任何一種社會現象,只有具有善惡評價的特征,并且著眼于善惡特征時,我們才說道德現象是一種文化現象(參考《青海師大學報》1994年第2期)。
  對道德的這種考察是為了說明其是一種文化層面,其結論和論證過程已被人類的實踐行為證明了是正確的。道德作為一種精神現象,存在于人類的精神觀念之中。作為人類文化的精神觀念支配著人的創造行為;而作為文化層面的道德觀念又支配著人的道德行為,因此,我們從文化角度來說明道德在其產生以及社會化過程的特點是符合邏輯的。這也有助于從人的行為自律和他律相結合的方面及其調節人際關系的方面來說明道德是作為某種手段存在著的。
  2.道德范疇的文化特征道德的文化屬性使道德規范、道德理想、道德原則組成為一個自律與他律相結合的道德觀念系統,并通過道德行為得以證實。在以往對道德的討論中,一般都把道德觀念看成是與其他道德范疇相平行的概念。在這里,我們認為,從文化的視野來看,道德觀念是一個支配著道德行為的系統,而不是某一個具體的道德范疇。具體說來,道德觀念是人們在處理社會關系過程中,表現為正義感、善惡感等判斷行為系統,它是從人們所依據的社會地位中產生出來的,是最基本的社會意識形式。它的形成與發展是一個過程。在人類生存的社會實踐中,人與人之間的相互交往和協作,大都是依靠風俗習慣來維持的。風俗和習慣是在社會生活中逐漸形成的,它表明社會對人們行為的一種最簡單的肯定。風俗和習慣調整著人們之間和個人與集體之間的關系。隨著社會分工的出現,原始社會出現了分工,原始人在風俗習慣的基礎上,產生了權利與義務的思想萌芽。這種權利與義務的萌芽是與個人利益的觀念緊密結合在一起的。原始人的權利與義務觀念是人類最初的道德觀念,在很長的時間里調節著人們的行為。一切違背風俗的現象或者逃避務的行為,都要受到輿論的譴責,有時還要受到懲罚。一般說來,在每個歷史時期,人們對善惡的理解都有不同的看法,都具有時代的特點。也就是說,今天我們的道德與原始人的道德是不同的。這是因為原始人的觀念是受當時生產力的制約和影響,決定了原始人的思想觀念是落后的和有局限的。今天我們所處的時代生產力得到了極大發展,人們的思想觀念也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人們的道德觀念也與原始人有了質的不同。如果我們審視一下人類道德的發展歷程,就會發現,這種歷程是文化的發展與進步,整個歷程就是人類改造自然,獲取生存方式的過程。這個過程就是文化發展的過程。當然,正是因為道德觀念的產生與成熟,人類才有認識道德現象、道德規范、道德理想的理由,因此,人類提高自身道德修養的過程就是一個認識道德范疇的過程。
  所謂道德范疇是對反映道德現象的一些概念的基本解釋,是對人類生存活動方式的基本概括。它概括了道德現象的特性、方式和各種關系,也就是說,凡是反映這些特性、關系的基本概念、原則、規范、行為、品質等都可以作為道德范疇來看待。道德范疇的這些特征說明了道德的文化屬性。從道德現象來看道德的文化屬性我們就發現道德現象是人類道德生活中的一切表現形式,是人類道德關系的矛盾表現。它包括道德的主觀方面,也包括道德的客觀方面,是道德的意識現象和道德活動現象的統一。在這里,似乎它概括了道德觀念和道德行為兩個方面的所有的主客觀活動現象。但是,它不能從總體的角度對之進行動態性的概括和闡釋,亦不能系統的反映出主體的道德活動的文化自由性的特性。因此,只有從道德規范、道德理想、道德原則等方面對之進行闡釋和論證,才能從更深的層次上揭示出道德行為的表現方式,并進一步確立理想的道德人格。道德規范從理論上確立了主體活動的行為準則;道德原則是協調人們之間個人利益和整體利益的根本原則,是人們確立相互關系的指導原則;道德理想是人在社會活動中的行為和最高標準的集中體現,是道德上的理想人格。人的所有的道德目的就是為了確立一個理想的道德人格。在整個人類社會的實踐活動中,精神活動歸宿就是發現代表理想的人格。盡管理想人格的類型不同,但道德觀念所支配下的道德行為追求的目標卻是一致的。(參考《倫理學知識手段冊》,黑龍江人民出版社)
  道德人格是對道德范疇的文化屬性的最深刻的揭示。人格本身是對一個人在社會活動中的形象的確認;道德人格則是對一個人在社會活動中的道德形象的確認,是對個人在社會活動中的地位、尊嚴、品質、境界的表現。思想的道德人格是把道德自律和他律有機地結合于一身,把代表社會發展方向的道德意志內化于內心世界,能夠把社會的道德要求作為必然,履行道德義務的行為已經達了自由的狀態,沒有任何強制性。具有這種人格的人對于履行道德責任已經作為一種追求,權利與義務已經有機地結合在一起了。理想道德人格在人們的社會實踐活動中起著導向作用,對于推動社會文明的發展也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參考《湖南師范大學學報》唐凱麟等有關論述)
  3.道德評價的文化功能在人類社會中,維系人類關系的最初調節手段是道德。但人類確定什么樣的道德關系是由其本身的利益所決定的。原始社會的不同的部落有不同的道德要求,每個部落有自己的道德規范和道德標準。這是由其生存的環境和生產力的發展水平所決定的,部落中的每個人都以分享某種食物為基本的道德準則。而社會發展到今天,這種道德似乎非常不符合時代的要求了,因為追求利益是人的動機中所包含的選擇。在道德選擇中,人們的行為一方面是受客觀環境制約的,是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另一方面人是有主觀能動性的,他的行為是有相對自由的,因此,在選擇種行為方向時,他個人就可以自由的從中選擇和決定一種行為方向,同時,他也要為這種選擇和決定的后果負責。但這種選擇的方向一般都是朝著有利于主體的方向進行。這里主要是受利益支配和決定的。如果道德選擇是為了維護某一集團的利益,而不顧及他人的利益,那么這種選擇將被看作是不道德的。如何評價這種道德選擇,取決于主體對道德行為的認識和判斷。道德行為是人的道德觀念支配下的道德動機的表現形式,每一種道德選擇都是在道德動機支配下,對道德行為的評價的結果。確定道德行為的機制是人與人之間的利益關系。在利益的作下,道德動機往往與道德行為相互作用,確定著道德選擇的方向。道德行為是確定主體道德形象的依據,因為主體在選擇自己的行為時,必須將自己置身于道德觀念的文化系統,根據某種道德規范和道德標準確定行動的范圍。并在此基礎上,實現道德理想,確立道德人格。
  在道德文化系統中,對道德行為的評價是在主體對道德客體認識的基礎上實現的。人在現實社會中,除了受到道德規范的道德標準的制約外,還受社會公德的制約,因此,對道德行為的評價必須基于兩個方面:一是對道德行為的認識。人們對所處的社會關系的認識影響著主體對道德行為的選擇,這是人們受道德自律支配的結果。在確定道德動機時,選擇的主體如果是站在大多數人的利益的基礎上,選擇人們普遍可以接受的道德行為,這個道德主體就被社會所容納和接受,人們就會承認這一道德主體具有符合時代的道德人格。這種道德性的判斷是基于人們對道德主體的行為的認識和評價。二是對道德關系的認識。這是主體受道德他律支配的結果。人們是生活在社會關系中的群體,這個群體是利益的群體。人們對道德行為的選擇,不僅要考慮到自身的存在,而且還要認識到他人作為利益主體的存在,這就要求主體在選擇道德行為時,不僅要從自己的需要出發,而且要從群體的需要出發。確定了個體與群體的關系,道德評價就會在道德判斷基礎上形成正確的道德結果。從這兩方面看,道德判斷是確定道德人格和價值的基本手段。  
  道德作為文化系統的一個層面,道德觀念支配著主體的道德行為和動機。人是以社會的組織形式發展并固定下來的,是一種有組織的社會群體,在這個群體中,人與人之間存在著一種不是法律卻勝似法律的關系,在無形中約束著人們的行為,這就是道德判斷。道德判斷一方面制約人的道德行為。人的道德行為是按著一定的道德原則和道德規范來進行道德選擇的,就是說,正是在道德規范的制約下,人的行為才在相互比較的前提下顯示出對社會文明的推進作用。另一方面人的道德行為是作為社會生產力和物質文明的整合方式的一種表現,任何進步的道德行為都有對社會文明較高的整合形式。道德行為表現著文化在推進社會文明中的整合性質。當然,在不同社會中,人們具有不同的道德標準,但有一點是共同的,那就是道德水準的高低確實表現著人們的文化水平。而道德判斷是以道德主體的文化水平的高低作為判斷依據的。
  道德判斷的目的是確定道德的價值目標,價值是以某種利益為依托的。道德也是不例外,它也以追求某種利益的滿足為目的。任何道德規范從他律向自律的轉換,都包含著物質動機和利益動機,都是在道德與利益的關系、個人利益與整體利益的關系的基礎上進行的。利益是道德發展的動力。因此,確立道德價值導向的運行機制是作為道德主體所追求的行為價值目標,它既是一種道德的合力,也是個體道德利益的集中體現。道德價值導向的合力來自集體與個體的利益關系,而這種關系決定著二者的道德關系,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我們把道德價值規定在道德主體和客體的關系之中,既然道德主客體之間的關系的正常運行也同樣是在一種合力的約束下形成的,鑒于此,我們可以把這種合力叫作價值導向的運行機制。它包括:主體外在道德行為機制和內在道德行為機制。外在道德行為機制指主體根據自身的道德利益追求價值目標的,受著社會經濟以及與他人關系的制約和影響,亦即他律。它具體包括評價機制、輿論機制、獎懲機制、教育機制。
  內在道德行為機制是指外在道德行為機制的主體化,是主體道德意志、道德目的、動機的集合,亦即自律,它集中體現為主體自身的道德修養。外在道德行為機制為內在道德行為機制通過心理需要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外在機制在某些情況下出自個體的道德目的與動機,但更多地受著周圍環境的影響、社會關系的制約,以致于使個體的道德意志和目的動機必然受到社會環境的制約而與他人構成善惡評價關系。
  道德價值作為滿足需要的一種形式,是主體心理動力的一個方面。所謂心理動力是指主體本身具有多種需要的欲望,其中對道德利益的需要就是其中之一,道德價值導向作為社會上指導性的價值理想是高層次的,與主體深層心理結構需要相適應,構成了主體道德活動的內驅力。如果主體對道德利益的需要得到滿足,那么就會變成推動社會文化發展的強大動力。這種心理動力是個體行為轉化為社會行為的關鍵。 
  4.道德的文化價值層面康德曾經說過,人是道德的最高象征。因為創造世界的目的是實現某種合規律與合目的的形式的統一,這種形式就是真善美合一的文化形式。道德在這一形式中是表現人的文化水平的一種層面,是主體實踐目的的外化。其價值就在于滿足了主體對善惡評價的需要,主要表現有以下幾點:(1)主體的道德活動象其他活動一樣,是一種合乎實踐活動規律的形式;(2)價值目標是對惡的形式的否定,是對實現主體創造生命形式的肯定;(3)作為文化活動的道德活動是主體生命的樣式,它追求自由的境界,標明了主體與動物相區別的界限;(4)它以追求利益為動機,以協調社會關系為準則與真美相區別。
  遼寧大學學報(哲社版)沈陽093-096,107B8倫理學楊占山19951995 作者:遼寧大學學報(哲社版)沈陽093-096,107B8倫理學楊占山19951995

網載 2013-09-10 21: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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