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生死哲學的學科建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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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類對自然及社會的認識要遠遠多于對自身的認識,這尤其表現在人的生死問題上。“生”與“死”與人須臾不離,人之生死問題又有無窮之多,這就迫切需要開展對生死問題的理論研究,為此,必須大力推進對生死問題研究的學科建設。
      一 “求生抗死”乃人類社會的基礎和核心問題
  當人還處于非人階段的“類人猿”時,它與其他動物一樣,只是受生理本能的驅策在“生存”著,它們不知“生”,亦不知“死”,生死皆為肌體活動和受外界自然條件所控制。但一當人脫離了動物界而成其為人時,便不僅在生存,不僅受肌體本能和外界環境的支配,而且逐漸地知“生”、知“死”,懂得用腦力、體力去改變周圍的環境和條件。這就不僅是在生存,而且進入了生活的階段,擁有了人生——人之生。此時,存在于人們腦海中最深層最重要的意識便是如何消解非正常死亡,獲得較長的壽命。
  隨著歷史的發展,人類社會越來越復雜,哲學家、歷史學家、經濟學家、政治家皆能從各自的立場對人類社會給出一種解釋的模式,但是無論何種理論都不可忽視一個最簡單也是最明了的真理,它就是:“求生抗死”乃人類社會的基礎和核心問題。人類長期不懈地努力,不斷改善生產工具、生產的組織和方式,并組成國家,創造文化與文明,運用制度與法律,結成諸種復雜的血緣、地緣、人緣、業緣等人際關系,這究竟是為了什么呢?如果我們站在一個靜止的立場,截取社會的某一個斷面,也許會認為這其中任何一種狀態就是人類社會的基礎和核心問題。可實際上這是一種只見“流”而不見“源”的誤解,也是一種只看“枝”而不知“本”的謬見。從根本上而言,人類為何勤勤奮奮?為何創設出社會、制度與文化?其出發點(基礎)和目的(核心)都是為了生存與生活得更好,并推延死期的降臨。所以,生與死的問題是人類最重要的問題。如果偏離人之生死問題而片面地求解其它問題,就會犯大錯誤。在一些時期里,人們把社會制度的變更問題置于人類社會發展的核心地位,盲目地進行各種制度的變換,結果付出了慘重的代價。評估任何一種制度優劣好壞的唯一標尺只能是看其是否有助于人類“求生抗死”活動的實現。現代社會最令人頭痛的幾大問題——環境污染、核子戰爭、生態失衡、艾滋病、種族仇殺等等,皆因沒有把社會發展、科學技術的研究和運用、性問題、人際關系等同人類整體的“求生抗死”的活動相關聯,而是惟當下此在的利益與享樂是求,或惟部分人、某集團、某民族自身目的實現是求,總之都是偏離了人類“求生抗死”這個核心與基礎問題造成的。
  既然“求生抗死”的問題如此重要,對生與死的問題進行理論研究的學科之重要性就是不言而喻的,而將這些學科研究的成果化為對民眾進行生與死的教育內容,則具有相當的緊迫性。
      二 有關人之生死問題的研究屬于人文科學
  一般而言,科學約可別為三類:自然科學,主要研究自然現象及其規律;社會科學,主要研究社會與其它各類組織的運作與活動;再就是人文科學,直接研究有關人自身的各種問題。生與死的問題是與人直接相關的問題,只有人才有“生”與“死”,動物則只有“存”與“亡”。所以,關于“生”與“死”的研究只能是人文科學范圍內的事,對這類問題進行研究的學科有著不同于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的特點。
  首先,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都存在著一個與主體(研究者)相對的研究客體——自然界與社會;而對人之生死問題的研究實際上是主體對主體自身的探討,這就必不可免地使這種研究帶有更多的主觀性和個性色彩。所以,在進行“生死”問題的探討過程中,研究者必須要擁有更開放的胸襟,溝通、傾聽與互相啟發是非常重要的方法。
  其次,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的研究成果往往要區分出對與錯,用對的理論去否定和代替錯誤的理論;而在人之生死的問題上則不應輕易地用對錯兩極簡單地去區分。
  事實上,人之生死觀主要的在于合理與否和合意與否。也就是說,一個人擁有某種類型的生死觀,另一人或一群人擁有另一種生死觀,還有的人則堅持別的生死觀,等等。此時,作為研究者而言,重要的是以合理性與合意性的理論框架去分析之,決不可簡單地下對與錯的判斷,特別是不能以一種所謂“正確”的生死觀去取代所有其他的生死觀。這種做法不僅在理論上很難立得住,在實際的操作上還會帶來災難性的后果,也易于淪為空洞的說教。所以,生死觀上無對錯之別,只有合理與否、合意與否的區分,這是我們研究生死問題的重要方法之一,也是由于生死問題的探討屬于人文科學所派生出的特殊性。在現實的考察中,我們經常會發現合意的生死觀不見得合理,而合理的生死觀又可能不合意,既合理又合意的生死觀簡直就很難找得到。這顯現出人之生死問題的復雜性,更需要研究者的耐心、細致和韌性。
  第三,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的研究多是從個別到一般,從具體的現象中抽象出一般的規律;而生死問題的研究則應該從一般出發到個別,從人類生活歷史的一般性具體到每個人的現實人生活動。是人就具有相同的生理性,所以有著共同的生活欲求和生死理念等,這可以說是人之生死問題的一般性。但是,既然是人之生死問題,就必須看到,人都是個別的人,并不存在著抽象的“人”(抽象的人只是一個概念而非實際存在者);而且每個人生活在不同的環境、受著不同的教育、有著不同的個性,還存在著年齡、閱歷、種族、國度、境界、興趣等等復雜的不同,這個世界簡直就找不出完全一樣的兩個人。所以,對人之生死問題的探討,雖然可以從一般性出發,但最主要的還是要具體到個別的人和類別的人。要以個別人的生死問題為研究的重點,從而逐步地歸納出類別的人的生死觀。所謂類別的人,主要指那些因為處于或相同的社會階層,或受到大致相同的教育,或愛好興趣一致、年齡相當,或種族完全相同等等所形成的群體,他們一般容易形成大致相同的生死觀。如按社會階層分,有教師群體、學生群體、政府公務人員群體、工人群體、農民群體等;按宗教信仰分,有佛教徒、道教徒、基督教徒等;按年齡分,有少年、青年、中年、老年群體之別,等等。分成類別的人群可以說是生死問題探討的主要研究單位。這是研究生死問題者必須掌握的重要理論出發點。
      三 有關生死問題研究的學科問題
  在大陸中國和海外有關生死問題研究的學科有許多不同的叫法,最常見的是“人生哲學”。顧名思義,人生哲學就是研究人生問題的哲學,既然名之曰“哲學”,它研究的就不是個別的、偶然的、特殊的人生問題,而是對人生中最根本、最普遍的問題進行理論探討,如人的本質問題、人生目的與理想的問題、人生的道路與價值的問題、人生態度、規范與修養的問題,等等,并最終概括出人生的諸規律。
  把人生問題納入哲學的理論框架,有其優越性,它可使人生問題中的本質、規律性的東西得到重視和深入的探討。但亦有一些不足的地方。正如前述,人生問題與自然科學的問題不同,也與社會科學的問題不同,它研究的對象恰恰是研究者自身,因此人生的所謂本質與規律即便承認其有,也是變化相當大的,要確定是非常困難的。只能說人生可以形成某些共性和特性,但卻難以上升到人生的規律與本質的層面來認識。而人生哲學如果一味追求最根本及最普遍性的問題,無疑會把理論的出發點放在“抽象之人”的基礎上,這必將成為一種“無本之木”式的研究,其理論成果有可能離現實的、個別的人的人生越來越遠。
  宋錦添先生提出了“人生學”的概念,認為人生學“是從宏觀上把人生的整體作為研究對象,尋求對整個人生過程本質、特點和規律的全面綜合的把握”,“是關于人生觀的理性學說”,并認為人生學主要研究的內容是“人生的主體:個人;人生的基礎:物質利益;人生的動力:目的—理想;人生的際遇:命運;人生的形象:人格;人生的碩果:自我價值與社會價值;人生的真諦:追求生活的意義。”(注:參見宋錦添《人生學導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0年版。)應該說,人生學的提法是看到了人生哲學抽象化研究人生問題的弊端而有所改進。把人生的主體放在“個人”而非抽象之“人”的基點上,無疑使人生問題的研究更具體、更貼近現實中人的人生實踐的活動。所以,宋先生在他的著作中能夠提出物質利益是人生的基礎等問題。但是,從這本《人生學導論》中可以看出,從觀念上談人生問題多,而少有涉及人生的實踐,不免仍使人有虛玄之感。
  沈繼英、祖嘉合等先生提出了一個“人生理論”的概念,認為“人生的理論,是如何做人的理論。它來源于人生的實踐,又指導人生的實踐。現代社會的人生理論,是適應現代社會發展需要,反映歷史走向的人生理論,即科學的人生理論”。主要內容包括:人的本質、人的主體性、人的需要、人的價值、人生目的、人生理想、人生選擇、人生道路、人生與道德、人生與審美、人生與愛情、人生與人際關系、人生與心理健康、人生與成才。(注:參見沈繼英、祖嘉合主編《人生理論與實踐》,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人生理論的提法實際上是看到了人生哲學、人生學主要從觀念上探討人生問題之不足而有所改進,即認為不僅要從觀念上研究人生問題,更必須把人生踐履作為重要的人生問題進行深入研究,所以這本書才會把道德、審美、愛情、人際關系、心理健康、成才等問題納入學科研究的范圍。這是一種極有意義的發展,但也不能不看到,沈、祖主編的《人生理論與實踐》,幾乎全部局限于談有關人生的問題,而基本上沒有涉及到人生的另一半——死亡問題,這不能不說是一大缺陷。
  1988年6月,黑龍江省成立了“人生科學學會”, 不久后又成立了人生科學研究所;90年代,中國人生科學學會宣告成立;華南師范大學還于1997年成立了“人生科學研究中心”,并撰著出版了《人生科學研究叢書》。人生科學這一概念提出后受到人們的廣泛重視,主要是因為它試圖“對我國當前的人生現狀和古今中外的人生理論進行研究,揭示人生規律,總結人生經驗和教訓,強化人生意識,豐富人生內容,實現人生科學化。為提高中華民族素質,造就‘四有’新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推動人類進步做出貢獻。”可見,“人生科學”概念的提出,基于兩種考慮:一是希望把人生研究的成果盡快地轉化到人們的人生實踐當中去;二是試圖使人生科學化。就第一點而言,應該是非常正確的理論目的。因為有關人生問題的理論學科與其它較抽象的學科不同,它本身的實踐性很強,若研究人生問題的理論成果不能轉化為現實應用,那它是否有存在的必要就成了問題。所以,明確人生理論的實踐性品格非常重要。但就第二點來看,則需要認真地思索一番。
  中國學術界在20年代曾經爆發過一場有關人生問題的大討論。以丁文江、胡適為代表的“科學人生觀”派,堅持認為人生觀可以達到科學水平,也應該建構科學的人生觀;而以張君勱、梁啟超等為代表的“玄學人生觀”派則指人生觀為主觀的、情感的、直覺的,無法達到科學化。雖然從當時論爭的結果來看,并無自認為失敗者,但從整個理論界的傾向來看,“玄學鬼”稍遜一籌,“科學派”占了上風。但站在20世紀末,現實社會的發展已有了兩次世界大戰的經歷;出現了“奧斯維辛集中營”、南京大屠殺等慘烈的事件;出現了高科技帶來的經濟過度發展,生態失衡等問題;還有了弗洛伊德對超我與本我的論述,馬斯洛的需求理論,自然還有20世紀中葉以后許多哲學家對人類理性的質疑。在此之后,再以為人生觀可以也必須科學化就成了問題。實際上,人生觀是一種混合物,它的一部分應該是科學化的,要積極地運用人類的理性、邏輯、科學知識解決所面臨的人生問題;但另一部分則可能是“玄學化”的,人們往往會極富情感地(情緒性、個性化的等)、終極關切地(神秘的、宗教的、超越的等)對待人生中的諸問題。所以,不能視人生觀為純粹單一的東西,它的橫切面包容著多樣性,縱向面則處于永遠的變化之中。這樣,以“人生科學”來概括有關人生問題的研究,亦有難以克服的理論缺陷。
  臺灣的黎建球先生在輔仁大學講授了6年人生哲學,在此基礎上,他撰著了一本大學用書《人生哲學》(三民書局1982年再版),認為“人生哲學乃是研究人生意義、價值與理想的學問,其目的則在改進人生,使人生能夠發揮其最高人格的價值。”為此,黎先生把全書分為九編。第一編緒論,包括人生哲學的意義、人生哲學與其他學科的關系、人生哲學的內容;第二編宇宙觀,包括宇宙、空間與時間、物質、生命、今日的宇宙精神;第三編人生論,包括人性的意義及其問題、性善論、性惡論、性善惡可分論、今日我們對人性論的主張;第四編生命精神,包括生命精神的意義、天人關系的發展、生命精神與天人關系、生命精神的現世目的;第五編道德生活,包括道德生活的意義及目的、道德的價值與標準、道德生活的實踐、道德生活的理想;第六編藝術修養,包括藝術修養的意義與目的、何謂美、美與人生的關系、如何獲得美;第七編政治理想,包括政治的意義及目的、中國的政治理想、西方的政治理想、今日可能有的政治理想;第八編宗教情操,包括宗教情操的意義與目的、中國人的宗教情操、西方人的宗教情操、如何培養宗教情操;第九編結論,包括人生理想、天人合一、人生哲學的完成、對我們這一代中國人的期望。應該說,黎先生對人生問題作了比較詳盡的分類,并以人們的各種生活,如自然生活、生命發展本身、道德生活、藝術生活、政治生活、宗教生活等等的意義與目的為人生哲學的核心問題來展開討論,既有哲學的抽象與概括,又能兼顧人生問題的具體和個別,這是其優;但這本書對人死的問題幾乎未展開作深入的分析,這不能不說是一重大的缺陷。因為不僅人生本身即含括死的問題在內,而且人生意義與目的也常常是因“死”的存在而獲得規定的。人生哲學若只談“生”而不涉及“死”,則至少缺失了一半。
  在臺灣學術界,又有“生死學”的提出與發展。據鈕則誠教授介紹,“生死學”概念的正式提出,始于傅偉勛教授于1993年出版的《死亡的尊嚴與生命的尊嚴——從臨終精神醫學到現代生死學》一書。鈕教授指出:“自外在環境看,生死學脫胎于西方的死亡學(thanatology ),而死亡學則源于死亡教育(death education)的勃興, 時間距今大約30年。死亡教育是西方死亡覺醒運動(death awareness movement)的重要環節,與安寧療護運動(hospice movement)互相呼應。臺灣在這方面大約落后了四分之一世紀,亟待急起直追。傅偉勛教授自4 年前起在臺灣大力推展死亡教育,獲得社會廣大回響。他對死亡教育的貢獻乃是把死亡學擴充至生命學,再融匯貫通為生死學。因此生死學可視為一門全新的學科,需與死亡學加以區隔,但不應忽略二者之間的深厚淵源。”(注:《從科學學觀點反思生死學研究所的策略性建構》,《應用倫理學通訊》1997年第2期。)傅偉勛教授之所以在“死亡學”之外,新創“生死學”(Lift-and-death studies),主要是考慮到人類凡涉及死亡問題,無不與“生命”相系,所以,他寫道:“我所構想提倡的生死學,就廣義而言,包括涉及我們的生命與死亡(及死亡過程)之間種種關聯著的,有關對象、問題、課題等等的探討或研究;就狹義言,則專門關涉到環繞著個體的生與死及其相關性問題或課題的,我們各別實存主體在生命高層次(人倫道德、終極關懷、終極真實)的價值取向與生死態度,故有單獨實存的終極承担等實踐意義。”(注:《死亡的尊嚴與生命的尊嚴》,正中書局1996年版,第177頁。 )傅教授正確地認識到,之所以要把死亡學放大至生死學,是因為生與死構成了不可分離的一體兩面,生命的意義必須借死亡的意義才能彰顯出它的終極深意,反之亦然。所以,有見于“生”而無見于“死”,屬一邊之見;有見于“死”而無見于“生”亦是一邊之見。只有結合生與死,才能達到學理上的全面性和正確性。傅教授的這一看法,可謂是真知灼見。從生命的視角看死亡,又從死亡的視角看生命,既可達到學術上的“真”,又能導出研究死亡之理論成果的現實功能。但是,把“生”僅僅理解為“生命”,這又有失于偏狹。實際上,此“生”應該包括生命、生活與人生三個層面。生命不僅為人所獨有,而且一切生物都有。它是一切有機物生存的基礎,顯現為人之生命時,便成為生活與人生的展開基礎。所以,把與“死”相對之“生”僅僅理解為生命時,就只能從實存的角度去看待人之生與死的問題,只能局限在提出“生命的意義與死亡的意義”這類生死的終極問題,從而會忽略人之具體生活過程和人生的種種問題亦可借助于對死亡的看法來解決。也就是說,人們可以也應該把對死亡的認識轉化為人生之動源機制,比如賺取了大量錢財者若有對生死意義的正確看法,便會積極地去做慈善事業;一些有著好的生死觀者,就有可能在人生中為某種事業的實現而獻身,等等。這樣,便可達到研究死亡問題的真正目的。
  所以,筆者認為有必要提出和創設一門“生死哲學”的學科。這門學科之所以要用哲學名之,是因為它要以“生死互滲”的哲學觀念為核心范疇,認為所謂的人之生包含著死的因素,而所謂的人之死則意味著新生;而且,生死哲學所言之“生”,包括生命、生活與人生三個部分。所以,它著重研究死亡這種人之最終的結局會對、以及能對人之生命、生活與人生產生的諸種影響,在此基礎上探討如何消解其負面的影響而光大其正面的影響,最終使死亡這種實存轉化為促進人們生活幸福、顯現生命意義、提升人生境界的機制。生死哲學所講之“死”,不是指病理學上的“死”,而主要是指死的觀念與意識,它的社會學、人類學、哲學、宗教學等的意義所在。所以,它關心的不是死亡本身,而是死亡對臨終者(未死之前)及生者的影響。因此,生死哲學尤其要發展為一種生死的智慧,以對臨終者提供精神性的撫慰,亦對遺族們給予消解悲哀的觀念性輔導。這樣,生死哲學就不僅僅是概念、范疇、原理等的推理和論證,它必須具有極強的現實應用性。它是哲學的,更是能啟迪人們正確對待生死問題的智慧。因此,生死哲學是一種完全開放的理論,它不以求“真”為目標,而倡導人類有史以來的各種有關生死問題的哲學與宗教的觀念并存,共同來解決復雜無比的現代人所面對的生與死的諸種問題。
  收稿日期:1999—03—10
南昌大學學報:人文社科版15~20C8新興學科鄭曉江19991999人類對自然及社會的認識要遠遠多于對自身的認識,這尤其表現在人的生死問題上。本文主要探討生死問題研究的學科建設問題,認為:(1)“求生抗死”乃人類社會與文化的基礎和核心問題, 所以對生與死的問題進行理論研究的學科之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2 )有關人之生死問題的研究屬于人文科學,所以與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的研究相比,在方法上有著許多鮮明的特點。(3)人生哲學、人生學、人生理論、人生科學、生死學的研究和叫法各有短長,應該創建一門“生死哲學”的學科,以推進有關生死問題研究的深入展開。生死問題/學科建設/生死哲學鄭曉江,南昌大學哲學系教授 作者:南昌大學學報:人文社科版15~20C8新興學科鄭曉江19991999人類對自然及社會的認識要遠遠多于對自身的認識,這尤其表現在人的生死問題上。本文主要探討生死問題研究的學科建設問題,認為:(1)“求生抗死”乃人類社會與文化的基礎和核心問題, 所以對生與死的問題進行理論研究的學科之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2 )有關人之生死問題的研究屬于人文科學,所以與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的研究相比,在方法上有著許多鮮明的特點。(3)人生哲學、人生學、人生理論、人生科學、生死學的研究和叫法各有短長,應該創建一門“生死哲學”的學科,以推進有關生死問題研究的深入展開。生死問題/學科建設/生死哲學

網載 2013-09-10 21: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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