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當前語言文字學界幾個問題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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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師大中文系教授 伍鐵平)
   (一)開展學術評論,批評剽竊、偽科學和吹噓等不良學風
  我國原本有良好的學術評論傳統,且都是指名道姓的。例如1935年唐蘭在他的《古文字學導論》自序中說:“在本書里不免要批評到許多學者的錯誤。這里面很多是著者所敬服的前輩和密切的朋友。就如羅振玉先生,他對于著者的學業,曾有不少的鼓勵。他的一生著述和搜集材料的盡力,在學術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甲骨學可以說是他手創的。但他那種考釋文字的方法是著者所不能完全同意的。……郭沫若氏曾告訴我‘昔人有一字之師,今人有一語之敵’。不過,治學問而不敢明是非,還成什么學問。學問本只是求真理。我們找出自己過去的不是,指摘別人的不是,同樣,也愿意別人指摘我們的不是”(見該書增訂本,齊魯書社,1981年,第11—12頁)。這是何等可貴的學風啊!
  王力在《中國語文》1962年第10期所刊文《中國語言學的繼承和發展》也曾批評著名的語言學家傅東華。非常遺憾的是,可能是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大批判嚴重損壞了批評和批判的名譽,以致文化大革命后我國語言學界很少展開學術評論,尤其是指名道姓的學術批評。即使有星星點點學術交鋒,讀者也如墮五里云霧,不知是針對誰的哪本書而發。這十分不利于學術的健康發展。“破就是立”固然不對,但“不破不立,不止不行,不塞不流,破中有立”還是合乎辯證法的,應大力提倡。在這方面,夏淥教授專為批評康殷對漢字源流的種種錯誤解釋而寫的厚達493頁的著作《評康殷文字學》(武漢大學出版社,1991年)為我們樹立了一個良好的榜樣。在夏書出版以前,《光明日報》等報刊曾發文,對康書進行了不少無原則的宣揚,該書竟成了市場暢銷品,使不少讀者從康書得到錯誤的知識。遺憾的是同外國相比,學術批評的著述在我國少得可憐。當然,我們充分肯定夏先生十年來帶頭寫學術批評專著的功勞,并不等于說夏先生對每個字的解釋都無懈可擊,我們也不應對批評者提出這種苛求。
  我們不得不坦率地承認,在開展學術評論和批評方面,我們要向外國學習。美國著名語言學家喬姆斯基(1928— )曾指名道姓地批評美國的社會語言學家,說他們所做的工作類似收集蝴蝶標本。[①a]他們也指名道姓地對喬姆斯基進行了反駁[②a]。美國著名語言學家H.阿斯勒夫、C.F.霍凱特(1916— )、R.A.霍爾(1911— )都比喬姆斯基大十幾歲,照樣對喬姆斯基的著作提出了尖銳的批評。[①b] 我之所以特別提出這一點,是因為有人用種種理由反對進行學術批評,其中之一是長輩不宜批評晚輩或相反,晚輩不宜批評長輩。還有人認為,無名小卒不應批評名人,因為我國有“為尊者諱”的傳統。這些錯誤觀點嚴重影響了我國開展學術批評,不利于學術進步,因為學術只有在交鋒中才能得到更好、更快的發展。
  還有人認為批評文章沒有學術價值,這也是不對的。上面提到的霍爾寫了一本著名的書《語言學和偽語言學》(John Benjamins出版公司,1987年),它就是霍爾進行學術批評和評論的12篇著名論文的匯編,在國外語言學界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維特根斯坦對待批評的態度值得我們學習。他在其名著《哲學研究》的前言中坦率地說:“自從我在十六年前重新開始從事哲學研究以來,我不得不承認我在第一本書里所寫的東西中的嚴重錯誤。在弗蘭克·拉姆塞逝世前兩年的時間里,我和他作了無數次談話,他批評了我的想法。他的批評幫助我認識到這些錯誤——這些錯誤之深是我很難估計的。這些批評是強有力的、確定無疑的。不僅如此,我還要感謝本校教師斯拉法先生多年來對我的思想所作的不間斷的批評。我要為這本書的一些最重要的思想感謝這種激勵。”(見涂紀亮主編《語言哲學名著選輯》[英美部分],第145頁,三聯書店,1988年。)
  要開展學術評論,除開不同學術觀點的爭鳴外,首先要大力開展的應是對不良學風進行嚴厲的批評。學風的好壞是關系學科存亡的大問題。在學術觀點上盡可各抒己見,甚至可以從始至終堅持各自的觀點,但是在學風問題上是絕不能讓步的。尤其是現在已蔓延成風的抄襲剽竊現象,如不剎住,以假亂真,假作真時真亦假,一般讀者分辨不出是非,假的著作竟然不斷獲獎,致使有人覺得這是條獲取名利的捷徑,這將給嚴肅的科學事業帶來極大的危害,甚至會坑害一代乃至數代青年人。
  有人為自己的抄襲行為辯解,說“我抄襲時出版法還沒有頒布”。這條“理由”不能成立。早在1920年梁啟超在敘述清代的學風時,曾談到清代正統派的學風的特點,其中有兩條是:“凡采用舊說,必明引之,剿說認為大不德”,“隱匿證據或曲解證據,皆認為不德”[②b]1981年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語言漫話》刊登了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已故研究員王伯熙的文章《抄襲剽竊,文敗名裂》,其中指出“漢朝人因循抄襲的陋習就已經相當嚴重。”他舉了兩個例子:晚清的一個會元和一個翰林因抄襲別人的文章雖然一時獲得非分的名譽,卻終于文敗名裂。王文中引了韓愈(768—824)的話“維古于辭必已出,降而不能乃剽賊”。可見早在唐朝就有人譴責剽竊,哪里需要等出版法才能認識到剽竊是惡劣行為呢!上引唐蘭著《古文字學導論》引言中也指出:“坊間雖羅列著許多……論著,多數是那班一知半解,或竟全無常識的人所剽竊抄纂的,這當然不會有一貫的理論”。
  安徽師范大學教授譚永祥在其《修辭精品六十格》(山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版,1994年山西第一次印刷)中揭露《修辭學綱要》(江西百花洲文藝出版社,1991年)抄襲他的《修辭例說》《修辭新格》(連同原書的錯誤);他并引用臺灣龍應臺女士的話:“溫柔敦厚做人或許是好的,但做事、做學問,卻是極度不可取的。”譚永祥在其“《修辭新格》增訂本后記”中指出:該書“十五個新格,就被《修辭學綱要》抄去了十個,包括新格的名稱、定義,連同例句和解說全都‘照單全收’”。不過《修辭學綱要》多次提到譚永祥新立某某格,所以性質同全面剽竊還是有所不同。
  《文化語言學》(湖北教育出版社,1990年)第261—262頁的一段,第262的一段連其腳注⑦⑧(在該書第311—312頁)原封不動地抄拙文《漢語并不難學》(刊《世界漢語教學》1988年第4期第204—207頁);該書第257—260頁第2節“成語的文化背景”大段抄南開大學中文系向光忠教授的《成語與民族自然環境、文化傳統、語言特點的關系》(刊《中國語文》1979年第2期第135—139頁),均未注出處。這個責任當然主要應由該章節的編寫者担負。該書對前人關于語言和文化的研究給予了充分的肯定,這是該書的優點。[①c]
  許威漢的《訓詁學導論》(上海教育出版社,1987年)雖然在后記中注明“因為它是用為教材的,為講述方便(?),引用陸宗達先生、周大璞先生等著作及其他有關訓詁論述中不少例說,未能注明出處,特此說明”;但實際上,抄襲的遠非例說,也遠不限于陸、周二人。例如,許書分論第一章“訓詁術語”第47頁、60—64頁從內容到文字表述及例子都抄自北京師范大學王寧教授所作《談訓詁學術語的定稱和定義》(刊《遼寧教育學院學報》1983年第2期),全不注出處。許書第133—135頁關于詞義引申的類型只是提到“茲略參照陸宗達的說法”;其實,許書關于詞義引申的分類及部份例子基本抄自陸宗達和王寧合著的《訓詁方法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3年)。許只字不提此書和王寧,是不好的。[②c]《光明日報》1995年11月1日發表的程黧眉的文章指出:“偷別人的作品與偷別人的東西并沒有什么本質上的區別……要想寫出好作品,首先要有好的品德;否則,東抄西抄毀了自己的文,也毀了自己的人。”這是很有道理的。李廣田說:“人失真,無人格;文失真,無風格”(見《李廣田散文》第1卷第10頁,1994年)。針對目前的學風,最后二字可改為“文德”。
  不良學風的第二種表現是偽科學不僅滲透到自然科學領域,也滲透進語言文字學。武漢大學中文系夏淥教授給我的信中寫道:“東北出版了李蘊的《象數文字學》,并有名家作序,譽為‘另辟蹊徑’,但實際是把《說文》解析某一字的字數,主觀定為該字‘倉頡造字’的‘天機神數’,他得此天機,能破譯全部甲骨文、金文。
  “山東某大學某教師,吹噓得到了‘破譯甲骨文的密碼’,從而認識了全部甲骨文。傳媒廣為宣傳。
  “把算命拆字的迷信和‘軍事密碼’之類的不相干的東西,套到古文字學科上,大搞神秘主義,以欺世盜名,報上竟大加宣揚,出版社竟準備逐一出版。本是人民群眾造字,何來‘象數’和‘密碼’?甲骨文三分之二以上,是未見于《說文》的,何得以《說文》有的某字字數,作為解開甲骨文的‘數字值’和‘密碼’”。
  “賣假藥、假酒害死人,社科領域搞唯心主義的假科學,流毒青年和群眾,同樣害人不淺,該誰來管?社科領域也存在保護消費者利益的問題,‘打假’的問題。”“文科、社科組織既渙散,學會組織也不夠嚴密,四川成都青羊宮的假《周易研究》為名算命詐騙案就是典型事例。神秘主義、蒙昧主義的東西,往往打著民族傳統文化的幌子,真假難辨,受害者惑于國家單位的支持,名人的吹噓,‘國王的新衣’往往能風行一時,無人揭穿。學術界正氣得不到扶持,歪風邪氣插上名利的翅膀,如虎添翼,得心應手。實際上也存在一個社科研究的體制問題,領導和監督的問題,公開討論的場所問題。”
  語言學界的偽科學最惡劣的表現是徐德江在光明日報出版社和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兩本錯誤百出的書和他在《漢字文化》上發表的一些同樣是錯誤百出的文章。對此我已在拙文《學術界不存在騙子嗎?——駁云林[出版徐德江壞書的科學出版社的責編王人龍的化名]的一些錯誤觀點》(刊西安外國語學院學報《外語教學》1995年第2期)和《不要胡批索緒爾——評徐德江書文的一些錯誤》(刊大連外國語言學院學報《外語與外語教學》1995年第4期)進行了揭露和批評。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葉蜚聲給我的信中指出:“學術界的騙子等于盜賊,與出版社串通一氣,是貪污腐化的一個變種”。天津師范大學外語部英語副教授顧鋼在讀到我的上述兩篇批評徐德江和王人龍的文章后給我來信,指出:“現在學術界不是有沒有騙子的問題,而是騙子有多少的問題。目前,急功近利的社會思潮孕育了一批騙子,其中不乏學術騙子。與別的騙子相比,學術騙子的隱蔽性和危害性都更大。他們往往拉大旗作虎皮,把質量低劣的‘學術’作品推向社會,騙取名利。在學術騙子中,靠剪刀漿糊欺世盜名的騙子自然可恨,那些自我標榜有‘創見’的騙子更加可恨。他們傳播錯誤的觀點,貽誤一代青年。過去幾十年才造成一個大師,而今天似乎一年就可以出許多大師。學問似乎越來越容易做,因此對這種毒化學術界的騙子必須給予毫不留情的鞭撻。”
  不良學風的第三種表現是自我吹噓和互相吹捧。自我吹噓最惡劣的事例是自封為教授的徐德江,把他錯誤百出的觀點自我吹噓為“徐德江公式”、“徐德江學說”、“徐德江理論”。對此我已在拙文《80年以來我國理論語言學的回顧和反思》(刊《湖北大學學報》1994年第3,4期)進行了嚴厲的批評。徐德江不僅不接受批評,反而將這種吹噓進一步升級。徐德江在他任實際主編的《漢字文化》1995年第1期第33頁借法國一名漢語教師白樂桑之口,吹捧在巴黎舉行的第27屆國際漢藏語和語言學會會上他的連文題到內容都錯誤百出的發言《漢字是高級的書面語言》[①d]“對漢語、漢字理論方面的貢獻是不可否認的”。其實,巴黎會議上一百余人都不屑于聽他的發言,只有四個人參加輪到他發言時的會議:兩個是分組會議的主持人,一個是臺灣的學生,一個是我。我是專為批評他的發言而參加該分組會的。(詳拙文《學術討論時不應謾罵——兼評〈漢字文化〉1995年第1期的幾篇文章》[①e])。接著徐又在《漢字文化》1995年第3期第49頁自我吹噓,說:“他……的論著……代表著當代[②e]漢語言文字學術研究的最高水平”。
  遺憾的是,類似的無原則吹捧并非個別。海南大學教授魯樞元的《超越語言——文學言語學芻議》(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年)在語言學方面錯誤百出,嚴重歪曲了索緒爾的《普通語言學教程》的思想,還有許多常識性的錯誤。我已寫了兩萬五千字的長文《要運用語言學理論,必須首先掌握語言學理論》(刊《北方論叢》1996年第5期),對該書進行了嚴厲的批評。但是該書責編,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副總編白燁盡管在該書序言中說他讀該書稿時,帶著挑剔眼光,卻根本沒有看出這些錯誤,相反在該序中吹棒魯樞元具備“真誠的治學品格”,該書“是一部在角度上、立論上、語言上都卓有特色的好書”,“很光彩耀人”,并稱贊魯君在“語言學上”進行了“一系列深入思考”,稱他為“理論家”。
  《文藝爭鳴》1994年第5期發表的韓少功致魯樞元的信,竟吹捧魯的錯誤百出的《超越語言》為“快餐式的十全大補”“有里程碑意義”。
  申小龍的自我吹噓也令人作嘔。他居然說“中國文化語言學……對漢語的本體論和研究方法論提出(了)前所未有(的)科學、系統的新學說”(見他為他主編的《文化語言學叢書》[實際只有四本]寫的總序)。蘇新春竟贊同這種自我吹噓(見戴昭銘主編的《建設中國文化語言學》[《北方論叢》叢書,1994年]第27頁)。1995年10月5日《光明日報》第七版以首篇位置發表胡以申的文章,也對申小龍的所謂“文化語言學”進行了無原則的吹捧,說他“在‘文化語言學’方面做了許多開拓性的工作”。我在拙著《語言學是一門領先的科學》(北京語言學院出版社,1994年)第38—39頁等著述中早已多次指出,從語言看文化,是歐洲歷史比較語言學、語言古生物學和詞與物等學派早已研究過不知多少遍的老課題,因此,提出“文化語言學”這個新術語,并不等于開創一門新的學科。即使就我國來說,現在這些所謂“中國文化語言學”的開拓者所談到的許多內容也早已是我國的訓詁學著作探討過的問題。例如,陸宗達的《說文解字通論》(北京出版社,1981年)第三章就詳述了“《說文解字》中所保存的有關古代社會制度、生產、科學、醫療學的資料”。陸著《訓詁簡論》(北京出版社,1980年)也有專節“通過訓詁了解和研究古代社會及其科學文化”。因此,申小龍等將所謂“文化語言學”稱作“新學說”,這就像俄諺所述,無異于“發現了已被發現的美洲”。
  不正學風的第四種表現是一稿多投。申小龍數年內出了20多本書,有一些是大同小異的內容(包括抄襲他人著作的部份)經過重新組合或改頭換面,用不同的書名在不同的出版社出版。
  關于學風,我國樸學有良好的傳統,值得我們發揚光大。已故張舜徽教授在其《鄭學叢著》(齊魯書社,1984)前言中有一段話談到乾嘉學派中“有的學者,甚至將畢生的心思才力,投入一部書的深入鉆研。當時樸實治學的精神,形成了風氣,各效所能,寫出了不少專著,留下了豐富成果,給予后來研究古代文字和整理文獻遺產的人們以莫大的方便。這種成績,應該在中國學術史上大書特書而不容湮沒。”反觀我國現在個別中青年,可能是受我國目前商業界出現了一些暴發戶的影響,急功好利,寫書和寫文章,往往粗制濫造,信口開河,甚至抄襲剽竊,不以為恥,反倒批評別人“急功近利”(見下引《中國文化語言學》第166頁),并且用一些歪理為這種行為辯護。例如申小龍在《中國文化語言學》(吉林教育出版社,1990年,第165—167頁)居然反對“立論(要)無遺漏地尋找經驗材料的‘證實’”,鼓吹“‘痛快’、‘偏頗’之論往往是至理名言,真知灼見”,“一些新思想的提出,其意義并不在于考據(?),而在于振(申誤作“震”)聾發聵”;申甚至“鼓勵冒險”,活脫脫地流露出一種急于求名的心態。《漢字文化》1995年第1期陳冬生等三人的文章《樹立科學的現代爭鳴意識》竟然同意這些謬論,將它奉為“科學爭鳴意識”。
  近年來,在開展學術批評方面起了良好帶頭作用的刊物有《中國社會科學》《福建外語》《外語學刊》《外語與外語教學》《外語教學》《湖北大學學報》《現代外語》等。《北方論叢》雖然發表了大量文章,對申小龍進行無原則的吹捧,但也發表了一些批評他和其他人的文章。根據不精確的統計,在語言學和文字學方面發表批評文章最多的刊物是《福建外語》和《北方論叢》。遺憾的是某些語言學刊物對上述種種不良學風幾乎是不聞不問,仿佛身居世外桃源。這只會助長語言學界的這股濁流繼續泛濫。沒有強大的學術批評,造成的后果之一是徐德江的錯誤百出的所謂論文竟然收進《小學新實驗課本·語文》的“教學指導文選”(見《教學實驗手冊》,內蒙古人民出版社,第109頁,1994年),流毒甚廣。后果之二是臺灣新學識文教出版社竟要求購買申小龍的全部著作的版權(見申小龍:《語文的闡釋》[遼寧教育出版社1992年,“作者前言”第10頁)。這只會影響我國大陸的語言學聲譽。《光明日報》1995年10月12日第2版的頭條新聞“藝德建設是文藝界的重要課題”。我覺得,這一精神同樣適用于語言學界,乃至整個學術界。
  從這些年來上述種種烏煙瘴氣的彌漫,我們應得出深刻的教訓:學風的衰敗,固然是假冒偽劣商品充斥市場在學術界的反映,另方面也因為我國大學教育中僅注重知識的傳授,嚴重忽略了文德和學風的教育。建議我國大學將宣傳出版法、遵守出版法、尊重他人勞動作為大學法制教育的重要內容;或者在大學德育中包括上述內容。要使全體教師和學生認識到,著述(包括畢業論文和碩士、博士論文)中的抄襲和剽竊行為,其性質如同考試作弊,是應受到嚴厲的制裁和處分的。
  徐紀敏在《科學學綱要》(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521,493頁)指出:“科學家的業績表明,道德之光常常燃起智慧之火,而一切道德墮落的人必將走上與真理相違背的道路,從而毀滅他科學的生命”。
  這些年來不正學風蔓延,除當今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外,有關出版社也有一定責任。他們中的某些人或不熟悉語言學專業,或審稿不嚴,或一窩蜂地就相同的選題(如“文化語言學”)向同一個中年作者約稿,致使他不得不走上剪刀加漿糊的錯誤道路。
   (二)貫徹百家爭鳴的方針。對中外古今偏廢任何一方,都可能給
   我國語言文字科學的發展帶來不利影響
  唐蘭在上引《古文字學導論》(第28—29頁)上說:“近來學術界有一種風尚,崇信異國人所做的中國學術研究,而把自己的專門學者看成‘東家丘’。異國人的治學方法,可以欽佩的地方固然很多,但他們也有所短。即如語言和文字兩方面,語言聲韻是他們所能擅長的,文字訓詁卻就不然。有些人瞧見異國人對語言聲韻研究得很有些成績,就去推崇這一類學問,因之文字學就不被重視,這種觀念是錯誤的。”這是很有道理的。遺憾的是他的這些話沒有引起人們應有的重視;加之陳伯達一度推行錯誤的“厚今薄古”的方針,以致我國在一個時期曾將傳統語言學,尤其是文字學和訓詁學的研究打入冷宮。打倒四人幫,推行改革開放的政策以后,局面才有所改變。這個教訓值得深刻記取。然而,對我國傳統語言學,包括訓詁學的重視還是很不夠的。我國和北師大最早的博士生導師、被譽稱為章太炎黃侃學派奠軍、學富五車、著名的國學大師陸宗達教授(1905—1988)所著《說文解字通論》(北京出版社,1981年)和《訓詁簡論》(北京出版社,1980年)是打倒四人幫以后出版的最早的兩部傳統語言學著作,對中國傳統語言學的復興,起了很好的帶頭和推動作用。《說文解字通論》在痛斥四人幫污蔑《說文解字》為“尊崇儒家,反對法家的典型著作”之后,用一章篇幅客觀地指出了《說文解字》的巨大成就和局限性;因此這兩部書培育了打倒四人幫后的幾代學人,是高等學校傳統語言學的重要教材和教學參考書。我本人從中受益極深。正是受這兩本書的啟發,我才得以發表七篇“比較詞源學”的論文。
  厚今薄古的思潮至今仍有反映。一個突出的例子是《語文建設》1995年第8期用顯著位置發表的文章“語言文字工作的旗幟”。該文正確地呼吁進一步推行簡化字、推廣普通話、使用“漢語拼音方案”,正確地批評了反對這一方針的個別人,清醒地認識到,外國人“在選擇第二語言、第三語言時,漢語排在第五位、第六位”,[①f]這是應給予充分肯定的。但與此同時,該文說:“現代化既有建設力量,又有破壞力量……回想近代中國語言文字的幾次前進,是不是破壞呢?白話文就破壞了文言文,橫排就破壞了豎排,擋都擋不住。現代化也是一種革命,它是不買你的帳的。你死抱著國粹,它就把你扔掉拉倒,什么國粹都沒了。……用簡化字還是用繁體字,是誰先進誰落后的問題,誰影響誰的問題。我們先進,為什么要向落后看齊?”在我看來,這段話有以下幾點欠妥:(1)五四運動后,白話文只是取代了文言文作為廣泛使用的書面語言的地位,并沒有破壞文言文。白話文是文言文的繼續,二者之間的語法結構和基本詞匯有許多相同的部份,前者從后者汲取了豐富的營養。至今文言文還是中學、特別是大學,尤其是中文系語文教學的重要內容;錢鐘書還用文言文撰寫了有很大學術價值的四卷巨著《管錐編》。不學文言文,就無法研究、繼承和發揚我國古代的文化;即使是當今的文人學士,不學文言文,就無法從根本上提高運用書面語言的能力。現代優秀的白話文作家,幾乎無一不具有深厚的文言文功底;(2)橫排與豎排只是印刷排版的問題,同“中國語言文字的幾次前進”是兩回事,何況現在橫排并沒有破壞,也沒有必要破壞豎排。我國大陸的圖書固然絕大部分改為橫排,但報紙的標題既有橫排,也有豎排,可見豎排并未被破壞。(3)什么叫“國粹”?《現代漢語詞典》對“國粹”的解釋是“舊時指我國文化中的精華(含有保守或盲目崇拜意味)”[②f]。籠統地說“誰死抱著國粹,它(指現代化)就要把你扔掉拉倒”,很容易挫傷至今仍在學習和研究我國古代文化的許多人的積極性。也許該文所說的“國粹”是指繁體字?那也很不妥當,關于這點,下面我即將談到;(4)說“用簡化字還是用繁體字,是誰先進,誰落后的問題”,或把繁體字說成是“國粹”,很不恰當。一是我國從事古代文化研究的人至今還在廣泛學習和使用繁體字;二是江澤民同志1992年12月14日明確指示“海峽兩岸的漢字,當前可各自維持現狀(指臺灣可繼續寫繁體字);……書法是一種藝術創作,寫繁體字,還是寫簡化字,應尊重作者的風格和習慣,可以悉聽尊便”;因此把用繁體字說成“落后”、“國粹”,很容易傷害我國大陸和臺灣地區使用繁體字人的感情。何況臺灣盡管政治上落后,其經濟和技術在某些方面并不落后,我們還在不斷地引進臺資,因此籠統地說“我們先進,為什么要向落后看齊”,似乎不符合我國當前的對臺政策。
  另一方面,對待外國語言理論至今也有人持排斥態度。有兩個典型的例子:(1)申小龍竟然斷言:“西方語言理論及其方法基本上不適合漢語的文化特征”(轉引自戴昭銘主編《建設中國文化語言學》,第24頁,《北方論叢》叢書,1994年,哈爾濱)。且不說“漢語的文化特征”的涵義不明;其實,申小龍自己的實踐同他的這一見解也是相左的。他的《語言的文化闡釋》(上海知識出版社,1990年)大量抄襲了國人介紹或翻譯的外國人的著述。
  (2)《修辭學習》1995年第2期發表了拙文《修辭學在西方認知語言學中有躍居首位的勢頭》,接著該刊第3期發表了復旦大學教授宗廷虎的文章《漢語修辭學21世紀應成為‘顯學’——讀伍鐵平〈語言學是一門領先的科學〉札記》。我們的這些論斷是根據西方當代認知語言學的現狀做出的。看不到原著的讀者不妨參看《外語教學與研究》1995年第3期所刊趙艷芳的文章《語言的隱喻認知結構——〈我們賴以生存的隱喻〉評介》,從中可以看出,我們的上述說法絕非信口開河。《修辭學習》同年第4期發表了一篇文章《關于“顯學”問題的思考》。對這個問題進行學術討論,是好事。遺憾的是該文給宗文扣上了“把老祖宗丟在一邊”“凡事‘言必稱希臘’”“以洋律中”等莫須有的帽子。宗廷虎在其《再論漢語修辭學21世紀應成為‘顯學’》(刊《修辭學習》1995年第5期)已對該文進行了正確的反批評。我國對外開放、學習外國先進的東西不到二十年,我們對外國的普通語言學理論(包括修辭學理論)不是知道得太多,而是太少太少,因此上述帽子很不合適,不利于在宏揚祖國語言文字科學優良傳統的同時,借鑒外國的先進經驗,把我國的語言文字科學推向前進。毛澤東在《改造我們的學習》中批評“言必稱希臘”,是針對當時的教條主義者照搬外國革命經驗,不結合中國革命的實際。用那時的批評針對我國今天的語言科學研究現狀,很不恰當。
  此外,從根本上說,籠統地反對“以洋律中”,是不正確的。世界上的語言雖然有民族特色,但是既然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語言的共性通常大于個性,這正是不同語言均可互譯的原因(關于這個問題詳見前面提到的拙文《要運用語言學理論,必須首先要掌握語言學理論》)。在修辭方面,共性更多。我們所知的語言都有共同的辭格就是明證,只是辭格的表現方式往往因語言而異。關于語言中共性和個性的關系,于全有的文章《語言研究的個性和共性與文化語言學的價值取向》(《語文研究》1995年第3期)說得很好,可參看。關于語言研究中的各種關系,王寧教授給我的信中說得很好:在當前語言文字研究中,“忽視用辯證唯物主義的方法指導研究,把現實與歷史對立起來的有之;把國內與國外對立起來的有之;把現代與傳統對立起來的有之;把科學主義與人文精神對立起來的也有之(按后一對立是申小龍觀點的主線——伍)。這些都是形而上學的、片面的”。楊自儉教授在《山東外語教學》1995年第1期所刊《關于語言研究的幾點想法》說得也很好:“語言研究要處理的關系主要有外國的和中國的,歷史的和現在的,理論的和應用的,內部的和外部的。在處理這幾種關系上我贊成走中庸之道,就是說要兩者并重,或者叫兩手抓。我們所走過的彎路、所犯的錯誤,差不多都是偏離了中庸所造成的,我們應該記取這個教訓。真理介于兩個極端之間;科學的進步依靠處理好矛盾雙方的關系”。社科院語言所研究員沈家煊給我的信中寫道:“目前某些從事漢語研究的人有過份強調漢語特點的傾向,對語言的共性注意不夠。有些人甚至認為漢語是十分特殊的語言,跟世界上其他語言都不一樣,西方已有的語言理論對漢語根本不適用,使研究者誤入歧途。這是一種很狹隘的觀點,既不利于漢語研究的發展,也不利于理論語言學的發展……當前的主要危險是對國外已取得的成果借鑒不夠,過分強調漢語的特殊性,用西方語言重‘形合’,漢語重‘意合’這種老生常談來代替嚴謹的科學研究。這是在走回頭路,不是前進。”
  可能是由于我國在改革開放以前,曾經實際上推行過閉關鎖國的政策,也由于我國漢語界的許多教師和研究工作者不能閱讀外語原著,以致我國語言學界某些人仍對外國理論采取排斥態度。而且,令人十分驚訝的是,在一部份人中間,越是外語不好,越有排外情緒。當然,我國有些懂外語的人在介紹國外理論時有時沒有選擇精華,深入淺出,結合漢語實際,致使有些人覺得外國理論深奧,高不可攀,也有一定責任。其結果是現在海外華人(包括從大陸移居海外的學者)在借鑒外國語言理論研究漢語方面,有些人已走在大陸前面。在我國大陸出版的他們的著述有:(1)美籍華人屈承熹著:《歷史語法學理論與漢語歷史語法》(北京語言學院出版社,1993年);(2)美籍華人戴浩一、薛鳳生主編:《功能主義與漢語語法》(同上出版社,1994年);其作者大部分為美籍華人;(3)南開大學石鋒編《海外中國語言學研究》(語文出版社,1994年,其作者大部份是我國大陸改革開放后移居海外的學者)。北京大學中文系葉蜚聲教授給我的信中寫道:“適用于漢語分析的國外新理論,一般總是在國外首先試用。各國都有研究漢語的隊伍,以華裔學者占多數。他們的研究動態和成果,往往為我們所忽視。他們身在國外,最了解國外的新理論,并且搶先使用于漢語,他們的著作反映出哪些理論適用于漢語,如何應用,成效如何。了解這方面的動態對我們有直接的參考作用。必須有專門的單位加以關注,每年作出綜合的介紹。”
  造成上述后果的原因很多。除大陸人材流失這一客觀原因外,另外的原因是大陸部份學者認識上有上述偏差,我國大學中文系對外語和學習外國語言學理論不夠重視,外語系則很少傳授我國傳統語言學知識,以致這兩個培養語言學工作者的主要部門都有偏廢一方的缺點。楊自儉教授在為《青島海洋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1995年增刊》所寫的“寫在前面的話”中也正確地寫道:“從全國看,外語教師普遍不注意提高自己的中國語言文化水平,很多人不懂得,中文水平上不去,外語水平也不易上到較高水平的道理;學中文的教師普遍不注意提高外語水平,很多人不懂得恩格斯所說:‘要了解本族語言的材料和公式,就必須追溯這些材料和公式的形成及其逐步的發展;如果一不顧本族語自身的已經死亡的形式,二不顧各種活的和死的親屬語言,那末,這種了解是不可能的‘(見《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359頁[我根據德語原著,對中譯文作了訂正——伍鐵平])”。他在亞洲翻譯家論壇論文《談談翻譯科學的學科建設問題》中建議:“改造現有的中文系和外語系。在中文系提高外語的要求,在外語系提高中文的要求,都要突出中外文寫作訓練”。
  值得大聲疾呼的是,如果我們不正確處理好中外古今的關系,如果不大力提高知識分子的待遇,聽任不少青年知識分子,尤其是懂外語的知識分子大批地或流向外企,或流向國外,或不得不大量兼任業大、夜大、函大、電大等基礎課程,沒有時間從事必要的科學研究,難以提高業務水平;加之離退休人員增加,脫離教學與科研工作,從事非專業性工作;其結果,不僅海外華人的研究水平有可能超過我國大陸,外國人對漢語的研究在某些方面也可能超過我國。例如,美國的白一平(自取中文名,英文名W. H. Baxter[1949- ]著有922頁的巨著《漢語音韻學手冊》[①g](Mouton de Gruyter出版社,1992年),獨聯體的C.A.斯塔羅斯金博士(1953— )著有724頁的巨著《古漢語音韻系統構擬》(科學出版社,莫斯科,1989年)。我沒有讀到國內外對這兩本書的評價。不論如何,外國人能寫出這樣大部頭的著作,其中總有值得我們借鑒的地方。我沒有看到國內這幾十年出版過篇幅這樣大的音韻學專著,這是我們應引以為愧的。
  韓國的經驗值得我們借鑒。據韓國來我校學習的博士生說,韓國教師的地位和待遇都很高,學生尊敬和愛戴自己的老師如同對待自己的父母,因此韓國人以當教師為榮。中韓建交以來,韓國派到我國學習的人數極多。僅北師大就有七十余人。除十幾人在對外漢語教育學院學習基礎漢語外,其他都在中文系學習漢語語言文字學或中國古典文學、現當代文學或民間文學,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這種大規模地派留學生出國(均自費)的做法,必然大大提高韓國的學術水平。以人口比例計算,韓國派出的留學生的數目,比我國不知要超過多少倍。
   (三)大力提高大學教師和學生的文化水平和外語水平
  舉幾個例子說明現在大學教師知識水平滑坡的現象:
  (1)有位大學教師在其《超越語言》中將俄國教育學家烏申斯基(1823—1870)誤作“蘇聯教育心理學家”;該書還有許多有違語言學常識和其他常識的錯誤。另一位研究人員在其《當代跨學科語言學》中則將烏申斯基誤作蘇聯語言學家。還有一個著名大學英語系獲碩士學位的講師多次將“不可救藥”寫成“不可救要”。
  (2)有位大學的副教授在其譯著《列維-斯特勞斯》中將英法之間的“多佛爾海峽”誤譯為“多佛爾大街”。申小龍在其《語言的文化闡釋》第209頁(上海知識出版社,1992年)上原封不動地重復這一錯誤。兩個出版社的編輯都未發現這一常識性的錯誤。
  這類知識性錯誤也見于科研機關和出版社中的高層次知識分子的譯著中。例如:(1)有位研究人員所譯的杰利·羅杰瑞(自取中文名)的《漢語概說》,至少有20%以上是誤譯,而且加進了譯者的一些原則性錯誤論斷(如說“漢語方言是不同的語言”;“漢字不合國家改革的需要”),糟踏了外國學者的一本好書。詳見拙文《翻譯科學著作要有嚴格的科學態度》(刊《外語與翻譯》1995年第4期)。
  (3)《拉丁語漢語詞典》(1988年,第400頁)將拉丁語的penis(陰莖)譯為“男性成員,男會員”,因為該詞典是翻譯《拉俄詞典》的產物,在俄語中мужской член(陰莖)中的член有“器官”和“成員”二義。這種種被人們傳為笑柄的錯誤都說明我國現在部分知識分子的文化素質下降。這類常識性的錯誤在文革前的出版物中較少出現,[②g]所以應當采取相應措施,大力提高教師和學生的文化水平和外語水平。
  魯迅在《二心集》中說過:“語法的不精密,證明思路的不精密,換句話說,就是腦筋有些胡涂”。語文教育,包括語法教學,是提高人們整個文化素質的重要環節,萬萬不可忽視。現在社會上不少名流寫文章,經常不區分語言和文字,就是因為缺乏語言學的基礎知識。因此現在有些大學、特別是業大、夜大、電大、函大的外語系,又將語言學概論課程砍掉,是極不妥當的。
  ①a 詳《許國璋論語言》第197—206頁,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1991年。
  ②a 見戴爾·海姆斯《論交際能力》等論文,中譯文刊祝畹瑾編《社會語言學譯文集》,北京大學出版社,1985年。
  ①b 阿斯勒夫的批評見于他所作《語言學史和喬姆斯基教授》(刊美國《語言》雜志1970年第3期)。霍凱特批評喬姆斯基的學說“誤入歧途,引入大量中世紀的僧侶哲學,致使語言學工作者舍本逐末,勞而無功”(見霍凱特為其《現代語言學教程》中譯本寫的序第6頁,北京大學出版計,1986年)。霍凱特和霍爾還有專著批評喬姆斯基,見后。
  ②b 見《梁啟超論清學史二種》第39頁,復旦大學出版社,1985年。
  ①c 該書內容方面也有一些錯誤。例如第261頁上說:“西方語言,如印歐語系和阿非羅-亞細亞(閃-含》語系的語言,屬于屈折型語言。這一類型的語言有著豐富的前綴和后綴”,這不對。第一,印歐語系中包含亞洲一些語言,不全是西方語言;閃-含語系的語言主要在非洲;第二,屈折語的典型特征不是有前后綴,這是分析語和粘著語也有的特點;第三,印歐語中的現代英語不屬屈折型語言,而屬分析型語言。
  ②c 到了許威漢主編的《現代語言學系列》中的第二本書申小龍的《中國語言學:反思與前瞻》(河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96—205頁,申只字不提許抄自陸、王書的許多段落、而僅提許,于是把陸、王的首創權都錯誤地歸功于許了。
  ①d 申小龍在上引《中國語言學:反思與前瞻》第226頁上居然肯定性引用徐德江的荒唐言論“文字是書面語言”。
  ①e 刊《內蒙古師范學院學報(哲社版)》1995年第3期。
  ②e 請注意,連“中國”二字都沒有,大概自認為是全世界的最高水平吧!
  ①f 這對過高估計漢字和漢語在世界上的地位的人,不失為有力的反駁。
  ②f 其實這個解釋并不全面,至今人們仍用“國粹”一詞,而且有時用于褒義。如《語文建設》1995年第10期所刊澳門大學中文系教授程祥徽(曾就讀于北京大學中文系)的文章,題目是“五洲華人弘揚國粹(指‘絕對求偶’)的盛舉”。
  ①g 原文是handbook。順便說一下,有些英文詞典對此詞注為“small bookgiving useful facts”,不確。H. c. Wyld的《英語通用詞典》(1956)對此詞的釋義中沒有small(小的)一詞。
  ②g 當然也非絕無僅有。例如查良錚所譯普希金詩《致大海》竟將зыбь(漣漪、微波)誤譯作“牙齒”(俄語為зубы)(這個例子是北師大俄語系張學曾教授告訴我的)。*
  
  
  
福建外語福州1-10H1語言文字學伍鐵平19971997 作者:福建外語福州1-10H1語言文字學伍鐵平19971997

網載 2013-09-10 21: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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