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令偉:戊戌變法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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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漢•司馬遷《史記•刺客列傳》)

圣旨下,將六人從獄中提出,上堂點名,并不訊供。飭令登車,……乃徑解赴菜市口。由提督衙門派來哨弁兵役二百人護之行,抵法場三下半鐘。先殺康廣仁,次譚嗣同,次林旭,次楊深秀,次楊銳,次劉光第。事畢已薄暮矣。……菜市口距廣東會館最近,康廣仁死后,粵人竟莫敢過問。譚嗣同、林旭殮俱遲。……譚嗣同死不瞑目,李鐵船京卿慰之曰:“復生頭上有天罷了。”(民國•姜泣群《朝野新譚》)


1898年的夏秋之際,在古老的中國土地上上演了一場空前奇偉的改革運動,這就是“戊戌變法”運動。
這場運動從公元1898年6月11日(光緒24年4月23日)光緒皇帝頒布《明定國是詔》開始,到同年9月21日(光緒24年8月初6日)慈禧太后在政變后發布訓政諭旨結束,歷時103天。所以又稱“百日維新”。
這場變法運動實際上是鴉片戰爭后歷經內憂外患折磨的晚清社會全部民怨的噴發。政治腐朽、道德敗壞、割地賠款、起義戰亂、民不聊生、鎮壓禁錮、粉飾修補、最后是甲午海戰敗得一塌糊涂,使社會危機鼎沸,人怨洶洶,朝野上下急需尋求一種新的出路,戊戌變法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發生的。變法的發生使長期積聚的矛盾找到了宣泄的突破口。很快造成“人思自奮,家議維新”,“而耳目既開,民智驟進”,“新政甫新之日,……歡聲雷動,學會林立,萬眾沸騰”的局面。
這是一場貌似改良、實則革命的運動。它對行之兩千年的專制制度造成前所未有的沖擊,其影響和氣勢使當時的西方輿論都感到驚訝:“維新黨在各個部門中都實行大刀闊斧的改革工作,直到舉世都為之震驚,認為比起這個青年的中國來,就是日本的維新速度也瞠乎其后”。
但這場運動終究失敗了,它象曇花那樣美艷而短暫地展現了自己的芳姿后便迅速的凋謝了,它像彗星那樣在天空中無比壯麗地出現后很快就消失了,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這種凋謝和消失具有悲壯的必然性。
但偉大的戊戌精神并不會隨著運動的失敗而消亡,后人對當年維新志士的英名也不會忘記。當我們紀念這場運動時,首先應該祭奠當年參加這場運動的維新志士們。
一祭為變法而死的“戊戌六君子”:即譚嗣同、楊銳、林旭、劉光第、康廣仁、楊深秀。君等為變法血染菜市口,成為二千年來第一批為謀民權的赴義者。建自由烈士之節從君等始,享自由烈士之祭從君等始,君等雖死,精魂永在。
二祭變法領袖康有為、梁啟超。康公以布衣之身,肩担大道,首倡維新,十年間凡七次伏闕上書。率領眾弟子上下奔走,四方呼號,為改革求索,義無反顧,搞變法宣傳,堅忍不拔,終至發起戊戌運動,開辟千年未有之變局,不獨是維新領袖,實為民權之元祖。晚年雖為保皇所誤,身羅復辟之垢,但終不掩皓月之明!梁任公以縱橫捭闔之才,力佐康君以赴新業,主筆時務風行海內,奮如椽之筆,橫掃舊說,以雄勁之議,闊開民氣。變法之日,天下移風,任公之力大焉!
三祭有志改革無力回天的光緒皇帝。君終其一生為太后掣肘,負皇帝之名而不能操獨斷之權,處沒落危局而難以奮復興之翼,有自強之心而無奮身之柄,終至郁郁而死,是君之可悲處!然君以二十四朝末世之帝獨開千年未有新世之風,毅然以微弱之軀,決然行變法之志,破祖宗成規于龍廷,樹維新大旗在紫禁,詔書一下,歡聲雷動,上下五千年,帝王何其多,然再無有第二人,又是君之可幸處!君之敢行變法,人也,君不失為英明;君之變法失敗,天也,君不能獨蒙其咎。
四祭所有為變法做出貢獻的人們。君等有功于變法,或名彪史冊,或默默無聞,然君等大義所至,天地為之鐘鼓;君等精誠所在,日月為其光華。君等靈魂不遠,請受世紀之奠。
我們對戊戌運動最好的祭奠,就是要從這個運動中吸取經驗教訓。戊戌運動雖然失敗了,但不等于這場運動只有教訓沒有經驗,失敗的只是受當時歷史條件限制的運動,而長存的卻是戊戌精神。這個精神既體現著歷史正道,又包含著珍貴的歷史經驗和教訓。我們要發揚光大戊戌精神,就要通過吸取變法的經驗教訓以利于今天的改革。
“全變”、“大變”、從制度上變起是戊戌變法的根本著眼點,這個經驗對今天的中國改革特別具有啟迪意義。早在戊戌變法以前,洋務派就實際上開始了一定的變革,這就是辦洋務新政。即采用西法發展軍事、經濟。如舉辦軍火、紡織、造船、礦務企業,試辦鐵路、商務,建立洋式海軍,引進外國技術和管理方法。但在腐朽的專制制度下,這些“新政”不但沒有起到自強的作用,且滋生了大量弊端,成為腐敗的溫床。直到甲午海戰,隨著最大的“新政”成果北洋水師一敗涂地,洋務派的改革也就徹底破產。針對洋務派辦“新政”的教訓,以康有為為代表的維新派提出“全變”、“大變”的改革主張。康有為在光緒帝召見時陳述:“近歲非不言變法,然少變而不全變,舉其一而不改其二,連類并敗,必至無功。”他批評洋務派的新政“日言自強,而弱日甚”,原因就在于“根本未變,大制未新,少襲皮毛,未易骨髓,”猶如“廈屋朽壞,岌岌將傾,而粉飾補漏,糊表丹青,思以支柱,狂風暴雨之來,求不覆壓,豈可得哉”?“既知守舊之致禍敗,則非盡變舊法與之維新不能自強。”而“盡變舊法”,則“須自制度法律先為改定”,從制度上變起。百日維新中,光緒帝下的變法喻旨一方面在相當程度上體現了康有為大變、全變的主張,如變法內容涉及政治、經濟、軍事、文化各個領域,完全是總體推進式,不少變法命令具有深層改革的意義。但另一方面在根本改革官制問題上由于遭到強烈反對而不了了之,使康有為全變、大變的主張大打折扣。我們今天的改革,實際上也面臨著要不要“全變”和怎樣實現“大變”的問題;面臨著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配套進行的問題;面臨著對現有政治體制進行修補完善還是根本改革的問題;面臨著只是裁併舊機構還是根本改革舊官制的問題。從某種角度講,以前主要體現在經濟領域的改革和對外開放類似于洋務派當年搞的“新政”——當然實際成效不可同日而語,但就其弊病特別是從腐敗的蔓延看很有相似性。說明只有經濟領域的改革沒有政治領域的改革,只有經濟上引進西法、而在政治上守住成法無論在當年還是今日都難以行得通。如果說戊戌運動對后人最有昭示的經驗是要全變,從制度上變起,那么它失敗的原因之一也恰恰是在這個問題上沒有取得預想的突破。
設立制度局總其綱,還是依靠舊的官僚機構推行變法,這是戊戌運動留給后人的重要課題。在變法問題上,康有為特別重視日本明治維新的經驗,他把明治經驗總結為三條:“一曰大誓群臣以革舊維新,而采天下之輿論,取萬國之良法;二曰開制度局于宮中,征天下通才二十人為參與,將一切政事制度重新商定;三曰設待詔所,許天下人上書,日主以時見之,稱旨則錄入制度局”。康有為把這三條經驗完全貫徹于自己的變法主張中。他曾多次建議光緒帝擇良辰吉日在太廟或乾清宮大誓群臣,向天下宣告舉行變法,以取得雷霆震郁、上下同心、四海向風的輿論效應。而在這一步之后,就是設立制度局總攬其綱。康有為認為這不僅是變法的切入口,而且是能否成功的關鍵。他設想的制度局既是議定新法、又是實施新法的變法中樞機構。參加制度局的是面向天下選的通才,他們擬定新法后請皇帝批準,然后施行,其地位等于王公大臣,直接向皇帝負責。制度局下設十二個分局,擬定的新法分別由分局實施。按照這個設計,制度局實際上成為一個總攬變法全局和實施新政的兼有立法、行政兩種職能的中央機構,也就等于取代了原來的總理衙門和六部軍機處。為了上下配套,康有為又提出每道設一新政局,政局督辦不拘官階,有權專折奏事、自辟隨員和處理新政事宜,每縣設立民政局,由督辦派員會同地方紳士議辦新政。整個變法期間,康有為最為關心的是設立制度局,但始終沒有設立起來,因為阻力太大。對于以康有為為代表的維新派來說,設立了制度局就等于取得了變法的主動權,而對于守舊官僚來說,設立了制度局就等于將他們閑置起來,最終必然會喪失所有的權力。所以雙方在這個問題上進行了多次針鋒相對的斗爭,最后在慈禧太后“盡管議駁”的支持下使這一計劃胎死腹中。實際也就等于決定了戊戌變法失敗的命運。聯系今天的改革,是否也需要一個總攬改革的權威機構,這個權威機構怎樣產生?是從舊機構中產生還是在舊機構旁邊產生,抑或在社會中產生?依靠舊機構推進改革特別是政治體制改革能否最終行的通?舊機構能否通過改革變成真正意義上的新機構?機構改革怎樣和整個官員制度、官員職能的改革結合起來,等等。都需要進行思考。
伸張民權是戊戌運動的精髓所在,這個精髓在21世紀的今天仍然需要吸取。戊戌運動雖然是在“以君權行變法”的形式下進行的,但伸張民權卻是這個運動的突出表現。首先是運動的領袖人物康有為就非常重視民權問題。他在前后凡七次上書中,一個貫穿始終的思想就是興民權;他在其重要的維新理論著作《孔子改制考》、《春秋董氏學》中大力闡發民權的古義;他十分推崇西方“以庶政與國民共之”的民主精神和議會制度,提出“君民同治”,設“議郎”“上駁詔書、下達民情,”設“議院”“三占從二”。梁啟超也十分重視民權問題,他認為:“政府壓制民權,政府之罪也;民不求自伸其權,亦民之罪也”。以康有為代表的維新派的興民權思想體現在戊戌變法中,就是政治上鼓勵士民上書言政;經濟上鼓勵民間辦實業,直至辦軍火工業;文化上鼓勵紳民自由辦報,辦學會,辦教育。也正是由于提倡興民權,所以在戊戌運動期間,才出現了“學會林立,萬眾沸騰”,“人人封章,得直達于上,舉國鼓舞歡蹈,爭求上書”的氣象。造成濃厚的變法空氣,形成以運動興發民權、借民權推進運動的局面。今天我們進行改革的重要目的,也是要伸張普通公民的權利,包括公民應有的政治權利、經濟權利、文化權利以及其他社會權利,而改革本身也需要廣大民眾的積極參與,需要上面的引導和下面的推動相結合。當前存在的問題是,公民的經濟權利特別是政治文化權利還有待落實。另外,公眾還缺乏實際參與改革和推動改革的權利。如土地制度的改革本來是和農民攸切相關的大事,但在土地問題上農民卻沒有多少發言權,農民的土地權利經常遭到嚴重侵害。由于一些重要的公民權利如結社、出版權利沒有落實,缺乏伸張公民意見、行使公民監督的渠道和環境,使公民其他方面的權利也難以得到有效落實和保護。因此,當前改革迫切需要解決的一個問題是:如何全面落實公民應有的權利包括實際參與改革、行使改革權利的權利。其中政治權利的落實則是關鍵。實踐證明,沒有政治權利的落實,其它一切權利不是化為泡影就是大打折扣。改革要全面興發公民權,在公民權的興發中推動改革向健康方向發展。
缺乏社會基礎和強大主導力量的變法必然失敗,改革不能操之過急,但在條件成熟時進行雷厲風行的改革又未嘗不可。從客觀上看,戊戌運動的發生是鴉片戰爭后一系列內憂外患頻發、朝野上下感到前途幻滅的刺激下發生的,缺乏深厚的社會基礎,特別是缺乏經濟基礎和廣大民眾支持的基礎。而戊戌變法又是一場貌似改良實則革命的政治運動,世界經驗表明,這樣的政治革命必須有相應的經濟基礎和民眾基礎,才能水到渠成。如英國的資產階級革命有資本主義工商經濟的發展和第三等級的支持基礎,美國的獨立革命有資本主義殖民經濟的發展和移民資產階級的支持基礎,而戊戌運動就缺乏類似的社會基礎。當時民間資本主義工商業十分微弱,處在官僚經濟、買辦經濟、士紳地主經濟和小農經濟的汪洋大海包圍之中,根本不可能充當支持的社會基礎。加上沒有強大的變法主導集團,有的卻是遠比變法集團強大的反變法聯盟,所以失敗的命運是注定了的。當然,變法操之過急、打擊面太大、希圖畢其功于一役也是失敗的原因。可從另一方面看,戊戌變法所以能在主導集團軟弱、缺乏社會基礎的情況下短時間內掀起狂瀾效應,也恰恰是得力于大刀闊斧般的改革。繼明定國是詔之后,光緒帝在短短百日內頒布了280余件除舊布新的諭旨,廢八股、裁衙門、辦學堂、興民權交并而發,大有風鼓雷動、排山倒海之勢,使社會風氣為之一變,聲震當時,影響彌遠。聯系1978年以來的改革,我們走的是一條漸近式的道路。通過漸近改革,使生產力得到很大發展,經濟基礎和社會結構有了很大變動,市場主體及其市場化的公民群體逐漸形成,為深化改革提供了重要的社會支持基礎;另一方面,由于新舊體制長期并存,特別是政治體制改革延滯滋生了大量的社會弊病,漸近式改革的弊端已越來越突出。在這種情況下,上下同心,群策群力,進行大刀闊斧、雷厲風行的根本性改革,不失為一種明智的選擇。這樣可以節省改革成本,使許多積弊迎刃而解,易于振奮民族精神,能最大限度地縮短轉軌的痛苦,實現社會創新。歷史正在提供著這樣的選擇。

主要參考和引用著作:《晚清巨人傳——康有為》徐立亭主編。齊春曉、曲廣華著,哈爾濱出版社1996年版


孟令偉 2011-09-27 02: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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