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目驚心:毛遠一新下令割喉管的不止張一志新 竟然一大群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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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周秋鵬撰文《盯住那個割破張志新喉管的人》指出,張志新冤案在當時是逐步展露的,一些極其殘忍的法西斯細節,也是逐步由含煳到明確,慢慢披露的。張志新并不是第一例行刑前被割喉管的“罪犯”,而是第三十多例。

1968年,遼寧省委宣傳部將張志新和3萬多工作人員送到盤錦的干校學習改造,張志新被專案組以反對文化大革命罪名特別提審。次年9月18日,張志新因現行反革命罪名被捕,一度羈押6年。張志新在監獄中受到非人折磨,1975年4月4日,張志新在沈陽市東陵區大洼刑場被執行死刑,時年45歲。張志新臨終前甚至被割破喉管,而這一命令正是出自毛澤東侄子、時任遼寧省革委會副主任毛遠新之手。作家周秋鵬撰文《盯住那個割破張志新喉管的人》指出,張志新冤案在當時是逐步展露的,一些極其殘忍的法西斯細節,也是逐步由含煳到明確,慢慢披露的。張志新并不是第一例行刑前被割喉管的罪犯,而是第三十多例。

在我搜集的大量人類暴力行為的資料中,對我的心靈震撼最深的,當然是那個被割斷喉管后再被槍殺的張志新了。張志新的事情,我在讀初中的時候就聽說了,當時只知道她是遼寧省委宣傳部的一個工作人員,在文革期間,她因為在思想和言論方面堅持自己的觀點,被打成反革命,先是坐牢,在坐牢期間又被逼瘋,但她瘋了還是堅持自己的觀點,于是她就被槍殺了。當時像張志新那樣的人,其實是非常多的。而我之所以記得她,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聽說她是一個美麗的女人,二是聽說她被槍殺之前,被人割斷了喉管。就這兩個原因,讓我牢牢地記住了她,而且在這將近三十年的時間里,我一直在斷斷續續地關注著她的消息。

我曾經無數次地想象過她死去時的情景。那樣一個美麗的女人,她會是什么樣子呢?而割她吼管的人,又是如何下手的呢?但是我一直沒有機會看到真實的資料。直到在1998年8月7日的《南方周末》上,我讀到朱建國了撰寫的一篇文章。從他的文章中,我發現張志新受到駭人聽聞的殘酷迫害的情節,如臨刑前割斷她的喉管等,并不是一下子公布與世的,而是經過了一個漫長的過程。

在1979年6月5日《光明日報》發表的《一份血寫的報告》中,關于這一情節是這樣寫的:第二天臨刑前,張志新被秘密帶到監獄管理人員的一個辦公室。接著來了幾個人,把她按倒在地,慘無人道地剝奪了她用語言表達真理的權利。

一個多月之后,《光明日報》發表的一篇報道《走向永生的足跡》中,就直言不諱了:1975年4月4日,槍殺她之前,她被按在地上割氣管。她呼喊掙扎,她痛苦至極,咬斷了自己的舌頭。

又過了一個月,《光明日報》發表的一篇報道《她是名副其實的強者》中,又增加了控訴法西斯暴行的內容:在被割氣管時張志新劇痛難忍,奮力呼喊,很快,就喊不出聲音來了。這時,一個女管教員,聽著,慘不忍聞,看著,慘不忍睹,慘叫一聲,昏厥在地,隨即被拖了出去。

可見,張志新冤案在當時是逐步展露的,一些極其殘忍的法西斯細節,也是逐步由含煳到明確,慢慢披露的。

而這些簡短的文字中,無疑超出了我的所有想象。讓我感到無比的震驚與恐懼。到了1998年,距離張志新被槍殺23年之后,《光明日報》記者陳禹山終于了說出更多的真相。

原來張志新并不是第一例行刑前被割喉管的罪犯,而是第三十多例。當年陳禹山在采訪時發現,對行刑犯人割喉管這個超越法西斯的創舉,是遼寧公安局的一個法醫根據當時遼寧當權人物的意旨而提出的。有許多犯人行刑前不是大聲呼冤,就是要學革命烈士呼口號,有的反革命犯還高呼毛主席萬歲,這被認為影響極壞,割喉管被設想出來。其時主持遼寧黨政軍全面工作的毛遠新(毛澤東侄子)等當權人物同意了這一捍衛毛澤東思想的創造性的新生事物。

第一個享受割喉管待遇的,是沈陽皇姑區克儉小學青年教師賈承厚,因為曾給校長提過意見,被校長串通學生誣告他強奸女學生,判處死刑。賈始終不服,大呼有冤,于是被割斷喉管后再槍決,死時只有20來歲。死后其家屬在獄中拿回他的遺物,發現被子中縫有一張伸冤狀,詳細敘述了冤案經過與伸冤理由,三中全會后終于昭雪平反。

張志新開始和其他犯人合關在可以有地鋪睡覺的普通牢房里,后來因為堅決不認罪,堅持認為不僅林彪、四人幫有罪,而且毛主席也犯了左的錯誤,于是在毛遠新主持的遼寧省革委常委會上,由無期徒刑改為死刑。毛遠新說:判了無期徒刑還這樣囂張,殺!于是張志新被改押在只能一人坐的小號里。經過多日的小號折磨,張終被逼瘋:用窩窩頭沾著月經血吃,在床上大小便。獄警上報此情,上面的回答是:裝瘋賣傻!

采訪回來后,陳禹山等記者寫出了《一份血寫的報告》。文章發表后,許多讀者打電話追問:把她按倒在地,慘無人道地剝奪了她用語言表達真理的權利到底是什么意思。陳禹山和編輯部干事吳力田無法搪塞,只好如實告訴讀者,是指割斷了喉管。一位讀者聽后,在電話里哽噎說:魯迅先生的《紀念劉和珍君》一文在談到被害的劉和珍君的一位戰友時寫道,這不但是殺害,簡直是虐殺,因為身體上還有棍棒傷痕。當年有棍棒的傷痕而被槍殺的叫虐殺,而今我們割斷氣管再去處決,這叫什么殺?假如魯迅活著,他會含蓄掉嗎?他會怎么寫?

一聲聲義正辭嚴的追問,終于使陳禹山在以后的文章里明確說明了幾個大漢,把張志新按倒在地,在頸背墊上一塊磚頭,不麻醉不消毒,就用普通刀子割斷喉管的細節,由此引起了讀者怒不可遏的娘殺孩子討論,引出了誰之罪的全民天問:割喉管人是無罪的,押打張志新的人是無罪的,公安局、法院、省委宣傳部那些揭發張志新的人都是無罪的因為在當時那種專政政治下,誰都是在執行上級指示、中央精神,執行毛主席革命路線那么到底誰有罪呢?張案報道討論在3個月后奉命停止,據信與此有關。

我并不是一個關心政治的人。因為我的研究對象主要是人,我更關心的是人傷害人的問題。雖然我知道張志新的死,和當時的政治有關。但我至今還是弄不明白,為什么當時的政治,就一定要把這樣一個美麗的女人,而且她弱小得像一只兔子,可以說對整個世界沒有任何的傷害能力,僅僅因為在思想和言論方面,堅持了自己的觀點,就有人不肯放過她,要把她關在牢里,把她逼瘋,槍殺她,還要先割斷她的吼管。我至今沒有弄明白。但我卻非常清楚地看到了,在這件事情的過程中,有一些我的同類一人,對這個美麗而又弱小的女人,所表現出的兇殘與暴力。在很長一段時間里,我一直不敢相信,那些事情真的是人做的。但是事實告訴我,沒錯,那些事情就是人做的。而且做那些事情的人,現在應該還和我一起,生活在這個星球上。

我非常希望找到那個人,可能不是一個,有好幾個,我想看看他們的面孔,和其他人的面孔,究竟有什么不同。當然我更想看到的是,在很多年前,當他們把張志新或其他罪犯摁在地上割吼管時,他們的面孔上,是怎樣一種表情。他們的眼睛里,會不會釋放出一種奇異的光澤。

2002年4月20日中午,為了證實與查找一些資料,我訪問了張志新的網上紀念館。首頁有她的一張黑白照片,是從《南方周末》上復制過來的。我長久地看著她的面孔。她美麗得讓我心碎。而她的美麗也讓那些施暴者的面目裸露在陽光之下。在給她獻上一束圣潔的郁金香時,我的心頭涌起千言萬語,但是我找不到一句,可以完全表達我的心意。后來我在附言欄里寫道:暴力可以傷害美麗,但是無法消滅美麗。

2000年06月16日的《南方網》再度發表了陳少京采訪陳禹山后寫出的文章。披露在1979年初夏,陳禹山訪問了張志新女兒林林,聽林林談了參加死囚家屬學習班的情況。這段回憶雖然沒有刀子割破喉管的血腥場面,但是卻把人的暴力行為,進一步提升到一個更高的層面。以下是陳少京的原文

1975年初春的一天,刮著大風雪。沈陽法院來了兩個人,通知林林和她的爸爸、弟弟到縣城開會。爸爸和她牽著弟弟,冒著風雪來到縣城招待所。我們推門進去,屋內有暖氣,一股熱氣撲面而來。然而我心里發顫,感覺比在風雪里還要冷。沈陽法院的人要他們坐下,說是給他們辦個學習班。接著,一個人掏出《毛主席語錄》,翻開念了兩段語錄,內容她記不全,一段是講什么階級斗爭,一段是講堅決鎮壓一切反革命的。然后提到她媽媽,并問了她爸爸一些話。爸爸說幾年前他已同張志新離婚了,法院把孩子判給了他。法院的人問林林:你知道你媽媽在監獄中的表現嗎?她搖搖頭。她確實不知道。她當時只知道別人說她媽媽是個反革命。但怎樣反革命,她也不知道。媽媽被關進監牢后,爸爸上監獄送衣物,不讓見。姨父從北京來沈陽,到監獄去探監,也不讓見。媽媽自被捕以后,同家人的一切聯系都斷了,所以她什么都不知道。沈陽法院來的人大聲說:你媽媽非常反動,不接受改造,頑固不化,反對偉大領袖毛主席,反對戰無不勝的毛澤東思想,反對毛主席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罪上加罪,政府考慮加刑。如果處以極刑,你是什么態度?她就愣住了,不知道怎樣回答。她的心一下碎了。但她強裝鎮靜,強忍著淚。因為爸爸說過,不能在別人面前掉淚,不然就同媽媽劃不清界限了。爸爸代她回答說:如果確實那情況,政府怎么處理都行。法院的人又問:處極刑,收不收尸?張志新獄中的東西你們還要不要?她低著頭沒說話。爸爸又代她說:我們什么都不要。他們再也不問什么了。兩個人嘀咕了一會兒。一個人在寫什么,另一個在教育她,說她是可以教育好的子女,黨的政策是重在表現,要她和媽媽劃界限。他要她說說對媽媽犯罪的看法。林林就說了,是照老師平時教導她說的。當時她心里很亂,說了什么現在記不清了。那個人把寫好的東西,交給同她談話的人,他們又啼咕了一陣,又在上面寫。寫完之后。要她在上面簽字,按上手印。學習班就這樣結束了。整個過程,弟弟被嚇得不敢出聲,他靠著爸爸身旁,緊緊地抱著爸爸。爸爸領著她和弟弟從縣城招待所出來,跌跌撞撞,頂著呼嘯的風雪回到家。沒有做飯,爸爸將家里僅剩下的一個窩窩頭掰成兩半,分給她和弟弟吃,說:吃了早點睡覺。她靜靜地躺在炕上。爸爸獨個兒坐在小板凳上,對著燈發愣,他瞅了瞅炕上,以為她和弟弟睡著了,就慢慢地站起來,輕輕地從沈陽家里帶來的箱子打開,翻出媽媽的照片。看著看著,爸爸禁不住流淚了。她翻了下床,一頭撲進爸爸的懷抱,放聲大哭。爸爸摟著她,說:不能這樣,不能讓領居聽到。聽到哭聲,弟弟醒來了。爸爸把她和弟弟緊緊地摟在懷里。這一夜,三個人不知流了多少淚,卻不能大聲哭。

這真是人間至痛的往事,令人不堪回首。在學習班上,沈陽法院的人要林林簽字并按手印的那份筆錄,后來在張志新的案卷中被找到,現摘抄于此:

曾林林:剛聽說張志新犯了反革命的罪行,我當時感覺會影響我進步的。這下可完了。但經過學習提高了認識,母女關系是有階級性的,她雖然生了我,是我的母親,可她是反革命,就不是母親了,已是我的敵人了。她反黨反毛主席,我們就和她斗爭到底。我后來經過學校老師和家長的教育,我已認識到她反革命,我和她劃清限界,并不會影響我的進步。

問:張志新實屬死心塌地,罪大惡極,你們有什么想法,看法?

林林、彤彤:堅決鎮壓,把她處死刑,為人民除害。我們連尸體也不要,政府愿意怎么處理就怎么處理。我們都擁護。對于張志新在監獄的還有什么財物,我們什么都不要,這有(由)政府處理。

那一年,彤彤不滿10歲,而林林也未滿18歲。

如果說割破張志新的喉管,是人的一種暴力行為,那么,讓張志新的一雙親生兒女留下那份簽字并按手印的筆錄,就是人的另一種暴力行為。而且后面一種比前面一種,無疑更加兇殘。因為那些施暴者,割破張志新的只是肉體的喉管。而割破她的一雙親生兒女的,是精神的喉管。

我曾經采訪過很多的罪犯。他們因為對其他的人施以暴力,傷害了別人的生命財產,而被判刑,嚴重的被處極刑。理由是他們觸犯了法律。而那些對張志新和她的兒女家人施暴者,卻沒有受到相應的追究。理由是他們在執行上級的指令,完成組織上下達的任務。同樣都是人傷害人,同樣都是表現出了兇殘的暴力行為,只是因為理由的不同,就可以產生絕然不同的結果。我在采訪那些罪犯時,他們都為自己的行為,表示出不同程度的后悔,因為他們面臨著受到懲罚。而那些對張志新和她的兒女家人施暴者呢?他們也會為自己的行為表示后悔嗎?我看很難確定。因為他們至今沒有受到懲罚。那么他們就可以理直氣壯地說,當初他們的行為是對的。如果再給他們一次相同的機會,他們完全有可能把當年做的的事情,重新再做一遍,說不定在手段與技術方面,還會有更多的發揮。

盯住他們!用我們的眼睛與心靈,死死地盯住他們!也許,這是我們可以做到的,也是必須做到的!


周秋鵬 2015-08-23 08: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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