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周刊:古代酷吏"打黑"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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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一些老百姓精得很,他們寧要貪官,不要酷吏。這又是為何?在他們看來,貪官只能偷偷摸摸地攫取財富,民眾也可以堂而皇之地揭發貪官,貪官之惡最多也是個人之惡。但到了酷吏時代,則是鐵通般的鉗制,個人之惡則變成制度之惡,整個社會籠罩在人人自危的白色恐怖之下。
  
  
  在酷吏的統治之下,路不拾遺,盜賊絕跡。不過,你千萬別以為這是政治清明的大同盛世了,這樣一個“沒有罪惡”的社會一旦出現,根本的原因在于統治者壟斷了全部作惡的權力。
  
  以今天一些人的眼光來看,古代的酷吏似乎是很吸引人的。表面上看,酷吏有以下好處:
  
  首先,酷吏的一大特點是專門和豪強做對,用今天的詞就是熱衷“打黑”。漢代大酷吏郅都,“敢面折大臣于朝”,不避親貴。做濟南太守的時候,到任就捕殺閑氏首惡,摧折濟南豪強,權貴們都不敢正眼看他,稱其為“蒼鷹”,對他是又怕又恨。張湯更是專治諸侯王,誅戮富商、大姓、豪強,自然也是其強項。王溫舒治廣平的時候,大肆“打黑”,捕殺“郡中豪猾”,“相連坐千余家”,“至流血十余里”。到十二月底,已殺得“郡中無犬吠之盜”。
  
  其二,酷吏的政績大都相當突出,尤其善于強化治安。郅都上任一年多,濟南“郡中不拾遺”。他守邊的時候,匈奴害怕,不敢進犯,被稱為“戰克之將,國之爪牙”。厙狄士文為貝州刺史時“道不拾遺”、趙仲卿主持屯田時“收獲歲廣,邊戍無饋運之憂”,王溫舒做廣平郡的都尉,外地的盜賊不敢過境,及做上河內太守,只用三個月的時間,夜里連狗叫聲都聽不到了。
  
  另外,酷吏不僅“能干”,而且大多相當清廉。郅都從不收禮,在任的時候不拆私信。張湯死后遺產不到五百金,王溫舒甚至連五十金都沒有。隋朝的厙狄士文“性清苦,不受公料,家無余財……凡有出入,皆封署其門,親舊絕跡 ”。
  
  這樣的官吏,勤力“打黑”,又清廉,這么一說,恐怕很多人會心向往之吧?可為何在古代,從官方到民間,一直都大力批判這種酷吏呢?對酷吏的批判貫穿儒家政治學說的始終,到底是古人糊涂還是今人腦殘?
  
  古人批判酷吏,一來是因為其手段太殘酷,但更重要的是,不僅其手段殘酷,而且殘酷之后,也換不來太平繁榮,反而把社會搞得更糟!這又是為何呢?
  
  最早提出酷吏一詞的是司馬遷,他專門做了《史記·酷吏列傳》,對酷吏們進行了尖銳的批評。后來司馬光也批評漢武帝“以法制御下,好尊用酷吏,而郡、國為治者大抵多酷暴”。《后漢書》的作者范曄對酷吏的壞處一句點破:“末暴雖勝,崇本或略”,意思是說,酷吏們追求用嚴刑峻法,用殘酷的手段來妄圖解決社會失范的問題,完全是舍本取末的行為,沒有抓住問題的根本,也自然解決不了問題。
  
  社會的繁榮和穩定的根本在于設置一個相對公正的制度,要盡可能合理地分配利益和財富,這才是減少社會矛盾的切實可行的辦法。穩定的根本在于減少社會矛盾,而不是無視矛盾,靠暴力酷刑維持。僅僅靠強力,靠刀架脖子:“舉起手來,不許動”,這樣的穩定,縱有一點效果,也是暫時的。
  
  酷吏嚴延年任河南太守時,為了數威,各縣的死囚集中到郡府行刑,血流數里,一時間野無行盜,庶幾太平。然而沒過幾年,更多的人鋌而走險,盜賊蜂起。朝廷也逐漸反思,好用酷吏之風也歇菜了。
  
  制度不合理,不僅酷吏解決不了問題,就算是“酷皇”出馬也是白搭。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出身貧苦,對于官員貪污腐敗深惡痛絕,想通過空前嚴酷的法律根除之。他規定官吏貪贓額滿六十兩的一律斬首示眾,并且剝皮實草。他還屢興大案,如洪武十八年戶部侍郎郭恒貪污案,牽連被殺的就有萬余人。但結果如何呢?明朝貪腐有增無減,幾乎成了中國古代史上貪腐最嚴重的王朝。
  
  如果一個社會的民眾,長期遭受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侵害,確實渴望有鐵腕青天的出現,用嚴刑峻法來盡快終結那種失范的現狀。這或許正是亂世中渴望酷吏“打黑”流行的社會心理基礎。
  
  但千萬不要天真地認為,酷吏的嚴刑峻法就是“法治”。真正的法治,是以維護權利為本,而酷吏的嚴刑峻法,本質是為了鎮壓。酷吏之酷,絕不為紓解民困,而是為了取悅主子,酷吏“打黑”,說白了,就是更大的流氓去消滅地方小流氓罷了。酷吏這個角色,暗合封建政治的本質需要,是皇帝不可或缺的打手。酷吏“打黑”,錘擊豪強宗室,其實是為了維護最高集權的意志獨尊,替皇帝把有文才或武勇、有勢或有錢的中間階層,把“五蠹”去掉。他們同樣對民實施暴政,扒房、拉豬、牽羊。酷吏就是皇帝主子兇狠的牧羊犬,要像牧羊一樣收拾妥帖千千萬萬的納稅良民。
  
       “打黑”之后,小民們或許能夠得到一點好處和安寧,但那只是短暫的。酷吏打黑除惡一時,卻讓惡的制度長命百歲。更何況酷吏絕不是依法辦事的人,絕對只是人治,曲法枉法是酷吏的家常便飯。史書記載,酷吏周陽由“所愛者,撓法治之;所憎者,曲法滅之”。王溫舒縱使督捕,“快其意所欲得”。沒有來自民眾的約束,只對主子負責,酷吏們哪里還會遵循法條,哪里還顧得上程序正義呢?
  
  
  因為替主子出頭賣命,酷吏的官運一般都相當好,經常越級升遷,屢廢屢起,深得皇帝喜愛。張湯就是因為替漢武帝屢次清除諸侯豪強而深受武帝信任,升為御史大夫,位居三公,僅次于丞相。還有尹賞,他起初任縣令,犯“殘賊”罪免官。但后來又很快被重新起用為鄭縣令。后來因首都長安治安惡化,尹賞被任命為長安縣令,皇帝賦予其“得一切便宜從事”的全權。不久,尹賞升為江夏太守,因為誅殺盜賊及吏民太多,又坐“殘賊”之罪免官。后又因為“南山群盜起”,尹賞又被重新起用,任右輔都尉,不久再升一級。
  
  這也是古代酷吏頻出的原因,說白了,就是一種政治投機罷了。
       不過,酷吏投機,這條路也不是那么好走的。雖然他們在官場常能平步青云,但最終的結局往往很悲慘。皇帝主子經常要把他們拋掉,來假裝好人。不僅郅都、張湯、嚴延年都無善終,漢代十幾個著名的酷吏,沒被殺的僅有趙禹、楊仆等兩三人,唐代的酷吏,也就姚紹之、毛若虛等幾人得以幸免,其余都沒逃脫斬首誅族的下場。
  
  酷吏“打黑”,別迷戀它,它只是個傳說。(李鐵,香港浸會大學西方政治哲學博士,擅與流行的謬誤作戰。)

 

 


李鐵 2012-02-07 21: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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