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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吳思的《血酬定律———中國歷史中的生存游戲》與他那本著名的《潛規則———中國歷史中的真實游戲》相同,保持了深挖歷史、細密分析,特別是制造新概念的傳統。
他每每制造的這些新概念,總能成為一時的熱點話題。
孤云:從一般介紹得知,你插過隊,當過編輯記者,后來興趣怎么轉向了讀史寫史?
吳思:放棄鐵飯碗之后我失業了,于是借機靜心讀史。本來也有興趣讀史,但讀得三心二意,1996年后心里比較靜,大概是折騰夠了,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了。
孤云:上山下鄉是你們這代人的獨特經歷,對你日后的人生選擇也有獨特的影響。能否談談那階段你印象深刻的事情。是否因為這一類事情,引發你對歷史的興趣?
吳思:對我來說,那段時間的生活是由一系列的強烈沖擊構成的。當學生的時候,我有嚴重的教條主義傾向,但是,到農村接觸實際之后,這幅觀念中的圖景立刻遭遇重創。用我熟悉的教條竟然無法分析甚至無法表達這種重創。過了很久之后,我才在經濟學里找到描述這種情況的邏輯和語言。
譬如,人民公社的樣板大寨大隊有80戶人家,你每刨80鎬,才有一鎬是自己的。如果偷懶少刨80鎬,自己的損失只有一鎬,其余79鎬可以轉嫁給同隊的社員。于是,從經濟角度看來,人民公社體制所提供的激勵,只有自留地或承包田的1/80,如果干部的道德感召力和行政的威懾力不能長期穩定地補足那79分,在效率上,人民公社必定要敗于大包干。
這些事實的沖擊,這些觀念和理論上的失敗,迫使我尋找可以解釋中國社會及其歷史的新理論和新說法。我找了很久,總想找到可以替我解決疑惑的新教條,找來找去都不夠理想,于是被迫自己杜撰,也有了自己杜撰的勇氣。
孤云:也就是說,你極力尋找能夠解釋當時所面對的社會現實的一套方法,這使你一路尋覓到如今?
吳思:是這樣。除了尋找解釋社會現實的社會理論之外,我還在尋覓對人心和人性的解釋。我對人性和自身的看法也曾遭到強烈沖擊。19歲那年,我當了生產隊指導員、大隊黨支部副書記。一個生產隊57戶人家,每年的工分分值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我的能力和努力,他們的生產和生活都要由我負責安排。整天忙得焦頭爛額,狼狽不堪。我勉強勝任了,但是感覺很痛苦,清楚地意識到自身能力的限制,意識到人民公社體制造成的惰性,對中國農業和農民生活改善的前景非常悲觀。
同時,我在艱難困苦中發現了自己的另一面,原來我并不是自我想象的那個樣子,原來我身上有許多我根本不知道的暗處,原來我的本性與想象中的樣子相去甚遠。這些看法也影響了我對別人的看法,對一般人性的看法。
上述理論的無力和缺陷,一直是我努力填補或重建的。從上大學到現在,我覺得自己一直在做這類事情。我關注的與其說是中國歷史,不如說是對中國社會及其歷史的解釋。我在應對自己的失敗,努力在失敗和崩潰后重新站起來,重新找到可以把握真實世界的觀念。在這個意義上,插隊生活對我影響非常深遠,直到現在,我仍在應對二十多年前的失敗,仍在對這個失敗做出反應。我知道,在很大程度上,這不是我的個人問題,我的特殊性中,高濃度地包含著普遍性。
孤云:這樣的經歷,在你們這代人里并不罕見,但你好像得到了更多的感悟。
吳思:自我感覺就是大開眼界,有了理解重大歷史變革的感性基礎,形成了對重大問題的直覺,因此就有了拿出自己的答案的勇氣。看看那些表達我們經歷的老詞語,就不能不對時代和社會的巨大變化感到驚訝。從“紅衛兵”到“插隊落戶”,從“人民公社”到“生產隊指導員”,我使用的重要概念及其所指,幾乎全部消失了,每個概念都需要解釋,還要有許多制度性介紹才能被后人或外人理解。滄海桑田般的歷史變遷,就在我們的生命歷程中發生了,就在我們眼前發生了。
為什么寫成了非驢非馬的東西
孤云:《潛規則》及剛出版的《血酬定律》,正是你多年來對所關注的問題,往中國歷史傳統探尋的結果嗎?你是否認為,中國歷史猶如一面鏡子,從中可以看到我們身處的社會的影子,并可從中找到問題的答案?
吳思:我獨立完成的第一本書是《陳永貴沉浮中南海———改造中國的試驗》,那本書直接探討了學大寨運動和人民公社運動失敗的原因。如果滿足于追究這種失敗,對我來說,一本書就夠了。但是,改革開放之后,我們又遇到了大量新問題,新老問題交織在一起,需要一個更深廣、更有說服力的解釋,需要重新建立一個解釋力更強的框架,《潛規則》和《血酬定律》就是這種努力的一部分。
“歷史是一面鏡子”這種說法并不錯,但是還不夠準確。鏡子是身外之物,而歷史是我們的昨天。昨天沒睡覺,對今天是有影響的。小時候沒上學,對成年后的生活和處境是有影響的。祖上溺水而死,后代對游泳的態度便與常人不同。在這個意義上,歷史是我們今天生活的一部分。至少,我所關注的歷史是這樣的歷史。
孤云:“潛規則”一詞的貢獻在于,它提供了解讀中國社會的新視角,也是一種新工具。通過這么一個高度概括的詞語,歷史上那些上不得臺面的官場運作規則,有了“明白”的解釋,從而形成一套有別于“正史”的新話語模式。這很重要,因為,“潛規則”所指的那些東西,一直不為正統歷史學家所重視,或者是有意忽視。你覺得呢?
吳思:確實有“話語模式”的問題。中國的史家前輩對潛規則運行的記錄并不少,也做過表達和概括的努力。孟子就說過“非禮之禮,非義之義”這種東西。但是,中國傳統的歷史理論或社會理論并沒有展開這方面的分析。不僅這方面沒有展開,比起上個世紀西方傳入中國的各種社會理論和歷史理論來,儒家的許多見解都處于混沌未開的階段,許多萌芽沒有長大,許多枝條沒有抽出。文藝復興之前的歐洲也和中國差不多。在這方面,我們是比較幸運的,我們有更開闊的視野,更多樣的話語體系,更精致的分析工具,有可能發現一些前人忽視的東西,并給出更透徹的解釋。
孤云:那么,何謂“血酬定律”?它體現了你在歷史探索中哪些方面的努力?
吳思:人類在拿命換錢的時候,或者在以錢買命的關頭,如何評估盈虧得失?這是一個非常古老又非常基本的問題。也許是我孤陋寡聞,沒有看到前輩學人提出并解答這個問題。血酬定律就想揭開潛藏在人們心底的計算方式,回答這個問題。
我們知道,勞動換取的收益叫工資,土地換取的收益叫地租,資本換取的收益叫利息,那么,流血拼命換取的收益叫什么?我稱之為“血酬”。血酬的價值,取決于拼爭對象的價值。如果拼搶的對象是人本身,譬如綁票,“票”價取決于當事人的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這就是血酬定律。在此過程中,人們的核心計算是:為了一定數量的生存資源,可以冒多大的傷亡風險?可以把自身這個資源需求者損害到什么程度?
孤云:有哪些書對你分析歷史的方法產生影響?是否因為在作品中引入制度經濟學等新方法,所以作品顯得那么獨樹一幟?
吳思:微觀經濟學和新制度經濟學對我有影響,博弈論和進化論也有影響。生物學、行為學、生態學中的許多觀點對我也有影響。中國古代的圣賢,譬如韓非子和孫子,很擅長利害計算,他們對害的計算也對我有很大影響。不過,作為一種歷史哲學,歷史唯物主義是我們最熟悉的,是學校教育涂上的底色。我在分析和寫作時,一定要處理與歷史唯物論的關系問題,接受或者部分接受,如果想調整,則需要想出道理來。在這個意義上,影響最大的還是歷史唯物論。
獨樹一幟大概是不倫不類造成的。說文學不是文學,說史學也不是史學,說社會理論又不是社會理論。《潛規則》第一版的分類號是隨筆散文,屬于文學類,第二版分類,改為社會問題。但是到國家圖書館去查,又擺在歷史通論的架子上。我不靠體制化的學術吃飯,敢由著性子寫,根據我的興趣和我對讀者興趣的了解寫,于是就有了這種非驢非馬的東西。
孤云:你認為,你所做的這項工作的意義在哪里?
吳思:重新理解中國歷史,重建對中國歷史的解釋。過去的解釋不足以回答當代人的疑問,結果,中國人面對自己的歷史陷入了失語的境地。我們找不到合適的詞句,不容易說清楚自己是從哪里來的,現在走到了什么地方。因此我們就不容易說明白自己是誰。對一個民族來說,不了解自己,不能理解自己,說不清楚自己的問題,這個問題太嚴重了。
輸掉一場官司
孤云:據說寫陳永貴的那本書后來還惹了一場官司,陳永貴的后人告你侵害名譽權?
吳思:是啊,2002年4月《北京青年報》連載那本書,其中提到陳永貴參加過日偽特務外圍組織“興亞會”,當過大寨村偽維持會的代表。陳永貴的夫人和兒子告我們無中生有,杜撰情節。2003年4月法院一審判決,認定我們侵權事實成立。我們不服,向中級法院上訴。中級人民法院又判我們輸了。
孤云:你認為,輸掉這場官司的原因在哪里?
吳思:一審法庭認為,我提交的四條證據權威性不足,不足以證明陳永貴參加過興亞會、當過偽代表是事實。當然我認為我的證據是很強的,而且幾個證據之間互相支持。例如當時山西省革委會主任、省委書記謝振華,在自己的回憶錄里寫道,在審查九大代表資格期間,陳永貴曾經向他哭訴,說自己參加過興亞會,當過偽代表,等等。陳永貴的長子在《我的父親陳永貴》的文章里也寫道,他的父親當過偽代表,他說,在那種特殊的情況下,這種行為客觀上保護了大家。證據還包括新華社著名記者的文章。
一審敗訴后,我請了名律師莫少平,補充了新證據,其中有縣志的材料,還有一份1980年中共中央轉發中組部的文件,《關于陳永貴同志歷史問題的審查結論》,結尾處有陳永貴自己的簽名同意。我書里面提到的陳永貴的歷史問題,這份文件里都有,而且講得更具體。但是,一中院不提縣志材料,對中央文件也不予評論,堅持認為我在引用當事人回憶的時候缺乏考證,堅持判我敗訴。我也鬧不明白,幾個當事人寫下親見親聞的事情,并且彼此支持而無矛盾,還要讓后人如何考證,還能找誰去考證。如果引用新華社記者或前人回憶的文章都要先考證,報刊還怎么辦?
孤云:對此你有何觸動?你認為,這對一個研究歷史“潛規則”的學者意味著什么?
吳思:輸了官司當然不是好事,損失兩萬元,頂我一年的工資了。但我也另有所得。最大的收獲,就是對司法系統的了解,對敗訴者的心境的真切體驗。平常說起來,好多事情我都懂,在道理上懂,對古往今來的潛規則也挺熟悉,但是認識與體驗畢竟不一樣。當真發生在自己身上,才能體會到非常飽滿的情緒、涌動的情感、微妙的心境。
另外,寫一件事,歷史和新聞寫作究竟需要多強的證據才算合法?法律對證據的要求很苛刻,歷史和新聞寫作對證據要求的強度如果是六分、七分,法律要求的強度就是九分、十分,這是很不一樣的。報道遠遠弱于法律判決。如果按照法律要求的強度去寫作,新聞和歷史行業恐怕就要被卡死了。
如果我的案例對他人也適用,中國的記者和學者面對的職業風險將大幅度提高,這是一個全行業性的標準問題,這本身也是很有意義的。總要有一個人出頭替本行業討個公道,這個責任砸到我頭上了,我既不能逃脫,也不想逃脫。
吳思 2013-08-19 1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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