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雜說》潘旭瀾 豈可諱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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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可諱言

  長期以來,一些論著,稱1856年太平軍最高層的互相殘殺為韋楊內訌。甚至,連內訌都不說,叫做“楊韋事件”,或叫做“天京事變”。

  根據太平軍將領的供詞,清朝官方文書,當時文人記載,外國人調查目擊者的記述,加以綜合分析,就可以看出,這說法是很不確切的。

  太平軍1853年定都南京之后,洪秀全即深居不出,軍政大權全在楊秀清手里。以至民間傳聞。洪秀全并無其人,只是一個木偶。其實,洪的心思,是要盡情享受天子的最高榮華富貴,諸如大興土木建造壯麗天王府,周旋于大量妻妾之問,還想作為教主營造洪氏教義,沒心思處理具體軍政事務。弄得連楊秀清有事要見,也要請旨批定時日。這就助長了楊的專擅和野心。

  楊秀清本是洪秀全、馮云山提攜起來的人物,結伙時便權勢欲很大。太平軍攻占永安(今廣西蒙山縣)時,他地位本應在洪、馮之下,卻被封為正軍師、東王,不但排在馮之前,而且明確定為“節制各王”,分明是實際統帥。不僅如此,他還有借上帝附身、代天父說話的特權。這樣,洪、楊內訌的種子己經落地。在流動作戰之際,洪自己沒本領,也需要有人代勞;而且,清軍當前,勝敗生死未卜,只能一門心思對付清軍,去求得勝利,至少要站住腳跟,兩人便相安無事。然而,對于這兩個個人欲望高于一切的領導人,這種暫時平衡,遲早必然要打破。

  進入南京時,對楊有一定制約作用的蕭朝貴、馮云山都已經死了,楊與洪爭奪寶座、爭享“天下”就此開始。那年首次考試,楊叫人出的考題居然是“四海之內有東王”。儼然以國王自居。讀過“四海之內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洪,雖絕不會高興,也認了。這年12月(夏歷11月),楊假借天父下凡,指斥洪苛酷對待宮中“女官”,隨便殺人,踢小老婆致其流產等多項錯誤,洪不但跪聽訓斥,楊還要打他四十大板,經眾人跪著哭求并表示愿代受杖,洪才免挨打。于是。矛盾公開和激化。雖然兩天后楊主動設法緩解矛盾,給洪留點面子,但洪是不能不記恨在心的。事隔十一個月,楊又一次以“天父下凡”,宣布自己“繼治天下,佐理萬國之事”,這個“繼治”就是明確要做洪的接班人。楊的衛隊門聯曰:“參拜天父,永為我父;護衛東王,早做人王”,更是直自地表達了急切心情。凡此種種,洪豈能不感到家天下之受威脅?

  1856年,楊用“天父下凡”的辦法,召洪親到東王府封楊及其子為萬歲。此舉是要正式做并列天王,將大權獨攬的事實在名義上也加以確定。這就意味著,洪只作為純粹的傀儡暫時供養著,到合適之時連空頭名義也廢掉。為什么楊不以“天父下凡”名義,把洪廢掉,加封自己為天王,而要洪加封萬歲?簡單說來,一是為了免于或減少擁洪官兵的反對;二是制造洪自愿的假象,自己也不必担待篡位的惡名;三是讓全體官兵有個適應過程,循序漸進,減少震動;四是考察官兵尤其是握有兵權的將領的態度。總之,就是要循序漸進,減少阻力,順理成章。作為一個有野心有謀略的人,楊做這樣一些常識之內的考慮,是完全可能的。

  世界上最個人、最自私、最不能允許他人覬覦的,就是皇帝的御座。在位則生殺予奪、極富極貴。下臺則成為他人刀俎上的魚肉,最好的結果也只能屈辱偷生。這是任何皇帝都會盡最大努力,用一切辦法去保衛的。何況,洪生性暴烈,必然會為到手不久的寶座,剛開始享受的帝王生活,而作殊死斗爭。中國歷史上,為了皇位,父子、母子、夫妻、兄弟、叔侄無所不用其極,以刀劍、毒藥解決,太多了。洪既被楊逼到毫無退路,又深知韋昌輝、石達開、秦日綱、陳承镕等首事諸人,均被楊威壓欺凌,怨望日甚,完全可以團結他們與楊一搏的。

  韋昌輝當時地位僅次于楊。而在楊的威壓下,拍馬屁如同奴才。又受楊凌辱最甚,曾為小事被迫將其兄五馬分尸來討楊喜歡,自己也被打過數百大板以至于站不起來,但楊知道韋表面謙恭、內心險惡,所以總是放在自己直接控制下。韋負責傳令轉稟,楊見他有權,就用一個不成其為理由的借口,說韋“勞心甚”,從外地召石達開來分其權。洪明知韋最恨楊,所以就將殺楊之事交他擊辦。

  如果沒有洪的密令,韋不敢也不能殺楊。韋的權力、威望、下屬、親信、侍衛,與楊都相差太遠,況且內訌前被楊派到江西,無法在南京策劃殺楊。只有奉洪密令,才敢連夜進京。部下三千余人,才敢跟從他去干這種等于造反的事。向來侍衛眾多,防范嚴密,尤其是對韋昌輝最為警惕的東王府,也只有持天王詔書才能夜里進入,不遭抵抗,輕易將偌大東王府斬盡殺絕。

  假傳圣諭是完全說不通的。東府被血洗之后,外邊楊的親信部下還有五六千人,反攻殺韋綽綽有余。有些親信巳集結反抗。但他們被洪、韋的雙簧所欺騙了。這么多人被洪的圣諭召到天王府前,看韋因濫殺東府無辜而受笞刑。當他們被請進兩座大房內后,成了籠中鳥俎上肉,被統統殺掉。只有將楊的所有親信都殺光,韋才能免于報復,洪也才能免于楊余黨再次陰謀篡權的威脅。沒有確實無誤的天王圣諭,楊的部下哪會集中到天王府前,從而被集體屠殺?如果說大屠殺完全是違背洪的意思,那么,就在他面前發生的事,他何不馬上下諭制止?只要一下圣諭,即使韋不聽,韋部下必遲疑慌亂,楊部下必拼死抵抗。再加上天王府侍衛相助,大屠殺是難以得逞的。根據是,韋既無多大實力,“附從者只極少數”,向來又不得人心,所以不久之后洪為推卸責任,下詔誅韋時,并沒有費多大力氣,“所殺不過二百人,且交戰僅兩日耳”。這還是在韋最為得勢,殺盡公開的反對派兩萬多人之后。洪之敢于下詔誅韋,也是明知韋無實力、無威望,只要用天王名義,南京城內的反韋力量足以完成任務。

  洪利用韋出面殺楊,隨后很快就要誅韋,原因很明顯。最直接的是,石達開已起兵靖難,洪知道誰也抵擋不住。讓它打進南京,局勢就不可收拾。唯一的辦法,就是用韋的首級,釜底抽薪。二則是,韋不肯代為承担大屠殺責任,使洪影響不好,會留下后遺癥;誅韋可以滅口。將責任全推到韋頭上,好收拾人心與動蕩至極的政局。三是,從韋不肯代為承担責任,表明他不聽話、不忠誠,不除掉會馬上來一個比楊更可怕的威脅。四是,要欺蒙與安撫同情楊之人,尤其是他在外地的親信將領,包括握有兵權的楊輔清(櫥秀清之族弟)。核心是為了維護天王寶座和洪家天下。雖然洪才能平庸、識見淺陋,這么一些政治斗爭知識還是有的。1859年,洪接受堂弟洪仁玕的建議,為進一步安撫楊的老部下,彌補信仰危機,挽回人心,將9月2日(“天歷”7月27日)楊被殺日子定為“東王升天節”,用來紀念楊。這個“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做法,一方面更加證明上述分析與判斷,另一方面也表明洪還念及楊的一些功勞,還表示對大屠殺的一點懺悔。

  以前一些論著、史書、辭典,將這一場內訌稱為韋楊內訌或楊韋事件,有些是從表面現象而言,大多則是為了維護“農民革命領袖”、“向西方尋找真理”代表者出發,諱言事變實情、實質。有些不合事實與情理的“考辨”,多半從維護洪秀全的角度,找些門面話作為依據,根本談不上科學態度。

  總之,1856年“天京”內亂,正確的說法應當是:洪楊內訌。一字之差,關系到事件的實情、實質,不可不辨。這場內訌,對于探究洪、楊的思想心理,太平軍的性質,都有重大的意義,豈可為替洪秀全貼金,而諱言歷史真相?須知,最高的權威是歷史真相與良知。


潘旭瀾 2013-08-20 16: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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