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的憲政民主道路 第六章 中國社會各階層與憲政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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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中國社會各階層與憲政民主
  不公平不是擺脫現代的階層問題,而正是現代固有的階層問題。
                       ——[日本]今田高俊
  我們要弄清為什么在中國實行憲政民主,還須進一步分析當下國內各個社會群體的生活狀態以及他們的利益、愿望、要求。通過分析可以幫助我們認識哪些人需要憲政民主?哪些人不喜歡憲政民主?誰是憲政民主的動力?誰是憲政民主的阻力?進行這項工作通常采用的方法,一種是階級分析,一種是階層分析。馬克思主義者采用的是階級分析;列寧、斯大林繼承了馬克思的階級分析;毛澤東也喜歡采用階級分析,甚至于在共產黨內也劃分階級。我認為階級分析是一種片面、偏執的方法,尤其是由階級分析方法推導出來的階級斗爭理論更是充滿謬誤;這種方法和理論不能正確地解釋中國的現實狀況,并且對中國現實問題的解決十分有害;故而在本章中采用社會學通行的階層分析方法。階層是指人們基于相同或相近的職業特性、生活方式、收入水平、社會地位等形成的社會群體。同一階層的人們一般都具有共同的利益;由于階層內部某些差異的存在,也會有某些不同的利益。本章將對農民、工人、知識分子、中產階層、官員、軍人、學生、流民等八個主要社會階層或社會群體進行描述與分析。需要說明的是,本章所作的階層分析主要是為了考察不同的社會階層或社會群體對待憲政民主的態度,以便進一步論證為什么要在中國實行憲政民主,而不是作社會分層的學術研究,故而并不一定嚴格地遵照社會學的分析標準。
  一、農民階層:農民是我國人數最多的社會群體。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199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1999年末全國人口總數為125909萬人。其中鄉村人口為87017萬人,占全國人口總數69.1%。另據有關資料,在鄉村人口中,從事農業(含林牧漁業)的勞動力為3300多萬,此外還有13000多萬鄉村勞動力從事其它行業的勞動(如在鄉鎮企業、建筑業、商業、飲食服務業、供銷業、運輸業做工等)。改革以來變化最大的莫過于傳統意義上的農民。在計劃經濟時代,“農民”概念包括所有不吃國家商品糧、持農村戶口的“農業人口”,大家都是人民公社的社員。改革以來,傳統意義上的“農民”發生了深刻的職業分化,“農業人口”已僅僅成為一個戶籍概念,在現實中已分化成具有不同職業身份的群體。據中央政策研究室和農業部1994年對312個農村固定觀察點的專題調查推算,在全國鄉村勞動力中,農民的職業構成比例為:農業勞動者63.4%,農民工12.2%,個體或合伙工商勞動者6.5%,私營企業經營者0.8%,鄉村企業管理者約占0.9%,受雇勞動者3.0%,鄉村管理者0.6%,教育、科技、醫療衛生和文化藝術工作者1.1%,家務勞動者8.1%,其他3.3%。農村改革、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20年來,中國農民的生活狀態同樣發生了比較明顯的變化。一是擁有了土地經營權。二是有了相當程度的自由。在計劃經濟時代,農民連種什么和不種什么的自主權都沒有,更沒有進城打工的自由,現在農民擁有了很大的自由度。三是經濟收入有了較大幅度地增長。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從1978年的133.6元提高到1997年的2090元,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實際增長3.4倍,年平均增長8.1%。農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積從8.1平方米擴大到22.46平方米,增長1.8倍。我近年到過一些省市的農村地區,看到大多數地方農民的生活水平明顯提高,衣食住行諸方面均有顯著改善。現今農村的主要問題有三:一是基層干部腐敗,宰割農民,欺壓百姓。這種現象相當普遍。二是農民稅費負担太重,尤其是地方各級政府擅自征收的各種稅收以外的規費數不勝數,“苛政猛于虎”。中央政府規定,農民負担應按“控制在上年以鄉為單位農民人均純收入5%以內”計算,許多地方實際達到20-30%,有的地方竟達到50%以上;農民怨聲載道,“民怨沸騰”。三、土地關系不穩定,據有關部門調查,全國大部分地區耕地承包的穩定期限不超過5年,嚴重損害了農民的利益。怎樣解決這三大問題呢?治本的辦法就是實行民主,進行基層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的創新。中國的農民是最講實際的。顯而易見,實行民主對廣大農民有好處,是維護農民利益的最有效的保障。有人說:中國農民沒文化,不會要求民主。實際情況恰恰相反,中國農民的民主意愿十分強烈,他們迫切地要求民主。隨著農村的社會變遷和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民的權利意識和民主要求開始萌發,村民自治、民主選舉、村務公開、民主決策的呼聲與實踐日益擴展,正在形成一股強大的基層民主的原動力。全國人大已于1998年11月4日正式頒布了《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確認了農村基層民主的法律地位。盡管在這當中仍存在很多問題,尤其是在黨政關系方面(基層普遍存在以黨代政的現象);但是我們相信,既然問題已經提了出來,解決問題的辦法是可以找到的。(譬如現在已被認可的民主公正選舉村長的“海選”方式就是農民們創造出來的)對于如何保護農民的權益,胡必亮在《農民:關鍵在于權益保護》一文中寫道:“從政府來講,在對待農民問題上,有幾個關鍵性的問題必須處理好:1.政府不應該與農民爭利。這要求各級政府在涉及有關的價格、稅收政策時需傾聽農民意見。過去爭利的焦點主要表現在糧、棉、油收購價格之爭上,現在表現在‘三提五統’上。這其中關鍵問題在于地方政府機構太龐大,而他們為農民提供的服務又很少。辦法并不難,大量裁員,于國于民甚至于地方官員自己都是有好處的。這樣龐大的地方政府,最終是沒有人養得起的。2.農民應該有體現自己利益的組織,至少在地方上可以讓其存在,如恢復農會組織或建立什么別的利益代言人組織,以便更好地與政府協調農民的利益矛盾。3.現代化的落腳點最終應該在人的現代化,為此,過去對農民的許多歧視性政策都該徹底清理、取消了,比如說對農民進城鎮的限制,對農民接受教育與各種社會保障的限制(高收費等間接手段)等。4.伴隨著我國公共財政體系的建立,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也應得到政府更多的支持。5.農民的財產權利應得到保障,不少地方領導或政府撕毀與農民簽定承包合同的現象時有發生;農民的土地以種種理由不斷調整且越調越少的做法也很流行;強制性地讓農民安裝電話、購買香煙等的‘故事’不斷被報導 ......,這些當事人都應受到法律的嚴肅制裁。6.政府應建立起與農民公平交易的規則,誰也不能破壞,否則,也應追究法律責任。”(載1999年11月24日《中國經濟時報》第5版)胡必亮的建議,有的馬上付諸實施或許難度較大(如裁減冗官冗員、恢復建立農會組織、取消對農民進城的限制);但明眼人都能看出,這些都是或遲或早要實行的。 
  二、工人階層:過去被稱為“工人階級”,直到今天在現行憲法上仍被稱為“領導”階級。然而它的實際狀況與憲法地位之間一直存在很大距離。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字:1999年全國職工人數為11773萬。其中國有經濟單位的職工人數為8336萬,集體經濟單位的職工人數為1652萬,其它經濟單位職工人數為1785萬。這些數字是有問題的,它顯然漏統了大多數鄉鎮企業職工和很大一部分民營企業的職工人數。因此,實際職工人數要比官方公布的數字多得多。1999年全國鄉鎮企業職工人數為12500萬,其中約三分之二已連續作工3年以上,應可歸入工人隊伍。在職工構成當中,企業管理者約占5%左右,白領工人約占20%,藍領工人約占75%。這個階層中絕大多數人生活在城鎮。他們的文化程度要大大高于農民,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已占到80%以上。在計劃經濟時代,工人階層由于其所享有的職業和待遇的穩定性(即通常所說的“鐵飯碗”),社會地位相對來說是比較高的。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社會發生了很大分化,農民的生活明顯改善;其它原有階層和新興階層都有較大變化;工人階層的生活水平總體上雖然也有一定提高,但相對而言不盡人意;加之近年來在國有企業改革中大批工人下崗、失業(筆者前些時候曾到過10多個城市進行社會調查,這些城市的工人下崗、失業率都在20%以上,遠遠高于官方公布的數字),使得工人階層產生了很強的不安定感、失落感和不滿情緒,停工、怠工、罷工、示威、游行等抗議活動呈現日益增長之勢;工人與企業領導者、勞方與資方的矛盾也日益增加。應該指出的是,無論是在歷史上還是在現實中,工人階層對國家經濟和社會財富的增長都作出了巨大的貢獻,國有資產中的很大一塊理應屬于國企職工和曾經在國企工作過的職工所有(因為在過去很長一個時期,國有企業職工都是實行的低工資分配制度,給國家提供了巨額的“剩余價值”)。但是在國企改造中,工人卻沒有得到相應的補償,甚至被無償地下崗、失業,這是很不公平的。從這個意義上說,工人們的不滿是合乎情理的。按照傳統理論,工人的組織化程度似乎是比較高的,實際并非如此。國有企業雖然一般都設立工會和職工代表大會,實際上只是企業黨委領導下的一個部門,很難真正履行代表工人利益的職能。非國有企業中目前很少有工人組織,即使有也大多形同虛設。因此,工人的利益被侵害、被犧牲,乃是經常發生的事情。工人大多數時候表示出無奈和忍耐,少數情況下會采取有組織的抗議。中國工人階層素來有爭取民主的傳統,自70年代中期以來的歷次民主運動中,工人(特別是有文化的青年工人)都在里面担當了重要的角色。在現實社會條件下,由于現行體制的束縛以及國企改革的滯后,工人階層目前不得不把主要的注意力集中在求生存上。但是,中國工人懂得只有實行民主才能從根本上維護自身利益,因此他們本能地擁護民主。隨著改革進程的逐步深入和工人階層整體素質的提高,工人階層的民主訴求會日趨高漲,并會在新一輪的民主化浪潮中發揮出積極作用。
  三、知識分子階層:指具有中等專業以上文化程度的社會群體。目前我國大約有6000多萬知識分子,約占全國人口總數的5%。知識分子的職業分布最為廣泛,象企業管理者和白領階層、職員、教師、醫生、科研人員、工程師、農業技術人員、編輯、記者、律師、自由職業者、黨政官員等等,遍及各行各業。其中黨政官員具有較為鮮明的職業特征和利益特征,我們把它單列為一個階層。還有一部分則屬于下面談到的中產階層。因此,知識分子階層與其他階層具有較大的交叉重疊關系。正是由于知識分子構成的復雜性,使得這一階層最具多元化的色彩,他們中的不同部分之間的利益差異和價值觀念上的差異也最大。我們常常說知識分子如何如何,其實說的只是知識分子中的某一部分人,要準確地描述它,是相當困難的。從總體上來看,這一階層的人受到過中等(中專畢業或相當于中專畢業)以上的文化知識和專業知識的教育,具有較高的文化素養,接觸的信息量大,容易接受新鮮事物,較多地承担著傳播新知識、新觀念的事業。中國知識分子一向具有“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傳統,社會責任感很強;現在年輕一代知識分子雖然與他們的前輩相比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愈來愈強調自我,但是骨子里的東西并不會輕易改變。歷次社會調查的結果顯示:知識分子對民主、自由、人權、法治和改革的支持率都要大大高于社會其它階層。知識分子對民主的推崇可能更多地是出于價值觀念方面的偏好(這與他們受到的人文教育影響有關),出于利益方面的考慮相對來說要少一些。尤其是人文社會科學的知識分子,在傳播民主自由理念、進行民主啟蒙方面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中產階層:這是一個外來詞,過去經常被譯為“中產階級”。在中國它是伴隨著改革開放的進程而逐步生長起來的一個新興階層。直到今天人們對它的出現還有不少爭議。有人認為,迄今為止還不能說中國存在一個中產階層;有的左派人士認為它就是新生的資產階級,因此對它的出現感到憤慨和恐慌;還有人認為,中產階層作為一個既得利益群體,他們與舊體制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他們不僅不是革新力量,相反還阻止改革。我認為:存在不同看法是正常的,因為人們看問題的立場、觀念、角度不一樣,難免會有一定局限性。另一方面由于中產階層在我國是一個正在成長中的新鮮事物,它的一些特性還在演變之中,在各種統計資料中,均難以找到有關中產階層的數據。根據我的觀察和掌握的各種經驗材料,可以初步認定中國已經出現了中產階層。我們把它界定為介于富豪階層和權勢集團與平民階層之間、擁有相當數量的金融資產和實物資產的社會群體。它的成員主要為各類中高級的白領職員、中小企業主、商人、部分中介機構職員和媒體工作者及自由職業者、私營企業與鄉鎮企業中的管理者、律師、醫生、富裕的個體戶和農村中的富裕農民等;目前在我國就業人口中約占10—15%左右。有媒體估計,我國個人資產在100萬元以上的人已超過1000萬(但沒說明“個人資產”僅指金融資產,還是包括實物資產。如果僅指金融資產,則這一數字恐怕有所夸大;因為全國銀行存款加上有價證券和個人手持現金的總值也不過10萬億元左右。如果包括實物資產如住房、汽車的話,人數則不止此數;住房商品化使得個人資產的數量明顯增加)。在一些沿海地區和富庶地區,100萬元家產已算不了什么(俗語“100萬元剛起步”)。如果根據我國的實際尤其是農村的實際,把個人擁有的金融資產分為三個層級,大城市30萬元以上;中小城市10萬元以上;農村5萬元以上;同時擁有相當數量的實物資產;以此作為中產階層的基準;那么,全國至少有5000萬人達到這一水平。加上他們的家屬,人數當在一億以上。看似人數不少,但在全國人口中所占的比例還是很低的;而且其成員中受教育的程度也參次不齊,從整體上講文化素質偏低。籠統地說他們是一個既得利益階層,說他們與舊體制相互勾結,說他們不贊成民主改革,是缺乏說服力的。他們中的大多數出身下層社會,并無權勢背景;發家致富主要靠的是自身的聰明才智、勤勞節儉和艱苦奮斗;這方面他們與西方國家早期的中產階層并無很大差別,由于制度上的差異,他們付出的可能更多。至于與舊體制相互勾結、進行權錢交易的情況的確十分普遍;但是把這完全歸咎于弱勢的中產階層,也是很不公正的。這種現象的普遍存在,主要是由體制因素造成的。在現行體制下,你不花錢根本就辦不成事。中產階層的一部分人,譬如一些中小企業主、商人,可能通過錢權交易獲取了一定的經濟利益;但是他們更多的時候受到的是來自權力部門的侵害。因此,這些人存在雙重心理:一方面他們希望縫隙較多的舊體制多存續一段時間,以便于從中牟利;另一方面他們也希望政府機關奉行法治,克服腐敗,為納稅人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務。他們中已有很少量的一些人(主要是資產規模較大的企業主)進入到各級人大、政協(當上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取得了較高的社會地位。這部分人對現行體制的認同度要高一些,但也并不意味著他們反對民主和改革。近年來,在強烈呼吁修改憲法、保護私有財產權利和其它基本人權的人士中就有不少來自這部分人。總的來說,中產階層希望建立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秩序,希望社會穩定發展,擁護憲政和法治。實行民主只要不損害他們的利益,他們就樂觀其成,至少不會反對。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人是贊成建立憲政民主政體的。從長遠的眼光看,我國的中產階層當會成為實行憲政民主、避免暴力革命的社會基礎力量,因為憲政民主制度會有效地保護私有財產,同時降低交易成本,使收入預期穩定化,這更符合他們的根本利益。
  五、官員階層:包括政黨機關、國家機關和社會團體(如工會、共青團、婦聯)的全部專職干部。據統計:1999年這些人員的總和為1102萬人。如果加上各級黨政機關和社會團體編制外聘用(做干部工作)的人員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以及軍隊中的干部,那么人員總數至少要增加二倍以上。這個階層內部的差異很大,上至執政黨的總書記和國家主席,下至鄉鎮和城市街道的基層公務員,中間實際上有20多個等級,掌握的權力相差很大。因此,可以把官員階層再分為中高級官員與普通官員兩個部分;這兩個部分之間在政治意向上是存在著顯著差異的。此外,不同機構之間也存在很大差異,象黨委組織部和公、檢、法、工商、稅務、海關等機關實際權力就很大,被稱為“實權部門”(即俗稱的官職“含金量高”);而象工、青、婦等社會團體則被稱為“清水衙門”。改革開放以來,執政黨推行干部“四化”(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標準,使得官員階層的文化水平和專業素質有了較大提高。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員已達到官員總數的70-80%(注:其中有相當數量的“混文憑”者);近年來,又有大批博士、碩士進入中央和省市級黨政機關。由于人數眾多,加上經濟不發達,所以官員階層的名義收入水平是較低的。據《中國統計摘要2000》:1999年國家機關、政黨機關和社會團體的官員年平均工資為8978元。另據估算:各級官員的獎金等其它收入年均為3000元左右,兩者合計約為12000元。從統計數字上看,比普通職工的收入水平高得不是太多(同期國有企業職工的年人均工資水平約為7000元,獎金不等)。但是由于各級機關都有自己的預算外收入和“小金庫”,加上住房、用車、醫療保健等項福利待遇,所以官員的實際收入一般都要大大高出名義收入;特別是“實權部門”的官員,“油水”自然更大。由于官員人數增長過快,使得不少地方政府的財政變成了“吃飯財政”;還有一些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連“吃飯”都不夠,甚至要拖欠官員和教師的工資。總之,工資不高,權力很大,缺乏制約,制度上存在嚴重缺陷,造成了普遍的官員腐敗現象和官民關系緊張。推進政治改革和加強民主建設,可以使廣大普通官員的利益得到制度化的保障,使他們免受人治現象的損害,因此他們中大多數人贊成民主。中高級官員的情況比較復雜,綜合素質較好、正直開明的官員一般都支持實行憲政民主;貪官污吏則必然害怕民主、反對民主;還有一些汲汲于既得利益的官員和思想僵化保守的官員也反對憲政民主。一個有利的因素是,1980年以后畢業的大學生、研究生已逐漸成為中高級官員的主體,他們在學校期間都受過自由民主思想的洗禮,參加工作后大多出國訪問過,對外部世界有相當的了解,因此他們與拘守陳舊思維的老一代官僚會有很大不同,他們將會在民主化進程中發揮出舉足輕重的作用。政治改革可能會使一部分官員的利益受損,因而遭致他們的反對,這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實施機構改革和公務員制度,適當提高官員工資和福利待遇,并輔之以各種制度約束,應該是可取的辦法。對于那些貪官污吏,必須依法予以嚴懲。 
  六、軍人階層:軍人是指應征入伍并取得軍籍的公民。包括軍隊和武警部隊的軍官、士兵及部隊系統的文職干部。根據有關資料,1982年我國軍隊員額為423.8萬人。1983年4月5日重新組建武裝警察部隊,主要由軍隊中担負內衛執勤任務的部隊和邊防部隊,同公安部門實行兵役制的武裝警察、邊防警察和消防警察統一組建而成,實行義務兵和志愿兵相結合的制度,執行軍隊的條令和供應標準,享受軍隊的同等待遇。從1985年6月開始,軍隊進行體制改革和精簡整編,到1987年完成,共減少員額100萬人。之后,又作了進一步裁減,至1990年,全軍總員額減到319.9萬人。此后,又幾經調整,由于主要方式是軍隊整建制地轉為武警,所以全軍總員額一直保持在300余萬人的規模。而據日本產經新聞發自北京的報導:中國的陸海空三軍及戰略導彈部隊合計約二百五十萬人,加上軍方管轄下的武警,軍力更達近四百萬人。(1999年10月7日《歐洲日報》第8版)軍人在國家生活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對外要維護和平與國家主權、國家安全;對內要維護公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和社會秩序。他們掌握著武器裝備,行使著國家的大部分強制性職能。因此,他們自身素質的高低,確實關系重大。從總體上來看,改革開放以來,軍人階層還是發揮了不少積極的作用;如支持改革、維護社會秩序、抵御自然災害、搶救公民生命財產等等。但前些年軍隊經商辦企業,部分軍隊系統的機構甚至參與走私販私,有不少軍人參與其中;對軍隊和軍人形象的負面影響很大。在1989年爆發的愛國民主運動中,軍隊按照上級命令出動了坦克和裝甲車鎮壓學生和市民,并開槍打死打傷許多無辜的學生和市民;更使軍人形象受到極大損害(當然也有不少象38軍徐勤先軍長這樣的堅守正義、拒不向人民開槍的現代軍人)。由于軍隊所具有的特殊的組織形態,使得軍人具有嚴格的等級性,一級服從上一級。中國軍隊自1955年仿效蘇聯建立軍銜制度;1965年取消。1988年7月1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重新通過《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1988年12月17日國務院、中央軍委第22令發布了《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實行警官警銜制度的具體辦法》。1994年5月1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又通過了《關于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的決定》,決定將現役軍官軍銜等級的設置改變為3等10級,不再設一級上將。武警部隊警官警銜等級的設置,比照軍官軍銜等級的設置執行。軍人的工資和福利待遇原來是比較低的。1979年以來,經過幾次大的調整,有了較大幅度地提高。現在,在相同級別上(如營級與科級、團級與縣處級、師級與司局級),軍隊干部的工資收入明顯高于地方干部。但是,士官的(特別是士兵)的津貼仍是較低的。在新的社會條件下,軍人階層自非世外桃源。首先是來源與成份日趨多元化。八十年代以前,軍人主要來自農村和部分城鎮學生,大都是出了校門就進入軍營,少有社會經歷。而今,軍人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農村兵”已不再是單純的農民;城鎮兵也并非全是學生或待業青年,干什么的都有。因此,社會對軍人的影響也愈來愈大。其次,軍人中獨生子女逐年增多。據有關部門統計,近年入伍的新戰士中獨生子女已占到35%—50%。教育學的研究成果早已證明:獨生子女既有明顯的優點,也有明顯的弱點(如自我為中心、嬌氣、生活自理能力較差)。這當然會對軍隊建設產生相當的沖擊。再次,軍隊基層干部的結構也在發生變化。原先軍隊的基層干部主要是從戰士中提拔,現在則主要從軍事院校畢業生中產生,“學生官”已逐步成為軍隊基層干部的主體。基層干部的文化程度顯著提高,知識面大為拓寬,思維比較活躍,易于接受新鮮事物,獨立思考的能力也在增強。但相應來說,基層經驗要少一些,“兵”的感受也欠缺一些。第四,軍人物質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的水平都有一定提高。由于軍人階層自身利益的特殊性以及他們平時大多時候處于軍營之中,使得他們與外界有一定的阻隔,一般不大可能參加社會上的政治性活動(不排除他們中極少數人參與)。但中國軍人絕大多數來自社會下層(農民、普通市民),尤其是士兵一般都保持著出身階層的特色,所以他們并不反對社會改革和民主化,甚至會采取一定程度的同情和支持態度(改革開放以來,基本上是如此)。同時,他們中很多人具有濃厚的平均主義和平民主義的情感,這也是很自然的。
  七、學生群體:這里指的是大中專院校的在校學生、包括在校的研究生。他們一般在經濟上還不能自立或不能完全自立,學生也不是一種職業身份,因此不能把他們作為一個獨立階層。但是考慮到他們在中國民主化進程中一貫的先鋒作用,把他們作為一個獨立的社會群體來考察是必要的。1999年全國高等學校的在校學生總數為413.4萬,研究生23.4萬,中等專業學校的在校學生人數為515.5萬,這還不包括未列入招生計劃的民辦院校的在校生。大中專學生絕大多數集中在大中城市。需要指出的是:今天的大中專學生與10年以前的學生相比有很大的不同,他們基本上都是改革開放以后出生的,對此前發生的事情知之甚少,而對于他們生活其中的外部世界的變化卻非常敏感;他們經受了市場化、全球化、信息化的洗禮,觀念上更加開放,更加富有競爭性,更加個性化;他們普遍受到系統的現代科學文化知識的教育,科學文化方面的素養明顯提高;他們變得趨向理性、務實和世俗化。由于社會的劇烈變遷,意識形態、價值觀念和倫理道德都在發生重大變化,加之教育體制與教育思想的落后,使得這一代學生的人文精神和社會責任感有所減弱。但是,校園文化、校園民主的傳統仍然在沿續,學生們追逐新鮮事物的熱情和先鋒意識始終是濃厚的。學生時期在生理上、心理上和社會意識方面正處于逐漸成長、成熟的階段,可塑性很強,同時也很不穩定。學生階層沒有與民主價值相沖突的既得利益,相反他們所崇尚的現代性使其天然地要求民主。他們對社會的認知十分有限,對什么是民主和如何建設民主也不可能一下子就認識得很清楚,因此在行動上容易出現激進、急于求成和失控的情況。今后,學生階層不太可能成為民主化的中堅力量,他們仍會以生力軍的姿態發揮著自身的沖擊力。
  八、流民群體:流民是指離開常住戶籍所在地,到其它地區從事各種經濟活動、社會活動或其它活動的人口。流動人口的成份比較復雜,主要由下列幾部分人組成:(1)流動到城鎮找工、打工、無穩定工作的農民;(2)外出找工、打工、無穩定工作的下崗、失業或離職的城鎮職工;(3)四處流動做各種生意的小商小販;(4)無業或待業人員。在上述幾類人之外,還有一定數量的流浪乞丐、江湖術士以及對社會危害很大的流竄犯罪分子等。他們是一個在數量上處于動態變化之中的邊緣群體,改革開放以來發展速度很快(1990年2月,在全面人口普查的基礎上形成的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提供的數字表明,到1990年2月全國已有流動人口6000—8000萬人(《中國統計年鑒》,中國統計出版社1990年版P548)。另據調查統計:到1999年全國的流動人口已達上億人。近幾年春運期間,僅“流動的民工”一項,每年即達1 億多人),引發的社會性問題也比較多。由于我國是為數不多的實行戶籍制度的國家,城鎮戶口與農村戶口是分開的。所以,幾乎所有的城鎮都存在著為數眾多的外來流動人口。他們帶給城鎮的效應是雙重的:一方面,他們給城鎮帶來了生氣和活力,帶來了源源不斷的廉價勞動力和勞動后備軍,負担了城鎮的大部分服務業與第三產業,承担了各種沉重的體力勞動,并帶動了城鎮的房地產業。因此,從總體上說,他們對城鎮的發展貢獻是巨大的;甚至可以說,若沒有他們,城鎮居民的生活是難以想像的。同時,他們也為家鄉的發展作出了巨大的貢獻。在中國的許多經濟不發達地區,外出工作的流動人口給家鄉寄回的匯款都成為當地的主要經濟收入來源;他們回家帶來的信息、技術、管理知識和新的觀念,也大大促進了家鄉各方面事業的發展。另一方面,流動人口大量涌入城鎮,又給城鎮的住房、交通、供應和社會管理造成了很大的壓力,他們的工作機會趨于緊張,他們的子女入學也遇到很大困難。尤其是在宏觀經濟不景氣或經濟蕭條時期,很難找到工打,經商也賺不到錢,有的還上當受騙,有些人甚至連回家的路費都有困難;這時就難保不引發社會問題。加之人群一多,什么樣的人都會有,泥沙俱下,魚龍混雜,少數人素質較低,也難免會出現一些問題;再加上極少數的職業犯罪分子混跡于其間,混水摸魚,確實給社會管理增加了不小的難度。管理得好,就會有力地推動城鎮的發展;管理得不好,則會成為社會動亂的重要源頭。當然,現實生活中的流民與中國歷史上的游民有顯著的不同。歷史上的游民,是無業游蕩的人,他們主要是迫于饑餓、生活窮困無著或生命受到危脅等十分險惡的生存條件而淪為游民的。而現實中的流民卻大多是為了改善生活環境、打工掙錢;或者外出從事經營活動、勤勞致富。因此他們中的絕大多數是守法的公民,只有極少數人會做違法犯罪的事。現實中的流民,大部分來自農村,與農村保持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其它成份之間差異也很大,他們的政治意向是較為復雜的。總的來說,流民群體處于社會底層,談不上有什么既得利益,實行憲政民主對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人是有好處的,因此,他們是會擁護民主的。
  以上我們簡略地描述和分析了當今中國的八大社會階層或社會性群體的狀態以及他們與民主化之間的關系。之所以采用“狀態”語詞,意在表明中國的社會階層結構并非是凝固不變的;恰恰相反,它正處在歷史上罕見的大分化和大變遷的過程之中。通過對社會階層的大致狀態的描述與分析,從總體上看,實行民主對農民階層和工人階層是有好處的;與知識分子階層的自由化要求和價值取向具有一致性;對中產階層利大于弊;對官員階層的影響不一樣,素質好、有能力的官員會從中受益,而素質較差、能力平庸、擅長以權謀私的那部分官員的日子會變得不好過;學生群體較少利益瓜葛,他們總是沖在要求民主的浪潮的前列,并且不惜作出犧牲;軍人雖然是特殊的社會群體,但并不意味著他們反對憲政民主和反對改革,關鍵要看改革給他們帶來的是什么;流民則比較復雜,不能一概而論。反對民主的社會勢力主要是貪官污吏和某些權勢集團,這部分人數量很少,在人口比例中最多不過百分之一、二;但是他們中不少人身居高位,大權在握,且精通權術,固守著既得利益不放。社會各階層對民主雖然擁護者眾多,然而處于無權決定的地位,遂使中國的政治改革與民主化進程步履艱難。
  中國實現憲政民主的動力究竟在何處呢?根據先行民主化國家的經驗,民主化的動力主要來源于自由市場經濟、民間社會(公民社會或市民社會)和進步的政治文化。這幾個因素對我們均有借鑒意義。因為自由市場經濟的發展,勢必會要求建立保護私有財產權利和其它基本人權的憲法秩序;勢必會要求政府在收取稅賦的同時向納稅人負責和為納稅人提供公共服務;勢必會要求限制政府的權力,實行憲政,以保障納稅人的權利。自由市場經濟的發展還有助于現代民間社會的發育,而充分發育的民間社會和日益壯大的中產階層正是實現憲政民主的主要社會基礎。進步的政治文化的傳播則會促進公民意識的形成,催化良性的政治參與,增強體制內外的民主派的力量。
  結合我國的實際來看,民主化的動力來自內、外兩個方面。來自國內的主要有:(1) 知識分子中的民主派、自由派對民主和自由的呼喚和實踐活動;(2) 新興的中產階層要求健全法制、保障私有財產權利和其它基本人權的聲音;(3) 廣大農村和億萬農民正在開始進行的基層民主建設的實踐;(4) 工人階層對于社會公正和民主改革的訴求;(5) 城市市民開始萌發的公民意識和民主要求;(6) 社會各階層反對腐敗、要求對權力進行制約的強大輿論;(7) 執政黨內部的政治開明力量與贊成進行政治改革的人士。來自國外的有國際民主力量和廣大的海外華僑、華人、留學生的大力支持和聲援。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因素匯合在一起產生作用、共同推進中國的民主化進程、到最終確立憲政民主體制,將是一個長期積累的過程。對這一過程的艱巨性和復雜性,與其想得容易一些,不如想得困難一些、長遠一些。魯迅先生倡導的“韌性”也就是堅持不懈的精神尤為必要。 
  

張祖樺 2013-08-22 21:5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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