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東歐民主化進程及其經驗教訓對中國的啟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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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俄)、東歐民主化的基本經驗

 

 

20年(乃至過去半個多世紀)蘇(俄)、東歐民主化的艱難歷程,積累了極其豐富的經驗,這對全世界都是一筆寶貴財富。從中國憲政改革的需要出發,本文試將這些經驗以及它們可能給予中國人的啟示概括如下:

 

第一,整個蘇(俄)、東歐改革的歷史證明,共產黨的黨專制體制是沒有前途的,哪怕是最溫和的共產黨人執政,也擺脫不了最終退出歷史舞臺的命運。

 

中國今天的掌權者早已痛切感覺到現存體制的不合理,但在沒有下定決心邁出憲政改革的實質性步伐之前,只能做些體制內的小修小補。也可能他們中的一些人還在幻想這樣或那樣的“新政”能夠促成黨的事業的“中興”。真正利用這個體制發了家的權貴集團也在歌頌“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不過那是別有用心。無論怎樣,只要這個架子還撐著,圍繞整個體制的謊言就會繼續,包括那個戈、葉是葬送社會主義的罪魁禍首的謊言。事實上――我們已經看到――與“左王”和御用學者們杜撰的謊言“邏輯”正相反,真正葬送了社會主義(就這個概念所包含的最初理想言)、葬送了作為統一的多民族國家而存在的蘇聯的,恰恰是極權主義,是黨專制體制的癌變和毒性發作,是那些仍然對黨專制體制抱有愚忠、或利用這個體制大肆攫取不法利益的黨和蘇維埃的各級官員們!

這里,我還想再舉幾個例,以說明即便是最溫和的共產黨人執政,這個體制也斷無前途的道理。那些至今仍相信“黨風”、“廉政”、“先進性”建設可以救共產黨于水火的人士,當引為鏡鑒。

匈牙利的卡達爾是極其溫和的共產黨領導人。他本來是1956年匈自由化改革和民主化進程的參與者,在被綁架的情況下不得已成為蘇聯的傀儡,出面組織“匈牙利工農革命政府”,以使蘇軍顛覆納吉政府的行為合法化。在此后的30多年中,卡達爾領導過平反冤假錯案的工作,推動了匈牙利的經濟改革,也做過某些政治改革的嘗試(雖然僅限于精簡機構、“改善黨的領導”之類)。卡達爾本人謙和、寬容,在公共場合禁止掛自己的像,甚至獨自散步,進咖啡館,在劇院聽諷刺他的笑話。這在共產黨領導人中應該說十分難能可貴了。但卡達爾終究沒能邁出更關鍵的一步。他沒有挑戰舊體制、挑戰蘇聯的勇氣。[1] 當80年代波蘭的團結工會運動風起云涌時,他也只是把如何“安撫群眾情緒”放在工作的第一位,生怕自己的一畝三分地里也著起火來。到了1988年,卡達爾更是遠遠落后于時代,面對洶涌的民主化浪潮,他仍然表示必須“拒絕一切導向資產階級民主和無政府主義的企圖”。[2] 這樣,卡達爾最終被歷史所超越、所遺棄,也就沒有什么可奇怪的了。卡達爾的例子深刻說明,黨的領導人的個人優點(乃至美德)與黨專制體制的不合理是兩件事情,前者可以在一定時間、一定程度內緩解后者帶來的危害,但絕不可能消除它。黨的領導人個人可能是清廉的,但他沒有辦法阻止黨的機體的整體性腐敗和潰爛。甚至,正因為領導者個人的清廉,它反倒可以成為體制性潰爛的遮羞布。

羅馬尼亞的齊奧塞斯庫在剛剛接管政權時也是一個比較溫和的領導人。他為羅共歷史上最大冤案之一的珀特勒什卡努案件[3] 的平反也曾深得人心。他也曾倡言“集體領導”,反對個人崇拜和濫用權力。齊奧塞斯庫確實提供了一個案例,證明一個奉行黨專制體制的國家,由于某個雄心勃勃的新領導人的上臺可能在內政、外交方面取得的成就。但也不過如此。齊掌權后沒幾年發生的獨裁化變化,又提供了一個共產黨領導人從陽光走向墮落的典型。晚年的齊奧塞斯庫拒絕任何改革,大搞家族統治,其親屬中担任黨和國家高級領導職務者竟達10人之多。與卡達爾相比,齊奧塞斯庫的案例在共產黨領導人中應該說有更大的代表性,也更深刻地反映了這個體制內在的痼疾。比如,齊奧塞斯庫很可以和北朝鮮的金日成一比,在頑固堅持黨專制的政治、經濟體制,在個人專權和家族統治上,二人均有近似之處,只不過北朝鮮不在蘇東圈子內,避免了被民主化大潮“殃及”的命運,而完成金日成到金正日的世襲。

前南斯拉夫也值得說一說。這個國家本來曾極其真誠地尋求不同于斯大林模式的社會主義發展道路,它的“自治制度”實驗也進行的十分認真且徹底。鐵托和卡德爾[4] 似乎相信馬克思、列寧講的國家的“消亡”是可能的,而通過把國家的經濟職能轉交給直接生產者和他們的組織,“自由人的聯合體”就會成為現實。后來的歷史證明這樣的想法是何等幼稚。政治建構方面,南共產黨人1952年即用“聯盟”代替“一黨制”,1958年又在新通過的南共聯盟綱領中把黨的“領導作用”改為“引導作用”,在當時不失為一種可貴的探索,也遠高于那個年代的蘇、中兩國。但后來的實際發展證明,這種制度仍然免不了“黨政不分”的毛病,仍然是一種事實上的一黨制。加之南共聯盟內部越來越明顯的聯邦化傾向,黨的領導機關和聯邦議會越來越成為各共和國及自治省利益角逐的場所(前南斯拉夫國內各民族間的矛盾源遠流長),這個制度意識形態上的缺陷和權力結構上的缺陷都攪在了一起。隨著1980年鐵托逝世,南統一的人格力量不再存在,整個國家的分裂過程變得更加迅速,終于在90年代初走向解體,甚至在其后的幾年中爆發了各民族之間的殘酷戰爭。這樣一個結果恐怕是前南共聯盟領導人想都想象不到的事情。

當然,前南個案有其特殊性,我們不能說鐵托的共產主義和后來的前南解體有什么必然聯系,盡管鐵托民族政策方面的某些失誤至少應該對此負部分責任。[5] 但即便拋開這一層不說,南共聯盟溫和的一黨制也遇到了越來越多的問題,特別是在上個世紀70~80年代以后,可以說,它只是沒有獲得一個更加純粹的機會來證明自己同樣前途渺茫而已。

 

第二,前蘇聯、波、匈、捷各國改革的歷史均表明,黨內改革派與民間自由力量的有效互動,是推動政治改革起步和走向深入的基本路徑。

 

戈爾巴喬夫的改革如何可能?當20年后的今天人們反過身來深思這一問題時,我們會發現,既定歷史條件下改革者的首創精神,是理解歷史進步“如何可能”的第一個關鍵要素。這里所說的“改革者”,包括了官方的與民間的兩個方面。

先來看民間方面。極權主義壓抑人的創造性和自由,甚至剝奪人的基本生存權利,乃是黨專制體制內“不同政見”運動產生的最深刻的根源。索爾仁尼琴的《古拉格群島》寫于1958年。這就是說,蘇聯的民間自由力量早在半個世紀前就已經開始了它的抗爭史。正如亞·尼·雅科夫列夫所說,持不同政見者“是一些具有巨大能力、淵博知識以及高尚道德和公民積極性的人們,他們確實向同胞們說出了真相,但正是由于這個原因遭到了迫害”。后人在研究他們的歷史時不無痛苦地發現,“原來許多直至今日仍困惑人們的事,早在10年、20年、30年前,有的甚至在50、60年前就已經有人剖析過、理解過和思考過。”[6] 可以說,基于自由、正義、勇敢和犧牲精神,為國家和民族未來殫精竭慮,并且付出個人(乃至家庭)巨大代價的民間民主人士,是真正的民族英雄和社會的脊梁。他們的努力構成變革黨專制社會的堅實的民間基礎。正是因為擁有這個基礎,擁有民間自由運動30年的積累,前蘇聯80年代的政治改革才成為可能。

另一方面,出自當權者內部的改革者的作用也不可低估。畢竟,他們手中握有權力,巨大且覆蓋社會一切領域的權力;而且,恰恰是黨專制體制這種獨裁結構本身賦予最高當權者集團(特別是最高當權者本人)巨大的“使動性”,給了他們推動歷史(或阻遏歷史)的現實可能。這是專制社會不同于民主社會的大不同之處。除非專制政權在危機發生時自我毀滅(這必然同時伴隨著整個社會的急劇動蕩甚至倒退,而這是誰也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任何漸進的、理性的改革都需要官方的配合,乃至主動引領。由于某種歷史機緣在專制政體的最高決策層出現立意改革的人士,將大大有利于改革事業的推進。

戈爾巴喬夫即有幸成為這樣的官方改革者。他自己曾這樣總結前蘇聯的改革:“‘改革運動’只有在發端于黨內的條件下才有獲得成功的機會。任何別的官方的或者非官方的組織,想發揮類似的主動精神,那是注定會徒勞無功的,會遭到社會‘政治核心’的排斥,也會被認為是持不同政見者對現行制度的蓄意詆毀。”在這個意義上,戈氏斷言:“正是作為一個組織的蘇聯共產黨,才是變革的首創者。”[7]

處在“體制內”不同位置上的黨內改革派人士的作用同樣不容低估。變革不是“頂尖上的幾個人”就可以完成的(雖然他們的作用的確非常大),它需要黨內各個層面的仁人志士共同參與,只有這樣,處于最高層的改革者才會真正獲得力量。

現在我們來看“互動”。互動即互相影響,互相促進。事實上,憲改與歷史進步“如何可能”的第二個關鍵要素就是體制內立志改革的當權者和民間自由力量之間要形成這種有效的相互影響和相互促進。黨內改革派與黨內保守派斗爭時,需要來自民間力量的支持,這種支持的最基本的表現形式,就是保持民間民主化的呼聲和壓力(當然也不排除必要時的妥協);另一方面,民間自由力量也需要來自黨內改革派的支持,這種相互支持會產生理性推進改革事業的巨大合力

匈牙利提供了這種“互動”的典型例證。匈民間自由運動早在1985年就出現復興趨勢。1987年9月,150多名匈自由知識分子在一個偏僻小鎮舉行會議,討論匈牙利面臨的危機和未來命運。值得注意的是時任匈牙利社工黨政治局委員、愛國人民陣線總書記的波日高伊也到會,并發了言。正是在這個會議上,與會者建議成立匈牙利民主論壇。在執政黨方面,卡達爾等元老于1988年5月退出政治局后,匈黨本來已經向前邁進一大步,提出加速政治改革的方針,并首次承諾要實行“社會主義多元化”。1988年6月,納吉的女兒和其他幾位當年被迫害者遺孀組成的歷史公正委員會發出呼吁,為1956年事件中的受害者恢復名譽,為被處決者舉行正式葬禮。在民間呼聲的壓力下,新上任的匈黨總書記格羅斯表示不排除今后實行多黨制的可能。1988年8月,政府還公布了關于集會和結社的兩個法律文件,進一步承諾保證公民的結社自由。匈牙利民主論壇于1988年9月3日正式成立,顯然得益于這樣一個爭取來的、相對寬松的政治環境,也是匈牙利民主化進程中的一個重要成果。在其后的兩個月時間內,匈獨立民間政治團體迅速發展到30多個。

在民間民主運動壯大的同時,匈黨內部圍繞改革的目標、手段和方式等問題亦產生了新的分歧。格羅斯代表著匈黨內的“穩健派”,該派雖然贊同改革,但主張匈牙利實行“社會主義的多黨制”,執政黨匈牙利社會主義工人黨仍然代表全社會的利益,發揮領導作用。然以波日高伊為代表的更為徹底的一批黨內人士主張同斯大林主義完全決裂,走類似歐洲那樣的民主社會主義的道路。波日高伊本人于1989年1月表示,1956年發生的事件是一場反對寡頭政治的人民起義,這個說法招致格羅斯的批評,但獲得許多民間組織的認同。包括民主論壇在內的13個民間組織于2月6日發表聲明,強調只有公正對待1956年的人民起義,它們才能同執政黨實現政治上的聯合。這是民間自由力量對執政黨內更徹底的改革一方的強有力支持,這個支持在隨后不久召開的匈黨中央全會上就見到了成效:“穩健派”做出讓步,全會通過了旨在“建立民主社會主義的匈牙利新模式”的政治體制改革文件。由此開始,持更加徹底的改革主張的匈牙利黨內民主力量和民間自由力量更緊密地攜起手來,共同推進匈牙利的民主化進程。1989年6月16日,全國各黨派都參加了納吉的重新安葬儀式,用波日高伊的話講,這次葬禮“是一個重大事件”,它表明“匈牙利有可能通過和平途徑從獨裁的社會主義制度轉變為民主社會主義制度”。[8]

當然,這種互動的形成,需要很多條件。互動往往是一個多重互動的過程,既包括官方與民間的互動、博弈,也包括官方和民間內部各種力量、各種主張之間的互動、協調、理解和相互妥協。互動還需要有關各方對改革擁有最基本的共識缺乏這種共識,互動就不可能形成、奏效。中國就是個例子。1989年“4.26”社論發表后,趙紫陽強調要與學生對話,在民主與法治的軌道上解決問題,本來已經有可能扭轉李鵬和一群大大小小的黨內強硬派造成的與學生對峙的格局,形成官方與民間自由力量間的良性互動;無奈趙紫陽做不了主,而能做主的鄧小平又無此洞見,無此認知,無此心胸。這就沒有辦法了。不難看到――與當時的匈牙利比較――即便是匈黨內相對而言較為保守的格羅斯,其見識也已經遠在當年的鄧小平之上,更不要說波日高伊等更“激進”的黨內改革派領導人了。中國的不幸還在于,鄧(以及其他中共元老)不僅是傳統意義上的、僵硬的共產黨人,而且他們還實質性地控制著權力,而不像卡達爾那樣真正退出。這就更加注定了中國六四悲劇的不可避免。今天論及此處,我們仍然禁不住要為我們這個民族經歷的坎坷扼腕長嘆。

 

第三,從操作層面看,“公開性”是改革的第一個推進器;有了“公開性”,就有了憲政改革的良好開局。

 

前蘇聯的改革是從“公開性”開始的。“公開性”首先表現為媒體的放開,輿論的解放。雅科夫列夫1985年起任蘇共中央宣傳部長,是“公開性”政策的重要倡導者和執行者。他認為,由于極權制度對人們心靈的長期禁錮,只有公開性才能沖破精心編織的謊言和各種騙術的重重障礙,撥開布爾什維主義早已長銹的門閂,為獨立政見的傳播打開閘門。一句話,“公開性喚醒了社會,使它變得政治化。”[9]

公開性所涉及的不僅僅是新聞自由、出版自由,也就是說,它不僅僅與自由知識分子有關;從憲政改革的全局看,公開性還會帶來一系列好處:

首先,公開性使改革成為大眾都能參與的事業。傳媒活躍了,自由了,普通公民就有了更多了解信息的渠道,也有了更多表達意見的空間。包括公民維權、監督政府施政這樣的事情,事實上都以新聞公開、政務透明為先決條件。

其次,公開性有助于民間自由力量的壯大和組織化。新聞自由不但意味著獨立政見傳播的自由,而且意味著公民都有辦刊、辦報的權利,并能落實這種權利。當年的列寧就是通過辦《火星報》,把激進的俄羅斯共產主義者集合到一起的,不過那是在非法狀態下。中國五四時期的《新青年》、抗戰勝利后儲安平辦的《觀察》均屬于合法刊物,更直接地起到了聯絡同仁、集聚力量的作用。至于當今時代作為解構黨專制利器的公開性,它的重要功能就是服務于公民社會的建構,許多國家民間自由力量的壯大和組織化都是借助自由辦刊來實現的。

再次,公開性有助于黨內改革力量的興起。在傳統的黨專制體制內,處于次高或中層權力階層的人士,是很難有機會表達自己的獨立見解的。改革和公開性提供了這樣的機會。這里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一些有影響、夠“規格”的官方媒體,往往更能發揮此類作用。一個具體例證是80年代后期蘇共中央理論刊物《共產黨人》雜志的變化。在青年改革派領袖蓋達爾出任這個雜志的經濟學編輯后,該雜志迅速成為引進新觀念、解構傳統觀念的“破冰船”,成為新一代具有改革意識的共產黨人表達政見的窗口。

俄國政治學者安·米格拉尼揚曾這樣概括前蘇聯公開性取得的成果:

“在改革的第一階段,改革者的戰略歸結為在官僚制結構之內,尤其是在這些結構之外,動員社會力量來支持激進的變革。為了這個目的,在最初階段就實行公開性政策,這種政策可歸結為選派傾向于激進改革的新聞工作者去領導最有影響的一些報紙和雜志,如《消息報》、《莫斯科新聞》、《星火》等。這些新聞工作者得到了最高層的改革家的支持。……除了公開性政策外,改革派領導為了擴大自己的社會基礎,吸引廣大群眾,尤其是青年來支持改革的進程,還促進了群眾性的非正式組織的發展。多年來在蘇聯第一次出現了不是由黨或國家機構對其活動加以規定的一些組織和俱樂部。按照戈爾巴喬夫及其周圍的人的戰略,這些組織應成為從下面對官員機構施加壓力的因素,以使改革派領導在上層做出的決定不致在權力結構的中層和下層受到阻撓。由改革派控制的報刊應成為把非正式組織、官員中的改革派、處在權力金字塔頂端的改革派領導連接在一起,并把他們為推行新的價值觀和改革體制而采取的行動進行協調的環節。”[10]

當然,從操作角度講,在實施新聞公開化的過程中,有一個如何處理改革推進的“度”的問題,對舊體制的揭露、對新的觀念的引進應該考慮“對手”一方容忍、妥協的可能和限度,也要考慮整個社會(特別是一般民眾)的理解水平和接受能力。換言之,這里的確存在著改革推進過程“可控”與“不可控”之間的張力。一般而言,改革的領導者總希望改革的“可控”的成分更多些,但事情是否真的能如此并不完全取決于領導者的主觀意志。在解構傳統體制和傳統觀念的過程中,會發生極其尖銳的思想斗爭乃至組織斗爭,這種斗爭越激烈,事情演變的“不可控”的東西就越多。在這種情況下,勇氣政治智慧對于駕馭改革進程將顯得同樣重要。

與此有關的另一個問題是如何看待“掛羊頭賣狗肉”,即仍然打著傳統意識形態的招牌但賦予它某些新內容的這樣一種做法。如果這是改革派領導人的一種策略,那么它是可以理解的,在某些場合、某些歷史背景下也是必要的。但我們不要忘記,以維護黨專制為目的的黨的領導者也會擺弄這一套花活,中國人在運用此類技巧方面尤其得心應手。因此,問題還要回歸到多元性,回歸到新聞自由與出版自由,回歸到公民的表達權與監督權,這才是“公開性”的真諦與本來含義。事實上,“公開性”的重要歷史功能之一恰恰是促成傳統意識形態的逐步消解。

無論怎樣,從操作上看,立志于憲政變革的最高領導層,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改組黨的宣傳機構,大膽任用持有改革主張的人士充當黨的宣傳部門的領導人,以為“公開性”政策的實行創造必要的組織條件。這是前蘇聯改革經驗中十分重要的一條。中國近年來執掌黨的宣傳機構大權的多為保守的共產黨官僚,其能力、視野遠不如當年同樣担任過中共中央宣傳部長的陸定一、胡耀邦、朱厚澤,也不如國民黨的宣傳部長邵力子、王世杰。今天中國的黨專制已經把控制媒體(包括電視、廣播、報刊、出版、網絡等等)發展為一門成熟的“藝術”。前不久發生的禁書事件不僅再一次表明了這個制度的反文明性,而且把它的執行者的齷齪、卑劣昭然于天下。這是這個制度的悲劇,也是它的執行者的悲劇。推動中國的憲政改革和中國的“公開性”,從黨內改革派一方說,當從破除這門“藝術”入手,當從選擇合適的宣傳機構領導人入手。在未來成熟的民主體制中,作為黨專制爪牙的“黨的宣傳部門”將最終進入歷史博物館,但在這之前,它應當自覺充當“自我掘墓人”的角色。

 

第四,軍隊非黨化(軍隊國家化)是憲政改革的重要方面,在關鍵時刻,它甚至決定著憲政改革的成敗。

 

現代專制政體(包括共產黨的黨專制政體)有兩個重要支柱,那就是媒體(筆桿子)和軍隊(槍桿子)。中國的六四天安門民主運動最終被官方調動的幾十萬軍隊所鎮壓,凸顯了后者對維系一個專制政權的“必要”。然而,這實在是一種只有在專制社會中才說得通的“邏輯”。在民主社會中,武裝力量不屬于任何黨派所有;軍隊由納稅人的錢所供養,它只服從民選的公共權力機構的指揮,履行戍邊衛國之責,在國內政治上則必須嚴守中立和不介入態度。

人們通常把上述原則稱為憲政民主體制下的“軍隊國家化”原則。其實,就黨專制體制的解構而言,我們稱之為“軍隊的非黨化”原則可能更貼切些,因為共產黨體制的一個核心特征就是所謂“黨軍體制”,強調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憲政改革要改變的,恰恰是這種黨專制控制武裝力量的意識形態基礎和具體制度結構。

在這方面,前蘇聯和俄羅斯也提供了重要經驗。

人們都記得8.19事件中蘇聯軍人為粉碎保守派的政變做出的巨大貢獻。事實上,對前蘇聯的改革事業來說,“8.19”的開局呈現出一幅相當嚴峻的局面:在“國家緊急狀態委員會”的8名成員中,包括了強力機構的幾乎所有主要領導人(國防部長亞佐夫、內務部長普戈、克格勃主席克留齊科夫);為確保政變目標的實現,國防部、內務部和克格勃也分別調動了自己的武裝力量,包括坦克部隊、空降部隊、警察部隊和精銳的克格勃阿爾法突擊隊。然而,由于政變發動者的猶豫不決,沒有能及時抓捕葉利欽,使葉得以順利抵達“白宮”(俄羅斯聯邦議會大廈)組織有效的抗議活動。更值得注意的是蘇聯軍人在這個重要歷史關節點的表現:一方面,蘇軍高級將領中有不少人一開始就反對“國家緊急狀態委員會”的倒行逆施,這當中包括海軍司令切爾納溫、火箭軍司令馬克西莫夫、航空兵司令沙波什尼科夫,特別是沙波什尼科夫元帥,由于他控制著莫斯科軍區的空中力量,可以有效地抵制政變者的軍事行動。事實上也的確如此。沙波什尼科夫給葉利欽捎去口信,表示“空軍是不會背叛人民的”,他命令自己的部隊卸掉飛機上已經裝好的彈藥、取消增加的值班,并在國防部召開的軍事委員會會議上敦促亞佐夫立即退出緊急狀態委員會。另一方面,級別稍低的蘇軍將領和更廣大的普通蘇聯軍人也能明辨是非,表現出很高的勇氣和担當精神。克格勃阿爾法突擊隊的軍官們曾做出決定,如果“上面”下達強攻白宮的命令,他們將拒絕執行。空降兵指揮員格拉喬夫得知克格勃部隊的決定后當即表示:“我的人也不上,我不會再往前邁出一步。”另一位空降兵指揮員列別德則指出:“行動沒有意義,會導致大量流血,軍隊將永遠無法洗清掉這個罪責。”[11]

甚至“國家緊急狀態委員會”的成員們也并沒有真的下定屠城的決心。亞佐夫和克留齊科夫在后來的事件調查和回憶中都證實,他們沒有向軍隊下達無條件攻占白宮的命令。“國家緊急狀態委員會”中職位最高的人――副總統亞納耶夫――也在后來的調查中宣稱自己反對使用武力。據資料載,亞納耶夫在發動政變后形勢最緊張的時刻曾幾乎失去自控,嘴里不停地重復一句話:“要是死一個人,我也沒法活了。”[12]

按照獨裁者的標準,大概這幾個發動政變的人根本就是一群蠢豬、笨蛋,他們既想“干事”,又不敢為此承担責任。當然,我們已經知道,即便他們真的下了攻擊令,也未必能夠得逞。因此,我們現在應該關注的問題是:蘇聯軍人們何以可能做出如此選擇?他們也是“黨教導出來的”,為什么在關鍵時刻沒有與黨(須知“國家緊急狀態委員會”在當時就代表“黨”)“保持一致”?

“不能把槍口對準自己的人民”這樣一種信念,當然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它涉及一個軍人的職業準則和道德素養。但僅此還不足以解釋8.19事件中蘇聯軍人的行為。我們必須看到,早在這個事件發生前數年,蘇聯軍隊已經發生悄悄的變化,這個變化涉及蘇聯軍隊同黨的關系,涉及蘇聯軍隊的意識形態基礎。變化的總的方向與改革的總方向是一致的,那就是軍隊的國家化(非黨化)。正是這個變化,構成8.19事件中蘇聯軍人正確選擇的大背景。

早在列寧時期,蘇軍就確立了自己的意識形態教條(階級斗爭和無產階級革命),建立了軍隊的政治工作制度。孫中山辦黃埔軍校,就是從組織建構方面對蘇俄黨軍體制的效仿。斯大林則建立起更加嚴密的黨軍控制體系,政治機關有自己單獨的指揮鏈,蘇軍總政治部作為最高政治機關直接隸屬于蘇共中央書記處。90%以上的軍官都是黨員,將校兩級則是100%。每一個軍官不僅有個人軍事檔案,而且還有一個“黨內表現檔案”和一個克格勃檔案。這三個檔案的并存說明任何一個蘇聯軍官都被置于黨務和克格勃機關的嚴密監控之下。高級軍官只有在黨的權威面前卑躬屈膝,才有進一步升遷的機會。

這種狀況在戈爾巴喬夫實施改革后發生了變化。一方面,改革者更加明確地提出全人類利益高于“階級”利益,從而動搖了蘇聯黨軍的意識形態基礎;另一方面戈氏倡導修改蘇聯的軍事戰略,變進攻為防御,并宣布單方面大規模裁軍,此舉大大減輕了蘇聯的經濟負担。更重要的是,改革開始涉及蘇聯的黨軍體制,在公開性大潮中,蘇軍的政治工作制度成為人們公開批評的對象。1989年,軍隊中的一些中下層軍官就已經對總政治部存在的合法性提出了挑戰,一批軍隊內激進派改革者通過新成立的“軍官會議”組織要求廢除軍隊中的政治機構。保守派也成立了自己的組織進行反擊。到了1990年,蘇軍有越來越多的軍官退黨,其中,空軍飛行員成為全軍退黨比例最高的團體。在蘇共28大上,改革派與保守派的斗爭達到尖銳程度。雙方斗爭與妥協的結果是,總政治部不再是蘇共中央書記處的一個部門,但保留了軍隊系統內的黨組織。軍隊政治機關的控制權轉到總統辦公廳和蘇聯人民代表大會,它的職能也只是負責軍隊的教育、文化和行政工作。黨代會期間,軍隊內部的改革派還得到公眾的強有力支持。《共青團真理報》就發表了47位自由派人士簽名的公開信,提醒人們警惕軍內保守派采用各種手段維護他們的特權。

到8.19事件發生時,蘇黨軍關系的改革還在進行中。但無論如何,已經進行的改革和人們觀念上的變化大大減弱了傳統意義上“黨”對軍隊的控制能力。如此,我們就可以理解何以“白宮”城下的官兵們有決心、有勇氣拒絕向人民開槍的命令,同樣可以理解的是何以有那么多的蘇軍高級將領反對“國家緊急狀態委員會”的復辟行經。

中國的情形就大不相同了。1989年鄧小平調幾十萬軍隊進北京實施“戒嚴”,雖有王平、葉飛、張愛萍、肖克、楊得志、陳再道、宋時輪、李聚奎等8位解放軍上將聯名致函中央軍委,“請求軍隊不要進城,不要在北京實行戒嚴”,但畢竟聲音過于微弱,未能發揮應有影響。軍隊在北京城郊與市民對峙近半個月,軍民之間已有充分溝通,但最后還是發生了六四血濺長安街頭這樣的悲慘事情。這是軍隊的恥辱,這個悲劇也深刻揭示了中國共產黨黨專制體制下黨軍關系的悖理。就對軍隊的控制而言,中國共產黨在長達多半個世紀的斗爭經歷中積累了遠較前蘇聯豐富的經驗。至今,中共領導人還在反復強調“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這樣一種傳統政治邏輯的頑固堅持將使未來的中國憲政改革――特別是軍事體制和軍事制度的改革――變得更為艱難。但無論怎樣,文明發展的大趨勢是不可違逆的。軍隊非黨化(國家化)必將成為未來中國軍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

 

第五,教會在蘇俄和東歐社會轉軌中發揮了重要的調解和緩沖作用,這個事實提示我們,宗教自由政策和多元化的社會結構格局有助于憲政改革的穩步推進。

 

在蘇東民主化進程中,有一個重要因素決不能忽視,那就是教會發揮的建設性作用。

宗教在歐洲人的精神生活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蘇俄、東歐各國也不例外。幾十年的共產主義和無神論教育并沒有鏟除宗教對人們的影響。在80年代的波蘭,大約有97%的人信奉天主教,絕大多數波統一工人黨的黨員也是天主教徒,以至有位波黨領導人說:“我們統治著國家,教會則掌握著人們的靈魂”。波蘭教會乃至羅馬教皇都曾給團結工會以精神上的支持。比如,教皇約翰·保羅二世就講過“組織工會的權利是人們固有的,是上帝給的,不是國家給的”。[13] 面對工潮壓力,波蘭政府曾請教會出面調停,可見政府也認可教會的權威。1988年8月31日,波蘭官方同團結工會就組織圓桌會議問題舉行第一次朝野對話時,波蘭大主教董布羅夫斯基就在場。1989年2月6日開始舉行的波蘭圓桌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除波蘭統一工人黨和團結工會以及其他民間組織的代表外,還有波蘭教會的代表。

東正教是絕大部分俄羅斯人信奉的宗教。在俄羅斯歷史上,東正教與這個民族一直保持著共生共存關系,是民族認同的重要標準,民族精神和民族文化的深層存在形式。葉利欽身邊的人都承認,俄羅斯東正教大牧首阿列克塞是葉利欽甘愿在其精神權威面前俯首稱臣的唯一國人。普京則不僅對大牧首同樣尊敬,而且他本人就是個東正教徒。

在葉利欽當政時期,前蘇聯敵視、破壞宗教的政策已經開始得到糾正。教會的財產被返還,教會教育體系和教徒宗教生活得以逐步恢復。當然,政府給予東正教會的一系列優待政策也引起社會輿論的某些爭論甚或批評。

對參與俄羅斯憲政改革進程,大牧首本人曾表現謹慎;但在必要場合,俄宗教界人士仍然做出了積極的建設性努力。比如,1993年初俄羅斯“府院沖突”加劇時,阿列克塞同意葉利欽舉行“全民公決”的提議,并表示“在歷史的困難時刻讓人民提出建議是有益的和適當的”。[14] 到了是年秋天,“府院沖突”一觸即發,教會方面進行了積極的斡旋,雙方談判的地點都是選在莫斯科圣丹尼爾修道院舉行的。

宗教在俄羅斯政治生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甚至可以通過這樣一類細節表現出來:當葉利欽和普京完成權力交接的協商、談判后,由雙方共同簽署的書面文件將交由東正教大牧首予以保存。

附帶指出,葉利欽盡管對東正教牧首極為尊敬,但在事關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則問題上并不含糊。下面這件事情可以證明這一點:1997年7月22日,葉利欽簽署了駁回聯邦《關于信仰自由和宗教團體》法令的“告俄國公民書”。這個已經國家杜馬通過、并得到俄羅斯東正教和其他10個宗教組織支持的法令強行限制產生新的宗教團體,根據是有大量的、外來的“偽宗教活動”和“偽傳教活動”在俄羅斯出現,對俄羅斯人民的身心健康和社會穩定造成了危害。葉在“告俄國公民書”中指出:“人的信仰自由是一個極其微妙、極其復雜的問題。是的,利用這種自由危害社會確實易如反掌。幾十年來,我們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被強行剝奪,因而如今數以千計、萬計的新教徒,在對自己國家的傳統不甚了解,對各種教派之間的差異區分不清的情況下,猛力沖向拯救自我的天國。俄國東正教會說:利用他們的幼稚,利用他們對宗教問題的無知是不道德的,現在外來傳教士的做法就是這樣。應當哪怕只是豎起一道屏障,用以阻止他們如此放肆地利用我們俄羅斯人的輕信。我們的教會說的對嗎?是的,很對。但是,俄國憲法不是形式主義的文件,在憲法的條文中充分反映出人與社會相互關系的深度。少數人的權利也應當在憲法中得到明確的保障。他們有不贊同某種意見的權利,有持反對立場的權利,有發表自己意見的權利,其中也包括做與眾不同者的權利。雖然在我們國家天主教徒總共只有幾千人,但是,如果新的法令給他們的宗教生活制造了現實障礙,這樣的法令我就不能簽發。”[15]

這個法令后來經總統府修正后再次送交議會審議,通過。修正后的法令同時考慮到了俄羅斯傳統宗教組織的要求和俄少數信教者的權利。

在當代中國,宗教歷來是個敏感問題。當政者出于以下兩方面的考慮,一向對沒有經過官方認可的宗教組織持打壓態度:一個是宗教信仰與共產黨宣傳的無神論不符;更重要的是達到一定規模的宗教組織有可能超出當局的控制,成為新的、對民眾有號召力的中心,成為“社會不穩定”的某種策源地。這種觀念體現的當然還是黨專制的邏輯,與多元民主社會的邏輯完全南轅北轍。對法輪功組織的取締就是在這樣一個邏輯支配下發生的,它已經給中共當政者造成了嚴重后果。

其實,一個開放的、民主的政府沒有理由懼怕民眾中信仰組織的存在。在社會轉型過程中,多元化的社會存在與社會組織形式的多樣化還將有利于民間與官方的溝通,因為它們能提供更多的聯系渠道與溝通方式,它們本身也代表著一部分公眾的利益訴求。在這個意義上,包括宗教組織在內的各種民間團體都是政府推進改革的幫手,而不是敵人。完成這種概念上的轉換是立志改革的中共當政者首先要做的事情。

改革中會產生大量的利益矛盾,甚至沖突。這些沖突需要某種調節機制乃至仲裁機制。就中國目前乃至今后一段時期言,宗教組織作為沖突的仲裁機構出現(就像波蘭或俄羅斯那樣)大概還做不到,這與中國的傳統有關;但作為某種調節和整合力量發揮作用還是可以設想的、有可能做到的。實現這一點的前提則是真正落實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鼓勵民間宗教的健康發展,以期形成一個多元化的社會結構格局。這樣一個格局對中國的憲政改革必將起到有力的推動作用。

 

第六,無論從全民族利益還是從執政黨自身利益考慮,共產黨的社會民主黨化都是憲政改革進程中原執政黨的最佳出路。

 

《中國憲政改革可行性研究報告》的“主報告”已經指出:作為一個體制,一種制度,共產黨創造的黨專制是肯定沒有前途的,它最終(無論早晚)將退出歷史舞臺;但創造了、延續了這個體制的黨不一定與這個體制共同死亡,它有可能走向新生,只要它有勇氣完成自身的脫胎換骨的改造。這個新的生命目標,就是共產黨的社會民主黨化。

從歷史角度看,社會民主主義運動本來就是馬克思之后國際范圍內左翼社會運動的重要表現形式,它以自己的非暴力、多元化、人道主義等主張迥然有別于列寧式的激進革命和鐵血專政。東歐波、匈、捷等國都曾有社會民主主義傳統,戰后也都曾建立了議會民主政體,只是由于斯大林主義的強行干預才終止了這個進程,轉而實行共產黨的一黨政治。但這個傳統的存在對80年代東歐各國的反叛仍是一個巨大的精神資源。1989年革命前后東歐各國執政的共產黨紛紛社會民主黨化,乃是對歷史的一次意味深長的回歸。這個回歸不是強迫的,而是自愿的;它是對共產黨執政40年的一個根本性的反省,是對黨專制制度的否定。正因為如此,東歐各國共產黨的社會民主黨化,不僅是黨的名稱的改變,更是黨的性質的改變,黨已經從原來壟斷公共權力的專制黨走向憲政民主體制內合法競爭執政權的現代政黨。

我們來看兩個例子。

1989年10月7日,匈牙利社會主義工人黨在第14次(非常)代表大會上通過決議,把社工黨改名為匈牙利社會黨。決議稱:“以匈牙利社會主義工人黨的名稱為標志的時代已經結束,迄今的社會主義概念和斯大林主義制度已耗盡其一切社會、經濟、政治和道德上的潛力,已不適應于趕上世界發展的步伐。這樣,作為國家黨的匈牙利社會主義工人黨的歷史業已結束。為了全面、徹底地進行社會、經濟和政治復興,在其基礎上建立的這個新黨是必不可少的。”決議還指出:“在這次代表大會上建立的這個新黨極其真誠地反對自己前身的過去,同各種罪惡和已被證明為錯誤的原則、方法劃清界限。它與官僚主義的黨治國家制度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決裂。這個新黨同時將自己視為匈牙利社會主義工人黨內歷次改革事業的繼承者。它無保留地承認人類發展的普遍價值、人道主義、自由、民主和尊重創造價值的勞動。”該決議明確宣稱,黨的目標就是建立“民主社會主義”。[16]

捷共并沒有馬上改變名稱,但頒布了旨在改變黨的性質和戰略的行動綱領,這就是1989年12月在捷共特別代表大會上通過的《捷克斯洛伐克共產黨關于爭取民主社會主義的行動綱領》。這個綱領以及同時通過的《捷克斯洛伐克共產黨暫行組織章程》等文件確定:

● 捷共的奮斗目標是“建立公正的、民主的、人道的社會主義社會,為所有社會成員的自由發展可能廣泛地創造條件”。

● 改變過去的黨專制體制,捷共將成為一個“參加民主進程,在此范圍內能積極影響社會發展的現代化政黨”。

● “拋棄對馬克思主義理論的歪曲,贊成創造性的理論思想,放棄任何形式的思想教條”。

● 不再奉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允許黨內各種派別合法存在。[17]

 

前蘇聯的情況更復雜些。與東歐相比,這個國家缺乏社會民主主義傳統,黨專制的根基也更為牢固。為了打破這個體制,雅科夫列夫早在1985年就提出過從根本上改造蘇聯共產黨的建議。他認為:“和平時期黨領導一切的做法是極其脆弱的。經濟中開展競爭,實行個人自由和真正的而不是口頭的選舉自由,這些必然和單一的權力發生矛盾。但權力就是權力,自愿放棄權力是罕見的。蘇共也是如此。特別是因為蘇共有一種‘佩掛勛章’的脾性。應該趕在事件發生的前頭。也許,將黨分成兩個部分是明智之舉。那樣就可以給現有的分歧以組織上的出路。”[18]

到了1991年,從根本上改造蘇共已經成為一個更加迫在眉睫的問題,至少戈爾巴喬夫是這樣認為的。他曾這樣回憶道:“對于黨和我們對未來的觀點的發展來說,1991年的中央七月會議的意義是最重大的,因為在那次會議上,擁護新思維的人和傳統派分子進行了最后的搏斗,通過了蘇共新的黨章草案,與過去就此一刀兩斷。”戈氏特別痛切地指出:蘇共“黨的機構無法適應生活現實,不能把握蘇共新的狀態;更有甚者,還要試圖阻礙乃至破壞民主改革,這在黨員群眾中引起了失望的情緒。1990年一年退黨的人幾乎就有250萬……。意識到自己對幾百萬黨員所負的責任,我跟一些與我志同道合的人和我信得過的黨的工作者就蘇共的情況不止一次進行過討論。結論只有一個:必須加速對蘇共的改造,使之變成一個堅持民主社會主義立場的現代政黨。”[19]

可惜的是,這個設想被不久后發生的8.19事件徹底斷送了。發動8.19政變的蘇共保守派不但未能挽救他們心目中的蘇共,反而把蘇共最終送上了斷頭臺。持改革主張的蘇共老黨員阿爾巴托夫在自己的回憶錄中寫道:“我曾一再問自己:這一切――特別是消極事件,是否都是不可避免的?當把所發生的事情作為生活的現實加以接受的時候,我同時需要表明我的真誠的信念:事情的發展可以是另一個樣子的。那個制度必須退出。它要死亡,但不一定要自殺。我不是指極權主義的垮臺,它垮臺的不可避免性當然是值得歡迎的。我指的是這一發展過程的不必要的和代價很大的‘副產品’。政變后的混亂的最明顯的損傷就是經濟危機變得大為尖銳了。另一個更加復雜的負效應就是黨的瓦解。當然,黨是極權主義統治的主要工具之一。但是它的突然瓦解留下了一個權力真空和完全無組織的政治過程。能不能不是這樣呢?我認為是可以的。如果我們領導人的政策更有遠見的話,黨可以分裂成兩個或三個,包括一個強大的社會民主派。這樣有可能打下一個多黨制的基礎,這是真正民主社會的一個絕對關鍵的因素。”[20]

阿爾巴托夫的分析已經涉及蘇俄轉型的歷史教訓,這個問題我在后文還要繼續談。現在要肯定的是,蘇改革派領導人和持改革立場的知識分子都強調社會民主黨化應該是蘇共的最好出路,他們本來也曾為此努力過,只是沒有成功。

這段歷史值得今天當政的中國共產黨領導人認真揣摩、反思。如果堅持黨專制頑固到底,完全不思變革,那當然就什么都不要說了。蘇共被歷史淘汰的命運也將是任何一個不思變革的專制政黨今后將面臨的命運,不管它可能茍延殘喘多長時間。但我相信,中共黨內大批有識之士不會甘于這樣的結果。最近體制內一些中共老黨員、老專家對民主社會主義的討論和呼吁就證明了這一點。[21] 雖然這樣的聲音還很微弱,還要涂上某些“偽裝”和“保護色”,而且即便如此還是遭到了保守派們的攻擊,但它畢竟意味著中共黨內已經有人在思考這些問題,提出這些問題。這就是希望,就是進步。

社會民主黨化是中國共產黨的最佳歸宿。從整個國家角度看,中國共產黨的社會民主黨化將大大降低中國憲政改革可能付出的“成本”,因而亦有利于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

 

第七,蘇東社會轉型的實踐表明,在黨專制解構后的社會肌體上建構一個多元民主社會是完全可以期待的,盡管政黨政治的成熟需要一段時間,需要一個過渡期。

 

政黨制度是憲政民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擁有一個建立在法治基礎上、運作規范的政黨制度,是建設符合民主原則的選舉制度、議會制度的基本前提,故轉型中的蘇東各國無不對此極為重視。

以最早從前蘇聯中獨立出來的波羅的海三國為例。為了保證公民的政治結社權、保證政黨在憲法范圍內的有序活動,波羅的海三國相繼出臺了《政黨法》。立陶宛的《政黨法》稱:政黨多樣化能保證立陶宛共和國制度的民主性,各政黨可聯合立陶宛公民,實現其共同的政治目標,促進立陶宛公民各種利益和政治主張的形成和體現。當然,政黨活動必須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政黨組織不能在勞動集體內成立和活動;國防、內務和國家安全部門的官員、工作人員及法官、檢察官、偵查員都不能是政黨成員。類似的規定在其他新興民主國家的《政黨法》或相關法律中也可以見到。比如烏克蘭共和國憲法規定,政黨和社會組織不得擁有軍事力量;不允許在執行權力機關(政府行政部門)和法律權力機關(司法部門)、地方自治機關、軍事部隊以及國營企業、學校及其他國家機構和組織中建立政黨的組織機構并開展活動。[22] 這些規定均符合憲政民主體制下政黨活動的一般要求。政黨活動的主要舞臺是選舉和議會,而不能再像黨專制體制下的執政黨那樣,把黨的觸角延伸到社會的每一個細胞、每一個角落。

社會轉型期的一個特點是,一旦放開黨禁,通常會出現組黨活動的高潮,大批政黨組織涌現出來,但規模不一,運作亦多不規范。這自然不利于議會的選舉和組織。波蘭1991年大選前,有100多個政黨注冊參選,但能夠參加所有37個選區選舉的只有9個黨。選舉結果,有29個黨派或黨派聯盟在眾議院獲得席位,席位分配顯得過于分散。1992年波蘭議會修改了選舉法,引進底線制,規定單個政黨得票率必須超過5%、黨派聯盟得票率必須超過8%才能進入議會,從而有效地促進了政黨的整合,有利于形成較為穩定的議會和政府。事實上,底線制是許多民主體制相對成熟的國家都在采用的制度。

前文已經談到,東歐各國在民主化進程中,經過若干年的努力,已基本形成多黨和平競爭執政權的憲政格局,無論是左是右,都有上臺掌權的機會。這說明,在黨專制解構后的社會肌體上建構一個多元民主社會是完全可以期待的。但這里要強調如下一點:政黨政治的成熟需要一段時間,需要一個過渡期。在這個期間內可能出現某些負面現象,出現某些不良的、甚至是幼稚的做法。雖然這不足為奇,歷史和實踐本身會逐步糾正那些被證明為不當的做法,但它仍為后來者敲了一記警鐘。以保加利亞為例,這個國家在革命后的第一次大選中,本來是前執政黨(保加利亞共產黨)轉變而來的社會黨贏得了執政權;1991年10月,反對派組織民主力量聯盟在提前舉行的新的大選中以微弱多數戰勝社會黨,開始第一次執政。這本來是保加利亞歷史上一件破天荒的事情,但民盟表現并不理想。大概是出于某種“復仇”動機,民盟在政治上采取了對過去一概否定的政策。比如,以迪米特洛夫為首的第一屆非共產黨政府上臺后向議會提交的第一個法案就是沒收社會黨的財產;緊接著制定的銀行法和退休金法又規定,最近15年內在前保共中央和地方機構中任過職的人,不得在銀行工作。在計算退休者工齡時,上述人員不得將在保共內的任職時間包括在內。政府還對原社會黨的干部進行了清洗,僅外交部就有80%以上的司局長以上官員和駐外大使被撤職。此類“反攻倒算”顯然太過,不足為訓。與此同時,民盟內部在權力問題上也產生分歧,總統與總理互相排擠,民盟與自己的聯合執政伙伴“爭取權利和自由運動”亦發生矛盾,后者對政府的極端政策多次提出批評。以上所列,既表現了民盟作為自由派當政者的不成熟,也表現了剛剛走上歷史舞臺的保加利亞政黨政治的不成熟。好在民主體制已經建立起修正這些錯誤的機制,那就是公民手中的選票。1994年,在保加利亞第三次議會選舉中,社會黨贏得43.5%的選票,民盟得票率僅為24.2%,社會黨再度執政,成為90年代繼波、匈之后又一個重新執政的左翼政黨。

這里應該指出的是,在90年代中期頗為引人注目的東歐“左翼”復興現象,被復興者并非傳統意義上的“社會主義”,而是作為傳統社會主義取代物的民主社會主義。波蘭社會民主黨主席克瓦希涅夫斯基在選舉獲勝后就曾對記者說過這樣的話:如果我們黨內有人認為我們的勝利將意味著恢復“現實社會主義”,那么應該將他們立刻開除出黨,這倒不是因為他們是共產黨人,而是因為他們如果不是白癡就是瘋子。無論在組織上還是思想上,今天的波蘭社會民主黨已經不是原來的波蘭統一工人黨。我們已經和原來那個黨奉行的制度一刀兩斷。[23] 當然,堅持馬列原教旨主義的政黨也有,比如波蘭共產主義者聯盟“無產階級”和匈牙利的新的社會主義工人黨,他們也都是正式注冊的合法政黨,有自己的出版物,參加過議會大選,但從來沒有成功過。[24] 道理很簡單:很少有人投他們的票。在很多媒體看來,這類組織的努力是一種“古代的愚蠢”。這些組織的成員多是黨專制年代執政黨的老黨員,缺乏生機,后繼乏人。這倒也從另一個側面說明了已經被拋棄的共產黨極權體制是多么的不得人心。

東歐各國在建設憲政民主體制中逐漸形成左、右輪治的局面,從民主政治的發展規律看,是完全正常的。正如一些中國學者已經指出的:“在東歐風云突變的政治組合中,意識形態色彩已大大削減。在這些國家里,他們自己已經不再使用‘左’‘右’的概念,在他們看來,一個政黨執政幾年,積累些不滿情緒,換上另一個政黨對兩者都有好處,前者可以反省思過,調整政策以求東山再起,后者也嘗嘗‘當家方知柴米貴’的滋味。這種輪換只不過是東歐政治鐘擺的正常擺動,沒有任何可值得大驚小怪的地方,完全應該以平常心視之。”不但如此,兩者的價值取向和政策取向也有趨同之勢:一方面,“社會民主主義已日益變成了‘社會自由主義’,它不但保持著原來對民主價值的認同,而且逐漸放棄了整體主義性質的社會主義價值而趨向于接受個人權利與個人自由價值,在社會民主理想與社會改造方面也就是承認或至少容忍了市場經濟、私有財產與自由競爭……。而另一方面自由派保守主義也日益變成了自由民主主義,它保持著原來對人性惡、私欲永恒、理性有限、理性不及等‘消極自由觀’的看法,但逐漸承認了或至少是容忍了對‘消極自由’的積極調整,承認了具有社會公平意義的民主原則,在社會理論方面也容忍了一定范圍內的國家干預與福利主義。于是,雙方的差別日益模糊……。”[25]

中國一旦啟動憲政改革,其政黨政治的發展、演變可能會比東歐各國復雜,因為中國是個大國,牽扯的利益方也更多,需要更多的博弈技巧。但不管今后中國實行兩黨政治還是帶有“共識民主”[26] 特征的多黨政治,憲政民主的基本原則和精神實質都是一樣的。在這個意義上,東歐各國建設政黨政治的經驗對我們仍然是一筆寶貴的財富。

至于俄羅斯,這個國家在政黨建設方面有一些更為特殊的經歷,本文后面還將專門討論之。

 

第八,就政治與經濟的關系而言,東歐新興民主國家的轉型經驗還告訴我們,民主化有助于一個健康的市場經濟的發展,后者反過來又將有助于憲政民主制度的鞏固。

 

世人論及中國改革和蘇東改革的異同,常言中國是先經濟改革、后政治改革,蘇東則是先政治改革、后經濟改革;又因中國的經濟改革頗為“成功”(至少從經濟增長指標看是這樣),而蘇東(特別是俄羅斯)的經濟改革曾遭遇諸多困難,故往往斷言中國經驗自有獨特之處,似乎在一個非民主體制內,市場經濟的發展、成熟亦是完全可能的,或者它已經就是個現實。

這當然是一個似是而非、本質上大謬的說法。中國的經濟增長取得巨大成就是不假,但這并不是中國經濟生活的全部,并不是中國經濟圖卷的完整畫面;在這個畫面的陰暗部分,在市場表面繁榮的背后,人們已經關注到這個社會貧富間的巨大差距,關注到這個社會越來越凸顯的不公正、不平等,關注到以權貴集團和其他既得利益集團為一方、以各種各樣的社會弱勢群體為另一方的社會兩極化現象的加劇。所有這一切意味著:中國的市場經濟雖然有了長足的“發展”,但這個市場經濟卻是不健康的、不完善的,是一種帶有眾多病菌、毒素的市場經濟,因為它容忍權貴的為非作歹、縱容權力規則對市場規則的侵蝕;而這種情況之所以會出現,恰恰是中國經濟改革和政治改革不配套、兩者關系失衡造成的(事實上,說中國“先經濟改革、后政治改革”并不準確,因為中國迄今尚未啟動實質意義的政治體制改革)。中國今日官民之矛盾、社會之“斷裂”,其因蓋源于此。

東歐國家的轉型經驗給我們提供了另外一幅畫面。這些經驗中最成功的部分,說明了一個建設中的憲政民主體制是如何有助于一個健康的市場經濟的發展的,而后者又將反過來有助于憲政民主體制的鞏固。限于篇幅,這里只舉兩個例子。

波蘭經濟改革以推行成功的“休克療法”和工會力量介入私有化進程著稱。波蘭的私有化并非始于1989年革命;革命前的波統一工人黨就信奉奧斯卡·蘭格的“市場社會主義”,私有化已在悄悄進行,并伴隨著權錢交易式的腐敗。新政府上臺后,一方面要清算此類腐敗給公共資產造成的損失,另一方面又必須繼續推進私有化進程。工會在這個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工會代表工人參加談判,討論國有資產通過職工持股而私有化的比較穩妥的方案,防止當權者“黑箱操作”侵吞公共財產,有效地抑制了新權貴的產生。這個過程體現了公正、民主的基本原則,也使普通職工參與改革、參與制定交易規則成為可能。這一切,都是在一個憲政民主框架內做到的。反觀中國,黨專制的體制不允許工人建立自己的獨立組織,國企改制中普通勞動者的利益往往得不到保障,遇到不平事也沒有渠道發出自己的聲音,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大批國有企業的職工成為權貴私有化的犧牲品。這是造成10數年來中國社會“不穩定”、各地官民矛盾凸顯的重要根源之一。

我們再來看捷克。捷克的經濟改革和私有化進程也頗有特色。用90年代做過將近10年“右派”政府總理的V·克勞斯的話說,捷克私有化的基本原則是“在起點平等的原則下產生最初的所有者,在(競爭)規則平等的原則下產生最終的所有者”。[27] 前者的落實是通過“大眾私有化”,即把經過估價折股后的國有大中型企業的資產全部提供給公民“選購”,這個過程最關鍵的是體現改革所要求的公平原則;后者的落實是通過市場或其他交易形式實現產權向“善于經營者”的適度集中,這個過程有助于最終體現市場經濟的效率原則。兩者顯然都要求有一個對公共權力監督到位的憲政民主體制作為改革的制度性保障。

從實踐結果看,追求起點平等,捷克人比較容易就做到了;資本集中則是一件相對復雜、困難的事情,捷克人在探索中也走過一些彎路。就本文要討論的主題言,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捷克的改革原則,這個原則彰顯了憲政民主國家的本質。中國學者秦暉、金雁曾就此分析道:“從起點平等走向公平競爭,還是從權家通贏走向贏家通吃,的確是衡量轉軌是否成功的重要尺度。從這一角度看,捷克人雖然在建立競爭機制方面耽誤了一些時機,但他們通過起點平等度過了轉軌之初最困難的階段,比起那些盛行‘權貴私有化’而陷入‘不公平的偽競爭’與‘反競爭的偽公正’之惡性循環的國家來,捷克人走的彎路仍然是最小者之一。而且由于‘路徑依賴’的作用,這種‘起點’會對捷克經濟的未來形成深遠的影響。從長遠看,這種影響是正面的。”[28]

中國的經濟改革曾經創造過成功的經驗,比如上個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農村改革。從體制外入手、從相對容易的地方切入,使中國在改革的最初階段繞開了險灘,獲得相當程度的成功。但后來的事情就越來越不妙了。傳統體制的重心在工業,在城市。由于黨的元老拒絕政治體制改革,城市的經濟體制改革也迅速陷入困境。旨在盤活經濟,控制“計劃內”、放開“計劃外”,搞活市場流通并避免大的經濟震蕩的“價格雙軌制”,很快造成了“官倒”和腐敗的蔓延。接著就是大批中小國有資產的“轉制”、破產,給權貴們提供了又一次享用“社會主義免費午餐”的好機會。進入90年代后期乃至新世紀以來,中國權貴資本的活動舞臺得到了更大規模的拓展。一方面,“股份制”改革給權貴資本侵吞公共財產提供了新的合法外衣;另一方面,越來越放開的金融、證券、地產和資本市場成為冒險家們大顯身手的新樂園。而中國改革最大的失敗就是丟掉了公平,丟掉了公正,不僅是結果意義上的公正(分配公正),而且是起點意義上的公正(機會平等)。如今,中國已經是一個擁有巨大經濟規模的國家,2006年GDP總值已達20萬億人民幣,居世界第四;中國政府的年財政收入也達到4萬億人民幣。但就是這樣一個國家,許多老百姓的基本生存問題仍未很好解決;住房、醫療、教育費用奇高,甚至被民間稱為“新三座大山”,使人們不能不去追問政府的責任何在?每年8000個億的政府行政支出,創造了世界上最高的政府運行成本紀錄,但它除了換得黨的官員的“忠誠”(在既得利益下的就范)以外,并沒有獲得政府行政的高效率。中國政府控制著全國最主要的資源產業,把它徹底壟斷化,不僅是考慮“經濟安全”,更是將其視為政權的支柱。可以說,這里起作用的,已經不再是傳統意識形態(公有制是社會主義經濟的主體之類),而是赤裸裸的當政者的利益。于是,在這些領域中市場原則失效的同時,這些巨大的壟斷行業亦迅速成為中國新的制度性腐敗的源頭。總之,中國的經濟改革已經擱淺;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則遲遲不能起錨,更談不上駛出港灣。這是一個蘇東改革歷程皆未出現過的局面。

在這樣一個背景下反思俄國人和東歐人走過的路,我們的心情會異常復雜。俄國人在經濟改革方面也走了一條曲折的路,這個問題,本文下一節還將專門分析;但無論怎樣,俄國人所面臨的,是新體制(包含政治體制與經濟體制兩方面)建構過程中發生的問題,或者――用中國人熟悉的語言――是“前進中”的問題;這些問題雖然也與前蘇聯的舊體制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但并非解決無望,因為俄國畢竟正在建構一個有利于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憲政民主體制。東歐人在這方面更是遠遠走在了前頭。而我們呢?在最根本的方面,則還沒有邁出腳步。

 



[1] 1968年,匈牙利參與了蘇聯糾集的5國鎮壓捷“布拉格之春”的行動,卡達爾為此竟然3個多月羞于在公共場合露面,可見他也實在出于無奈。

[2] 轉引自《悲劇悄悄來臨》,頁72。

[3] 珀特勒什卡努,羅共理論家,老黨員,多次當選羅共中央委員和政治局委員,1948年以間諜罪被逮捕,1954年4月經秘密審判后被處決。

[4] 卡德爾也是南共聯盟的主要領導人之一,他還是南共聯盟著名理論家。卡德爾寫的批判斯大林式國有制的著作,曾深深影響了80年代中國的改革者。

[5] 鐵托、卡德爾推行過壓制南最大民族塞爾維亞的某些政策,這可能與二人靈魂深處的民族利己主義有關(鐵托是克羅地亞人,卡德爾是斯洛文尼亞人)。

[6] 亞·雅科夫列夫《一杯苦酒:俄羅斯的布爾什維主義和改革運動》,徐葵等譯,新華出版社1999年版,頁153。

[7] 《真相與自白:戈爾巴喬夫回憶錄》,頁227~228。

[8] 轉引自《悲劇悄悄來臨》,頁82。

[9] 雅科夫列夫《一杯苦酒:俄羅斯的布爾什維主義和改革運動》,頁184。

 

[10] 安·米格拉尼揚《俄羅斯現代化之路:為何如此曲折》,徐葵等譯,新華出版社2002年版,頁137。

[11] 轉引自羅伊·麥德維杰夫《蘇聯的最后一年》,王曉玉、姚強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5年版,頁117~118。

[12] 同上。

[13] 轉引自《悲劇悄悄來臨》,頁29。

[14] 參見《葉利欽時代》,頁315。

[15] 見《午夜日記:葉利欽自傳》,曹縵西等譯,譯林出版社2001年版,頁135~136。

[16] 轉引自張月明、姜琦《政壇10年風云:俄羅斯與東歐國家政黨研究》,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5年版,頁97。

[17] 同上,頁122。

[18] 雅科夫列夫《一杯苦酒》,頁33。

[19] 戈爾巴喬夫《真相與自白》,頁350、353。

[20] 阿爾巴托夫《蘇聯政治內幕:知情者的見證》,頁462。

[21] 比如,曾在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担任領導職務的前輩學人謝韜就在《炎黃春秋》雜志2007年第2期上發表文章《民主社會主義模式與中國前途》,公開呼吁“民主社會主義核心是民主”,批評今天的執政者學習、引進了混合私有制、社會市場經濟、福利保障制度,但就是不學民主憲政。

[22] 參見何衛主編《十年巨變:新東歐卷》,中共黨史出版社2004年版,頁40。

[23] 參見《政壇10年風云:俄羅斯與東歐國家政黨研究》,頁74。

[24] 至少在上個世紀90年代,情況就是如此。近些年有無變化,尚需新的材料說明。

[25] 金雁、秦暉《十年滄桑:東歐諸國的經濟社會轉軌與思想變遷》,上海三聯書店2004年版,頁393、400。

[26] “共識民主”的提法由美國學者阿倫·利普哈特首創,以和“多數民主”相區別。見他的《民主的模式:36個國家的政府形式和政府績效》一書,陳崎譯,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出版。

[27] 轉引自金雁、秦暉《十年滄桑:東歐諸國的經濟社會轉軌與思想變遷》,頁106。

[28] 同上,頁155。

 


張博樹 2013-08-26 15: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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