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簡史 第五章 墨子:孔子的第一個反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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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墨子:孔子的第一個反對者

  孔子之后下一個主要的哲學家是墨子。他姓墨名翟。《史記》上沒有說他是哪國人,關于他的生平也說的很少,實際上等于沒有說。因而關于墨子是哪國人歷來有意見分歧。有些學者說他是宋(今豫東魯西)人,另一些學者說他是魯人。他的生卒也不能肯定是哪年,大概是在公元前479一前381年以內。研究墨子思想。主要資料是《墨子》一書,共五十三篇,是墨子本人及其后學的著作總集。

  墨子創立的學派名為墨家。在古代,墨子與孔子享有同等的盛名。墨學的影響也不亞于孔學。把這兩個人進行對比,是很有趣的。孔子對于西周的傳統制度、禮樂文獻,懷有同情的了解,力求以倫理的言辭論證它們是合理的,正當的;墨子則相反,認為它們不正當,不合用,力求用簡單一些,而且在他看來有用一些的東西代替之。簡言之,孔子是古代文化的辯護者,辯護它是合理的,正當的,墨子則是它的批判者。孔子是文雅的君子,墨子是戰斗的傳教士。他傳教的目的在于,把傳統的制度和常規,把孔子以及儒家的學說,一齊反對掉。

              墨家的社會背景

  在周代,天子、諸侯、封建主都有他們的軍事專家。當時軍隊的骨干,由世襲的武士組成。隨著周代后期封建制度的解體,這些武士專家喪失了爵位,流散各地,誰雇傭他們就為誰服務,以此為生。這種人被稱為“游俠”,《史記》說他們“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諾必誠,不愛其軀,赴士之厄困”(《游俠列傳》)。這些都是他們的職業道德。大部分的墨學就是這種道德的發揮。

  在中國歷史上,儒和俠都源出于依附貴族“家”的專家,他們本身都是上層階級的分子。到了后來,儒仍然大都出身于上層或中層階級;而俠則不然,更多的是出身于下層階級。在古代,禮樂之類的社會活動完全限于貴族;所以從平民的觀點看來。禮樂之類都是奢侈品,毫無實用價值。墨子和墨家,正是從這個觀點,來批判傳統制度及其辯護者孔子和儒家。這種批判,加上對他們本階級的職業道德的發揮和辯護,就構成墨家哲學的核心。

  墨子及其門徒出身于俠,這個論斷有充分的證據。從《墨子》以及同時代的其他文獻,我們知道,墨者組成一個能夠進行軍事行動的團體,紀律極為嚴格。這個團體的首領稱為“鉅子”,對于所有成員具有決定生死的權威。墨子就是這個團體的第一任鉅子,他領導門徒實際進行的軍事行動至少有一次,就是宋國受到鄰國楚國侵略威脅的時候,他們為宋國準備了軍事防御。

  這段情節很有趣,見于《墨子》的《公輸》篇。據此篇說,有一位著名的機械發明家公輸般,當時受楚國雇用,造成一種新式的攻城器械。楚國準備用這種新式器械進攻宋國。墨子聽說這件事,就去到楚國,要對楚王進行勸阻。在那里,他和公輸般在楚王面前演習了他們的進攻和防御的器械。墨子先解下他的腰帶,用它擺成一座城,又拿一根小棍棒當作武器。接著公輸般使用九種不同的微型進攻器械,九次都被墨子擊退了。最后,公輸般用盡了他的全部進攻器械,可是墨子的防御手段還遠遠沒有用完。于是公輸般說:“我知道怎樣打敗你,但是我不愿意說出來。”墨子回答說:“我知道你的辦法,但是我也不愿意說出來。”

  楚王問墨子這是什么意思,墨子繼續說:“公輸般是在想殺我。但是我的弟子禽滑厘等三百人,早已手持我的防御器械,在宋國的城上等候楚國侵略者,就算殺了我,你也不能滅絕他們。”楚王聽了這番話,嚷了起來:“好啦好啦!我說不要攻宋了。”

  這段故事若是真的,倒是為當今世界解決兩國爭端,樹立了良好榜樣。戰爭不必在戰場上進行。只要兩國的科學家、工程師把他們實驗中的攻守武器拿出來較量一番,戰爭也就不戰而決勝負了!

  不管這段故事是真是假,也可以反映出墨者團體的性質,別的書上也說到這種性質。例如《淮南子·泰族訓》中說:“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旋踵。”《墨子》一書的本身,差不多有九篇是講防御戰術和守城器械。這一切表明,當初組成墨家的人是一群武士。

  可是,墨子及其門徒。與普通的游俠有兩點不同。第一點,普通的游俠只要得到酬謝,或是受到封建主的恩惠,那就不論什么仗他們都打;墨子及其門徒則不然,他們強烈反對侵略戰爭,所以他們只愿意參加嚴格限于自衛的戰爭。第二點,普通的游俠只限于信守職業道德的條規,無所發揮;可是墨子卻詳細闡明了這種職業道德,論證它是合理的,正當的。這樣,墨子的社會背景雖然是俠,卻同時成為一個新學派的創建人。

              墨子對儒家的批評

  墨子認為,“儒之道,足以喪天下者四焉”:(1)儒者不相信天鬼存在,“天鬼不悅”。(2)儒者堅持厚葬,父母死后實行三年之喪,因此把人民的財富和精力都浪費了。(3)儒者強調音樂,造成同樣的后果。(4)儒者相信前定的命運,造成人們懶惰,把自己委之于命運(《墨子·公孟》)。《墨子》的《非儒》篇還說:“累壽不能盡其學,當年不能行其禮,積財不能贍其樂。盛飾邪術,以營世君;盛為聲樂,以淫遇民:其道不可以期世,其學不可以導眾。”

  這些批評顯示出儒墨社會背景不同。在孔子以前,早已有些飽學深思的人放棄了對天帝鬼神的信仰。下層階級的人,對于天鬼的懷疑,通常是發生得遲緩一些。墨子所持的是下層階級的觀點。他反對儒家的第一點,意義就在此。第二、第三點,也是在這個基礎上提出的。至于第四點,則是不相干的,因為儒家雖然常常講到“命”,所指的并不是墨子攻擊的那種前定的命。前一章已經指出過這一點,就是在儒家看來。命是指人們所能控制的范圍以外的東西。但是,他若是竭盡全力,總還有一些東西是在他力所能及的控制范圍以內。因此,人只有已經做了他自己能夠做的一切以后,對于那些仍然要來到的東西才只好認為是不可避免的,只好平靜地、無可奈何地接受它。這才是儒家所講的“知命”的意思。

               兼 愛

  儒家的中心觀念仁、義,墨子并沒有批評;在《墨子》一書中,他倒是常講到仁、義,常講仁人、義人。不過他用這些名詞所指的,與儒家所指的,還是有些不同。照墨子的意思,仁、義是指兼愛,仁人、義人就是實行這種兼愛的人。兼愛是墨子哲學的中心概念。墨子出于游俠,兼愛正是游俠職業道德的邏輯的延伸。這種道德,就是,在他們的團體內“有福同享,有禍同當”(這是后來的俠客常常說的話)。以這種團體的概念為基礎,墨子極力擴大它,方法是宣揚兼愛學說,即天下的每個人都應該同等地、無差別地愛別的一切人。《墨子》中有三篇專講兼愛。墨子在其中首先區別他所謂的“兼”與“別”。堅持兼愛的人他名之為“兼士”,堅持愛有差別的人他名之為“別士”。“別士之言曰:吾豈能為吾友之身若為吾身,為吾友之親若為吾親”,他為他的朋友做的事也就很少很少。兼士則不然,他“必為其友之身若為其身,為其友之親若為其親”,他為他的朋友做到他能做的一切。作出了這樣的區別之后,墨子問道:兼與別哪一個對呢?(引語見《墨子·兼愛下》)

  然后墨子用他的“三表”來判斷兼與別(以及一切言論)的是非。所謂三表,就是“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其本之也,考之天鬼之志、圣王之事。”(《墨子·非命中》)“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實。于何用之?發以為刑政,觀其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墨子·非命上》)三表之中,最后一表最重要。“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是墨子判定一切價值的標準。

  這個標準,也就是墨子用以證明兼愛最可取的主要標準。在《兼愛下》這一篇中,他辯論說:“仁人之事者,必務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然當今之時,天下之害孰為大?曰:大國之攻小國也,大家之亂小家也;強之劫弱,眾之暴寡,詐之謀愚,貴之傲賤:此天下之害也。……姑嘗本原若眾害之所自生,此胡自生?此自愛人、利人生與?即必曰:非然也。必曰:從惡人、賊人生。分名乎天下惡人而賊人者,兼與?別與?即必曰:別也。然即之交別者,果生天下之大害者與?是故別非也。

  “非人者必有以易之。……是故子墨子曰:兼以易別。然即兼之可以易別之故何也?曰:藉為人之國,若為其國,夫誰獨舉其國以攻人之國者哉?為彼者猶為己也。為人之都,若為其都,夫誰獨舉其都以伐人之都者哉?為彼猶為己也。為人之家,若為其家,夫誰獨舉其家以亂人之家者哉?為彼猶為己也。

  “然即國都不相攻伐,人家不相亂賊,此天下之害與?天下之利與?即必曰:天下之利也。姑嘗本原若眾利之所自生。此胡自生?此自惡人、賊人生與?即必曰:非然也。必曰:從愛人、利人生。分名乎天下愛人而利人者,別與?兼與?即必曰:兼也。然即之交兼者,果生天下之大利者與?是故子墨子曰;兼是也。”(《兼愛下》)

  墨子用這種功利主義的辯論,證明兼愛是絕對正確的。仁人的任務是為天下興利除害,他就應當以兼愛作為他自己以及天下所有的人的行動標準,這叫做以“兼”為“正”。

  “以兼為正,是以聰耳明目,相與視聽乎;是以股肱畢強,相為動宰乎。而有道肄相教誨,是以老而無妻子者,有所侍養以終其壽;幼弱孤童之無父母者,有所放依以長其身。今唯毋以兼為正,即若其利也。”(同上)這也就是墨子的理想世界,它只能通過實行兼愛而創造出來。

               天志和明鬼

  可是還有一個根本問題:如何說服人們兼愛呢?你可以把上面所說的告訴人們,說實行兼愛是利天下的唯一道路,說仁人是實行兼愛的人。可是人們還會問:我個人行動為什么要利天下?我為什么必須成為仁人?你可以進一步論證說,如果對全天下有利,也就是對天下的每個人都有利。或者用墨子的話說,“夫愛人者,人必從而愛之;利人者,人必從而利之;惡人者,人必從而惡之;害人者,人必從而害之。”(《兼愛中》)這樣說來,愛別人就是一種個人保險或投資,它是會得到償還的。可是絕大多數人都很近視,看不出這種長期投資的價值。也還有一些實例,說明這樣的投資根本得不到償還。

  為了誘導人們實行兼愛,所以墨子在上述的道理之外,又引進了許多宗教的、政治的制裁。因此,《墨子》有幾篇講“天志”,“明鬼”。其中說,天帝存在,天帝愛人,天帝的意志是一切人要彼此相愛。天帝經常監察人的行動,特別是統治者的行動。他以禍懲罚那些違反天意的人,以福獎賞那些順從天意的人。除了天帝,還有許多小一些的鬼神,他們也同天帝一樣,獎賞那些實行兼愛的人,懲罚那些交相“別”的人。

  有一個墨子的故事與此有關,很有趣味。故事說:“子墨子有疾。跌鼻進而問曰:先生以鬼神為明,能為禍福,為善者賞之,為不善者罚之。今先生圣人也,何故有疾?意者先生之言有不善乎?鬼神不明知乎?子墨子曰:雖使我有病,鬼神何遽不明?人之所得于病者多方:有得之寒暑,有得之勞苦。百門而閉一門焉,則盜何遽無從入?”(《墨子·公孟》)如果用現代邏輯的術語,墨子可以說,鬼神的懲罚是一個人有病的充足原因,而不是必要原因。

             一種似是而非的矛盾

  現在正是個適當的時候來指出,不論墨家、儒家,在對待鬼神的存在和祭祀鬼神的態度上,都好像是矛盾的。墨家相信鬼神存在。可是同時反對喪葬和祭祀的縟禮,固然好像是矛盾的。儒家強調喪禮和祭禮,可是并不相信鬼神存在,同樣也好像是矛盾的。墨家在談到儒家的時候,自己也十—分明快地指出過這種矛盾。公孟子是個儒家的人。“公孟子曰‘無鬼神’,又曰‘孟子必學祭祀’。子墨子曰:‘執無鬼而學祭禮,是猶無客而學客禮也,是猶無魚而為魚罟也。”(《墨子·公孟》)

  儒家、墨家這些好像是矛盾的地方,都不是真正的矛盾。照儒家所說,行祭禮的原因不再是因為相信鬼神真正存在,當然相信鬼神存在無疑是祭禮的最初原因。行禮只是祭祀祖先的人出于孝敬祖先的感情,所以禮的意義是詩的,不是宗教的。這個學說后來被荀子及其學派詳細地發揮了,本書第十三章將要講到。所以根本沒有什么真正的矛盾。

  同樣在墨家的觀點中也沒有實際的矛盾。因為墨子要證明鬼神存在,本來是為了給他的兼愛學說設立宗教的制裁,并不是對于超自然的實體有任何真正的興趣。所以他把天下大亂歸咎于“疑惑鬼神之有與無之別,不明乎鬼神之能賞賢而罚暴也”,并且接著問道:“今若使天下之人偕若信鬼神之能賞賢而罚暴也,則夫天下豈亂哉?”(《墨子·明鬼下》)所以他的“天志”、“明鬼”之說都不過是誘導人們相信:實行兼愛則受賞,不實行兼愛則受罚。在人心之中有這樣的一種信仰也許是有用的,因此墨子需要它。“節用”、“節葬”也是有用的,因此墨子也需要它。從墨子的極端功利主義觀點看來,需要這兩種東西是毫不矛盾的,因為兩者都是有用的。

               國家的起源

  人們若要實行兼愛,除了宗教的制裁,還需要政治的制裁。《墨子》有《尚同》三篇,其中闡述了墨子的國家起源學說。照這個學說所說,國君的權威有兩個來源:人民的意志和天帝的意志。它更進一步說,國君的主要任務是監察人民的行動,獎賞那些實行兼愛的人、懲罚那些不實行兼愛的人。為了有效地做到這一點,他的權威必須是絕對的。在這一點上,我們可能要問:為什么人們竟然自愿選擇,要有這樣的絕對極威來統治他們呢?

  墨子的回答是,人們接受這樣的權威,并不是由于他們選中了它,而是由于他們無可選擇。照他所說,在建立有組織的國家之前,人們生活在如湯瑪斯·霍布士所說的“自然狀態”之中。在這個時候“蓋其語,曰天下之人異義。是以一人則一義,二人則二義,十人則十義,其人茲眾,其所謂義者亦茲眾。是以人是其義,以非人之義,故交相非也。”“天下之亂,若禽獸然。夫明乎天下之所以亂者,生于無政長。是故選天下之賢可者,立以為天子。”(《墨子·尚同上》)如此說來,國君最初是由人民意志設立的,是為了把他們從無政府狀態中拯救出來。

  在另一篇中,墨子又說:“古者上帝鬼神之建設國都、立正長也,非高其爵、厚其祿、富貴佚而錯之也,將以為萬民興利、除害、富貧、眾寡、安危、治亂也。”(《墨子·尚同中》)照這個說法,國家和國君又都是通過天帝的意志設立的了。

  不論國君是怎樣獲得權力的,只要他一朝權在手,就把令來行。照墨子所說,天子就要“發政于天下之百姓,言曰:聞善而不善,皆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皆是之;上之所非,必皆非之。”(《墨子·尚同上》)這就引導出墨子的名言:“上同而不下比”(同上),就是說,永遠同意上邊的,切莫依照下邊的。

  如是墨子論證出,國家必須是極權主義的,國君的權威必須是絕對的。這是他的國家起源學說的必然結論。因為國家的設立,有其明確的目的,就是結束混亂,混亂的存在則是由于“天下之人異義”。因此國家的根本職能是“一同國之義”(均見《墨子·尚同上》)。一國之內,只能有一義存在,這一義必須是國家自身確定的一義。別的義都是不能容忍的,因為如果存在別的義,人們很快就會返回到“自然狀態”,除了天下大亂,一無所有。在這種政治學說里,我們也可以看出,墨子發展了俠的職業道德,那是非常強調團體內的服從和紀律的。它無疑也反映了墨子時代的混亂政治局面,使得許多人向往一個中央集權的政權,哪怕是一個專制獨裁的也好。

  這樣,就只能夠存在一義。義,墨子認為就是“交相兼”,不義就是“交相別”。這也就是唯一的是非標準。通過訴諸這種政治制裁,結合他的宗教制裁,墨子希望,能夠使天下一切人都實行他的兼愛之道。

  墨子的學說就是如此。與墨子同時的一切文獻,一致告訴我們,墨子本人的言行,就是他自己學說的真正范例。


馮友蘭 2013-08-26 15: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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