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1962年新疆伊塔事件起因的歷史考察—來自中國新疆的檔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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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2年春夏,正值中蘇關系緊張之際,中國西北邊疆的新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直屬縣市及所屬塔城地區,發生了大規模邊民逃往蘇聯的所謂伊塔事件,6萬多中國邊境居民拖兒帶女,成群結隊,并攜帶大量牲畜、農具和車輛,非法越過邊境前往蘇聯。在此期間,5月29日,煽惑、裹脅邊民出走的少數壞人還煽動群眾,在自治州政府所在地伊寧市沖擊州人民委員會,圍攻伊犁區黨委,[1]
  進行打、砸、搶活動。造成這起中蘇關系史上重大事件的歷史背景和根本原因是什么?三十多年來,無論是蘇聯、西方,還是中國的學術界和歷史學家,由于有關檔案材料的缺乏,對這個問題或未能展開比較深入的論析,或是只能通過推斷進行討論。[2]
  今年8月,筆者與中國史學會東方歷史研究中心沈志華先生為研究戰后中蘇關系問題,專程到新疆查閱資料,在新疆自治區檔案館和伊犁自治州檔案館看到了有關這次事件的很多材料,并就一些問題采訪了當事人和知情人士。由此,對1962年新疆伊犁、塔城地區邊民外逃蘇聯這一事件發生的過程及根本原因,有了比較深入的了解。現依據所掌握的材料,從歷史根源、蘇僑問題、國內因素和蘇聯因素幾個方面展開論述。
  歷史根源:蘇聯在新疆的影響及邊境問題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是一個多民族聚居區,位于新疆的北疆地區,其西北、東北分別與原蘇聯的哈薩克斯坦和俄羅斯,以及蒙古國為界。1954年11月,伊犁哈薩克族自治區成立,后改區為州,行政區包括伊犁、塔城、阿勒泰三個專區和直屬奎屯市共24個縣市,并代管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伊犁全州面積35萬平方公里,現有人口377萬。[3]
  蘇聯對新疆,特別是伊犁地區政治、軍事、經濟、思想文方面化的影響,可以遠溯至沙俄時代。早在1851年,沙皇政府就通過迫使清政府簽訂《中俄伊犁、塔爾巴哈臺通商章程》,取得了在伊犁和塔城等地成立貿易圈、通商免稅、設立領事館、領事裁判權等特權,將其經濟勢力迅速擴展至中國新疆的天山南北。此后,沙皇政府通過與清政府簽訂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界約,侵吞了中國西部邊疆的大片領土。[4]
  沙皇的軍隊還曾于1871年進犯伊犁,而且駐軍固爾扎(今伊寧市)達十年之久。沙俄的這種侵略行徑造成了新疆伊犁、塔城地區歷史上的民族遷徙和分離。1881年2月《中俄伊犁條約》簽訂前后,由于沙俄政府的策劃和裹脅,到清政府接收伊犁時,該地區13萬余中國維吾爾、回、哈薩克等族居民,已有7萬人左右“遷入”俄境;在1881年到1884年短短五年內,伊犁各族民眾被脅遷而去者竟已十之六七,達10余萬人。[5]
  由此,伊犁境內的各民族,特別是哈薩克、柯爾克孜、維吾爾等民族,與沙俄境內的一些民族形成了部族及血緣上千絲萬縷的聯系,他們有著共同的語言、宗教和風俗習慣,在經濟、思想和文化上保持著長期并且是極為緊密的聯系。
  上述這種狀況,為以后蘇聯在新疆,特別是在伊犁的特殊地位的形成奠定了歷史基礎。
  首先,蘇聯長期以來關注新疆,雖然其政策時有變化,但始終不忘對新疆,特別是對伊犁施加政治影響。
  從20世紀20年代起,由于斯大林在對外戰略上基本繼承了老沙皇實行地域擴張、建立緩沖地帶的傳統做法,蘇聯繼續加強了對中國新疆的滲透;并在30年代中期,通過全面援助和支持新疆的盛世才政權,排除以往英、日等國在新疆的影響,把新疆納入了自己的勢力范圍。1941年蘇德戰爭爆發后,蘇聯初戰失利,盛世才轉而投靠蔣介石,采取種種措施迫使蘇聯的軍事和經濟力量全部撤出了新疆。但隨歐洲戰場的局勢發生根本性轉變,1944年夏,蘇聯又開始重新染指新疆,在醞釀與中國進行建立友好同盟關系的談判時,一方面向蔣介石做出某種友好的表示,特別是表明蘇聯不支持中共的立場,一方面為在談判桌上取得預想的收獲,于新疆的伊犁、塔城、阿山(今阿勒泰)三區策動和支持少數民族反對漢族政府的武裝暴動。
  三區革命時期,蘇聯對伊、塔、阿地區的政治、軍事控制十分明顯。蘇方不僅掌握著三區的政權機構——東土耳其斯坦共和國臨時政府,派人担任重要領導職務或顧問,而且還在民族、宗教上層人士中大量發展情報人員,秘密搜集各種情報;三區民族軍內部自1944年至1946年,排以上的軍官均由蘇方配備。[6]
  1945年8月《中蘇友好同盟條約》簽訂后,蘇聯為進一步加強對新疆的控制和影響,放棄支持新疆建立獨立國家的方針,在幕后導演了三區政府與國民黨新疆政府的和平談判,促成了1946年6月和平條款的簽字。此后,蘇聯雖然表面上全部撤走了蘇聯在三區政府部門的官員、顧問以及軍隊的軍官等,但卻將大量情報人員和秘密警察派進該地區的軍政各部門,建立了軍事情報組織。蘇聯不僅保持了對該地區的緊密控制,而且還絕對排斥各種外來勢力的滲透,甚至包括中共的力量。三區依然是蘇聯的勢力范圍,以致1947年一批漢族革命者進入伊犁時,感覺就像到了外國,到了蘇聯一樣,“蘇聯領事館實際上決定著那里的一切”。[7]
  1949年初,當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革命已取得決定性勝利的時候,蘇聯為保證其在華利益,再次調整對新疆的政策,建議新盟友中共迅速占領新疆,并在新疆和平解放的進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其結果是,斯大林在與新中國的對話中,依然保留了對新疆問題的發言權。1949年末至1950年初中蘇兩國談判簽訂新的中蘇條約期間,蘇聯在最后階段要求中國簽訂了一個《補充協定》,其意圖是在中國的滿洲和新疆排除第三國勢力,以此消除西方勢力對中國新疆和東北的滲透,從而在50年代,鞏固和加強了蘇聯在新疆的影響及特殊地位。[8]
  其次,蘇聯通過發展蘇新貿易和蘇僑企業,不斷加強對新疆的經濟滲透和經濟影響。
  在盛世才統治時期,蘇聯與新疆的貿易有了長足發展。據蘇聯海關的統計數字,1934年新疆對蘇聯出口貨物為594.5萬盧布,從蘇聯進口貨物為473.0萬盧布,到1941年分別增長到4370.0萬盧布和4709.7萬盧布,七年中雙方貿易總額增長了近八倍。[9]
  盡管由于蘇德戰爭爆發和盛世才實行反蘇政策,蘇聯對新疆的經濟影響曾一度跌落,但以后不久,隨著三區革命爆發和蘇聯勢力卷土重來,蘇聯在新疆,特別是伊犁,再次加緊經濟滲透。在鼓動并援助三區革命斗爭和建設的同時,蘇聯開始著手在伊犁建立各種商貿公司和情報機構,搜集經濟情報,壟斷市場,進而掌握了三區的經濟命脈。以至新疆和平解放后,蘇聯駐迪化領事館竟一再建議中國政府將新疆省會確定為伊寧。其理由之一便是“新疆經濟的改善主要靠的是蘇新貿易的發展”,而伊寧是“蘇新貿易的重要通道”。[10]
  到1949年,蘇新貿易總額仍保持在7200萬盧布,“當時新疆幾乎所有的工業用品都是從蘇聯進口的”。這種狀況一直延續到50年代中期。[11]
  此外,伊犁蘇僑企業的發展也加深了蘇聯對那里的經濟影響。全國解放后,當地的蘇僑協會不斷開辦工商企業。據不完全統計,至1958年,伊、塔、阿地區蘇僑協會開辦的工商企業,資金即達270萬元。蘇僑協會的商貿組織相當龐大,在解放初期,僅伊犁的機構即有職員百余人,并在烏魯木齊、蘭州、上海等地設有商業代辦處。這些企業占有與蘇聯外貿機構直接訂貨和貿易往來的便利條件,在當地商業方面占有很大比重,幾乎壟斷了伊寧市場。[12]
  顯然,這樣一支實力雄厚的經濟力量,必定會對當地人民的經濟生活產生重要影響。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蘇聯對新疆,特別是伊犁,有著深厚的思想文化影響。
  如果說政治和經濟的影響可以因政策改變而消除,那么思想文化的影響則是難以揮之即去的。蘇聯對新疆思想文化方面的影響,突出表現在文化教育事業上。在伊犁地區,從三區革命時期起,中小學少數民族學生所使用的教材就是蘇聯版本的教科書。這種情況在新中國成立后繼續沿襲下來。1950年3月,賽福鼎參加中蘇條約談判回國途經阿拉木圖時,曾要求蘇方為新疆少數民族提供中小學課本。蘇聯即把他們的學生課本直接翻印后交給中方,而通用的蘇聯課本上寫著“祖國是蘇聯”、“首都是莫斯科”等等,甚至把新疆說成是“東土耳其斯坦”。如此,三區少數民族的中小學生上學伊始,實際上接受的即是蘇聯的國民教育。這種教材直至1958年才全部得到更換。[13]
  由于民族語言的翻譯工作薄弱,民族文字的刊物極少,致使伊犁等地區的民族群眾在既不懂漢文,又看不到本民族文字書報的情況下,只有去看蘇聯提供的大量斯拉夫文的報刊雜志。塔城地區直至1959年,還有蘇聯的書報、雜志68種。[14]
  此外,在50年代,蘇聯方面還通過新疆各地的蘇僑協會,利用各種手段大力宣傳蘇聯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加強對中國邊民灌輸“蘇聯優越”的思想。蘇僑協會并開辦蘇僑學校,建立青年夜校,組織蘇籍干部學習蘇聯的報刊文件和國家建設的方針政策,等等,加強對蘇僑青年、干部的思想控制。[15]
  如此10余年蘇聯教育和思想文化宣傳的結果是,直到60年代初期,在全伊犁地區少數民族孩子的心目中,依然只知有蘇聯、有莫斯科,而不知中國是什么國家、北京是哪個國家的首都;在25歲以上的知識分子中,許多人認為“蘇聯是自己的祖國”,而“中國是自己的第二祖國”;在民族干部和群眾中還有人說:“中國沒有烏茲別克族,我是蘇聯人,我的黨是蘇聯共產黨,我的祖國是蘇聯,我要回蘇聯去。”這種對祖國觀念混亂、淡薄的狀況,致使伊犁州黨政領導機構不得不在伊塔事件之后對全州進行“三一”思想教育,即宣講“一個黨——中國共產黨,一個祖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一條道路——社會主義”,加強對少數民族的愛祖國的宣傳教育,使之理解新疆伊犁是祖國的領土,維族和哈族等民族是祖國的少數民族之一,不是蘇聯人;宣傳祖國的偉大和做中國人的光榮。[16]
  說到伊塔事件的歷史根源,還有必要說明一下伊犁地區中蘇邊境的歷史狀況。伊犁州與蘇聯接壤的邊界線長約1500公里,在此漫長的中蘇邊界上,基本情況是有邊無界,有邊無防。
  所謂有邊無界,即是說在很多邊境地區分界線不清,雙方的人員和牲畜根據多年放牧的習慣,經常來回流動,夏天到北邊,冬天到南邊,歷來如此。[17]
  新疆和平解放后,由于蘇聯對新疆的影響以及中蘇關系友好的現狀,伊犁方面對中蘇之間是否應該保留邊界線的認識,一直建立在一種意識形態的基礎之上,即認為,中蘇兩個偉大的社會主義兄弟國家是友好的,團結的,是互相信任的,中國之所以還要保留與蘇聯的邊境線,主要是為了不給帝國主義者造成借口,使其造謠污蔑中國已經喪失了主權領土完整,進而乘機挑起侵略性的世界戰爭。正是因為世界上還有帝國主義存在,國境線才不能取消,邊防力量才不能削弱。應該明確,中國不是對蘇聯,蘇聯也不是對中國,而是中蘇兩國共同打擊帝國主義派遣特務和間諜的活動,雙方密切配合,保護兩國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安全。[18]
  所謂有邊無防,指的是在中蘇邊境地區中國方面長期沒有軍隊駐防。據鄧力群回憶,他在1949年8月從莫斯科到伊犁時,只需蘇聯駐伊寧領事護送即可,因為在中蘇邊境的重要通道霍爾果斯口岸只有蘇方設立的邊卡,而中方沒有任何駐軍和邊境檢查人員。[19]
  全國解放以后,在上述對中蘇邊界問題指導思想的影響下,伊犁州與蘇聯接壤的地區實際仍舊一直處于有邊無防的狀態。直至1962年伊塔事件發生時,伊犁地區只設有兩個邊防站和一個檢查站,實際邊防線僅300余公里,而且只有30%的地段可以幾天巡邏一次,有的地段一周巡邏一次,有的地方則由于交通不便,缺少通訊設備,以及人員有限,巡邏不到或無法巡邏。[20]
  在這種狀況下,中國方面長期以來對邊境地區沒有實施全面地、嚴密地控制,邊界線上留下了許多無人管理的空隙,使邊民能夠經常地、零星甚至小批地自由越過邊界而不被發現。另外,就伊犁州的邊境居民來說,伴隨祖國觀念的混亂,國界觀念也極為淡薄。一些邊民或者出于好奇,越過國界去看看蘇聯究竟是什么樣子;或者干脆就到蘇聯境內去打獵、拾鹿角;少量人員和牲畜越境的事情更是時有發生。[21]
  中蘇關系緊張以后,新疆自治區方面發現,蘇方自1960年6月以來積極加強邊防工作,對邊境全線進行實地調查勘測,增設邊防哨所和兵力,加強巡邏,加高崗樓,并從數處地方越過邊界向中方推進,還在毗鄰伊犁地區的霍爾果斯邊防站增設武裝人員,每晚進行射擊訓練。此時,雖然新疆各邊界區縣也已開始調查中蘇邊界情況,但面對蘇方的新動向,自治區也只是要求加強邊卡干部和巡邏部隊的政治思想工作,堅持嚴守邊界、不越不退的原則,慎重處理一切邊界糾紛和越界事件。[22]
  [1] 1950年7月中共伊犁區委員會成立,受新疆分局領導,下轄伊犁、塔城、阿山(今阿勒泰)三個地委;1952年5月伊犁區黨委撤銷,伊、塔、阿地委改由新疆分局直接管轄。1955年3月中共伊犁區黨委重新成立,伊犁地委撤銷,伊犁區黨委下轄塔、阿兩地委和原屬伊犁地委的9縣1市黨委,及代管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州委的工作。這種情況一直延續至1967年文化大革命。見中共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委員會黨史委編:《中國共產黨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歷史大事記》上冊,新疆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84頁;伊犁自治州黨委組織部、黨史委、檔案局編:《中國共產黨新疆自治區伊犁自治州組織史料》,新疆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6頁。
  [2] 1997年10月,當代中國研究所、中國史學會東方歷史研究中心和美國威爾遜國際學者研究中心在北京聯合舉辦了一次“冷戰與中蘇關系”國際學術討論會。會上,挪威諾貝爾研究所高級研究員阿奈·韋斯塔(OddArne Westad)就其提交大會的論文《中蘇同盟是如何瓦解的?——政治、饑荒與難民》中有關伊塔事件的問題,提請與會學者討論。韋文引用蘇聯大使給中國政府的照會等俄國解密檔案描述了事件的起因和過程,認為事件發生的背景在于“大躍進”政策所造成的自然災害和饑荒,是中國錯誤的國內政策使然。1961年春天便已出現了大批邊民越境的情況;最大規模的逃亡發生在春季,是因為漫長的冬天耗盡了當地邊民的口糧。而且,中國邊防軍人從邊境撤出,留下大片無人看管地區,有意協助邊民外逃。據說,這種看法在西方普遍存在。
  [3] 《中國共產黨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歷史大事記》上冊,第78-80頁;《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歷史沿革》,中共伊犁州委黨史委1998年編印,第1、36頁。
  [4] 有關條約參見王鐵崖編:《中外新舊約章匯編》第一冊,三聯書店1957年版。
  [5] 《1962年新疆伊塔事件史料》,伊犁州公安局史志辦1988年編印,第33-35頁。
  [6] 《1962年新疆伊塔事件史料》,第37頁。
  [7] 沈志華1998年8月30日采訪原伊犁州統戰部部長陳錫華記錄。
  [8] 關于此期蘇聯對新疆政策變化最新研究,參見沈志華:《中蘇結盟與蘇聯對新疆政策的變化(1944-1950)》一文,載《近代史研究》1999年第3期。
  [9] 厲聲:《新疆對蘇(俄)貿易史,1600-1990》,新疆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79頁。
  [10] 鄧力群致中央電,1949年10月4日。新疆自治區檔案館,全宗14,目錄3,卷號63,頁碼6-7;筆者1998年10月13日采訪鄧力群記錄。
  [11] 厲聲前引書,第553頁;沈志華1998年8月25日采訪伊犁自治州原機關黨委書記李向庚記錄。
  [12] 《伊犁自治州外事志》,伊犁州外事辦史志辦公室1997年編印。
  [13] 沈志華1998年8月30日采訪陳錫華記錄;《1962年新疆伊塔事件史料》,第38頁。
  [14] 《1962年新疆伊塔事件史料》,第38頁。
  [15] 《1962年新疆伊塔事件史料》,第42-45頁;《伊犁自治州外事志》。
  [16] 沈志華1998年8月27日采訪新疆自治區三區革命史資料組組長張克迅記錄;《1962年新疆伊塔事件史料》,第38頁;博爾塔拉自治州公安處邊防工作會議總結,1963年3月28日。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120,頁碼228、231;黃金明給新疆自治區人委外辦的調查報告,1962年10月10日。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114,頁碼143。
  [17] 見沈志華1998年8月31日與新疆學者徐玉圻、高朝明、杜瀚、周清霖等人座談記錄。
  [18] 伊犁軍區編:“中蘇邊境居民宣傳教育材料”,1957年10月。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57,頁碼38-39。
  [19] 筆者1998年10月13日采訪鄧力群記錄。
  [20] 黃金明給新疆自治區人委外辦的調查報告,1962年10月10日。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114,頁碼154-155。
  [21] 伊犁軍區編:“中蘇邊境居民宣傳教育材料”,1957年10月。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57,頁碼39。有關50年代新疆地區中國邊民和牲畜的越境情況,在新疆自治區和新疆軍區檔案館所存各期“邊防情況簡報”中有詳細報告,筆者雖閱覽過,但未獲準進行摘記。
  [22] 新疆自治區人委辦公廳給區黨委、中央外事領導小組、國務院外辦的報告,1960年10月12日。新疆自治區檔案館,全宗13,目錄43,卷號208,頁碼51-52。
  60年代初,由于雙方都開始加強對邊境地區邊民越境問題的管理,除了在邊界模糊地區的習慣性流動放牧外,此期真正非法越境的人只是極少數。據統計,新疆1961年全年越入蘇境者共82人,蘇方越入中國境內者2人,中蘇雙方為此會晤了154次。[1]
  在筆者所查閱的有關檔案文獻中,未見有關于1960年冬天至1961年4月大批民眾從新疆西北部,也即伊犁地區非法越境去蘇的記載。
  通過追尋蘇聯與新疆關系的歷史根源,可以看出:蘇聯不僅對新疆特別是伊犁地區有著深遠的歷史影響,而且還通過這種影響,尤其是利用蘇新在民族、部族上的歷史淵源及密切聯系,造成了當地居民對國家、祖國認識的模糊。這就是邊民外逃事件發生在新疆伊犁而不是其他地區的歷史背景。而伊犁州中蘇邊境地區長期處于半開放狀態,特別是在中蘇友好時期,當地中國政府和中國居民的邊防概念模糊,邊境管理不善,對邊民流動現象習以為常。毫無疑問,伊犁邊境的歷史狀況以及當地居民的邊界概念,是構成中國邊民出走行為的一種心理因素。但是,促成伊塔事件發生的首先還不是非法越境問題,而是伴隨蘇聯對新疆的歷史影響而來,并且在新疆中蘇關系中占有特殊地位的蘇聯僑民問題。
  蘇僑問題:造成中蘇邊民流動的基本前提
  蘇聯對新疆尤其是伊犁施加影響的一個重要手段,就是恢復20-30年代移居新疆的原蘇聯居民的國籍,同時在新疆的少數民族中間大量發展蘇聯僑民。而歷史上形成的伊犁境內各民族與蘇聯境內一些民族之間的血緣聯系,使得這一地區的蘇聯僑民及其所構成的龐雜的社會關系網,成為蘇聯的影響得以廣泛、深入發展的重要社會基礎,也構成了后來大量邊民涌入蘇聯的基本背景。
  關于新疆蘇僑的來源和構成。
  最初來到新疆的蘇聯僑民,主要有兩部分人,一是1917年俄國十月革命爆發后逃亡的白俄敗兵和難民;一是在蘇聯30年代驅逐富農時期不堪忍受全盤集體化的農民。中國當地政府向這些蘇僑發放了僑民證,承認其歸化中國,稱為歸化族。戰后,蘇聯急需補充在戰爭中造成的巨大人口損失。1945年11月,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發布“關于恢復旅居滿洲的原俄羅斯國國民以及失去蘇聯國籍人員為蘇聯公民”的命令,并宣布此項命令也適用于新疆和上海。[2]
  1946年2月1日,蘇聯駐迪化總領事館發出布告稱:奉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命令,凡以前失去或被取消俄國和蘇聯國籍者及其子女,均可恢復蘇聯國籍;在中國境內的原白俄僑民,均有恢復蘇聯國籍的權利。此文稿張貼后,前往登記的人即絡繹不絕。不久,蘇聯又延長入籍登記日期,特別是策動哈薩克、維吾爾和塔塔爾族人加入蘇籍,并許諾加入蘇籍者每月發給布匹一丈六尺,津貼若干元,還可免費看蘇聯電影。[3]
  此后蘇聯僑民人數大量增長。1945年11月,據蘇聯國家安全人民委員部管理局關于旅居新疆俄羅斯僑民的調查報告說,當時在新疆省居住的俄僑有2.5萬人。[4]
  據中國檔案記載的蘇聯領事館發放的護照號碼統計,1946年發展蘇僑2000人,1947年即增加到13000人,1948-1949年更猛增為40000人。[5]
  到新疆解放前夕,據蘇聯駐伊犁領事對鄧力群所言,當地的蘇僑及其家屬已發展至6.5萬戶,共20余萬人。[6]
  新疆解放后,蘇聯仍然繼續在當地的中國公民中大量散發非法蘇僑證件,鼓動他們加入蘇籍,并移居蘇聯。例如,從1958年2月8日到1959年3月6日,蘇聯領事館共發放4575本僑證,其中只有15戶是經過伊犁州公安局的批準的。1959年7月,僅在伊犁州的兩個縣中就發現有80多本非法蘇僑證,一些人根本不是蘇僑而是中國人,但也能得到蘇僑證。[7]
  解放后蘇僑人數的變化也能說明問題。1953年,新疆外事機構對全疆蘇僑情況進行了一次調查,伊犁地區的調查結果為,伊、塔、阿三個專區共有蘇僑86757人。[8]
  1954年遷返蘇僑工作開始后至1959年,伊犁州共遣返去蘇132873人,其中蘇僑86890人。以此言之,如果伊犁州的蘇僑在此期沒有發展,應該已全部遣返完畢。但根據后來的統計,1960至1963年,全州仍有蘇僑11310人。[9]
  在發展中國公民加入蘇籍的活動中,伊犁蘇僑協會發揮了重要作用。這個在三區革命時期被蘇聯駐伊寧領事稱為“國中之國”的社會團體,新疆解放后勢力進一步膨脹,在蘇聯駐新疆領事館的支持下,從事超出其自身職能范圍的活動,尤其是代行領事業務,受理加入蘇聯國籍的申請,并在蘇僑遣返工作開始后,辦理蘇僑回國手續和遣送蘇僑等工作,利用此項工作之便,在中國公民中發放假僑民證,有的蘇僑協會會長就專門做非法發放蘇僑證的事情。霍城縣蘇僑協會還宣傳說,一份護照可帶28人出境。特別是有的蘇僑協會還吸收地方民族主義分子參加;有的蘇協主席本人就是地方民族主義分子,并在當地民族群眾中搞小集團活動;有的在地方公安部門工作的地方民族主義分子為拉拢人回蘇,為那些借口將僑證上照片遺失的人亂開證明,以便于他們去領館換取新的護照。[10]
  此外,由于1959年伊犁地區開展了反對地方民族主義的斗爭,一些干部不是蘇僑,但為了逃避批判,就設法搞到蘇僑證,要求到蘇聯去,于是買賣蘇僑證的行為便屢有發生。[11]
  這種情況實際又助長了蘇協非法發展僑民的歪風。
  中國政府對蘇方的這種做法是有意見的。當發現蘇聯在中國人中間非法發展蘇僑的活動后,1955年7月12日,中國外交部部長助理何偉曾與蘇聯駐華大使館參贊進行過協商,并達成協議:蘇聯暫緩在新疆為來自蘇聯的少數民族人員恢復蘇籍。1956年10月,新疆外事處又與蘇聯駐烏魯木齊總領事卡贊斯基達成協議,規定蘇聯在中國人中發放蘇聯護照須有當地政府公安機關的證明。[12]
  此后,新疆自治區于12月開展了對外僑的登記工作。伊犁州的登記事務開始于1957年初。針對蘇方在新疆非法發展蘇僑之事,新疆方面曾多次與蘇聯領館進行交涉。1959年初,賽福鼎即與蘇聯駐新疆總領事達巴申商談,并明確只有持蘇聯政府正式頒發的護照者才是蘇僑。[13]
  是年6-7月,蘇聯外交部特派領事局副局長庫日科夫(又譯康茹科夫)和遠東局一等秘書奧西波夫來新疆,先后與新疆自治區和伊犁州的領導人進行會談,承認了蘇方濫發護照的錯誤。奧西波夫當時表示:伊犁領事館委托蘇僑協會辦理護照是不對的。蘇聯外交部已在不久前指示說,辦理護照的各種業務只能由領事館本身去做,并應和地方政府取得密切聯系,蘇僑協會是一個社會團體,而遣僑工作是由國家進行的。伊犁領事館把領館的業務交給蘇僑協會辦理是工作中的一個錯誤。簽證工作只能由領事館和總領事館及莫斯科來的同志們搞。達巴申總領事也申明:蘇僑協會無權發出證件,蘇僑協會干部只可做一些具體性技術工作。蘇僑協會發出的不合規定的證件應該作廢,持證人也不能前往蘇聯。[14]
  但是,盡管蘇方作出上述表態,其非法發展蘇僑的活動并未就此停止;蘇聯領事館對于持假證件前往蘇聯的中國公民,也未嚴加限制。伊犁外事分處曾在1959年7月、1961年8月、11月先后三次將當地公安部門沒收的非法護照187本退還蘇駐伊寧領事館,可至1962年上半年止,各地又發現了非法護照1470本。[15]
  關于新疆蘇僑的遣返問題。
  蘇聯在戰后積極提出恢復原蘇聯公民的國籍,并在各地大量發展蘇僑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解決由于戰爭使人口銳減而造成的勞動力嚴重匱乏的問題。于是,在50年代初便出現了新疆蘇僑回國之事。1954年4月,蘇聯政府單方面決定遣返在中國的蘇聯僑民。是月23日,蘇聯駐華大使館向中國外交部提出:蘇聯決定自中國遣送6000戶蘇僑至蘇聯的高加索、西伯利亞、哈薩克斯坦等地開荒。外交部認為,這是一件重大復雜的政治任務,應予以大力協助。確定中國對此次蘇僑回國應采取主動配合,積極協助,適當照顧,給予方便,盡快送走的方針,要求各有關部門共同協助辦理,各地方成立內部的“協助蘇僑回國委員會”,具體工作由外事處、公安局共同抓并設立辦公室。以后,自治州和各地區成立了“遷僑委員會”。[16]
  據蘇聯駐伊寧領事沈申自北京蘇聯大使館開會回來后對中共新疆分局所談:1954年當年,新疆蘇僑僅從伊犁區遣送500戶,其他地區暫時不動。遣送對象不分民族、職業,主要是有勞動力、適于開荒的人。遣返辦法是,由蘇聯領事館發布公告,讓蘇僑自動報名登記,報名名額不限。然后,由領館從中審查挑選500戶遣返。計劃在6、7、8三個月辦完此項工作,9月1日前全部動身,由蘇聯對外運輸公司負責運送。為此,中共新疆分局發出緊急指示,要求伊犁地委等各地市黨委謹遵中央和外交部關于“此事涉及中蘇友好關系,必須主動積極協助,把協助遣返蘇僑當作一項政治任務去完成,只準辦好,不準辦壞”的指示,盡全力協助蘇方圓滿地完成此項任務。同時決定在伊犁地委統一領導下成立“協助蘇僑回國委員會”。[17]
  這樣,1954年當年伊犁共遣返蘇僑500戶2464人。此后,大規模遣返蘇僑逐年進行,從1954年至1959年11月20日止,伊犁州共遣返蘇僑86890人,蘇僑的中國籍家屬45983人,合計達13萬余人。[18]
  伊犁地區的遣返蘇僑工作從1954年開始后,即基本是在每年的春季進行。這一方面是由于蘇聯最初提出遣返蘇僑的目的就在于增加勞動力,以完成蘇方邊境地區的春耕生產及其后的夏收任務和開墾荒地;一方面則是由于蘇方強調冬季氣候惡劣,不利于僑民的行動及蘇方的安置工作。這樣,每年的2、3月份,蘇方都有數量大卡車開到伊寧,接蘇僑、拉行李,浩浩蕩蕩。未走的人呼朋喚友前來領館送行,致使當地生產擱置,人心浮動,給伊犁地區的春耕帶來了極大的影響。[19]
  盡管中方對于這種狀況有意見,但在50年代中期,中蘇兩國關系比較友好,伊犁黨政領導機構還是一直積極配合蘇方的遣返工作,認為應重視蘇方意圖,多聽蘇方意見,不宜過分強調照顧當地的生產問題。1959年,隨中蘇兩黨分歧的加深,伊犁方面曾幾次向蘇方建議將遣返時間改在每年的11、12月份,或在春耕結束之后進行,盡量不要安排在4-6月份。但蘇方總以冬季天氣寒冷,蘇方提供的是敞篷車,對僑民有困難,以及哈薩克斯坦夏季需要勞動力為由加以回絕。中方提出汽車可以加篷,而且路途并不遠,蘇方仍然堅持在春夏季遣返。[20]
  這種情況一直延續到1962年。
  關于新疆的蘇籍干部問題。
  如果說,蘇僑是蘇聯在新疆地區影響深厚的社會基礎,那么,新疆及伊犁黨政領導機關中的蘇籍干部則是這個基礎的核心,這是三區革命時期遺留的歷史問題。當時,蘇聯派遣了大批聯共(布)黨員和干部到伊犁發動革命,其中許多人在當地成立的軍政部門担任重要職務。此外,一方面當地蘇僑幾乎全部積極地投入了運動,其中一些人后來走上領導崗位;一方面1947年三區割據后很多少數民族干部被發展為蘇僑。這樣,三區政府中存在大量蘇籍干部就是很自然的了。由于蘇聯控制的三區在新疆和平解放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全國解放后,原來的三區干部大多進入了新的政府機構,而三區民族軍則整體編入解放軍序列。[21]
  對于這個問題,中國政府的意見是,這些蘇籍干部,尤其是負責干部盡可能繼續留在中國工作,但需要解決他們的國籍問題,即希望他們放棄蘇聯國籍。當時,蘇聯方面對此采取了合作態度。1950年初中蘇條約談判時,蘇聯外交部曾通過中國駐蘇大使館邀賽福鼎前往晤談,表示蘇聯政府同意在新疆工作的蘇籍負責干部解決自己的國籍問題,并交付了一份新疆領導干部中的蘇僑名單,請賽福鼎轉告他們說,這是蘇聯政府的意見。賽福鼎當即將這一情況向周恩來進行了匯報,并表示自已愿意放棄蘇聯國籍。周恩來對此舉表示歡迎。以后,中蘇兩國政府還就此事達成協議,盡量動員和爭取蘇籍干部退出蘇籍,長期留在中國參加社會主義建設。中國方面對此問題的處理原則為:“說服教育,自覺自愿,堅決要走的批準”。[22]
  50年代初,新疆自治區領導干部中的一些享有蘇籍和持蘇僑證的人退出了蘇聯國籍。但是,大部分蘇籍干部還是不愿意放棄蘇聯國籍。特別是在伊犁地區,由于蘇籍干部較多,如伊犁直屬縣的許多縣長、科長、部長、公安局長都是蘇僑,而且是蘇僑協會委員,要動員他們全部退籍,涉及的面也太寬。于是,問題便拖延下來。[23]
  盡管在50年代以及60年代初,處理蘇籍干部退籍的期限屢次延長,仍有大量蘇僑在新疆,尤其是伊犁的黨政部門中任職。至1960年以前,伊犁地區綏定、霍城縣的科、部長級以上干部中有60%以上是蘇僑;伊犁州級軍、政領導人中也有許多是蘇僑,甚至是蘇僑協會委員;在州級機關和直屬縣市區長以上干部中,蘇僑占22%,另還有25%的人家庭成員是蘇僑。[24]
  1958年,蘇聯駐烏魯木齊領事館轄區的蘇籍負責干部已很少,只余幾名,而伊犁州的蘇籍負責干部卻仍有95人之多。1960年,新疆全疆開始集中力量進行推動蘇籍干部退籍的工作,但是該年的登記結果是,全自治區依然有蘇籍干部1047人。由于伊犁州的蘇僑登記工作未搞徹底,故此數字并不準確,蘇籍干部的實際數量應該還要多些。至1962年,僅就伊犁州而言,即仍有蘇籍干部1001人。[25]
  此外,還有許多干部隱瞞了他們的蘇籍身份。[26]
  應該說,在50年代中期中蘇兩國友好階段,乃至末期隨中蘇兩黨分歧的發展,兩國關系出現倒退時,在新疆蘇籍干部退籍的問題上,蘇聯政府一直基本上是持配合態度的。對于蘇籍干部回蘇的要求,蘇聯駐新疆領事館大體尊重中國方面的意見,如中方不同意他們回國,領館即不予批準。對于蘇籍干部多數愿意保留蘇籍的狀況,蘇聯方面也表示:我們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已經十年了,這個問題是解決的時候了。但是,由于極少數蘇籍干部本身就是民族分裂主義分子,而蘇聯領事館對這些人又基本持同情態度,因此,新疆蘇籍干部問題的負面影響客觀上嚴重存在著。[27]
  事實上,也正是這部分人日后成為蘇聯在新疆進行各種非法活動的中堅力量。
  綜上所述,新疆的蘇僑及其為數眾多的中國籍親屬,實際上為蘇聯在當地構筑了廣泛的社會基礎,而且由于歷史的、民族血緣的紐帶聯系,使得新疆蘇僑具有與東北、上海蘇僑完全不同的特殊地位。而這種特殊地位為以后伊塔事件的發生確立了基本的前提。不過,從50年代的情況來看,新疆蘇僑回國是自1954年以來由蘇方提出經中蘇雙方政府認可的正常現象,盡管中方對蘇聯采取不正當手段發展僑民有不同意見,但在中蘇友好的背景下,還是服從蘇聯的需要,協助新疆蘇僑定期回國的。同時,對中方關于蘇籍干部盡量留在中國的要求,蘇聯也是贊同的。這即是說,當時的蘇僑問題并沒有成為影響中蘇關系的一個因素。此外,每年春季有一批伊犁蘇僑舉家遷往蘇聯也是一個歷史現象,而且是蘇方堅持這樣要求和安排的。
  那么,為什么過去時有發生的平常現象到1962年初竟會釀成轟動中外的重大事件呢?眾所周知,50年代末60年代初,在中國的歷史進程中發生了兩件大事,這就是“大躍進”運動和中蘇關系的破裂。問題在于,這兩件事對以后的伊塔事件分別產生了怎樣的影響,發生了怎樣的作用呢?或者說,導致伊塔事件爆發的主要原因究竟在哪里呢?
  [1] 伊犁州公安局:關于一年來邊防工作中幾個主要問題的情況報告,1961年12月20日。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114,頁碼15。
  [2] 俄羅斯國家檔案館,全宗9401,目錄2,案宗105,第50-58、238頁。
  [3] 薛銜天編:《中蘇國家關系史料匯編(1945-1949年)》,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479-480頁。
  [4] 俄羅斯國家檔案館,全宗9401,目錄2,案宗105,第240頁。
  [5] 黃金明給新疆自治區人委外辦的調查報告,1962年10月10日。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114,頁碼139。
  [6] 筆者1998年8月31日采訪陳錫華記錄;10月13日采訪鄧力群記錄。
  [7] 伊犁州外事分處:蘇聯外交部領事局副局長庫日科夫、蘇聯外交部遠東司一等秘書奧西波夫、蘇聯駐烏魯木齊總領事達巴申、蘇聯駐伊寧領事沙魯諾夫等同志與伊犁區黨委張、趙書記等談話記錄,1959年7月6日。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80,第86、82頁。
  [8] 《伊犁自治州外事志》。這次調查的詳細情況可見新疆外事處:“新疆工作三年來的總結及今后意見”,1953年8月。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11,頁碼8-10。這里僅指蘇僑本人,不包括其家屬。此外,由于統計方法的問題,蘇方的數字與中方有一些差別。
  [9] 《伊犁自治州外事志》。
  [10] 賽福鼎與達巴申談話紀要,1959年2月3日。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80,頁碼5;伊犁州外事分處:3月5日張書記同沙魯諾夫領事談話摘要,1959年3月8日。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80,頁碼43-45。
  [11] 伊犁州外事分處:3月5日張書記同沙魯諾夫談話摘要,1959年3月8日。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80,頁碼42。
  [12] 伊犁州外事分處:“伊塔事件真相”,1962年12月。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114,頁碼114。
  [13] 賽福鼎與達巴申談話紀要,1959年2月3日。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宗80,頁碼4-5、7-8。
  [14] 新疆自治區人委外辦:自治區黨委呂書記與蘇聯外交部領事局副局長康茹科夫、遠東局奧西波夫和總領事達巴申談話紀要,1959年6月29日。伊犁自治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74,頁碼40-41、44;伊犁州外事分處:庫日科夫、奧西波夫、達巴申、沙魯諾夫等與張、趙書記等談話記錄,1959年7月6日。伊犁自治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80,頁碼87-88。
  [15] “伊塔事件真相”。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114,頁碼115。
  [16] 《伊犁自治州外事志》。
  [17] 中共新疆分局:“關于協助蘇僑回國問題的緊急指示”,1954年5月。新疆自治區檔案館,全宗175,目錄6,卷號54,頁碼29。
  [18] 《伊犁自治州外事志》。
  [19] 筆者1998年8月31日采訪陳錫華記錄;伊犁州外事分處:庫日科夫、達巴申、沙魯諾夫等與張、趙書記等人談話記錄,1959年7月6日。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80,頁碼91-92。
  [20] 伊犁外事分處1957年工作報告,1958年1月10日。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59,頁碼135;伊犁州外事分處:庫日科夫、達巴申、沙魯諾夫等與張、趙書記等人談話記錄,1959年7月6日。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80,頁碼88-89;新疆自治區人委外辦:自治區黨委呂書記與康茹科夫、奧西波夫和達巴申談話紀要,1959年6月29日。伊犁自治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74,頁碼42;伊犁州外事分處:3月5日伊犁區黨委張書記與沙魯諾夫談話摘要,1959年3月8日。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80,頁碼41。
  [21] 詳見沈志華:《中蘇結盟與蘇聯對新疆政策的變化(1944-1950)》,《近代史研究》1999年第3期;曹達諾夫:《五軍的革命歷程》,解放軍出版社1989年版,第105頁。
  [22] 賽福鼎與達巴申談話紀要,1959年2月3日。伊犁自治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80,頁碼6;新疆自治區人委外事處:1960年的工作總結及1961年的工作安排意見,1961年3月10日。新疆自治區檔案館,全宗13,目錄43,卷號8,頁碼2;筆者1998年8月31日采訪陳錫華記錄。
  [23] 賽福鼎與達巴申談話紀要,1959年2月3日。伊犁自治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80,頁碼6;筆者1998年8月31日采訪陳錫華記錄;《1962年新疆伊塔事件史料》,第37頁。
  [24] 《1962年新疆伊塔事件史料》,第37頁。
  [25] 賽福鼎與達巴申談話紀要,1959年2月3日。伊犁自治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80,頁碼10;新疆自治區人委外事處:1960年的工作總結及1961年的工作安排意見,1961年3月10日。新疆自治區檔案館,全宗13,目錄43,卷號8,頁碼4;“伊犁區黨委政法部1962年全州蘇僑數字統計。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114,頁碼19。
  [26] 黃金明給新疆自治區人委外辦的報告,1962年10月10日。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114,頁碼150、152。
  [27] 賽福鼎與達巴申談話紀要,1959年2月3日。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80,頁碼10-12、7、14;外交部關于蘇僑和蘇籍干部處理問題的加急電,1961年3月25日。新疆自治區檔案館,全宗13,目錄44,卷號182,頁碼36。
  國內因素:“大躍進”在新疆的經濟后果及其影響1958年,中國大地急風暴雨般地興起了一場席卷全國的“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當時的中國主要領導人從良好的主觀愿望出發,憑借群眾高漲的革命熱情,不顧客觀條件,急于求成,盲目冒進。其結果導致全國性經濟嚴重失調,對社會生產力造成極大破壞,加上1960年的自然災害,引起農業,特別是糧食生產大幅度下降,人民生活水平急劇惡化,甚至在許多省份出現了餓死人和逃荒的現象。那么,這種狀況是否就構成了1962年新疆邊民外逃的主要原因呢?回答這個問題,就需要對“大躍進”運動在新疆地區,特別是伊犁州的影響進行具體的分析。
  新疆自治區于1958年3月開始部署和實施工業和農牧業生產的全面躍進計劃,其顯著特點與內地一樣,也是片面追求經濟發展的高指標,并一再修改,層層加碼。最后確定,1962年與1957年相比,農牧業總產值要增長6.2倍,平均每年增長48.5%;工業總產值要增長16.6倍,平均每年增長77%。新疆還提出,一定要在第二個五年計劃內把自治區建設成為中國的鋼鐵、石油、有色及稀有金屬、煤炭、糧食、畜牧業、棉花、制糖八大基地。1958年9月新疆開始進行建立人民公社的緊急動員,同樣是一哄而起,短短一個多月便在全自治區建成562個人民公社,入社農民96萬多戶,占農戶總數的99.7%,其中自然也存在“一平二調”、刮“共產風”問題。[1]
  然而,從有關統計數字和筆者在當地了解的情況看,50年代末那場“天災人禍”對新疆的影響要比全國其他地區小得多。在“大躍進”和三年自然災害期間,新疆在農業方面雖然也出現了一些問題,但農業生產在總體上仍然保持了一定的發展速度。其中農業生產力的發展表現為:農業勞動力有所增加,1961年有農業勞力262萬人,比1957年增長17%;農田水利建設發展較快,1961年灌溉面積為4500萬畝,比1952年增長1倍多;耕地面積和播種面積擴大,1961年耕地面積5050萬畝,播種面積4156萬畝,均比1957年增長61%。在畜牧業方面,盡管由于實現公社化導致耕畜量大幅度降低(1961年為1957年的73%),但牲畜年末存欄總頭數卻逐年增加,由1957年的1709萬頭增加到1962年的2250萬頭。在農業收成方面,于棉花、油料出現較大減產的同時,糧食總產量則大幅度增長,1957年為29.1億斤,1960年為39.5億斤。此后有所下降,但1962年仍達到35億斤。1957年至1960年,農業總產值逐年上升,按1957年不變價格計算,從6億元增長到7.9億元,以后兩年略有減少,但1962年依然保持在7.5億元的水平。[2]
  在這種情況下,新疆是否發生過饑荒,乃至部分邊民需要出走蘇聯來解決吃飯問題呢?總括而言,從1959年全國進入“困難時期”起至1961年,新疆全區城鄉人民生活雖然緊張一些(人均口糧標準由原來的400多斤減少到300斤左右),但是有飯吃,沒有因缺糧而發生大的問題。新疆的困難,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外來人口突然大量增加而造成的。據統計,1960年1月至1961年3月,自流來疆人員達22萬余人,僅1960年1至10月就流入15.3萬余人,其中多數為受災地區群眾。1959年至1961年11月,新疆地區收容、安置內地流入人員89萬余人,接收、安置支邊青年30萬余人,加上人口自然增長數,新疆人口由1957年的561萬人增加到1961年的730余萬人,三年增加人口170余萬人,增長了33%。[3]
  這種自流人員不斷涌入,導致人口猛增的狀況,當然給新疆造成了很大壓力。對此,一方面,中共中央根據新疆的要求,指示各有關省區確實安排好本地人民生活,控制人員外流;一方面,自治區黨委采取積極措施,妥善收容和安置外來人員,[4]
  從而使新疆由于外來人口壓力造成的困難得以緩解。
  從另一個角度觀之,也正是由于新疆的人民生產生活狀況較內地一些地區為好,才出現了嚴重缺糧省區大批自流人員涌入新疆的情況。而解決這一問題的基礎,也在于這些年新疆的農業收成不是下降,而是有所提高。因此,盡管由于人口增加,此期新疆糧食庫存量有所下降,但1961年6月全疆仍有庫存糧2.9億斤。不僅如此,新疆還幫助特別困難的省份解決嚴重缺糧的問題。如1960年底,自治區政府就專門成立了調糧委員會,組織向甘肅省調撥支援該省的糧食。在1960至1962年期間,新疆非但未因困難而要求國家調入糧食,而且還調出糧食30000噸、肉8000噸支援國家。[5]
  這一時期新疆個別地區也曾出現過糧食危機,如1960年春季,南疆阿克蘇地區的拜城縣發生了部分群眾缺糧、饑餓、生病,乃至人員死亡的事件。但究其原因,卻并非真正由于缺糧所致。到1960年3月,拜城縣尚有庫存糧1800余萬斤,分配給該縣的回銷指標還有400余萬斤。正如王恩茂在自治區黨委4月召開的拜城縣緊急工作會議上所指出的,在有大量庫存糧食的情況下沒有解決好吃飯問題,其根源主要在于縣委主要負責人嚴重的官僚主義和主觀主義錯誤。他們對于民間的疾苦,既不聽下級反映,也不向上級匯報,從而導致了事件的發生。為此,自治區黨委在下發的做好全區糧食工作的決定中特別強調指出:新疆十年來沒有發生過缺糧問題,在條件比過去更好的情況下,更不能允許發生糧食問題,尤其不能允許再發生像拜城這樣的糧食問題。[6]
  當然,大躍進運動在新疆地區造成的影響并不平衡。與南疆相比,北疆地區糧食不足的現象較嚴重一些。王恩茂在1962年2月的一次會議上承認,糧食問題主要發生在北疆,那里不少地區口糧和飼料的標準都有所下降,人民在穿的、用的方面也出現了一定的困難。[7]
  而伊塔事件恰恰發生在地處北疆的伊犁自治州,因此,就有必要對那里的情況進行專門的分析。顯然,這對于探討伊塔事件的起因,具有更直接的意義。
  1958年伊犁州開展“大躍進”運動以來,由于在農業生產上計劃定得過高,沒有留有余地;對糧食估產偏高,直屬縣市在完成糧食征購任務方面都存在有不同程度的浮夸虛報現象。1958年秋收后,實際入庫糧食比上報數相差3300多萬斤,以至1959年5月清倉時發現,糧食庫存比帳面短少1989萬斤。此外,在畜牧業生產上,因1959年冬季雪厚和1960年春季氣候惡劣,全州牲畜死亡近百萬頭。進入1960年后,有的地方人民口糧安排不落實,發生了浮腫病和非正常死人現象。但這種現象只是在個別收成較差的農場和支邊人員組成的公社中出現過。同時,為了避免群眾生活受到嚴重影響,伊犁區黨委及時采取措施,要求各地嚴格控制農村回銷糧,在春播結束后將剩余種子清點轉為口糧,并在城鄉推廣了一種做飯增量法,以解決群眾吃飯問題。[8]
  就全州1960年的總體情況而言,農業方面,糧食總產量達到4.8億斤,比1959年還增產了20-30%,農村牧區每人平均1200斤。與內地許多地區災情極為嚴重不同,伊犁州在是年6月份雖然也有十余萬畝地遭受冰雹災害,以后又有十余萬畝糧田發生黃銹病,但這種災情在全州600余萬畝播種面積中,所占比重較小,加之補救措施較及時,造成的損失不大。為使各縣市解決好群眾生活問題,伊犁區黨委還于12月發出指示,要求以食堂為中心全面安排好人民生活。當時,全州人民公社共有3405個公共食堂,就餐人數達46.4萬人,占農村人口的74.86%。同時,伊犁州還采取了壓低城鄉口糧供應標準,提倡推廣制造代食品等多種應急措施,緩解了糧食供應緊張的矛盾。[9]
  到1961年,伊犁州的情況進一步好轉。牲畜總頭數增加到700多萬頭,全州糧食供應自足有余,并且外調支援烏魯木齊市的工業建設和城市居民。當年伊犁州上調自治區的糧食達3000萬斤。[10]
  雖然在春季,霍城、特克斯等縣的支邊人員中曾發生浮腫病現象,但其主要原因還在于安置工作不當。為此,伊犁區黨委發出緊急通知,著重要求各級黨委立即組織人員對支邊青壯年的安置工作和生活情況做一次檢查,發現浮腫病人除治療外,要在生活上給予照顧。[11]
  總之,在全國三年困難時期,在新疆北部地區并沒有出現饑荒現象。據說,伊犁地區最差的時候,人民生活安排充其量也只是所謂“三七開”,即吃30%的細糧,70%的雜糧,[12]
  根本就沒有惡化到需要外流逃生的地步。全州比較平穩地渡過了困難階段。
  總之,正如上述資料所表明的,從整體上講,在新疆,包括伊犁、塔城地區,盡管“天災人禍”給人民的生活造成一些困難,但并不存在大批居民由于饑荒而外出謀生的動因。所以,伊犁邊民大規模出走蘇聯應該還另有原因。
  蘇聯因素:中蘇關系惡化及蘇聯在新疆的鼓動1958年下半年以后,中蘇雙方經過在長波電臺和共同潛艇艦隊,炮擊金門、馬祖,中印邊境沖突等一系列問題上的碰撞,中蘇兩黨在50年代中期政治路線、外交方針上的分歧逐步發展為國家和民族利益上的矛盾。1960年7月,蘇聯政府單方面決定全部召回在華工作的蘇聯專家。8月,蘇聯邊防人員在新疆博孜艾格爾山口中蘇有爭議地區驅趕中國邊民,挑起第一次邊境事件,兩國的邊境糾紛隨之肇始。1961年蘇共二十二大以后,中蘇兩國關系又因阿爾巴尼亞問題而進一步惡化。
  在中蘇關系不斷惡化的這個大背景下,蘇聯對中國新疆的政策也發生了變化,由過去的與中方協商、配合安排遣僑事務,轉變為積極插手這項工作。從60年代初到伊塔事件發生,這種變化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蘇聯駐新疆的領事館開始利用新疆、特別是伊犁地區黨和政府工作中的某些缺點錯誤,以及人民生活出現的暫時困難,積極、主動地進行挑撥性、分裂性宣傳,加快在中國公民中非法大量發展蘇僑的步伐,鼓動中國邊民去蘇聯。
  1960年,在新疆自治區黨委確定該年不大批遣返蘇僑之后,蘇駐伊寧領事館依然做著大規模遣僑的準備工作。蘇聯領事指使、收買一些蘇僑和中國公民中的不法分子,或直接給領館職員布置任務,在中國的哈薩克、烏茲別克、維吾爾等少數民族公民中進行秘密串聯、非法登記,鼓動他們向領事館要求加入蘇聯國籍。如果有人沒有證明其蘇僑身份的文件,領館就讓他們給其在蘇親屬寫信要證件。一些人與蘇聯人毫無關系,也被拉來登記。蘇聯領事并指示說:這些人名單搞好后,與中國政府交涉成功,就可遣返回國。面對眾多申請回蘇的少數民族群眾,蘇聯領事還采取了挑撥的態度,答復他們說:“只要中國政府同意你們走,我們就批準”。與此同時,伊犁蘇僑協會總會以及阿勒泰、霍城、昭蘇、伊寧市等地的蘇僑協會也在領事館的授意下,有計劃地在中國公民中大肆進行串聯登記活動。是年,伊犁地區查獲5起非法登記蘇僑案件,共查得照片5269張,非法登記的群眾即有13186人。[13]
  此外,蘇聯領事館、蘇僑協會和蘇聯國內給中國人散發各種證件的活動進一步升級。這些證件有領館發的臨時國籍證明書、遺失護照證明;蘇協發的申請加入蘇籍的證件;蘇聯國內發的護照抄本、補發的出生證明等等,以及蘇聯的集體農莊、地方政權組織發來的大量邀請中國公民遷居蘇聯、保證其在蘇工作和生活的各類召喚書、同意書、邀請書、保證書。蘇聯方面宣傳說“持有這些證件的人都是蘇聯人,都可以去蘇聯”,并鼓動、組織他們去蘇。據1960年的典型調查,伊犁各直屬縣市持有蘇方所發各種證件的人占各縣市居民總數的25-40%;塔城專區在外僑普查登記時自愿交驗的這類證件有6459件,為當地蘇僑總數的8倍多。其他如烏魯木齊、喀什等城市持有此類證件的人,為數也不少。[14]
  [1] 以上所引數字見朱培民:《新疆大躍進研究》,《當代中國史研究》1995年第2期,第41-42頁。朱文引用了大量目前學術著作中少見的統計數字,但遺憾的是均未注明出處。因此,使用時只能作為參考。
  [2] 新疆自治區黨史委、區黨校編:《中國共產黨新疆歷史大事記》上冊,新疆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25、229-230、240頁;朱培民前引文,第43頁。
  [3] 《中國共產黨新疆歷史大事記》上冊,第209、218-219、226、229-230頁;朱培民前引文,第44頁;許滌新主編:《當代中國的人口》,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9頁。
  [4] 《中國共產黨新疆歷史大事記》上冊,第218、226、232頁。
  [5] 《中國共產黨新疆歷史大事記》上冊,第230、209頁;朱培民前引文,第43頁。
  [6] 朱培民前引文,第46頁;《中國共產黨新疆歷史大事記》上冊,第199頁。
  [7] 《中國共產黨新疆歷史大事記》上冊,第225頁。
  [8] 《中國共產黨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歷史大事記》上冊,第157、165頁;筆者1998年10月25日電話采訪伊犁州黨史委副主任劉丹記錄。三年困難時期,劉丹就在伊犁地區,對民間發生浮腫病的情況有所了解。
  [9] 《中國共產黨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歷史大事記》上冊,第169、139、168頁;伊犁州外事分處賈文郁同志與蘇聯領事沙魯諾夫談話紀要,1961年1月25日。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宗97,頁碼5、7-8。
  [10] 《中國共產黨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歷史大事記》上冊,第175、100、179頁;塔城地委關于蘇聯駐伊寧領事館秘書在塔城、裕民等縣活動情況的簡報,1961年6月22日。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宗97,頁碼78。
  [11] 《中國共產黨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歷史大事記》上冊,第170頁。
  [12] 筆者1998年10月25日電話采訪劉丹記錄。
  [13] 新疆自治區人委辦公廳給區黨委、中央外事領導小組、國務院外辦的報告,1960年10月12日。新疆自治區檔案館,全宗13,目錄43,卷號208,頁碼48-49;《1962年新疆伊塔事件史料》,第40-41頁。
  [14] “伊塔事件真相”。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114,頁碼115-116。
  1961年以來,特別是蘇共二十二大后,蘇聯僑民不但自己加緊要求去蘇,而且還在社會上鼓動其他人員申請到蘇聯去。蘇聯領事館通過蘇僑協會非法發展僑民的活動也更加積極。[1]
  該市蘇協的秘書在發放無主護照時竟然宣稱要“把這些護照發給那些想加入蘇籍的中國公民”,“這兒糧食定量標準這么低,一定會有很多人愿意到蘇聯去”,“我們要把這里所有信伊斯蘭教的人統統接到蘇聯去”。[2]
  蘇駐伊寧領事館秘書在塔城等地接見蘇僑和要求去蘇的中國公民時也反復宣傳說:蘇聯人民生活很富余;凡是從蘇聯過來的哈薩克,不管有無蘇僑證,我們均承認他們是蘇僑。蘇聯的大門敞開著,歡迎大家去蘇聯,而且遲早一定要去,主要問題在中國政府是否批準,蘇聯方面沒有什么障礙。你們完全有權利要求回國,任何人不能干涉。只要是由蘇聯過來的人,不管有無蘇僑證均是蘇聯公民,過了邊境就可以發給正式公民證,我代表蘇僑政府批準你們走;并對個別要求退出蘇籍的僑民進行威脅,指稱:蘇聯政府1936年對外僑法令規定,不論何時蘇僑都要回到他們的土地上勞動,只有少數壞分子逃跑,不愿當蘇聯公民。[3]
  是年,僅伊寧市一個搞此項活動的8人集團,就在該市蘇僑協會主席的直接指揮下秘密登記了6000多人,收取現金2000余元。[4]
  50年代,蘇方還能在與中方的會談中承認非法發展僑民的錯誤,并經雙方協商,解決問題。而到60年代初,當伊犁州外事分處將中國外交部、公安部1961年9月3日“關于蘇領館發展蘇僑問題的指示”精神傳達給蘇駐伊寧領事沙魯諾夫,并交付所查獲的非法護照時,對方卻仍然否認其非法發照的事實。[5]
  蘇聯方面的這種活動已經廣泛、深入地展開,在其影響下,中國邊民要求去蘇也已形成一股風氣,問題已不是雙方通過協商就能解決的了。觀伊犁州的蘇僑遣返情況:1954至1959年6年遣返蘇僑86890人,隨返的中國籍家屬45983人;而1960至1962年3年中遣返蘇僑8559人,隨返的中國公民竟達20907人。[6]
  這其中還未包括那些持有蘇聯各種證件而尚未走成的中國人。由此可見,當時蘇方非法發展蘇僑的情況十分嚴重。
  第二,蘇聯領事館改變了以往在蘇籍干部退籍問題上的做法,竭力阻止此類人辭退其在中國黨政機關中所担任的職務。
  1960年8月,新疆自治區政府方面根據中央指示,決定徹底解決新疆的蘇籍干部問題,本著爭取他們退出蘇籍留下工作、對堅持回國者予以批準的精神,向蘇籍干部進行動員。由于多數人仍然要求回蘇,公安部門即陸續給一些人發了出境簽證。但是蘇聯駐烏魯木齊總領事館卻突然改變了過去的方針,對這些人多方阻撓,勸他們不要急于退職,并給市公安局打電話,表示蘇方不能發給他們入境簽證。[7]
  同期,蘇聯駐新疆的兩個領事館,即駐烏魯木齊和伊寧領館雖然同意蘇籍干部加入中國籍長期留在中國工作,但在具體受理蘇籍干部退籍的問題時卻設法留難,多方了解中國處理蘇籍干部的方針,試圖在此問題上對中國施加壓力,以使中方作出讓步,允許蘇籍干部繼續留在中國的國家機關中。蘇聯總領事曾提出:蘇籍干部在黨政軍機關担任著各種不同的職務,尤其是伊犁蘇籍干部的數字很大,他們不愿意退籍,是否就遣返他們回蘇?這個問題的解決要靠本人自愿,中蘇雙方只能說服不能強迫。由此,從1960年5月到1961年3月向蘇領館提出退籍申請者均未獲得批準。[8]
  此期蘇聯政策發生上述變化,應該說是別有所圖的。畢竟,在中國的黨政軍機構中保留有蘇籍干部,有利于蘇聯對新疆的影響和控制。伊犁地區有不少隱瞞自己蘇僑身份的干部經常與蘇聯領事館聯系,匯報中方內部情況,提供各種情報,包括中共中央絕密文件。甚至有的民族干警還秘密領取蘇聯領事館的工薪。個別上層人士在伊塔事件后還宣稱“領事館撤走了,我們還有地下領事”。[9]
  在以后的伊塔事件中,蘇籍干部成為堅決逃跑的一類人,其中有地方民族主義情緒或對黨和政府不滿者,還成為煽動、組織及脅迫群眾外逃的首要份子。
  第三,蘇聯方面開始利用蘇中郵件往來及廣播宣傳,鼓動中國公民去蘇。
  60年代初,蘇方通過集體農莊、區鄉政府往新疆各地投遞信件,提供各類非法證件,寄贈報刊雜志等宣傳品,引誘中國邊民去蘇。蘇聯哈薩克廣播電臺對新疆的維語廣播1950年曾自動撤銷,但到1961年上半年又得到恢復,經常播放去蘇人員的錄音講話、訪問記等,贊美蘇聯,煽動民族分裂情緒,且頻率和播出時間都與中方的維語廣播電臺相近,很易為新疆地區的聽眾所接收。[10]
  與此同時,已越境去蘇的人員也頻繁與其中國境內的親友通信,或郵寄米、面和肥皂、棉布等中國定量供應的物品,宣傳蘇聯生活的優越,勸說他們到蘇聯去。特別是有的人利用親友關系寫信鼓動担任勸阻外逃工作的干部去蘇,直接破壞中方進行的這項工作。[11]
  1961至1962年,蘇方發寄來的信件、郵包猛增。如塔城地區,1961年一季度蘇方來信5038封,1962年第一季度增至6609封,增長31%;烏魯木齊,1961年全年蘇方來信40324封,平均每月3360封,1962年1-5月增至51978封,平均每月10395封,平均每月增長209%。又如塔城地區1961年第一季度蘇方寄來包裹340件,1962年第一季度增至632件,增長85.2%;烏魯木齊1961年蘇方寄來包裹675件,平均每月139件,1962年1-5月達851件,平均每月170件,平均每月增長22.3%。另如塔城地區1961年一季度收到蘇聯報刊雜志等印刷品462件,1962年一季度增至923件,增長99.8%;烏魯木齊1961年一季度收到550件,1962年一季度增至704件,增長28%。[12]
  第四,1962年4-5月,蘇聯方面直接參與了煽動并接應中國邊民外逃的活動。
  1961年冬和1962年春,蘇聯駐伊寧領事館副領事季托夫(又譯迪道夫)、秘書切莫合尼克等人先后6次到塔城專區進行非法活動,共接見當地居民4743人次。特別是1962年4月4日,季托夫抵達塔城,一反以往先到當地政府拜會的常規,徑往蘇僑協會接見居民,并鼓動說:哈族人總是要回去的,你們國家不阻擋的話,你就跑。季托夫在5天時間里接見與蘇僑有親屬關系的中國公民1573人次,并有意將7日約見的人推遲到8日下午接見,待人員集合至500余人時,即不經當地政府許可就擅自召開大會,煽動群眾外逃蘇聯;又授意蘇僑代表在他走后散布“你們跑我不干涉,你們自已負責”等語。此間,季托夫曾經巴克圖往返蘇聯兩次進行聯系。季托夫走后不久,塔城地區即有數百人聯名上書,申請去蘇;成批自稱是蘇僑的人到政府請愿,要求去蘇;甚至揚言要大批逃跑。外逃情緒得到渲染,形成一種輿論氣候,邊民非法越境去蘇行動隨即開始。從4月中起至5月末,伊犁、塔城地區參加外逃的總人數為74570人,其中非法越境去蘇的有61361人。[13]
  在中國邊民外逃的過程中,蘇聯邊防軍一改過去與中國邊防站舉行會晤,遣返中方越境人員的做法,于邊界上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口子,接運、安置外逃群眾。庫則溫邊防站設有臨時登記點,科克巴斯塔烏設有四頂帳篷、一間氈房的臨時接待站,內裝電話,外停數十輛大小汽車和摩托車;各接待站配有醫生、救護車、流動售貨車;蘇方一些黨政軍警和特務機關人員坐鎮接待站中。當大批群眾逃跑越境時,蘇方在塔城、裕民和霍爾果斯、察布查爾中蘇沿邊境地區的邊界鐵絲網上開了幾處口子,并于夜晚打探照燈、紅綠信號彈或用汽車燈照明,指示逃跑方向;蘇邊防軍還派出大卡車到邊界線上接運外逃人員至集中點,進行登記、發錢、發糧,并很快將他們內送安置于各地的集體農莊;蘇方又在邊界口子上散布“22日關口子”、“25日關口子”等謠言,傳令以后過去的人要多帶牲畜財產,在口子上要等到生產隊大多數人到齊后才放他們過去等等,促成了幾次大批邊民逃蘇的高潮。據伊塔事件后逃蘇被蘇軍捕獲的人回來反映,蘇方對他們說:“你們中國哈族從伊犁、塔城、阿勒泰過來不少人,原因是我們從多處開了邊界口子。現在我們上級通知我們,邊界暫時關閉,可能是你們中國政府提出了不滿的意見。”[14]
  邊民越境事件發生后,伊犁州各級黨委迅速動員各方面力量,深入邊境地區,進行了大量的、艱苦的教育和勸阻工作。在反外逃工作初期,采取說服教育的方法,積極勸阻,制止外逃。以后由于不少勸阻干部被打傷,各地在此項工作中均以民兵作后盾,堅持“不開槍、不動武、不與群眾發生沖突”的原則,繼續對外逃邊民進行教育、勸阻。4月29日自治區黨委發出《迅速制止邊境地區群眾非法越境的宣傳教育要點》后,各邊境地區反復進行“要點”的宣傳教育和解釋工作,使很多群眾的思想情緒穩定下來,不再外逃。與此同時,伊犁州還采取政治教育與武裝力量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工作。由生產建設兵團組織民兵舉行武裝巡邏警戒,維護社會治安,在中蘇邊境執行巡邏任務,依法懲處少數組織逃跑、謠言惑眾、擾亂治安的為首分子,制止了越境事態的蔓延。[15]
  5月初,塔城、霍城等地的大規模外逃行動基本得到控制后,伊寧市的群眾性外逃活動仍在繼續發展。5月14和15日,有100余人到伊寧蘇聯領館說:中國政府允許我們走了。領館人員則講:“那你們找到中國政府要證明嘛!”5月中下旬,每天不僅有許多人步行外逃,而且還有不少人搭乘客運站班車取道霍城逃蘇,伊寧發往霍城的班車票僅27、28兩日即售出800余張。5月29日上午,伊寧市客運站聚集了數百名群眾,等候買票去霍城。當蘇聯領館的汽車經過時,副領事季托夫等人探頭向人群示意,即有人高聲呼喊“我們掌柜的來了”。下午,由于車輛不足,車站暫停售票。未購到車票的人聚集達一千余人,人聲鼎沸,秩序混亂,發生了毆打客運站干部,圍逼前來處理問題的州長開證明去蘇的情況。即之,聚集車站的群眾分三路進發,前往州人委、區黨委和蘇聯領事館。面對要求去蘇的中國邊民,蘇領事塔查爾金別有用心地說:“我們不管賣票,賣票是中國政府的事情,我們只辦理回蘇的手續。”進一步激化矛盾,使這部分人全部轉往州人委和區黨委。是晚6時許,在一些壞分子、其首要都是持有蘇聯護照或自稱蘇僑的人的煽動下,群眾沖、砸了州人委和區黨委。直接參與這次行動的蘇僑有45人。在5.29事件中,鬧事者曾三次到蘇聯領事館匯報情況和請示辦法,蘇方均把他們推倒中國政府方面,一再申說:如中國政府同意,就讓他們去蘇聯。促使這些人更堅決地向當地政府鬧事,強迫地方領導人寫出準許他們去蘇的命令書等等。蘇領事、副領事、秘書等還接見了鬧事的首要分子和聚集在領館門前的鬧事群眾。此外,沖擊州人委的人有重點地專門搶奪外事分處的文件檔案,事后的次日,蘇領館秘書不經中方許可即帶了一些郵袋回國。[16]
  5月30日,在中國方面的強烈抗議下,蘇聯邊防軍被迫停止接運伊犁外逃居民,封鎖了邊界。[17]事件發生后,新疆自治區黨委也迅速加強了伊犁全州的邊防機構。從1962年4月至8月,增設邊防站58個,并由生產建設兵團新設了一批國營農場,以加強邊境控制力量。6月底,大批邊民的外逃行動基本被制止。1963年初,自治區黨委在向各地通報中蘇邊境情況時,指示伊犁區黨委和邊境地區地、州委加強軍事和邊防工作,落實各項戰備措施。是年末,自治區人委頒布了《邊境禁區管理規定》。1963年秋至1964年春,伊犁州又根據自治區的有關命令和規定,劃定了邊境禁區、邊境管理縣和管理區。[18]伊犁、塔城地區邊民大規模外逃事件至此告一段落。
  根據筆者發現的材料以及對這些材料的分析,可以簡單歸納如下:蘇聯在新疆特別是伊犁的深厚影響,以及蘇聯僑民和蘇僑協會的大量存在,構成了中國伊犁邊民出走的歷史根源和社會基礎,這種歷史背景為1962年伊塔事件的發生提供了可能性和前提條件。1958年“大躍進”對新疆的影響,以及三年自然災害造成的當地居民生活水平有所下降的現實,雖然構成了部分邊民向往蘇聯的心理因素,但就其程度而言,并不能成為大規模遷徙蘇聯活動的根本原因。問題的實質還在于60年代初中蘇關系發生了變化,特別是中蘇交惡后蘇聯改變了對新疆蘇僑的遣返政策。盡管尚無證據說明蘇聯方面具體策劃了這次大規模邊民外逃的事件,但是蘇聯突然大量地、非法地增加發放蘇僑證的數量,擴大其發放范圍,并千方百計鼓動僑民和中國公民越境前往蘇聯的實際做法,無疑促使了歷史上存在的那種可能性轉化成為一種現實性。這就是伊塔事件產生的根本的和主要的原因。
  [1] 伊犁州外事分處關于非法領取蘇僑證情況的報告,1962年(日期不詳)。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114,頁碼27、24。
  [2] 《1962年新疆伊塔事件史料》,第41頁。
  [3] 中共塔城地委:蘇聯駐伊寧領事館秘書切莫合尼克在塔城、裕民、額敏、托里等縣活動情況簡報,1961年6月22日。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97,頁碼75-76、79。
  [4] 《1962年新疆伊塔事件史料》,第42頁。
  [5] 伊犁州外事分處:11月14日伊犁外事分處辦公室曹洪章同志與蘇駐伊寧領事沙魯諾夫談話情況的報告,1961年11月16日。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97,頁碼191-192、195。
  [6] 《伊犁自治州外事志》。
  [7] 新疆自治區人委辦公廳給區黨委、中央外事領導小組、國務院外辦的報告,1960年10月12日。新疆自治區檔案館,全宗13,目錄43,卷號208,頁碼49-50。
  [8] 新疆自治區人委外事處:1960年的工作總結及1961年的工作安排意見,1961年3月10日。新疆自治區檔案館,全宗13,目錄43,卷號8,頁碼5-6。
  [9] 黃金明給新疆自治區人委外辦的報告,1962年10月10日。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114,頁碼152。
  [10] 《1962年新疆伊塔事件史料》,第46頁;“伊塔事件真相”。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114,頁碼117。
  [11] “伊塔事件真相”。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114,頁碼116-117。
  [12] “伊塔事件真相”。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114,頁碼116-117。
  [13] “伊塔事件真相”。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114,頁碼118、108、119、106;《1962年新疆伊塔事件史料》,第3-4、7頁。
  [14] “伊塔事件真相”。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114,頁碼119-120、107、113;《1962年新疆伊塔事件史料》,第46-47頁。
  [15] 《1962年新疆伊塔事件史料》,第7-10頁。
  [16] 《1962年新疆伊塔事件史料》,第10-11、17頁;“伊塔事件真相”。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114,頁碼108-110、120。
  [17] “伊塔事件真相”。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號114,頁碼112。另據《1962年新疆伊塔事件史料》第9頁記述:5月31日,蘇方出于政治的需要,封閉了邊界。
  [18] “伊塔事件真相”。伊犁州檔案館,全宗11,目錄1,卷宗114,頁碼132;《中國共產黨新疆歷史大事記》上冊,第243-244頁;《1962年新疆伊塔事件史料》,第29-30頁。
 


李丹慧 2013-08-28 09: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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