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對外開放地區的優惠政策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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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語
  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大陸的各類對外開放地區內,可以享受種種優惠。而目前這些開放地區名目繁多,又有不同的優惠政策。中國大陸的對外開放地區到底有哪些?各自又有什么樣不同的優惠政策?本文對此作一番簡要的分析。
    一、對外開放地區的分布
  到目前為止,中國大陸經國家批準的對外開放地區,可以大致分為十一類。它們包括:經濟特區,浦東新區,沿海開放城市,沿海經濟開放區,沿江和省會開放城市,沿邊開放城鎮,經濟技術開發區,保稅區,邊境經濟合作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旅游度假區等。各類開放地區的數目和分布列在表一內。
  (附圖f141101.JPG
  二、對外開放地區設立的背景
  經濟特區是中國大陸最早的對外開放地區。它們中的深圳,珠海,汕頭和廈門經濟特區建立于1980年。設立特區的目的,是要在當時中國經濟相對封閉的背景下,開辟一條利用外資和學習外國技術和管理的特殊渠道。這四個特區和1988年建立的海南特區,以及1990年建立的浦東新區,仍然是目前政策最優惠的開放地區。
  隨著中國大陸進一步地對外開放,開放地區先是由特區擴大到沿海地區,然后又由沿海向內地發展。其中14個沿海開放城市設立于1984年,而沿海經濟開放區,位于內陸的沿江和省會開放城市和沿邊開放城鎮則分別始建于1985年和1992年。概括說來,沿海開放城市的政策,要比沿海經濟開放區優惠。而沿江和省會開放城市的政策,則大致與沿海開放城市相同。在開放城市里,又劃出一部分辟為經濟技術開發區,旨在以更優惠的政策和完善的基礎設施,集中吸引外資。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優惠政策僅次于經濟特區和浦東新區。另外,在沿邊開放城鎮中設立的邊境經濟合作區,則是以發展邊境貿易和吸引內資為主。
  保稅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國家旅游度假區則側重于不同的產業。其中保稅區始建于1990年,旨在利用港口和口岸地區的優勢,發展轉口貿易和出口加工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則對符合一定標準的高新技術產業實行優惠。這些標準包括:產業領域,職工大專畢業生比重,研究和開發經費的比重,和技術服務收入的比重等等。國家旅游度假區則鼓勵外資開發觀光型的旅游事業。這兩類開放地區主要建立于1991和1992年。
    三、對外開放地區的優惠政策
  除了對于外資企業的優惠政策各不相同外,各類開放地區的差別,還表現在對于內資企業的優惠政策,以及地方政府在投資項目審批,外貿、財政和金融等方面的不同權限上。對于外資企業的優惠,主要包括企業所得稅和企業進出口的關稅和增值稅兩方面。
  各類開放地區在外資企業進出口的關稅和增值稅方面的優惠大同小異。主要內容是外資企業可以免稅進口生產和建設所需的設備,原材料,自用的交通工具和辦公用具等。外資企業的出口產品(除少數例外)也免交出口關稅和增值稅。
  在企業所得稅方面,一般外資企業和內資企業的稅率為33%,而在對外開放地區內,外資企業則可享受15%和24%兩類優惠稅率。不同地區還在適用企業的范圍,減免期限方面有所差異(具體細節列出在表二內)。概括說來,以保稅區、經濟特區,浦東新區為最優,經濟技術開發區次之,沿海開放城市,沿海經濟開放區,沿江和省會開放城市再次之,沿邊開放城鎮,邊境經濟合作區,國家旅游度假區又次之,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最次之。
    結語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上述經國家批準設立的對外開放地區外,中國大陸省級以下的地方政府,也紛紛設立一些地方級的開發區。在這些開發區里,用財政補貼的辦法使得外資企業的所得稅稅負降低到同類國家開放地區的水平。但是,這些開發區在組織上不盡規范,也有遭中央政府整頓,撤消的風險。另外,雖然大陸官方一再強調特區和開發區的政策不變。但是從長遠看,變地區優惠為行業優惠,中外企業平等稅負的呼聲越來越高,外資企業在對外開放地區的優惠能享受多久,也為不少外國投資者關注。
  表二 中國大陸對外開放地區對外資企業在企業所得稅方面的優惠
  (附圖f141102.JPG
  (本文作者:新加坡東亞政治經濟研究所研究員  責任編輯:李必豪)
  
  
  
沿海新潮汕頭054-055F14特區與開發區經濟湯之敏19951995 作者:沿海新潮汕頭054-055F14特區與開發區經濟湯之敏19951995

網載 2013-09-10 21: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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