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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老式雷鳥 尼克和凱倫從弗吉尼亞州開車回紐約,用了不到六個小時。他們時間掌握得很好,一路都趕在下雨之前,所以現在人已經坐在餐廳里了,雨才落下來。他們同斯蒂芬妮和賽米這對朋友在鄉下度過了一個愉快的夏日周末,但尼克担心凱倫只是出于同情才答應和他同去。她最近在和另一個男人交往,尼克提議度周末的時候,她有些猶豫。后來她說愿意,他覺得她是看在老交情的分上才讓步的。 他們開的是她的車——一輛白色雷鳥敞篷車。他每開一次,就多一分羨慕。她有很多東西是他羨慕的:一件黑色塔夫綢里子的松鼠毛大衣、一對皂石雕刻的書擋,用來夾床頭柜上放的幾本詩集、她收集的路易•阿姆斯特朗的黑膠唱片。他喜歡去她的公寓看這些東西,它們讓他興奮。他就像一個探索同學家游戲房的孩子,著迷不已。 幾年前他認識了凱倫,當時他剛來紐約不久。她的兄弟和他住在同一棟公寓樓里,三個人是在樓旁邊的排球場上認識的。幾個月之后她兄弟搬到了城市另一端,不過那會兒尼克已經知道了凱倫的電話號碼。在她的提議下,他們開始每周日去中央公園跑步,這是尼克整個星期最渴望的事情。每次他們離開公園時,他歡欣鼓舞,卻又總是為自己在街上氣喘吁吁大汗淋漓而難為情。可是她毫不自覺,既不在乎襯衫貼在身體上,也不在乎頭發濕亂有礙觀瞻。也許是因為她知道自己在眾人眼里永遠不會失去魅力,而男人們總會注意她。一次在四十二街,天下著小雨,尼克停下來讀一個電影廣告字幕。當他回頭去看凱倫的時候,她正和一個男人說笑,聲明自己不能要他送的傘。尼克走到凱倫身邊,男人才不再堅持。那是一個穿著精致的男人,他只是想把他的大黑傘送給凱倫,并沒有企圖讓她上車。尼克很難接受這一類的事,但是凱倫并不輕佻,他也能看出男人們注意她且蠢蠢欲動并非凱倫的過錯。 周日慢跑或打籃球漸漸成了常規。有一回她因為不會勾手投籃而沮喪不已—整個早上她都沒能成功。他把她舉到自己肩膀上,向籃板發動猛攻,可是速度太快,凱倫差點在那個位置也沒命中。打完籃球以后他們就回她家,她做晚飯。他累得幾乎癱倒,而她精力充沛,邊研究烹飪書邊取笑他。她目不轉睛地看著書,讓自己記住足夠多的菜譜內容,好開始準備。他的兩本烹飪書已卷了邊,還有醬汁殘漬,而凱倫的書整潔干凈。她看菜譜,但從不完全照做。他很欣賞這點—她的創造力,還有精力。他花了很長一段時間才能接受凱倫認為他很特別的事實,后來凱倫開始和別的男人約會,他又花了很長一段時間才意識到她并不想把自己的生活對他完全封閉。她第一次和別的男人度周末的時候—那是他們認識一年之后—在去賓夕法尼亞州的路上,她到他家稍作停留,把自己的雷鳥車鑰匙給了他。她急匆匆地走了—那個男人在樓下車里等著—尼克目送她遠去,他還能感覺到鑰匙上的余溫。 尼克只是最近才見到她正在約會的男人:一個干瘦的心理學教授,頭戴一頂黑白粗花呢帽,留著濃密的小胡子,看上去像個嘴角上翹的哀傷小丑。尼克到她的公寓去,不太確定那個人是否會在—實際上那是周五晚上,周末的開始,他去的時候預感到最終會見到那個人—他喝到了那個男人為他調制的伏特加柯林斯酒。他記得那個男人絮絮叨叨的,抱怨保羅•麥卡特尼在《艾比路》那張專輯里有首歌盜用了托馬斯·德克的詞,還說自己吃海貝得了蕁麻疹。 此刻在飯館里,尼克看著桌子對面的凱倫,說:“你交往的那個男人無聊得很。他是干什么的—學者嗎?” 他去摸煙,隨即想起自己不抽煙了。他是一年前戒掉的,當時他在紐黑文看望一個前女友。情況很糟糕,他倆吵了一架,然后他離開她去了一個酒吧。走出酒吧的時候,一個高個圓臉的黑人少年逼上前來,叫他交出錢包,他默默地把手伸進大衣,抽出錢包遞給男孩。這時從酒吧里走出來幾個人,目睹了這一幕,卻裝作沒有看見,迅速走開。男孩手里有把小折刀。“還有你的煙。”他說。尼克把手伸進夾克內袋,掏出香煙遞給他。男孩把煙放進口袋。然后他微笑著仰起頭,舉起錢包,好像一個催眠師搖晃著一塊懷表。尼克呆呆地盯著自己的錢包。接著,還沒等他意識到是怎么回事,男孩一連串的動作讓他視線模糊:他抓住他的胳膊,像柔道選手那樣使勁一拽,把他摔在人行道上。尼克落在人行道邊停著的一輛車上,恐懼得腿都軟了。他落下來,男孩看著他落下來,然后點點頭,走上人行道,走過酒吧。等男孩消失在視線之外,尼克才爬起來,走進酒吧去訴說他的遭遇。他讓酒保給他一杯啤酒,又打電話給警察。他拒絕了酒保給他的香煙,從此再也沒有吸過煙。 他思緒漫無邊際,凱倫還是沒有回答他那個問題。他知道這一天他已經激怒過她一次了,這會兒不該又提起那個男人。大約一個小時以前他們開回城里時,他提到她的朋友科比,言語唐突。她把車停在科比的車庫里,為了回報,每次科比出城的時候,她就搬到他的褐砂石大樓里去,照顧六只被剪掉腳爪的巧克力色點暹羅貓。而科比的心理治療師,一個叫凱洛格的醫生,就住在同一棟樓里,可是他明確表示自己住在那兒不是為了照顧貓。 尼克在自己的座位上可以看到餐廳的牌子掛在前窗外:“擲海星者咖啡館”,淡紫色的霓虹標志。他想到凱倫對這個教授越來越認真了(和他交往的時間比以前幾位都要長),心中不快。以后他只有到擲海星者這種地方假裝偶遇才能見到她了。他也開始設想這是最后一次駕駛雷鳥。兩周前有一次他在第六大道剮蹭到前面的車,車子左前燈上方留下一道凹痕,之后她差點兒就不讓他再開車。而她很久以前就不讓他拿松鼠皮大衣當毯子了。以前秋天的時候,他喜歡赤身躺在她公寓房間外的小陽臺上,用《紐約時報》的周日版墊在身下,把大衣展開蓋在身上。現在他開始倒數日子,得到的數字是:他和凱倫已經相識七年了。 “你想什么呢?”他對她說。 “我在想我很高興自己不是三十八歲,沒有男人催我生孩子的壓力。”她說的是斯蒂芬妮和薩米。 她的手放在桌上。他伸手過去握住,這時侍者端著盤子過來了。 “你想什么呢?”她問,縮回自己的手。 “至少斯蒂芬妮很確定她不要生。”他說。他拿起叉子又放下。“你真的愛那個人?” “如果我真愛他,我猜這會兒我應該在自己家,而他在那兒已經等了一個多小時了,如果他決定等下去的話。” 飯后她點了濃咖啡,他也點了同樣的。他幾乎在等她說出這趟旅程就是他們關系的終點。他覺得她會開口的。部分問題在于她有錢而他沒錢。她二十一歲以后就很有錢了,因為拿到了祖父留給她的五萬美元的托管基金。他記得五年前她買雷鳥的那一天,她生日后的第二天。那晚他們嘻嘻哈哈地開車穿過林肯隧道,又開上新澤西州的鄉間小路,收音機天線上的一條橙色折紙在風中飄蕩,直到被風刮跑。 “我還能見你嗎?”尼克說。 “應該可以,”凱倫說,“不過咱們倆的關系和從前不同了。” “我認識你七年了。你是我最老的朋友。” 她對此沒有反應,但好久以后,大概午夜時分,她給他家打電話:“你在擲海星者那兒說的話是存心讓我難受嗎?”她說,“你說我是你最老的朋友。” “不是啊,”他說,“你是我認識最久的朋友。” “你肯定認識什么人比我時間還長。” “你是唯一一個我七年來定期見面的朋友。” 她嘆口氣。 “教授回家了?”他說。 “沒,他在這兒呢。” “你當著他的面說這些?” “我沒覺得這是什么秘密。” “你還不如登報聲明,”尼克說,“旁邊再印上我的一張小照片。” “你干嗎諷刺我?” “這讓人多尷尬。你當著那個男人說這些,太尷尬了。” 他在黑暗中坐著,坐在電話旁的椅子上。從餐廳回來他就一直想給她打電話。開了一整天車,他累壞了,肩膀也疼。他又感覺到那個黑人男孩的手在抓他的胳膊,覺得自己的身體被舉起來,覺得自己被摔出去。那一晚他損失了六十五美元。她買雷鳥的那一天,他開車穿過隧道,到了新澤西州。他先開,再換她開,然后又是他開。中途他開進一個商場的停車場,讓她等著,自己去買了一卷橙色的折紙回來。多年以后他曾經找過那一晚他們開的路線,可總也找不到。 《紐約客》故事集/[美]安·比蒂/譯林出版社/2014-08
鳳凰讀書 2015-08-23 08: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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