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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人論史——近當代作家的史學觀點 >>> | 簡體 傳統 |
這是世相(thefair)的第 446 篇文章 一 十幾天前,我和中國最狂熱的人群擦了下肩膀。我這么說沒有夸張的嫌疑,我指的這群人是鹿晗的粉絲們。 起因是剛剛出版的GQ Style 選了鹿晗作為封面人物,并且準備做一次預售。我們的同事們做好了網上預售鏈接,并且準備等著晚上8點推送。但時間未到,他們發現那個沒有人會注意到的鏈接開始有人訪問,開始往外銷售了。 大概是因為鹿晗的粉絲們在所有你能想到的平臺不斷搜索他的名字,并關注他的一切新消息吧。只有這樣能解釋得通。也就是說,如果你在某個不起眼的bbs 隨便發一條消息,也可能被翻出來。 結果是,我的同事們匆匆忙忙地發布了預售鏈接,然后,過了會兒,不到一小時吧,7000本雜志沒有了。 也是我閑得慌,預售剛開始的時候,我在我個人微博上轉發并開了句玩笑,大概是說這期雜志會升值,朋友們可以買基本,“手慢無”。 過了一會兒,我打開一看,那個很冷清的微博多出了幾千條新消息。基本上都是一群名字里帶著“鹿”的男孩和女孩在抱我的大腿,他們不知道怎么發現了我那條只有一兩條評論的微博,有的哭有的嚷有的賣萌有的威脅,他們誤以為我是GQ Style的副主編,要求我加印。(說得好像我很厲害似的。) 真的,有的女孩連續幾天給我發了十幾條私信,都是說買不到好難過之類的。過了些日子,GQ Style又放出了1萬本預售,然后過了差不多10分鐘就賣光了。當然,這一次,我又被一堆消息包圍了,許多是感謝,這群孩子真的以為我下令加印了雜志。我糊里糊涂地當了個好人。 二 但這給了我一個特別珍貴的機會了解鹿晗的粉絲們(并不是了解鹿晗)。據說他們是中國目前最活躍的粉絲群,比如他們在鹿晗一條微博下面的評論數創造了吉尼斯世界記錄……大概有幾百萬還是幾千萬的,總之比你這輩子和下輩子連同小學老師評語在內能得到的所有評論數都會多很多。 關于粉絲,我以前也和很多人一樣,隨口嘲笑幾句,或者正兒八經地附和一下“為什么需要偶像”這種社會心理學觀點。本心里,我是看不起“粉絲”的,既標榜自己從不是任何人的粉絲,也不理解那些自稱粉絲的人。在還很自以為是的年代,我相信粉絲們沒有獨立的自我人格,需要依附一個偶像才能獲得自我認同感。 而且粉絲們太狂熱了,有的人簡直是把命都搭進去地熱愛一個人。我又覺得不理性的人總是可怕的。 三 直到有一天我終于改變了我對粉絲的看法。我在和一個朋友討論“喜歡一個人”這件事。當然是瞎討論,有一搭沒一搭。總體上她的觀點是,喜歡一個人當然有條件了,喜歡是一種給面子,是一種恩寵,還得隨時看表現,一旦她喜歡的人做了什么不體面的事,那么立刻粉轉黑,批駁起來更不留情,因為“愛過”所以更受傷。 我一邊聽著一邊想起了那些粉絲們。在上海一家酒店里,一群五月天的粉絲半夜坐在大堂等著酒店給他們協調幾間便宜的房間擠一擠,因為五月天在那里,并且過幾天有活動。我想起了很多類似的人,期待、急迫,為一點可能的回饋棄而不舍,卻好像從來不要什么。 那一天我好像突然意識到了粉絲是什么。我發現,對于喜歡一個人這件事,大多數人都顯得那么勢利。 我是說,我們喜歡一個人,總是暗含著許多條件,并且像買菜一樣計算著這些條件。我們把給出喜歡當成一種了不起的恩惠,而且很容易因為這種付出沒有得到應有的回報而惱火。 粉絲的愛也許是天下最不勢利的。粉絲對一個人的喜歡純粹是因為“喜歡這個人”本身,經常是無條件的;而那些號稱獨立的人,反倒更多因為名聲、地位、財富、他人評價等才高看一個人,純粹的喜歡對他們來說是不屑一顧的。 那時候開始我覺得粉絲真好。就像那些在微博的私信里為了怕得不到一張鹿晗照片而軟語哀求(其實沒什么用)的男孩和女孩們一樣。 世相 倡導有物質基礎的精神生活 文章兼顧見識與審美 也許長,但必定值得耐心閱讀 覆蓋千萬文藝生活家的自媒體組織“文藝連萌”發起者 微信:thefair 微博:@世相
世相 2015-08-23 08: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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