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宗智:中國經濟是怎樣如此快速發展的?——五種巧合的交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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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年來,中國經濟是怎樣如此快速地發展,達到每年平均超過9%的增速?中國自己將其發展經驗表述為“摸著石頭過河”,也就是說,沒有一個完整、確定的初始計劃,而是一步一步地不斷做出帶有一定偶然性的抉擇。中國的領導者和國外的觀察者其實同樣對其“舉世矚目”的成績——經濟史中最快速、持久的增長——感到驚訝。

當然,針對中國的發展經驗,我們不乏眾多不同的解釋,有的來自學者,有的來自傳媒的觀察者。這里我們暫不討論這些已有解釋,而先集中說明一些基本事實。本文試圖從一個鮮為人注意的視角來提出一些初步的想法。筆者特別強調的是五種偶然的巧合,以及它們的交匯,足以說明中國是怎樣和為什么能實現如此矚目的增長,而且,這既可說明其成功的一面,也可以說明其所導致的問題——極端的社會不公、頑強持續的官僚體制以及嚴峻的環境危機。


一、五種巧合


(一)土地:土地使用與中國共產黨的黨國體制


中國共產黨的“黨國體制”(即黨組織和國家機構緊密結合的政治體制)是在革命歷程中塑造出來的,并通過“社會主義改造”和計劃經濟的建立而成為一個高度官僚化和集權化的體制。幾乎所有的觀察者,包括中國自身的領導者,都認為這個黨國體制后來變成創業/創新的巨大障礙。我們要問的是:它居然存留下來而且成為革命性的市場化改革的主要推動力量。這到底是怎樣一回事?

由一個共產黨的黨國來推動市場化改革本身便是一個意外的、悖論的現象:一個堅信應該用計劃來配置資源的共產黨怎么可能領導用市場價值來配置資源的改革?在俄羅斯和東歐,市場化改革是伴隨拆除舊的共產黨黨國體制而實施的。中國結合舊的黨國體制和市場化改革的歷史實踐本身便是悖論的——違反一般現有理論預期的。它本身就是一個歷史歷程中的巧合。

對慣于借鑒西方資本主義經驗的觀察者來說,兩者結合的成功本身便是出乎意料之外。但對中國的領導者們來說,也許不至于那么意外。因為,在其歷史經歷中,中國共產黨的黨國體制還有其另一面:其組織曾經極其高效地動員人力和資源來執行全民戰爭,先是對日本侵略的抵抗,是對一個比其要強大得多的敵人的抗爭,而后是對美國裝備和援助的國民黨軍隊的革命戰爭,面對的同樣是一個比其強大得多的敵人。它所贏得的勝利可以說是超出一切常理想象的。其后,它又有效地穩定了極其混亂的經濟,而后再次出乎意料地在朝鮮戰爭中和美國——一個更加強大的對手——打成長期拉鋸的平手局面。同樣引人矚目的是,它在1964年成功地爆炸了第一顆原子彈,1967年成功空爆試驗第一顆氫彈,1970年成功發射第一顆人造衛星。由于如此的歷史經驗,中國的領導人們對自己能夠成功領導又一次的激烈變化也許不會完全沒有信心,但這不等于說他們認為自己肯定能夠成功,因為這——一個由共產黨領導的市場化改革——到底是一個史無前例的現象。

作為客觀的回顧者,我們也許可以初步作出這樣的觀察:一方面,黨國體制確實是一個妨礙創業的巨型怪物,即便今天仍然如此,但同時,它又是一個能夠極其有效地追求既定目標的強大組織。

一個能夠闡明這個邏輯的例子是改革過程中這個體制對土地資源的使用。一般來說,土地在所有經濟發展過程中都占有重要的位置,部分原因是,在快速城市化的過程之中,土地會大幅增值。在一個像西方發達國家那樣具有“穩定的私有產權”的國家,要使用國家“(為公共用途而)征用土地的權利”(right of eminent domain)來促進城市發展是一件很花時間和財力的事。但中國(共產黨國家)則處于一個十分不同的位置。在歷史上,歷代的皇帝雖然理論上擁有一切土地的所有權,但實際上,自耕小農和“地主”對土地的產權具有長久穩定的歷史。但中國共產黨,在執行了“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改革之后,進一步實施了農村的集體化和城市資產的“社會主義改造”。在集體化之后,理論上農村土地成為集體所有,但實際上,因為農村政權乃是黨國的基層組織,其所有權可以隨時被國家所占用。這就意味著國家不僅在理論/法律上對土地擁有最終的所有權,在實踐層面上也如此。在中國的改革期間,國家仍然保留了對全國土地的所有權——和俄羅斯與東歐把土地大規模私有化很不一樣。在城鎮,國家的土地所有權簡單干脆,不涉及“集體所有權”的復雜層面——城市中如今仍然沒有私有土地,即使是“私人住宅”下的土地也是國家所有的。因此,中國的黨國對土地資源所掌握的權力要遠比具有“穩定的私有產權”的自由—民主國家大得多。我們甚至可以說,中國的地方政府,相比美國19世紀和20世紀之交的“強盜貴族”——如卡內基(Andrew Carnegie)、洛克菲勒(John D. Rockefeller)和摩根 (J. P. Morgan)等——擁有更大的為所欲為的權力。

其結果比任何人所可能預見的要重要得多,在真正實踐了之后才可能被充分認識到和理解。首先,國家對土地所擁有的近乎絕對權力意味著其可以幾乎任意征用土地,而且是以極其廉價的補償來征用。時至今天,這個黨國已經為城市發展而征用了全國二十億畝耕地中的約一億畝或更多的土地,大部分是憑借相對廉價(相對其后的增值)的補償來征用的。

在大多數的情況下,地方政府只用了低額的補償——大約只相當于農民在地上耕種糧食的凈收益,來向(多是城郊的)農民征用土地。舉例說,如果一個持有承包地權(在改革之初伴隨去集體化而給予他們的地權)的農民每年能夠在一畝糧食的種植上獲得三百元的凈收益(在2006年廢除農業稅費和最近十年的持續豐收之前情況大致如此),政府基本只需提供該數目乘以承包地權的年限來作為“合理”的征用補償。承包地權是在1984年給予農民的,為期15年(并伴隨生、死、遷入和遷出而調整),在1998年則在此基礎上延期為30年。以30年期限來計算,一畝被征用的“毛地”(即未有基礎設施配套的土地)的補償費才約1萬元。但一旦加上基礎設施而成為“熟地”,該畝地的市價可能達到之前的(籠統地說)十倍,而在建筑完樓房、工廠之后,更可能達到其一百倍。 在歷史上,這種增值的一個鮮明例子是上海市的城鎮化過程:1843年,每畝地價僅為白銀6兩—10兩;到1902年,上海外灘的一畝土地的價格已經上升到3萬兩白銀;到1906年,為10萬兩白銀;1925年為17.5萬兩白銀;1933年一畝土地的價格為36萬兩白銀。(趙啟正,2007:195)

當然,一旦農民認識到土地的潛在價值,抵制、抗拒上述模式的征地事件日益擴增(在2007年—2009年占到每年九萬多件“群體性抗爭”事件的大多數)。而政府所需支付的補償也日漸攀升,從一級城市(5個)到二級城市(60個)到三級和四級城市(約200個)以及距離商業中心的遠近而異。

城市用地廣泛增值的型式一旦樹立,商業銀行一般都愿意以建設用地為抵押來貸款給地方政府,依據的是其可預期的市場增值。而對地方政府來說,這些貸款很快成為其基礎設施建設所必要的資金的來源(甚至會有盈余),無此便無法承担基礎設施建設。事實上,從土地得來的收入(征地成本和熟地出讓的差價)一般是地方政府“預算外”(即支付官員薪酬和機構日常開銷的“第一財政”之外)的“第二財政”,亦稱“土地財政”的主要來源(有的地方達到財政總收入的60%[天則經濟研究所,2007:10])。這是改革期間地方政府基礎設施建設以及財政運轉的“秘訣”,無此便不可能做到快速的城市發展建設。

以具有比較確切材料和經驗證據的重慶市為例,其在(具有上海浦東管理經驗的)市長黃奇帆的領導下所“儲備”的30萬畝(5萬英畝)土地乃是其后重慶市特別突出的發展的關鍵。首先,它使重慶能夠克服其國有“問題資產”的157億元壞債(由于貪污和濫用資金)的負担。憑借土地的潛在價值,黃市長以(市值的)22.5%的低廉價格一舉買下了市值1746億元的1100多家國企。而后,通過土地資本的輸入,把他們改組為具有雄厚資金的(政府的)“八大投資公司”——即城市建設、高速公路、高等級公路、地產、城市交通、能源、水務以及水利八大公司。之后,伴隨重慶市基礎設施的建設和蓬勃發展,這些國有資產的市值在6年之后便已達到其原先購買價格的六倍。

這些國有企業和它們的經營利潤在重慶市的第一財政和第二財政之上,更形成了一個“第三財政”。而這個第三財政對重慶在2011年之前的五年之中達到年均16%的GDP增長率起到至為重要的作用。該年,重慶市被《財富》雜志選為全球15個新興商務環境最佳城市之一。

第二和第三兩大財政來源疊加起來使重慶能夠對當今中國嚴峻的“農民工”問題做出模范性的措施,其核心是建造4千萬平方米的廉價公租房(足夠兩三百萬人居住,主要是農民工,也包括新畢業的大學生),租價為10元/平米,即一套可供一家人居住的五六十平方米的房子,月租才五六百元。一個租戶在租住房子五年之后,可以廉價購買其居住的房子。這樣,為市區的相當部分農民工提供了一條(別處所不可能的)有尊嚴地移居城市的途徑。如此針對農民工問題的措施所隱含的發展戰略是,憑借(農民移居城市所導致的)擴大消費來推動經濟發展;它也是一種為發展而公平、為公平而發展的戰略,與計劃經濟時代的“貧窮的公平”十分不同。

公租房建造的資金主要來自政府自己進入房地產終級市場所獲取的增值——要遠高于從“二級市場”(即完成基礎設施建設之后出讓給開發商)所獲得的利潤。實質上政府投入的仍然主要是原先征得的毛地,所不同的是憑借從二級市場到終級市場的增值而獲得的銀行貸款,而貸款的利息則用房子的租金來支付,其本金則靠五年后出售給租用房子滿五年的租戶所獲得的資金來償還。如今這個重慶模式已被中央采納為全國的典范,但其它地方是否真會/能如此實施則尚待觀察。目前,重慶的實踐仍然主要限于重慶。它所展示的不是一般的情況,而只是可能做到的情況。

比較一般的情況是地方政府從第二財政獲得可觀的財政收入。 那是一般地方政府所以能夠發展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關鍵。其背后的條件是城市房地產發展中的市場增值,而那樣的增值則是來自快速的城市化,以及城市人口快速增長所支撐的旺盛住房需求。

今天,經過35年的快速城鎮化——相當于每年總人口的約1%——中國城鎮人口仍然才達到總人口的53%(包括農民工,其大部分不會長久居留城市)。(國家統計局,2013:表3-1)城鎮化還在推進,城鎮人口還會有相當的增長幅度。這意味著城鎮建設用地的價值應該還會繼續上升。這是中國經濟快速增長的一個重要原因,可能還會延續好幾年。

但土地故事的重要性不止于此,因為它在地方政府積極“招商引資”來推動上述發展的層面上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資本:“招商引資”與中國的黨國體制


中國的黨國體系是在“社會主義改造”和計劃經濟建立過程中形成的,但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這個體系卻把憑借 “招商引資”來促進中國自身的經濟發展確定為它的主要任務。它把招商引資設定為地方政府官員的主要評審標準——采用的是一個量化的高度復雜的“目標責任制”來估量其成績,其中的關鍵是該地方GDP的增幅。這里,我們再一次看到出乎意外的悖論現象:一個共產黨將招引資本主義企業及其投資設定為其主要的任務。

我們要再問:一個明顯妨礙私有企業創業的集權黨國體制怎么可能扮演招引它們到全國各地的角色?其高度官僚化的機構難道不會成為營利性企業的不可克服的障礙?其所制定的必須經過眾多機構允許的“圖章”——也是民眾對整個體制的普遍批評——難道不會造成極高的“交易成本”,遠遠高于依據合同和法律關系的西方市場經濟下的運作?

在中國無所不管的官僚體制之下,沒有政府的認可確實幾乎什么都不可能做,而即便是法律所允許的,許多事情仍然需要繁復的手續和圖章——這是眾所周知的。但是,正如以上對于中國黨國體制的雙重性質的分析所說明,如果執行體乃是黨國本身,則克服這一切官僚程序的束縛便成為微不足道的問題。在那樣的情況下,它能夠做到自由民主國家所不可能達到的高效。這不僅是因為國家能夠克服、跨越、繞過其本身的重重官僚障礙,而更是因為國家能夠動員資源、通融、甚或有意曲解法規,為其所要招引的企業提供特殊的激勵來達到其設定的借助招商引資來促進經濟發展的目標。

這里,我們要談到另一使人感到驚訝的關于中國黨國體系的悖論現實。它固然是一個高度集權的體系,以至于幾乎每一層的官員對其頂頭上司都會顯示一種類似于奴婢或孩子式的作風,這是因為上級對其仕途擁有極大的權力,甚至能夠支配其日常生活。而中央則是整個體制的總指揮:在“民主集中制”之下,在決策之前允許一定的討論,但一旦做出了決策,則要求無條件地服從。在那樣的體制中,中央擁有極大的威權,此點尤其可見于其組織部對委任官員的壟斷權力,也可見于其紀律制度中的“雙規”制度:能夠突然把任何一層的官員與外界完全隔絕,在規定的地點和規定的時間段之內接受審查,既不允許其與律師協商,也不允許其與家人聯系。這是一個處于法律體系之外的制度,始建于1990年,是為了處理黨內的貪污事件,但其實它是一個具有深層歷史根源的制度,可以追溯到革命時期黨內處理涉及叛變嫌疑人員的做法。

但是,即便如此,這個巨型的官僚體系卻在自身內部樹立了結合中央與地方的“兩個積極性”的傳統——一個可以追溯到毛澤東1956年的《十大關系》的傳統,也是一個被鄧小平為了改革而積極采用的傳統。正是基于那樣的原則和其所要求的結合中央集權與地方分權,創建了一個比較獨特的地方政府間的招商引資競爭的制度環境。在那樣的競爭之中,地方政府其實擁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性。有的觀察者認為中國黨國體制的這個特點乃是中國成功和高速發展的關鍵動力(下面還要討論)。它具體體現于地方政府之間為招商引資而進行的競爭。

這里只舉一個例子來闡明此點:北京市和重慶市為爭取長安汽車公司(國內第四大汽車公司,連同其與美國福特汽車公司合資經營的長安福特公司)投資本地建廠的競爭。北京市是由市長(和中央政治局委員)劉淇直接參與的,許諾為長安汽車公司提供5000畝土地,并于2010年舉行了合作協議簽字儀式。但其后重慶的黃奇帆則向長安汽車公司許諾以5萬元一畝(才是當時市價的六分之一到四分之一)的價廉價格為其提供10000畝土地,并打出了“千億[元]汽車城”的宏大計劃,以產業的集聚效應為進一步的誘餌。至于其他的可能條件,如賦稅優惠、低息貸款等,我們不得而知。

正是這樣的地方政府之間的競爭把中國推到了世界上最受歡迎的投資目的地的第一位——這是根據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Trade and Development, UNCTAD)2005年的一項對專家和跨國公司調查得出的結論。在浙江和其它東部沿海地區,地方政府平均為招商引資提供其自身投入成本的八折的低價,其中有四分之一只要求其成本一半的價格——這是因為地方政府不僅可以預期該地方GDP的增長以及自身的“政績”,也可以預期其稅收的增長。我們沒有關于稅收優惠、貼息貸款、甚或關于比較寬松的環境污染法規的默契等其它可能優惠條件的信息,但無論如何,如此的地方政府間的競爭以及它們為招商引資所提供的種種優惠,無疑是使中國成為理想投資去處的重要原因。重慶市的其它突出的招商引資項目包括惠普公司(如今已經達到年產1億臺筆記本的產量),而那是伴隨一個極具想象力的渝新歐鐵路的工程而做到的:由重慶帶頭組織,與哈薩克斯坦、白俄羅斯、俄羅斯、波蘭和德國簽訂協議,讓貨物一旦在重慶過關,能夠在14天內直達德國杜伊斯堡。這等于把重慶建立為一個內陸的“口岸”,能夠把通過華東口岸海運到歐洲市場的時間(28天)縮減一半。

難怪,美國著名智庫布魯金斯研究所(Brookings Institute)的一項研究得出這樣的結論:1979年到1992年,投資中國的回報率平均為25%,1993年到1998年和其后“降低”到20%那才是中國和其地方政府之所以能夠吸引大量外資(以及大型國內資本)的關鍵。

當然,外貿總額所占比例([出口+進口]/GDP)——2005年達到64%,乃是中國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其背后是大規模的外國直接投資,再背后的則是中國的中央和地方政府積極的招商引資。而中國政府巨大的資源動員能力,尤其是土地資源,乃是其中的關鍵因素。但如果沒有世界經濟的全球化以及中國政府借用全球資本主義和市場來推動中國發展的決策,這一切都不可能形成如此的氣候。

這一切有可能是被明確計劃和預見的嗎?不大可能。因為有太多不同部分須要很好地配合,包括政府能夠比較輕易征用土地、快速的城市發展、一個通過社會主義革命而形成的近乎全能的黨國體制以及其招商引資的決策、全球化的貿易以及全球資本對最高回報率的積極追求。這些因素缺一不可。即便如此,我們還沒有考慮到也許是整個復合體中的最關鍵的一個元素:剩余勞動力,它在過去是中國的沉重負担,今天則在與上述各條件的偶合之下,成為快速發展的一個主要動力。


(三)勞動力:勞動力使用與中國的黨國體系


正如洪亮吉(被不完全貼切地稱作“中國的馬爾薩斯”)早已清晰地指出,中國自18世紀以來便已困擾于人地壓力。膨脹的人口,以及14世紀到20世紀間人口遷徙的最后邊界(主要是山區和東北)逐漸達到飽滿,導致了帝國晚期日益嚴峻的社會危機。進入20世紀,中國農民戶均耕地已經縮減到12華畝(2英畝)以下(相對美國2007年每個農場平均擁有面積為447英畝、2682華畝)。對大部分的小農家庭來說,每家面對的是過多的人口和過少的土地。在那樣的壓力下,中國農業越來越高度勞動密集化,伴之而來的則是邊際勞動投入報酬的遞減。一年一茬變成兩茬、甚或三茬,而每加一茬需要近乎同等的勞動和肥料投入,但其報酬則是遞減的。人地壓力也促使農民從事更多的“副業”(主要是手工業——如紡紗、織布、繅絲、織草包/繩/帽等),報酬一般要低于種植糧食,而其勞動主要是由家庭輔助勞動力(女子、老幼)來承担的。紡紗的勞力投入最多,是被中國的“棉花革命”(14世紀很少有人穿著棉布,而在五個世紀之后幾乎所有的中國人都穿著棉布)所推動的,而其報酬大約是耕作主業的三分之一。

這一切意味著一個阻礙憑機械化來節省勞動力的發展途徑,甚至限制了牲畜的使用以及手工業方面的節省勞動力的技術創新(例如,三個錠子的腳踏紡車——黃宗智,2014a,第3卷:37-39;黃宗智,2002)。直到現代紡紗廠的興起——其機械紡紗相比手工紡紗達到40比1的勞動生產率,把棉紗價格壓低到近乎棉花的價格,方才摧毀了手工紡紗。同樣,耕種的機械化也很難得到發展,直到上世紀60年代人們發現在一些地區拖拉機可以把一年兩茬的種植方式提升到更加勞動密集化的一年三茬(因為拖拉機可以縮短各茬之間非常緊迫的翻耕土地所需時間),農業機械化才得到一定的進展。在這樣的農業體系下,通過機械化來提高勞動生產率一直都很難進行,勞動的報酬因此一直很低。

這一切從“鄉村工業化”的推動開始轉變。鄉村工業化的基礎是由集體化時期的國家(憑借計劃經濟下的國家高投入)高速發展重工業而奠定的。進入改革時期,中國的經濟體已經能夠為其提供必要的能源、鋼鐵、機械等。城市的大型國企已經能夠幫助帶動鄉村小型工業的發展(“大魚幫小魚”),如把其陳舊機械“下放”到鄉鎮企業或讓廉價的農村勞動力來為其加工產品。此外,鄉村工業化的基礎也來自集體化時期所培養出來的一大群優秀村鎮干部。中央一旦確定了其決策,黨組織(每村都設有黨支部)有足夠的能力重新配置資源和勞動力來推動鄉村工業化。

農村的剩余勞動力(“就業不足”的勞動力)、能干的村鎮干部以及城市企業的舊機械的結合,推動了蓬勃的鄉村工業發展—— 一種悖論的“沒有城市化的工業化”。自由化的市場則為其提供了需求,一開始只是一些借用破爛廢品原料來生產的低級產品——如水盆、低檔衣服、鎖、塑料產品等,以及廉價的(為城市工業企業)加工勞動力。之后,鄉村工業逐漸升級和擴大。此外,村鎮的新樓房建筑也為就業不足的勞動力提供了非農就業的機會。

結果是蓬勃的鄉村工業發展(特別是在長江三角洲),這其實是中國35年來國民經濟快速發展的前導。在短短的十年中,新興鄉村工業的就業人員達到足足0.92億,相當于全國總就業人員(6.47億人)的14%。鄉村工業的產值以每年不止20%的增長率快速發展,十年中占到國內工業總產值的20%。

即便如此,被吸納入鄉村工業的剩余勞動力還是少于來自(由于20世紀50年代后的醫藥衛生進步所導致的)人口快速增長每年所添加的新勞動力。上世紀90年代中期的下一波城市就業的擴大則是來自外來投資和新興民營資本的動力。新興的企業推動了越來越多的農民工進城打工,而他們的進城又推動了為他們提供服務的小型商業——諸如廉價的食物和衣服攤子、修理鋪、木匠、裁縫、鞋匠、小餐館等,多聚集于農民工居住的社區或“城中村”。制造業,包括“來料加工”出口商品加工業,和建筑業(尤其是蓬勃發展的住房建筑業)是其中的兩大行業,雇傭了不止一半的農民工。在這個大潮流下,“離土又離鄉”的農民工很快達到1.66億的龐大數目,而鄉村工業中的“離土不離鄉”農民工則達到了1.03億。

對小農戶來說,非農就業意味著農業中的剩余勞動力的轉移。一個就業不足的農戶現在可以讓部分家庭成員轉入非農就業。這也意味著留存于農業的勞動力能夠更充分就業。而更多的就業意味的是勞動生產率的顯著提高,若以一家一戶來計算尤其如此。

同時,“三大歷史性變遷的交匯”導致了中國農業的革命性變遷:非農就業以及1980年開始實施的嚴格控制生育政策在90年代中期終于開始減少每年新增勞動力的數量。此外,快速的經濟發展和人們收入的提高導致了中國食品消費的轉型,從傳統糧食:肉食:蔬菜的8:1:1比例轉向臺灣和中國大陸城市中上階層的4:3:3比例,結果是中國農業結構的轉化,導致越來越多高值農產品的生產,從糧食轉入更多的肉—禽—魚、水果和高檔蔬菜生產。三大變遷的交匯則導致了一場“隱性農業革命”(之所以稱為“隱性”是因為它和來自個別農作物畝產的增加的傳統農業革命不同),其中農業產值(可比價格)在1990年到2010年間平均每年增加6%,也就說,每12年中翻一番(黃宗智,2014a,第3卷:104-107),遠遠超過英格蘭18世紀的農業革命(年均增長僅為0.7%,100年才翻一番),也超過了20世紀六七十年代的所謂“綠色革命”(2%—4%一年,主要由于化肥、科學選種和拖拉機的使用)。那樣的“綠色革命”也可見于同時期的中國,但其所帶來的增長大多被人口增長和農業的進一步勞動密集化所蠶食掉,其結果是人均產出的停滯不前。直到之后的“隱性農業革命”方才大規模提高了勞均農業產出,也提高了農民的人均收入(雖然,生產成本也伴隨化肥、科學選種和拖拉機的使用而上升了)。

那樣的發展,加上農民非農就業的收入,乃是農業資本化(即單位土地的化肥、選種和機械投入的提高)的主要資金支撐來源,而不是人們一般認為的國家投資或企業投資(詳細論證見黃宗智,2014a,第3卷:第8章;黃宗智、高原,2013)。我們可以說,農民的非農就業很大程度上支撐了這場農業革命中小農戶農場的資本化/現代化。同時,主要依賴自家勞動力的小家庭農場,根據2006年的農業普查資料和數據(這是最新的可用資料,要到2016年的下一輪農業普查才可能更新),在農業的總勞動力中,雇傭勞動力僅達到總數的3%。即便是大型的農業企業所依賴的也主要是——通過合同、協議或訂購——小家庭生產。

這個悖論的、異常的巧合——大量的剩余勞動力與(外來和國內的)資本的配合——組成中國令人震驚的發展的另一“秘訣”。剩余勞動力和全球資本像磁鐵似地相互吸引:對農民來說,它帶來較充分的就業,而對資本來說,則帶來較高的回報。這個組合乃是全球資本與中國經濟搭配的第三個關鍵因素:廉價和快速增值的土地、中國地方政府所提供的特殊激勵(包括相對寬松的環境法規)以及大量的廉價勞動力組成了對資本來說幾乎不可拒絕的優良投資環境。而全球資本的來臨也推動了中國國內資本的興起,不僅是合資的企業,也是為投資于中國的外來大型跨國公司服務的企業。而其中較大、較成功的國內企業,像長安汽車公司那樣,甚至可以獲得比外國公司更加優惠的條件,因為他們是中國自己的企業。結果是三大生產要素——土地、勞動力和資本——相互拉動所導致的螺旋式經濟發展。

這一切可能是被完全預見和計劃的嗎?不太可能。因為之前沒有過一個共產黨的黨國與資本和資本化的土地結合的先例,更不用說理論了。整個經驗對中國來說是史無前例的,更不用說對西方的觀察者來說了。之前沒有由黨國體制來招引跨國資本的“外包”的經驗。它是完全出乎意料之外的事——之前,它會被視作外來資本對中國勞工的“剝削”。誰能想象到中國的黨國官員們居然會是以其招引如此結合的成績來作為其晉升與否的關鍵標準?

從中國政府的視角來看,這一切最多只可能是逐步、逐步做出的實用性抉擇,先是方向性的“開放”決策,而后是積極爭取外商的投入的各種各樣方法。即便是農民工的大潮流也顯然帶有一定的偶然性:在改革開放的第一個十年間,地方政府多是對農民工的流入采取阻撓的態度,甚至禁止和排擠他們。即便是今日,地方政府最多是允許,但并不鼓勵,更不會積極為其提供服務和住房(重慶市是一個例外)。常見的是對他們的不公平待遇,不給予他們國家勞動法規的保護和社會保障(下面還要討論)。尤其關鍵的是不給予農民工子弟在父母親就職所在地上公辦學校的權利——使他們被迫要么為此繳納沉重的“擇校費”,要么只能讓孩子“留守”在農村戶籍所在地上學。這是今天全國呈現6100萬“留守兒童”的悲慘現象的主要肇因。地方政府所顯示的態度主要是最多只能容忍農民工的存在。


(四)創業人才和中國的黨國體系


從創業人才——發展的另一重要條件——的角度來考慮又如何?以上的討論已經說明,中國的發展經驗在這方面也是悖論的。固然,中國今天無疑擁有眾多的企業家,因為民營企業已經占到非農國內總產值的一半以上。2014年9月關于阿里巴巴公司及其董事長馬云在紐約上市的大量媒體報道,無疑在全球商業界中深深種下了中國的卓越企業的形象,成為中國民營企業創業人才的象征。我們如果回顧還不到三十年前的1987年,當時中國正式允許雇用不多于八個人的個體工商戶(超過八人便被界定為“剝削”),其間的變遷真是有點不可思議,絕不可能被預見到。但這是當今的現實。

雖然如此,最容易忽視的其實是數以百萬計的黨國干部在發現和挖掘機會、建立以及經營企業方面所起的作用:先是上世紀80年代鄉村工業化的鄉鎮企業,而后是經營同樣數以百萬計經過私有化的中小型國有企業,把它們成功地轉化為在市場化環境中的營利性企業。更有進者,我們很容易忽視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今天仍然占到非農總產值的40%以上這個事實。固然,在20世紀90年代和21世紀初期的“抓大放小”政策實施之后,只剩下約120家大型國有企業,但它們大約平均每家附帶有100家子公司,共約1.2萬家,另外還有約10萬家地方政府的國有公司。(Szamosszegi & Kyle, 2011:26;黃宗智,2014a,第3卷:345-346;黃宗智,2012)在它們之中是2011年《財富》500強61家中國公司中的59家。

作為國有企業的一個案例,中國銀行(2003年到2013年)的第一把手(黨委書記)和董事長肖鋼是國家委任的高級干部,其下有(28萬職工中的)10萬黨員,帶有典型的黨組織特點,包括6000多個支部,領導全體的黨委以及其下的宣傳、紀律、組織等各部門。雖然如此,中國銀行的部分股權(16.85%)屬于蘇格蘭皇家銀行(Royal Bank of Scotland)、瑞士銀行(Swiss Bank)、亞洲開發銀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和新加坡淡馬錫控股公司(Temasek Holdings, Singapore)——這是銀行為了2006年在香港上市所采取的舉措——顯然對其成功上市起了一定作用

這是另一種悖論性和偶然性,是伴隨其在未曾預見的實踐中的變遷而后做出的抉擇。簡言之,我們不該忽視中國共產黨和其干部的創業能力在中國發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五)科技與全球化


最后,我們來看科學技術問題:以上敘述的變遷中所必需的科技又是怎樣來的呢?

美國人一般都認為亞裔人士多是好學生,特別是在數學和工程方面。在美國各大學之中,亞裔學生的比例一般都遠遠超過其在總人口中的比例,甚至促使不少學校采用學習成績以外的其它各種標準來試圖達到比較接近人口比例的“民族”組成。許多人因此會認為,亞裔學生應該會成為比較優秀的“人力資本”。

但是,正如不少觀察者已經指出,中國的教育制度是高度威權化的制度。它是一個競爭非常激烈和緊張的制度,學生們從小就要為了進入好學校而考試,并且一直持續到高考,而北京的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人民大學,上海的復旦大學和廣州的中山大學等大學是整個非常激烈競爭制度中的頂尖學校。這是“應試”的教育制度,所強調的是熟記而不是獨立創新和解決問題。

整個中國的教育體系是高度官僚化的。教育管理人員仍然帶有深層的計劃經濟思維。他們嚴格劃分各個學科(包括二級學科,如法史與法理,互不相關),缺乏跨學科的互動。同時,規定研究生們選修大量的課程。他們習慣使用量化管理,依賴的是量化的數據而不是同行的評估來衡量學術研究。他們特別關心“效率”和“生產率”,規定要在三年期間完成研究生教育(逾期便拿不到國家的生活補貼)。他們擬定無數的“核心刊物”目錄,一般以中央級的刊物為頂級,在評審職稱時起最大的作用。最近,更試圖使用研究“項目”的激勵來推動創新性“世界級”研究,是其試圖建立“世界級”中國大學目標中的一個重要舉措。(關于“項目治理”的討論,見黃宗智、龔為綱、高原,2014)但是,在實踐中,遴選過程傾向關注形式而非實質,并常被一種“科學主義”——以為社會科學必須模仿自然科學而追求普適的、可確定的規律以及精準的量化所主宰。(黃宗智、高原,2015)

總體來說,中國的學術研究和其發表的著作與國際標準還有一定的距離。社會科學的博士論文常是在幾個月內草率完成的作品。教授們多在短短幾年之內便發表大量的論文和書籍,多是比較粗糙的第一稿,鮮有扎實的研究,更不用說真正的創見。這種研究的動力部分來自以千字計算的稿費,在相對低的工資中起到一定的輔助作用(但絕對沒有“項目”那么大的作用),也來自一個比較浮躁的學術氛圍,發表著作常常是形式和表象大于實質,是一種在學術管理人員的量化壓力下的“產出”。對西方的批評者來說,這種現象的一種后果是,在500強中的95家中國公司之中,沒有一家被納入《福布斯》雜志(Forbes)的全球最具創新性公司名單

如果只考慮中國教育制度的這些方面,我們會認為它是不符合培養創新人才要求的制度,并由此得出科研和技術創新是中國發展的關鍵弱點的結論,起碼要到其把高等教育制度改成為更重視質量而不是數量、創新而不是死背能力的制度。

雖然如此,事實是中國經濟發展起碼迄今還沒有太多地受到這種弱點的限制。這主要是因為在全球化中科技廣泛伴隨資本而流動。經濟史學家格申科龍(Alexander Gerschenkron)在其經典“后進優勢”(advantage of backwardness)概念中指出,后進國家可以從先進國家輸入最新技術,借此來跳過各早期階段的技術發明。中國的現實正是如此,但也有不同:格申科龍的研究是在全球化經濟體系形成之前做的,他沒有想象到后來那樣程度的流動性。這里我們可以再次以重慶市為例:一旦引進了長安汽車公司(及其與福特公司合資的長安福特公司),它不需要克服汽車科技落后于人的問題;引進惠普,在筆記本電腦方面同樣;引進臺灣地區的富士康,在電腦配件方面也如此;引進德國化工產業巨頭巴斯夫BASF公司,在生產聚氨酯技術方面也同樣。重慶市只需要其中國員工能夠很好地學習,不需要其創新和發明,而這正是長期習慣于熟記和考試人員的強項。

也許中國進口高端技術的最好案例是其建造高速鐵路方面的經驗:初始階段靠的是從日本等先進國家引進的技術,今天則能夠成為也許是全球最主要的向東歐、土耳其和其它亞非拉國家出口高鐵的國家,以至于李克強總理于2013年被稱作“最佳高鐵推銷人員”。如此地借助進口來創新技術,而后配合中國的廉價人才和勞動力而出口該技術正是一種中國還可以繼續挖掘的“后進優勢”。

另外是中國的(我稱之為)“實用道德主義”的思維傾向。首先是其實用性的思維:研究者關心的是實際效用多于理論創新或演繹推理。即便是在極其高度意識形態化的毛澤東時代,也可以看到:革命早期,過度科學主義化的馬克思主義被中國的實際效用考慮所重新理解——當時從蘇聯通過共產國際所引進的馬列教條經過轉釋(主要由毛澤東代表)而后被適用于中國實際。如今對引進的新自由主義理論也同樣。中國并沒有像東歐國家以及俄羅斯(較低度地)那樣囫圇吞下了資本主義 + 自由民主的意識形態,包括拆除共產黨的黨國體制以及(幾乎)完全的私有化。中國則采用了較實際的“摸著石頭過河”做法。如今在經歷了35年的市場化和私有化之后,國有企業仍然占到國內非農總產值的40%以上便是中國的漸進、實用作風的例證。實際上,中國的創新呈現于其實踐多于其形式化理論。

更有進者,“實用道德主義”的“道德主義”方面也起到了重要的激勵效應,對國外的觀察者來說常是有著出乎意料、不可理解的作用。服務于“社會公益”(the greater good)的道德價值在中國文明中具有深厚的傳統根底(知識分子的“格物、致知、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止于至善”理念),更被近代國家和社會經歷的外患內憂和屈辱感所強化。無論如何,起碼迄今中國一直具有足夠的技術人才和能力來推動過去35年的快速發展。

這里我們再次看到悖論的巧合:即便是在缺乏西方世界所偏重的抽象理論創新之下,中國能夠憑借全球化資本所附帶的技術流動來克服自身相對薄弱的科技創新能力。這一切有點類似于中國共產黨在理論層面上仍然認同于革命原先引進的馬列主義,而又讓其與改革期間所引進的新自由主義并存,但在實踐層面上則卻慣常地與兩者均相脫離。


二、五種巧合的并存與交匯


最大的巧合不是五種巧合之中的任何一種而是五種巧合的共存與交匯。其中任何一種都不可能單獨存在:全球化的經濟、共產黨的黨國體制(及其地方政府)之共同積極爭取參與該經濟體并借此來發展中國經濟、憑借廉價土地和勞動力以及稅收等優惠(包括相對寬松的環境法規)來招商引資、民間以及共產黨干部中的大量創業人才以及伴隨國際資本而來的可資利用的先進技術和中國人員的實用創新能力——這一切都需要同時并存來推動中國所發生的發展。不僅僅是廉價土地及其快速增值,以及廉價勞動力。也不僅是此二者,還需要各地方政府為招商引資的積極競爭。當然,還需要積極追求最高回報的全球資本,而同時中國的地方政府則相互競爭來為其提供全球最優良的投資條件。不僅需要中國國內民營企業的興起,也需要國有和國家委任管理人員的企業被改造為在市場上積極和有效地追求利潤的實體。最后,不僅需要以上各種條件的并存,還需要高端技術可以被廣泛引入而為中國所用。

這一切巧合的并存和交匯有可能被人們或已有理論所預見嗎?甚或只能是在事后解釋嗎?

迄今關于中國經濟如何快速發展的影響較大的理論主要有三種。其一是比較簡單的新古典經濟學論點,其主要依據的是市場是唯一最佳資源配置的機制這個“公理”或信條。用于中國,一個較有影響的觀點是:在計劃經濟時代,中國違反了這個基本規律,人為地偏重資本密集的重工業,忽略了勞動密集的輕工業。直到改革時期,中國經濟方才遵循經濟規律而側重輕工業,由此充分利用了中國(勞動資源特別豐富)的“比較優勢”。

這個模式顯然不會承認共產黨黨國積極介入經濟(市場運作)、土地和資本使用以及國有企業任何正面的作用,也不會承認為后來的發展奠基的計劃和集體經濟時代的正面作用。它是一個無法抓住以上論述的中國經濟運作實際的理論。

其二是“新制度經濟學”理論,也是今天影響最大的理論。其觀點是:中國采納了私有化和市場化,由此納入了創業和盈利所必須的激勵條件,也采納了其制度,尤其是穩定的財產權利法規,由此減少了市場上的“交易成本”而促進了經濟發展。在這套理論的分析之下,國家介入經濟只可能導致反面的效果。國家所有的企業只可能是低效的,只可能阻礙經濟發展;中國經濟需要更徹底的私有化和市場化,包括其戰略性(能源、交通、水資源和水利等)經濟部門(有的甚至認為公共服務也需要私有化)。同時,如此的改革最好應該伴隨自由民主化的改革,借此方有可能抑制源自國家機構權力過大所導致的腐敗和低效。

毋庸說,如此的模式不會賦予當前中國這樣的含糊的、不穩定的私有產權任何正面作用,也不會考慮中國的黨國體系所起的正面作用,更不會給予今天占到世界500強企業中的90家中國國有企業(相對于美國的128家[民營企業])所起的正面作用。它也不能解釋為何俄羅斯和東歐國家在采納了更“正確”的道路之后,反倒遠遠沒有做到中國經濟發展的成績。至于中國的黨國體制及其眾多的問題,在我看來,并不是能夠簡單憑借(自由民主的)選舉、多黨制和個人自由保障來有效改革的(下面還要討論)。

其三是中國地方政府變成類似于企業的實體的解釋。根據那樣的理論,中國的經濟發展始于農村工業化,是被“地方”(鄉和村)“政府”行為變成類似于市場經濟中的私有公司——在“硬預算約束”下經營——所推動的。這個模式,即“地方政府的公司化”延續到后來地方政府發展經濟的競爭,因為它們的行為帶有市場紀律和競爭,由此推動了經濟發展。這一切的關鍵在于“地方”“政府”演化為類似于資本主義企業的實體。

這個模式固然抓住了改革早期鄉村工業化中鄉政府和村政權組織及干部所起的作用,但它完全不能說明后來的縣、市和省級地方政府在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后的招商引資行為所起的作用,更不能突出土地資源和“不充分就業”的農民勞動力所起的作用,也無法捕捉到現今的90家全球500強中的中國國有企業的性質——它們不簡單是由政府機構變成市場化公司,而是比較微妙、悖論和復雜地結合盈利性公司組織與中國的黨國的強大組織和資源權能的實體,兩者缺一不可充分理解。一方面,國家壟斷企業可能會陷入官僚部門主義和腐敗,包括環境侵害(例如石油產業)。另一方面,在龐大先進跨國公司主宰的全球經濟之中,一般的中國民營公司是不可能與其競爭的,唯有借助中國的黨國的龐大權能才有可能在那樣的環境中競爭。

以上三種理論的共同點是其前提出發點:即唯有市場機制才可能促進經濟發展的“公理”和信條。它們都同樣認為中國的黨國體制對經濟發展來說只可能有負面的作用,除非它的行為變成和市場化的公司同樣。它們都不承認中國的黨國體系在使用三大生產要素——土地、資本、勞動力——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它們都試圖用固有的、基于西方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經驗的(普適)“規律”來解釋中國的發展經驗。沒有一個能夠捕獲這個關鍵性的特殊歷史現象——即一個通過計劃經濟而形成的共產黨黨國體系成為追求和帶領市場化和盈利企業發展的體系的特殊性。

三種理論都沒有關注到中國經濟實際運作中的一系列關鍵特點:政府對土地資源的所有權和土地增值對地方政府財政的支撐;為招引資本而設置全球最高回報率的(合法與不合法)投資環境;允許資本主義企業幾乎沒有限制地利用中國的廉價勞動力,允許其無須遵從中國國家勞動法規和環境保護法規,借此來擴大其投資回報;為中國產品提供先進技術和全球市場的全球資本,以及中國極其實用性地利用這些條件來推進中國自身的發展。

這三種距離中國經濟實際運作較遠的理論之所以能夠在國外和國內成為影響最大的理論當然也說明高度形式化的新自由主義經濟理論和話語在今天的經濟學學界中所占據的霸權地位。之所以說是高度“形式化”(形式主義化),是因為其理論高度依賴演繹邏輯和數學,試圖像歐幾里得幾何學那樣從有限幾個定義和公理(axioms)出發,憑借演繹邏輯而得出一系列的(從其公理推演出的)普適定理(theorems)。如,從其“理性經濟人”和“純競爭性市場”公理得出,像新制度經濟學那樣,私有產權和其法律保障的關鍵性的“定理”(或地方政府的行為如果成為類似市場化的私營公司那樣便可能推進經濟發展,像第三種觀點所爭論的那樣)。中國經濟的實際運作則幾乎完全不存在于其理論考慮之中。

那樣的解釋當然也說明,一般的經濟學是多么地由理論所主宰的——它從理論公理出發,由此憑演繹邏輯/數學化邏輯而得出定理,拼湊一些經驗證據,而后再返回到其原先的前提公理。我們看不到從中國實際出發,而后把其抽象化(包括從其悖論實際得出的概念),亦即先從歸納出發而后使用演繹推理來使其更加精確化,而后返回到經驗/實踐中去檢驗的研究方法。

在我看來,那樣的形式主義理論其實是一種反事實的認知進路,它無視沒有先例的歷史現象:一個共產黨國家帶領市場化和借助于市場機制和盈利激勵,在戰略性部門(如能源、金融、交通和運輸、城鎮建設等)保留國家所有權,并同時保留甚或更加強化其機構和管理型式。與形式主義理論正相反,我們要問:在中國經濟的獨特歷史情況下,是不是很可能產生和我們過去認識到的不一樣的現象?是不是應該考慮運用不同的概念工具來認識?一旦把我們習慣的認知方法(從理論到經驗到理論)顛倒過來(從經驗到理論到經驗),從經驗中的悖論和反常現象出發,我們便會看到很不一樣的圖像。一旦放棄把這些經驗事實勉強塞入我們所習慣的形式主義模式,我們會看到經驗事實新穎的方面。從那里出發,我們可以認識到,既然現有理論無法理解我們所看到的現象,最簡單的也是最好的解釋是這是一個比較特殊和來自偶然巧合以及逐步抉擇的現象,而不是有意識的計劃和先見,更不是一個普適的形式主義公理框架所能解釋的。(更詳細的討論見黃宗智,待刊:尤見第一章)

作為一種分析工具,普通的經濟學無疑是有用的,但它從來就沒有能夠預測未來(例如,1929年—1933年的大蕭條和2008年的金融海嘯),更不用說解釋悖論現象了。這正是本文之所以采納“五種巧合的并存與交匯”的原因——悖論是因為并存的一雙雙事實是違反理論預期的,“巧合”是因為那些都是源自歷史演變的偶然現象,而不是來自一個龐大完整的計劃或蓄意的抉擇和理論。如此的理解可以比任何現有理論更能解釋中國的異常發展。

如此的解釋的另一優點是避免了有些中國論者在事后得出的得意洋洋的宏論。那些分析,雖然在有些方面比較貼近上述的中國實際運作情況,但是它們試圖賦予中國一步一步的抉擇和實驗以一種完全的先見和計劃,爭論中國的發展證明了某種“中國模式”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當然,如此的夸張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它源自對一個世紀的國難的深層反應和屈辱感,也來自圍繞官方話語中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來建構新國家意識形態的動機。

這里要指出,真有人能夠事先預見到這些錯綜復雜的沒有先例的現象嗎?如果真是那樣,我們又該怎樣來解釋中國政府自身顯然完全沒有預料到中國發展歷程中所發生的許多現象?舉例說,小規模家庭農場雖然實際上在中國的新農業中起到了至為重要的作用,但是,中國政府本身顯然仍然被束縛于新自由主義(也是馬克思主義)的視野,以為唯有具備規模效益的大農場才可能推動中國農業的現代化。因此,長期以來一直偏向扶持、資助、貸款予先是“龍頭企業”,而后是最大的“家庭農場”,基本完全不顧小規模的(真正的)家庭農場,而它們才是推動新農業和隱性農業革命的真正動力。更有進者,我們又如何解釋政府雖然知道并承認中國社會越來越不公平的現實,并且一再宣稱要改變這個局面,但實際上并沒有能夠真正起到作用?下面我們轉入這些問題的討論。


篇幅較長,后文有所刪減,詳見愛思想網。


燕南園愛思想 黃宗智 2015-08-23 08: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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