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間諜與國家那些破事兒

>>>  名人論史——近當代作家的史學觀點  >>> 簡體     傳統

嫉惡如仇 從善如流
楊恒均微信號:yanghengjun2013

歡迎分享轉發


我們注意到,對斯諾登事件,真正利益相關的國家保持了奇怪的沉默,而出來裝模作樣的國家元首反而是歐洲的德國等,要知道,那些國家是民主國家,他們的領導人出來說話,并不是對美國說的,而是對自己的公民在喊話,所以他們關注的是“美國對我們國家的公民怎么樣了”,表示他們多么關心自己國民的人權。難道有人真相信,歐洲的國家領導人不知道美國的國安局在干什么?


文|楊恒均


美中情局前雇員愛德華·斯諾登在香港揭露美國國安局“棱鏡計劃”,揭示美國在全球范圍內對互聯網信息進行監控,還對中國等世界各國進行電腦侵入。目前美國正要求香港“引渡”斯諾登回美國受審。斯諾登聲稱,他不是“叛諜”,每個人都應享有言論自由。此事引起中國網民熱議,多位讀者向我提出問題。我在微博收集問題后,寫文章回答如下。


間諜,是英雄還是“狗特務”?


有讀者很激動,說他們欣賞的美國竟然也干這種卑鄙的事,偷雞摸狗,對國民甚至世界各國進行監控。有人質問道:美國不是推崇自由、民主與人權嗎?為什么也干這些事?


其實這個問題很好回答,地球上所有的國家(尤其是大國)都有情報機構,都在干這種偷雞摸狗的勾當。這是國家最重要的職能之一。有人稱國家為“必要的惡”。這個“惡”就包括維持軍隊與警察鎮壓暴亂的民眾,抵抗外國軍隊入侵;用納稅人的錢豢養“特務”收集那些想破壞國家的敵人的情報,以及派間諜到敵對國家收集信息,搞破壞。


在契約關系里,民眾讓渡個人的部分權利給國家,國家負責保護公民安全與福祉。其中軍警特就是國家最重要的安全保衛機構。從職能與技術層面上說,全世界各國情報機關的間諜們都做著同樣的工作,例如二戰時期的納粹德國與日本軍國主義的間諜,同當時美國、中國的間諜一樣,任務都是到對方陣營盜取情報,同時監控國內敵對份子的一舉一動,誰的特工夠狡猾,掌握的技術夠先進,誰就贏得情報戰。從這方面說,有讀者認為美國不應該有間諜情報機構,不會干這種事,實在是很幼稚的。從我的研究來說,從冷戰時期開始,美國的間諜情報機構無論從規模還是技術上,都遠遠超過了蘇聯社會主義陣營。


這是從機構、功能與技術層面看,但從國家的制度與價值理念上入手,各國情報機構與間諜特務就有所區別了,不能一視同仁。例如,幾乎所有的人大概都會認定日本軍國主義的特務是“狗特務”,而把當時潛伏到敵人內部、盜取情報的中華民國與美利堅合眾國的特工譽為“無名英雄”吧?


然而,現在既不是二戰,也不是冷戰,而是和平時期,在斯諾登揭露的資料里,是“美國VS世界各國政府與公民、美國民眾”,所以讓美國政府急了,美國政府率先搬出來對付斯諾登的法寶是“美國間諜機構VS 恐怖份子”,這樣一換,美國情報機構就大義凜然了。斯諾登的指控的最大殺傷力是籠統指控美國國安局大范圍監控,美國政府危及公關的唯一辦法就是公開他大面積監控的原因是找出很難找的少數恐怖份子。因此最快捷的滅火辦法是公布自己的工作成績。可這正是所有情報機構的大忌,保密是生命線。哪怕泄露危險的線索,都有可能被潛在的恐怖份子尋得躲過監控的辦法。


美國國安局的監控是否違反了憲法,這才是關鍵。911后,總統授權情報機構為了保護美國人的安全,可以不經法庭就進行監控。再說,真要是對恐怖嫌疑人進行監控,經過法庭并不是通不過,只不過是爭取時間。任何國家情報機構對恐怖份子與間諜嫌疑人幾乎都不會按照憲法的要求辦案,這是情報世界不成文的規矩,在這些間諜們看來,他們不是在破壞憲法,而是在不惜一切保護憲法。即便在“憲政”國家也是這樣,對間諜與恐怖份子從監控到逮捕甚至到審判,都可以在不經過程序的情況下,“非法”進行。


我個人認為,斯諾登披露的國安局對內行為,不關我們的事,美國人會自己搞定的。我們不用瞎操心,好像你沒有被自己政府的情報機構監控一樣。觀察美國人如何同自己選出的政府博弈,是接受政府必要的“惡”,忍受政府對自己的監控,還是利用斯諾登事件,推動立法去限制政府情報機構的權力,將會是世界上最新的政治學課本都學不到的精彩一課。


斯諾登給北京出了一道難題


還是讓我們把目光集中在美國對世界其他國家尤其是中國的監視上吧。世界上有能力的國家的情報機構,哪一個國家不會侵入外國的電腦?電腦出現后,世界上最好的間諜不再是飛墻走壁的007,而是一些身體都沒有發育成熟的電腦黑客怪才。只不過有些國家做得笨一些,還被人家叫過去教訓一頓。有些國家例如美國,技術高超一些,搞了別人,還教訓人家“停止黑客攻擊行為”。所以,斯諾登披露美國國安局的黑客攻擊與信息監控行為,更多的是媒體事件與社會熱點,對國家層面來說,沒有多大的意義。從目前斯諾登披露的信息看,沒有一個不是多個國家尤其是中國情報機關早就掌握了的。除非斯諾登能夠提供更具體的信息,例如美國國安局侵入過中國的哪些電腦,獲取了什么資料。但從斯諾登的級別看,他應該沒有掌握到這種程度。


我們注意到,對斯諾登事件,真正利益相關的國家保持了奇怪的沉默,而出來裝模作樣的國家元首反而是歐洲的德國等,要知道,那些國家是民主國家,他們的領導人出來說話,并不是對美國說的,而是對自己的公民在喊話,所以他們關注的是“美國對我們國家的公民怎么樣了”,表示他們多么關心自己國民的人權。難道有人真相信,歐洲的國家領導人不知道美國的國安局在干什么?


斯諾登出現在香港,對北京政府來說是一個考驗。對于媒體與公眾來說,斯諾登的政治價值遠遠大于情報價值,利用斯諾登事件,警惕一些霸權大國“big brother”(大家長)對全球的監控,保護公民的隱私與人權,值得大家炒作。但對北京政府,斯諾登的“政治價值”幾乎是“燙手山芋”:公開支持斯諾登,甚至接到北京給他政治庇護,無異于公開宣布同美國進行間諜戰,讓人想起冷戰時期美蘇兩國“舊型的大國關系”,絕對無益于中美兩國領導人剛剛在莊園里敲定的構建中美兩國“新型的大國關系”宏偉藍圖。


這是戰略考量,還有戰術上的考慮:公開庇護斯諾登無異于打開中美兩國暗戰的“潘多拉盒子”,從此以后,中國得隨時應付潛逃美國的情報與涉密官員。同時隨時準備美國情報部門的報復:中國有多少高級官員在美國,他們有多少財產與丑聞落在美國情報部門的手里?別把美國情報部門想得太紳士,他們被惹火了,報復一下也是可能的。連監控全球國家的公民都做得出來,他們在自己的國土上對中國高官家屬或者財產搞點貓膩,有什么難的?對于中國政府來說,還有一個風險:你敞開讓媒體談論美國的情報間諜機構對自己國民的監控問題,美國人討論過多次了,也早已習慣了,中國很多人都是第一次聽說,聽多了,也許有一天會突然問:哦,我們國家有沒有這些機構,他們如何對付自己的國民——各位,那時,請老楊頭去做報告介紹情況的可能會很多哦,我忙得過來嗎?


所以,我主張中國方面對斯諾登低調處理,把這個“燙手山芋”留給香港政府處理,“一國兩制”嘛。當然,斯諾登的情報價值不能忽略,我就不泄密說出有多少種方法把斯諾登榨空了。至于斯諾登,該怎么樣就怎么樣吧,一日為諜,終身為諜,他是叛諜還是英雄?當然,他是打著為全人類的自由而背叛美國這個“獨裁專制國家”的,全世界熱愛自由、珍惜個人權利的人民都應該感謝他。但他也同時把自己放到一個無法解脫的困局之中:他試圖為世界人民爭自由,卻把自己變成世界上最自由國家的叛徒。他應該知道:全人類的自由如果少了美國引領,很可能會倒退而不是前進。可憐的斯諾登,他在中國的領土香港上宣稱自己是一位“驕傲的美國公民”,中國政府只好把他還給美國吧。人家美國不是把王局長還給我們了?


你是否被監控?


最后我想談一下間諜情報機構對本國國民或領土上的外國人監控的原則:


首先,任何國家的情報機構都有權對他們認為危害國家安全、損害國家利益的國民進行監控,除非你生活在烏托邦國家,即便你是一名無政府主義者,只要不離開地球,都必須接受這一事實。但民主國家的國民授權政府做這些事,也是有原則的,屬于有限授權,那就是不能違反憲法。什么叫“違憲”?你可以監聽對國家有潛在危害的恐怖份子與間諜嫌疑人、暴力策劃者,但你不能監控思想上的異議分子、批評政府的各界人士或者政治上的競爭對手。大家都知道美國總統尼克松為什么引咎辭職吧?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司法機關與公眾都懷疑他知道自己的競選團隊偷偷對反對黨的辦公室進行竊聽。總統對一個對手的竊聽導致他下臺,而美國國安局對幾百萬美國國民的監控卻沒事兒似的,關鍵是是否違憲。


其次,監控范圍不能擴大,更不能失控,監控所得資料不能濫用,更不能私用。公民授權政府代行國家(必要的)“惡”的職能,對包括自己在內的國民實行管理,在執政者(已被授權)認為必要的時候實行監控。但前面說過,所有的情報機關都“黑箱作業”——美國多次對情報機關進行國會聽證、清算、整頓,但都無法動其根本,在實行的過程中,如何掌握這個度,并不是一次授權就完成了的。公眾借助第四權——媒體,要隨時實行監督權。


一個民主國家的情報機構,對什么樣的人應該實行監控,最終還是由國民意志決定的。這次美國媒體大量報道國家安全部門的“丑聞”,本身就是一種對政府的監管,最終會督促情報部門回到憲法的正途上。不要誤入邪路。我們看到,迄今為止,斯諾登事件后,美國民眾依然是支持國安局行動的為多。這讓很多人感到不解,我想,那是因為他們沒有體會一下,如果今天上班的大樓有可能會被恐怖份子炸毀的話,他們可能會改變想法。


作為一個崛起的大國,中國同樣擁有情報機構,而且我認為應該適當加強。如果監控對象能透明,例如告訴國民我們情報機構監控的是國外間諜特務,破壞國家安全與濫殺民眾的敵對份子與破壞者,以及監控搜刮民脂民膏的貪官污吏的財產動向,我相信,一定會得到國民的支持。在這個過程中,哪怕監控的對象有所擴大,“誤傷”一些無辜,民眾還是可以理解與原諒的。但如果用這些機構作為跨省追捕揭露貪官污吏的民間維權人士,那就與公義背道而馳了。


好,最后我想問各位幾個問題:你是否被監控?你是否想被監控?你希望政府監控什么樣的人?


楊恒均 2013.6.16



楊恒均 2015-08-23 08:56:38

[新一篇] 你是不是間諜?

[舊一篇] 揭秘西方國家比間諜更神秘的人
回頂部
寫評論


評論集


暫無評論。

稱謂:

内容:

驗證: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