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種寫作歷史的手法-談史景遷《前朝夢憶》和卜正民《維梅爾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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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09年4月4日楊照在誠品敦南店「浮華與蒼涼」系列講座演講內容,由林姿君、李靜慧整理)   

   二十幾年前,我在臺大念歷史系,當時三年級有一門必修課程,其他的學校向來稱作「史學方法」,獨獨只有臺大命名為「史學方法論」。   

  為什么臺大開設的不是「史學方法」而是「史學方法論」?「方法」與「方法論」是不是同一回事呢?至少,當時的臺大學生都很清楚老師們花極大的工夫闡述的差異性何在,也不是完全沒有道理。我的老師黃進興編了《中國史學論文選集》,開頭第一篇文章正是黃老師自己寫的〈論「方法」與「方法論」:以近代史國史學意識為系絡〉,談論中國的方法意識,探討方法和方法論的差異。「史學方法」意味著對一個未來歷史學家的方法訓練:教導你如何作史學研究、如何寫歷史書,歷史的定位對你來講是什么……換句話說,當我們講「史學方法」時,我們把史學當作一種技術,老師可以傳授這門技術,訓練完成之后,徒弟便可以自立了。

 可是多加了一個「論」字之后,態度就不一樣了。這時候史學方法不是一門技術。「史學方法」是把最好的方法告訴你,你一定要學會史料是什么,要怎么去接觸史料、如何整理史料。但「史學方法論」教的不是這個,而是拋出一連串問題:在研究歷史、陳述歷史、書寫歷史的各種方法之中,哪個比較好?為什么比較好?在各種不同的狀況下,面對歷史材料,應該采取哪一種方法?這才是我當年在臺大所受的訓練。換句話說,并不存在一套現成的方法,可以讓我們登堂入室,成為一個歷史學家。反而是我們自己要去思考、要去追問:歷史是什么?     


 當我們提及「方法」的時候,會牽涉到兩個重要的前提。第一個是歷史的范圍:所有曾經發生過的事情都是歷史。我們現在在這里做的事,到了明天、到了十年后,到了誠品五十年,一旦變成過去,就成了歷史。但是歷史不等于「歷史學」,不等于「歷史著作」,歷史實在太大、太多了。所有人類經歷過、擁有過的事物都是歷史。但是沒有任何一個歷史學家或歷史著作可以囊括統整所有的歷史,因此「方法」至為關鍵。我們面臨的第一個問題正是:在這么多的歷史材料和事件里頭,在巨大的歷史本體當中,我們用什么樣的方法去選擇,讓那被擇取的一部份變成歷史學,變成歷史著作。


第二個前提是:史學家是敘述歷史的人,他是一個出發點,而他所敘述的歷史將有一個終點,那個終點是讀者。不同的讀者懷抱著不同的關心,專注于不同的面向,擁有各自不同的背景,不同的歷史會引起不同的感應。   


  小大之辨   
從我在臺大歷史系念書到現在的這三十年間,史學界發生巨大的變化,人類看待歷史的方式,尤其歷史學家看待歷史的方式有了重大的改變。我們可以挑出兩個和今天這兩本書有關的面向,第一個我稱之為「小大之辨」。     


  讓我們先回到最基礎的問題:歷史是一件過于龐大的事物。因此,歷史書寫的起點是「選擇」。傳統史學面對同一個問題,有一個被廣為接受的答案──歷史要寫「重要的事情」。不重要的事不要寫,我想沒有人會反對這個標準。換句話說,歷史要寫「大事」。正如小時候老師教我們寫日記,老師都會說:刷牙洗臉不要寫,走路到學校不要寫,因為這是「小事」,是每天都會重復的事情。

長期以來,歷史學家有個根深柢固的傳統──「看大不看小」。一個歷史學家專注于細節,在過去是不可思議的,并且是不對的。憑著有限的經歷,面對歷史事件和歷史經驗的茫茫大海,我們只能去舀取最重要、最大的事件。歷史學家如果不能辨別什么是大的、重要的,在過去的概念里,他不可以做歷史學家。頂多只能做些掌故、筆記。

     掌故、筆記有它自己的一套傳統,它們由一些瑣碎事物組成,它有一些獨特的趣味,因此也發展出自己的一套傳統。掌故、筆記雖有趣,但很抱歉,它不是歷史。以過去傳統史學的眼光檢視,正因為有所謂大小之辨,所以會認為:人生當然也有無聊的時候,偶爾去搞一些掌故沒關系,但是一旦面對人生的重要事件,如果你有興趣要做一個史學家,如果你要當黃宗羲、要當王夫之、要當顧炎武,你就不能把自己的眼光侷限在掌故上面。那些是文人用零碎時間去做的事。   


  中國傳統里面的這種想法,在西洋傳統史學里面也有,而且一樣難以打破。我念書時,在「史學方法論」這堂課里見識到各種不同的歷史,眼界大開,發現到原來我們從小到大所學習的歷史只是其中一種,就是政治史,原來在政治史之外,還有很多不同的歷史,例如經濟史,人怎么吃、怎么活著,都可以用經濟力量的變化和階級互動來做最根本的解釋,這就可以談到馬克思跟唯物史學的影響。還有社會史,人不是只有帝王將相,人類的社會可以分類成各種不同的群體,這些群體決定世界的樣態。然而,二、三十年前,就算是我在史學方法論里見識了這么多樣的歷史方法,這些都還是「大歷史」。為什么要講社會史?因為社會上面有大事。社會上的巨大變革是政治史沒有辦法涵蓋的,所以要講社會史。但是在最近的二、三十年中,興起一股潮流,小大之辨不斷被質疑、攻擊。曾經我們認為,歷史學家必然要關注「大事」,有這么理所當然嗎?有沒有別的方法能夠有效地呈現歷史?再來,用過去的方法呈現出來的歷史,會產生什么樣的問題?     


  史景遷(Jonathan Spence)的《前朝夢憶》寫張岱,跟卜正民(Timothy Brook)寫維梅爾,這兩本書都是近三十年來新的史學意識下的產物。在這一件事情上,兩人屬于同一股潮流,置身于同一個思想觀念。到底這新潮流是什么樣的想法,什么樣的歷史態度呢?它當然沒有否定「大」的重要性,影響很多人的事情當然重要,可是要去呈現那些影響力巨大的事,不見得只能靠描述大事。(方法!)      在這三十年當中,這場小大之辨相當復雜,如果你去看《歷史與理論》(History and the Theory)的話就會發現,講到歷史理論時──更早以前可能說歷史哲學──到了我們這個時代會被談到的歷史理論只剩下一種,就是歷史方法論。我們到底該怎樣看待歷史、怎樣整理歷史、怎樣呈現歷史?這三十年來的新潮流,正是對過去小大之辨的反動。落實到史學研究與書寫上面,倒不是說大家來寫小的題材,而是我們應該「重視細節」。


從知識到體驗  
 什么叫做「細節」?在過去的小大之辨里,如果要發現大的、核心的事物,必須先忽視、拋棄的一些其他不重要的東西,這就是細節。然而在這三十年當中,為什么「細節」一再被拿出來重新檢討?重新強調?一個很重要的理由是,歷史漸漸從一個「形式上的知識」,移向「非形式上的體驗」。以前我們感覺歷史是一套知識。知識是外于我的生命,是一些我可以整理、打包、帶走的事物。

愈來愈多的歷史學家不滿足于歷史學作為一門知識,它還要變成一種體驗。意思是說,它不光是要讓你知道以前發生什么事,它還要讓你去體驗、感受、經歷過去發生的一切。這是歷史學根本性的調整,它的功能與它的社會角色都起了巨大的變化。很可惜我們的感受并不深切,也許大家做的事情并不夠多。關于這種讓大家不只是理解知識,而是體驗歷史時光的的精神,我們學院做的事很少,跟外界的溝通交流也很少。但是我們的確不能否認這是整個世界──尤其西方歐美史學──的重要主流。   

  知識跟體驗最大的差別,就是在細節。當我們說「秦始皇在公元前二二一年統一中國」,這是一個知識的陳述,它可以很簡單。但是,如果我想要把這句話變成一種體驗,我就必須設法讓你感受,這句話對活在公元前二二一年的人,到底產生了怎樣的沖擊。我們必須換一種表達方式。   


  首先,當然要有很多的細節,它可以一層一層、不斷往下降。第一個我們要先想想看什么叫做「統一中國」。背后是另一個問題:什么東西被統一了?我們可以用知識性的方式來簡單回答:原來的戰國七雄被消滅,剩下一個國家。但我們也可以用另一種方式來分析──透過細節。活在公元前二二一年之前與之后的人,有什么不一樣的生命經驗?一個簡單而直接的細節:公元二二一年之后,所有出土的考古遺跡,道路遺跡上開始有了車轍。漢朝之后的道路遺跡,即使是石板路,都會看到一條直直的車痕,這是秦朝統一中國之后「車同軌」所留下來的,這是在之前不會發生的事。   


  在這之前,不同的車有不同的軌距,所以路很難走。統一中國之后,后來的漢朝開石道時,便預先刻出同樣的軌距以方便行走,這時候你就有了一種歷史的感受,這就是統一中國。我們可以知道,如果漢朝人在官道上搭乘馬車或牛車,它的概念比較象是「搭火車」,因為車子事實上是走在凹陷的軌道上的。這叫做歷史體驗。如何從歷史知識中提煉出體驗的感覺,是需要細節。如果沒有生活上的細節,我們不可能從知識的理解變成體驗的想象。   


  在這一方面,史景遷和卜正民都是可以帶給人精采體驗的作者。例如史景遷寫張岱、以及過去他所有寫過的人物,他的寫法如一,必然會累積眾多細節。《前朝夢憶》一開始就寫張岱的回憶──當然,張岱是很好的題材,因為他留下了太多的材料。史景遷會一路告訴你他怎么跟叔叔討論泡茶的學問,要用怎么樣的水可以泡出最好的茶?接著他回憶起他的祖父……史景遷將許多材料聚拢,他強調眼睛所能見到的細節。例如張岱回憶他的幾代先人時談到了科舉。如果寫一般的傳記,用大事紀式的寫法,這類主題必然放在最前面,劈頭講他的第四世高祖哪一年中舉,他的祖父哪一年中舉,一口氣寫完了,整個對他的家世做一個交代。但史景遷的選擇當然不一樣,他會告訴你考場里面的經驗,一個考生怎么樣進入考棚,在考棚里面會發生什么事……他要你去體驗、去了解什么是「晚明文人的生活」。  

    那么卜正民呢?他對于細節的察覺更直接、更清楚。這一點從《維梅爾的帽子》的封面就可看出,卜正民用閱讀畫作而寫成一本書。不僅如此,他還花了很大的力氣在閱讀畫中的帽子。就是這么一頂帽子。這幅畫畫的是軍官跟一名女子在對話,卜正民捕捉這頂帽子每一個可能的細節,從這個帽子到這幅畫,延伸到與維梅爾相關的任何一個細節,他通通不放過。   

  所以,在寫作方法、或歷史的研究方法上面,他們兩個人是一致的。我們都可以叫他們「細節史學家」,他們不放過任何的細節,他們追求的歷史著作正是由細節構成,這是他們最習慣、也是最喜歡的寫作方式。從最一開始我們說的,今天為止歷史學上的巨大變化,我們可以在這兩本書里看到。


向文學取徑:歷史敘述的策略   

另外一個近三十年來的巨大變化──史學界愈來愈重視narrative,敘述。「敘述」以前被視為理所當然,始終都是方法的一部份。是的,作為一個史學家,依照以前的標準,你當然要「能寫」,你要有基本的文字功力,史書基本上是用文字寫的。史學方法基本上可以直接用一個章節告訴你怎么寫歷史論文,它有什么規范、規矩、規則。這不是我要講的narrative。以前歷史學界認為歷史有一種標準答案式的寫法,那是刻板印象,在這二、三十年當中,史學界開始向文學取徑,從文學中獲得巨大的刺激、靈感、借鏡、參考,開始意識到各式各樣的敘述策略。同樣的內容與材料,可以說不一樣的話。所以「敘述」(narrative)與「敘述學」(narratology)是近三十年來史學第二個重大改變。     

 史學界從文學那里發現,沒有必然的敘述。以前我們會說,最好的歷史著作就是《史記》,如果學會了史記那套敘述模式,你就是一個了不起的史家。在西方,你去看普魯塔克(Plutarch)寫的《希臘羅馬名人傳》,歷史應該要如此生動。但是,現在我們不把史學當成技術了,史學方法也不是問題的答案,反而是一道「問題」。新的問題就發生在新興史學家心里面,不斷逼迫他們去思索──我所面對的讀者是誰?這就是敘述策略!     

 以前的史學家從不想這些。但現在,史學家怎么可以不去想想讀者是誰呢?不一樣的讀者對不一樣的事情有不同的感應。所以史學家要有一些本事,這套本書叫「敘述策略」。掌握了歷史的資料,在組織、整合、呈現的同時,要不斷地反問:「要給誰看?」進一步再問:「用什么樣的方式,可以最有效地呈現我想要呈現的內容?」如何打動想象中的讀者,讓他們讀到我希望他們讀到的東西?   

  從敘述策略的角度來看,卜正民與史景遷恰恰相反。他們同樣愛好細節,但兩人手法各異。

讓陌生變熟悉  

 容我這樣說:史景遷的敘述策略比較接近「讓陌生的東西變熟悉」。這牽涉到他的寫作背景與環境,史景遷剛從耶魯退休,之前長年在美國大學教授中國史。如果你去翻查史景遷的資料,你會發現他很少在期刊上發表史學論文,他寫的幾乎都是給美國一般社會大眾的書。他在耶魯開的課也一樣,他的對象多半不是針對研究生,都是大學部的課。所以你可以想象,他面對的是一群美國第一流、最聰明、也最討人厭,最自以為是的年輕學生。他們進入長春藤名校,以為自己無所不知。史景遷教學時,面對的是這群年輕學生,而他寫書時,面對的是美國一般大眾。這兩群人有個共通點:他們不那么了解中國史是什么,而且并不清楚自已認知上的模糊。     


 我在哈佛當助教時,一旦學生發現我這個東方人,會立刻抓住我,和我談老子,他當然覺得他懂,然后他要比較老子和尼采,看你懂不懂尼采。他們吸收了許多對中國的刻板印象,然后漸漸形成一股傲慢。美國社會大眾也一樣,大部分的人對中國有一種「大概是什么」的想象。因此,當史景遷透過一層又一層的細節,編織其著作時,面對的是這股傲慢。他要讓這些美國人了解到,他們其實對中國歷史陌生無比。   


  我們如果看史景遷的《天安門:中國的知識分子與革命》(The Gate of Heavenly Peace: The Chinese and Their Revolution, 1895-1980,時報出版)。對我們這些學中國史的人來說,老實講,這本書并不值得讀,它描述了我們「早就知道」的那些人,把跟五四運動有關的人物傳記拼湊在一起,替他們做了一部群傳。像魯迅這樣的名人,史景遷在《天安門》寫到任何一件事,大概沒有什么我以前不知道的。但這本書畢竟不是為我們這種人寫的,它的敘述策略不在我們,他的重要性也不在我們。史景遷了不起的地方,在于他清楚認知他的讀者,他知道他的讀者不懂May Fourth,他們只知道一個籠統的「中國革命」。美國另一位著名中國歷史學家費正清(John King Fairbank)曾經寫過一本書叫做《中國大革命》(The Great Chinese Revolution 1800-1985),對美國人來說正是這樣,中國有個大革命,就像法國有個大革命,俄國有個大革命一樣。但革命的細節,例如五四運動,他們全然陌生。   


  你如何讓一個人對他完全陌生的事情感到有興趣?如何讓他覺得,一件遙遠、陌生的事情,是他值得知道的,并且進一步讓他一點一滴地體驗?史景遷必須累積、堆棧這么多的細節,讓你感覺到歷史里的每一道紋路與肌理,都在你可以撫摸的范圍之內。透過這種策略,他讓讀者親近了中國歷史,親近他筆下所寫的人。他用同樣的寫法寫張岱,聚拢所有搜集得來的材料,巨細靡遺,幾乎沒有任何遺漏。他并不打算提供新鮮的觀點,或者讓你知道其他研究張岱的人不知道的事情,作出一些其他研究者會嚇一跳的結論,而是將所有材料組合成一個豐富且易讀,引人入勝的人物完整寫照。所以他擅長組織,習于編織。   


  史景遷往往從一些特殊之處著筆,讓讀者感到吃驚。他會告訴讀者說:欸!以前有人在很遙遠的地方用這種方式過活哦。你以為接下來會有一個傳奇故事,就像魔戒或飛在天上的龍,不是。接下來,他鋪陳所有的細節,告訴你,事物有其道理,并且你可以體會、可以理解。   

  我認為這是史景遷最重要的寫作方法,他成功地把所有陌生的東西化為熟悉。所以我們讀史景遷的書有一個很簡單的標準了:如果他要寫的對象是你本來就熟悉的,你不必讀,因為你不會在里面讀到特別的觀點、特別的解釋。但如果他寫的題材是你本來就覺得陌生的,沒有比史景遷更體恤你的作者。像對很多人來講,張岱是陌生的。那么,讀他就是一件愉悅的事。


你真的知道嗎?  
卜正民也很重視細節,但他的敘述策略剛剛好和史景遷相反──讓熟悉變陌生。史景遷會告訴你,你覺得這頂帽子很奇怪嗎?不,這帽子一點也不奇怪。而卜正民會問你:你覺得這帽子再平常不過嗎?對不起哦,我告訴你,不是這么一回事。這是他們不同的策略。   

  《維梅爾的帽子》就是一個很好的說明。在卜正民面對的西方讀者眼中,〈軍官與面帶笑容的女子〉這張畫是他們的文化教育的一部分,沒有人會覺得這張畫有什么特別之處,但他會連接不斷,丟出一個又一個問題:你知道他的帽子嗎?她為什么要包頭巾?窗子為什么要這樣開?畫面的后面有什么?地圖為什么要掛在這里?  


    我們再看〈在敞開的窗邊讀信的少婦〉這幅畫。對于看過這幅畫的人來說,沒什么神秘之處。但卜正民會問:她在讀什么樣的信?他會透過他累積的材料來說明,她應該是在讀一封來自遠方的信。而這個「遠方」是荷屬東印度公司。再來,她的身邊有一張床,床上有一些水果──我頂多讀到這里──但卜正民會進一步問說:水果放在青花瓷盤上,這個盤子為什么會在荷蘭?接下來,還有我們真的不會看到的東西,卜正民看到了。這個讀信的女子后面,有一堵空白的墻。研究藝術史的人透過X光,發現維梅爾本來在墻上畫了一幅畫,后來卻涂掉了。卜正民會告訴你,維梅爾他為什么要畫那幅畫,后來又為什么要涂掉?   


  這就是卜正民。他會逼問你:你真的看到了嗎?你真的知道嗎?本來理所當然的事被他愈搞愈復雜,本來我們自認為熟悉的東西,但他弄得愈來愈陌生。他選擇這個策略自然也有原因。因為他要面對的讀者,與他所想要產生的效果,和史景遷是不同的。他面對的是那些已經有所了解的人,例如,我們可以在書上讀到安東尼‧貝利(AnthonyBailey)的推薦:「有些人自認已把十七世紀的尼德蘭摸得一清二楚,但他們若是讀了卜正民這部精彩之作,肯定要大為震驚。」是的,自認為一清二楚的人,將接到卜正民的挑戰。正如我剛才說的,如果你已經對這題材熟悉,史景遷的書不打算對你多說什么。但你以為你對十七世紀的尼德蘭再熟不過?卜正民正是要向你挑釁。     


 所以,讀這兩本書有很多不同的效果。如果你讀完了史景遷的《前朝夢憶──張岱的浮華與蒼涼》,我敢肯定會一連有好幾天,張岱會時時出沒在你的身邊。曾經那么陌生、十六、七世紀的一個明朝人成了和你長相左右的人。但讀卜正民的書剛好相反,把《維梅爾的帽子》從頭到尾讀完。我想,你大概還是不知道維梅爾是誰,你不會對他有什么清楚的感受,卜正民要做的事不是這個。他只是想告訴你:第一,從十六、七世紀開始,這個世界所有的事物彼此連結、彼此互動(interconnect);第二,凡事都是有個來歷。  


    他另一個敘述策略是the question of the origin,這些事怎么來的?我們享受了這些事事來歷的答案。一旦我們反過來追索它們的來源,所有的事,我們曾經以為簡單、必然的,頓時成了一則則豐富、生動的故事。他從維梅爾的帽子講起,一開始先談論這種帽子和荷蘭軍事的關系。這種帽子不是在歐洲生產的,而是在加拿大。因此這個帽子的材料,必須從歐洲人到加拿大的殖民談起,而歐洲人到了加拿大,碰到當地印地安人,之間又擦出什么火花?一個一個問題丟出去,一頂帽子拉出一個世界。   

  最好的時代  
 從寫作方法論上面看,史景遷和卜正民都是細節史學家;從敘述策略看,他們恰好相反,一個要把陌生變熟悉,一個要把熟悉變陌生。這大概是我自己的一些體會。最后,另一個最重要的共通點,為什么我們把這兩本書放在一起談?因為這兩本書談的都是明代。     

 一九九九年,紐約《時代雜志》做了很大的專輯。千禧年即將來臨之前,他們回顧了過去的一千年。訪問了許多的史學家,問他們說:「如果你不是活在今天的世界,那么你最想活在哪一個時代、哪一個地方?」我記得很清楚,史景遷回答:如果他生活的時空不是二十世紀,他希望自己能活在十六世紀的中國。   

  十六世紀的中國就是明朝的后半葉,那的確是一個極其輝煌的社會。他們沒有問到卜正民,但我想他的答案也差不多。看他寫的《縱樂的困惑──明朝的商業與文化》(The Confusions of Pleasure: Commerce and Culture in Ming China;聯經出版),他挖掘出的明朝人的縱欲和享樂,直到今天都還令人驚訝。   

  但我想十七世紀吸引這兩位史學家的理由,大概不只是這些縱樂。從十六世紀開始,中國從明朝進入到清朝,其中的變化種種,對任何一位史學家來說,都是令人振奮的挑戰。一個完熟而散發出陣陣香氣,正準備開始腐爛的文明,外來的事物陸陸續續進入這個文明之中,和它起了互動。在這之中,任何一種misunderstanding(誤解)都曾經發生。這個世界從未學過要如何彼此溝通。正因為這個世界從未學過,溝通是在他們還沒有準備好的情況下發生的。所以極其熱鬧、極其燦爛了,各種稀奇古怪的事都在這個created misunderstanding中發生。對一個擁有高度歷史敏感性的人來說,這里有太多太多歷史的題材,沒有比這更好的時代。   

  即使是今天的我們,著眼十六、十七世紀,大概也會有諸多感慨。例如,對研究臺灣歷史的人而言,大概也沒有比這段更精彩的題材了。但許多漂亮的題材到今天都無法好好的整理。史景遷讓美國人體驗張岱。我在想,臺灣有沒有人能寫鄭芝龍呢?有沒有人能寫鄭成功呢?我們一直以為我們了解鄭成功,事實上還有太多我們尚未厘清的事。   
  看看鄭芝龍吧。他的出身是荷蘭的通譯,他的生意遍及整個東亞海域,北達日本平戶,于是他娶了個平戶女人,生下了鄭成功。他的基地是今天的澎湖、金門,這個人不是我們想象中的中國人。這是一個陌生人。我雖然不曾研究這方面,但我想我們總有方法鎖定一些問題,例如他為什么會去當通譯?他怎么學會荷蘭語?他和平戶的關系是什么?在過去的東亞海域,鄭芝龍如何和他的仇敵廝殺,如何和朋友往來?   

  鄭成功的角色又如何悲劇?他的媽媽是平戶的朱印船主之女,但鄭芝龍為了拉拢明朝,把他送進國子監讀書。這些人物對我們來說都是陌生的。明朝過于豐富,有太多太多我們不知道的事。這時候不就需要有一個像史景遷一樣的人,把鄭芝龍這樣一個陌生人變成我們生命中的一個體驗嗎?   

  同樣的,在那樣十七世紀的臺灣,稀奇古怪的力量互相作用,卜正民曾經在《維梅爾的帽子》里談及每一件事物:毛皮、茶葉、菸草……都可以和臺灣有關。但誰能從這些文明變化的細節中牽扯出臺灣的歷史呢?     


 藉由閱讀這兩本書,我希望我們不只得到這些作者想給我們的,同時,我們可以從他們的寫作方法、寫作風格中得到一些啟示。他們如何看待歷史,這樣的價值如果能在我們的文化里生根,在諸位的腦海中刺激出雄心壯志,那么我們的收獲足矣。

 

  •  2012-04-12 20:53:47 尋老俠

    這篇文章我逐句讀完了,啟發良多。在歷史研究方法論上,我一直處在進退兩難的境地,由于沒受過國內專業的歷史學教育,因此著實搞不清楚國內歷史研究對方法論(抑或是西方歷史研究的方法論)的接受程度,之前問過周兄可上過歷史研究方法的課,也是想管窺個究竟。
    從幾部靠譜的歷史期刊上看,我覺得國內許多大學的歷史研究已經遠遠超過了傳統的宮廷政治史上,但一個明顯的問題是無論是經濟史,還是社會史都沒有越過narrative的局限,這也是我和這篇文章觀點的不同。問題不是不重視敘述,而是全盤敘述,沒有理論支撐。
    例如仲偉民的《茶葉與鴉片》,無論從李伯重的序言里,還是從我個人的感覺上,這書可以算是中國史學界在全球史研究中的重要成果。不過可惜的是,書中除了大量的學術硬傷(觀點無出處;數據前后矛盾;英文腳注拼寫錯誤...),最讓人遺憾的就是整本書都在敘述,而這種敘述又沒有新史料的貢獻。因此,完全是在整合已有的研究成果。意義真的不大。記得周兄在北京時也曾對這本書不屑。
    對我個人來講,在歷史研究方法論上幫助最大的依然是何偉亞的《英國的課業》和劉禾的《the clash of empires》(與譯本《帝國的話語政治》不完全一樣)。我上的方法論課是把"政治權利(power)"和class, space, gender, everyday life, print...等等,放在對歷史具有相同影響的主題來研究,當然,很多內容我完全聽不懂是什么竊以為未來幾十年中國最具潛力的人文學科就是歷史學,可發掘的甚多,需糾正的甚多,能學習的甚多。漫漫不歸路,與兄共勉。

  • 2012-04-15 19:40:34 桂匯甲丙戊庚壬 (不垢不凈 不增不減)

    當然還是要有書寫及管理資料的技術才能講究細節,發現體驗。現在還可以看到即時圖片及聲音,說不定二十年后還可以聞到味道。

 


楊照 2012-04-18 02: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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