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世凱當選臨時大總統前的南北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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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議和,是辛亥革命的重要轉折。議和的結局是清帝退位,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通過和平談判實現政權更迭的重大事件。清帝退位后,孫中山辭職,南京參議院依法選舉袁世凱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只是兌現政治承諾而已。于孫無所謂讓,于袁無所謂奪

辛亥年九月十一日(1911年11月1日),清軍與民軍在漢口激戰,袁世凱督師到鄂,駐節孝感蕭家港。這一天,上諭電達前線:“袁世凱現授內閣總理大臣,所有派赴湖北陸海各軍及長江水師仍歸袁世凱節制調遣。”同日,奕劻、那桐、徐世昌總協理大臣及載澤、載洵、傅倫、善耆等親貴大臣均上奏辭職。袁世凱取得了足以控制朝政與指揮軍隊的權力,他一面奏請朝廷停止進攻,一面命劉承恩給黎元洪寫信求和。

劉承恩是袁世凱的舊部,又是黎元洪的同鄉和朋友,早在袁世凱來鄂之前,他就給黎元洪寫過兩封信,轉達袁“和平了結,早息兵事”之意。兩信未復,九月十一日,劉承恩給黎元洪寫了第三封信,仍未回信。袁世凱親自致函黎元洪,表達善意,黎元洪這才復信:“公果能來歸乎?與吾徒共扶大義,將見四百兆之人,皆皈心于公,將來民國總統選舉時,第一任之中華共和大總統,公固不難從容獵取也。”(張國淦:《辛亥革命史料》,龍門聯合書局,1958,頁279)九月十九日,身在漢陽前線任民軍總司令的黃興也致函袁世凱,對袁寄予厚望:“明公之才能,高出興等萬萬,以拿破侖、華盛頓之資格出,而建拿破侖、華盛頓之事功,直搗黃龍,滅此虜而朝食,非但湘、鄂人民戴明公為拿破侖、華盛頓,即南北各省,當亦無有不拱手聽命者。”(《黃興集》,中華書局,1981,頁81-82)

劉、蔡過江,袁世凱伸出橄欖枝

袁世凱接到黎、黃信后,九月二十日,派劉承恩、蔡廷幹(袁的副官,海軍正參領,他是黎元洪的學友及黎在北洋水師時的同僚)以他私人代表的名義過江議和。

就在這幾天,山西、云南、貴州、上海、蘇州、浙江、福建相繼獨立,黎元洪通電各省派全權委員赴武昌組織臨時政府,湖北民軍士氣大振,主戰派占了上風。九月二十一日,劉承恩、蔡廷幹赴武昌請見黎元洪。迫于主戰派的壓力,黎元洪勸袁世凱倒戈北伐,克復京師:

“以項城之威望,將來大功告成,選舉總統,當推首選。”劉、蔡摸清了黎元洪的態度,第二天離開武昌。黎元洪又給袁世凱寫了一封親筆信,洋洋灑灑一千二百余字,作為對劉、蔡談話的補充,交劉向袁復命。

清廷連發上諭催袁世凱回京組織內閣,九月二十三日,袁進京赴任。審時度勢,他深知民軍士氣正盛,此時求和,尚缺籌碼,惟有攻克漢陽,方能折殺民軍銳氣,把黎元洪逼上談判桌來,也向朝廷和北洋軍中的主戰派有所交代。袁到京后,英國駐華公使朱爾典前來拜謁,表達了有意調停武漢戰事、促成袁內閣與黎元洪停戰議和的愿望。十月初七(11月27日),朱爾典致英外部葛壘電:“今署理漢口總領事電稱如下:清軍攻克漢陽,革軍退避武昌,軍心已挫。黎都督元洪現預備承認立憲政府,并因此事已發寄公文。”

清軍大獲全勝,馮國璋準備乘勝渡江,再取武昌。武昌起義元勛中的主戰派見民軍不敵北洋軍,北伐無取勝的希望,更恐武昌失守,丟掉獨立各省盟主的地位,遂同意黎元洪通過英國駐漢口總領事與袁世凱聯絡,接受袁提出的停戰條款。

十月初十(11月30日),袁世凱再派密使劉承恩、蔡廷幹過江,與黎元洪談判。同日,各省代表由上海來到武漢,因武昌陷于清軍炮火之下,乃假漢口英租界順昌洋行為會場,召開第一次會議,同意與袁世凱議和。英國駐漢總領事表示,黎元洪須能代表各省,方可開議。為使黎元洪有與袁世凱談判的對等地位,各省代表會議當日議決:以鄂軍政府為中央軍政府,請黎元洪以大都督名義,執行中央政務。

袁世凱、黎元洪達成停戰協議:從十月十三日早八時至十月十六日早八時(12月3日至12月6日),停戰三天。這是辛亥革命時期,民軍與清軍的第一次停戰,以后又簽署了五次協議,將停戰期一直延續到1912年1月29日。

1913年10月10日,袁世凱就任中華民國第一任正式大總統。圖為出席典禮的證件“慶祝券”。 圖片采自《莫理循眼里的近代中國》

袁世凱委任唐紹儀為議和全權代表,南下議和

十月十七日,上諭:“著袁世凱為全權大臣,由該大臣委托代表人馳赴南方,切實討論,以定大局。”(《辛亥革命》,卷八,頁200)袁世凱發內閣咨文,委任唐紹儀為議和全權代表。同日,黎元洪提名伍廷芳為民國議和全權代表,溫宗堯、汪兆銘、王寵惠、鈕永建為參贊,胡瑛、王正廷為湖北特派代表,組織議和代表團,并頒發照會,鈐 “中華民國中央軍政府大都督之印”。

黎元洪主張南北議和在武昌舉行,借以主導議和進程,維護湖北的革命中心地位。但江浙聯軍占領南京后,在武昌的各省代表受同盟會方面的影響,已議決“南京為臨時政府所在地”,并于十月十七日議決“各省代表于十八日同船發赴南京”,他們把議和地點改在了南京。十月二十一日(12月11日),唐紹儀抵漢口,第二天過江會晤黎元洪,才知伍廷芳不愿來武昌,要他到上海談判。原來,伍廷芳受張謇、趙鳳昌等人勸阻,托英駐滬總領事請朱爾典向袁世凱說項,令唐赴滬議和。于是,袁世凱十月二十三日電令唐紹儀“赴滬討論”。

據在漢口參加各省代表會議的江蘇代表雷奮說:“……南北協商,由精衛居間說合。凡參與辛亥秘密者,皆甚了解。即精衛本人,雖為中山心腹,亦視此為收拾時局,合理解決之最好方案。當時協議之條件有三:(一)雙方即日停戰;(二)清廷宣布退位;(三)選舉項城為大總統。……先是獨立各省,對內對外,均感不便。由鄂督黎公電邀各省,派遣代表赴鄂會議。……各代表抵漢口之次日,已由北京公使電致漢口英領事,轉告各代表,提出三項條件,謂如能照辦,則共和即可成立。各代表討論之結果,并征求黎元洪、黃興、程德全之意見,均可行。”(《辛亥革命史料》,頁282-283)

伍、唐達成共識:召開國民會議表決國體

十月二十八日(12月18日)下午,南北議和第一次會議在上海公共租界市政廳舉行。

伍廷芳首先表達了南方對于議和的基本原則:清帝退位,建立共和。唐紹儀的態度也十分明確:“共和立憲,我等由北京來者無反對之意向。但此為同胞之事,今日若無清廷,即可實行,既有清廷,則我等欲為共和立憲,必須完全無缺之共和立憲,方為妥善。黃興有電致袁內閣云:若能贊成共和,必可舉為總統。此電由汪君轉楊度代達袁氏,袁氏謂此事我不能為,應讓黃興為之。是袁氏亦贊成,不過不能出口耳。共和立憲,萬眾一心,我等漢人,無不贊成。不過宜籌一善法,使和平解決,免致清廷橫生阻力。今所議者,非反對共和宗旨,但求和平到達之辦法而已。”

會談氣氛良好,伍廷芳對唐紹儀的表態很滿意,他說:“皇室之待遇,旗兵之安置,自有善法。總之,君既贊成共和,則我等所求者息事后之和平辦法而已。蓋承認共和,則一切辦法皆可商量。”但就實現“和平解決”的途徑,伍、唐均語焉不詳,爭論一番之后,唐紹儀才亮出底牌:“昨夜見黃興,當以告君。自武昌起事之后,我曾擬一摺,請國民大會決定君主民主問題,服從多數之取決,清廷不允,現時,我尚持此宗旨,蓋此辦法,對于袁氏非此法不可也。其軍隊必如此可解散。開國會之后,必為民主,而又和平解決,使清廷易于下臺,袁氏易于轉移,軍隊易于收束。竊以為和平解決之法,無逾于此也。”唐紹儀的主張合情合理,伍廷芳未表反對,他說:“各省代表已在南京,現在即可以表決。”唐紹儀不同意,他認為,獨立各省的代表皆為都督所派,而直隸、河南、東三省、甘肅來滬代表并非官派,只具個人資格,無合法代表權,不能將現在南京的“各省代表會議”等同于將來的國民會議。這樣,各省代表的資格、人數,召集國民會議的辦法,會議地點及開會時間,就成了伍、唐以后幾次談判的焦點。

伍、唐第一次會議,即在“召開國民大會表決國體”議題上達成共識,出乎中外意料。原來,伍廷芳雖是南方議和總代表,幕后操盤手卻是張謇、趙鳳昌,他們與袁世凱、唐紹儀在議和的關鍵問題上早有默契。

張謇是江蘇省諮議局議長,實業界領袖,袁世凱的故交。五月十一日(1911年6月7日),張謇從漢口赴京途中在河南彰德下車,拜會罷官隱居的袁世凱,他倆對如何應對將來時局的變化交換了意見,袁向張承諾:“有朝一日,蒙皇上天恩,命世凱出山,我一切當遵從民意而行。也就是說,遵從您的意旨而行。但我要求您,必須在各方面,把我的誠意告訴他們,并且要求您同我合作。”武昌起義后,袁世凱果然信守諾言,主要表現在:一、攻克漢陽后,他若要攻取武昌,易如反掌,但他并未這樣做,反將主張急攻武昌的馮國璋從前線調離,派主和派將領段祺瑞統率清軍;二、當張勛在南京被江浙聯軍圍攻時,他若派清江、徐州的軍隊,兩路過江增援,至少可以守住南京,但他也沒有這樣做;三、派唐紹儀到南方議和,臨行前他囑咐唐:到上海后,必須想法先與張謇見面,你得告張謇,我必尊重他的意見而行事。唐紹儀一到上海,果然先見張謇,請示機宜。(劉厚生:《張謇傳記》,龍門聯合書局,1958,頁181-182)

趙鳳昌何許人也?他是江蘇常州人,曾是跟隨張之洞多年的親信幕僚,參與機密,言聽計從,后被張派到上海辦洋務,結交了許多南方士紳,他和張謇友情深厚,與伍廷芳、唐紹儀也是舊交。唐紹儀很信賴趙鳳昌,在和議過程中,他天天都與趙通電話。北方代表團成員張國淦回憶:“伍、唐同鄉老友,共和主張,又在同一條路線。有趙鳳昌者,曾在張文襄幕,與伍、唐俱舊識,有策略,此次革命,活動甚力。趙住上海南陽路,伍、唐遂假其寓所,每晚同往聚談。在議場上,板起面孔,十足官話,及到趙處,即共同研究如何對付北方,以達到目的。趙參與密議,且在滬久,革命黨人及江浙知名人士,尤其張、湯等,皆能聯絡。據魏宸組告余:‘所有和議中主張及致北方電,俱是夜間在趙寓雙方商洽,精衛(汪兆銘)與本人(魏自稱)常到彼處,皙子(楊度)則未參加,而袁內閣與唐,亦先有秘密私電往還,均從促成共和著手。’”(《辛亥革命史料》,頁292)

雙管齊下,段祺瑞、黃興派代表在上海簽訂密約

南北議和就是在這種背景下進行的,既擺脫了黎元洪的控制,也擺脫了同盟會的控制,成了江浙士紳的代表與袁世凱的代表進行的談判。獨立各省的領導權大多不在同盟會手中,江、浙兩省又面臨光復會的競爭,若再失去對南北議和的控制,一旦和議成功,清帝退位,袁世凱當選大總統,同盟會將被邊緣化。為扭轉被動局面,同盟會方面雙管齊下,化解危機:一面由陳其美策動各省代表會議的留滬代表,選舉黃興為大元帥,代行民國臨時政府中央政務(后遭黎元洪及各省代表的反對,在南京重新選舉黎元洪為大元帥,因黎不來南京,黃興以副元帥代行大元帥職權);一面繞開伍廷芳,另辟蹊徑,直接與北方談判。

這時,清軍中的主和派將領揣摩袁世凱的心機,知其無意做曾國藩,他們見黃興已取代黎元洪即將成為南方臨時政府的首腦,便開辟第二渠道,由段祺瑞的參謀長靳云鵬派出私人代表廖宇春(字少游,江蘇人,保定陸軍小學堂監督)潛赴上海,謀求與黃興談判。參與其事者有黃興的親信、江浙聯軍參謀長顧忠琛,聯軍先鋒隊長朱葆誠、洪承點,文明書局經理俞復,北軍紅十字會會員夏清詒。洪承點是顧忠琛的學生,朱葆誠是廖宇春的學生,二人共事于聯軍先鋒隊,廖、夏到滬,經朱葆誠介紹先認識了洪承點,又經洪承點介紹認識了顧忠琛,顧忠琛則告以黃興。黃興指示顧忠琛和廖宇春會談,探其來意。于是,顧忠琛乃約廖宇春、夏清詒密會于文明書局二樓經理室。

就在伍廷芳、唐紹儀舉行第二次會議的那天(12月20日),顧忠琛手持黃興的委任書(“茲委任顧忠琛君與廖宇春君商訂一切。十一月初一。黃興。”《黃興集》,頁98)再赴文明書局與廖宇春會談,簽訂五項條款:(一)確定共和政體;(二)優待清皇室;(三)先推覆清政府者為大總統;(四)南北滿漢軍出力將士各享其應得之優待,并不負戰時害敵之責任;(五)同時組織臨時議會,恢復各地之秩序。(錢基博《辛亥南北議和別記》,《辛亥革命》卷八,頁103)

黃興明知黎元洪委任的議和全權代表伍廷芳正在上海與唐紹儀談判,又遣顧忠琛與廖宇春簽訂密約,悖理違法,實屬不義。

南京成立臨時政府,國民會議胎死腹中

十一月初九(12月28日),袁世凱領銜率內閣十大臣上奏摺,代奏唐紹儀近電,請召集臨時國會,公決國體。清廷接奏,即開御前會議,載濤、毓朗反對,奕劻主張允唐紹儀所請,隆裕太后乃下懿旨:“茲據國務大臣等奏,請召集近支王公會議,面加詢問,皆無異詞。蓋內閣即以此意電令唐紹儀轉告民軍代表,預為宣示。一面由內閣迅將選舉辦法妥擬,協定實行,尅期召集國會。”(《辛亥革命》卷八,頁155)第二天,伍、唐舉行第三次會議,伍廷芳提出了修訂后的“關于清皇帝之待遇”、“關于滿蒙回藏之待遇”兩項提議案,當日議決條款,首項即為“開國民會議,解決國體問題,從多數取決。決定之后,兩方均須依從”。

國民會議表決國體,清帝退位后袁世凱做民國首任總統,同盟會方面難以接受這樣的結局。孫中山恰在此時回國,黃興、陳其美等人考慮孫革命一生,眼看滿清將倒,應給予其民國首任總統的職位,以示尊榮。“總理回滬后,黃克強、陳英士兩先生朝夕不離。十一月初七日(12月26日),假哈同花園公宴總理。席次,克強、英士、遯初(宋教仁)密商舉總理為大總統,分途向各代表示意,計已定。馬君武公言于《民立報》,喚起輿論。晚間復集總理寓所,會商政府組織方案。”(《居正文集》,上,華中師范大學出版社,1989,頁71-72)十二月初八,黃興、宋教仁等人赴南京,連夜召集各省代表開會,提出成立政府、改用中華民國紀元并改用陽歷、政府組織采用總統制等,籌備選舉臨時大總統之事。

十一月十二日(12月31日),伍、唐(這是南北議和期間伍、唐舉行的最后一次會議)簽署協議,其第四條為:“伍代表提議國民會議在上海開會,日期定于十一月二十日(1912年1月8日),唐代表允電達袁內閣,請其從速電復。”

孫中山當選臨時大總統后當即致電袁世凱解釋情由:“文前日抵滬,諸同志皆以組織臨時政府之責相屬。問其理由,蓋以東南諸省久缺統一之機關,行動非常困難,故以組織臨時政府為生存之必要條件。文既審艱虞,義不容辭,只得暫担任。公方以旋轉乾坤自任,即知億兆屬望,而目前之地位尚不能不引嫌自避;故文雖暫承乏,而虛位以待之心,終可大白于將來。望早定大計,以慰四萬萬人之渴望。”(《孫中山全集》第一卷,頁576)

袁世凱認為南方太無誠意,1912年1月1日致電唐紹儀,說他12月30、31日以來的行動超越權限,政府不能承認。唐紹儀當即電請辭職。1月2日,袁世凱準唐紹儀辭去議和代表,并電告伍廷芳,否認伍、唐所訂條款,嗣后應商之事,直接與伍廷芳電商。

孫中山搶在國民會議召開之前成立政府,意在逼迫袁世凱將他視為平等的談判對手,增加推翻滿清后政治權力再分配的籌碼。他的目的達到了,袁世凱不得不與他打交道。唐紹儀辭職后,南北議和中斷了幾天,經張謇、趙鳳昌斡旋后,又繼續開議。“清帝退位優待條件”和“南方如何兌現承諾”已成最后的議題,前者伍、唐已基本談妥,后者成了決定和談成敗的關鍵。直隸、河南兩省諮議局通過汪精衛轉給孫中山一電,提出三個條件,頭一條即是:“清帝退位后,能否舉袁為大總統?”1月14日,孫中山在復電中保證:“清帝退位,共和既定,袁有大功,為眾所屬,第一條件自無不能。”第二天,孫中山又致電伍廷芳,請他轉達袁世凱:“如清帝實行退位,宣布共和,則臨時政府決不食言,文即可正式宣布解職,以功以能,首推袁氏。”(《孫中山全集》第二卷,頁20,頁23)

孫氏斗法,一波三折;袁氏妥協,議和成功

就在孫中山信誓旦旦之際,接連發生的幾件事,更加深了袁世凱對孫的不信任。

1月16日,袁世凱退朝回家,行至東華門丁字街三義茶館門口遭炸彈襲擊,炸死衛士六人、平民二人,袁未受傷。刺客當場被捕,自認屬于北方革命黨。該黨總部設在天津,雖屬同盟會的分支,但組織獨立,自行其是,他們反對南北議和,主張以武力推翻滿清政府。當時,清帝退位之說久傳于外,而又遲遲不能實現,他們以為是袁世凱從中作梗,因此設計炸袁。

1月18日,孫中山忽然提出五條“要約”,命伍廷芳轉達袁世凱,其中第二條:“在北京不得更設臨時政府”;第三條:“得北京實行退位電,即由民國政府以清帝退位之故電問各國,要求承認中華民國彼各國之回章”。孫中山電邀伍、唐“入寧面商,以決大計”,伍、唐拒不赴寧。從1月18日至21日,孫向伍連發五電,修改所擬的“要約”,并向黎元洪通報:“現雖未列入正式談判,而進行頗確。若清廷仍不肯就范,則再戰有詞”。1月22日,孫罕見地將“要約”公諸報端,以最后通牒之勢向袁攤牌。袁世凱以孫提出的條件與以前協商的內容不符,拒絕接受,他認為:清帝退位后,倘各國未能即時承認中華民國,斯時北方諸省清帝統治權既已消滅,南方臨時政府事實上又不能統一,中國便成無政府之狀態,何以維持秩序,對付外人?如果孫中山非要為議和附加新條件,他將把與伍廷芳先前談妥之事,即時作廢。孫中山此舉使伍廷芳顏面大失,一怒之下,電孫請辭議和代表。

孫中山就任伊始,即通過王勛(孫的親信、外交總長王寵惠的哥哥)與流亡日本的盛宣懷密商,由盛向日本財團借款,然后轉借給南京臨時政府。1月26日,民國政府、漢冶萍公司、三井物產株式會社于南京簽訂《漢冶萍公司中日合辦草約》,合同規定:“由公司借政府500萬元應付現金若干,其余作為政府向三井購買軍裝之需(英文本作 ‘購買武器與軍火’)”。(《辛亥革命前后——盛宣懷檔案資料選輯之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頁235-236)此事泄露后,中外嘩然,終因參議院不承認合辦條約及漢冶萍公司股東大會的反對,合約作廢。

2月3日,孫中山會見充當日本政界、財界聯絡渠道之人森格時表示:“余等希望將滿洲委托給日本,而日本給革命以援助”。“萬一數日間無足夠資金以救燃眉之急,許多軍隊要離散,革命政府將遭瓦解的命運”,如在陰歷年底得不到一千五百萬元,則只有把政權讓給袁世凱。當天會談的內容與結論,由森格以加急電報發給三井物產顧問益田孝,電報稿先由森格寫成中文,經孫中山與胡漢民修改后發出:“孫答應租借滿洲,日本為防止革命軍之解散,在漢冶萍公司五百萬元外,應立即借一千萬元,以中止與袁世凱和議,故孫文或黃興為了滿洲之契約將到日本一行。孫文答應‘滿洲之事如有意實行,在四日之內,匯一千萬元并電告,即可與袁中止和議’。”其后,2月5日、6日孫中山致電森格催促日本方面答復。日方深恐借款給臨時政府引起外國干預,2月8日,益田孝復電森格,沒有允諾提供一千萬元軍費,相反勸孫中山及黃興與袁妥協。(藤井升三:《辛亥革命時期有關孫文的資料——森格關于“滿洲問題”的書信》,1982年,日本亞洲經濟研究所調查研究部刊印。陳錫祺主編:《孫中山年譜長編》,上冊,中華書局,1991,頁647-648)

孫中山之所以節外生枝,甘冒議和破裂的風險,所恃全在借款,借款不成,只得言和。最后的談判更像一場交易,孫中山為袁世凱繼任大總統設置了許多條件,又在新內閣人選上討價還價,袁企盼和議早成,屢屢向孫妥協,宋教仁(農林)、陳其美(工商)、王寵惠(司法)、蔡元培(教育)得以躋身總長之列(內閣設十位總長),加上由傾向同盟會的唐紹儀出任內閣總理,南方總算如愿以償。

辛亥年臘月二十五(1912年2月12日),清帝下詔退位。袁世凱通電全國:“共和為最良國體,世界之公認。……大清皇帝既明詔辭位,業經世凱署名,則宣布之日,為帝政之終局。”2月13日,孫中山向參議院辭職,并諮文參議院:“此次清帝遜位,南北統一,袁君之力實多……且袁君富于經驗,民國統一,賴有建設之才,故敢以私見貢薦于貴院。請為民國前途熟計,無失當選之人。大局幸甚。”(《孫中山全集》,第二卷,頁85)2月15日,南京參議院舉行總統選舉會,以十七票(全票)補選袁世凱為臨時大總統,并在通告袁世凱的電文中稱他為“世界之第二華盛頓,中華民國之第一華盛頓”。
 


【南方周末】范福潮 2010-07-18 05: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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