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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制度本是西方文化的產品。這種產品隨著西方文化的擴張而四向擴張。這一擴張引起一個大問題,就是民主后進的國邦是否適于實行民主。這個問題的解答極為復雜。它關聯到兩個大的條件:第一是開始實行民主制度的國邦之文化濡化的基線(base line of accutluration);第二是該一國邦的社會文化之適應平層(adaptation level)的高低。當然,這兩個條件是相互關聯著的。關于民主后進國邦是否適于實行民主的問題,道格拉斯(William O.Douglas)和華斯霍恩(Peregrine Worshorne)曾有過辯論。這個辯論被叫做“1961年的大辯論”。我現在把這一辯論的要點列示出來。[16]
道格拉斯說,民主政治不象電冰箱,并非可以轉運的貨物。民主政治是一種生活方式。這種生活方式要在新的土地上生根心須相當的時間;要它開花結果,所需時間更長。民主政制的實施,所涉及的范圍是廣泛而復雜的。一個民主落后地區要實行民主政制并且要收獲成果,需要大家長時期的忍耐和作不懈怠的努力。一旦民主政制在這里生了根,它開出的花可就茂盛和結的果可就豐碩了。在民主政制之下實行的自治,就是為大多數人民的問題之解決以及許許多多創造活動預先鋪好了道路。民主政制還有一個最大的優點,就是它能涵容不同的人、不同的思想和不同的言論。
有些人反對民主制度。這些人在對付被治者的時候,常好以鎮制力代替勸導與說服。他們常好以統治者所作的選擇,代替大多數的個人之選擇。民主政制提供一般人民以自我實現的機會。同別的政治制度比較起來,在民主政制之下,我們有較多的機會獲得或爭取自由、平等及正義。民主政制里有一種內發的控制力。任何公民,只要有決心和機會,都可以控制住民主的機構。
透過代表而行使政權,這在現代民主國邦是必要的程序。并且是民主權力的分配之一決定性的步驟,借著代議方式,少數的權利可以得到保障。民主權力的分配可由三種方式達到:各種權力的分設,選舉及任期之規定,以及制定政司絕不可為的某些事項。民主的理論是說多數人知道公共的利益是什么,并且為各別的群體之最佳的利益而努力。在民主政制之下,這些目標的樹立是人民自發的;至于怎樣實現這些目標的程序,是因新的需要發生及人民知識的增加而不斷改變,民主制度的實施是認為一股人民的智慧在長遠過程中高于一個治者或一個家族。
道格拉斯知道在民主后進地區實行民主政制的困難。可是,他認為不能等待,而必須開始實施。我們找不到一切條件成熟了才實行民主的那種情況。
華斯霍恩的看法與道格拉斯有所不同。他認為“整個的自由概念,對于許多極原始的民族是陌生的。”他說良心自申和言論自由是實行民主的中心礎石,但是只有具獨自思想的人才覺得良心自由和言論自由可貴。原始社群里的人不點獨自的思想,因此就不會覺得這些東西怎樣可貴。大部分亞非地區的人,他們的生活依然被風俗、習慣和迷信所限制。在這種情形之下,根本不可能有獨自的思想發生。他們缺乏所信持的知識,也缺乏懷疑所需的知識。原始民族并不是因他們所在的社群之規律為規律而服從,只是因為相信那些規律合于正義才服從。他們認為那些規律不合于正義時,便不服從。復次,他們之所以服從,是因習慣如此,而且服從較易。他們之所以不服從,除了覺得那些規律不合正義以外,是出于情感作用或自私的動機。我們很難相信,象這樣的社群會被鼓動為著言論自由和良心自由起來抵抗一個隨意行使鎮制權的政司。在亞非民主未開發的地區,一般人民不太會因著西方民主先進國邦所認為重要的問題而強烈反對政司的。這也就是說,西方民主先進國邦的人民把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結社自由和依適當法律程序審理案件等等看得非常重要。這些事情在西方人已經凝成傳統、習慣或生活方式。因此,假定政司違反了這些傳統,一定引起軒然大波,強烈抗議,甚至不尋常的騷動。可是,在未曾嘗到民主和自由滋味的大部分亞非人民,對于政司的這類舉措之反應則常麻木而冷漠。
華斯霍恩又論及經濟發展與社會變遷和民主政制的關聯。如近世歷史所示,英國的工商資產分子大有助于把一絕對王權置于民主政制的控制之下。不過,他們之所以這樣努力,并非空虛的由于相信代議政治的好處。他們系受一種實利動機所鼓勵。他們之努力爭議席,是因統治階層拒絕給他們以,經商和制造貨物的自由。為了這種自由,他們不得不爭。這么一來,英國的民主力量隨著工商業的擴張而作實質的進步。可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的亞非一般地區,情形有基本的差別。在這一般地區,工業化的實施是一突出的課程。但是,領導工業化的主要動力,并非民間工商業的資本家,而是新建的政司。因此,政司的權力隨著工業比的擴張而擴張。亞非一般地區里的人民,從他們的部落或鄉村連根拔起,他們固有的生活方式和風俗習慣也遭破壞。為了謀生,他們不得不離開破碎的家園,走入城市,去過著與家人分離的生活。白天待在工廠里做枯燥的工作;夜晚睡在單調的木屋里。處于這種苦況之下的人,怎能站起來組成政司并實行管理?即令他們能夠組成政司,也很不可能組成一個自由民主的政司。這樣一群受到嚴重挫折的人,只要能夠影響政治,便很容易趨于極端。因為,他們向往自由的觀念本極淡薄。即令他們向往自由,但是受肚子饑餓所生煩躁心理的驅迫,而實無暇顧及自由問題。
華斯霍恩說,這些地區的工人階層既受饑餓與貧窮之驅使,結果很少要求擴大自由——除非他們弄誤會了,以為自由乃得食的手段。顯然,他們之志不在爭取自由。英國的政治自由并不是從人眾爭面包而得到的,而是許多利益團體為著使他們的利益不受政府干涉而得到的。亞非地區的饑餓群眾如果干涉政治的話,他們最緊逼而又實質的驅動力,并非為著保護自己的利益,因為他們沒有什么利益可資保護。驅動他們干涉政治的力量是要求最低的生活資據。這與英國的差別大得太多了。英國是一些“有”的人干涉政治;亞非一般地區是一群“無”的人干涉政治。二者干涉政治時的心理狀況、注意所在、目的所在,都很不同。因此,他們對于政治的影響也很不同。英國工商資本家要求政司“少管些”,于是導出自由。亞非地區的饑餓群眾要求政司“多管些”,因此導出“統制”,并由之而逐漸集權化。他們不向政司要求他們做什么的權利,他們只向政司要求他們所需要的東西。這類要求占據首要地位時,自由的要求就隱退無聞了。
華斯霍恩又討論到民主的假裝問題。我們知道,在這個地球上,民主政治之趕得上英國水準的并不太多。有些民主只是假裝的。如果有人把那表面的假裝剝掉,那末里面所藏的可能就是獨裁。于是,現在產生一個重要問題:是假民主好,還是真獨裁好?華斯霍思的答復是:真獨裁比假民主好。
何以呢?
他以亞非地區的巴基斯坦為例。他說,在巴基斯坦軍人們不假裝民主。他們是明目張膽地實行獨裁。阿育布總統(President Ayub)不聲言他代表公共意志,也不費心機去搞那些掩耳盜鈴式的選舉故事。巴基斯坦的政治氣氛是沒有掩飾的貨族寡頭訓政。一群受過教育的精干分子依理而發號施今。這種情形雖使巴基斯坦蒙不民主之名,但卻有一太好處。什么大好處呢?它沒有把民主之名壞掉。這么一來,如果巴基斯坦的人民日后要實行民主政制的話,那末他們尚有一個明顯的奮斗目標。這也就是說,巴基斯坦的寡頭政治家沒有糟踐民主政制之名。這就為后來的民主主義者留下一條干凈的道路。我用一句中國的老話來說,巴基斯坦的政治家們“尚存心忠厚”。
據華斯霍恩說,巴基斯坦的統治者雖不民主,可是“他們非常自由”,“他們是自由的貴族”。這些自由的貴族在英國受過教育,深受英國自由傳統的熏陶。雖然他們的權力是絕對的,但是他們有自由良心的限制。從一長遠過程著想,巴基斯坦的情形比亞非許多其他號稱民主的地區距離民主反近。“在那些地區,統治者聲吉他們系依人民的公共意志而行使權力”,并且是由選舉而上臺的。在那些地區里,“統治者聲言尊重那限制絕對權力的民主制度,而事實上民主制度在那里只是有名無實。在實際上,他們借著實行民主為名,得到擴張暴政之一極可怕的和有力的新利器。他們借選舉來表明,他們之所作所為是出于人民的要求。因此,無論在公在私,他們得以暢所欲為”。
雅各賓式的民主(Jacobin democracy)是毀滅了君王、教會和貴族等等原有的封建結構,掃除了建立“人民政府”的一切障礙,然后依照人民的“公共意志”來建立政司,使行無限權力。這么一來,就由民主走上“民主的獨裁”。歐洲的經驗告訴我們,越是借國邦的力量來改變社會以將就民主的理想,則自由的前途越是渺茫。可是,修改民主理論以適應社會文化的現實,民主和自由的來臨反而較快。
我們現在要問:道格校斯與華斯霍恩所持見解誰對呢?在肯定民主制度上,二人是沒有不同的。他們都認為民主制度是理想中的最佳政府。亞非地區的一殷國邦終究會接受這種制度的。這種制度是今后世界政治制度的走向。他們二人之不同,只在實現民主制度時所采的程序。道格拉斯認為實觀民主制度之唯一的途徑是立刻開始。華斯霍恩則認為亞非新興國邦如果確切地了解徒有民主之名而無民主之實是容易招致災害的,一般人民確乎可以較多獲得內政上的自由實質。
道格拉斯的見解比較偏重理想。華斯霍恩是一位新聞記者,他的實際經驗使他對民主的實現采取比較現實的看法。二者在原則上并無沖突,只是對民主實現的程序之看法不同。
殷海光 2013-08-27 11: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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