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益世俗化的現代社會,哲學的生存合法性越來越受到挑戰,它經常必須面對諸如此類的質問:這種極其抽象的意識形式究竟有何存在的必要?它究竟能給人帶來什么“用處”?研究哲學意味著什么?如何回答這些問題,關系到哲學存在與發展的根本命運。本文試圖立足于人特殊的生命存在,為哲學的生存合法性做出一種理論的辯護。
一、哲學為人的自我認識提供符合人本性的思維方式
認識人自己,是人類所有學科的共同目標。人文社會科學自不用說,即使離人最為遙遠的屬于自然科學的天文學,其根本目標也是為了認識人在宇宙中的地位。應承認,所有這些學科對人的自我認識都具有重大作用,做出了重要理論貢獻。然而,人的自我認識,卻又不是一般學科所能完全實現的。在宇宙一切存在中,人具有與眾不同的獨特性質。人的這種超出常態的存在特性,最典型地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1.人的“自相矛盾性”。人是一種把自然性與超自然性、肉體本性與靈魂本性、有限性與無限性、現實性與理想性等矛盾本性融為一身的兩重性存在,人之外的其他存在都只具有單重性,只有人具有這種多重性。如果人成了“單向度的人”,那只不過是說人蛻變成了“物”。
2.人的“無限包容性”。人是自然的最高產物,這表明在人身上集中了自然界的精華,而且,人還能通過創造性活動把自然界變成自己的“無機身體”,不斷地擴大自己的生存空間,在此意義上,人是一種“世界性的存在”,“人的世界化”與“世界的人化”是內在統一的。
3.人的“不定性”。人是一種永遠開放、不斷生成的存在,人雖然來自于自然,人的本性卻非先天的由自然所規定,人之為人的本質永遠處在沒有終結的創生之中,始終具有開放、不定的性質。
4.人認識自我時的“自我纏繞”性。在認識自我時,人同時成為了認識的主體和認識的客體、認識者和認識對象,而且只要涉及到人的自我認識,這一“纏繞”就永遠存在沒有終結之日。
很顯然,上述性質,其他一切存在都不可能具有,而只有人才擁有。人特殊的存在本性,內在地要求符合人特殊本性的認識方式來把握。這種方式既不是科學,也不是神學,而只能是哲學。
現代人對自然科學寄予了太多的期望,然而自然科學的認識旨趣在于對事物的規定作一客觀如實的揭示,客觀性、普適性、無矛盾性與可證實性是科學認識方式的根本特點,這種認識方式在把握客觀自然現象時是極為有效的,但若用它來認識人的本性,就必然會把人完全變為“物化”的存在。因為人既非“客觀”存在,也非“無矛盾”的存在,更不是“可證實的”和“普適”的存在,這些特性只是“物”的特性而非“人”的特性,因此,用自然科學的方法來認識人,只會把人抽象化和單向化,而不可能實現對人的全面、具體地把握。這正像一位思想家所說,即使自然科學發展到最高的階段,關于人的問題也仍舊沒有解決。
神學的思維方式與自然科學不同,它強調的是超越性、無限性和主觀性。然而人是一種“自相矛盾”的存在,各種兩重性的矛盾關系構成了人的辯證本性,如果單純地強調超越性與無限性一極,而完全抹殺自然性與有限性,似乎是對人的拔高,其實是使人變成了虛幻的“神圣形象”,仍是人的現實本質之喪失。
只有哲學的認識方式,才是最切合人之為人的本性的認識方式,馬克思主義的實踐思維方式以自身特有的理論解釋力量清楚地表明了這一點。
實踐思維方式是對科學思維方式與神學思維方式的超越和揚棄,同時又是把二者的合理內核結合于自身的哲學思維方式。科學或者神學的思維方式或者把人“物化”,或者把人“神化”,其結果總是把多重性的、由各種矛盾關系構成的人的形象知性地分裂為互相對立的單個片面,從而使人走向了抽象和虛幻,而實踐思維方式則要克服這一弊端,真正使人走向具體、找到“自我”、恢復“自性”。
最早為確立實踐思維方式進行富有成果的嘗試的思想家是黑格爾。黑格爾自覺地區分了知性方法與理性方法,試圖超越形式邏輯的局限性,創立一種適于表達精神本性的辯證邏輯。他自覺地意識到認識人必須使用與人的本性相一致的觀點與方法。這在他關于“實體本身就是主體”和“精神的本質在于它的存在就是它的活動”等思想中表露得十分清楚。黑格爾以精神為主體的辯證法,實質上就是人的辯證法、人的活動的辯證法。只是黑格爾終究未能跳出追求絕對本性的傳統觀念的窠臼,所以他看到了人的活動,卻只能把它理解為精神活動,從而最終仍然陷入了唯心論。
人的本性在于“它的存在就是他的活動”,這個看法確實隱藏著人的秘密。如果把黑格爾的精神活動轉變為以物質為基礎同時又包含精神活動的“感性活動”,就可以使人擺脫抽象的邏輯世界,進入人的現實關系和現實存在,即返回人的真實形象。這意味著哲學思維方式與哲學世界觀的重大轉換,這一點,是在馬克思那里得以實現的。
按照馬克思的哲學觀點,實踐活動是人的最“本真”、最基本的活動,是人區別于物的最基本的存在樣式,對此,馬克思曾這樣論述:“一當人們自己開始生活他們所必需的生活資料的時候……他們就開始把自己和動物區別開來。人們生產他們必需的生活資料,同時也就間接地生產他們的物質生活本身。”“個人怎樣表現自己的生活,他們自己也就怎樣。因此,他們是什么樣的,這同他們的生產是一致的”。(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4頁,人民出版社,1960。 )在馬克思的哲學視野中,實踐觀點意味著人的觀點、人的解釋原則的一次根本性的轉變,或者說,馬克思的實踐觀點為人們理解自己的本性提供了一種嶄新的思維方式與理論原則。它意味著:
(1)要從人之為人的自身根源去理解人、把握人, 確立起把人理解為自身創造者的思維方式。按照這種認識方式,人之為人的本性不是給予的和前定的,而是在人的生成過程中自己創生的;人是自己活動的主體、主人和目的,也是自身活動的創造者;人的命運不是操在上帝手中,也非單純自然所能決定,而是主要由人自己左右。
(2 )要從人的生存方式的辯證發展歷程去把握人的歷史的和具體的本性,也就是要把人理解為處于自我追求中的不斷否定自身、超越自身的“自由自覺的存在”。
(3)要從人與對象的相互作用去理解人的生存活動, 自然對象制約人的活動但不限定人的活動,人要尊重對象規律但目的是為了改造對象。
(4)要從多重化的、矛盾性的觀點去理解人的本性, 把人理解為多重性、多義性、多面性、多層性的存在體系:人既是一種自然存在,同時也是超自然存在;既具有生命本質,又具有超生命的本質;從實踐觀點出發,就意味著是對那種一味追求單一本性、絕對本體因而總是陷入兩極化的觀點和傾向的超越。
(5)要從“否定性的統一”的觀點去理解人與自然、 人與人以及人與自身本質的關系。人與世界、人與自身既不是直接的同一關系,也不是一方吞掉另一方的消極“否定”,而是在肯定中有否定,否定中有肯定,經過肯定走向否定進入更高的肯定即否定之否定的關系,從而使人的發展呈現為一個辯證的前進歷程。
很顯然,從這種實踐觀點出發來看人,人再也不是抽象化、知性化的存在,而真正以一種立體的、完整的形象站立在我們面前。
可以看出,正是哲學,為人的自我認識提供了一種符合人本性的思維方式,在這一方面,哲學顯示出了不可替代的重大理論功能。
二、哲學為人的生活提供高遠的人生意境
追求意義,是人的基本需要之一,一種沒有意義的生活,對于人來說是一種最大的苦刑。縱然衣食富足,飽暖無憂,人仍會感到一種無邊的虛無在包裹著他,使他內心里不安寧、不踏實。人無法忍受無意義的生活,而動物永不會去反思人生意義這樣“毫無意義”的問題。但是,追求生活的意義,這種主觀意向性并不保證人們必然能夠尋找到真實的人生意義與人生境界。由于缺乏對于生活的辯證覺解,人們常常在追求中反而迷失于虛假的生活意義與人生境界。因此,生存境界與生活意義的澄明有賴于對人的生命的自覺闡釋,只有通過這種闡釋,人的生活意義與生存境界才會向人們宣示出來,并由此出發,引導人們去自覺地追求真實的人生意義,提升自己的人生境界。正是在這一方面,哲學負有責無旁貸的重大使命。
首先,哲學通過對人生命本性的辯證覺解而啟示人們,人生在世,決不能滿足于現狀,而應當追求一種內在超越、不竭創造的人生境界。
如前所述,人與動物的根本區別在于,人能在實踐活動中、在“自由自覺”的創造性活動中形成他的真正屬于自身的價值生命,使自己真正“成其為人”。人的這一本性昭示我們,對于人而言,現存世界永遠是不完善而有待改進與提升的,在實踐活動中,人們將其生命意志對象化到新世界的創造之中,使新世界在總體上揚棄并超越舊世界,從而向人的更美好的生存邁進。人之偉大,人之超越動物,就在于“人不再是自然之手馴服的機器,人成了自己行動的目標”(赫爾德語),永恒超越和不竭創造是人應具有的精神境界。
在歷史上,哲學家們曾經使用不同的語言表達過“永恒超越、不竭創造的人生境界”這一主題。例如,柏拉圖曾把人的靈魂按照等級分為欲望靈魂、感性靈魂與理性靈魂三個層次,認為人應該超越低級靈魂的控制,不斷走向更高的靈魂;基爾凱郭爾區別了三種不同的境界,即美學境界、倫理境界與宗教境界,認為每一個人應該不斷超越自我,邁向更高的人生境界;中國哲學家馮友蘭也把人生境界分為自然境界、功利境界、倫理境界與天地境界,認為人應該不斷超越自我,追求更高的人生境界……雖然這些哲學家具體理解不同,但在強調人應該不斷超越、永恒創造這一點上,卻有著共同的旨趣。
就這樣,哲學通過對人的生命本性的辯證覺解,為人的生存展現出一種嶄新的人生意境。它告訴我們,停留于現狀或者絕望無為絕非人類的安身立命之所,人完全能夠實現現狀的提升與悲劇的超越,焦慮與希望、絕望與信心的辯證轉化就存在于實踐活動不竭超越創造的現實過程中,人的前途和命運取決于自己的決斷和行動。在此意義上,哲學為人所提供的是一種樂觀向上、剛健有為的人生意境,“天行健,君子自強不息”,這是哲學給予每個人的激勵和呼喚。
其次,哲學還在對人的生命的辯證覺解中昭示我們,人不應該跪倒在某種抽象教條面前,聽任無生命的教條主宰人的生活,而應該追求一種真實無偽、生氣勃勃的生存境界。
正如前面指出過的,人的生命是一個自相矛盾的統一體。一方面,人來自于自然,物質性、自然性是人內在性質之一,因此,人具有有限性和非至上性;但是,人又并不停留于這種有限性與非至上性,人還具有選擇的自由和創造空間,他總是在具體的歷史情境中不斷超越自身,從而使自己的生命呈現出一種開放的狀態,人的發展就是不斷超越有限性的規定,為自己敞開自我超越的空間而不斷走向解放的,在此意義上,人又是無限與至上的存在。就這樣,哲學把人的生命自覺地理解成了有限性與無限性、非至上性與至上性的辯證統一。這意味著:
(1)人具有有限性與非至上性,如把人“神化”, 把人提升到無限的、超歷史的神的地位,那么,人就不再是“人”,而是被抽象化為脫離大地的幽靈;
(2)人的有限性并不表明人的宿命無為,相反,承認這一規定,恰恰是人不斷超越、創造的前提,有限性與開放性、歷史性與超越性不但不矛盾,而且是內在統一的。
(3)這種有限性與無限性、 非至上性與至上性的辯證關系生動地表明了人的生命的具體性,在這種否定性的統一中,人再也不需要到人之外去尋找把人一勞永逸地帶入完善結局的終極實體與超人權威,而是立足于現實又超越現實,不斷地去創造屬于自己的新的生活。
(4)上述有限性與無限性、至上性與非至上性的辯證關系, 內在地要求人們不能成為抽象原則的奴隸,激勵人們不斷去創新以超越現存規則的限制。那種抱著萬能的超歷史的抽象原則來剪裁人的現實生命的方式,結果只能使人受虛假觀念的支配,失去創造意識與超越精神。
這樣,哲學通過對人的生命的辯證覺解表明,具體的人的生命在天性上就是與教條和抽象原則格格不入的,人在根本上是一種“非教條”、“超教條”的存在,這就在根本上消解了抽象教條與刻板原則的合法性。人的生命應該是腳踏大地同時又放眼未來,既尊重歷史又不失開拓、創新,既肯定人的局限又勇于超越既有規則的限制,只有這樣的生命,才是自由的、自主的生命;只有這樣的人生境界,才是真實而高尚的人生境界。
最后,哲學通過對人的生命本性的辯證覺解,還昭示人們,不應該沉溺于某一片面的生活方式,而應追求綜合、全面、講究整體生活質量的人生境界。
以一種知性的方式把本來由兩重矛盾關系構成的人的生命“拆零”成抽象對立的僵死規定,非此即彼地把自然性與超自然性、理想性與現實性等矛盾關系割裂開來,以一方否定、拒斥另一方,這是人們在理解生活時常犯的一個錯誤,其結果必然造成人生境界的偏執與片面。如果執著于超自然性一極,不能完整地領會自然性與超自然性之間的辯證關系,就有可能導致脫離人的現實生活的極端理想主義,從而使人生成為由某種“虛假的崇高”所統治的抽象人生;反之,如果執著于自然性、感性的一極,而完全無視人的超自然性與理性一極,就有可能使人墮落成“人形動物”,陷入“行尸走肉”、與動物無異的“寵物人生”,最終走上極端的自然功利主義。
哲學的重大使命之一就是要以一種反思性的方式彰顯這兩種人生態度的虛幻,并自覺地向人們昭示:人的生命是極其豐富與充滿矛盾的,理想與現實、自然性與超自然性、理性與感性等都是人的生命的重要環節;真理不存在于任何一個極端,而存在于兩極間充滿張力的動態融合與否定性統一中;完美的人生應該在理想與現實、神圣與世俗等矛盾關系之間實現否定性的統一與辯證的和解,并從中升華出達觀而務實,既有入世精神又有出世情懷、既立足現實又不陷入功利、既追求理想又不陷于虛幻的精神境界。
從上面的論述可以看出,通過對人的生命的自覺理解,解除虛幻的生存信念的遮蔽,為人的生活提供一種自覺、高遠的人生境界,是哲學所具有的又一重大理論功能。
三、哲學為人的發展提供現實的價值理想
哲學在對人的生命的辯證覺解中,還總是自覺地為人的發展提供一種現實的價值理想,為人的生活提供一個“更加值得人們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從而激勵人們不斷超越現狀,朝理想的方向發展,在這一點上,哲學再一次顯示出其不可代替的重大理論功能。
人生活在現存世界中,與外界進行物質與能量的交換,在此點上,人與動物無異,但支配人的生活的卻并不是“生物性指令”,而是“文化的指令”,人一來到這個世界上,“就失去了天堂,成了永恒的流浪者”。人總是向自己提出這樣的要求——“要比現在生活得更好”,為此總是為自己憧憬一個更值得生活于其中的世界,所以,他又要求在觀念中建構符合人的愿望的“主觀模型”。這種理想模型所關注的不是現存世界“是如何”,而只是“可能如何”、“應該如何”的主觀意向性,通過它對客觀世界所具有的超越性,把人們從現存秩序的束縛中解放出來,使之獲得自由創造的空間,就是其根本的目標。
哲學正代表著這一超越向度的價值理想,它以一種反思意識的形式表達著人對價值目標與價值理想的追求,并通過這種追求成為推動人的生命提升與生活世界發展的真實力量,使人提高到他真正應有的地位。正如一個詩人所言,“向天空瞄準的人,比向樹梢瞄準的人射得高得多”。相對于現存狀態,哲學所提供的價值理想是深具感召力的“價值原點”,人們總是把向它所做的一切努力視為不斷走向自我實現的“路”,人的發展正是在這種“鋪路”的勞作與奮斗中一步步得以實現的。
哲學為人的發展提供一種現實的價值理想,它啟示我們,也許正是在人們稱作“幻想”、“空想”和“不切實際”的地方,可能蘊含著將對人的發展產生重大作用的思想,因為“今天的理想就可能成為明天的現實”。對此,哈柏說得極為精辟:“正是由于理想主義樹立了一個完全值得努力爭取的目標,人類才日趨完美,而反對者卻認為,只要將之說成是空想就可一舉抹煞這種主張。空想這個貶義詞用起來是輕而易舉的,但一般只有目光短淺的人才用它。”(注:參見喬·奧·赫茨勒《烏托邦思想史》,264頁,商務印書館,1990。)價值理想是目標, 也是向導,人與世界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有賴于“想像力”的不斷釋放,離開這一點,人們就只能盲目地或者只能靠本能去引導人與社會發展,人與社會必然因此陷入混亂與停滯之中。
因此,哲學為人的發展承諾著現實的價值理想,并在這種承諾中自覺地推動人的生命不斷向更高的境界攀升。這是哲學理論功能的又一十分重要的方面。
四、哲學的崇高使命——從整體上提升人的生命質量
在前面,我們分別從思維方式、人生境界與價值理想三個維度論述了哲學的理論功能,這三者并非各不相干,而是有著內在的意義關聯,它們從不同方面出發,共同地指向一個根本的目標,即從整體上提升人的生命質量,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按照常識的與功利主義的觀點,哲學既不能教會人去應對日常生活中的實際問題,更不能給人帶來物質的財富與權力的威嚴,而且恰恰相反,哲學在日常生活的應對及功利的獲取上,往往“笨手笨腳”,迂闊有余,成事不足,哲學家也好像是一些無所事事,饒舌多嘴、喜歡惹是生非的空想家,遠不如政治家、科學家、工程師甚至手藝人“有用”。從這種觀念出發,已有人無數次宣告了哲學的“無用”與“終結”。在今天,這種觀念也依然大有市場。
然而,哲學的獨特之處恰恰就在于它超越了常識的、狹隘功利主義的立場,而凸現了真正的“人的立場”。如果從常識的、功利的立場出發,哲學自然是“無用”之學,然而如果從“人的立場”出發,哲學就不是“無用”,而是有“大用”了,這種“大用”就是促進人的價值實現、提升人的生命質量。
“生命質量”是一個為人所專有的概念。動物的生命是單一的,自然生命就是其全部的生命,因此,對它而言,重要的是滿足其生物的本能需要,其全部生命歷程就是本能需要的“匱乏”和“滿足”不斷交替的過程,也就是說,動物的生命變遷只具有“量”的擴展與“外延”的延伸的意義,談不上真正“質”的提升和躍遷。與此不同,人的生命不會停留在這種“量”的重復上,它始終要求自己以“今日之我勝昨日之我”,去追求與現存世界不同的另一個世界。也就是說,對人而言,他關注的不是量的滿足,而是“質”的提高與升華;不是“外延”的延伸,而是“內涵”的豐富。追求生命質量、創造生命內涵是人之為人的一個本質特征。
把提升生命質量作為自己的根本任務,這一本性必然內在地要求人去獲得關于自身的自覺意識,反思所能達到的人生境界,設計未來的價值理想,只有通過這種“獲得”、“反思”、“設計”性活動,人才能真正完成自我發展、自我提升的使命。而承担這種“獲得”、“反思”與“設計”性活動的,不是別的學科,正是哲學。
思維方式、人生境界與價值理想是人生命發展過程中三個具有根本意義的方面。思維方式代表著人認識自我、理解自我的“知”的方面,只有運用哲學的思維方式,人才能真正認識自我,解開“人的奧秘”;人生境界代表著做人的水準和高度,體現著為人所獨有的人格尊嚴與生命力量,只有通過哲學對人的生命的辯證覺解,人才能自覺地不斷超越“昨日之我”,走向人格發展的新層次;價值理想是引導人不斷發展自身、創造自身的“燈塔”,哲學通過對人的生命的自覺覺解,為人的發展承諾現實的價值理想,從根本上避免了僅靠本能引導人與社會發展而可能導致的混亂和停滯,從而使人與社會的發展真正達到了自覺與自為。就這樣,思維方式、人生境界與價值理想從不同方面出發,共同地服務于提升人的生命質量這個根本的目標。
很顯然,這種對人的生存與發展具有如此巨大意義的學問是不可能也絕不應該“終結”的,只要人還在尋求自我發展和提升生命質量,哲學在思維方式、人生境界與價值理想等方面的重大功能就永遠會顯示出其不可替代的“用處”與意義。從整體上提升人的生命質量,這是哲學的崇高使命,也是其存在合法性的最高證明。
學習與探索5哈爾濱47~52B1哲學原理賀來20002000如何理解哲學的理論功能并捍衛哲學的存在合法性,在日益世俗化的現代社會,已成為一個越來越重要的問題。本文認為,哲學作為一種植根于人的生命的反思意識形式,其理論功能和崇高使命就體現在:為人的生命的自我覺醒、自我生成和自我發展提供符合人的生命本性的思維方式、價值理想和人生意境,從而在整體上提升人的生命質量和文明素質。正是在這種理論功能里,哲學體現出其特有的人文情懷和思想智慧,并彰顯出其不可動搖的存在合法性。作者賀來,1969年生,哲學博士,吉林大學哲學社會學院副教授,現在復旦大學哲學系從事博士后研究。 作者:學習與探索5哈爾濱47~52B1哲學原理賀來20002000如何理解哲學的理論功能并捍衛哲學的存在合法性,在日益世俗化的現代社會,已成為一個越來越重要的問題。本文認為,哲學作為一種植根于人的生命的反思意識形式,其理論功能和崇高使命就體現在:為人的生命的自我覺醒、自我生成和自我發展提供符合人的生命本性的思維方式、價值理想和人生意境,從而在整體上提升人的生命質量和文明素質。正是在這種理論功能里,哲學體現出其特有的人文情懷和思想智慧,并彰顯出其不可動搖的存在合法性。
網載 2013-09-10 21:3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