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再就業財稅優惠政策的幾點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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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業已成為我國的一個嚴峻的經濟和社會問題,給整個社會帶來巨大的壓力。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高整個社會的就業率,逐步縮小貧富差距,保持社會穩定,財政作為政府實施宏觀經濟調控最重要的手段之一,積極的財稅政策將在解決就業問題中發揮重要作用。本文將從目前我國現行財稅政策在解決失業問題中的作用以及改革方向作些基本探討。
  一、我國現行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以及存在的問題
  (一)目前我國對失業下崗人員的稅收優惠政策
  1.鼓勵新辦的商貿、服務型企業吸收失業下崗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條件的從而減免有關稅費。
  2.鼓勵現有商貿、服務型企業吸收失業下崗人員,達到國家規定條件的從而減免有關稅費。
  3.對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主輔分離和輔業改制分流安置本企業富余人員興辦的部分經濟實體,給予稅收政策優惠。
  4.鼓勵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對部分經營實施稅收減免。
  5.提高符合條件的經濟實體營業稅和增值稅的起征點。
  上述再就業財稅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吸收失業下崗人員、鼓勵下崗失業人員自主就業等措施,對解決我國目前再就業問題、緩解我國全社會的就業壓力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解決我國就業問題,根本途徑是擴大勞動力需求,財稅政策要發揮政府職能,發揮稅收杠桿導向作用,促進第三產業、中小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發展。并著眼于長遠,提高我國整體的教育素質和職業技能,減少在長期經濟發展中的結構性失業;同時,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為失業人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促進社會的再就業。
  (二)現行再就業財稅優惠政策存在的主要問題
  當前,我國鼓勵就業的稅收政策更多的側重于“扶貧”性質,臨時措施多,過渡色彩強。從就業相關的稅收政策和規定的內容看,其中大部分的優惠規定是針對我國最近一段時期的下崗和失業職工再就業問題而頒布的。原有的企業所得稅規定是針對早期的“待業人員”和“殘疾人員”就業問題而頒布的。從這些相關稅收優惠和措施的內容和實際運行的效果看,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
  1.給予的稅收優惠面窄、門檻高。一些下崗職工真正能夠享受到的稅收政策較少,因為一些下崗失業人員由于對政策了解不夠,不愿領取再就業優惠證,也有一些領了證的下崗失業人員,沒有合適的經營項目或者由于担心經營不善,覺得領取低保和失業金比稅收優惠更實惠。此外,其他一些項目收費的存在減弱了稅收優惠的效應。
  2.制定的稅收優惠政策難以得到切實執行。首先,對于國家規定的有關就業的稅收優惠,各地做法不一。其次,由于各部門對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理解認識不同、重視程度不同、工作效率不同,這些都導致了再就業稅收政策落實滯后。再次,一些地方對落實再就業稅收優惠還存在思想顧慮,怕稅收減免而影響業績,導致工作缺乏力度。
  3.促進就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形式比較單一、適用范圍小,未能形成具有明確目標的政策體系。如集體企業下崗人員享受不到再就業扶持政策,現行的再就業扶持政策,沒有把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包括在內,影響了享受優惠政策的范圍。其次,直接促進就業的優惠政策較為分散,臨時性強。
  4.部分企業將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作為避稅暗道。從目前我們掌握的材料看,部分高技術、營業額較大而用工較少的企業,非常容易享受國家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而勞動密集型企業,則很難享受到政策的優惠。道理十分簡單:對于一個用工五、六百人以上的勞動密集型企業,要安置下崗失業人員達到職工總人數30%以上,是極為困難的,而對于用工量較少的服務型、技術密集型企業,卻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且能“名利雙收”。
  二、制定解決就業的財稅對策
  (一)充分發揮稅收杠桿的導向作用,擴大勞動力需求
  1.運用稅收政策,調節產業結構
  產業結構中第三產業往往具有較大的就業容量,而且投資少,見效快。發展第三產業,將第一、二產業人口向第三產業轉移,是解決我國就業問題中農村剩余勞動力過多,企業隱形失業嚴重的途徑。
  國家近年大力鼓勵發展第三產業,希望通過第三產業的發展吸納大批下崗和失業人員就業,但第三產業的發展始終上不去。其原因除了是因為技術資金密集型產業發展滯后制約了第三產業進一步的發展外,另一方面是因為第三產業中相當一部分行業的投資收益率太低,不具有投資吸引力,而那些投資收益率較高的行業又是一些對勞動力素質要求較高的行業。這一情況說明,通過減免稅收等辦法對那些有勞動力需求、容納就業較多而利潤較低的行業給予稅收上的扶持,是十分必要的。
  在創業初期,可對一些經營利潤低和吸收較多勞動力的企業減免稅,使它們的利潤率不處于較低的水平,為這類企業的發展營造寬松環境以扶持它們的發展,使其發展空間更進一步,可以制造更多的就業機會。除了采用減免稅的稅收優惠,還可以對第三產業的不同行業類型采用差別稅率,對一些向社會提供較多就業崗位的行業,通過稅收政策對這個行業加以扶持,即對該行業實行較低的增值稅率或所得稅率,使其資金利潤率不致為負或不與平均利潤率水平差距過大。這樣可以保證這些行業的生存和發展,在滿足社會需求的同時,向社會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
  2.運用稅收政策、協調地區經濟發展,減少地區差異發生的結構性失業
  對中西部地區的經濟發展給予合適的稅收優惠,以利于該地區更好地吸引外資和我國東部發達地區的剩余資金,推動中西部經濟的發展,從而提供更多的新的就業機會。
  我國自從改革開放以來,以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吸納大量外資來投資辦廠對當地的經濟發展和吸納勞動力都起了很大作用。目前,可以考慮在一些欠發達和存在大量剩余勞動力的地區,特別是在中西部地區,以更優惠的稅收政策吸引外資來建辦勞動密集型企業。以捷克政府為例,捷克制訂的吸引外資獎勵政策,在高失業地區,只要投資500萬美元即可享受政府獎勵,包括5~10年的稅收減免,同時企業每創造一個就業機會還可獲得特殊創就業獎勵,最高額為每人20萬克朗(約33克朗合1美元)。至2002年底,捷克共吸收外國直接投資265億美元,在外企工作的員工人數已占到勞工總數的20%。
  稅收政策上可采取給予落后地區中的一些重要產業部門和企業以投資抵免或加速折舊的優惠政策,提高資本積累能力,擴大生產,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對采掘業、礦產業這些利用自然資源較多,同時吸引勞動力較多的中西部地區的重點產業,給予減免資源稅,增加增值稅抵扣項目的優惠,減輕其稅收負担。
  3.運用稅收政策,扶持中小企業發展
  中小企業在抵御失業沖擊、增加就業方面具有大型企業無法替代的作用。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統計,截止到2003年6月底,全國登記的私營企業為270萬戶,從業人員3562萬人,注冊資本金總額29000億元,中小企業提供了75%的城鎮就業機會。隨著中小企業的發展和新興產業的出現,中小企業在安置勞動力、增加就業崗位方面將會發揮更大的作用。
  中小企業對于吸收農村剩余勞動力具有如下的優勢:(1)大多數中小企業尤其是服務業中的中小企業屬于勞動密集型企業,吸納勞動力的容量很大;(2)就業門檻較低,對低文化技術水平的勞動力的就業限制比較少;(3)技術起點較低,投資需要較少,易于創辦;(4)能夠創造大量的投資和消費需求,反過來又為中小企業,特別是中小服務業的發展創造廣闊的空間。
  為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大多數國家都在統一稅收制度的基礎上,對中小企業融資實行稅收減免及其他優惠政策,為中小企業自籌資金提供便利條件。我國可根據實情,將發展中小企業與實施職工下崗再就業工程結合起來,積極鼓勵支持下崗和失業人員創辦小企業,對其所辦的小企業適當減免稅收,并提供一定的稅收寬限期,可考慮借鑒發達國家的做法,如英國中小企業的公司所得稅稅率為20%,比大企業低10個百分點。提高小規模納稅人的稅基標準,降低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
  在降低中小企業所得稅稅率的同時,還可以對中小企業實施其它優惠政策。鑒于我國當前就業形勢較為嚴峻的情況,對安置失業人員超過一定比例的中小企業,可享受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一定數額費用的優惠。或者補貼給接收就業人員的企業,以用于安排就業的各種費用。法國政府為滿足地方擴大就業的需要,曾規定中小企業每年擴大招工一名,可從政府得到4000法郎的津貼。同時,為促進中小企業加快科研創新,引進先進技術,允許有條件的中小企業提高折舊率,并允許企業在所得稅前扣除,從政策上扶持和鼓勵中小企業開展技術創新。
  4.運用稅收政策,發展多樣就業形式
  發展社區服務業,采用靈活多樣的形式促進再就業,不僅對解決下崗職工再就業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而且對于緩解我國未來總體就業供求矛盾、進而對整個經濟發展具有戰略意義。據統計,廣東省全省城鎮從事非全日制、自謀職業等各種靈活形式就業的人數達500萬人(不含外省勞力),約占城鎮從業總數的50%。隨著市場導向就業機制的建立,以及家庭小型化、住房單元化、人口老齡化和生活現代化的一系列變化,目前社區服務遠遠不能滿足居民生活需求,社區就業存在巨大的發展潛力,政府在促進傳統社區服務業升級的同時,應提供更為寬松的政策環境來促進社區服務產業化,發揮社區服務業在解決就業問題中的優勢。從稅收優惠政策出發,認真落實各項優惠政策,減免營業稅、所得稅,特別是對微利服務項目應落實各種稅收和減免行業性收費等優惠政策,鼓勵人們根據市場需求進行創業,從而使社區就業真正成為新的就業增長點。
  由于社區服務業中非全日制、臨時性、季節性、鐘點工、彈性工作等各種就業形式迅速興起,政府應建立與發展多種靈活方式就業相適應的勞動保障制度,實行靈活的社會保障繳交和待遇核發辦法。比如,廣州市制定了《社區就業服務崗位資助辦法》,對組織或招用下崗失業人員從事社區服務業的,由再就業專項資金給予每人每月50元的養老保險費資助和1000~2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補助。如果非正規就業形式得到應有的勞動保障制度,社會將發掘更多靈活多樣的就業形式,成為擴大就業的重要渠道。
  (二)財政貼息和貸款担保
  融資困難是目前我國中小企業反映強烈的問題,也是各國中小企業發展中存在著的共同問題。為解決這一問題,發達國家已有一些比較成熟的做法,由政府建立担保基金,并提供財政貼息。我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中小企業和密集勞動性企業提供財政貼息和貸款担保。首先,應在財政預算中建立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基金,對能夠提供大量勞動力的生產和建設項目予以貼息。其次,財政部門應采取積極措施扶持中小企業信用担保機構的發展,推動和加快中小企業信用担保體系試點步伐,同時也要針對我國失業下崗的人員情況,對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提供小額担保貸款,建立自主創業小額貸款担保計劃,政府為具有可行性和發展的創業貸款予以担保。比如,韓國政府為鼓勵年輕人和失業者創業,安排了長期低息貸款用于創業基金。意大利政府為鼓勵自謀職業的發展,在2000年推出了“榮譽貸款”計劃,對合適的自謀職業者提供特定的培訓,對創業計劃進行全面的可行性論證,并提供一定的創業貸款。
  (三)開征社會保險稅、完善社會保障制度
  建立一個統一的失業保障制度體系,為失業人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及多種形式的再就業服務,緩解因失業導致的城鎮貧困及與之有關的社會、經濟矛盾,保持經濟發展過程中的社會基本穩定勢在必行。目前我國的失業保障制度還不完善,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失業保險覆蓋面窄,僅限于國有企業職工,制約了其保險功能的良好發揮;二是失業保險籌資渠道單一、不穩定;三是失業保險基金缺乏良好的管理;四是支出結構不合理,入不敷出現象嚴重。
  社會保險稅是為籌集社會保障基金而征收的一種專門目的稅。縱觀世界各國,目前社會保障收入主要來源于如下幾個方面:一是社會保險稅;二是政府的預算撥款;三是職工工作時繳納的保險金。可借鑒國外社會保障的成功經驗,盡快開征社會保險稅,為再就業解除后顧之憂。比如,在德國和法國,政府向企業和雇員征收社會保險稅,德國雇主和雇員都按雇員工資的9.25%繳納養老金,法國則是雇員4.8%,雇主8.2%。一部分稅款用于失業人員的基本社會保障,一部分用于再就業的培訓計劃。我國可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征收稅率,由稅務部門征收社會保險稅,參保企業和參保人依法納稅,以改變目前社會保險費征繳難的狀況。統一的社會保險稅有利于社會保障收入的穩定、可靠;有利于失業人員轉變就業、擇業觀念,從而促進社會再就業。
  (四)鼓勵發展教育、加強就業培訓
  目前在我國失業人員中,低學歷、職業技能低人員占了主要比例。因為我國整體教育素質低,同時我國職業教育和培訓滯后,導致了勞動力供求結構矛盾。首先,政府應加大財政支持教育力度,特別是加大對農村和貧困地區教育的投資力度,改善我國過剩勞動力素質。加強社會職業培訓與再就業培訓,截至2003年底,全國共有就業訓練中心3465所,社會培訓機構17350所。1998年以來,在全國30個城市開展創業培訓工作,累計培訓了下崗失業人員360萬人次。2003年,全國共有近28萬人參加了創業培訓,其中有近14萬人成功創業或自謀職業。政府可運用稅收政策,對社會上依法成立的專門提供就業培訓的機構,給予減免所得稅的優惠待遇。又如,美國華盛頓州稅收優惠措施規定,企業如已獲準加入貧困地區延遲繳納或免征銷售稅和使用稅計劃,并免費為其員工提供就業培訓,則可獲得商業及職業稅優惠。在英國,雇主每雇用一名不滿25歲的青年即可減稅60英鎊,條件是每周為該青年提供一天培訓。
  據統計,2003年我國從業人員達到74432萬人,但在全國的企業在職職工中,當年接受各種崗位技能培訓的只有3400萬人次,職業再培訓程度遠落后于發達國家。因此,政府可以鼓勵企業和個人增加教育投資,允許企業用于職工培訓的費用金額從應稅所得額中扣除。在個人所得稅中,增設教育費用扣除項目,對用于個人和子女的教育投資可從應稅所得額中扣除。
廣東財會廣州41~44MF1體制改革伍穗冰2007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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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廣東財會廣州41~44MF1體制改革伍穗冰20072007

網載 2013-09-10 21: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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