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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秋,我終于為丈夫選定了一塊墓地。陵園位于北京的西山,背面是滿山黃櫨,四周是蒼松和翠柏。絳紫和墨綠色把氣氛點染得凝重而清遠。同去的朋友都認為這地方不錯,我說:“那就定了吧。”
我知道這不符合他的心愿。生前,他曾表示希望安葬在一棵樹下。那應該是一棵國槐,樸素而安詳,低垂著樹冠,春天開著一串串形不卓味不香不登大雅之堂的白色小花。如果我的居室在一座四合院,我一定會種上一棵國槐,把他安葬在樹下,澆水、剪枝,一年年地看著它長得高大粗壯起來,直到我老,直到我死……
然而這樣一個簡單的愿望在如今已成為死者的奢華。那么,就把遺憾再一次留給自己吧。我在心里說:“郿英,對不起……”
人活在世上到底需要承受多少遺憾才算了結呢?活著,就一定會有明天有下次,有彌補的機會和方式,死了,給活著的人留下的只有遺憾——切膚的遺憾。
然而,我必須跨越生與死、男人與女人、過去與現在的界限,重新翻閱他人生的全文,咀嚼它,品味它,不管那會使我怎樣地痛苦和心酸,除了面對,我別無選擇——這是一個男人能夠留給一個女人的全部財富,這是一個父親能夠留給一個兒子的真正遺產。
和周郿英第一次見面是在北島家。那是一九七八年冬天,他在西單墻看到第一期《今天》,留下了自己的姓名和地址,還四處游說約來了許多他的朋友。那天,除了北島,我誰也不認識,印象最深的是程玉和老周。我和程玉同在半步橋的北京看守所坐過牢,雖不是同案,但也算是難友,自然有一種同命相憐的緣分。老周使我印象深刻是因為他的胡子,兩腮光光的,惟獨下巴底下留著。開始我以為那是現代派的標新立異,后來才知道是因為他人太瘦,不好刮。有一次住院,護士們因此給他起外號叫“老山羊”。
以后,我們經常在七十六號《今天》編輯部見面,他幾乎每天下了班都去。他話少,使人感到深不可測。
那時大家都窮,沒有錢下飯館。記得最清楚的是,有一次,我騎車去七十六號路過胡同口的一家小飯館,飯館的燈光昏暗,昏暗的燈光下,一個戴眼鏡的瘦高個兒把糧票湊到眼前,用大姆指一張一張捻著數。我覺得眼熟,剎了閘仔細看,原來是“老木頭”,正用大家一兩二兩湊起來的糧票買燒餅。“老木頭”是趙振開的外號,北島是趙振開的筆名。老周去了常常買些切面,當時掛面是每斤二毛六,切面是每斤一毛五,省下一毛一再加一分錢,可以買三個一兩一個的芝麻燒餅,買兩個二兩一個的大火燒。這筆賬振開、芒克都不會算,但老周天生是個好當家,只要有蔥花、香菜、香油,他做的熱湯面總會讓大家吃得笑逐顏開。男人們經常一起喝酒,經常有人喝醉,免不了出一些讓人哭笑不得的洋相。他的酒量與北島、芒克、黃銳、黑大春這伙人相比并不遜色,但他從不喝醉。和許多號稱酒鬼、酒圣、酒仙的在一起,他從來沒有醉過,總是像個老大哥扮演收拾殘局的角色,然后把喝醉的人送回家,或是坐在馬路邊上聽酒后真言酒后胡語,直到深夜。
我清楚地記得,那是一個星期天的下午。那些日子,每個星期天我們都到七十六號去印刷裝訂我們的雜志,條件雖然艱苦,做自己喜歡的事大家都覺得很神圣。傍晚,我們再轉移到趙南家去聚會。來人不管是否相互認識,都可以在那里朗讀自己創作的小說、詩歌、劇本,有時候也讀名著。在那里,我讀到了葉甫圖申科、帕斯的詩,知道了法國女作家瑪格莉特·杜拉的名字,并因她的短篇小說《琴聲如訴》而對她崇拜備至。
那個星期天的午后,陽光淡淡的,懶懶的,被七十六號凌亂、破敗的院子分割得支離破碎。他站在午后的陽光下,細長的腿由于內八字腳而略微有點兒彎曲,腳下是一雙舊得沒有一點兒光澤的皮鞋,茶色褲子的褲角磨出了毛邊,下巴的胡子長長的,一副不修邊幅的樣子。當時他在和誰說話,說什么我已不記得,但我記得他的姿勢和表情。兩臂抱在胸前,冷峻、若有所思——這是他的常態。在他死后這些漫長的日日夜夜中,我曾竭力回憶我們相識以來共同度過的日子,有許多細枝末節都淡忘了,惟有他的形象、姿勢、動作、表情會從記憶中凸現出來,揮之不去。有時候不經意時,他會突然向我走來——推著那輛叮當亂響的破車,慢悠悠地向我走來;挎著那個破舊的黃書包,一肩高一肩低地向我走來;穿著那件草綠派克式大衣,步履沉重地向我走來……冷峻而若有所思。我能感覺到他的目光,他的呼吸,甚至他的氣味,那種感覺是無法形容的。每當這時,我會反省以往把“絕望”這個詞使用得太輕率……
就是那個星期天,他站在午后的陽光下。就在午后的那一瞬間,我產生了一個奇怪的念頭:如果我愿意,他一定會愛上我,我一定能讓他愛上我!
這個念頭使我得意,更使我吃驚,因為當時我正另有所愛,他也正被大家說服著,成全另外一個女孩兒的戀情,更何況大家私下里還在議論關于他曾經因為戀愛而自殺過的傳奇故事。幾年以后我們才真正戀愛,又過了幾年我們才結婚生子,經歷了愛的幸福和與之俱來的恐懼,經歷了生的期待和與此相伴的死的絕望,而這一切都始于那個周日的午后,始于偶然回首的一瞬間他那冷峻而若有所思的樣子對一個女孩兒的觸動。
一個人的吸引力是很微妙的。一次,我和畫家栗憲庭從外地出差返京,他去火車站接我,握手寒暄之后很快便分手了。后來我和栗憲庭成了朋友,他對我說:“你的男朋友真棒,是個了不起的男人。”我當時吃驚地說:“你們只有一面之交呵。”以后十幾年,他們幾乎沒有交往,聽說他去世,栗憲庭說:“老周可是個好人,葬禮我一定得參加。”我想,這只是一種印象,一個藝術家夸大了的直覺。但是,一個男人,他之所以引人注目必有原因,肯定不是衣著,不是相貌。一個三十多歲的男人,他的份量,他的獨特,肯定別有原因。
一年多以后,《今天》被迫停刊,但我們的交往更加頻繁。那時我重病在家,又剛剛經歷了一次感情挫折,他常去看我,幫我掛號陪我看病。有一段時間我住在清華大學,怕我孤單,下班以后他趕到西郊再坐末班車回城。一次,他打來電話讓我別買飯,他來了才知道,那天是臘八。讓我吃驚的是,他居然給我送來了臘八粥和包子,趕二十里路用飯盒帶粥,這樣的事恐怕只有他才做得出來。
他住在單位,家雖然離得很近,為了自在寧肯住在庫房,晚上把一塊木板搭在寫字臺上就是他的床。庫房原是一座大廟,陰冷而潮濕,常有各種小動物出沒。他津津樂道地給我講過一只每晚必到、把兩只前爪搭在門檻上陪他看書、聽音樂的黃鼠狼,并開玩笑地說:“它能我和交流,早晚會成精變仙。”
他的單位在市中心,朋友們路過時坐一會兒便不想再走,于是辦公室成了客廳,下班以后常有規模不等的聚會。不管是誰來,都是面條一碗,一碗面條,有時外加八分錢一個的大火燒。即使喝酒,也只有二鍋頭、花生米,拌白菜心、水蘿卜就算是奢侈之物了。鄂復明、王捷、萬之、田曉青是那時候的常客。他們有時候海闊天空,國事家事天下事無所不談;有時候話又很少,可貴在于“一切盡在不言中”的默契,總之彼此都覺得很滿足。田曉青這樣描述當年的感受:“不管什么時候,也不管隔多長時間,只要見到他,喝一杯酒聊幾句就覺得心里踏實,覺得世界沒變。”葦岸在一篇寫黑大春的散文中稱他為“詩人的搖籃”。我不喜歡這種形容,這是夸大了的贊譽之詞,雖然出于好意,卻不符合事實。但我相信一個充滿了幻想與躁動的十八歲男孩兒的心靈,在那種娓娓的徹夜交談中,會變得平和而安靜。
這種神交成為他的生活方式、生存方式。男人與男人之間既了解并珍愛各自的優點,又了解并包容各自的弱點的友誼,成為他生活的支點、人生的事業,一直持續到生命的終結。我想,很多朋友懷念他,是因為想起他便想起那個年代,想起那個年代自己的幼稚與單純、真誠與夢想。現在我們上哪里去尋找當年的圓明園、丁家灘、十渡,又怎樣才能促成當年那種背著瓶啤酒,帶著干面包,在野外玩兒童年時的游戲的郊游呢?
這些人中大多原本就是我的朋友,但說實在話,我時常會產生深深的自卑,和他們相比我似乎永遠走不進他的內心深處。我羨慕他與萬之、田曉青之間那種不用把話說透就能相互理解的默契;我嫉妒他與鄂復明、王捷那種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境界;我渴求他對待大春、桂桂那種兄長似的呵護。可我倆之間卻不自覺地把寬容藏起來,把完美強加給對方,從一開始就總是相互折磨。我們都很痛苦但又執迷不悟,尤其我更是執著。不但他的散淡他的超脫他的深沉使我著迷,就連他的怪癖他的病體也不在話下全盤接受。很多人對于我在結婚之前就清楚他的病情表示不可思議,認為一定是他隱瞞了自己的病情。這不是事實,事實是結婚之前我不但知道,而且已經承担了護理他的義務。直到今天,我從未認為他的身體是我們之間的障礙。不,障礙不在于身體,婚后他年年住院直至一九九一年一病不起,我從沒為此而后悔過自己的選擇。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能走到一起結婚生子,肯定有必然的理由,不管那理由在別人看來是多么微不足道不值一提,但是對于他和她肯定是第一的、惟一的理由。
在那幾年,我作為他的常客之一對他的經歷和為人有了更多的了解。
一九五六年,他才十歲,因急腹癥住進醫院,手術后病理檢驗診斷為淋巴肉瘤。這是一種非常險惡的腫瘤,因此手術后還得施行放射治療。五十年代,我國的放療設備和技術都很落后,一個療程下來,把一個十歲男孩兒的前腹后腰都燒傷成板結狀。幾十年來,他受盡了放療性腸炎和粘連性腸梗阻的折磨,為此小學和中學他分別休學一年,“文革”開始時,他是北京六十五中高三的學生。
因為身體不好,他沒去農村,他的家成為下鄉返城知青的集散地。同學和同學的同學、朋友和朋友的朋友、親戚和親戚的親戚,從山西、陜西、內蒙、東北,從兵團和村子里帶來大量當地的新聞。他雖然沒有親身經歷、親眼看到那些驚心動魄的事件和場面,沒有在廣闊天地里勞其筋骨乏其體膚,也不必為自己的現實處境而焦慮,但是他認識的、不認識的知青們挨整、被斗、自殺、坐牢的遭遇使他感同身受。那些年,他忙于看望同學和朋友的父母,忙于為那些急于回家探親和不想馬上離京的打假電報、開假假條,忙于接站、送站。與此同時,他讀了大量的文學作品。有時候,他一連幾天鉆到圖書館里。高爾斯華綏、陀斯妥耶夫斯基、托爾斯泰、雨果、狄更斯對靈與肉、善與惡的提示和剖析與當時知青們的苦悶、彷徨、失望、抗爭絞纏在一起,使他如同受到了深刻的精神洗禮。他給一個在內蒙插隊的同學的信中寫到:“上午參加一個朋友的婚禮,我為他高興,可是晚上回到家里又得知另外一個朋友被判處死刑,我的心情是可想而知的。然而,又能怎樣,這就是生活。”可以想象,他是以怎樣的心情迎來送往,而后,又是以怎樣的心情在北京獨處。
一九七五年,他的高中同學在內蒙為知青打抱不平,涉嫌一件命案,再加上一些反林彪、“四人幫”的言論,好幾個人身陷囹圄。他積極參與了此案的上訪。一個當年參與此事的同學回憶說,所有的上訪材料一經他的手修改,馬上變得條理清楚,而且份量加重。上訪很快有了結果,北京軍區馬上派專人調查,案情有了重大轉折,一些同學很快被釋放,另一些得到了從輕處理。雖然他身處北京,但他四處奔走出謀策劃,對案件的解決起了重要的作用。
經常聽他講一些離奇的事情,三角戀愛、情殺、起訴、私了、公了,似乎有一個場,有一個無形的道德法庭,他是法官,無償地、沒完沒了地解決一樁樁公案。他不顧風險地幫朋友躲避過追查,不堪其苦地為朋友打過官司,不厭其煩地給朋友調解過戀愛、婚姻中的矛盾和糾紛,不無同情地聽朋友訴衷腸倒苦水,同時,也不止一次地受到牽連,不公平地被誤解、遭抱怨。現在的人對此可能不理解,不以為然,可是當年我們這些人就是這樣相處的。只要是朋友,你的事就是我的事,生死相交患難與共的友誼也是這樣建立起來的。不知是我們老了還是社會變了,我常懷疑以后是否還存在當年那樣的人際關系。
大家說他是個好人,他為自己創造了——或者說大家共同為他創造了這樣一個人所共知的形象:在你遇到麻煩時,你第一個想到他。他有一種聚精會神地把注意力放在對方身上的習慣,他順著你的思路聽你把話說完,但并不急于下結論,也不總說你愛聽的。他總是試圖引導你站在對方的立場上,換一個角度重新把事情審度一遍。即使是你錯了,他也絕不會讓你感到孤立無援;在你需要幫助時,他會把同情、理解、時間、金錢給予你,讓你沒有拒絕的余地;在你一帆風順的時候,他絕不再錦上添花。許多出國的朋友每年都寄來賀卡,讓人帶來禮物,但他從不回復,一次也不,固執得令人不可思議。
不了解他的人可能認為他是個愛管閑事的“無事忙”,在對他了解不深的人看來,他不過是個熱心的老好人,知道他所參與的活動的人會以為他很灑脫,只有熟知他的人才知道,理想與現實的矛盾始終困擾著他,使他實際上很沉重,很孤獨,很多時候他都感到力不從心,疲憊不堪。
他曾經給我講過這樣一件事:他們廠里的一個工人,有三個孩子,夫婦兩人每月只掙五十多塊錢,冬天一家人吃白菜和咸菜,夏天買撮堆兒的黃瓜,他平時經常接濟他們。一次過年,他給了那個人二十塊錢,過年之后,他看到那個工人穿了一件新衣服,心里很不是滋味,忍不住對他說:“錢是給孩子改善生活的,如果你買二十塊錢肉,一頓都吃了我也沒意見,需要我還可以想辦法,可不是給你買衣服的。”沒過幾天,那人死活把錢還給了他。他告訴我時,這件事已過了很多年,但他的情緒仍然非常激動。他說:“你不知道當時我多恨自己,我恨不得打自己幾個耳光。他也是個人,別人能穿新衣服為什么他就不能?就因為他窮;他也是個男人,是三個孩子的父親,他為什么沒權利決定自己能不能穿一件新衣服?就因為錢是別人的,錢是我的;就因為我還拿得出二十塊錢,我就有資格教訓他,傷他的自尊,我成了什么人了!可你不知道他的三個孩子多慘……”他講這一切時絲毫沒有一點兒委屈,一點兒抱怨。不知為什么我當時覺得這有點兒像蒙太尼里似的懺悔。
我流淚了。我為他難過,但我無話可說。他確實錯了,我找不出安慰他的理由。我懂得他看到孩子時的感受,但我仍然無法為他辯護。這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好心辦壞事或好心沒好報,他陷入了一種善良與另一種善良不能兼顧的悖論之中,為此我更加為他難過。我相信,如果他有很多錢,不,不用很多,只要他還能拿得出,就不會犯這樣的錯誤。但是他不能,他真的不能。一九七九年,他為自己的親弟弟辦理回京的手續,對方一再索要好處,最后一次,他去車站為其送行,對方又提出要求,大有滿足不了就會前功盡棄的架勢。他從手腕上摘下手表遞上去,為自己拿得出一件還算值錢的東西而慶幸。
最能說明他這個人的是一次沒有結果的戀愛。她離了婚,本人在外地的一個工廠工作,北京只有一個年邁的母親幫她撫養著幼小的女兒,“文革”中一個黑五類兼有海外關系的家庭,面臨這樣的境遇,其艱難是可想而知的。在她沒有調回北京之前,他幾年如一日地每周去給老人提水、搬煤,以后又為她的調動四處奔走。我不能確切地說他們之間是同情還是愛情,是由同情導致愛情還是由愛情而產生同情,但是在七十年代,這種選擇需要有足夠的勇氣。他曾經把這比喻成是背十字架。最終他們沒能結合不是因為他對那樣一個十字架不堪承受,而是因為他的母親出于傳統觀念不同意他娶一個結過婚而且有了孩子的女人。他太愛他的母親,不愿意傷害母親,其結果是自己背負雙重的十字架卻誰也沒有被成全。母親為他大齡不娶操碎了心,他與她苦戀多年最終分手至死未見,三刃刀刺傷了三個人的心窩,以后又一度成為我們關系中的陰影。一個愛情故事的開始是浪漫的,結局卻又免不了平庸,希望把一切都做得好到極致,結果卻總是不盡如人意。
當矛盾的雙方都是朋友,他又必須做出是非判斷的時候;當明明是社會的不公,他不得不違心地勸說別人委曲求全的時候;當他所鐘愛的人,由于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而走向極端的時候;當一個人因為境遇的悲慘而沉淪而墮落的時候——在是非與善惡的天平上尋求到的平衡,頃刻又在本能和現實的天平中傾斜了。在勸說別人的時候,被壓抑的首先是他自己;在安慰別人的時候,受傷害的也首先是他自己。這種強烈的內心沖突,形成了極大的性格反差——堅強與軟弱,情感與理性,苛刻與寬容,自閉與開放,悲觀與樂觀,現代與傳統。
也許是他深感一個人為另一個人所能做的太少太少,漸漸地他把類似于救世主的信條修正為:做我該做的,做我能做的。而他自己不論怎樣累、怎樣難、怎樣苦都從不抱怨從不訴苦。我不止一次聽他對我對別人說:“如果你受了傷,沒有別的辦法,一個人舔干凈傷口,然后若無其事地站起來。”他這樣要求自己,我成為他的妻子以后他也這樣要求我。我哭他從不哄從不勸。他說,只知道孩子需要哄老人需要勸,不承認女人也需要哄,有理智的人也需要勸。同時,他卻一如既往地成為女孩兒、男孩兒和女人、男人們信賴的兄長和朋友。我呢,則理直氣壯地指責他:一個只愛妻子和孩子、不愛別人的男人是自私的;一個愛別人而惟獨不愛妻子和孩子的男人是虛偽的。我承認虛偽不屬于他,也知道不管是愛也好恨也罷,他的方式總是獨特的。其實我欣賞的正是這種獨特,可趣味是趣味,一旦真正面對它又無法超脫。
他是這樣一個人!我知道他是這樣一個人嗎?我能夠承受這樣一個人嗎?如果當年能夠這樣問自己,也許我們會成為世上最令人羨慕的朋友,不管我們是否戀愛是否結婚。然而,我不能。我像大多數女人一樣,希望所愛的男人既強悍深沉又溫柔順從。
一九八五年春節前夕,我們終于結婚了。沒有房子,沒有儀式,沒有錢,甚至沒通知各自的家庭。我們置辦的惟一家當是兩塊五毛錢一把的特小號鋁壺。在一個臨時外出的朋友家里,我們用這把小水壺和一個五百瓦的電爐燒水做飯,度過了新婚后最初的日子。二十天后,他急性腸梗阻發作住進醫院,但這并沒妨礙我忘乎所以地認為,只要擁有他我便擁有一切。
兩個月后他出院,我們住進了一間借來的小平房。雖然房子只有十平方米多一點兒,但總算有了自己的家,我們覺得很知足。
冬天,爐子上的水壺和窗紙的響聲呼應著,水蒸氣把玻璃畫得斑斑點點。那時北京的冬天似乎比現在冷得多,最冷時用濕手拉門上的鐵把手會有被沾上的感覺。他回到家總是先摘下滿是哈氣的眼鏡,一邊擦一邊念叨著,“還是家暖和!還是家好!”我們吃著爐臺上烤的饅頭片或燒餅,講各自單位里發生的事情,談論我們共同認識的朋友,追憶老北京的掌故。如果趕上下雪天,又正巧有朋友來訪,他就像個孩子,一邊順口把“風雨故人來”的詩句改成“風雪故人來”,一邊張羅著喝二鍋頭吃涮羊肉。他喜歡這種情調到了癡迷的程度,把我這個對北京風俗一無所知的南方人也感染得興趣十足。夏天,他喜歡喝生啤酒。那時,北京的生啤酒不好買,我常常拿著大小不等的塑料桶去排隊。我知道他下班回家,特別是朋友來了,喝不上生啤他會難受得坐立不安。
我們的小屋從不冷清,常有人不約而至,深夜十二點也有人來敲門。來得最多的是鄂復明,家里的力氣活兒、技術活兒全由他一個人包了。最方便的是不用請,只要等著,不出三天他準會來。史鐵生也是那時候的常客。房子小,沒有沙發也沒有扶手椅,專門為他準備了一張折疊椅,鐵生搖著車到門口一喊,他就跑出去背他進來。一個體重不足一百一十斤的人背一個體重近一百五十斤重的人,況且他放療燒傷后沒有腰肌和腹肌,背起來一定非常吃力,但每次他都堅持親自背才放心。后來他的身體狀況越來越差,為讓他能休息好,鐵生寫了一張條貼在我家的柜子上:因主人身體不好需要休息,來訪不得超過十五分鐘!客人看著表,坐到十五分鐘便開始不安,但只要他能堅持,總是說:“那張條不是為你寫的,踏實坐著。”于是客人便心安理得地待下去。
本來我是個反對喝酒的人。父親在世時常喝酒,從我懂事起就聽母親叨嘮和抱怨,所以我對喝酒的人抱有很深的成見。我曾經暗想,將來絕不找一個會喝酒的男人當丈夫。他進入我們的家庭時,父親已經病重,他多次為沒有陪老人喝過酒而遺憾。他對我說:“不會喝酒的人無法體會‘酒逢知己千杯少’的境界。不管什么事,只要是能使人向善而不是使人變惡,就沒有理由反對。”我差不多被他說服了,再也不一味地討厭喝酒。
有一段時間,他每天下班到東四八條口的小酒館去喝啤酒,問他為什么,他說為一個老頭兒。那個老頭兒看起來沒文化,但氣質特別讓人喜歡,“我們每天總是前后腳到,我要一升啤酒不要菜,他要二兩白酒,一盤花生米。我們誰都知道對方注意自己,可誰都沒打招呼,如果我們認識準能成為忘年交。”我問他為什么不主動點兒,他說:“這你就不懂了,對我來說,猜想著、琢磨著是一種享受,我相信對他來說也一樣。”這不是為了搜集素材,他和很多寫詩的寫小說的來往,自己卻從不搞創作,盡管所有了解他的人都認為憑他的文筆和閱歷,他是可以寫點兒什么的。他與那些愛扎堆閑聊神侃的人也毫無共同之處,他和那種“話不投機半句多”的人從不一起喝酒。談資和談話的對象一樣,是他最好的下酒菜,只要對胃口就行。所以與其說他是喜歡喝酒,不如說他是喜歡以酒會友;與其說他是在品酒,不如說他是在品人,品生活。
他的確是一個精于品味的人,是能把沒滋味品出滋味、把苦澀味品出甜滋味的人。他能準確地嘗出這道菜沒放蔥、另一道菜的黃酒又放得太多。對別人來說某個湯放不放胡椒粉或香菜的區別是好吃不好吃的問題,對他來說就變成了能吃不能吃的問題。吃雞只吃頭和爪子,當然他也知道翅膀是好東西,因為有太多的人喜歡他總是割愛。白菜餡的餃子醋里一定要加蒜,韭菜餡的則一定要有芥末。如果用油炒而不是用鹽和花椒煮,蝦則不再是蝦,花生米則不再是花生米。講究的不是吃什么,而是怎么吃,和誰一塊吃。
他喜歡吃香椿,史鐵生也喜歡吃香椿,每年香椿發芽的時候,他都要從自家的香椿樹上摘了最嫩的送給他,后來香椿好買了還是這樣。對于他來說那成了一種儀式。躺在病床上,每年到了這個季節,他都為不能再和鐵生一塊吃香椿面而遺憾得大發感慨。最后一年,他母親為他做了一瓶煮花生米拌香椿,他省下一半讓我帶給鐵生。他當然知道如今香椿已是滿街滿巷都有的賣,制作“專利”他也早已在朋友中廣而告之,而我當時又忙得不可開交,可他仍然催著我去送,還一再叮囑,當天送不了一定別忘了放在冰箱里。香椿在他的思維里不再是香椿,已被演化成一種象征——友愛;吃在他的思維里不再是吃,已被抽象成了一個概念——與我愛的人和愛我的人共享所愛。他自己之所以愛吃香椿也出于同一個邏輯。本來他是不吃香椿的,當年還沒和姐姐結婚的姐夫到家里做客,他愛姐姐也喜歡姐夫,硬著頭皮吃姐夫滿腔熱情推薦給他的拌香椿,由喜歡變為酷愛,直至一發不可收拾。對苦瓜的偏愛也如出一轍。有趣的是,他只能接受最初接受的那一種形式,香椿只能拌著吃,炒雞蛋他絕對不碰;苦瓜就用小干魚炒,肉炒就堅決反對。他追求情調和趣味到了教條的程度。
對人又何嘗不是如此。文章寫得好與不好,學問有還是沒有,名氣大還是不大,社會地位高還是不高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感覺。他有各式各樣三教九流的朋友,小韓是開車的,老四是理發的,馬子是臨時工,都是北京胡同兒里的苦孩子,沒什么文化,但個個都很仗義,個個都敬他服他,總是一口一個大哥地叫,照顧他的那份周到沒人能夠相比。物價不斷上漲,他也知道不能只節流應該開源,人們紛紛下海做生意,他也躍躍欲試地試圖掙錢,但是無論如何都進入不了角色,在生意場上他找不到他所喜歡的感覺和習慣了的氛圍。
因此他特別看重朋友間沒有任何事務性內容和實際利益的聚會。每當朋友們聚會,他會一改不茍言笑的常態,因為瘦,我常說他笑起來滿臉大括號。盡興時,他唱京劇、評劇、越劇,唱民歌、洋歌,只要地道他都喜歡。唱得最動情的是河北民歌《小白菜》:小白菜呀,地里黃呀,兩三歲呀,沒了娘啊……他的嗓子不好,聲音小而顫,但唱這首歌恰到好處。
我很情愿買酒做菜,也習慣于操持這樣的聚會。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妻子都像我一樣,反正我是這樣,我愿意這樣。這種時候,我感到幸福。也許是我對幸福的理解太淺,要求太低,或者就是我孤陋寡聞,我覺得這是一個女人真正的幸福,這是我真正的幸福。現在他的照片掛在我的房間,掛在我的床頭,獨自一人時我凝視著他,首先想到的是他在朋友中間的形象:他笑,他唱,他侃侃而談,他自言自語,他高興起來笑出來的“大括號”,他激動起來神經質的嘴唇……他指著我對大家說:“這是我老婆……這是我老婆腌的雪里蕻,我老婆做的魚頭湯,看家的本領,在別處肯定你吃不著……”這時我會想,如果時間可以倒流,我愿意用二十多歲的熱情,加上四十歲的理性,重新理解他、愛他。即使他生病時間再長,我也甘愿留在這個位置上,做我該做的,做我能做的……我真的常常這樣想,不管別人相信不相信,我常常想,如果時間可以倒流……
其實他并不是一個喜歡熱鬧的人。由于身體不好,他非常好靜,特別是八十年代末以后,他變得更加沉默。沒有客人時,他經常長時間一言不發。只要身體允許,他會找個棋友下圍棋,盡管棋藝不高長進不大,還是當個事似的買來不少圍棋書,并且以會下圍棋為榮。他可以長時間地閱讀,而且讀書的速度很快,閱讀的面也很廣,令我這個中文系畢業的望塵莫及。回到家,他做的第一件事是打開音響。他只聽古典音樂,勃拉姆斯、比才、柴科夫斯基,也聽貝多芬、肖斯塔科維奇。三年多住院生活,真正陪伴他的是我弟弟送的激光唱盤單放機、立體聲單放機、收錄兩用機。朋友們來看他,惟一的要求是要書看,緊著找還總是供不應求。
他喜歡獨處,即使是在人多的場合他也總是沉默。沉默是他自衛和進攻的武器,便利而有效。在一次對峙性的談話中,他曾經三個小時一言不發,真正的一言不發,對方也真正地奈何他不得。他生病之后我為他整理過早年的情書,寄自南方、出自同一個女性的手筆,一個小有名氣的業余作家,信寫得浪漫而深情。我把幾十封信排列起來,發現從頭到尾只有一個主題,都在抱怨他不回信。我理解一個戀愛中的女人得不到一封回信、一句回答的無奈和無助。
結婚之前,我們曾有過一次幾乎導致分手的沖突。和大多數試圖與情人重歸于好的男人不同,他始終蒼白著臉,緊咬著牙,不求不勸不哄,不說一句好話,單單執著地到我單位門口去等,而且回避著不讓我看見,我的矜持最終扛不過他的沉默。結婚以后,對于他的“鐵嘴銅牙”我有了更多的領教,只要他不愿說話,任你怎樣軟硬兼施都無濟于事,用不理他的辦法和他賭氣算是上了他的當,如果你能堅持十天不和他說話,他一定會堅持二十天來回敬你。對朋友他可以一味地違背自己寬容無邊,對我則是苛刻到底。
說來好笑,我們婚后第一次吵架是因為一個不足一兩的面團。包完餃子剩了幾個皮兒,我做成了面條,連續兩天都沒機會煮了吃,天氣熱面發酵了變黑了,我扔進了垃圾筒。他指責我浪費糧食,我認為他小題大做,結果吵得不亦樂乎。他的節儉常常到了讓我無法忍受的地步。最使我覺得不可理喻的是他病倒后的一件事。
他得的病叫腸瘺,腸子粘在肚皮上,潰瘍后在肚皮上穿了一個洞,任何食物吃進去等不到被吸收幾分鐘后就流出來。看著他一天天衰弱,生命一天天地從他的體內流走,我急得滿城求醫問藥,終于在三○一醫院得知三○四醫院新近發明了一種口服營養液。炎熱的六月,我獨自一人站在醫院的院子里,拿著醫生開的介紹信,眼淚刷刷地往下流。藥屬于自費,但只要能治病,誰會在乎花多少錢呢?第二天一大早,我騎車、坐地鐵、走路,一個人跑到西郊買了三箱藥,生平第一次自費打了輛出租車興沖沖地趕回醫院。我瞞著他不讓他知道花了多少錢,可還是被別人說漏了嘴。不出我所料,他嫌我花錢大手大腳死活不吃,我傷心得一個人在樓道里落淚。與此同時,他卻拒不接受一個朋友送到醫院還給他的一大筆錢。當時別人以為他這樣做是不愿意讓我插手男人之間的經濟來往,后來他解釋,拒絕接受的惟一理由是,那個朋友還錢不是已經有錢,而是因為他生病湊了一筆錢。
他對物質的蔑視對名利的淡泊贏得了很多人的尊重,我也自認為在這方面我們不會有什么分歧,可是在瑣碎的家庭生活中卻成了障礙。
婚后第六年,我們終于分到了一套兩居室樓房,為了得到這套房子,我在單位上下游說,幾個月坐臥不安,公布方案的前幾天緊張得直失眠,現在回想起來仍然心有余悸。房子分到以后我特別興奮,終于有了自己的窩,再不用為借別人的房子而內疚,再也不用為生不著爐子而犯愁,為冬天在室外洗衣服洗菜而發怵,我們快兩歲的兒子也再不用因為怕摔在爐子上碰傷而總被拴在床上。他的放療性腸炎引起長年腹瀉,冬天夜里爬起來穿戴好了到胡同兒里去上廁所,一夜折騰幾次凍得就別想再睡,夏天一蹲半個多小時被蚊子咬得受不了,這回他不用再為那倒霉的腹瀉受罪了。作為主婦,我希望把我們的家布置得漂亮而溫馨;作為妻子和母親,我愿意盡全力讓我的丈夫和兒子生活得不比別人的丈夫和兒子差。我有什么錯?可他卻說:“對我來說住樓房和住平房沒有什么區別,住兩居室和住閣樓沒什么兩樣,我照樣接待朋友,照樣可以看書、下棋、聽音樂。”我們沒有彩電,沒孩子以前我沒覺得是個問題,孩子漸漸大了,要看動畫片,我想買一臺,他說:“我們小時候不是沒有電視嘛,照樣長大長知識。”他反對我打扮,說:“你穿什么戴什么對我來說都一樣,嫌你不漂亮根本就不會娶你。”我承認我不如他超脫,我比他平庸,但我是女人,一心顧丈夫顧兒子顧家的女人。你付出的沒有人接受,你的心愿沒有人理解,總之沒人領你的情,當然覺得特別委屈。我怨他怪癖、不盡情理,恨他冷漠、無動于衷,我覺得他的小氣與大方、偏狹與極端全是沖著我來的,全是為了折磨我。
如今,當我把有關他的故事放在同一張稿紙上來寫,把他的身體、他的經歷、他的性格放在同一個屏幕上來看,當生命無可挽回地逝去,一切已經成為歷史,坐下來從頭到尾細細地讀完他人生的全文,我發現其實這些不難理解。試想,如果他為名為利為金錢所累,他還是愛他的朋友們心目中的老周嗎?如果他不把自己看重的東西強調到極致,生活在分裂的時代怎么可能保全自己不成為一個分裂的人?一個男人,體弱多病飽受折磨,沒有強健的體魄、耀眼的成就,憑什么葆有尊嚴贏得敬重?當年我又為什么崇拜他愛他嫁給他呢?如果說他的淡泊、退避、極端是他賴以生存的策略——每個人不都有自己賴以生存的策略嗎——他是成功的。他站在社會的邊緣,與現實的喧囂、浮躁、萎頓形成反差,這本身已構成了意義,并給社會提供了意義。當然他不是盡善盡美的,他選擇傳統中的光明,也被傳統的陰影所籠罩;他蔑視世俗,卻不能改變生活于分毫。如果有人因為把他看得盡善盡美而對他失望,不是他的錯誤。那么作為承受這一切的我,該抱怨什么,又能向誰抱怨呢?是的,生活在不斷變化,不惜一切代價忠于一種觀念已經使人疲憊不堪,我們不該固守陳規,也沒必要總對往事耿耿于懷。但是,從那個年代走過來的男人和女人、老年人和中年人不都或多或少或心理或生理或內在或外表帶有那個時代的痕跡嗎?捫心自問,有多少人能把自己所尊崇的生活準則貫徹到生命的始終呢?
距離可以使事物變得清晰,可以使人變得柔情似水,然而當時我卻執著地試圖改變他,如同他執著地試圖讓我適應。長久的冷戰把我們搞得兩敗俱傷,兩人的自信都被打擊得一敗涂地,我更是疲憊得安靜下來,再不指望把什么說清楚。我們一次又一次地討論分手,又一次又一次地擱置下來。在一次沖突之后,終于決定先嘗試分居。
那天下班回家的路上,我騎著自行車想著我們這些年共同度過的苦日子甜日子,想著他離家之后為了才兩歲的兒子我們將如何相處,心里特別凄涼。他還沒有走,已經整理好的旅行包放在腳邊。我等著他說點兒什么。
怎么能指望一個不承認女人也需要哄需要勸的男人在這時候說點兒什么呢?我流著淚轉身走進隔壁房間,站在窗前茫然地看著街上的行人和車輛。世界再大和我無關,生活再美于我無補,朋友再多對我無助。我覺得腳下是一片廢墟,眼前是無底深淵,身后是兩個人的世界——兩個人的世界沒有語言沒有笑聲,兩個人的世界戰爭連綿。“你不再愛他了?”我問自己。“你不能再愛他了,你承受不了這份愛。”我對自己說。否則我們將一塊毀滅,連同以往的柔情和愛意。
最終他沒有走。我們注定了不會分手,不該分手,就像兩根鐵軌,注定了永遠同行,也注定了彼此永遠對峙。
不久他住進了醫院,兩個月后因為治療無效出院回家。那時候,我穿梭于北京各大醫院搜集他以往的X光片和病歷,托熟人找關系,試圖查明病因,同時,想盡辦法做他能夠接受又易于消化的食物,試圖通過食療使病情出現轉機。為讓他配合,朋友們在史鐵生家里商量如何使他接受每日十餐以至更多的少食多餐的飲食方案。
四月的北京乍暖還寒,我們這個終日不見陽光的家暖氣停了之后尤其陰冷。他和兒子在隔壁的房間里已經入睡,我坐在燈下給他寫信:“就算是我強加于你,試一試,聽我一回,說不定這是最后一回,等你好了以后……”整理遺物時,我找到了這封長達六頁的信。不會再有回信,不會再有以后,不會再有怨恨、冷戰和恐懼,也不會再有期待、幻想和希望,一切都因為生命的結束而成為往事。往事令人心酸,令人心碎……
從此他一病不起,在朋友中間幾乎成了一個持續了將近四年的事件。最初半年需要二十四小時陪護,大家一天三班倒輪流值班。人手最緊的時候,史鐵生年邁的父親為他做飯,史鐵生搖著車送到醫院。其中有三個月他出院回家,由桂桂在家里給他打點滴。那時候桂桂在通縣上班,晚上下了班趕到我家,第二天早上五點多鐘就得爬起來去趕班車。因為嚴重營養不良,再加上長期靜脈注射,很難找到可以用的血管,好容易扎上了不是鼓就是漏,我經常半夜里把她叫醒重扎。鄂復明除了值班每周或隔周必去醫院,三年多從未間斷。家里有過重病人的人應該能夠體會,即使是親人做到這一切都很不容易,在人情越來越淡薄的今天這意味著什么?一九九三年元旦,二十多個朋友在病房里陪他過節,從美國回來的程玉還帶來了她的兩個兒子。大家帶了食品和一次性餐具,搞了一次名副其實的自助餐,醫院里的這種聚會恐怕是前所未有的。過春節孫立哲派車把他接到史鐵生家,讓他也吃上一頓過年的餃子。
常常有人問我:一個上幼兒園的孩子,一個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你又沒有足夠的收入,這么多年是怎么過來的?我回答說,靠朋友幫助。有些人不相信,但事實的確如此。沒有朋友們精神上的支撐,沒有國內的以及在美國、法國、澳大利亞、瑞典、日本的朋友們經濟上的資助,我早就垮了,我們這個家庭早就垮了。朋友們給予他的,給予我的,不論怎樣估價都不會過分。
重病期間,他所受的精神和肉體的折磨是常人無法想象的。兩次手術失敗意味著什么呢——一個把最平凡的生活品得有滋有味的人將被長期綁在床上堅持無望的治療;一個最最不能容忍麻煩別人的人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一個最克儉的人每天消費幾百元維持生命……而這一切都是由于誤診。無法判斷是標本或化驗單被搞錯了,還是顯微鏡出了毛病。三十多年后,用臘封保存下來的標本切片重新檢驗的結果表明,聳人聽聞的淋巴肉瘤實際上是一個發炎的淋巴節。何等橫蠻、冷酷而又無理!可是讓他去向誰質問,向誰抗議呢?他只好認命。
營養液、白蛋白、血漿、鮮血一滴滴一瓶瓶,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地流進他的體內,可是身體仍然不可抑止地衰竭,每一根神經都異常地敏感和脆弱,每一個細胞都奄奄一息。他總是說:我沒勁兒,我累。這絕不是一般意義上的疲倦,嚴重時手臂、腿腳、脖頸甚至眼皮、手指每一個常人察覺不到的動作,對他來說都是負担。沒有注射高營養時,他的體重只有四十多公斤,但他卻承受不了自己的體重,一個一米七六的男人承受不了他自身的體重,躺著好像要漂浮起來。我總是不停地為他按摩,從頭到腳到指尖。我想那樣他才能感覺到自己的存在。手術前,饑餓但不允許進食,幾乎有半年時間他沒吃任何東西,實在受不了了他含一塊水果糖,用紗布擠西瓜汁再用匙子一口一口喂給他喝。手術后允許進食卻不想吃,吃了會感到惡心想吐。還有腹瀉,每天十次八次,不管吃不吃東西都一樣腹瀉。我舉著吊瓶送他去廁所,聽聲音根本分不清是大便還是小便。不止這些,還有沒完沒了的浮腫、頭暈、心動過速……
最使人尷尬的是肚子上的傷口,張開著像一只只血紅的眼睛,總是流著膿水,一天換好幾次紗布衣服還總是臟的。女士覺得害怕不敢目睹,男士覺得太慘不忍目睹。
最難忍受的是說不清原因的高燒,持續不斷且愈演愈烈,最后半年熱度幾乎從沒退過。早晨是三十七度五、三十八度,下午升到三十九度多,有時是四十度。天天如此,誰都習以為常了,連我也習以為常了。每次我例行公事地為他作酒精浴物理降溫,然后喊來護士給他打退燒針,用退燒藥,守著他直到出一身大汗降到三十八度左右,用熱水給他擦了身再離開醫院。我并不怕在醫院過夜,最初一年我經常連續好幾個晚上不回家,但是后來不管多晚總是回家,我不知道留下來還能為他再做什么,我只好扔下他走,事后又因為沒有陪著他而后悔萬分。
最令人絕望的是那些長長短短的管子,最多時全身插著五條。往主靜脈里插管一是容易感染導致敗血癥,二是容易傷了肺出現氣胸,這兩種情況都不止一次出現。第二次手術后,感染加氣胸同時出現,我親眼看著醫生搶救,把像毛衣針粗細的針頭刺進他的前胸,當時只覺得腿直發軟。事后我哭了。那是他得病的第三個年頭,我已經不會再哭了,但是那次我哭了。我為他委屈為他不平,就因為他堅強,所有的災難就都該落在他一個人頭上嗎?我覺得上帝太不公道。
最糟糕的是,沒有人能改變這種狀況,金錢、醫院都無能為力。眼看著他被囚禁在病床上,沒有人能真正幫助他安慰他。面對每刻每時每天每月每年都面臨著的折磨,健康人的語言變得空洞而虛假。有的朋友不常去了,不是缺少同情,而是對一個從不接受同情的人不知怎樣施與同情;不是冷漠,而是對一個渴望活著又明明垂死的人無法冷漠。
他在病床上躺了三年多,神志清醒,肢體沒有障礙,但他軟弱無力,疼痛萬分。忍受已成了他的習慣,他的性格。在安樂死和與疾病斗爭兩者中間,他選擇了后者——用勇敢和尊貴的方式與疾病周旋到底。精神好點兒的時候他能看看書,差點兒的時候就聽耳機,再差一點兒就閉起眼睛。他總是靜靜的,沒有人聽到過他喊叫或者呻吟,“打碎門牙往肚里咽”是他的看家本領,讓所有人都走開一個人靜靜地呆著是他的拿手好戲。那時我之所以有時候要一天三次往醫院跑,是知道他不到萬不得已絕不會輕易喊醫生或護士,常常是高燒三十九度還沒人知道。下胃管對于他好像是吃面條,不管什么樣的治療,不管是年輕大夫,還是實習護士,他總是說:來吧,沒關系,一次不行再來第二次,第三次……他手臂上總是青一塊紫一塊的。新來的護士覺得奇怪,為什么這個病人那么特殊,不是他聽護士的而是護士聽他的。醫生告訴她:這個病人特別能忍,如果他說痛就一定是真痛,給他用止痛藥不用醫囑。為他做手術的副院長說,行醫四十多年我沒見過像他這么堅強的病人。
陀斯妥耶夫斯基曾說過:“我只害怕一件事:我怕我配不上自己所受的痛苦。”可以說,他配得上他所受的痛苦。恐怕不止我一人從他身上懂得了一個人的自尊是怎樣確立的,尊嚴又是如何獲得的。幾年來,我上千次地出入于病房,等待我的總是醫生護士和病友們熱情而真切的關注,直到今天,他們仍然關心著我和兒子。無論他人怎樣消瘦得像個難民,他傷口怎樣流得稀里嘩啦,他嘔吐得怎樣不亦樂乎,我從沒感覺到尷尬或難堪。我為我的丈夫有這樣出色的表現而驕傲,我為我是這樣的男人的女人而驕傲。
其實他并不是天生的強者,只不過他清楚自己的位置,懂得怎樣成就自己,如同北島懂得怎樣使詩句來得響亮,史鐵生懂得如何把小說寫得精彩;或者說,如同一個工人懂得如何把活兒干得盡可能漂亮,一個廚師懂得如何把菜盡可能炒得地道。他懂得對于那種不可避免地經受某種挑戰的人生,尤其需要意志——強調到極致的意志。
我沒有研究過一個人性格生成的過程,我不知道是頑強的性格必然要面對痛苦的挑戰,還是痛苦造就了頑強的性格。如果是后者,那人應該把痛苦當作教科書,因為頑強不管在什么情況下都是一種高貴的品質,雖然軟弱不是在所有的情況下都不可以被原諒。我也不真正懂得宗教,我說不清他所承受的一切是上帝對他的恩寵還是懲罚。如果是前者,那每個人都應該從容地面對痛苦,也許上帝最終對一切人都是平等的,他絕不把你承受不了的東西強加給你。
我們都心照不宣地知道已經沒有痊愈的可能,但他抵御不了生存的欲望。他有許多活下去的理由,比如為了他無比崇拜的母親,白發人送黑發人畢竟太殘酷。第一次手術的成功率是百分之二十,第二次更是微乎其微,第三次應該說等于零。他堅持要做第三次手術,潛意識里是不是希望手術失敗得到解脫?他曾經答應過母親,答應過朋友,不管在什么情況下都絕不再輕生。一個因為不能容忍說話不算數而敢于把刀子刺向自己胸口的人,是不會說話不算數的。
在最后的日子,他變得敏感而脆弱。以前朋友去看他,他總是勸說別人不要為他担心,后來見到來人他經常落淚。我真是感激陳志偉,給他帶來了“大悲咒”,還從頭到腳為他按摩,用特別善解人意的方式不動聲色地安慰他。身旁的田曉青把心提得老高,生怕他過于敏感或起疑心。但是他出乎意料地順從,心平氣和地接受了,像一個人臨終時虔誠地面對一位牧師,使人感到死亡的腳步已經逼近。
另一方面他又表現出異常的煩躁。一九九四年春節,我為他買了一個最大號的紅氣球掛在病房的窗子上。春節過后落了一層灰塵,我把它扔了。他對我大發脾氣,說明年還可以用不該扔。我說,氣球放不到明年就會壞,再說明年還不知道在不在醫院過春節,何必現在操那么大心。我絕想不到這句話會傷他,更想不到我說了這句話之后僅三個月,他便永遠地離開了那所醫院。當時他氣憤地說:“是呀,明年還不知我是死是活對不對?”從那以后我才意識到,應該把他看成病人,一個垂危的病人。
四月,陽光正好,我們的小兒子推著輪椅,輪椅上掛著乳白色的營養液,我們一家到醫院的院子里曬太陽。他已經很久沒有到過戶外了,不斷地說花真好,陽光真好,兒子真好。那天我特意帶了兒子的跳繩,給他買了平時愛吃的白瓜子,給兒子買了紫雪糕。他坐在櫻花樹下,看著兒子跳得臉紅撲撲的,滿頭大汗,一邊念念有詞地鼓勵他,一邊囑咐我要讓他多鍛煉身體。對于我們這個三口之家來說,那一天像一個真正的節日。在我的記憶里,只有在孩子一歲生日那天我們共同去過一次公園。也是春天,他讓兒子騎在肩上,兒子眼睛瞪得圓圓的滿臉驚慌。一歲的孩子沒有記憶,這次在醫院院子里將成為最后的也是惟一的和爸爸一起“春游”的記憶。
那以后沒幾天是他的生日,我曾和兒子商量著買一臺小電視作為生日禮物,他堅決反對,我只好作罷,只買了紅色的菊花帶兒子去看他。接過花他掉淚了。以前我從沒買過花給他,知道他不喜歡插在瓶子里的花,有時朋友買了花他會讓我帶回家。只有一次,我的同學王艾從美國回來去看他,帶來的野花他很喜歡。這次他很高興,連連說好,親手插在罐頭瓶里不斷地擺弄。
第六天那束花枯萎了,葉子發黃,花瓣也干得卷曲了,一副凋零殘敗的樣子。第七天清晨我接到醫院的緊急電話。
那是一個陽光明媚的日子,那是一天中最令人振奮的時刻。那一刻人們正迎著陽光從櫻花旁匆匆走過,不管是面帶微笑,還是心存煩惱,每個人都擁有那一刻那一天。而他卻死了。他屬狗,他死于他的本命年;那天是他生日(后來他的母親說,一九四六年陰歷三月廿五日才是他真正的生日),他死于他的生日——該把這看成是偶然還是必然?
沒有一份遺囑,沒有一句遺言,沒有一個告別的手勢,沒有一個會意的表情,雖然已捱過了陰曹地府似的漫漫長夜,但他還不想遠離年邁的母親,遠離幼小的兒子,遠離在這個世界上讓他以全部的善意愛著、恨著的一切,他還沒有做好上路前的準備,還沒拿定主意與上帝和解——他死的時候身邊沒有一個親人在場。
他去世不久,我生過一場病,高燒時覺得自己在一個巨大的平面上被拋來拋去,無遮無攔、無依無靠。恍惚中,我夢到他死而復活,告訴我他根本沒有死,他已經一百天沒吃飯,他吵著要回家……我想,在最后的時刻他一定也是這樣被拋來拋去的,無遮無攔、無依無靠……那天,我接到電話趕到醫院時,他已沒有脈搏。我為他擦身、刮臉、換衣服。拉著他那由紅變白變成灰白,像蠟燭一樣半透明的手——我是多么熟悉這雙手呀,蒼白、干燥,骨骼和經絡清晰可見,不只因為重病期間他虛弱得常需要撫摸著手臂才能入睡,從十年以前我生病他把毛巾敷在我額頭上的時候開始,從他為我病重的父親翻身、換衣服的時候開始,那時我們還不是夫妻,但我已熟悉這雙手,并且自以為已熟悉他整個人——獨自一人時,我輕輕地一遍又一遍地呼喚他的名字。他緊閉著倨傲的雙唇,雪白的被單下幾乎看不出他的身形……
他是否呼喚著我的名字死去?在他彌留之際,是否想親口對我說出他一生都沒來得及說的話……我相信,或者說我寧愿相信,如果我在場,哪怕他已奄奄一息,但只要一息尚存,我一定能如愿以償。或許他的聲音微弱得讓別人聽不清,但我能聽清。
幾年來,我常把自己幻想成一個沙漠中的旅人,用近乎自我欣賞的目光,自作多情地看著一個落寞、孤獨而又自信的女人,在最美好的季節里凋敝。她無時無刻不在破碎,不在七零八落,不在死亡。她以全部身心期待著,相信總有一天能在共同的自我毀滅中達到完美,在創造自身中得到升華。事實上,這是我僅有的心事,這是我惟一的隱私。不管這聽起來多么不近情理,但是我必須承認,它對我的意義,甚至超過死亡本身……
沒有人比他更加深諳無言之美好之深刻之高妙,對一個視沉默如金的人來說,什么都不說比說什么都更好。
但那不是沉默。他死了!不是癱瘓,不是失明,不是變聾變啞,而是徹底地結束生命。作為他的妻子,我無法跨越他死時我不在場這一事實。五月,對一個滿懷期待的女人來說,將不止是遺憾,而是永遠的無底深淵……
有時候我覺得這一年恍若隔世。以前我曾經感受過一個人死亡或離去對于活著和留下的人的意味,我覺得那是一片空虛,生活很快會把它填滿。但是對于一個家庭來說,多一個人或少一個人,絕不是一個數量概念。失去一個曾經存在過的人,意味著失去全部——死亡,使你感到生命是如此充實而生動;有時候我又覺得這一年仿佛只是一瞬,我并沒因為少了病人的拖累而感到輕松許多,日子依舊過得草率而匆忙。容不得去一味地沉湎和回顧。有時,我和兒子晚飯后閑聊,本來挺開心的,他會突然出現,好像就坐在桌邊,一只手托著腮,得意地欣賞著已經能夠高談闊論的兒子。這時候我會竭力說服自己:有沒有父親并不能決定一個孩子是否幸福是否成功,他照樣會一天天長大,和所有的人一樣上學工作娶妻生子——活著,卻會使你感到生命是如此脆弱而虛無。
我曾經以為,死亡使我懂得了生命和愛。但是當我牽著我幼小的兒子站在丈夫的遺體前、陵墓前,當死亡的事實離我越來越遙遠,而死者的存在卻離我越來越切近的時候,我才真正懂得,關于時間,關于生命,關于死亡,關于愛,需要你付出畢生的代價去體驗。有所體驗就夠了,你甚至不要指望能把它們搞懂。
時間并不能淡化一切。事實上,一個曾經占據過你生活的人不是別的,他是你的藍天,你的陽光,你的空氣。一旦失去,沒有什么可以取代,可以彌補。他將覆蓋著你的生命,直到永遠……
一九九五年
徐曉 2011-07-28 1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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