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面印度:除了“強奸”、“超載”、“貧民窟” 周末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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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印度一般平民的公民意識和法治觀念仍很薄弱。窮人為了一點小錢或是受到宗親的指使就隨便投票給不清楚的候選人;議員為了要有錢競選或是增加收入而甘愿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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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是一個有5000年文明的古國,印度教和佛教的發源地;中國人的信仰以及建筑、雕塑、音樂、舞蹈、武術等都受到印度很大的影響。印度的戰略位置優越,北依喜馬拉雅山脈,三面向海,是印度洋地區最大的國家。目前它的人口已經超過12.6億;2013年、2014年國民生產總值居世界第10位,而中國是它最大的貿易伙伴。


對這樣一個和中國關系密切的國家,大多數國人卻感到很陌生,甚至覺得有些神秘。

宗教社會與世俗國家


與中國很不相同,印度幾乎每個人都信奉宗教。占絕大多數的是印度教徒(約81.5%),其次是穆斯林(約13.8%),然后分別是基督教徒(約2.2%),錫克教徒(約1.9%)以及佛教、耆尼教(Jainism)、佐羅亞斯特教(Zoroastrianism)、猶太教等的信徒(總共不足0.6%)。


宗教信仰對印度人來說是頭等大事。印度制憲委員會經過多次辯論,決定在憲法前言里提及“神”,但沒有使用任何名稱;憲法明確保障所有公民都有信仰、實踐和傳播宗教的自由。也就是說,印度的政府對宗教保持中立性。


然而在保護宗教實踐這一點上,憲法的制定者面對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


印度教古代的吠陀經文就強調牛(尤其是母牛)的神圣性;中世紀后,印度教徒不宰牛,也不吃牛肉。多個世紀以來,無主之牛在印度城鎮大街小巷里隨意走動。另一方面,12世紀至19世紀,大半個印度由穆斯林統治,印度的穆斯林人口成倍增加。穆斯林不但吃牛肉,每年還有一個“宰牲節”,有錢人應該屠宰牛羊,把肉分給窮人吃。


如何同等保護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的宗教實踐呢?


多次討論的結果是:憲法本文里不提宰牛的問題;在憲法附件“邦之政策的指引原則”里,溫和地提到邦可以立法保護畜牧業以及限制屠宰乳牛和耕牛等動物。之后,不少個邦根據這個指引立法禁止或是限制宰牛。


屠宰牛在印度一直是個大問題。不只印度共和國要用憲法附件條文的方式授權各邦限制屠牛,在莫臥兒王朝統治印度的時候,好幾位穆斯林君主也曾經為了社會和諧而詔令禁止宰牛。


英國人是強勢的殖民地主人,又喜歡吃牛肉,所以在英國統治時期凡有英國人聚居的地方都有屠宰場,每天屠牛數以萬計。這個和印度教徒習慣背道而馳的做法引發了多次反屠牛暴動,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印度獨立運動。


穆斯林不許吃豬肉,這是鐵律。雖然在印度可以買賣豬肉,大部分印度教徒都已經習慣了不吃豬肉。我七次到印度全國各地旅游,餐館菜單上所見都是羊、雞、魚、蝦和素菜,沒有牛肉或豬肉。我覺得這是多宗教的印度社會從長期社會實踐中得到的智慧。


根據這個智慧,印度的建國者找到了一個平衡:在宗教的社會里建設世俗的國家,讓政府和宗教分開。這就是為什么一位錫克教徒曾經長期担任總理,好幾位穆斯林都担任過國家元首,其中一位還曾經是印度核子研究的領軍人物。這些都是印度對全人類作出的表率。


然而,在印度教徒占絕對多數的社會里,要長期保持國家世俗化很不容易。


強調印度教傳統的印度人民黨(BJP)在去年的選舉中大勝,于是有幾個邦最近半年來加強了對越過邦界販賣牛和宰牛的管制(這是因為無論過去還是現在,開設私宰場和越過邦界販運牛群的商人一直存在;有很多農民養牛是為了把牛賣給屠宰場)。


追溯歷史,宰牛在早期的婆羅門教并沒有受到禁止;當時不但允許吃牛肉,還用牛來祭祀神。可是在多數人本來就既不吃牛肉也不吃豬肉的印度社會里,要在2015年特別嚴格執行禁止屠牛的法例,其意義恐怕就不限于杜絕違法私宰,而是要強調他們心中的印度教傳統。


我認為,印度在宗教社會和世俗國家之間的平衡正在受到考驗。


民主法治和賄選貪污


今天的印度在英國統治之前,沒有過統一的中央政權。獨立后,在宗教暴亂隨時再起的陰影下,印度采用了聯邦制和議會民主制。


由于印度素來沒有過大一統的政權,各邦的語言、宗教和地理環境差別又很大,聯邦制是印度最自然的選擇。


至于議會民主制,印度并沒有這個傳統;當時印度的文盲率超過85%(今天仍有25%左右),這就和歐美議會民主所需要的選民素養大相徑庭。


然而,這是印度的最佳選擇:不可能實行軍事獨裁,因為當時沒有一支訓練有素、號令統一的軍隊,也沒有能夠控制全局的軍事強人;如果不實行民主選舉,就只能陷入暴亂不斷的混亂局面。


68年下來,印度的民主取得了值得肯定的成績。但是它的進步和人們當初的期望還有相當的距離。


議會民主制度的成功實施需要兩個基本條件:看得見的是獨立而有公信力的司法系統和廉潔有效、政治中立的公務員隊伍;看不見的卻更加重要的是選民的公民意識和法治觀念。


幸好印度在1947年從英國人手上接收了一個司法系統和公務員隊伍。既然沒有更好的選擇,明知條件欠成熟也只能勉強上路。


作為甘地的指定繼承人,尼赫魯憑借他在獨立前多年奮斗的威望和個人的堅強信念領導國大黨連續執政17年,直到1964年逝世。這段時期奠定了印度民主憲政的基礎。


尼赫魯去世兩年后,他的獨生女甘地(與印度國父甘地沒有關系)夫人開始了她個人有過兩次因敗選而間斷的總共17年的執政。她總攬大權,作風強悍。1984年,下令軍隊攻入被錫克分離分子占據的錫克教圣地金色神廟(GoldenTemple),因此給神廟造成嚴重破壞,激怒了許多虔誠的錫克教徒。


幾個月后,她在自己的寓所被兩名信奉錫克教的衛士射殺。她的死訊使首都新德里和不少地方發生反錫克教徒的暴動,約有3000人遇害。


甘地夫人的大兒子拉吉夫.甘地(RajivGhandi)繼母親任總理大約5年;1989年選舉失利,但繼續担任國大黨主席。1991年他被一名女性泰米爾極端分子引爆藏在衣服里的炸彈炸死。甘地夫人母子的相繼被暗殺顯示,民主選舉制度無法解決宗教感情和國家認同。


另一個全世界各國都有的問題是權錢交易。


在尼赫魯家族三代執政的40年間,雖然貪污賄選的丑聞也不時出現,但印度選民對這個家族所領導的國大黨是滿意的。


但是在尼赫魯家族失去政權之后,印度的黑金政治就被逐漸暴露。


甘地夫人為了便于籌募政黨經費而改變了金融政策,給官商勾結開了大門。她的小兒子桑吉.甘地(SanjayGhandi)很年輕時便參與政治,他的受賄腐敗行為廣為人知。


他哥哥繼母親出任總理后,曾和國防部長接受瑞士軍火商的賄賂,并因而被起訴。后來他的家族和支持者力求為他洗脫,經過13年的審判過程,拉吉夫.甘地終于在死后被宣判無罪。


1991年-1996年担任總理的拉奧(Rao)離職后,因為受賄而入獄。他担任總理時,他的內閣部長幾乎全部都要到一個金融巨富那里去接受“祝福”。黑金政治和議員受賄是印度政壇的長期困擾,挫傷人們對選舉制度的信心。


實際上,印度一般平民的公民意識和法治觀念仍很薄弱。窮人為了一點小錢或是受到宗親的指使就隨便投票給不清楚的候選人;議員為了要有錢競選或是增加收入而甘愿犯法。


印度的司法體系雖然獨立,人手和預算卻嚴重不足,無法應付眾多的貪污案件和相關的訴訟;而有貪腐行為的官員和議員們當然不會為司法機關和反貪部門增撥預算,增加人手。


如同其他欠發達國家一樣,印度的民主法治不能遏制貪污腐敗。


豪富、赤貧與遲來的公義


在2013年世界人均國民生產總值的排名中,印度居168位(中國是107位)。聯合國定的貧困線是每天收入不足2美元。據估計,印度有超過7億人(中國大概是2億人)在這條貧困線以下。


然而印度的超級富豪非常之多,有些富豪還特別喜歡炫耀財富。例如女兒出嫁時要開十幾天的流水宴席,還要花錢請一些毫無關系的外國政要和影星、歌星、球星參加。


就在距離一些孟買巨富的豪宅不太遠的地方,我探訪過貧民窟。我也去過金奈(Chennai)、加爾各答(Kolkata)和勒克瑙(Lucknow)的貧民窟。它們的外貌各自不同,但相同之處是一戶幾個人擠在很小很破稱不上是房間的“家”里;自來水、下水道固然不用談,連茅坑都沒有,電都是就地從一根電線桿上接過來的。


在印度生活最苦的還不是大城市貧民窟里的人,而是在鄉下靠天吃飯的貧農;而許多城市里的貧民都是失去土地的農民。


我在美國時帶過一個自耕農家庭出身的博士后。他是馬德拉斯(即金奈)印度理工學院的畢業生,在紐約州立大學念的博士,根底很好,聰明好學。跟我工作的第二年復活節前,他突然提出為了家里的事要請假一個月。雖然我覺得時間不對,理由也沒說清楚,還是答應了。


結果他兩個月后才回來,頭發剃光了,神情很沮喪。經過幾次談話我才明白,他父親欠了一筆高利貸還不出來,受到債主威脅。一年前拿自己的土地當抵押向一個親戚借了一筆錢,以債還債。一年后,親戚伙帶了幾個人硬把他家的地給占了,還逼著他們搬家,急的老頭要自殺。這就是為什么博士兒子要匆忙趕回去的原因。


找人出面干預和談判的結果是把土地、牲口給了親戚。為了保住爸爸不再受滋擾,博士兒子簽了協議。接著他剃光了頭到一座毗濕奴廟宇里朝圣許愿,再回美國賺錢養活爸爸和沒有念過什么書的弟妹。


這個故事我講給幾個印度朋友聽過。他們都說自耕農被迫失去土地成為赤貧,在印度鄉下很普遍。我也問過這位博士后,既然你爸爸有地,為什么不去銀行借錢還債,而要賤價把地抵押給那個親戚?


他說向銀行借錢要有熟人,還要付給經手人一大筆酬謝費,拿到手的錢不夠滿足當時追債的債主。我問他,你爸爸抵押的土地既然比他拿到的貸款更值錢,為什么后來不入稟法院阻止親戚強奪土地,然后把地賣了還錢?


他說這個親戚很有勢力,法院肯不肯受理是個大問題;即使受理,何年何月才能夠開庭又是個問題。法院沒有用,只能靠神保佑。


今天印度的銀行和法院一定比當年進步了許多。但據我所知,窮苦農民還是不容易借到種子錢,引薦費和手續費的陋規仍在。有冤情法院不受理,或是受理而排不到開庭時間的情況仍存在。


在任何社會,有法律總好過只有叢林法則;有法院總好過沒有法院。然而,這使我想起一句英語名言:“Justice delaye disjustice denied”(遲來的公義就是不來的公義)。


“西化”與“傳統”齊飛


印度社會的上層普遍英語純熟,十分了解西方文化和社會禮儀。因此印度人和歐美各國人打交道要比中國人方便許多。今天在歐美的大公司(比如《財富》500強)里担任高層管理的印度人比中國人多得多,這就反映出印度人對西方社會的適應程度。


然而,這只是印度人西化的一個方面。


另一方面,即使是十分西化的印度人也都仍然保持印度文化的許多傳統。


印度女性多數仍穿傳統服裝,男性穿西式服裝的雖然比較多,但仍有頗高比例的人穿傳統服裝。


其次是名字。有不少中國人喜歡取個洋名,說是為了方便外國人稱呼和容易記。這固然不假,但是許多印度人的名字都讓西方人既難發音又難記住。幾十年來,我還沒有遇到過什么印度人轉用歐美式的名字。


不容易看到的是,印度年輕人普遍接受父母替他們安排的婚姻。


上世紀80年代,我在麥吉爾大學任教時有一個很優秀的印度博士生。他自小功課好,有機會進入孟買的印度理工學院讀本科和碩士,然后到加拿大跟我讀博士。他的興趣很廣,對西方文學和音樂都很熟悉。在麥吉爾大學他認識了一位印度裔女生,兩人產生了情愫,但是還沒怎么交往就因為女方家長不同意而告吹了。


第二年暑假,他回家探親。開學回來時,手上戴著戒指,說是結婚了。妻子也是學工程的,是他母親先看中了才讓他暑假回去完婚。這樣的故事我知道的多到不勝枚舉。


我在北美洲和印度都參加過印度式的婚禮。幾乎毫無例外,新郎新娘以及家人來賓都穿華麗多彩的印度傳統服裝,沒有西方的白婚紗和成串的伴郎伴娘這些中國人已經用“拿來主義”據為己有的西方禮儀。


他們一般是按印度教、本地習俗誦念經文、家長祝福、在新娘新郎頭上涂抹香灰和交換戒指。然后就是吃喝跳舞,一般播放的是印度音樂而不是西方樂曲。


在印度有兩種極為受歡迎的運動。一個是英國人帶去的板球(Cricket);另一個是幾千年前源于印度的瑜伽。板球在過去大英帝國的范圍內仍然被重視,而印度的板球隊經常拿冠軍。瑜伽已經被全世界公認為是健身養性的好活動。如果說印度是“西化與傳統齊飛”,板球和瑜伽便是好例子。


印度人對外國習俗的借用頗有選擇。印度似乎沒有一些“時尚”人物,把和自己歷史文化毫無關系,而在西方也不很普及的幾個節日(如情人節、萬圣節、感恩節等)搬到印度,讓不明就里的普通人跟著慶祝。


另一方面,19世紀末,印度上層精英從事宗教改革和文學革新蔚然成風;這反而增強了印度人的民族主義。


中國知識界大都熟悉的詩人泰戈爾就極力主張吸取其他民族的文化作為印度文化的養分;他認為印度文化有自己的韌性與活力,不會因為與其他文化接觸便要被沖擊到承受不住。這種信念來自他的判斷:印度文化自身有一個拒絕斷裂的傾向。


100年后,印度絕沒有因為接受西方而失去自我。



共識網 2015-08-23 08: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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