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中國“現代文學”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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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從“二十世紀中國文學”這一范疇提出以來,“中國現代文學”一詞的使用頻率大為下降。因為,如果“現代”只是一個以"1949"為標記的時間概念,那么從“文學史時間”上說,“二十世紀中國文學”或“百年中國文學”,顯然多少減弱了一些人為性,對中國文學在20世紀前后這100多年時間里的變化的考察,其整體性與有效性也大大增強,理所當然地,受到更多的青睞;而“中國現代文學”免不了地淪為一個“過氣”的說法。然而人們不難注意到,在學科分類與學術建制上,中國“現代文學”我自巋然不動。我們以為,也許現在是時候了:要么干脆放棄“現代文學”一說,使“二十世紀中國文學”名正言順地進入學科名錄;要么保留學科統一的名號,并為“中國現代文學”重新灌注“生氣”。
  我們的看法不言而喻。理由是:“二十世紀中國文學”,正像它的提出者所自覺的那樣,不但是為了“打通”舊有的“近代”“現代”“當代”的研究格局,更重要的在于,它是一種新的文學史視野;而如今則格外清楚,所謂“視野”,既意味著嶄新、重大、深刻的發見,卻還意味著,它自有其盲區,自有其“視野”之外的大片沒有為它發見的東西;易言之,“二十世紀中國文學”未曾——而且在它提出的當時,也不屑于——涵括所有在20世紀這一物理時段發生的文學實踐,“二十世紀中國文學”是一整套的觀念與架構,它不等于“20世紀中國文學”;那么問題接踵而來,“二十世紀中國文學”憑什么將另外一些發生在這個世紀的文學實踐排斥在外,打入“另冊”?而實際上,這樣一種追問就是有關“現代性”的追問。倘若我們將“二十世紀中國文學”的邊界越擴越大,“加法”越做越多,或者勞神費力去重新界定、解釋所謂中國的“二十世紀”性,那么,“二十世紀中國文學”這一范式所曾擁有的革命性價值卻反倒可能失去,那還不如還“二十世紀中國文學”這一歷史性概念的本來面目,重新拾起一個早有的說法:“中國現代文學”——中國“現代”的文學。
  看起來這像是沒有太大實質意義的名號之爭,但只要我們想想自80年代后期這個學科發生危機以來,學科中人已有的那些應對,就不至于把問題看的過于簡單。在90年代初期的文化語境中,在“學術規范”的話語壓力下,無論你是叫“二十世紀中國文學”還是叫“中國現代文學”,你都成為“八十年代學術浮躁”的重災區,成為最空談思想最沒有“學問”的學科;所以,我們“反思”的共同結論是,“現代文學研究要想成為真正的學術,必須遵循嚴格的古典學術規范”(解志熙《美的偏至》),我們不約而同的一大舉措是,自覺地使二十世紀中國文學融入到“大中國文學史”中去,使之成為中國千年文學史的一個不算太光明的尾巴;或者,一味地將二十世紀中國文學“經典化”,即以某種“文學性”“藝術性”的尺度,挑選一些堪與“唐詩三百首”相比的篇目做封閉的藝術分析,并以供后人鑒賞……而這一切在我們看來,都無異于飲鴆止渴:也許從業人員是獲得“自救”了,成為了“專家”“學者”,而這個學科卻會消解得更快,因為,假若現代的某一名篇可以象唐詩宋詞那樣完全剝離了語境(唐詩宋詞真的可以這樣?)來作語詞的賞析,那么它是寫在唐朝、宋朝、民國還有什么意義呢?假若二十世紀的文學歷史只是中國傳統文學史的天然一部分,那么為什么還要“二十世紀中國文學”這一學科呢?
  我們以為,“中國現代文學”作為一個學科的合法性不是建立在學科甚至學術內部。之所以在千年中國文學中劃出一塊來作專門的研究,那是因為一個叫做“現代”的幽靈介入的緣故。換言之,中國“現代文學”與中國現代化歷史、中國現代性問題的內在關聯,既是這一學科應該研究的核心問題,也是中國“現代文學”學科賴以成立的基礎。反過來說,倘使中國“現代文學”研究漠視甚至無視了20世紀前后的文學實踐與這一段歷史的社會文化的復雜關系,放松甚至放棄了研究者自身對于現代生活的鮮活的當下性體驗,那么“中國現代文學”學科就無須,也無法存在了。你也許做的還是“文學研究”,但可能已不是“現代文學”研究了。固然,研究會有規范,但規范是一學科的展開過程的結果,卻不是邏輯前提。
  在這個意義上,80年代“二十世紀中國文學”觀念及架構的研究實踐對于我們今天重建中國“現代文學”的合法性,仍然具有充分的借鑒價值。“二十世紀中國文學”自覺地將“二十世紀中國”與“文學”相勾連,自覺地將文學內、外部的研究相聯系,從而不自覺地將“現代性”的問題意識植入中國“現代文學”研究。我們以為這是一個不錯的路徑及起點。問題是,在80年代,“現代”是一個普遍的不言自明、未經反省的概念,“現代性”是一副單一的面孔,并且它還隱暗未明,因而“二十世紀中國文學”對于20世紀前后的中國文學實踐的梳理,今日視之,問題多多,最起碼地,它對現代中國文學的性質究竟這一基本問題就缺乏意識。所以,“二十世紀中國文學”是以一種未曾自覺的“現代性”來讀解文學,是以一種不經反省的“文學性”來讀解二十世紀中國,這樣就造成了理解中國現代性問題及20世紀中國文學問題的雙重窘境。爾后有論者指出,“五四以來被稱之為‘現代文學’的東西其實是一種民族國家文學。這一文學的產生有其復雜的歷史原因。主要是由于現代文學的發展與中國進入現代民族國家的過程剛好同步,二者之間有著密切的互動關系”,“現代文學一方面不能不是民族國家的產物,另一方面,又不能不是民族國家生產主導意識形態的重要基地。”(劉禾《文本、批評與民族國家文學》),可謂是“點穴”之舉。它正確地點破了“二十世紀中國文學”所持“現代觀”的核心,并使中國現代文學“現代性”的追問,突破了純粹文學及其批評研究的框限,而落實了與更大的社會歷史的真切的連結,落實了中國“現代”文學與中國現代性問題的密切關聯,確實打開了新的理論空間。但是,當論者將中國“現代”文學直呼其名曰“民族國家文學”時,我們能夠理解她的初衷,是為了將“民族國家文學”以外的文學實踐,那些“另冊”的文學也納入我們的研究視野,卻不能同意她的結論,因為民族國家的建設不能不是所有20世紀中國文學的實踐、發展的同樣重大的語境,“正冊”如此,“另冊”也未必不是如此。質言之,“民族國家文學”是一種相當有效的批評視野,卻并不是某一類文學的內在規定性。文學實踐文本是開放的,既然沒有純之又純的所謂“純文學”,那么,“民族國家文學”的“正冊”不妨以民族國家意識以外的視角來解讀,而“另冊”也更不妨以“民族國家文學”的批評視角來觀照。
  更擴大來說,中國“現代”文學與中國現代性問題的關聯是多向度的。“現代性”本身就是個復數,“現代性”國家建設、制度層面的反省讓我們發現了“民族國家文學”的視野,而究其實,類似的視野可謂多矣,只是它們需要我們以更大的思想關懷,更大的想象力,去開啟。
  中國“現代”文學是一個100多年以來至今尚在變動的文學現實,是我們現代中國人生活的一部分;從學術研究的角度說,對象的生長性與不確定性,無疑對我們的思想能力提出了更大的挑戰;也許古典文學研究,你可以“熟讀唐詩三百首,不會做來也會吟”,但中國“現代”文學研究肯定不行。或許,它所要求的創造性已經超出了我們的想象,僅此而言,重建中國“現代文學”的合法性的努力也還剛剛開始。
  
  
  
文藝理論研究滬82~83J1文藝理論倪文尖/羅崗19991999倪文尖 羅崗 華東師范大學中文系 作者:文藝理論研究滬82~83J1文藝理論倪文尖/羅崗19991999

網載 2013-09-10 20: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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