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柔清韻  ——道教音樂審美風格論(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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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思”都有強烈的心理修煉性質,并多以神仙、經書為焦點展開想象、聯想活動。“如見玉帝,念道思真,靜存此心,密密研究,經中至理,體之身心”。〔48〕“存想太上真人在高座上轉經而說法也”。〔49〕在唱[步虛]時,則要存思尊神和體內真氣的運行。〔48〕這些想象都是超現實的,故需要用固定程序的心理訓練來使幻想成真,通常在心理活動上要求精神專注、排除欲望和興奮情感,身心完全放松虛靜,并有一些輔助性的“心理技術方法”:全神貫注于復雜的呼吸運動的特殊的調息、氣功等,反復的身體動作(咽氣,叩齒),誦經音聲模式的反復等,要點就在于擺脫雜念,導致虛靜的心理狀態,再展開固定程序的宗教想象。存思的心理特征類似現代心理學所稱的“冥想”和“沉思”。研究表明,沉思可導致重要的腦電波和其它生理變化:新陳代謝和心律減慢,心理緊張消除,趨于平靜。〔50〕可見,科儀音樂中廣泛運用的修道術同樣是在虛靜、專思的心理狀態前提下而再展開直覺和聯想,這種心理狀態直接制約著道士們音樂審美情趣的價值取向,決定了他們在音樂實踐中處于相應的審美心理狀態,一致運用與之相適應的音樂形式和風格。從這個角度透視,就能充分理解各地道教音樂為何如此統一地偏愛陰柔而不是其它的雜多風格。
      結語
  勿庸諱言,要真正窮盡道教音樂的奧秘,絕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尚須長期的艱苦努力。本篇的研究,只是向“把握全貌、透視本質”的目標有所前進,對道教音樂的基本要素和本質特點提出一些基本理論觀點和認識。
  首先,道教音樂是一種宗教音樂現象。神圣神秘的宗教信仰和儀式過程,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道教音樂的面貌和基本特點,可以說沒有宗教信仰和儀式,道教音樂將失去其主體性,甚至將不復存在。因此,以歷史唯物主義觀點從局內人立場了解神圣觀念和禮儀的特點,應是認識道教音樂自身本質特性的一個基點,否則我們的觀察就會成為霧里看花,甚至偏失方向,看不清它的實質和價值。正如本篇初步研究所示,神圣觀念和禮儀對音樂現象的制約和影響既廣泛深遠又非常微妙復雜,它或顯或隱,或曲或直,在不同道派、不同音樂體裁以至音樂形式內容的不同層面都有不同程度和深度的體現,受其制約最多從而最能反映道樂本質的音樂現象乃是全真道十方韻的主體內核,它應是我們研究的主要對象。
  其次,道教音樂也是一種審美藝術現象,它雖然服務于宗教信仰和儀式,其表達的基本情感性質特征與儀式的氛圍基調也高度統一對應,但音樂藝術的特殊運動邏輯決定了它又必須采用自己的具體表達形式和方式,而非亦步亦趨地解釋儀式的具體內容和情節。因此,我們絕不能因強調道教音樂的宗教性而排斥或忽略對音樂藝術形式風格的具體分析,恰恰相反,音樂學的研究主題,正要求我們確認音樂的相對獨立性,并著重從形態學角度細致分析音樂表現的具體形式和方式以及從中體現的審美趣味和風格,這樣才能正確地看清宗教與音樂的辯證關系,看清音樂表達宗教觀念的特殊性。否則,我們的研究就很可能偏向宗教儀式的主題,或者只能停留在空泛議論的狀態而不能說明實質問題。
  最后,道教音樂并不僅是單純的宗教文化現象或音樂現象,也是一種民族歷史文化現象,它發放了諸多特殊文化信息,歸根結蒂它是以特殊的大文化因素為其根基。道教音樂“陰柔”審美風格的形成絕不是偶然的無根可尋的,它實是某些文化因素的綜合作用和厚積薄發:南方特殊的自然人文地理營造出特有的崇拜神靈的巫風民俗和偏愛陰柔的藝術傳統,其構成了道家哲學和道教藝術形成發展的溫床;通過道家哲人的抽象思維,這一傳統升華為清晰簡明的理論表述和總結,成為道教文化實踐的思想指南;根源于老莊思想的修道術在實踐中促成道士“重柔貴虛”的集體心理特征的形成;最后,這種趨同心理與科儀音樂實踐結合運作,進一步向音樂審美領域延伸,促成了道教音樂審美趣味和陰柔風格的形成和確立。研究相關的文化基礎可從更廣闊的視野和根源上幫助我們加深理解道教音樂的形式特點和美學風格,探尋其內在的文化機制和動力,認識它的本質和必然性。
  從總體上看,道教音樂的形成發展,它的獨特風貌和本質大致可歸于宗教、音樂藝術和歷史文化這三種文化形態的合力作用,這就決定了只有通過有機的跨學科研究,方能一步步深入堂奧,識其秘旨。前面的道路或許還很長很長,但相信只要沿著正確的研究之路不懈前進,總有希望到達光輝的終點。
  道教音樂仍在中國大地回響,仍在繼續給人以美的享受,仍珍藏著尚待開發的歷史價值和藝術審美價值,這些正在并將繼續為那些在學術之路上揮汗披荊的跋涉者提供無窮的動力!
  * 作者是我院94級音樂學專業博士畢業生,本文為博士論文。原文分上、下兩篇,共十章,由于篇幅所限,在此僅發表了第十章并略有刪節。指導教師袁靜芳教授。
  注釋:
  〔1〕《中國武當山道教音樂》,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86年7月版第15頁。
  〔2 〕關于審美形態這個概念在美學理論界有廣狹兩種范圍的不同解釋,葉朗主編的《現代美學體系》中作了較寬泛的解釋,認為審美形態學應以審美范疇研究為主,輔之以藝術風格和意象流變的研究。參見北京大學出版社1988年10月版第40頁。而葉純之、蔣一民著《音樂美學導論》一書中則狹義地理解為“音樂形態”或“音樂結構”。本文傾向后者的定義。參見北京大學出版社1988年2 月版該書第四章《音樂風格》。
  〔3〕詳參野村良雄著,金文達、 張前譯《音樂美學》中關于節奏的論述,人民音樂出版社1991年版第48頁。
  〔4〕〔5〕參見《現代美學體系》第40頁。第70—72頁。
  〔6〕《復魯契非書》,轉引自彭立勛著《美感心理研究》第219頁,湖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7〕見《文心雕龍聲律篇》。
  〔8〕《尚書·古文疏證》云:“韻興于漢建安及齊梁間。 韻之變凡二。前此止論五音,后方有四聲。”
  〔9〕如宋明帝《文章志》:“羅友有大韻。 ”《晉書·庚凱傳》“雅有遠韻。”《郄鑒傳》“樂彥輔道韻平淡”,《曹眥傳》“會無玄韻淡泊”,《宋書·王敬傳》“敬弘神韻沖簡”。《謝方明傳》“自然有雅韻”。《齊書·周yóng@④傳贊》:“彥倫辭辯,苦節清韻。”《嗣衡陽·王鈞傳》“其風清素韻,彌足可懷”。轉引自徐復觀著《中國藝術精神》第147頁。春風文化出版社1987年版。
  〔10〕〔11〕《中國藝術精神》第176—178頁。第64頁。大陸美學家敏澤先生也有類似看法,認為晉宋時期流行以“韻”評人的風度的自然、飄逸、高雅,從其使用情況看,“韻”或“風韻”實即指人在精神上蔑視禮法、放浪形骸、高雅超俗的表現,參見《中國美學思想史》第520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12〕轉引自《辭源·四》。
  〔13〕《中國美學范疇辭典》“韻”條,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第162頁,167頁。
  〔14〕《管錐篇》第四卷1353頁。
  〔15〕《“氣韻”探源》載《美術史論叢刊》1982年3期。
  〔16〕《全唐詩中的樂舞資料》。
  〔17〕詳參見蒲亨強著《道教與中國傳統音樂》一書中“道教與文人音樂”一章。臺灣文津出版社1993年3月版。
  〔18〕詳參蕭兵、葉紹憲著《老子的文化解讀》,湖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19〕參南懷瑾:《禪宗與道家》第247頁。 復旦大學出版社1991年。
  〔20〕牟鐘鑒等著《道教通論》第16頁。
  〔21〕這是著名史學家陳寅恪的研究結論,參陸鍵東著《陳寅恪的最后20年》第247頁,三聯書店1995年12月版。
  〔22〕《宋史·范祖禹傳》
  〔23〕據《宋史·地理志》和《宋會要輯稿》
  〔24〕詳朱謙之著《文化哲學》,商務印書館1990年。
  〔25〕《宋會要輯稿·道釋一》,記有歷年經考試獲度牒的各地道士數目,南方和江南一帶人數大大超過北方。
  〔26〕饒有趣味的是,古希臘人也有崇拜天體的神秘觀念,認為唯有天體是不死的、永恒的和不改變的,他們給予天體崇高的地位,稱之為“以太”,意為希臘文的“永恒之流”或“永恒的時間”。古代人把天作為最高的地方分配給神靈,相信神靈和天一樣都是不死的東西。參見馬克思博士論文《德謨克里特的自然哲學與伊壁鳩魯的自然哲學的差別》第40—41頁,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這與道教的神仙信仰和內丹理論都有驚人的相同點,不同處在于道教更進一步創造出了一套與天合一的具體理論和方法。
  〔27〕〔28〕全真清修派大師馬丹陽《丹陽真人語錄》說:“人能常清靜,天地悉皆歸。言天者,非外指復載之天地也,蓋指身體中之天下地也。人之膈已上為天,膈已下為地,若天氣降、地脈通,上下沖和,精氣自固也。”轉引自張廣保著《金元全真道內丹心性學》第92頁,三聯書店1995年4月版。第101頁。
  〔29〕詳參胡孚琛著《魏晉神仙道教》附錄《道教史上的內丹學》,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30〕《太上老君內觀經》闡述甚詳:“內觀之道,靜神定心,亂想不起,邪妄不侵。周身及物,閉目尋思,表里虛寂,神道微深。外觀萬景,內察一心。”
  〔31〕《太平經》卷73—85:“求道之法靜為根”,“久久自靜,萬道俱出,長存不死,與天相畢”。卷154—170:“靜身存神,即病不加也,年壽長也,神明佑之。…久久自能見神。”
  〔32〕晚唐作品《老君清靜心經》,發揮《道德經》修養的妙義,全篇392字,反復強調心神清靜,漸入真道的原理。如“如此清靜。 漸入真道。既入真道。名為得道。…得悟道者,常清靜也。”
  〔33〕〔34〕詳參黃公偉著《道教與修道秘義指要》第三冊,臺灣新文豐出版公司1986年版。
  〔35〕《長生真人至真語錄》:“虛者,道之體也,陰陽明其虛則萬物生也,至性明其虛則恍惚生也。”
  〔36〕轉引自《金元全真道內丹心性學》第92頁。
  〔37〕〔38〕姬志真《云山集·心賦篇》
  〔39〕〔40〕《中和集》,明正統道藏·澗真部·方法類》光字號。
  〔41〕〔42〕《金元全真道內丹心性學》第102頁。第101頁。
  〔43〕參見《中國藝術精神》第62頁。
  〔44〕《應帝王》
  〔45〕見敏澤《中國美學思想史·第一卷》261頁。
  〔46〕〔47〕轉引自彭立勛著《美感心理研究》第221頁,229頁,230頁,湖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12月版。第224頁,227頁,229頁。
  〔48〕轉引自閔智亭、 李養正主編:《道教大辭典》華夏出版社1994年6月第1版第44頁。
  〔49〕《太極真人敷靈寶齋醮盛儀諸經要訣》載《道藏》第九冊。
  〔50〕據醫生對禪宗和尚作實驗后的報告,因禪宗的禪宗法實與道教存思法類似,故可引證。詳[蘇]德·莫·烏格里諾維奇著,沈翼鵬譯,由之校《宗教心理學》第131頁。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89年版。
  字庫未存字注釋:
    @④原字為禺加頁
  
  
  
中央音樂學院學報京63~75J6音樂、舞蹈研究蒲亨強19981998 作者:中央音樂學院學報京63~75J6音樂、舞蹈研究蒲亨強19981998

網載 2013-09-10 20: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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