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個中央:一九三○年的擴大會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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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前言
  擴大會議,全稱為“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擴大會議”,系指1930年中原大戰期間,閻錫山、馮玉祥聯合改組派汪精衛、陳公博和西山派鄒魯、謝持等在北平所召開的欲另立黨統的會議。(注:郭廷以:《中華民國史事日志》第2冊,臺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84年版,第597—598頁。)該會議不僅通過宣言、起草約法,并且組織了國民政府, 與南京國民政府相對峙。以往囿于國民黨黨統觀念,北平擴大會議未被國民黨史所正式承認(注: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以下簡稱“黨史會”)出版之《中國國民黨職名錄》,雖搜列有不被黨統正式承認的上海第二屆中央執行委員會職名錄,擴大會議則付之闕如;第三屆中央執行、監察委員會之“概述”中亦未提及,足見擴大會議不為國民黨史所正式承認。見李云漢主編、劉維開編輯《中國國民黨職名錄》,臺北,黨史會1994年版,第72—84頁。),其所成立的國民政府也被視為“偽”政府(注:李云漢主編,林養志、宋正儀編輯:《中國國民黨一百周年大事年表》第 1冊,臺北,黨史會1994年版,第278—279頁。),閻、汪等人甚至被指為“叛亂集團”(注:李云漢:《中國國民黨史述》第4編,臺北,黨史會1994年版,第87頁。)。
  過去有關擴大會議的論著,大多屬于回憶性文章(注:有關回憶擴大會議的文章甚多,舉其犖犖大者如下:鄒魯《回顧錄》第2冊,臺北,三民書局1974年版,第368—373頁;陳公博《北平擴大會議》,載汪瑞炯、李鍔、趙令揚編注《苦笑錄:陳公博回憶(1925—1936)》(以下簡稱《苦笑錄》),香港大學亞洲研究中心1980年版,第226—257頁;薛篤弼《擴大會議始末》,載趙政民主編《中原大戰內幕》,山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58—460頁;冀貢泉《閻錫山與擴大會議》,載《中原大戰內幕》,第445—453頁;鄧哲熙與戈定遠《馮玉祥與擴大會議》,載《中原大戰內幕》,第454—457頁;田象奎《國民黨擴大會議始末》,載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山西省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山西文史資料》第58輯,1988年版,第22—28頁。這些當事人回憶性質的文章仍有錯漏之處,不可遽信。例如鄒魯有關擴大會議的回憶云:“及汪北來, 表示接納。那時閻部已和平接收平津各機關。民國19年6月13日,我們就在北平成立擴大會議,產生政府。同時反對中央的戰事也就正式爆發。黨的方面,我們主張以黨權還諸全黨,所以預備召集四全大會。”(《回顧錄》第2冊,第317頁)上述這段回憶,有幾點明顯錯誤:擴大會議成立的日期是7月13日,不是6月13日。擴大會議成立時,汪精衛仍在香港,迨成立后才北上,于7月23日抵達北平。 雙方戰事正式爆發應于5月中旬,不是在擴大會議成立同時。 擴大會議主張召集的是國民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不是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或偏重于強調國民黨內的派系斗爭(注:張同新:《國民黨新軍閥混戰史略》,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99頁;郭緒印主編:《國民黨派系斗爭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91—92頁;韓信夫:《閻錫山與北平擴大會議》,載相從智主編《中外學者論張學良楊虎城和閻錫山》,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7頁。),比較缺乏客觀而深入的討論。 學界以擴大會議為專題研究者,首推沈云龍《擴大會議之由來及經過》(注:原文發表于《傳記文學》第33卷第4期(1978年10月), 此處參考沈云龍《民國史事與人物論叢》,臺北, 傳記文學出版社1981年版,第265—283頁。 )一文;沈氏運用報章雜志、當事人回憶錄和部分函電等資料,全面探討擴大會議之醞釀、爭論、成立及影響的歷程。沈文雖為研究擴大會議的經典之作,但仍有其局限和不足之處,如受限于當時的政治情勢,文中黃少谷、谷正綱皆以“黃××”、“谷××”替代。(注:沈云龍:《擴大會議之由來及經過》,第270、271、272、274、 276頁。)此外,擴大會議召開前,改組派和西山派的爭論情形,東北軍等地方實力派的態度,以及為何擴大會議召集一個多月后才正式組織政府等等,均有待深入的分析。
  再者,沈著《擴大會議之由來及經過》一文距今已逾20年,近年來相關人物的回憶錄和各種史料文獻的整理出版,尤其是原始檔案的解密開放,已使擴大會議的資料更為完備。筆者不以名家之論而敬謹從之,擬根據新材料,特別是臺北“國史館”庋藏的《蔣中正總統檔案》、《閻錫山檔案》等,對擴大會議這一課題予以新的闡釋。
   二、爭黨統
  黨統,系指中國國民黨一系相承的法統。閻錫山、汪精衛等召集擴大會議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與蔣介石領導的南京中央爭奪國民黨的正統地位。不過,在會議召開之前,改組派和西山派卻也為了“黨統”問題彼此爭論不休,幾乎使擴大會議瀕臨流產。以下即欲探討改組派和西山派由互爭黨統到妥協結合,進而聯合召開擴大會議的經過,即由互爭黨統到與蔣爭黨統的歷程。
  1924年1月中國國民黨改組時,孫中山基于革命策略的需要, 實行“聯俄容共”政策。(注:蔣永敬:《從護法到北伐》,(臺北)《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報》第2期,1984年3月,第152頁。 )對外聯合蘇俄,冀望其援助中國國民革命;對內允許中共黨員以個人身份加入國民黨,共同致力于國民革命事業。姑且不論“容共”政策的本意是“溶共”(注:李云漢:《從容共到清黨》,臺北,1987年影印版,第218頁。 )或是 “統一戰線”(注: 郭恒鈺認為從共產國際的政策和立場來看,1923年至1927年的國共關系是“國共統一戰線”。見郭恒鈺著《共產國際與中國革命——“第一次國共合作”》“代序”,臺北,東大圖書公司1991年版,第17頁。),此后國民黨內即因容共問題而爭論不已。
  迨孫中山逝世后,尤其鮑羅廷操持汪精衛國民政府后,國民黨內的糾紛和沖突更為激烈。1925年 8月,胡漢民因“廖案”被迫出國赴俄;林森、鄒魯亦受排擠離開廣州,其他如謝持、戴季陶、張繼、邵元沖等“反共”人士也相繼離粵。汪精衛和中共左傾勢力幾乎已完全控制廣州中國國民黨黨部。
  為了抑制共產黨,林森、鄒魯決心聯絡旅居各地的中國國民黨第一屆執監委員,召集一屆四中全會,共謀對策。1925年11月,林森、鄒魯、謝持等人于北京西山碧云寺孫中山靈前召開會議,即俗稱之“西山會議”。(注:《回顧錄》第2冊,第207頁;居正編:《清黨實錄》,載沈云龍編《近代中國史料叢刊三編》第13輯,臺北,文海出版社影印版,第50—67頁。)該會通過取消共產派在國民黨之黨籍案、鮑羅廷解職案、開除汪精衛黨籍案、中央執行委員會暫移上海案等項決議。(注:居正編:《清黨實錄》,第7—17頁。)足見其對汪精衛、 鮑羅廷等控制國民黨中央的不滿,特別是議決中央執行委員會暫移上海,形成粵、滬兩個中央黨部對峙之局。(注:易正義:《中國國民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之研究》,(臺北)政治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1988年6月,第8頁。)此為中國國民黨的首次公開分裂。
  鑒于西山派在上海另立黨統,汪精衛等人除策動輿論指摘其為“叛逆”外(注:雷嘯岑:《三十年動亂中國》,香港,亞洲出版社出版(出版時間不詳),第31頁。),也急謀召集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來因應。1926年1月,廣東中央召開二全大會,出席代表除共產黨人外, 大都為國民黨左派分子(注:究竟有多少共產黨員以大會代表名義參加粵中央二全大會,各家記述不一;不過,共產黨員幾乎控制大會議程則是肯定的。見《中國國民黨史述》第2編,第685—687頁; 韋慕庭:《中國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載中華民國建國史討論集編輯委員會編《中華民國建國史討論集》第3冊,臺北,1981年版,第40頁。), 大會主要議題之一就是對西山派的處理,并通過“彈劾西山會議派決議案”(注: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中國國民黨第一、二次全國代表大會會議史料》上冊,江蘇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238—293頁。)。與此同時,上海中央也積極籌開二全大會以為對抗。(注:上海中央二全大會仍賡續北京西山會議“反共”、“分共”立場。見《中國國民黨史述》第2冊,第677—682頁。)至此,中國國民黨內因容共驅共之爭, 已徹底決裂成粵、滬兩個中央黨務系統,其距孫中山逝世,僅及一年。
  1926年7月,國民革命軍北伐,不久即攻克武漢、江西,翌年3月占領上海、南京,長江流域幾為國民黨勢力所控制。國民黨在軍事上雖獲得勝利,但在黨務與政治方面卻因容共反共意見分歧而導致“寧漢分裂”。即當時中國國民黨有三個中央黨部(滬、漢、寧),有兩個國民政府(寧、漢),而其分裂的癥結皆歸之于中共問題。及至武漢分共后,寧、滬、漢三方才決議合作成立特別委員會統一黨務,組織政府。(注:黨史會編:《革命文獻·國民革命軍出師北伐史料》第16輯,臺北,黨史會1968年影印版,總第2872—2874頁。)中央特別委員會的成立,暫時整合了自西山會議以來國民黨內部分裂的狀態,但因黨內實力派人士(如蔣介石、胡漢民、汪精衛等)皆不表支持,特別委員會仍告無疾而終。
  1928年底,東北易幟,中國達成形式上的統一;然欲邁向實質的統一政局,端視黨權、軍權能否歸于一統。是以北伐完成前夕,蔣介石在中央黨部講《北伐成功后最緊要的工作》時特別指出:我們中國內部,尤其是本黨黨員個個要能夠明了主義,共同一致來擁護中央,服從中央的命令;個個武裝同志能犧牲個人的地位權力,奉還中央,完全由中央來統一財政、軍政。(注:蔣介石:《北伐成功后最緊要的工作》,載《革命文獻·國民革命軍出師北伐史料》第21輯,總第4128頁。)其具體辦法即為:實施國軍編遣和舉行國民黨三全大會。不過,在三全大會前夕,汪精衛等改組派人士已視南京中央為“一切反動勢力的大本營”(注:汪精衛等:《關于最近黨務政治宣言》,載查建瑜編《國民黨改組派資料選編》,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54—157頁。);更不滿其指派三全大會代表,譴責其違反黨內民主精神,遂埋下會后黨內紛爭的根源。1929年3月15日, 原本被寄望可統合國民黨的三全大會如期于南京召開,雖建立了黨的新權力中樞,但因改組派、西山派幾皆被擯斥于外,使黨的整合遙遙無期,而另一場爭黨統的風暴已醞釀其中。
  1928年夏,北伐軍事告終,蔣介石決心裁減軍隊。翌年元旦,國民政府成立國軍編遣委員會,準備從事部隊縮編,此舉引起舊軍閥的猜疑,遂有一連串反抗中央的行動。(注:《三十年動亂中國》,第148—152頁;劉維開:《編遣會議的實施與影響》,臺北,商務印書館1989年版,第143—160頁;簡又文:《馮玉祥傳》下冊, 臺北, 傳記文學出版社1982年版,第335—337頁。)在歷次軍事行動中,閻錫山表面上與南京國府保持良好關系,暗中則唆使馮玉祥、唐生智倒蔣,甚至代擬唐與西北將領的通電稿。(注:《唐生智致蔣方震電》(1929年12月18日),《閻錫山檔案·雜派民國18年3月至12月往來電文》, 臺北“國史館”藏,檔號18.0372.42/0032—3—12(以下簡稱《閻檔·雜派往來電文(1929)》,并不再注檔號、藏所)。該電文末稱洛、鄭防務已請宋、孫接防,亦為閻所深恨之一端。)后因唐生智結納汪精衛等改組派人士,引起閻的疑忌(注:《袁華選致唐生智電》(1929年12月7日)、 《危道豐致張學良電》(1929年12月10日),《閻檔·雜派往來電文(1929)》。),才有1929年12月20日閻錫山、張學良等人聯名“擁護中央統一”的通電(注:《一周間國內外大事述評》(1929年12月20—26日),《國聞周報》第 7卷第1期,載沈云龍編《近代中國史料叢刊三編》第6輯,文海出版社1985年影印本,總第2313—2314頁(本文以下所引《一周間國內外大事述評》均為影印本頁)。)。至1930年初,時局似趨于安定,但閻蔣關系已漸行漸遠,終至兵戎相見。
  1930年2月10日,閻錫山致電蔣介石,主張禮讓為國, 力言武力統一不宜用于民主黨治之下,約蔣氏“共息仔肩”,以弭黨爭。12日,蔣復電云:革命救國本為義務,非為權利,此時國難正亟,非我輩自鳴高蹈之時。至2月底,南京中央和閻往復文電十余封, 圍繞黨國問題相互論辯。(注:《閻錫山致蔣中正電》(1930年2月10日)、 《蔣中正致閻錫山電》(1930年2月12日)及此后往來電文, 見臺北“國史館”藏《蔣中正總統檔案·革命文獻(統一時期)》(以下簡稱《蔣檔·革命文獻(統一時期)》)第7冊;陳訓正:《國民革命軍戰史初稿》第2卷第2輯,臺北,1952年版(出版者不詳),第46—65頁。 )正值蔣閻進行“電報戰”之際,蟄居香港的汪精衛一方面致電支持閻錫山(注:《中華民國史事日志》第2冊,第549 頁; 《一周間國內外大事述評》(1930年 2月21—27日),《國聞周報》第7卷第8期,總第2454—2455頁。),一方面派陳公博、王法勤北上活動。(注:《苦笑錄》,第226頁。)而西山派的鄒魯則早已在北方運動反蔣(注:《中華民國史事日志》第2冊,第541—542頁;《回顧錄》第2冊,第368—369頁。)。故一向勢如水火的改組派、西山派,在反蔣的大前提下,有了共同合作的機會。
  1930年3月18日,汪精衛電請閻錫山速組織政府, 并担任國民政府主席,以資號召。(注:《胡宗鐸致孔庚電》(1930年3月 18日戌時),《閻錫山檔案·雜派民國19年1月至12月往來電文》, 臺北“國史館”藏,檔號19.0372.42/0032—1—12(以下簡稱《閻檔·雜派往來電文(1930)》)。《中華民國史事日志》誤記為3月24日。 )閻氏對于組織政府一事,曾表示俟陳公博、王法勤到后,即可籌劃一切。(注:《陳公博王法勤致張允榮電》(1930年3月24日), 《閻檔·雜派往來電文(1930)》。)不過,籌組政府之前,必先解決改組派、西山派的黨統爭議。3月下旬,陳公博、王法勤(改組派)、鄒魯、 謝持(西山派)、趙丕廉、賈景德(晉閻代表)等人,在北平什剎海召開會議,討論組織中央擴大委員會,解決黨政問題。 (注:《中華民國史事日志》第2冊,第565頁。)由于改組派只承認粵二屆,否認滬二屆, 鄒魯等堅持粵、滬二屆平等,當時在香港的汪精衛也反對粵、滬二屆并存,兩派因黨統問題而起紛爭,遂使該次會談毫無具體成果。(注:《謝持致曹叔季電》(1930年4月3日),《王法勤陳公博致陶冶公盧蔚乾電》(1930年4月5日),《閻檔·雜派往來電文(1930)》。)會后謝持曾致電許崇智,表示:“改組派又欲否認滬二屆,討論數日,持等堅持滬二屆平等談,致無結果。閻有組軍政府計劃,大勢如此,滬主張斷難實現,應專效力軍事為善。”(注:《謝持致曹叔季電》(1930年4月3日),《閻檔·雜派往來電文(1930)》。)鄒魯也寫了一封長電給正在潼關督師的馮玉祥,文中云:
  軍事進展之時,黨事未能商妥,至歉;而未能商妥之故,由于改組派必欲存彼方之二屆,而否認滬方之二屆……且就粵二屆證之,委員為卅余人,反蔣者未及半數,其中改組派則不過數人,非特不能代表粵二屆,乃欲否認滬二屆,必為整個團結之障礙。證之數年來,反共反蔣均系滬二屆,豈反共反蔣出自汪等則為功,出自弟等則為罪乎?進而言之,黨統實已破碎,而改組派則破碎之破碎,實不配再言黨統。(注:《鄒魯致馮玉祥電》(1930年4月9日),《閻檔·雜派往來電文(1930)》。)謝持、鄒魯均對北平會議中改組派否認滬二屆的態度表示不滿,謝持且似有放棄再協商之意。
  西山派、改組派北平會商破裂后,陳公博、王法勤即于4月1日首途太原,與閻錫山晤談。據陳、王致胡宗鐸電中表示:閻對鄒魯所提滬二屆亦不茍同,但堅持政府由黨產生,且政府組織應網羅各方,為表示團結已派人赴平接鄒、 謝來并。 (注:《王法勤陳公博致胡宗鐸電》(1930年4月5日),《閻檔·雜派往來電文(1930)》。)遂有4 月中旬的太原黨務會議。
  鄒魯對于解決黨統紛爭,曾經提出三種辦法:用一屆行使職權;用滬、粵兩個二屆行使職權;用革命方式另起爐灶。然基于黨統已破碎,鄒氏認為宜采用革命方式,舍棄法統觀念,以有歷史及功績的同志組織干部行使職權。(注:《鄒魯致馮玉祥電》(1930年4月9日),《閻檔·雜派往來電文(1930)》。)赴太原前夕,鄒也與閻的代表賈景德、溫壽泉舉行秘密會談,獲得初步共識為:將黨事另行討論,先組織最高政治會議,并由該會產生政府。(注:《危道豐致張學良電》(1930年4月9日),《閻檔·雜派往來電文(1930)》。)但此一會議結果,仍須征求閻、馮及奉張同意后才能正式對外發表。鄒、謝等人就帶著這一方案赴太原謁閻,但并沒有獲得閻的認可,閻錫山仍堅持政府需由黨產生。
  1930年4月中旬,改組派、 西山派在太原的黨務會議又因黨統問題而陷入僵局。(注:鄒魯、謝持等人于4月11日離開北平,12 日晚抵達太原;14日與陳公博、王法勤及晉方代表趙丕廉、榮鴻臚、辜仁發、袁鴻昌、郭懋治等舉行談話會;16日舉行太原會議。見《一周間國內外大事述評》(1930年4月11—17日),《國聞周報》第7卷第15 期, 總第2558頁;《白云梯陳公博致胡宗鐸轉汪兆銘電》(1930年4 月18日),《閻檔·雜派往來電文(1930)》。)因為黨事一直無法妥善解決,坊間傳出陳公博極力聯馮制閻,并唆使平津工人大罷工以脅制閻氏。(注:《劉珍年致趙輔宸電》(1930年4月 11 日), 《閻檔·雜派往來電文(1930)》。)此則消息雖未經證實,卻足以反映黨統問題之糾結難解,似乎只有期待汪精衛北上。(注:閻、馮及駐晉各代表都曾電請汪精衛赴太原,陳公博白云梯也致電汪氏北上領導一切,并表示汪若北上有三大意義:表示誠意助閻倒蔣;或可解決黨事;可擴大宣傳。見《白云梯陳公博致胡宗鐸轉汪兆銘電》(1930年4月18日), 《閻檔·雜派往來電文(1930)》。)但汪氏亦不認同鄒魯等堅持聲明粵、滬二屆合并之議,曾致電陳公博、王法勤云:
  中央黨部擴大會議,乃吾人最低限度之主張,決不再退一步。環龍二屆較之蔣之偽三代會更為滑稽……弟意宜詳告閻公,二中與西山已無可調停,閻公若重視西山,即請閻公與西山共同組織中央黨部及負政治完全責任。(注:《胡宗鐸葉琪致陳公博王法勤電》(1930年4月21日),《閻檔·雜派往來電文(1930)》。)對于汪精衛這封近乎決裂的電文,閻錫山派商震、冀貢泉手持親筆函往晤陳公博等人,謂黨務仍歸汪氏負完全責任。(注:《王法勤白云梯陳公博致胡宗鐸電》(1930年4月25日),《閻檔·雜派往來電文(1930)》。)至于黨事,依然盼望容納左右兩派。
  另一方面,陳公博認為因鄒魯堅持滬二屆黨部,致使北平、太原會議均無進展,乃與傅汝霖等相偕轉赴平、津與覃振等商洽進一步辦法。陳公博等以覃振為西山派中較易溝通且不反對改組派者,與之磋商數日,終使北方黨務問題露出了一線曙光。覃、陳商議的原則為:以黨國為前提,消釋一切個人或派別之意見;完全采取非常手段,撇開數年來黨的一切糾紛。在這兩項原則下決定:對于黨務,則召開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對于國事,則召開國民會議并制定約法。(注:《一周間國內外大事述評》(1930年5月2—8日),《國聞周報》第7卷第18期,總第2597—2598頁。)談判數月的黨事,有了解決之勢,謝持、王法勤、白云梯、鄒魯等人,也相繼由太原赴北平加入會商(注:1930年5月4日至7 日,覃振、張知本、茅祖權、傅汝霖、陳公博、胡宗鐸、郭泰祺、葉琪和陶冶公等九人在天津會談得初步決議,即函電閻、馮及在太原黨內要人。11日,王法勤、白云梯、謝持由太原抵北平,會議移往北平續商;19日,鄒魯、趙丕廉又自太原來北平加入會商。見《一周間國內外大事述評》(1930年5月2—8、9—15、16—22日),《國聞周報》第7卷第18、19、20期,總第2597—2598、2617、2629頁。),終于決定:粵、滬二屆各自發表結束宣言,再發表一封聯名總宣言。
  西山派、改組派好不容易獲得的共識,因為汪精衛的一封電文又起波折。1930年6月1日,汪精衛發表通電,重提二屆黨統問題,強調粵二屆為正統。(注:《一周間國內外大事述評》(1930年5月30日— 6月5日),《國聞周報》第7卷第22期,總第2650頁。)此舉引起鄒魯、 謝持的不滿,二人于5 日發電駁斥之(注:《一周間國內外大事述評》(1930年5月30日—6月5日),《國聞周報》第7卷第22期,總第2652頁。);12日,汪氏又發表《中央黨部擴大會議之必要》一文,雖然表示愿與西山派消釋前嫌,一致努力,但依舊堅持粵二屆正統論(注:汪精衛:《中央黨部擴大會議之必要》,載南華日報社編《汪精衛先生最近言論集(民國19年)》,香港,1930年版,第207—215頁。);北方黨統之爭再起。這期間曾傳出汪蔣合作、閻另組勞動國民黨等消息(注:《張篤倫致劉文輝電》(1930年6月18日)、《危道豐致張學良電》( 1930年6月24日),《閻檔·雜派往來電文(1930)》。), 且汪精衛與鄒魯又打起了筆戰(注:汪精衛和鄒魯等為了“以黨治軍”、“以人治軍”在報上打起了筆戰。見汪精衛《以人治軍?》,載《汪精衛先生最近言論集(民國19年)》,第232—243頁。),改組派、西山派似乎已告決裂;但實際上,覃振曾致電汪精衛勸其犧牲成見,晉閻代表趙丕廉、冀貢泉亦從中努力斡旋,終使兩派同意合作。(注:《覃振致汪兆銘電》(1930年6月4日),載季嘯風、沈友益主編《中華民國史史料外編——前日本末次研究所情報資料》(38),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1993年影印版,第283頁;《覃振致傅汝霖電》(1930年6月26日)、《危道豐致王樹翰電》(1930年7月1日),《閻檔·雜派往來電文(1930)》;冀貢泉:《閻錫山與擴大會議》,載《中原大戰內幕》,第447—450頁。)其辦法為:兩派發表一通聯名宣言;粵二屆發表提議召集擴大會議宣言,再由滬二屆發表贊同宣言;署名則皆為“中國國民黨第二屆中央執行委員會”。(注:《一周間國內外大事述評》(1930年7月11—17 日),《國聞周報》第7卷第28期,總第2715頁。)至此,西山派、 改組派的黨統之爭乃告落幕,北平擴大會議遂于7月13日召開。 容納左右兩派的北平擴大會議,自認承繼國民黨的正統地位,否認以指派代表產生的南京國民黨三全會議,準備召集另一個中國國民黨三全會議。至此,中國國民黨正式分裂成北平、南京兩個中央黨部,彼此互爭黨統。
   三、爭正統
  正統,原為封建社會中某一王朝統一全國后對其一脈相承系統的自稱。本文所謂“正統”,系指行使國家政治權力的法統,亦可稱為“政統”。
  閻錫山發動軍事倒蔣之初,即明白政治上需要另立一個中央,來否認南京政權;同時,將來善后在法統上也才有所憑恃。(注:李茂盛等著:《閻錫山全傳》上冊,當代中國出版社1997年版, 第460 頁。 )1930年2月,閻氏于“電報戰”中即強調“黨人治黨,國人治國”; 其致蔣電云:“惟黨國者以黨為主體,個人中心之武力是黨國之障礙,必須一起交還于黨。”(注:《閻錫山致蔣中正電》(1930年2月20日),《蔣檔·革命文獻(統一時期)》第7冊,第60頁。)2月23日,閻等45人聯名通電中亦云:“夫以黨治國,必有整個的黨,始能成整個的國。黨若破碎,國必不能不破碎。今欲求統一之國,必先求整個之黨。”(注:《閻錫山等45人通電》(1930年2月23日), 《蔣檔·革命文獻(統一時期)》第3冊,第66—68頁。 )故閻氏一直堅持擴大會議必須容納左右兩派,且政府一定要由黨產生。
  擴大會議聯名宣言中否認南京的三全大會,主張要“以整個的黨,還之同志;統一的國,還之國民。”(注:《一周間國內外大事述評》(1930年7月11—17日),《國聞周報》第7卷第28期,總第2716—2717頁。)該會議的成員包括粵、滬二屆委員和以軍事首領身份加入的閻錫山、馮玉祥、李宗仁等(注:陳公博回憶擴大會議含括一、二、三屆委員,閻錫山、馮玉祥均以三屆委員身份加入。見《苦笑錄》,第231 —232頁。上段回憶可能有誤,因為擴大會議系反對南京三全大會, 若容納三屆委員,將難以自圓其說,又如何去“爭黨統”。閻、馮、李(宗仁)等,均以軍事首領身份加入,原本亦包括張學良,但張未參加。見《危道豐致熙洽電》(1930年7 月 3 日), 《閻檔·雜派往來電文(1930)》。),即閻所謂之“整個的黨”。閻氏既然已達成“整個的黨”,就要以此為基礎,去完成“統一的國”,即組織國民政府來與南京國民政府“爭正統”。
  擴大會議成立后,汪精衛即離港北上,于7月23日抵達北平, 隨即與謝持、鄒魯等交換黨政意見,確定黨的理論及今后黨務辦法,雙方獲得了共識(注:《一周間國內外大事述評》(1930年7月18—24 日),《國聞周報》第7卷第29期,總第2725—2728頁。),并于28 日第一次談話會通過“求黨的真實意義實現”的7項基礎條件:(1)籌備召集國民會議,以各種職業團體為構成分子。(2 )按照《建國大綱》制定一種基本大法(其名稱用約法抑用憲法再定),確定政府機關之組織及人民公私權利之保障。此基本大法,應由國民會議公決,如時期緊急或由擴大會議宣布,將來俟國民會議追認。(3)民眾運動、 民眾組織應按照《建國大綱》,由地方自治做起,嚴防共產黨激起階級混斗之禍端。(4)各級黨部對于政府及政治,立于指導監督之地位, 不直接干涉政務。(5)不以黨部代替民意機關。(6)總理遺教,所謂以黨治國乃以黨義治國,應集中人材,收群策群力之效。(7 )關于中央與地方關系,按照《建國大綱》采均權制度,不偏于中央集權或地方分權。(注:《一周間國內外大事述評》(1930年7月25—31日),《國聞周報》第7卷第30期,總第2741頁;馮玉祥:《馮玉祥日記》第3冊, 江蘇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297頁。 )學者曾評述上列七項基本原則:系國民黨人基于數年黨治的經驗所得,不失為救偏補弊的良策。(注:《三十年動亂中國》,第164—165頁。)不過,無論是閻錫山或汪精衛,都認為組織國民政府才是首要之務。
  閻、汪等籌組國民政府,除與南京中央爭正統并建立領導重心外,還具有下列幾項目的:
  
  
  
近代史研究京101~129K4中國現代史陳進金200120011930年中原大戰期間,閻錫山、馮玉祥聯合改組派汪精衛、陳公博和西山派鄒魯、謝持等在北平召開“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擴大會議”(簡稱“擴大會議”),欲另立黨統。該會不僅通過宣言,而且組織國民政府與南京國民政府“爭正統”,制訂《中華民國約法草案》以“爭千秋”。以往囿于國民黨黨統觀念,北平擴大會議未被國民黨史所正式承認。本文即欲跳脫國民黨正統觀的束縛,正視當時中國南北分裂的政治現實,根據臺北“國史館”庋藏的《蔣中正總統檔案》、《閻錫山檔案》等原始資料,透過“爭黨統”、“爭正統”、“爭千秋”三個階段來闡釋擴大會議。擴大會議/中原大戰/閻錫山/汪精衛陳進金,臺灣政治大學歷史系博士生。 作者:近代史研究京101~129K4中國現代史陳進金200120011930年中原大戰期間,閻錫山、馮玉祥聯合改組派汪精衛、陳公博和西山派鄒魯、謝持等在北平召開“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擴大會議”(簡稱“擴大會議”),欲另立黨統。該會不僅通過宣言,而且組織國民政府與南京國民政府“爭正統”,制訂《中華民國約法草案》以“爭千秋”。以往囿于國民黨黨統觀念,北平擴大會議未被國民黨史所正式承認。本文即欲跳脫國民黨正統觀的束縛,正視當時中國南北分裂的政治現實,根據臺北“國史館”庋藏的《蔣中正總統檔案》、《閻錫山檔案》等原始資料,透過“爭黨統”、“爭正統”、“爭千秋”三個階段來闡釋擴大會議。擴大會議/中原大戰/閻錫山/汪精衛

網載 2013-09-10 21: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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