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各種新興學科層出不窮,但是“埃及學”對我國讀者而言,還是比較生疏的。所謂埃及學,乃是近代興起的、研究古代埃及的政治、經濟、文化、科學和社會生活諸多方面的一門綜合性的專門學科。它既包括古埃及的考古學、語言文字學、歷史學與古文獻學,又包括宗教學、文學、藝術和建筑,且涉及古埃及的醫學、生物學、數學、天文學和技術史等自然科學各分支。埃及學從1822年誕生以來,至少已有將近兩個世紀的歷史,但在我國嚴格地說僅僅在近一二十年才開始起步。
近年來,我國出版了幾部有關埃及歷史、文化方面的著作,埃及學在中國有所發展。引人注目的是劉文鵬教授1999年出版《古代西亞北非》一書后,2000年又推出《古代埃及史》專著。這部書稿原為國家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研究課題,從1992年立項,至1996年最終完成。初稿完成后經專家組鑒定、結項上報。1997年作者將原稿60余萬字壓縮到52萬字,交商務印書館出版發行。
《古代埃及史》從史前的舊石器時代寫起,一直敘述到公元7世紀為止。包括古埃及社會經濟、政治、文化及社會生活的發展、演進的歷史。這部著作以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為指導,依據歷史學、考古學、古文字學和古文獻學等多方面提供的資料,采用多學科交叉研究的方法,在充分吸取西方學者和前蘇聯學者研究成果的基礎上撰寫而成。它是一部古埃及的大部頭專著,專家稱贊“這是迄今中國學者自己撰寫的篇幅最大,內容最為豐富的古代埃及史”。它的出版促進了我國埃及學的發展。
《古代埃及史》有導論1章,正文12章。導論除了介紹埃及學發展的歷程以外,還對古埃及的年代學和歷史分期問題做了探討。正文以古埃及文明演進為線索,敘述了古埃及人的來源和生態環境、古埃及由城市國家發展到統一王國,再至大帝國,并由盛而衰的過程。高度評價了古埃及文化的重大成就,《古代埃及史》簡明系統地介紹了整個古埃及200多個帝王的家系淵源,為缺乏古埃及史知識的讀者深入學習提供了方便。
綜觀全書,可以看到作者對埃及史有系統深入的研究,集中了作者多年來辛勤鉆研的成果和親至埃及參觀考察的心得。《古代埃及史》對中外學者有關的論點作了認真的評析,并提出了疑義和看法,有的見解具有獨到之處,對我們研究古埃及史頗有啟發作用,重要的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古代埃及史分期問題。傳統的古代埃及史的分期以王朝體系為基礎,將古埃及的30個王朝分為古王國、中王國和新王國三大時期。后來又補充了早王朝和后王朝兩大階段。這種分期法未能體現出豐富的歷史發展內在聯系和社會、文明與國家演進的不同階段及其規律。傳統的分期法往往以前王朝時期為開端,到公元前332年馬其頓亞歷山大征服埃及終結。此后的古埃及史分別列入希臘史和羅馬史的范疇。以征服者的歷史代替了埃及人的歷史,這種處理顯然是有偏見的,不科學的。
《古代埃及史》以馬克思主義的社會形成學說為指導,以埃及學的新成果為依據,修改補充和豐富了古埃及史的分期,確立了一個系統、完整的古埃及史的新體系。它將古埃及史分為六個階段:1.史前時代和前王朝文化;2.埃及統一王國的形成與分裂;3.埃及王國的發展與衰落;4.埃及的軍事霸權與帝國的形成;5.埃及帝國的分裂、復興與衰亡;6.異族的長期征服與奴隸制的崩潰。這一新的分期法是作者在系統研究古埃及歷史過程中,加深認識之后提出來的,它為進一步研究古埃及史提供了新的框架和明確的線索。
這種新的分期法把古埃及史的下限由傳統的公元前322年亞歷山大的征服延長到公元642年阿拉伯人的征服為止。將古埃及史延長了將近一千年,把被割斷的古埃及史重新連結起來,還歷史發展的完整面貌。劉文鵬教授強調指出:不論是托勒密王朝或者是羅馬、拜占庭帝國統治下的埃及,仍然是奴隸制的埃及文明。公元7世紀,阿拉伯人征服了埃及,古埃及文明被伊斯蘭教文明所代替,古代埃及的歷史才最終結束。他這一頗有見地的看法,既消除了歐洲中心論對研究古埃及史的影響,又肯定了古埃及傳統延續的長期性。劉文鵬教授認為,古埃及的傳統一直延續到希臘羅馬統治時期的看法是有充分根據的,其根據可以歸納如下:在政治上,在希臘羅馬統治時期,埃及人始終堅持著反抗異族統治的斗爭。埃及本民族的王朝體制并未完全斷絕。在托勒密埃及時期,托勒密諸王在政治體制和國家管理上幾乎全盤保留了法老時代的國家機構,到羅馬統治埃及時期,在地方體制上仍設置的諾姆。在社會經濟方面,希臘羅馬統治埃及時期,古典形式的奴隸制沒有對埃及社會產生深刻的影響。在文化方面,在托勒密諸王統治埃及時期,古埃及的宗教信仰并未受到排斥。到羅馬統治埃及時期,埃及古老的宗教信仰仍保持有相當大的力量,其神學思想還被基督教所吸收。希臘羅馬統治者也未排除埃及本民族的語言,除了少數上層分子外,埃及人使用的仍然是本民族的語言,盡管文字上有些變動。
二、關于古埃及文明的起源問題。古代埃及如何由野蠻時代走向文明社會,埃及文明的形成、確立的標志及其產生的社會基礎和條件是什么?這些問題很早就引起了學術界的關注。但由于學者們各自運用的史觀不同及對有關資料掌握和認識上的差異,以致至今仍然見解不一。《古代埃及史》一書對有關問題發表了自己的見解,作者運用恩格斯關于文明起源的理論,從文字的發明與應用,王權的象征與標志,城市和國家形成等幾個方面論證了古埃及文明的起源,并探討了古埃及文明產生的社會經濟基礎,指出其基礎就在于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分工以及由此引起的社會階級分化。作者在考察古埃及文明起源時,將其起源追溯到了史前時代。采用這一研究方法十分必要,值得肯定。因為從理論上講,文明時代是從蒙昧時代的野蠻時代發展而來的,一些文明因素是長時期歷史發展積累的結果。美國學者馬薩克(A.Marshack)在《文明的起源》一書中指出:“藝術、農業、科學、數學、天文學、歷法文字、城市文明要素,照我看來不可能突然發生,它們在發生之前必須有很長的準備階段”。著名學者柴爾德(V.G.Childe)的名著《歐洲文明的曙光》就是從石器時代開始追溯歐洲文明起源的。劉文鵬教授對古埃及城市起源的研究頗具功力,關于古埃及文明起源過程中是否產生過城市,或者說城市是否構成了古埃及文明的要素之一的問題在學術界大有爭議。著名埃及學家W.赫爾克斯斷言,“在基本上是農業國度的人口中,絕不需要城市”。美國考古學家M.A.霍夫曼也認為,“埃及是一個沒有城市的文明”。美國學者S.威爾遜甚至說:“直到新王國時代,埃及沒有城市文明。”他們這種看法曾引起一些中國學者的重視。在討論文明起源問題時一再加以肯定性的介紹①(注:詳見童恩正:《關于文明起源的幾個問題》,《考古》1989年第12期;陳星燦:《文明諸因素的起源與文明時代》,《考古》1987年第5期;《中國文明起源座談紀要》,《考古》1989年第12期。)。劉文鵬教授“力排眾議”,根據古文字學和文獻記載,結合考古學提供的有關文物資料以及某些城市遺址的考察報告,論證了古埃及文明起源過程中城市的存在及其規模和產生的時間。他還強調指出,在文明起源過程中出現的城市是早期城市,在埃及通常表現為城鎮,但城市與城鎮之間并無本質上的差異。劉文鵬教授的有關論述由于有比較充分的資料根據,因此很有說服力。
三、關于古埃及的社會經濟形成問題。古埃及各個時期的土地制度和階級關系究竟怎樣?這些問題通常為西方學者所忽視。直至上個世紀80年代以前西方學者還未出版過一部全面論述古埃及社會經濟方面的專著。關于埃及奴隸制度的著作只有兩部:一是A.M.巴凱爾(Bakir)的《法老埃及的奴隸制》(1952年版);一是J.A.斯特勞斯(Straus)《馬羅時期埃及的奴隸制》(1988年版)。前蘇聯學者對古埃及的社會經濟制度進行過研究,但認識并不一致,這一方面是由于理論上的分歧,另一方面也與資料的缺乏有關。劉文鵬教授努力搜集新資料,對有關古埃及社會經濟方面的問題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在古埃及土地制度問題上,史學界長期以來認為古代東方不存在土地私有制,劉文鵬教授經過對《梅騰墓銘文》的細致研究,提出銘文證明在第三、四王朝時期,埃及已經有了土地買賣、繼承、轉讓的現象,這是土地私有制存在的重要表現。他還針對有的學者認為在后埃及利比亞王朝以前未出現過土地買賣文書的看法,指出不僅在新王國時代,而且在古王國向中王國的過渡時代也能找到土地買賣的根據。尤其值得贊許的是劉文鵬教授把《梅騰墓銘文》加以漢譯,引進中國學術界,為進一步研究古埃及土地制度提供了重要資料。各種生產者的身份地位如何,是涉及古埃及社會經濟制度的另一個復雜而難以解決的問題,對這一問題的復雜性,前蘇聯學者曾做過評析。伊里因指出,古代時期“在城市和農村中有大量勞動者,他們部分地或全部地喪失了生產資料,喪失了公社關系和經濟獨立性,被迫為他人勞動”,這些人在不同國家和不同時期里,地位不一樣。但是,沒有充分的公民權則是共同的。他們和奴隸之間的界限是不很固定的,有時難以區別,在日常生活和勞動上,他們與奴隸之間并非總是有明顯的區別②(注:伊里因:《古代東方社會及其社會經濟結構諸問題》,中國世界古代史研究會編:《世界古代史譯文集》,內蒙古大學出版社1986年版。)。久梅涅夫更具體指出,古代東方各國(包括埃及在內)在社會制度方面與古典社會相比較,一個突出的特點“是戰俘奴隸同國王及神廟田莊中受剝削的當地居民生產者之間沒有鮮明的界限,并且這兩種人反而有趨于融合成‘一個共同階級的傾向’”③(注:久梅涅夫:《近東與古典社會》,《史學譯叢》1958年第3期。)。研究古埃及各種各類生產者的地位問題還有史料上的困難,在古埃及有許多稱呼身份不同的生產者的術語,法老時代表示奴隸的術語多種多樣,并沒有專指奴隸的術語。弄清這些繁多術語的含義,對了解這些生產者的身份地位具有重要意義,但遺憾的是這些術語卻往往是在銘文中上下文不清楚的情況下出現的,加之有關資料又極為缺乏,因此很難弄清這些術語的含義。這便使得研究者對術語的含義和生產者的身份地位看法不一。以斯特魯威為代表的前蘇聯學者把被剝奪生產資料和受超經濟強制的勞動的眾多依附階層當作奴隸;而以丹達馬耶夫為首的前蘇聯學者則認為依附人和奴隸不同,不是主人的財產。丹達馬耶夫指出,古埃及人把他們同奴隸加以嚴格區別。依附人問題不是一個簡單的術語問題。如把依附人和奴隸等同看待,那今后對古代東方史的研究就很難有進步可言①(注:詳見丹達馬耶夫:《蘇聯東方學家著作中的古代東方史諸問題》,《古代史通報》1977年第4期。)。《古代埃及史》作者迎難而上,對古埃及各個時期各種各類的生產者的身份地位作了深入具體的研究,列入研究對象的有十幾種之多,既考證了有關術語的含義,又分析了有關生產者的來源以及他們與生產資料的關系、在生產勞動中的地位,把有關問題的研究向前推進了一大步。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研究古埃及社會經濟問題時,持審慎的態度,指出,“目前只能提出比較合理的看法”,“還有不少問題有待進一步探討”。
四、關于古埃及的生態環境問題。所謂生態環境包括氣候、土壤、植被、水力資源等因素,它們對人類社會的發展具有重大的作用,制約著文化的發展和經濟的發展。人類學家斯圖爾德在20世紀50年代曾提出過“文化形態學”的概念,他認為,“人類文化的進化與其環境有著密切的關系,環境是文化發展的重要因素”。美國學者沃斯特在20世紀80年代出版的著作中也提出歷史研究確實需要運用生態學的觀點,環境史應該是歷史與自然相結合的研究領域。他認為,環境史就是研究自然在人類生活中的角色與地位的歷史。沃斯特還具體論述了環境史應該包括的三項內容②(注:詳見包茂宏:《環境史:歷史、理論和方法》,《史學理論研究》2000年第4期。)。看來,國際學術界對環境史的研究正在興起,《古代埃及史》一書注意到了制約古代埃及歷史的生態環境,關于生態環境書中有專節詳加評述,這是本書又一突出的優點。作者還特別指出在古埃及的尼羅河流域沒有土地鹽堿化的現象。對此,在國內有關埃及史的讀物中很少提到,應該說沒有土地鹽堿化現象是尼羅河流域得天獨厚的又一重要表現,它與古代兩河流域呈現出明顯的不同,那里存在有嚴重的土地鹽堿化的現象。《古代埃及史》認為,尼羅河干涸缺水是第一中間時期大饑饉流行的重要原因,這是本書重視生態環境研究的又一體現。
五、關于古代埃及的宗教信仰。宗教在古代世界的意識形態領域中占有重要地位,而古代埃及人的宗教意識尤為強烈。《古代埃及史》根據這一基本情況,對古代埃及人的宗教觀念、宗教感情、宗教儀式進行了全面系統的探討,評述了各個歷史時期宗教信仰的發展與演變,分析了宗教的功能。使讀者了解到在古埃及,宗教不僅干預國家政治和經濟生活,而且影響文化的形態,甚至滲透到人們的現實生活中。新王國時期埃及發生的埃赫那吞宗教改革具有重大的歷史意義,學術界對這次宗教改革的性質看法不一。《古代埃及史》有專段評價了埃赫那吞改革,對學術界研究進展作了詳盡的評析,并指出不同看法的分歧所在。本書在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對這次宗教改革的性質提出了新的見解,認為埃赫那吞的宗教改革在主觀上堅持推行一神教,在客觀上卻未能完全排除其他神的信仰,因而又有單一神教的性質。
世界歷史京107~110K5世界史李長林20022002本文作者李長林,湖南師范大學歷史系教授。 作者:世界歷史京107~110K5世界史李長林20022002
網載 2013-09-10 21:4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