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解釋 賣淫與性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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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佾無忌

來源|閑閑書話


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北美哲學界興起了一股應用倫理哲學風潮。這股風潮的起源緣于越戰,進而衍生一系列討論。這股討論使得古典的倫理哲學有了新的變化,哲學家們發覺,他們參與討論的是戰爭,和平,死亡,和生命,正義,種族歧視,性別歧視,墮胎,與環境等相關課題。這些課題都是哲學界面臨各種社會現實,必須正面面對,無從規避的問題。而這些問題都是現實社會生活中倫理有關,因此,應用倫理學成了當時北美的哲學界顯學,也就應運而生了。


正如Richard Fox and Joseph DeMarco(1986)所觀察的:1960年代末1970年代初,哲學家開始討論當代實際的道德問題,因而開啟了應用倫理學這個新的領域;1970年代中至1980年代中,應用倫理學是北美哲學界中成長最大的領域,Fox 與DeMarco二人并將「應用倫理學」稱為「倫理學的新方向」(2-3)。Peter Singer在他編的Applied Ethics(1986)的"Introduction"中提到:「先是美國的民權運動,然后是越戰及學生運動的興起,開始吸引哲學家去討論道德議題:平等、正義、戰爭及公民抵抗權。以『關心天下事的公民』身份加入辯論的哲學家逐漸覺悟到他們討論的其實是屬于哲學傳統中的倫理學問題」(3)。易言之,Peter Singer認為1960年代的動蕩產生了應用倫理學。---寧應斌(臺灣中央大學教授)


而這個時期,美國的性改革開放﹝性(革命)﹞也正開始沖擊美國社會,因此性倫理,成了當時美國應用哲學的相當重要一環。而其討論焦點在于,賣淫從文化的角度來看,是否存在一種性別壓迫和剝削?如果依共產黨理論來說,賣淫本身就是一種對人身的經濟剝削,包含現實中的婚姻,都可能是一種身體的長期買賣,婚姻與賣淫,基本都是經濟和制度去拘束一個女人的身體。因此馬恩哲學本身是與現代性啟蒙有相當大關系。但從馬恩哲學本身來看,他們并不支持賣淫,因為賣淫本身代表了資本壓迫,這種壓迫從某種方面來說,就是以金錢來拘束一個女人的身體自由。


而支持者則認為,賣淫本身并不存在犯罪,因為在過程中沒有所謂的受害第三方。從女權的角度來看,賣淫本身和女性自我覺醒意識有關。傳統女性在社會中,只能說(不),可是賣淫是女性擁有說(要)的權利。賣淫本身不但是性的交換,本身也是你情我愿的金錢自由交易,個人主義女性主義者因此強調:假如社會尊重女性對性說「不」,那就也該尊重女性對性說「要」的權利。


Camile Paglia認為賣淫的真正問題是來自于社會的虛偽和雙重標準。目前妓女的二等公民地位所反映的,不是這個行業的本質,而是美國的清教徒禁欲態度。我們的社會告訴女人,要「嫁個好老公」、要從男人那里獲取物質、要挑逗男人以博取寵愛。我們可以從社會上到處充斥的商業廣告牌廣告,不管是汽車,IT,房產等,都以物化女性來達到商業目標,廣告把性呈現為商品,是交換的媒介──賣淫就是這種社會態度的延伸。然而,只因為妓女毫不遮掩地展示這一向不為人知的態度,所以她們備受批評。因此,實際上該受指責的不是妓女本身,而是有著雙重道德標準的虛偽社會。


甚而,在女權相對覺醒的現代,許多女性賣淫,已不存在只是因為生活環境所迫這么簡單的說法。金錢只是性意識解放后的附帶禮物而已,而從性游戲中獲得滿足的勝利感才是她們的真正感受。在父權社會哩,一個擁有年輕貌美及傲人身體的女性,本身就是一個致命武器,只要她們肯要,就有一群異性愿意帶著金錢伏匐于她們腳下。桐野夏生根據渡邊泰子(書中主人翁化名為和惠)的真人真事而寫的小說《異常》,有非常生動的描述。因此如果有人說,賣淫本身是在客體化本身的自我主體性質,那么我們只能說這種人還活在古典的象牙塔中,不問世事,坐井觀天。


當然,有人會質疑賣淫本身是否會腐蝕了人與人自然的性親密關系?實際上如果人與人之間,不存在一種內心的性默契,兩性之間的性關系,無論怎么看,都含帶契約性質。性是履行這種契約的本身義務,我們可以從現實社會中的不履行婚姻義務而判離婚的案例來看,這種挾帶半強迫性質的,不待金錢交易的性本身,婚姻就是一種具有性交易的關系。只是婚姻本身有了道德與社會倫理本身的保護,性本身受到合法性的保護。


Jaggar認為這些爭議背后反映了「對用什么基本范疇來描述社會活動,和什么是社會生活重要的特徹」的爭議,賣淫與道德爭議的完整解決還牽涉到社會哲學與社會批判理論中的其他重大問題──如現代性、勞動過程、賣淫的社會建構等等。


附錄─貝里歐堤談「性無須道德」


性倫理與那些跨領域的、批判性質的性批判論述結合,當然會是個有許多沖突的「婚姻」,首當其沖的或許就是性倫理本身存在的正當性。應用倫理學者很早就提出性倫理(或其他專門倫理)是否有其獨特指涉的行為領域,亦即,評估性行為道德與否的標準是否不同于評估其他非「性」的行為?或者更基本地質問:性是否具有道德上特殊的意義(Primoratz)?就某些性批判的論述來看,為什么今天只有性倫理,而無性別倫理、階級倫理、種族倫理等等,本身就是個有待批判分析的問題。性與性別、階級、種族同為一種權力關系與社會范疇,也都曾在歷史的發展中出現過倫理問題,性別、階級、種族本身也曾被視為和道德相關,但是現代化中平等的意識形態已經將這些社會范疇去道德化,唯獨「性」這個最受壓迫、有待平等的社會關系仍然緊密地和道德相關。在這個意義下,性倫理本身便是一種意識形態。


當然,「性倫理」一詞其實有三種不同的含意,第一是指性道德,也就是專屬于性的普遍道德規范,例如有人認為同性戀或通奸不道德。第二是指性的合宜行為準則,像一夜情倫理(例如事后不應糾纏不清、要有安全措施等),這種意義的性倫理(ethic,字尾沒有s)不必有道德意義(即違反這種性倫理準則不是不道德,而是不明智或不合宜),也不是普遍的(即不是放諸四海皆準的),可能只適用于某時某地的某群人。第三是指一種學術研究的領域,內容可包括前述兩種行為規范或準則,還可以更廣泛地包括(如本文所建議的)對性文化、性現象、性規范的社會批判,也就是「性批判」。一種性批判的形式甚至可以是置疑這個學術領域本身的存在價值,例如性倫理是否本身就是一種社會控制的意識形態或知識/權力的產物。


總之,我們可以質疑「性道德」的必要性。因為道德就是道德,不論是吃飯還是打球或者性交,所有行為都在道德的尺量之下,并沒有吃飯道德、打球道德,所以也不應該有性道德。例如甲乙丙三人要共同進行某個活動(可能是吃飯、打球或者性交),假設三人(明示或暗示的)互相允諾與期待這個活動是以相互的或者互惠的方式進行,而當活動不是相互或互惠時,亦即,出現違背允諾的欺騙剝削情形,那么就可能是不道德的─重點是:此活動道德與否,跟違背允諾有關,而跟這個活動是否為性活動或者其他活動無關。性,無須道德,亦即,無須專屬于性的、只適用于性的道德。


可喜的是,近年的性倫理研究確實更明顯地看到結合那些跨領域性批判論述的發展趨向。在最新一版的正典化性倫理教科書上(Baker, et. al., 1998),我們看到許多批判理論學者(女性主義者、同志與酷兒理論家)的文章被收入,像Luce Irigaray, Helene Cixous, Edward Stein, Michel Foucault, David M. Halperin, Ian Hacking, Linda Singer, Linda Martin Alcoff等,而且傅柯的影響顯而可見;性與性別之間的重迭與張力(酷兒理論與女性主義的對話)也持續存在。


展望性倫理及其外(sexual ethics and beyond),不但性倫理要結合性批判,而且我們今后勢必要從跨性別與酷兒理論的角度來批判地檢視前一時期女性主義與兩性研究(gender studies)留給我們的理論遺產。



天涯觀察 2015-08-23 08: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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