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權利流動起來才有動態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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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月18號和22號,廣州市花都區與陸豐縣烏坎村相繼爆發群體性事件,一時轟動海內外。
群體性事件在當下中國已很平常,可說是無日不有。但為什么花都和烏坎的群體性事件仍會引起那么多的熱議呢?原因無它,無非當地政府的應對與眾不同。應對群體性事件的通用模式,是傳統維穩模式。傳統維穩就是大棒加胡蘿卜,要么人民內部問題人民幣解決,用錢擺平;要么動用國家機器強行壓制。花都當局與陸豐當局則一定程度上跳出了這個迷局。在花都,警察沒有對上街游行的討薪民工圍追堵截,而是警車開道,僅限維持秩序。在陸豐,政府雖事先獲知村民游行的消息,但并未強行阻止,游行有條不紊。
原來,應對群體性事件還可以有這樣的態度,即可以更從容,更平和,更柔性,而不一定非那么生硬不可。難怪會一時輿論大嘩。可見傳統維穩模式該是如何的荒腔走板,以至于不需要太多制度創新,只要對傳統維穩模式偏離一點點,向著人類正常思維靠近一點點,立馬就會形成鮮明對照,讓人有驚艷之感。
這實際上反應了人心所向,即公眾對傳統維穩模式的不滿已到沸點;對傳統維穩模式撥亂反正,因而已到刻不容緩之際。
維穩力度近年一直在加大,社會矛盾和沖突卻并沒有遞減,反而一直呈遞增態勢,這已經意味著傳統維穩模式的失敗。這失敗很正常。新時代需要新的治理機制,因為,在新時代中成長起來的一代人,對權利的敏感不是以往任何時代所能比擬的,治理機制必須要跟得上這代人對權利的需求。
傳統維穩模式至此走到盡頭。其最大弊端,既不在經濟成本之高,也不在如何掩蓋矛盾而導致矛盾的累積和升級,而在于其本質上是權力本位。作為權力本位的傳統維穩模式,天性上就不可能尊重權利,而往往把公民對權利的追求當作假想敵。欲求傳統維穩與公民權利兼得,無異緣木求魚。
而公民權利,是一個社會最好的防震器。我們常常說要動態穩定,這里的動,應該主要就指權利的流動。只有在流動之中,權利才是活物,也才會生生不息。停止了流動,即意味著權利的死亡。而在權利的一潭死水中,權力必然腐敗。用權利沖洗權力自身的微病毒,使其不至于以發展成嚴重的社會問題,進而威脅社會穩定。這種基于權利充分流動的穩定,才算是真正的動態穩定,也才算真正的秩序。
從這角度考察烏坎事件和花都事件,不難發現,它們其實沒什么特別的奧秘,無非比傳統維穩多了一點對權利的尊重。如果說它客觀上有著對傳統維穩撥亂反正的作用,那無非是撥權力之亂而返權利之正,即返權利流動之正。烏坎和花都都迅速歸于平靜,天沒有塌下來。這不奇怪,烏坎和花都的老百姓,要求并不高,無非想找個講理的地方。權利的流動讓他們找到了,他們就滿意了,就可以心平氣和地講道理了。烏坎和花都這樣,其實全國也都這樣,只要權利能夠流動,就一定能找到講理的地方,老百姓就一定心平氣和地講道理。相反,哪里固守傳統維穩模式,非把權利桎梏起來不可,哪里的人心就一定不能安頓,早晚都會有事。


笑蜀 2012-02-23 22: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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