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與制度:漢代政治制度試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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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伯源(LIU, Pakyuen),一九四五年生,廣東省惠陽縣人。香港浸會學院史地系、香港新亞研究所畢業,法國巴黎第七大學博士,法國高等研究實驗學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畢業。現任臺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東吳大學歷史系兼職教授。專攻秦漢政治制度史。1984年獲得法國儒蓮漢學獎。

主要著作有:

1.Les Institutions Politiques et la Lutte pour le Pouvoir au Milieu de la Dynastie des Han Anterieurs (Paris: Institut des Hautes Etudes Chinoises, College de France, 1983).《政治制度與西漢中期的權力斗爭》(法文版)(法國巴黎:法蘭西學院漢學研究所專刊之十五,1983)。

2.《歷史與制度——漢代政治制度試釋》(香港:香港教育圖書公司,1997年初版;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98)。

3.《簡牘與制度——尹灣漢墓簡牘官文書考證》(臺北:文津出版社,1998;桂林: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5年6月增訂版)。

4.《秦漢史論叢》(臺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2003;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3月增訂本)。

5.《使者與官制演變——秦漢皇帝使者考論》(臺北:文津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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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臉都不要了(來自豆瓣)

來源:https://book.douban.com/review/10060089/

廖伯源在《制度與政治:政治制度與西漢后期之政局變化》中,從政治制度的角度出發,以霍光專政為分界線,將西漢分為前后兩期。漢初設立中朝和外朝分開的政治制度,外朝的權力越來越小,中朝和中朝官的權力越來越大,中朝官最后成為漢朝權力組織中的永久成分,這個變化決定性的時期是霍光專政時期。

廖伯源首先從西漢初年的政治局勢談起。西漢初年,有兩大政治勢力影響朝廷政治,一是關東諸侯王,二是京師功臣列侯。

漢高祖劉邦認為秦朝二世而亡的主要原因在于“天下盡置郡縣”,而“無封建之藩輔”,因而設立一套封建與郡縣并行的體制,分封兄弟、子嗣為諸侯王。但幾代之后,各諸侯王與皇帝的親屬關系日益疏遠,諸侯王逐漸成為皇帝建立中央集權君主專制制度的障礙,皇帝遂對諸侯王國制度進行改革,以削弱諸侯王的權力,加強朝廷對王國的控制。從漢文帝、漢景帝到漢武帝都進行削藩,加強對諸侯國的控制,中間經歷七國之亂等,最后漢武帝采納主父偃的推恩分封政策,不強迫諸侯王分其國土給子弟,而由諸侯王自愿主動請求,諸侯王可以把王位和國土傳給繼承人,又可以給其他兒子一小縣為侯國,使其成為列侯,除了繼承人之外皆大歡喜,而繼承人又礙于孝悌的名聲,因而不敢反對。由此諸侯王對朝廷的影響幾乎不復存在,中央集權程度大大加強;但同時,皇帝也失去了諸侯王的藩輔。

王朝初創,皇帝自然要獎賞功臣,漢高祖大封功臣為列侯,共計137人,功臣列侯因為共同的利益而成為一股強大的政治力量。呂太后死后功臣列侯集團誅余呂,立文帝,表明他們甚至具有決定皇帝廢立的力量,皇帝也對他們有忌憚和警惕之心,逐漸開始削弱他們的勢力。文帝即位后下詔令列侯各歸其侯國,乃至于罷免丞相周勃,使其歸國,作為列侯的榜樣。武帝更以酎金之事一次罷免了九十位列侯的爵位。列侯居于各地,勢力自然難以抱團,同時只有侯國的賦稅而沒有政治影響力,因此列侯的勢力便逐漸衰弱。西漢的中央政府制度是以丞相作為最高行政長官,高祖以來丞相往往由功臣中功勞最大者擔任。隨著功臣列侯勢力衰弱,丞相也就失去了相應的支持,權勢日漸衰落。武帝甚至動輒羞辱丞相,以小事誅殺丞相,官員嚇得都不敢當丞相。

諸侯王和列侯集團勢力衰落后,皇帝集權力于一身,建立其個人之專制獨裁統治,而往往信任身邊的人,宮內官員利用這時候的權力真空取得皇帝的權力。霍光正是因為得到武帝特別重視,加官侍中,武帝崩前一日遷為大司馬大將軍,從而在武帝崩后突然崛起,依據武帝遺詔輔佐少主昭帝,后主動領導尚書之事務,可以代替皇帝行使權力,獲得了實際掌控權。

在昭帝死后,霍光從自身利益出發立昌邑王劉賀為帝,但很快又以昌邑王“行淫亂”為名廢帝,另立宣帝。廖伯源考證霍光指控昌邑王的幾項罪名均不足以廢帝,霍光此舉實是出于權力斗爭,昌邑王在即位后安排昌邑王國的舊臣掌握宮內的重要職位,包括試圖掌握皇宮和首都的軍隊,從而威脅到霍光的權力。霍光立武帝的皇曾孫為宣帝也是為了更好地維持自身的權力,因為宣帝自幼孤立,毫無權勢。

值得注意的是,霍光一直在宮內為官,而從未在政府行政系統中擔任任何職務,他實際上屬于中官,陪伴在皇帝身邊,而且是可以參與政治的中官,也就是中朝官。接著廖伯源詳細考察了中朝官在西漢的源流和特征。他分析了中朝官的五個特征,首先,中朝官可以侍于皇帝左右;第二,中朝官無固定的行政職責,只有皇帝臨時授予的任務,其功能與權力視皇帝的態度而變化;第三,中朝官有時候被委任為皇帝的使者,代表皇帝指導任何官員,有時也作為皇帝和官員百姓的中間人;第四,中朝官在皇帝身邊輔佐皇帝進行決策,特別情況下甚至代替皇帝行使權力;第五,一朝天子一朝臣,每位皇帝都會依據自己的私人關系擁有自己的中朝官。廖伯源認為,中朝、中朝官是君主專制政治的必然產物,中朝是專制君主絕對權力的表現。

廖伯源試圖從政治制度的角度再次解釋霍光與昌邑王劉賀的權力斗爭。他提出了一個問題,漢初功臣列侯這些朝廷大臣迎立代王為文帝時,文帝也安排代國舊臣控制軍隊,為什么沒有與朝廷大臣發生沖突?廖伯源認為,其原因在于功臣列侯享有巨大的經濟利益和崇高的社會地位,他們作為政府行政官員也擁有政治權力,他們屬于外朝官員,不參與宮內事務,文帝的行為在大臣們看來是正常措施,而且不影響他們的權力。但霍光與昌邑王的情況完全不用,霍光因為武帝的信任而得以加官大司馬大將軍,在武帝死后因昭帝年幼,自領尚書事,得以掌握實質性的權力,但他一直都只是中朝官,沒有任何制度賦予的權力,在新帝即位后很可能因為新的中朝官的出現而失去權力,昌邑王劉賀剛即位便試圖以自己的親信舊臣控制軍隊,這在霍光看來是對自身權力的嚴重威脅,因而霍光鋌而走險,冒滅族之險,發動政變,廢昌邑王。

霍光不僅對漢朝具體政治產生重要影響,而且對政治制度也產生了重要影響,表現為霍光專政之后,西漢中朝官活動頻繁,影響政治巨大,代表性的中朝官是將軍領尚書事。西漢后期,霍光開創的將軍領尚書事逐漸成為慣例,將軍作為中官憑借皇帝的信任獲得更大的權力和更高的地位,取代丞相和御史大夫,成為皇帝最主要的參謀和決策助手,甚至代替皇帝行使權力。宣帝在霍光死后清理了霍氏家族勢力,轉而任用自己的親信為中官,包括外戚和宦官,而霍光導致的中官地位和權力的提升也方便了外戚和宦官參與政治。廖伯源指出,中官作為皇帝的私人顧問,往往依據皇帝的旨意辦事,維護皇帝的利益,因而不利于國家百姓,同時降低了政府行政官員的地位,加強了皇帝集權。西漢后期外戚人數眾多、權大勢重,在制度和政治(人事——錢穆《中國歷代政治得失》第1頁)兩個方面,都是霍光專政的結果。外戚干政后來也導致了漢朝的滅亡。

最后扯兩句:

與其說中朝和中朝官地位的改變的原因在于霍光專政,倒不如說是皇帝為了加強自身的絕對權力而在培養自己的勢力,因此勢必會削弱外朝-官僚制度的權力。霍光的權力來源是漢武帝,而如果不是漢武帝決定性地改變了丞相的實質地位,丞相的權力也不至于被削弱到如此小的地步。正如廖伯源所言,中朝、中朝官是君主專制政治的必然產物,因為名義上天下都是皇帝的,有野心的皇帝勢必會謀求絕對權力,因而會通過各種方式削弱官僚制度抗拒皇權的力量。從這個意義上說,中國古代任何制度都會具有相當大的彈性,都會受到政治的影響,特別是皇帝的性格和行為等因素,有野心或政治抱負的皇帝必定會謀求絕對權力,而在皇帝年幼或不想管事的時候,往往會有某個集團或個人的專政,可能是外戚,可能是宦官,也可能是丞相、首輔、大學士等等。

在課上討論之后,一個可以補充的地方是關于霍光輔政。當時觀念來看應該有對周公輔政的褒揚,漢武帝可能是將霍光看作是周公而把自己年幼的孩子托付給他,從這個意義上無論昭帝繼位的合法性(武帝也是年幼繼位,他相信自己的孩子也能做到)還是霍光的首要輔臣地位都說得通,但霍光在某種程度上還是辜負了他(縱容家族、對昭帝早亡負責等等)。往大了點,無論是制度還是政治(人事)對制度的改變,都與當時的觀念、氛圍或者意識形態有很大的關系。

整本書史料和結論結合得很好,閱讀體驗極佳。


2022-12-08 19: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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