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斗”的作者應注重“論爭”  ——兼評《中國現代文學論爭史》

>>>  名人論史——近當代作家的史學觀點  >>> 簡體     傳統


  近年來,文壇的糾紛似乎有增多的趨勢:去年有一位作家要把批評家送上法庭,今年又有一位導演揚言要把影評人的牙齒敲掉。還有不少讀者對當前盛行的“金錢的文藝批評”和“圈子的文藝批評”深感憂慮,因為這種“包裝炒作”、“友情出演”式的批評將使真正的文藝批評窒息。在這種人文環境之中,很多人不約而同地想起了“論爭”,呼吁把文藝領域發生的問題限定在文藝領域解決,用“論爭”來代替法庭,代替拳頭,代替謾罵;用“論爭”來驅除“金錢”和“宗派”的魅影。
  這種呼吁是應該得到回應和支持的,因為論爭是人類古已有之的傳統,能展示人類自身的智慧和風采。在論爭過程中,雙方的學術視野、知識水平、思維能力和論辯技巧進行著激烈的抗衡,從而使文化、學術得到進一步的提升、傳播和推廣。在古希臘,學者之間的論爭蔚然成風,出現過著名的雄辯家伊薩烏斯(Lsaeus)和著名的詭辯家萊什阿斯(Lysias)、伊索克拉特(Lsocrates)。他們能說會道,口若懸河。 在中國,春秋戰國時代也一度呈現過“百家爭鳴”的局面。孟子對他的弟子公都子說過一句有名的話:“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孟子·滕文公下》)。孟子當時論爭的主要對象是楊朱和墨翟——他認為這兩位思想家的言論屬于“邪說淫辭”,批駁他們是為了使夏禹、周公、孔子的學說得到承傳和發揚。
  的確,論爭可以為學術文藝的發展注入活力,提供動力。論爭猶如鐵錘敲打燧石,在撞擊的過程中時時迸發出真理的火花。比如,著名的英國詩人雪萊正是在跟他的友人托馬斯·皮科克論爭的過程中撰寫了長篇論文《詩之辯護》,形成了他的最完整的浪漫主義詩歌理論。在中國,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曾發生過左翼文壇跟自稱“第三種人”的蘇汶的辯論。蘇汶當時指責左聯只顧目前需要,不論什么真理不真理。周揚當即反駁說:“只有實踐才能辨別真理,只有實踐才是真理的決定的規準。”(《到底誰不要真理,不要文藝》,載《現代》1卷3期),顯而易見,周揚的上述觀點不僅十分正確,而且非常超前。不過,論爭不一定每次都能得出涇渭分明的是非結論。常見的情況是:論爭的一方能指出對方實質性的錯誤,而另一方也能指出對方的某些偏頗和欠缺,最終形成了一種相互制衡的合力,推動著學術的車輪在健康的軌道上不斷前行。比如五四時期國故派主張“保存國粹”,而錢玄同干脆主張“廢止漢字”,有了這種激進的觀點和守舊的觀點對抗,白話文則乘機得以流行,終于成為了文學的正宗。
  在漫長的封建社會中,中國文學一直處于與世隔絕的單元的文化背景之下,呈現出一副老態老鐘、我行我素的固執形象。直到五四時期,隨著外來文化的八面來風,中國文化才真正打破了文化背景的單元性質。多元并存的外來影響,使中國文學在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出現了群芳競艷的喜人景象。僅當時引進的批評方法,就有為人生的現實主義批評,表現論的浪漫主義批評,印象式的批評,心理分析批評,古典主義批評,以及后來成為批評界主流的馬克思主義文藝批評。各具不同傾向、不同規模的文學社團和文學報刊也如雨后春筍般涌現。在范泉主編的《中國現代文學社團流派辭典》中,開列的社團條目就多達1035條,流派條目有47條。在這樣的文化背景之下,文學論爭的產生就成了“勢所必至,理有固然”的事情。比如同樣留學美國,胡適等新文化運動先驅者所開采的思想資源是歐美啟蒙運動和科學主義思潮,手段是理智,目標是個性解放和思想文化上的反叛傳統。而梅光迪等“學衡派”骨干則師承新人文主義思想家白璧德,敵視科學理性主義和藝術中的浪漫主義,片面維護古典文化傳統,因而走到了新文化運動的對立面。又比如同樣留學日本,魯迅接受了明治時代盛行的寫實主義、功利主義影響,具有強烈的政治意識和社會責任感,創作關注人生問題,尤強調揭示靈魂的奧秘,而創造社的批評家成仿吾卻接受了大正時代尊個性、崇天才、贊創造、重自我的現代意識,以及重表現(即“創造”)輕再現(即寫實)的批評觀。因此,在成仿吾看來,魯迅小說集《吶喊》中的現實主義作品如《孔乙己》《藥》《阿Q正傳》都是“淺薄”“庸俗”之作,唯獨“描寫性的發動和創造,以至衰亡”的《不周山》“最出色”,有資格進入“純文藝的宮廷”。所以,魯迅與成仿吾文藝觀的沖突,在特定意義上反映了日本明治時代文化觀與大正時代文化觀的沖突。
  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文學流派的作家之間固然容易進行論爭,就是處於同一思想流派、同一思想體系之中的作家往往也會開展論爭。因為任何人都是帶著與他人的差異性跨入生命長河的,必然具有不盡相同的生命體驗、思維方法以及判斷文學價值的準則。不同人即使在某些方面存在共識或大同,仍然會在另一方面出現分歧或差異。像法國古典主義內部出現了以布瓦洛為代表的貴族派和以圣·厄佛烈蒙為代表的民主派。在西方浪漫主義內部,出現了積極浪漫主義與消極浪漫主義的對立。在湖畔詩人群中,柯勒律治對華茲華斯的詩論進行了批判;在自然主義陣營,泰納與左拉各走一途。在五四時期的新青年陣營中,因為政治理念的不同發生了“問題與主義”之爭;在三十年代的左翼文壇內部,因為對抗日統一戰線的理解不同導致了兩個口號之爭。即使同一作家身上,前后主張發生矛盾的情況也經常出現。所以,我們應該把論爭視為文學的靈魂,而不應該談論爭色變。
  當然,文學論爭也應該遵循一定的規則,其中最基本的一條就是文學爭論不要引進文學以外的勢力,筆墨官司不要倚仗筆墨以外的力量解決。歷史經驗證明,憑借文學之外的力量(尤其是政治威權)來解決文學范疇之內的事情,不但不會取得好的效果,甚至可能釀成無數的悲劇。在外國,曾經發生過判決詩集《惡之花》“傷風敗俗”的案件。這本詩集的作者波特爾被送上了法蘭西第二帝國的法庭,判決罚款300 法郎,并刪除了六首詩。然而,事隔九十二年,上述指控被取消,《惡之花》的名譽終於得到恢復。在中國清代,雍正皇帝也是一位論爭的愛好者。他為了跟弘忍和尚辯論,專寫了一部《揀魔辨異錄》;為了跟湖南文人曾靜辯論,又寫了一部《大義覺迷錄》。皇帝能跟平民辯論,原本可以成為美談佳話,偏偏雍正皇帝又大發龍威,結果致使弘忍的著作被毀版,曾靜先被放逐,后被殺頭。
  雍正皇帝的這樁軼聞見諸梁啟超的《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梁任公當時認為,像雍正皇帝這種跟儒生打官司的最高權力者“在中外歷史上真算絕無僅有”。然而不幸的是,像梁任公這樣學識淵博的人判斷也有失誤。在中國現當代文學史上,類似于雍正參加論爭的例子不但不是“絕無僅有”,其嚴重后果甚至超出了雍正、乾隆兩朝的文字獄。像這樣慘痛的歷史教訓,真應該世世代代都牢牢記取。
  論爭應該注意的另一個問題是態度和氣量問題;也就是列寧所說的,“要有力量防止情緒支配自己(1908年2月7日致高爾基信)。在正常的學術論爭中,雙方都應該遵循“虛己服善”的原則,樹立一種服膺真理,不文過飾非的學風。特別應該強調對論爭對手的尊重與寬容。容忍不同的聲音存在,并不等于抑制批評,批評本身也是不同的聲音。在這方面,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為我們樹立了楷范。比如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既指出了古典政治經濟學的缺點——如把價值形式視為存在於商品本性之外的東西,又指出其對庸俗經濟學的超越。在《剩余價值理論》中,馬克思既指出了亞·斯密理論的短處,又肯定其長處。在中國現代文學史上,卻發生過一些過於情緒化的大大小小的論爭。比如在“革命文學論爭”中,馮乃超挖苦魯迅“醉眼陶然地眺望窗外的人生”,郭沫若則干脆判定魯迅是“封建余孽”,是“戴著白手套的法西斯蒂”,“是二重性反革命人物”。1922年胡適與郁達夫等就翻譯問題開展辯論時,一貫主張寬容持平的胡適卻對郁達夫譯文的錯誤進行了夸大,說郁的譯本“幾乎句句是大錯”,“是一種不自覺的誤人子弟”,氣得郁達夫想跳黃浦江。常言說,真理愈辯愈明。但背離理性的論爭則相反,是筆戰越久,離真理愈遠。這方面的教訓是同樣應該記取的。當然,我們也并非一概排斥所謂“罵人”文章。“罵”亦有道:有的出於公仇,有的源于私怨。罵亦有“藝術”:有的卑污低俗,有的則是“嬉笑怒罵,皆成文章”。那種出於正義又能成為“文章”的罵人之作,在特殊的歷史條件下能夠所向披靡,發揮出一般文章起不到的摧枯拉朽的作用。不過,在正常的學術討論中,我們還是應該堅持理性、平等、自由的原則。為了學術的進步繁榮,上述原則是不應該輕易動搖的。
  據我所知,在中國現代文學研究史上,最早涉及文學論爭的學術專著是李何林先生1938年出版的《近二十年中國文藝思潮論》。在這部書的影響下,國外也出了幾部類似的著作,如印度詩人泰戈爾之孫阿米吞德拉納施·泰戈爾的《1918-1937年間中國文藝論爭》,美國梅爾·戈德曼的《共產主義中國的文學歧見》。但誠如劉炎生教授的著作《中國現代文學論爭史》所說,國內出版的《中國現代文學史》一類著作中,涉及文學論爭的內容太少,語焉不詳,評價又常常缺乏科學性。所以,這部書的出版恰恰填補了上述學術空白,具有不應低估的開創意義。
  劉著《中國現代文學論爭史》的一個顯著特點,是掌握了相當豐富的史料,旁征博引,考據精審。這部書稿從構思到脫稿,前后歷時六年,其間劉教授先后出版了有關林語堂、梁實秋、徐志摩、郁達夫的四部專著,為完成這部論爭史積累了經驗,奠定了基礎。這部“論爭史”的時間跨度長達三十年,涉及到百余位在中國現代文學舞臺上身姿活躍的作家;注釋多達八百余條——援引的大多是第一手資料。評述了自文學革命發難以來大大小小的論爭九十次,其中還涉及了許多鮮為人知的論爭,如“語體文歐化”討論,“民眾文學”討論,梁實秋跟俞平伯、周作人關于詩藝的論辯,梁實秋跟朱大楠關于小說中的人名、地名是否適合用羅馬字替代的論爭,圍繞李金發詩集《微雨》展開的爭論……讀者讀后能開闊學術的眼界,增長不少有益的知識。
  劉著“論爭史”的另一學術特色,是分析比較細致,持論比較客觀。比如在評介“第三種人”時,作者首先指出他們并沒有形成為有組織的派別。接著,指出了蘇汶對左翼文壇指責的片面性及若干中肯之處。最后,又將1933年以前作為“同路人”的蘇汶跟此后與國民黨當局聯系日趨密切的蘇汶加以區分。這樣,蘇汶觀點的是非得失及其人的歷史全貌就比較清晰而完整地展現在讀者面前。在分析“兩個口號”論爭時,作者詳細介紹了“口號”產生的時代背景、提出過程以及論爭的演進。既肯定了“這場論爭屬于革命文藝隊伍內部的思想斗爭”,從而批駁了“四人幫”對“國防文學”倡導者的政治誣陷;同時又明確指出了“國防文學”口號含義上的缺陷,解釋上的錯誤,充分闡述了“民族革命戰爭的大眾文學”口號之所以“意義更明確、更深刻、更有內容”的理由。
  需要補充說明的是,本書作者是以“批評家的批評家”的身份現身的。雖然他力求公正持平,但在評述過程中必然帶有他的傾向性,不可能站在絕對中立的立場對歷史上的論爭進行純粹的說明。因此,明達的讀者決不會把作者的見解誤認為是對所涉及論爭的嚴格的歷史結論,而應該如實地將其視為一位嚴肅學者的一家之言。時至今日,中國現代文學史上曾經發生的論爭呈現出三種不同情況。一種是當時唇槍舌劍,甚至發展為人身攻擊,但是非曲直很快趨于明朗,學術界已基本形成定論。“新文學陣營與林紓論爭”即為一例。另一種情況是當年各執己見,壁壘分明,目前雖然在大的方面已取得共識,但在不少具體問題上仍存歧見。對于“兩個口號論爭”的評價即為一例。第三種情況是以前認為不成問題的問題,由于形勢的變化又成為了新的論爭熱點,如魯迅與高長虹的論爭,魯迅與田漢之間關於“調和”與否的論爭……對於這些問題,本書作者都非常明確地表達了自己的看法,沒有模棱兩可,折中騎墻,做到這點是并不容易的。但對有些問題讀者可能會提出異議。如作者認為高長虹的“月亮詩”與許廣平有關,并援引了高長虹《走到出版界》一書中的話作為論據(這句話是:“我對于魯迅先生曾獻過最大的讓步,不只是思想上,而且是生活上。”)。這本來應該是很有說服力的。但最近有人考證,高長虹的組詩《給……》中“單相思”的對象是石評梅而不是許廣平。此外,作者對“與抗戰無關論”的新評,我也持保留態度。因為梁實秋1938年12月1 日在《中央日報》副刊《平明》發表的那篇《編者的話》,如果單從字面上看,似乎兼顧了“于抗戰有關的材料”和“于抗戰無關的材料”,但如果聯系當時的歷史背景,聯系梁實秋的文藝思想及其創作實踐,以及聯系《平明》副刊的編輯情況,就可以清晰看出左翼文壇對梁實秋的批評并非向空中擊拳,并非堂·吉訶德式地跟風車作戰。在抗日戰爭全面爆發中華民族生死存亡迫在眉睫之際,廣大愛國作家把抗戰看得“高于一切”,“一下筆就忘不了抗戰”,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完全符合歷史潮流,而梁實秋一貫反對文藝的功利性,強調文學應該表現亙古不變的人性,所以當時那種“文章下鄉,文章入伍”的文藝觀,在梁實秋眼中無異於用“菜刀殺人”,是步入了文藝的歧途。據臺灣學生周麗麗對1943年《平明》副刊全年文字的統計,所發表的與抗戰有關的作品不會超過20%。梁實秋創作的《雅舍小品》,其實就是與“抗戰無關論”的藝術實踐。這種閑適散文在眼下的太平盛世受到讀者青睞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在日寇的刺刀對準我們祖國母親胸膛的時候,顯然更需要的是血與火的戰斗之作。盡管當時左翼文壇對梁實秋的批評不無偏激之處,但總的說來,并不存在什么“平反”的問題。劉教授是《才子梁實秋》一書的作者,而我卻多年都在“吃魯迅飯”,難免各自對自己的研究對象有所偏愛。這也許成為了我們在這一具體問題上一時尚不能取得共識的原因。
  
  
  
人民政協報京④J3中國現代、當代文學研究陳漱渝20002000●論爭可以為學術文藝的發展注入活力,提供動力  ●論爭也應該遵循一定的規則,其中最基本的一條就是文學論爭不要引進文學以外的勢力  ●論爭應該注意的另一個問題是態度和氣量問題  ●我們應該把論爭視為文學的靈魂陳漱渝,全國政協委員  作者單位:魯迅博物館 作者:人民政協報京④J3中國現代、當代文學研究陳漱渝20002000●論爭可以為學術文藝的發展注入活力,提供動力  ●論爭也應該遵循一定的規則,其中最基本的一條就是文學論爭不要引進文學以外的勢力  ●論爭應該注意的另一個問題是態度和氣量問題  ●我們應該把論爭視為文學的靈魂

網載 2013-09-10 20:42:13

[新一篇] “形而上學”在當代中國文化重建中的意義

[舊一篇] “莎菲”的背后:父之戀——關于中國“現代女性”精神建構的一種解析
回頂部
寫評論


評論集


暫無評論。

稱謂:

内容:

驗證: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