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市民眾和上海小刀會起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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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提要] 上海開埠后,隨著對外貿易中心地位的確立,城市經濟的行業結構,市民群體的階層和職業結構,都發生了不同于開埠前的變動。上海小刀會起義就是在近代上海社會轉型初期,由秘密結社領導的城市反清武裝起義。這次起義,以上海土客籍各地域幫派為基本成員,其中以粵閩籍商民尤其是游民階層為主體。起義中,各階層有不同表現。作為城市反清起義,有著不同于太平天國農民起義的諸多特點,并對上海城市近代化走向產生了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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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太平天國農民起義影響下,1853—1855年的上海小刀會起義,是由秘密結社領導下的一次城市反清武裝起義。這次起義,既折射出中國近代開端時期城市民眾運動的歷史特點,又反映了上海城市近代化初期的若干社會、經濟、文化特征。本文側重于對這些特點進行歷史考察,以求教于方家。
   一、開埠前上海港口貿易和城市民眾的職業、階層結構
  上海早在被迫開埠前的百余年間,已經從一個默默無聞的小鎮逐步演變為中國東南沿海商品經濟發達的港口城市。乾隆年間的上海港,已經呈現出繁盛的景象,“城東門外,舳艫相接,帆墻比櫛”[(1)],“往來海舶,皆入黃浦編號,海外百貨俱集”[(2)]。至嘉慶、道光年間,“閩、廣、遼、沈之貨,鱗萃羽集,遠及西洋暹邏之舟,歲亦間至,地大物博,號稱繁劇,誠江海之通津,東南之都會也”[(3)]。
  作為港口城市,航運業一直是上海經濟發展的支柱。江南的棉花、土布、生絲、茶葉、食糖,北方的豆、麥、豆餅、油、棗、土產,都依靠沙船、衛船、估船、烏船、dàn@①船等北往南來,內運外聯。其中,尤以上海的沙船業最為重要[(4)]。嘉道年間,“沙船聚于上海約三千五六百號,其船大者載官斛三千石,小者千五六百石。船主皆崇明、通州、海門、南匯、寶山、上海土著之富民。每造一船須銀七八千兩,其多者至一主有船四五十號,故名曰船商”[(5)]。道光初,沙船數量一度減少。但自海運南漕之后,商人為圖利又添造大船,數量回升到三千艘左右。其載貨量以關東一石合江南通用石約二點五石計,又按二十石以一噸計,則大號三百七十五噸;小號為一百八十余噸。若平均每船為二百五十噸,三千艘的一次貨運總量可達七十萬噸左右[(6)]。一般情況下,沙船一年中南北往返為三至四次[(7)],則三千艘沙船的全年運貨總量當在二百十萬噸至二百八十萬噸之間。這對上海的經濟發展,確實起了巨大的推動作用。
  隨著港口貿易的發展,上海縣城的商業也日見繁榮。生絲、茶葉、棉花、布匹、豆麥、南北干貨及錢莊、票號等行業,都已經成為開埠前上海的重要商業門類。各類業主紛紛以同鄉為依托,以同業為基礎,組成各種會館、公所,維系本鄉來滬移民,維護本行商業利益。據統計,上海開埠前已建立的各省或地區性的同鄉性團體—會館,有十一個;同業性的團體—公所,有十六個[(8)]。
  會館雖以同鄉相結合,但仍兼具業幫的性質,即所謂“以敦鄉誼,以輯同幫”;而公所則主要是工商業主的行幫組織。在名稱上,兩者有互用的現象,如應是同鄉性質的浙紹公所就不稱會館;應是同業性質商船會館卻不稱公所。但無論是會館或是公所,都是開埠前上海社會經濟和社會生活的重要團體。以經濟而論,既有以行業區分的會館公所,如錢業公所,布業公所,商船會館、豆業公所等,又有以鄉籍組成的包括不同行業商人在內的會館公所,如潮州會館、浙紹公所,泉漳會館、江西會館等。即使在商業行會性的同業公所中,除大量由牙行商人組成外,也有少量的私商組成的行會,如青藍大布業商人的布業公所,閩籍桂圓、黑棗業商人的桂圓公所;還有手工業者組成的行會,如成衣業的成衣公所。各行各業都在各自的行會中統一步調,展開對行外的競爭;同行同業間的內部矛盾,可以通過行會進行協調解決;封建官府的無厭勒索,可以通過行會進行集體抵制[(9)]。作為封建社會晚期的商人行會組織,成了社會經濟生活中的重要杠桿。
  以社會運作而論,同鄉團體的會館,是消納城市游民,維護社會安定的重要組織。上海的同鄉會館中,粵閩籍占多數,次為浙、皖、魯、贛、晉各籍。各籍會館都把辦理善舉如救濟、安置來滬同鄉,設置義冢、義地殯葬客死上海的同鄉人等作為重要事務,這就在事實上使會館成為上海城市社會生活中的穩定因素,而封建官府也常常通過會館對社會上的游民進行約束和管理。可以說,會館起了社會秩序正常運作的調節機制的作用。會館、公所的董事,也就憑借鄉幫的聲勢,行幫的實力,以邑紳的面目,上可溝通官府,下可和輯同鄉、約束同業,成了當時上海城市居民中頗有地位的人物。
  隨著商業的發展,上海的人口也有了迅速增長。據統計,上海縣在雍正年間約有人口四十余萬。嘉慶十五年(1810年),上升到五十二萬余人[(10)]。到鴉片戰爭前夕,已經達到六十余萬[(11)],其中居住在縣城及其附近者約二十余萬人[(12)]。
  這二十余萬人中,絕大部份應是上海縣城內居住的城市民眾,或稱作市民。他們中有相當數量人,是客籍移民。時人稱:“上邑頻海之區,南通閩粵,北達遼左,商賈云集,帆檣如織,素號五方雜處”[(13)]。可見上海早在開埠前就是一個“五方雜處”的移民城市。雖然,現有史料很難說明土客居民的人數與比例,更難說明開埠前上海城市民眾的職業、階層結構,但是,通過對現有資料的分析,大體上尚能看出若干端倪:
  第一,從開埠前上海會館、公所反映的上海工商業主籍貫及行業構成看,客籍工商業主地域廣泛、實力強大;但土客相比,土著工商業行會數量仍占優勢。
  上海的客籍商民,就地域言:廣東籍會館二個,即潮州會館和揭普豐會館,代表潮州府屬三縣(后為八縣)及揭陽、普寧、豐順三縣商民;福建籍會館二個,即泉漳會館、建汀會館,代表福州、泉州、漳州、汀州、建寧商民;浙江籍會館三個,即浙紹會館、四明公所、浙寧會館,代表紹興、寧波二府商民;此外,山東、山西、安徽、江西四省各有會館一個。其中泉漳會館,“在上海商界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14)];廣東幫商人則“長期控制鴉片、煙草、砂糖、洋布、洋雜貨等重要行業”[(15)];而票號業則幾乎完全被山西幫壟斷。
  從上海開埠前已有的十六個同業公所看,可以確定由土著商民組建的有:崇明籍的商船會館,上海籍的布業公所[(16)],豬業公所香雪堂,藥業公所即藥王廟,也稱和義堂,錢莊商人的錢業總公所,油豆餅業公所萃秀堂,北貨行公所,亦稱南阜公墅,京貨帽業公所,南市花業公所清芬堂,裁縫的成衣公所軒轅殿[(17)]。可見在十六個同業行會中,土著商人的行會組織共十個占了大多數。據此,似可推論出上海市民中的商人,土著比客籍人多。無論是客籍或是土著商人,在封建社會中都沒有特權,列為“士、農、工、商”的四民之末,社會地位很低。但由于他們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在資本主義萌芽相對發達的上海,仍然可算作市民中的中等階層。至于會館、公所的董事,則大多被視為“邑紳”,屬于市民中的上層分子。
  第二,隨著上海商業的繁榮,各行各業商號、店鋪中的雇員、幫工、學徒等數量不少,他們也是上海市民構成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同樣由于缺乏資料,這一群體在開埠前的確切數字無從得知,但若從情理推論,當數倍于業主。據我估算,上海開埠前約有店鋪二千余家,店員包括學徒約在八千到一萬人之間[(18)]。這些店員則是屬于被雇傭的勞動者,是市民中的下層。
  第三,伴隨著城市航運業的發展,上海還有數量眾多的船員和碼頭苦力,他們中的大多數人流寓上海,成為上海開埠前的城市居民。
  船員主要來自上海的沙船業。通常,每艘沙船都雇有舵工(老大)、水手和管船(耆民)。大號沙船有這類船員三十余人,小號則十五六人不等[(19)];也有史料稱:“船上工人多則二十余人,少則十余人”[(20)]。以每船平均二十人計算,三千艘沙船的船員約六萬人左右。他們與船主(老板)的關系是雇傭關系,實行按技術等級進行分紅的工資制度[(21)],是自由身份的勞動者。由于上海是沙船的聚泊地,為生計所需,他們中的多數人很可能寄居上海縣城。考慮到他們職業的流動性較大,作為上海城市民眾,大部分人可能沒有編氓入冊,成了市民中無籍但有職業的特殊群體。稱他們為流民是可以成立的,但他們決非游民。
  碼頭苦力是指依靠港口轉運維生的挑夫(杠夫)和籮工。這批人來自于上海縣城附近農村,是一批脫離了農業生產、專靠裝卸貨物為職業的苦力群體。其內部往往以行業或地域分界,由夫頭帶領裝卸,一般都不準無業游民隨意插入,以確保自己的工作機會。人數估計在一、二萬左右[(22)]。由于他們來自農村,估計大部分人不居住在縣城里。但從上海港貨物轉運的繁忙程度分析,從他們的職業特點和內部分行分界的組織狀況看,這批碼頭苦力經營乃至每天都在上海港口勞動,成了不是市民的市民。直到上海開埠、租界設立并不斷擴張時,他們才成為真正意義上的上海市民。從他們的職業說,他們應是近代碼頭工人的前身。
  第四,像其它商品經濟比較發達的城市一樣,開埠前的上海,因港口貿易的繁榮,縣城內還潴留著數量可觀的無業游民。這一群體,從籍貫說,以閩、粵籍居多。這與上海客籍移民中,以閩粵籍地域最廣泛的狀況是一致的。他們利用同鄉關系,紛紛來上海求業覓食;及至無職業可就,便依托同鄉會館,在上海潴留不去,形成既無固定居所,又無職業的游民群。從原有身份說,除一部份原是在籍農民、城鎮貧民外,不少人是失業的海船水手,也有一部份是私鹽販子和鴉片走私者。他們在上海潴留后,或以偷盜、賭博為謀生手段,或以勾串當地惡勢力從事販運鴉片、私鹽等非法活動為糊口之資。這部份人,往往逞勇好斗,聚眾尋釁乃至殺人越貨,成了城市發展中的贅疣,社會的不安定因素。
  除上述四類群體之外,還有其他人群如家庭傭工、妓女、不入行會的小商人和小手工業者等。由于他們與本文需要側重研究的問題關系不大,故暫不詳論。
  必需指出,流寓上海的客籍人,他們都以同籍同鄉為紐帶,只有原籍貫的鄉情認同,沒有對上海這塊居留地的“公共空間”的認同;同樣,土著居民對客籍移民,也沒有發生鄉土親情的認同,雙方在人脈關系的深層意識中,都把對方視作外地人。換言之,雖然上海在開埠前已經是個移民城市,但上海市民還遠未形成文化社會學意義上的“上海人”這一整合形象。所謂上海城市民眾,僅僅是“五方雜處”于上海縣城內的不同省籍的龐雜人群。除土著居民外,清政府并沒有認為他們是上海人。指出這一歷史特點和梳理出上述四類民眾群體,不僅有助于理解以下各節的論述主旨,而且對了解近代前中國其他移民城市的市民狀況和形象,有借鑒意義。
   二、開埠后上海社會結構的變動與轉型
  1843年上海開埠后十年間,得益于優越的地理位置和中外相安的政治局面[(23)],經濟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首先是在港口貿易方面,由一個主要是與沿海各省及內地轉口貿易的內向型埠際貿易港,一躍而取代廣州對外貿易的傳統地位,成為中國最大的外向型港口。統計資料表明,作為中國傳統出口商品的生絲茶葉兩大項中,絲的出口量在1846年超過廣州,以后就一直保持著絕對優勢[(24)];茶葉出口量在1852年開始超過廣州,以后除個別年份略低于廣州外,也一直居領先地位。上海的出口在整個中國的出口比重中,由1846年的七分之一增長到1851年的三分之一,“而在緊接的以后幾年中就大大超過全國出口的半數以上”[(25)]。上海作為全國最重要的對外貿易口岸的地位,在十九世紀五十年代中期已經不可移易地確立了下來。
  其次是上海的商業無論在行業或營銷方式方面,在外國資本主義沖擊下都發生了結構性變化,標志著上海的經濟發展開始脫出自己原有的軌道,被納入外國經濟附庸的體系之中。
  早在開埠前,上海就被外國侵略者認為是“東亞的主要商業中心”。開埠后,外國商人紛紛搶灘上海。1844年,來到上海的外國商船有44艘,1849年為133艘,到1852年9月底已達182艘;與此同時,隨著租界的開辟和最初擴張,外國洋行也不斷增加,到十九世紀五十年代,上海已有洋行120多家[(26)]。怡和、寶順、仁記、泰來、泰和等洋行相繼設立。1848年,英國的麗如銀行也在上海開設分行,成為外國資本主義金融業楔入上海的標志。
  上海開埠后的最初十年中,外國輸入的商品主要是機制棉紡織品。外商通過“以貨易貨”的方式,換回中國的絲、茶和布;也有采取現銀交易和期票方式進行,“而以物物交易最普遍,現銀交易最少”[(27)]。隨著洋布銷路的漸次拓展,從1850所起,上海陸續出現了幾家專營洋布的內莊批發和零售的清洋布店。它們雖從原有經營日用百貨、棉布、西藥及國產手工業品的京廣雜貨業分離出來,但性質完全不同,是依靠銷售外來洋布為專業的,與外國機制棉紡織品的輸入悠切相關。由于洋布銷勢日益看好,各地商人競相在上海采購轉運,上海因此成了洋布分銷的中心。
  清洋布業以外,新的洋雜貨業于1850年起也在上海出現。這類被稱為“廣貨店”的商號,最多是由廣東來的粵商開設的,主要經營外國的工業制品如肥皂、毛毯、圍巾、自鳴鐘、玻璃制品、洋釘、洋針等[(28)]。這一行業,可說是近代百貨業的雛型。
  隨著絲茶的大量出口,上海自開埠之初起就有經營絲茶出口貿易的茶號、茶棧,經營者以浙、閩產茶區的茶商為多。經營出口絲的絲棧、絲號,在五十年代時,往往與茶棧、茶號結合在一起,蘇州幫絲商因“輯里絲”倍受外國青睞而具實力。
  可見上海在開埠后的最初十年里,經濟發展的總趨勢是日益和外國資本主義的商品輸出相聯結。社會經濟生活開始與資本主義世界相聯系了。
  鴉片走私日見猖獗是上海開埠后出現的又一個新局面。早在開埠前,上海就是中國沿海鴉片走私的重要口岸,但鴉片走私的基地在廣州。隨著上海開埠后取代廣州成為對外貿易中心地位的確立,鴉片走私基地也由廣州轉移到了上海。設在外灘的各家外國洋行,幾乎每家都從事鴉片販賣,有的如英國的怡和洋行、寶順洋行等都把販運鴉片作為主要業務。駛進黃浦的每一條外國商船,沒有一條不夾帶鴉片,甚至公然以鴉片交換絲、茶。據統計,1847年輸入上海的鴉片共16,500箱,1849年即增至22,981箱。這一年輸入的鴉片總值超過了各國在上海的合法貿易總值一倍以上[(29)]。從吳淞口轉銷各地的鴉片,吸引著無數國內外的鴉片販子,使上海成了毒品販運的罪惡淵藪。
  開埠后最初十年間上海經濟發展的上述新格局,對上海城市的近代化和城市民眾的群體結構,產生了重要影響。就城市近代化言,由于外國殖民勢力的經營,租界,特別是濱臨黃浦江的外灘地段,開始出現不少西洋建筑,外國洋行都忙著為自己建造巍峨的樓宇;租界的主要道路也按照西文的馬路樣式修筑了起來;公共設施如跑馬場、圖書館、學校、教堂等也相繼建立[(30)]。一個曾在開埠之初到過上海的英國學者,在1852年舊地重游時看到上海的新景象后說:“更使我驚異的是江岸的外觀。我曾聽說上海已經建造了許多英、美的洋行,我上次離開中國時,的確有一、二家洋行正在建筑;但是現在,在破爛的中國小屋地區,在棉田及墳地上,已經建起一座規模巨大的新的城市了。”[(31)]問題是這塊被稱為“新的城市”的地段,不是處于縣城內而是在租界中。上海縣城本身并沒有因開埠而走出中世紀城市的格局,它管理無序,街巷交叉,垃圾成堆,道路狹窄。所以嚴格地說,上海城市的近代化,主要是租界的近代化。當然,租界的存在和發展,是上海縣城居民認識西文的窗口,對市民意識的萌發在客觀上是有促進意義的[(32)]。租界先于華界近代化的現象,在所有的開埠口岸城市中都是普遍存在的,上海只是起步得更早、更快,從而表現得更明顯、更充分而已。
  就居民結構而言,隨著外國資本主義勢力在上海的登陸,上海出現了令人注目的外籍移民。1843年底只有26人,到1851年達到了265人[(33)]。這些外僑,除英、法、美的領事館官員以及為他們服務的仆役外,主要是商人;此外還有少量的傳教士。他們都住在租界內,而當時租界是采取華洋分居的原則,不準華人定居的,因此他們與縣城居民的生活沒有直接關連。
  其次是適應著外國資本主義進行商業活動的需要,上海出現了一批為外商服務的買辦。這批人的具體數目至今未見統計,但若以五十年代上海已有洋行120家作為統計參數,考慮到一家洋行不止有一個買辦,而有的買辦一人又兼為幾家洋行服務的復雜情況,估計至少應在百人左右。他們中的大多數人原是廣東十三洋行的買辦和通事,上海開埠后轉而來上海重操舊業;也有少量來自浙江、福建而略懂外語的人,被雇為買辦者。他們周旋于華商與洋商之間,獲取傭金與回扣,收益可觀,生活富裕,成為有錢、有地位、有勢力的一群。這種經濟地位和社會關系,決定了他們在小刀會起義中不可能對起義者予以支持和同情。鄉土親情在這一群體中已經被經濟利益所淡化,現存史料中,也找不出買辦參與起義的記載。
  除上述兩種新出現的城市民眾群體外,原有民眾群體中受沖擊最大的是沙船業主與耆舵水手。由于開埠后日見增加的外國商船對舊式航運業構成嚴重威脅,沙船業大受影響,“輪船暢行,華船利為外奪,以致沿海商船寥寥,船主生計頓蹙”[(34)],大批船工水手因之失業。直到1847年清政府再次試行南漕海運之后,沙船被雇為代運漕糧,才擺脫困境,得以復蘇,耆舵水手也因此重獲就業機會,不致顛沛流離成為無業游民[(35)]。在上海小刀會起義中,他們不是參與者。
  其次是由于上海成為外貿中心,使內地及沿海省份不少商人到上海經商定居,加入城市居民的隊伍。這都使上海城市居民中客籍商民的比重有所增長。商人的增加,對社會秩序的安定是個有利因素。一般情況下,他們反對動亂,有渴望身家財產安全的強烈要求;只有在特殊原因支配下,他們中的一些人才會卷入動亂之中。
  最后,也是最值得注意的是游民群體膨脹與擴大。開埠后上海游民的新來源和新成份,一是因絲、茶傳統出口路線改變而遭致失業的閩、廣沿線挑夫;一是因災荒逃難來滬的鄰近地區和上海四郊的災民;一是閩、廣、浙省因航運業衰落而流入上海的海船水手;還有一批為外國人服務的車夫、馬伙、家庭仆役,一旦去職便成為無業可就的游民。1853年小刀會起義前,一批原擬投奔清軍江南大營的閩、廣籍破產農民和手工業者,在被清軍拒收或遣散后,也加入了上海的游民隊伍[(36)]。
  在日形膨脹的游民群中,以原有職業言,則以失業的海船水手、船民為最多;從籍貫看,仍以閩廣籍為多數,據美國傳教士晏瑪大(M·T·Yates)估計:“上海約有廣東幫八萬人,福建幫六萬人”[(37)]。其中屬于無業游民者,保守地估計,“也在二、三萬之間。”[(38)]這二、三萬閩廣無業游民,加上本地無業無籍的土著和客籍流民以及江湖流丐等,形成了一個龐大的失業群體。他們“游手好閑,各分黨翼”[(39)],原先周恤、吸納他們的各個同鄉組織會館,已經無力消化、安撫,失去了作為社會秩序調節器的作用;封建官府更難以有效控制和管理,“當事無敢嚴詰”[(40)],成了一股嚴重失控的社會力量。
  綜上所述可知,開埠初期的上海,已經開始了社會結構的變動和轉型。伴隨著上海對外貿易中心地位的確立,上海的經濟結構逐步朝著外國資本主義經濟附庸的方向發展;使社會階層結構突破了傳統士、農、工、商的分野;大量游民群的形成,說明了上海和東南沿海口岸城市中,農民、手工業者與獨立勞動者是外國資本主義侵蝕最直接的受害者,他們被擠壓到了社會最底層。當客籍游民大量流入上海,而上海的社會生活又無法容納他們時,便成了社會現存秩序的沖擊力量。
  事實上,游民對上海社會秩序的沖擊,早已有所表現。1842年當英軍攻陷吳淞炮臺時,上海就發生了游民“毀官署,肆行搶掠,城中大亂”[(41)]的暴動。事后,清方奏報中認定參加暴動的主要是閩廣游民[(42)]。開埠后,1848年的“青浦教案”中,也有閩廣水手參與其中。1851年上海發生反對英國侵略者強占土地、修筑跑馬廳的大規模市民反抗斗爭,閩廣幫商人和閩幫水手成了斗爭的主力,外國侵略者驚呼:“造成了不只一次的暴動事件”[(43)]。1853年太平軍占領南京后,上海震動。上海道吳健彰為了防止太平軍南下,企圖利用勢成失控的游民辦在滬各籍團練,后因經費無著又宣布解散。“團練既罷,游民無所歸”[(44)],使本已嚴重的游民問題,雪上加霜。他們一方面因受外國資本主義的擠壓而失業,顛沛流離,對侵略者懷著深深的怨憤;一方面因無業可就而生計困難,溫飽無著,對貧富不勻的社會現實積蓄著滿腔怒火。朦朧的反抗意識,伴和著求生本能,常使他們鋌而走險,成了秘密會社得以滋生的溫床。上海小刀會就是在各籍游民,特別是閩廣游民中迅速發展、成長壯大起來的。
   三、城市武裝起義的特點和社會各階層的表現
  作為城市反清武裝起義,上海小刀會起義有如下幾個不同于農民起義的特點:
  第一、參加者地域廣泛,但仍以鄉幫結合為不同地域集團。太平天國農民起義的成員雖也來自五湖四海,具有廣泛地域性;內部雖也有兩廣老弟兄和其他省份新弟兄、“老長毛”和“新長毛”的區分,但同鄉親情的認同遠不如上海小刀會強烈。史料記載,上海小刀會內部有七幫或七黨之說:如《上海小刀會起事本末》稱:“小刀會有七黨,閩、廣有五黨,寧波、上海各為一黨”[(45)];外國人辦的《遐邇貫珍》報導說:“會中復判七黨:閩則曰建,曰興化;粵則曰廣,曰潮,曰嘉應;浙則曰寧波,而土著則上海也”[(46)];也有史料稱:“初六日,賊匪榜示縣堂,有七幫,首廣州,次潮州,次嘉應,次南京,次安徽,次寧波,次廟幫,而福建不與焉。其實福建亦自有一幫,為首者李姓,與廣首劉姓不合,故榜示不書建幫”[(47)]。這條史料中的“廟幫”,即是上海土著幫派。雖然上述史料對七幫的說法稍有歧異,但對參加縣城起義的成員都以鄉幫為判別是明確的,各幫中以閩、廣籍為多數也是相同的。這種情況反映了移民城市的居民文化心態上缺乏共同的認同,近代市民意識滯后于城市近代化的特點。移民在城市里為了生存需要,往往都以同鄉又同業的會館為依托,互為奧援、互助互濟,會館和行會成了城市的主要社會組織。所以七黨或七幫之說,實際上反映的是縣城內存在的“閩、廣、寧、上等七會館”[(48)]。所以在起義前,代表這四個地域鄉幫的會館、公所董事,成為與官府交結的各幫代言人,而天地會、小刀會及各幫會也在會館掩護下發展組織,擴張勢力;起義后,各籍會館董事則在起義政權機構里担任要職,成為起義軍的重要領導成員。
  第二,參加者階層廣泛,但仍以游民和城市貧民為主體、主力。
  不同的鄉幫中,包含著廣泛的城市民眾群體。其中有工商業主。如福建小刀會首領之一“閩黨之謀主”李仙云,即是泉漳會館董事,另一首領李咸池,曾為糖業掮客,又經營棉花行貿易,“其先世在滬貿易起家”[(49)]。天地會主要骨干,小刀會起義之初“攻掠多出其謀”[(50)]的廣東人李紿熙,既是開設茶棧的茶商,又是嘉應公所董事,并捐得候補縣丞,滬董徐渭仁為本地邑紳,祖母曾販賣過玉器珠寶;上海沙船業巨商郁松年雖未參加起義,但在起義之初先后捐贈十八萬兩銀子[(51)]。除這些頭面人物外,小刀會起義時,“閩、廣商人從亂如歸”[(52)],成了起義的擁護者。
  有曾受雇于外國人的通事、工人、馬夫等下層勞動者。如小刀會起義的第一領袖劉麗川,“嘗為夷商通事”[(53)];起義時以副元帥名義發布告示的陳阿林,“以前曾做過英國領事和其他本地居民的馬夫”[(54)];起義后封為元帥的潘起亮,“始為洋人服役”[(55)]。所以外國人在談到上海小刀會起義時大多指出:“他們的領袖大部份都曾充當過外國人的經紀人或替外國人服務過”[(56)]。
  有閩、廣水手和船戶。據《北華捷報》報導:“其時有一、二百艘福建沙船上的船夫,幾乎都是秘密會黨的徒眾”[(57)]。英國人斯嘉茲《在華十二年》也說:“策動和進行叛亂的是廣東、福建兩幫,而福建沙船上的船夫,卻是叛黨的主體”[(58)]。清方稟報稱:“閩、廣無業游民,撐駕馬蹄杉板小船,在于黃浦搖擺……此次閩、廣匪徒滋事,船戶棄舟從逆”[(59)]。
  在鴉片走私者。清方奏報稱:“城中賊首,又皆向日販賣煙土,與該夷多舊相識”[(60)]。袁祖志《隨園瑣記》說:“閩廣之奸民流落江南者,以護送鴉片煙土為業”[(61)]。小刀會不少領袖如陳阿林、林阿福、陳阿六、李仙云、李紹熙、李爽軒等,“平素皆賣煙聚賭”[(62)]。李紹熙在起義前夕,曾“販煙土至吳淞被搶”,通過青浦抗糧農民領袖周立春出面調解,“周令還貨”,才免受損失。為此,李紹熙發展了周立春加入劉麗川的天地會[(63)]。至于劉麗川,現有材料未見他參與鴉片走私,但不少史料說他吸食鴉片。
  此外,還有個別以訓蒙為業的塾師[(64)]、少量華僑和若干逃亡的外國水手或水兵[(65)]。
  上述城市民眾群體,除閩廣商人及會館董事可劃為類似西文的中產階層外,絕大多數人屬于既無恒業、又未編氓入戶的游民無產者和城市貧民階層,他們是小刀會起義的主體和主力軍。這與以農民為主體、主力的太平天國起義,明顯不同。商人之所以在小刀會起義中“從亂如歸”,除有同鄉的地域認同因素外,還反映了洋貨大量入侵對他們造成的壓力和危機感。“洋貨”對他們,不啻是“洋害”,迫使他們脫出希望有個安定的商業環境的常軌。游民和貧民則從身歷的困厄中,體察到現存秩序的不公和腐敗:“有錢生,無錢死,衙門竟同市肆;juān@②民膏,剝民脂,官府直如盜賊”,“貪官污史,布滿市朝”[(66)]。這種反叛情緒一遇機會就會釋放和發泄,于是求生的需要變為造反起義的政治對抗。所以上述這種社會階層參加起義的事實,反映了開埠初期上海經濟近代化的背后,隱藏著深刻的階級矛盾和社會危機。
  第三,起義軍采取了正確的城市政策,受到市民、尤其是商民的擁護與同情。
  在城市中,商業和商人是社會生活的主體。城市武裝起義要在奪得城市后站穩腳跟,必須有正確的城市政策,尤其需要有正確的商業政策。在上海這樣一個開埠通商的口岸城市中,還包含著如何對待租界和外國僑民的內容。應該說,上海小刀會起義在城市政策上,處理得比太平天國好。早在起義之初,起義政權就宣布:“軍令如山,秋毫無犯”,“不得取民間一物,不得奸民間一女,違者重究”,“不聽號令者斬,奸淫婦女者斬,擄掠財物者斬,偷盜豬狗者斬”[(67)]。這些紀律作為維持城市正常秩序的運作,既是約束義軍的需要,也是城市政策的一部分,具有雙重意義。小刀會起義軍在奪取縣城后,紀律是良好的。外國人稱贊他們“紀律嚴明,并不隨便亂殺老百姓”[(68)]。斯嘉茲說:“我不知道,如果在其他國家,同一類型的人們起來反抗官方的統治,會不會具有上海叛黨相同的崇高行為,采取與上海叛黨相同的方式來維持秩序呢?”[(69)]地主文人的記載中也說:“并不擾害居民”[(70)]:“不擄財物,不淫婦女”[(71)];“號令極嚴,如有搶奪,隨即正法示眾”[(72)]。良好的紀律,獲得了市民的支持和擁護,四鄉農民也紛紛涌入縣城參軍,起義軍隊伍擴展到了二三萬人。
  對于城市管理,起義政權宣布:“城廂內外,勿用驚遷,士農工商,各安常業”[(73)]。他們不僅不象太平天國在城市中取締商業,而且還鳴鑼通告各店照常開帳營業,派人維持市面秩序;沒有象太平天國那樣將城市居民分為男行、女行,將百工統一編制,而是一切照舊,還“收留江湖一切流丐人等,陸續收羅民人”,參加義軍者給予工資,“每名工食錢五百文”,并差人“采辦米石”[(74)]。這些措施,保證了城內正常商業的進行,某些行業如清洋布店,在1853—1854年間還開設了協豐、恒興等十一家字號,投資人除二店為上海紳董外,其余都是浙江籍人氏[(75)]。這些商號雖不一定設在城內,但即使如此,也可說明起義軍并不破壞商業和干涉商業活動。
  對租界和外國僑民,起義政權采取不干涉政策。所以在起義后的相當時間內,確保了上海作為進出口貿易港的地位。中外貿易雖因戰爭而有所縮減,但仍在上海港進行集散。外國商人雖感到生意難做,但在“中立”旗號下仍與起義軍及清軍進行著公開或秘密的軍火賣買。而起義政權也利用外人的“中立”,通過租界與外界有著糧食及生活必需品的貿易往來。只是到1854年底外國侵略者放棄“中立”,進行武裝干涉并修筑界墻以堵死起義軍的補給通道時,起義軍才被迫與侵略者作堅決斗爭。一度相安的局面不復存在,城內的商業活動深受影響,居民的糧食供應日形艱難。可以說,侵略者的封鎖政策和武裝干涉,是上海小刀會起義失敗的重要原因。
  以上三個特點,都與城市這個特定空間有密切關系,更與開埠后上海縣城土客雜居,客籍多于土著的移民城市緊密相聯。作為城市武裝起義,它不同于農民起義首先在農村發動后奪取城市,而是在中心城市起義并取得城市控制權后再向農村擴張。城市是起義者最基本的居點,不可能產生流寇主義。而要確保城市,就必需容納不同職業、不同籍貫,乃至不同利益的城市民眾和幫派集團,所以上海小刀會起義的領導集團中,包含了各個幫派的領袖,很象是個聯合政府。至于對待租界與外人的政策,對于小刀會起義的城市政策是極為重要的一環。事實證明當雙方關系沒有破裂前,起義政權即使失去周邊各縣,清軍即使大兵壓境,小刀會起義軍仍能孤城困守,上海縣城仍屹然而立,清軍奈何不得;關系破裂、縣城被堵死與外界的通道后,孤城困守便很快支持不住了。所以,上海小刀會起義是在無可奈何之下被迫反抗外國干涉者的。反侵略并不是它的初衷。
  隨著斗爭的激化,參加起義的中產階層開始搖擺妥協。1853年9月,距起義不足20天,上海小刀會第二號領袖,“首先倡亂”的福建幫代表人物、棉花行商人李咸池,在得知清軍將大舉攻城后,便“席卷而去”[(76)]。12月底,嘉應公所董事、茶棧號商、天地會骨干、掌一切軍機的李紹熙,也叛變投奔清軍[(77)]。1854年底,城中缺糧嚴重,身為參謀、總理財政的上海紳董徐渭仁,在征得劉麗川同意后,打開城門放出饑民的同時,自己也乘機逃走[(78)]。只有泉漳會館董事,福建小刀會首領李仙云,堅持到最后,城破被俘[(79)]。至于沙船巨商郁松年,在資助起義軍的同時,也暗中捐款給清軍。起義失敗后,被清政府勒令捐銀二十萬兩,作為修復被戰爭破壞的學宮、衙署等善后之用[(80)]。這批中產階層的代表人物,在尚未蛻變為新的社會階級時,已經在政治斗爭中表現了妥協、軟弱的特性。
  一般工商業主,在起義爆發后已陸續逃出城外,但作為客籍商人主體閩、廣籍商人,大多留在城內。直到外國侵略者修筑界墻、封鎖縣城時,才逃入租界和縣城郊外。所以到1855年初,城內已基本上沒有正常的商業可言。
  游民階層是一個既勇敢善斗,又有很大破壞性的特殊群體。在起義過程中,積極斗爭的一面是主要的,但其劣根性也不可忽視。事實上,起義軍掌握政權后,原有的地域幫派之間的矛盾就已產生。如在起義當天搜出了道署庫銀四十萬兩,如何處置這份財富,廣東幫希望留存充作軍餉,福建幫則要求和廣東幫平分。兩派始而爭論,繼而動武,福建幫為此一度退出城外。又如怎樣處置被活捉的上海道吳健彰,兩派分歧很大,后來吳被洋人救出,實際上是廣東幫出于同鄉感情睜一眼、閉一眼的結果[(81)]。再如福建幫沙船水手起義后不久,就將掠得的銀子裝船而去,廣東幫對此深為不滿。
  清軍包圍上海,外國侵略者切斷縣城通往外界的供應渠道后,起義軍領導層中,由悲觀失望發展到投敵叛變者時有出現。如閩幫首領之一、被封為右(副)元帥及上海縣知事的林阿福,曾秘密與清方接洽過投降事宜[(82)]。寧波幫首領謝應龍,在李紹熙投敵后與李密約,被發覺后跳下城墻,投奔清軍[(83)]。1854年3月,上海土著百龍黨首領、征南將軍朱月峰也叛變投敵[(84)]。1855年初,城內糧盡,廣東幫中有人企圖叛逃,被閩黨首領、左(副)元帥陳阿林發覺未成,但劉麗川的“秘書”因此而被處死[(85)]。也有史料說劉麗川本人也曾購買火輪二艘,“盡載金帛,將逃出海”,因船被清軍潮勇截獲而未成功,“劉聞報,將自殺,其黨陳阿林勸止之”[(86)]。但從劉麗川在整個起義過程中的表現看,這一說法,很可懷疑,至少也是缺乏旁證的孤證。
  應該說上述動搖、妥協乃至投敵的行為,畢竟是少數;而且在激烈的對敵斗爭中,任何派別、集團出現這種少數人的叛變行為都是普遍存在的。從整體上看,起義軍絕大多數在艱苦環境中仍然堅持頑強戰斗,表現了寧死不屈的崇高精神。他們那種與敵人戰斗到底的英雄主義行為,永遠值得后人尊敬和發揚光大。
   四、小刀會起義與上海城市近代化走向
  發生于上海開埠初期的這次城市武裝起義,雖然在中外反動派聯合鎮壓下失敗了,但是它對上海城市近代化的走向,產生了極為深刻的影響。
  首先,上海小刀會起義打破了開埠后“華洋分居”的格局,使上海租界從此奠定了“華洋雜居”的局面。
  小刀會起義前,租界作為外人租借的居留地,原則上是不允許華人居住的;清政府為了避免引起民夷糾紛造成的麻煩,也不希望租界內華洋雜居。所以自租界開辟和英租界第一次擴張后,租界內的中國居民只有五百人,他們大都是原有土地的業主。小刀會起義時,縣城居民為避戰亂,“如潮水般地涌入英法兩租界”。據租界當局的一份報告稱,租界內華人“激增到二萬人以上”[(87)],對此,租界里的外國人曾發生過是否“容納”華人的爭論,最后用土地或房屋租給中國人以賺錢的意見占了上風,華洋雜居的局面被默認了下來。1854年英法美三國單方面通過的所謂第二次《土地章程》中,取消了第一個土地章程中有關華洋分居的規定,并在工部局第二次董事會上決定向中國居民征稅。從此,華洋雜居的局面就此固定。
  華洋雜居,加速了租界的人口增長速度。小刀會起義之后,特別是1862年太平軍進軍上海前后,上海公共租界和法租界人口合計凈增達十一萬人之多[(88)]。由于租界成了避亂的“綠洲”,大量人口流入上海,從而使上海地區發生了近代史上第一次人口“大爆炸”,據統計,1865年,上海人口總數達到691,919人,其中公共租界人口92,884人,法租界55,925人,華界人口543,110人[(89)]。這個近七十萬人數比1852年凈增了近十五萬人。人口增長和人口總數,歷來是作為城市發展和城市規模、地位的“硬件”指標參數的。到十九世紀六十年代末,擁有近七十萬人口的上海,無疑是中國大城市行列中的一員了!
  其次,由于中外反動派對縣城大肆破壞,使上海城市發展的趨向和重心,由南市移向北市,即由華界移向租界。
  開埠前后,作為上海繁榮的象征,主要在縣城而不是租界。尤其是縣城東南部份最為繁榮,民宅店鋪連綿不斷,南北客商摩肩接踵。小刀會起義時,這一精華之區沒有受到破壞。但是清軍在屢攻縣城不下之后。1853年11月10日,吳健彰為了掃除清軍進攻障礙,切斷城內外商業聯系,率清軍在小東門外羊毛弄、福建街一帶放火焚燒民房,大火連續四天才熄滅。這次放火,使東門到法租界南端的大片地方化為灰燼。一個外國記者報導說:“東城郊區,不到一星期前,商業繁榮,現在是一片慘狀,居民都逃走了,三百萬元的財產被可恥地毀滅掉了”[(90)]。12月7日,吳健彰命清軍再次在大小東門至小南門一帶放火,把二千多間民房付之一炬。致使“百年富庶精華,席卷殆盡”[(91)]。1855年2月17日,小刀會起義軍殘部在劉麗川、陳阿林等率領下從縣城突圍后,清軍進入城內立即到處放火,東、南、西、北各門火光熊熊,“城內各處大火聯成一片”[(92)],“當大火全部熄滅時,大家看到城內瘡痍滿目,異常慘重。最繁華的街道都已化為灰燼”[(93)]。城市人口在燒殺搶掠中銳減,從原來的二十余萬人降至四萬多人。可以說,這是上海建城以來最嚴重的一次破壞。
  伴隨著上海縣城殘破和商民流入租界而來的是商業中心的北移,租界在人力和財力兩方面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條件,中國居民在租界租屋建房,開設了大量商店鋪棧,商業日見繁榮。到十九世紀七十年代初,北市勝于南市的局面已不可逆轉。于是,上海的近代化,成了以租界為標志的特殊形態;縣城在經濟、文化、城市建設和管理體制等方面則日見滯后。一個城市分成了兩個發展極不平衡的區域,這種格局不僅嚴重影響著上海近百年城市發展史的走向,使它日益加重著半殖民地的性質和色彩,而且對其它通商口岸城市的近代化,也產生了深刻影響。
  再次,小刀會起義失敗后,清政府對上海的客籍移民特別是閩廣移民進行了嚴格清理,從而使閩廣商民在上海移民中的傳統地位和經濟勢力急遽下降,江浙商民的地位逐步上升。
  上海小刀會起義失敗后,清政府為鞏固上海的統治秩序,采取了一系列所謂“善后”措施。善后的方針是“以清厘閩、廣游民為第一要義”,清厘的方法是:“未來者嚴其防范,已至者分別遞回;慎選會館董事以清其源,稽查夷行雇傭以截其流”[(94)]。具體措施共十八條,其中對上海城市發展影響至大者,有以下幾條:
  一是“毀巢穴,清逆產,以絕根株”。清方認為縣城小東門外羊毛街、福建街一帶“為閩廣游匪窩藏出沒之所,此次劉逆釀亂,即由該二處起事,業將賊巢燒毀凈盡,所有基地,概行入官,勒碑永禁,不準再造民房。其賊匪所置房產店鋪貨物,逐細清理,藉沒入官”;
  二是“永禁閩廣人入城居住”,“所有城內從前建造會館公產,并私置房鋪,一概入官,變抵充公,舊址冢地,勒碑圈禁”;
  三是“口外泊船,以消禍萌”。清方認為向泊黃浦的閩、廣蛋船、烏船、在小刀會起義中“從亂如歸,非幫同拒敵,即設法接濟”。為此規定“嗣后閩、廣船只,準在吳淞口外停泊,不許駛入黃浦,貨物用內地船只剝運,并倍征關稅”;
  四是“嚴逐舢板進浦渡載,杜絕后患”。針對小刀會起義中閩、廣杉板船戶“棄舟從逆”的情況,善后條款規定“先將在浦船只鋸斷,江干示眾,并于吳淞口勒碑永禁,不準此等小船進口渡載,如敢抗違,即行轟擊。”
  五是“編查保甲,以戢奸究”。條款稱:“自古保甲一法,最為良善。目下滬城新復,尚須搜捕余匪,并不準閩、廣人在城居住”。[(95)]
  上述主要措施都是針對閩、廣籍移民的。這不僅說明了小刀會起義中,閩廣商民對起義政權的積極支持為清政府所痛恨,而且反映了會館在小刀會起義前和起義過程中,成為掩護會黨勢力,提供義軍活動場所的事實。
  經過這場“清厘”,與上海有著悠久經濟聯系的閩廣地區,從此逐步失去了它在上海商業中的位勢,而同屬于長江三角州的蘇南及與上海毗鄰的浙東兩地的經濟聯系因此逐年上升。可以說,以上海為中心向蘇南、浙東幅射的經濟、文化圈,就是小刀會起義失敗之后逐步形成的。與之相應的是江、浙移民在上海客籍移民中的比重也在逐漸增長,這可以從作為同鄉組織的會館設置中反映出來:自1863年至1911年,上海新設會館約21個,其中閩籍僅2個,粵籍3個,蘇籍7個,浙籍4個[(96)],江浙兩省占了52.4%。從人數看,小刀會起義失敗后江浙籍移民的人數也有很大增長。據上海公共租界1885年的統計,該年公共租界內江蘇籍人口為39,604人,浙江籍為41,304人,廣東籍為21,013人,福建籍為708人[(97)],僅此一例,即可說明小刀會起義前廣東籍有八萬人,福建籍六萬人的盛況,已經不復存在了。
  上述上海市民人口籍貫構成的變化,對市民職業結構的變化也產生了不小影響,最明顯的是買辦群體從起義前“半皆粵人為之”到起義后逐步變成江、浙人居多。如怡和洋行買辦楊坊,旗昌洋行買辦陳竹坪、顧春池、顧壽喬,匯豐銀行買辦王槐山,道勝銀行買辦虞洽卿等,都是浙江人,江蘇籍買辦出現稍遲,著名的如蘇州洞庭山席氏祖孫三代共十一人都是匯豐等外國銀行的買辦。到二十世紀二十年代,上海90名著名買辦中,浙江籍43人,江蘇籍31人,廣東籍只有7人[(98)]。出現這種變化,追本溯源與清政府在小刀會被鎮壓后采取“慎選會館董事以清其源,稽查夷行雇傭以截其流”的善后措施有直接關系。
  此外,工商業主的中產階層,也由以閩廣客商為主要構成演變為以上海土著、江浙籍商人為主體的結構了。七十年代以后投資于近代新式工業者,更為明顯。所以上海的資本家,以江、浙籍,尤其是浙江籍最多。1904年中國近代第一個商會—上海商務總會成立時,總理嚴信厚為浙江人,協理徐潤是廣東人,坐辦周晉鑣是浙江人;議董十一人中,浙江籍6人,江蘇籍4人,上海籍1人。1924年上海總商會35名議董中,浙籍25人,江蘇籍5人,上海籍4人,廣東籍1人[(99)]。
  如果說上海城市的近代化是歷史的進步過程,那么上海小刀會起義對這個過程的影響和作用,也就不難看出了。
  注:
  (1) 乾隆《上海縣志》:《序言》
  (2) 葉夢珠《閱世篇》
  (3) 嘉慶《上海縣志》:《風俗》
  (4) 沙船之名,始于明代嘉靖初。屬平底船系統。以其船底平闊,沙面可行可泊,稍擱無礙。是故,成為江南行駛北洋航線的主要船只。
  (5) 包世臣:《海運南漕議》,《安吳四種》卷一。
  (6) 關于上海沙船的一年載貨量,本文據許滌新、吳承明主編《中國資本主義發展史》第一卷《中國資本主義的萌芽》一書第655頁的換算標準計算。本文則據包世臣《海運南漕議》估算為二千石即二百噸。
  (7) 見齊學裘《見聞續筆》卷三;錢泳:《履園叢話》卷四。
  (8) 參見徐鼎新:《舊上海工商會館、公所、同業公會的歷史考察》及文內附表,載《上海研究論叢》第5輯,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0年版。
  (9) 據《上海碑刻資料選輯》第46號碑文所記:“乃布行之名立,而衙胥虎視,輒借官買,以恣婪索”,致使“莊戶標商,徙業罷市”。康熙十二年,上海縣、華亭縣布牙二十七戶,聯合布商具稟上控,反對胥吏勒索,起到了保護同行利益的作用。
  (10) 《松江府志》卷六《戶口》。
  (11) 趙文林等:《中國人口史》,第386頁。
  (12) 張仲禮主編:《東南沿海城市與中國近代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663頁。
  (13) 毛祥麟:《三略匯編》,《上海小刀會起義史料匯編》,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7月第二版,第982頁。以下簡稱《匯編》,所用版本皆為第二版,不另注明。
  (14)(15) 徐鼎新:《舊上海工商會館、公所、同業公會的歷史考察》、《上海研究論叢》第5輯,第83頁;84頁。
  (16) 布業公所在邑廟豫園得月樓。清人王萃和稱:“國朝康熙年,園歸邑廟,廟后得月樓,屬之布業”。見《上海碑刻資料選輯》第94號碑文。
  (17) 以上各行會,均據姚文@③等篡《上海縣續志》卷三《建置》下:《會館公所》所記內容,確定為上海土著商人所建。
  (18) 若以一業有二店計,上海十一個會館則共有店鋪一千二百個,店員二千四百名。此外,上海十六個同業團體,以一業五十個店鋪計,共有店八百個,店員一千六百名。這樣估計,我認為店鋪總數雖有過高之嫌,但與二十余萬市民總數的比例保持在百分之一左右,大體上還說得過去,可是店員的估計顯然偏低。因為較大的店鋪如銀樓業、海貨業、參藥業、錢業、票號業、布業等雇員決不止一人;更何況還有作為廉價乃至不支付工資的學徒。所以若以一店平均四名店員(包括學徒)計,二千個店鋪,應有店員八千名。考慮到若干大型店鋪及重要行業如沙船業,雇員更多,故概算在八千至一萬人左右。
  上述估算如果合理,那么開埠前上海的土客籍工商業主當在二千人左右,占上海城市居民的比例為百分之一。
  (19)(20) 唐振常主編:《上海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02頁,第150頁。
  (20)(21) 據沙船老大薛金林回憶。轉引自蕭國亮:《清代上海沙船業資本主義萌芽的歷史考察》,南京大學歷史系明清史研究室編:《中國資本主義萌芽問題論文集》,江蘇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433頁;434頁。
  (23) 所謂“中外相安”的政治局面,是指《南京條約》規定的五個口岸相繼開埠后與外國的關系。上海開埠后沒有類似廣州那樣反對洋人入城的問題,而是執行了“于俯順夷情之中示以限制”的富有彈性的對外方針;并在1845年制定有關外人居留地的上海第一個《土地章程》,奠定了“中外相安”的基本格局。有關這一問題,可參見我的論文:《1843—1847年廣州與上海對外關系的探討》,《現代與傳統》(廣州),1994年第2輯。
  (24)(27) 姚賢鎬編:《中國近代對外貿易史資料(1840—1895)》第一冊,第527頁;第402頁。
  (25) “個別年份”是指1854年,該年廣州出口茶葉共59,025,100磅,上海共50,344,000磅。見同上書、冊、頁。
  (26) [美]馬士著,張匯文等譯:《中華帝國對外關系史》,第一卷,三聯書店1957年版,第403頁。
  (28) 參見許滌新、吳承明主編:《舊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的中國資本主義》,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207—210頁。
  (29) 據英國駐滬領事阿禮國在1850年4月向駐華公使文翰的報告稱:1849年各國在上海合法輸入品共值1,209,322鎊,而同年鴉片輸入共值2,960,059鎊。見《中國近代對外貿易史資料》第一卷,第523頁。
  (30) 參見劉惠吾編著:《上海近代史》上冊,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85年版,第79—81頁。
  (31) Robert Fortune:A Jourety to the Tea Countries of China,1852,第12—13頁。譯文轉引自唐振常主編:《上海史》,第154頁。
  (32) 參見熊月之:《上海租界與上海社會思想變遷》,《上海研究論叢》第2輯。
  (33) 鄒依仁:《舊上海人口變遷的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41頁;唐振常主編《上海史》,第148頁。
  (34) 《劉坤一遺集》,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2冊,第682頁。
  (35) 戴鞍鋼:《上海與晚清漕運變革》,《上海研究論叢》第2輯,第54頁。
  (36) 參見袁祖志《隨園瑣記》,《匯編》第1019頁;胡人鳳:《法華鄉志》,《匯編》第96頁。
  (37) 蘭寧(G·Lanning)、柯林(S·couling):《上海史》,《匯編》第759頁。
  (38) 周育民:《開埠初期上海游民階層研究》,《近代史研究》1992年第5期
  (39)(41)(42) 同治《上海縣志》卷十一,第11頁;第31頁;第5頁。
  (40)(49)(62) 毛祥麟:《三略匯編》,《匯編》第983頁;第987頁;第985頁。
  (43) 蘭寧、柯林《上海史》第5章,轉引自方詩銘、劉修明:《上海小刀會起義的社會基礎和歷史特點》,《歷史學》1979年第3期。
  (44)(45)(51) 《上海小刀會起事本末》,《匯編》第36頁。
  (46) 《遐邇貫診》,《匯編》第128頁。
  (47)(91) 姚際唐:《避氛后集》,《匯編》第1040頁;1037頁。
  (48) 王崇武:《清方文告輯錄》,《匯編》第192頁。
  (50) 王韜:《甕牖余談》,卷七《記李少卿事》。
  (52)(59) 太平天國歷史博物館編:《吳煦檔案選編》第四輯,江蘇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3頁。
  (53)(78)(83)(84)(86) 黃本銓:《梟林小史》,《匯編》第973頁;第980頁;第978頁;第976頁,第975頁。
  (54) [葡]特瑞修(C·A·Montalto de Jesus):《上海史》,《匯編》第733頁。
  (55) 吳紹箕:《四夢匯談》,《匯編》第1017頁。
  (56)(68) 王崇武輯譯:《上海怡和洋行致香港總行的信》,《匯編》第503頁。
  (57) 《北華捷報(選擇)》,《匯編》第53頁。
  (58)(69) [英]約翰·斯嘉茲(John Scarth):《在華十二年》,《匯編》第545頁;第569—570頁。
  (60) 咸豐四年六月十三日(1854年7月7日)《江蘇巡撫許乃釗奏》,《籌辦夷務始末》(咸豐朝),《匯編》第249頁。
  (61)(81) 袁祖志:《隨園瑣記》,《匯編》,第1022頁;第1020頁。
  (63) 《松江府續志》,《匯編》第968頁。
  (64) 如起義后任參謀的本地人吳蘭臺,“向訓蒙童以糊口”,見《上海小刀會起事本末》,《匯編》第45—46頁。
  (65) 據梅朋(C.B.Maybon)、弗萊臺(J.Fredet)著:《上海法租界史》稱:“他們的群眾構成分子是當時停泊本埠的廣東和福建帆船上的水手,新加坡的華僑……也有英、法、丹、美等國商船或兵船上的逃亡水手或水兵,以及馬來亞、馬尼刺、澳門等地的游民。”見《匯編》第788頁。
  (66)(67) 《平胡大都督李示》,《匯編》第5頁:《大明國統理政教天下招討大元帥劉示》,《匯編》第4頁。
  (70) 姚濟:《茍全近錄》,《匯編》第1131頁。
  (71) 《上海小刀會起事本末》,《匯編》第43頁。
  (72)(74)(82)佚名《憶昭樓洪楊奏稿》,《匯編》第43頁。佚名《憶昭樓洪楊奏稿》,《匯編》第148頁;146頁;第181—182頁。
  (73) 《大明國統理政教天下招討大元帥劉示》,《匯編》第4頁。
  (75) 參見許滌新,吳承明主編:《舊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的中國資本主義》第184頁列表:《上海的清洋布店(1850—1858)》
  (76)(77)(79)(80) 毛祥麟:《三略匯編》,《匯編》第987頁;988頁;993頁;994頁。
  (85) 《上海小刀會起義新史料》,《匯編》第514頁。
  (87)(90) 梅朋、弗萊臺:《上海法租界史》,《匯編》第829頁;第793頁。
  (88)(89)(97) 鄒依仁:《舊上海人口變遷的研究》,第3頁;第90頁,第114頁。
  (92)(93) [英]雒魏林(William Lockhart):《在華醫學傳道記事》,《匯編》第650頁;653頁。
  (94) 《兩江總督何桂清等奏酌定上海善后章程并捐修各工完竣折》(咸豐七的十二月二十七日),《福建、上海小刀會檔案史料匯編》,第501頁。
  (95) 《吳煦上吉爾杭阿稟·附善后請奏條款》(1855年4月10日),《吳煦檔案選編》第四輯,第81—88頁。又:本文所引各款,并不按原文次序排列,特此說明。
  (96) 參見《上海碑刻資料選輯》(上海博物館編)、《上海研究資料續集》(上海通社編)等書。
  (98) [美]郝延平:《十九世紀的中國買辦:東西間橋梁》附錄4,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64頁。
  (99) 張仲禮主編:《近代上海城市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721頁。
   (本文作者 復旦大學歷史系教授)
   (責任編輯 周珉)*
  字庫未存字注釋:
   @①原字為胥的上半部下加旦
   @②原字為月加俊右
   @③原字為木加丹
  
  
  
復旦學報:社科版滬70-80K3中國近代史沈渭濱19971997 作者:復旦學報:社科版滬70-80K3中國近代史沈渭濱19971997

網載 2013-09-10 21: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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