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民族文化、音樂的交流及其對中國音樂發展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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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在我國音樂學術界,展開了有關“從U 字之路”和“向西方乞靈”兩種不同觀點的熱烈爭論,雙方觀點分歧很大,并都牽涉到有關如何正確認識和解決“中西關系”這個困擾我國音樂界多年的大問題。如僅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的50年來,就先后展開過有關唱法和創作中的土洋之爭;有關民族樂器改革和民族樂隊建設的爭論;有關記譜法(五線譜、簡譜與工尺譜)的爭論,以及有關如何認識和確立音樂的基本樂理體系,如何發展和普及我國的國民音樂教育等問題的爭論。這些爭論還涉及對我國近百年音樂事業發展和人才培養的總估價,和對今后的發展方向問題等。我試圖從音樂文化學、音樂民族學和音樂史學等方面的觀察、思考,提出一些個人不成熟的意見。
      一、不同民族、民族文化之間的共性和個性:
  1.民族是指歷史上形成的、處于不同社會發展階段的各種人的共同體,特指有共同語言、地域、共同的經濟生活,以及表現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的、人的共同體。所以,民族與種族不同,民族是歷史的概念、文化的概念,要以發展的觀念來認識民族和民族文化的現象。
  2.作為在同一地球上生存的人,就必然帶有作為人的共性的素質(共同的生理和心理素質;群居和廣泛的食譜;通過語言進行互相之間的溝通;通過生產勞動求得自己的生存;以及具有不斷提高的對美的追求等)。
  3.這個地球上之所以會產生各種不同的民族,都是由于生存環境和文化環境(如語言工具、交通工具、生活方式、勞動方式、思維能力等)的不同所造成的。它在人類發展過程中逐漸形成、也在隨著人類的發展和各族的生存環境的變化而緩慢地改變。
  4.不同民族文化的個性(即特殊性,包含各自的語言、文字、風俗習慣、宗教信仰、藝術審美等)正是由于上述生存環境和文化環境的不同的具體反映。隨著交通條件的不斷改善和相互間的交往的頻繁,這種不同的個性也在不停地改變。所以,不同民族文化的個性只是人類歷史發展過程中的階段性產物,它們既不是天生的、也不是永恒的。相反,隨著人類的發展,民族文化之間的不同不是愈益加多、加重,而是愈益減少、減輕。民族將來是會消亡的,民族文化將來也必然會隨著一起消亡。
      二、文化的繼承性和變異性:不同國家、民族的文化交流和交融是人類社會歷史不斷向前發展的、不可抗拒的正常現象。
  1.一般講同一地區的古老民族與現存民族有先后繼承的脈絡,但又逐漸形成一定的變異;如匈奴和匈牙利人,突厥和蒙古人,吐蕃和藏族人;今天漢族與古代的漢族也存在很大的不同。反映這種民族變異的民族文化(語言、文字、服飾、風格、宗教信仰等)也是如此。這就是一切民族和民族文化具備可繼承性和可變異性的根據。
  2.隨著歷史的前進和經濟、交通等條件的發展,不可抗拒地會出現相鄰諸民族間的政治兼并,和在民族經濟、文化上的相互碰撞和交融。這種不同民族在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反復碰撞和交融,使相近的一些民族文化逐漸相互融合、逐漸產生超出個別民族范圍的“地域性文化”,如歐洲文化、印度文化、阿拉伯文化等。我們中華文化也是漢民族與相鄰各少數民族長期相互交融的綜合性地域文化,而并非單一民族的、純粹的民族文化。
  3.歐洲從17世紀之后就加快了這種向統一的地域文化發展的速度和規模,特別是從20世紀以來,這種不同民族文化間的交融正在由“地域文化”向更新的世界文化的方向前進。
      三、“推陳出新”是事物發展的基本規律,也是各族文化相互碰撞、交融的必然結果。
  1.新與舊的變異和更迭,貫穿于整個歷史文化的發展過程,“傳統是一條河”,有源有流,不斷向前、豐富,不斷更新、變異。
  2.有兩種文化傳統:一種是在博物館中陳列的、已基本凝固的文化遺產——文物、史料,以及著名的名勝古跡等;另一種是在實際生活中仍然在發展、變異的活文化。前者可以而且應該“原汁原味”地妥加保存,作為人們認識歷史、研究歷史的重要依據;后者必然要隨著社會生活的改變而不斷進行“推陳出新”的演變,決不可能保持“原汁原味”。例如近代京劇從程長庚、梅巧霖至譚鑫培、高慶奎、梅蘭芳的演變;近代蘇州彈詞從俞秀山、馬如飛、蔣月泉、楊振雄、徐麗仙以來的演變都體現了在同一藝術品種本身在客觀現實生活的推動下的變異。而從穎歌柳與道情的合流產生了河南墜子的演變,則體現了不同藝術品種交流后會產生不同于其原來母體的新品種、新體裁。在藝術發展中類似的情況還可以舉出很多。再如漢字的書法也經歷了從篆字、隸書、楷書、草書等演變和產生了從古體字到繁體字、從繁體字到簡體字、輔助性的拼音文字的演變;漢文的文體形態也產生了從文言文至白話文的演變(歐洲的英文、德文、法文等也出現了類似的現象);漢族與少數民族的服飾也產生了不小的變化。同樣,現代的荷蘭人也不再將自己具有獨特民族象征的“木鞋”作為一種牧畜生產以及農民新婚和一般居民掛在墻上的裝飾品了;作為世界聞名的水城威尼斯,已基本作為一個專供旅游參觀的“老城區”,而絕大部分威尼斯居民都搬到隔海相望的、完全是現代化的“新區”了。現在我們有些人批評北京對“四合院”和小胡同的改造。但是,對絕大多數的北京一般老百姓來講,恐怕還是比較歡迎具有各種現代化裝備的新式大廈和平穩寬闊的大馬路。總之,隨著歷史的發展、隨著時代的更新,作為時代和民族象征的文化也必然在不斷地更新。為了更好地繼承歷史的傳統、也為了更好地構筑豐富美好的未來,我們應該對一些優秀的遺產妥為保存、并給以新的發揚,但決不能過分強調必須保持“原汁原味”而因此拖住時代前進的步伐。
  3.歷史本身就在不斷地進行對舊的否定、淘汰,因為一切過去的文化并不都是值得繼承的優秀遺產,歷史文化中也存在必須淘汰、拋棄的東西。如原始民族中曾經存在的種種殘忍的祭祀奉獻,中國古代的婦女纏足、歐洲的閹人歌手等。
  4.歷史不會原樣重復,也不會倒退。例如歐洲的“文藝復興”,原本是企圖恢復富于民主、人文精神的希臘藝術,結果是開啟了歐洲的新的近代文化;17世紀初期的意大利佛洛倫薩的“音樂劇”原本也是企圖恢復希臘的帶音樂的戲劇,結果他們的創造卻是一種新的藝術形式——歐洲歌劇的開始。
      四、音樂無國界,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說因為音樂在各種藝術品種中比較接近建筑、雕塑,適合在各不同民族之間進行交流。
  1.樂音的運用,音階、調式的基本形態;根據弦、管的振動數的比例確定音律(五度相生和三分損益的基本構思、十二平均律的幾乎同時發現等);根據音程的關系組成復調性的多聲結合;根據泛音律建立的和聲體系;根據樂音、音階、調式和音律的要求制訂樂器;對樂器進行分類的基本原則和樂器發展的基本規律;音樂各種主要形態變異的基本規律;從文字譜到不完備的符號譜,再到比較完備的符號譜的譜式變異規律;……這些都是中外不同民族音樂所共有的現象,它們也成為各不同民族可以進行相互交流的因素。
  2.音樂創作主要抒發人的思想情感;通過聯想、通過音響的運動過程來創造形象、理解音樂形象的內涵;這也是各不同民族音樂基本一致的、可以相互理解的因素。
  3.音樂的民族特征主要體現在各自對調式體系的選擇,音調進行的特殊風格,獨特的樂器形制和音色,獨特的音樂思維展開原則和結構原則,部分特殊的多聲結合(由于不同的調式、音階所形成),和帶有傳統特點的樂曲體裁等。特別審美價值觀和審美情趣的不同,這些音樂上的民族特色不僅使本民族的人民感到十分親切,對于其他民族的人民也提供了許多感人的異彩。
  4.上述不同民族音樂文化的共性,為其相互交融奠定了基礎、提供了可能;上述不同民族音樂文化之間的不同個性,為其相互交流和交融增添了彼此間的吸引力,擴大了各自在音樂上進行更新的巨大推動力。
  5.大量歷史事實證明:歐洲音樂歷史不僅是歐洲各民族相互交融的結果,也是歐洲音樂不斷吸取非歐民族音樂的結果;同樣,今天的中國音樂不僅是漢族與周邊各少數民族音樂長期相互交融的結果,也是中華民族不斷吸取一切非中華民族(包括亞洲各民族、歐洲各民族等)音樂的有益影響的結果。
      五、中國近百年音樂文化的發展是在不斷借鑒西方音樂文化的經驗和繼承我國傳統音樂文化經驗的基礎上,將這兩種不同音樂文化進行反復交融和創新的產物。
  從清末、民國初期的“學堂樂歌”至“五四”新文化運動推動下發展起來的中國近現代新音樂文化(音樂教育、音樂創作和音樂表演的方式方法、音樂理論研究和書刊的出版,等等)的全面建設,我們的前輩音樂家對待西洋音樂經驗的吸取是經過了從引進、拿來、消化、吸收的全面過程的。從20年代蔡元培提出的“兼收并蓄”口號、蕭友梅等人后來對這一口號的實施,至毛澤東在50年代向“音樂工作者的講話”和60年代對“古為今用、洋為中用”方針的提出,都是為了使我們的音樂文化建設必須面對現實、面對群眾,為了更好地發揮音樂文化對社會歷史前進的積極作用前提下所作出的歷史性的“選擇”。
  大量事實證明,近百年我國無數先輩為了建設和發展中國近代音樂文化所采取的這種歷史“選擇”是正確的,其客觀的成果是巨大的。所以,把整個近現代中國的新音樂一概說成是“歐化的音樂”的觀點,是一種不顧現實、脫離群眾的偏見。以“文化價值相對論”的觀點去研究世界豐富多彩的民族音樂,可能是有其科學意義的,但將這一觀點去解釋歷史和歷史的發展,就可能對許多歷史現象得出錯誤的結論。
      六、不能因為肯定上述成績就看不到這百年來的發展中所存在的缺點和不足。尤其在正確繼承民族文化傳統的問題上,確實有值得提高認識和認真加以改進的必要。
  過去由于種種社會歷史發展的客觀原因,為了推進我國的民主革命和社會改革,一時將一切密切聯系傳統思想的傳統文化先推倒、批判,甚至提出了“打倒”的口號。這在當時是必要的、可以理解的,但并不是理想的。正象法國大革命時期被壓迫的法國革命群眾憤怒地將路易十六及其王后,以及相當一批貴族統統送上了斷頭臺,不能說其中沒有不該殺的人。所以,在充分肯定歷史發展的成績的前提下,必須回過頭冷靜地對歷來的發展進行客觀的總結,找出其存在問題的原因和克服缺點的補救措施。例如,在“辛亥革命”時期,當曾志@①、匪石等提出要“以西代中”發展我國新音樂主張時,還可以說是一種比較激進的見解,但也不能說沒有絲毫片面的缺點;到“五四”時期,對蔡元培、蕭友梅提出和貫徹的“兼收并蓄”方針,應該說是很難能可貴的,但也不能認為這是最理想的。尤其對從“五四”直到全國解放前的各音樂院校、專業音樂界中,對這方面的實際努力確實不能評價過高(應該說,延安魯藝音樂系在呂驥、冼星海等領導下,特別是在毛澤東等中央領導的文藝政策的影響下,在這一點要比國統區的專業院校和專業音樂家更前進了一步)。同樣,我們一方面應該肯定解放后我們在繼承民族傳統方面做了不少過去所無法想象的工作,也取得了相當明顯的成績。但至今在各專業音樂院校的教學實施和各有關環節的相互配合等方面,特別在相當多的年輕教師、學生的思想深處,至今在這方面仍然存在許多值得重視和改進的問題。無視這一切,是不對的。從為了加強與世界文化發展的接軌,為了更好地在世界文化發展中發揮我們中國音樂家的歷史責任和積極貢獻,除了應繼續努力加強與一切外國的音樂文化交流外,也應將創造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新音樂文化放在重要位置去對待。
  所以,正確對待繼承民族傳統的問題是一個值得認真對待的問題。不能對民族傳統的影響搞虛無主義,輕易地拋棄、否定是一種脫離群眾的錯誤態度;固守傳統、排斥外來的積極影響,也是一種脫離群眾的錯誤態度。廣大群眾希望社會不斷前進、希望生活在不斷發展的時代潮流之中。
      七、當前世界的科學文明正出現了一股不斷加快走向現代化和世界化的大潮,這是不以個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不可抗拒的發展趨勢。例如將英語作為世界通用語言;電腦的產生和廣泛普及;網絡和信息公路的發展;商品部件的標準化;資源共享和氣象、通訊的全球性傳播;以及近技術幾十年來地域性政治、經濟集團的發展(歐共體和歐元、東盟、阿拉伯集團、非洲聯盟、世貿協定、歐佩克、七國集團和聯合國的新的使命等)、乃至時裝、流行音樂等不斷走向世界化發展的現象,都不同程度預示了這種民族文化不斷加快走向現代化和世界化發展的征兆。但是,這種現代化和世界化的發展距離“沒有民族界限的世界大同”的目標還是一個遙遠的過程。在當今這個并不太平的世界上,由于不同民族之間的矛盾、沖突有時還相當尖銳復雜。發揚不同民族之間的相互尊重,促進不同民族在政治、經濟、文化方面的友好交流,共同構筑穩定友好的國際關系,正是維護世界和平、實現共同繁榮的唯一正確的途徑。因此,在有關不同民族文化的交流問題上,我們必須保持頭腦清醒,以更好地做好我們的工作,更好地提高我們的民族素質和文化水平,為世界的共同繁榮作出更多的貢獻。
      八、簡單的結論。
  1.中國近百年的音樂發展、不是U字型地走錯了路, 而是曲折地在不斷向前發展;不要將17世紀以后的歐洲文化對世界的客觀影響,與少數音樂民族學者持有“歐洲中心論”的觀點混為一談。過去在中西文化交流中曾經一度出現的“西學東漸”的現象,是由于當時的社會歷史所決定;說到21世紀整個世界必將出現“東學西漸”的現象,恐怕也只是一種猜測、愿望,并無一定的科學根據。在東西文化交流過程將產生不斷的調整,將愈益加強雙向性的影響則是今后的必然趨向。
  2.一切文化藝術的創造,歸根結底是為了人民大眾。早在20年代末,劉天華就曾強烈呼吁:“我希望提倡音樂的先生們,不要盡唱高調,要顧及一般的民眾。”同時,“西方”是一種政治概念,并非學術概念。在本世紀初,我國為了推進社會改革曾經比較強調向西洋(包括東洋)學習,這在當時可能帶有一定的“向西方乞靈”的成份。但到“五四”以后,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之后以及今后的中西文化交流,不能說成是“向西方乞靈”。不是為了將中國引向資本主義,而是為了更好地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為了更好地推進整個世界文化的發展。
  3.通過自由討論,取得盡可能一致的共識,對今后的工作是有利的。重要的一點是:必須在尊重人民群眾和大多數音樂愛好者的“選擇”的前提下,順其自然地發揮每一位音樂工作者的積極性,努力將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現代音樂文化事業向前推進!
  字庫未存字注釋:
    @①原字為文下加心
  
  
  
人民音樂京21~23J6音樂、舞蹈研究汪毓和20002000 作者:人民音樂京21~23J6音樂、舞蹈研究汪毓和20002000

網載 2013-09-10 21: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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