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中國傳統道德崩潰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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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1927年秋收暴動,入井岡山搞武裝割據開始,毛澤東領導的中國共產黨,一直是沿襲“打土豪”的辦法,解決軍糧軍餉的。他們每“解放”一個地方,便把那里的地主通通殺掉,奪取他們的財富充作軍糧軍餉。1949年后,財政危機相當嚴重。“土改”的第二大目的是:用地主的鮮血,鞏固新生的紅色政權。自從“土改”將謀財害命、殺人越貨,顛倒為備受贊揚的“正義事業”之后,人心渙散了,傳統道德觀念崩潰了,代之而起的是自私自利,相互爭斗,爾虞我詐,道德淪喪。請看今日之中國,人欲橫流、物欲橫流,追本溯源,“土改”難辭其咎。

 

  (一)四大地主的丑惡形象

 

  如果請中國大陸四十歲以下的年輕人談談對“地主”的印象和認識,不少人會說出這樣一番套話:

 

  地主依靠出租土地剝削農民為生,是封建社會的一個剝削階級。他們品德敗壞,橫行鄉里,欺男霸女,無惡不作……其典型代表是黃世仁、周扒皮、南霸天和劉文彩……。

 

  黃世仁,延安時代歌劇《白毛女》中的老牌地主。這個歌劇,后來一而再、再而三地改編為電影、芭蕾舞劇等,因而名揚天下。劇中的黃世仁逼債,逼死了貧雇農楊白勞,強暴了楊白勞的獨生女喜兒。喜兒出逃后躲在山洞里,以偷吃山神廟的供果為生。由于長年累月不見天日,營養不良,變成了“白毛女”……某次在延安演出,當劇情發展到高潮時,一位連級軍官激憤過度,怒不可遏地拔槍向扮演黃世仁的演員開了一槍……幸虧沒有擊中,可見劇情感人之深。多少年來,連綿不斷地演出,“教育”了億萬青少年觀眾,使黃世仁成為家喻戶曉、人人恨之入骨的惡霸地主。

 

  20世紀50年代中期,中國大陸小學語文課本中有一篇《半夜雞叫》的課文,節選自戰士作家高玉寶的長篇自傳體小說。課文里的地主名叫周扒皮。這個可惡的家伙為了催促長工們早起去干活,半夜三更偷偷摸摸趴到雞籠子里學雄雞打鳴,引起雄雞紛紛啼叫。雞一叫,長工們便不得不提早起床。后來,長工們設計,故意將周扒皮當作“偷雞賊”痛打了一頓……這個戲劇性的故事,在嘻笑聲中農民的仇恨得以發泄。從此,“地主是農民不共戴天的仇敵”這一概念,深深植入了孩子們的心靈。最早讀過這篇課文的孩子,現在都已進入“知天命”之年了。

 

  《紅色娘子軍》里的南霸天,是另一個“怙惡不悛”的大地主。他利用萬貫家財,組織和支持反動武裝,與海南島共產黨領導的游擊隊為敵。最后,被“瓊崖支隊”“紅色娘子軍連”的連長吳瓊花(曾在南霸天的家中當過丫鬟)擊斃,得到了可恥的下場……

 

  劉文彩是四川省大邑縣的大地主,也是個“無惡不作”的壞家伙。他家設有“水牢”,把貧農冷月英關在“水牢”里……四川省美術學院的師生,根據劉文彩的背景故事,集體創作了“泥塑收租院”,把地主壓榨農民血汗的場景形象化,文革期間全國巡回展出,轟動一時……又將劉文彩的莊園改建成“階級斗爭教育展覽館”,讓成千上萬的人參觀……展覽內容無中生有、添油加醋、無限上綱,不擇一切手段丑化劉文彩。

 

  經過幾十年的宣傳、渲染和灌輸,一提起“地主”,人們便聯想到上述四大地主的丑惡形象,他們成了“地主”的典型代表,人人橫眉冷對,個個切齒痛恨。

 

  (二)地主的土地和財富的來源

 

  20世紀40年代末,在全中國,大大小小的地主有好幾百萬。1950年的“土地改革”運動,殺害了200多萬地主。那么,人們要問:每一位被殺的地主,都是像上面四大地主那樣的壞人嗎?都是“罪大惡極,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嗎?

 

  只要翻開歷史的卷帙查一查,只要找到上了年紀的老人問一問,就會得到截然相反的答案。人們承認,地主中有壞人,但地主不全是壞人;相反,其中絕大多數——約占總數95%以上的地主,都是心地善良、樂善好施的好人。——“地主”這個名詞,已成為一個深含貶義的詞匯,人們一見到“地主”二字,就聯想到剝削和壓迫,產生厭惡感。

 

  其實,1949年之前,大多數農村尊稱土地和財富較多的人為“財主”、“老爺”。佃戶(租種土地的農民)和長工,則尊稱土地的主人為“東家”。那時候,雖然也有“地主”這個詞匯,但除了酒宴上“略盡地主(本地的主人)之誼”的客套話之外,寓含的是尊敬、崇拜與羨慕,絕對不含貶義。

 

  地主”究竟可惡不可惡?“土改”運動中殺掉200多萬地主,是不是人人該殺?……要弄清楚上述問題,首先要了解地主的土地和財富的來源。

 

  地主的土地和財富,大體有以下三種來源:

 

  第一,祖傳家業。

 

  有些人家,祖上好幾代前,就擁有這些土地和財富。一般有錢人家總是送子弟讀書,這個書香世家,幾代沒出“化孫子”,因而守住了家業,代代相傳,傳到了這個兒孫手里。到了1950年,風云突變,這位繼承者反而因擁有祖傳的土地和財富遭了殃,全家掃地出門,土地和財產被沒收,連生命也沒有保住,被槍斃了。

 

  “土改”中有不少“貧富顛倒,是非混淆”的現象。——中國有句古話“富不過三代”。許多財主家,不幸出了個好吃懶做、嫖賭逍遙的“化孫子”,他“崽賣爹田心不痛”,把萬貫家財化得干干凈凈,變為沿街乞討的“叫花子”。哪知風水輪流轉,“叫花子”反而因禍得福,“土改”中被劃為“貧農”,分得了土地、房屋和“浮財”(沒收地主的財物)。——作家余華的長篇小說《活著》,就寫了這樣一個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

 

  第二,在外地做官、經商發了財,回鄉興家置業,購買大量土地,成為地主。

 

  從秦始皇到清王朝,皇權專制兩千多年,一直是重農輕商的小農經濟社會。那時人們的觀念,與現代人大不相同。那時沒有銀行,銀錢放在家里,怕偷怕搶;存在私人票號里風險很大,不放心;那時工商業不甚發達,人們壓根兒瞧不起商人,不愿意投資興辦實業。筆者小時候聽到老人們的口頭禪是:“要想家業穩,作田是根本”。——因此,在那個年代,人們的頭腦里,有了錢之后的第一個念頭便是“買田”。田是不動產,偷不走,搶不去,年年增值,死后傳給子孫,家人就不會餓死了。

 

  第三,勤勞儉樸,聰明好學,善于經營,在本地被稱為“田秀才”的能干人,一輩子省吃儉用,有點積蓄便買田,土地漸漸增多,慢慢上升為中農、富農……積攢土地最多的,達到中、小“地主”水平。

 

  正如每一個團隊里,既有好人,也有壞人一樣,毋庸諱言,也有靠欺行霸市、高利盤剝而上升為地主的,但這種人畢竟是極少數。那個時代,儒家學說“仁義禮智信”大行其道,社會輿論對不道德的行為大肆伐撻,大家都瞧不起走歪門邪道發了財的人,“戳他的背皮”,恥與為伍……因此,一般人都自覺或不敢走邪路。

 

  那時候的人,信奉神佛的占百分之八、九十。人們不敢做壞事,生怕自己偶有不慎冒犯神靈被打入地獄。總體說來,在皇權統治下,通過儒家道德的宣揚教化,佛、道等宗教信仰的流行及制約,大多數時候,社會是平靜、安定的。貧者安貧,富者樂善好施,相互依存,長期和平共處,沒有那種“你不死,我就活不下去”的“階級斗爭”之說。

 

  地主的土地和財富的來源,大致是上述這三種。其土地、山林、房屋等不動產,在交易、過戶的過程中,都簽署了契約,按章繳納了稅負,并由政府主管部門頒發了權證,既是公認的,又是合理合法的。

 

  (三)地主階層在農村中的作用

 

  地主們青少年時期大都受過嚴格的教育,是農村中文化素質較高的群體。他們讀的是《四書》《五經》、“孔孟之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儒家思想,深入骨髓。95%以上的地主憐貧恤老、救濟鰥寡孤獨、助教興學、救災賑災、修橋補路、興修水利、調解糾紛、倡導文化活動(舞龍燈、賽龍舟、唱大戲等)……舉凡農村中一切需要錢、物的公益事業、慈善事業,都是由他們帶頭發起,熱情贊助并充當捐資、獻物、出力的主角。

 

  經過十年寒窗進入(官場)上層社會的,大多數是地主家的子弟。因此,當年的地主階層,集政治精英、經濟精英和文化精英于一體,理所當然地成為社會的主流。

 

  許多科場失利、無意于仕途的讀書人,回到鄉梓后,因其品德高尚、學問豐富、主持正義、辦事公平,往往被推舉為地方領袖,掌握著村、鄉、區的地方事務的管理權。而當年的政府(縣級以上)是那樣軟弱,既沒有“社會救濟”概念,又沒有過問地方事務的經濟實力。因此,大量地方事務便責無旁貸地落在本鄉本土有聲望的富紳(地主)的肩頭上。

 

  興辦公益事業和慈善事業需要大量資金,光憑空口叫叫喊喊,是沒人信服你的,關鍵時刻要帶頭拿出白花花的銀子來。有聲望的富紳帶頭捐了巨資,人人跟進,形成“眾人拾柴火焰高”的局面,才能募集到大量資金,才能辦好地方事業。那時候,差不多所有的鄉村,都有德高望重、公益事業心強的地主,帶頭捐資。

 

  當年地主將土地出租,解決了貧苦農民的就業問題,與資本家辦工廠給城市貧民提供就業機會,與當今外資進入中國解決城鄉富余勞動力的就業問題,是一碼事。地主收租是土地投資的回報,工商企業利潤提成是資本的回報,同樣是一碼事。


來源: 金門高粱酒 | 來源日期:2014.04.06 | 責任編輯:zhouhang


陳沅森 2014-07-14 20: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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