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圖分類號:B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7504(2003)01-0010-13
哲學從其“曾經是”的歷史形態而言,表現為對形而上學的“真實”的尋求、確立以及通過普適化的推論形成了具有“科學之科學”(the mother of sciences)的霸權話語體系,從這個意義上可以說“曾經是”哲學就是形而上學,哲學的諸種理論與學理式的追問都是為了構建形而上學層面上的“真實”。
哲學之所以要確立某種“真實”,根源在于人本身需要通過對某種“真實”的構建、把握以表達對人自身本性的認識。人總是通過可以在特定歷史條件下所能達到的對“真實”理解的某種理論反思形式,以表明在特定階段中人的本性“生成”的水平和層級。從人的自身本性規定加以分析,人總是要超越對“真實”理解的經驗層面、實證層面以及相對層面而趨向于對“真實”的絕對把握,盡管這種對“真實”的絕對把握是不可能達成的。據此就可以知曉哲學總是以不同的表現方式以確立某種“真實”的內在根據了。
哲學對“真實”追求的致思取向從歷史的現實性來說,必然體現在形而上學的“真實”的規定之中。哲學“Philosophia”的核心內涵是智慧“Sophia”。對希臘先哲們來說,所謂智慧“Sophia”較之現代的“Wisdom”要寬泛得多。“Sophia”意義的“智慧”不是某種“思”,而是一種“沉思”、“靜思”。這里似乎意欲著要通達“真實”,必須借助于“沉思”方能實現。“沉思”是“純化”,是“擺脫”,只有“擺脫”外觀上的實物所限,才能“純化”成“思”進入到“真實”(reality),因此“沉思”不是把握“真理”,而是把握“真實”。這一基礎性的理論趨向昭示形而上學“真實”賴以產生的必然性根基。
柏拉圖哲學對構建“真實”的形而上學起到了“奠基”性作用,“縱觀整個哲學史,柏拉圖的思想以有所變化的形態始終起著決定性作用,形而上學就是柏拉圖主義”。在柏拉圖那里,真實的東西只能是“理念”(eidos),“eidos”是不動的絕對,哲學與形而上學都執迷于這種永恒的絕對。“eidos”就是“真實”,“真實”就是對現象的超越或排斥。形而上學“metaphysics”的“meta”形上意味就是擺脫經驗的流變的現象,進而達到“純化”的“真實”。從柏拉圖的哲學中至少可以看到哲學目的是確立“真實”(形而上學的世界),哲學對象是現象界背后的“理念”(形而上學的概念),哲學方法是“辯證法”(形而上學的方法),哲學范本是“境界”(形而上學的追求)。我認為,形而上學的“真實”在其產生的最開端就已確立了它的理論基調和致思取向。這一主旨一直到黑格爾哲學都沒有發生實質性的改變。
概括起來說,形而上學的“真實”規定從方向上限定了形而上學的基本性質。也可以說,形而上學的性質可以從其對“真實”的內在規定中得到較為充分的理解。形而上學的“真實”實質上是“理念”(實在)。“理念”不僅僅是“概念”,而且也是“實在”。“理念”其深層產生的根源在于人的理性能力所引發的“沉思”。只有“沉思”才能進達“理念”。“理念”兼有概念與實在的雙重規定。因此從哲學的雙重化分析方法看“真實”的“理念”是概念組成的邏輯體系,是有別于現象界的另一實在界。顯然形而上學的“真實”是沉思之后“分離”的結果,“理念”是通過沉思才能洞悉的實在的“真實”。形而上學的“真實”既然是概念式的實在的“真實”,它一定是具有超驗的特征。經驗的現象流動不居,無“真實”可言,或者說經驗的“真”只是某種狀況,而不是某種實在。幾乎所有的形而上學的體系都突出了形而上學“真實”的超驗性質,強調形而上學的“真實”作為“絕對”“永恒”的實在,絕不是經驗所能觸及的。基于這種“真實”之上的超驗世界本身又是對經驗世界的“純化”,而“真實”的形而上學的世界則是現象性世界所尋求的“理念范本”。“超驗”的世界的真實性質是形而上學所要企達的根本目的。形而上學的“真實”是永恒的“不在場”,而之所以稱為永恒的“不在場”其根本在于這種“真實”總是受著不在場的“絕對”性來制約,限定顯現的“在場”。“真實”是不能容忍當下的“在場”的,顯現只能是一個“過渡”,“生成”卻無法提升到“永恒”或絕對。形而上學的“真實”將在場與不在場的聯結借助于“邏輯”的永恒聯系起來。哲學意義上的“真實”是設定的,前定的“在場”,因此也是永恒的“在場”或“不在場”。形而上學的“真實”內含著似乎亙古不變、一如既往的人類最初發展狀態的理論自信。人所生活的世界是二重化的世界,形而上學的“真實”乃是人所追求的、賴以提升的真正的世界;形而上學的“真實”世界決定著人的現實生存的經驗現象領域;作為概念式的形而上學的“真實”世界與現實人的經驗世界相比雖具有導向意義的本源性,卻又無法達到兩個世界的溝通;雖然其后黑格爾試圖用“歷史理性”來實現人的兩個世界的聯結,但也未能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可以說,形而上學的“真實”是基于logos主義之上,以知識論二元分離的認知模式為框架,以絕對理性假設為前提的理論追求或理論操守。
形而上學的“真實”乃是形而上學本質所在,同時也是人最初借助于哲學反思方式對人本性理解的某種理論樣式。從實質上而言,形而上學的“真實”力求表達人對“真實”的理解,以對象化的表現方式將人所理解的“真實”呈現出來,建構起來,并且確認為“永恒”。而一旦形而上學的“真實”形成某種超驗的,永恒的,至上的理論體系后,形而上學的“真實”的非現實性特征就會在其展現的過程中,表現為與人的矛盾對立性質。只有在這樣的內在基礎上,才能理解在歷史的發展中形而上學的“真實”所面臨的困境,才能理解海德格爾所言的形而上學可以完成于現代科技成果之中的昭示的意義,才能理解形而上學的“真實”在“形而下”的沖擊下為何不堪一擊。形而上學的“真實”從根本上來說是概念式的,邏輯性的“真實”,而人不是僅為“概念性”,“邏輯性”的存在。
然而否棄形而上學的“真實”不是為了消解“真實”。“真實”一旦成為某種之學,就形成了哲學“曾經是”的路程,但“曾經是”的哲學并非是包納了哲學的所有的規定,這是因為人的本性總是在超越的過程中展開的。透過形而上學的“真實”的歷史把握是否可以確認在質疑形而上學的“真實”之后還應存在著更為本真、更為根源的某種“真實”,我把它稱之為形而上的“真實”。
從哲學與人的內在一體性聯系看,形而上或許是人的本性。海德格爾曾說,形而上學是人的天性,人在歷史發展各個階段中都需要“真實”,依據人對自身的理解確立“真實”,進而賦予自身的活動以統一的根據。這是因為人的本性具有雙重性,人的這種雙重性的本質,是理解人的活動及其人的本性的最基本的前提,也是把握形而上“真實”的方法論基礎。人的本性的雙重化使得人對自身本性的表達也具有了雙重化的性質。人的雙重本性表明人一方面要附依于自然,將其歸屬于自然存在的對象,這就表現為以對象性的表達方式顯現出人本性的“真實”;同時另一方面人又要超越于自然,使自然按照人的發展要求加以“改造”,這就表現為人總要在否定現存的過程中提出“理想”以形成自身所追求的“真實”。從前者來看,當人尚未認識到人的這一統一雙重關系活動的現實前提時,人總是在自我意識的反思中將人與自然關系的對象化特征凝固化、固定化,這就形成了歷史上的“形而上學”。形而上學的“真實”從開端來說,是對人的本性自我表達的特定方式,而在其后的過程中則成為阻礙對人的本性深化理解的因素,這就遮蔽了對人的本性的歷史和現實的具體把握。從后者來看,人自身的超越性表明人總是要有所憧憬,有所追求,有所建構。而這種超越性的“追求”恰好是人所要實現的“真實”,人的創造性活動的基礎就是要否棄事實性的“真實”而達到理想性的“真實”。以往的形而上學的“真實”關心的是事實性的“真實”,而人的形而上“真實”則是理想性的“真實”。由此可以從理路上明確劃分了形而上學的“真實”與形而上的“真實”的界限。這就是形而上學的“真實”是對人的形而上“真實”的某種歷史性表達的方式,是對人的“真實”,“曾經是”的過去式表達。而人的形而上的“真實”表達乃是哲學本性規定的要求。形而上的“真實”或說在某一片斷上體現為形而上學的“真實”,但卻總是要超越于形而上學的“真實”。因此,我們可能會回避形而上學糾纏,卻無法擺脫“形而上”的渴求。
形而上的“真實”是對人的本性的內在規定,這表明這一“真實”促使人必須“思考著未來”,必須將自己投放到“未來的生活”之中。形而上的“真實”是促發人不斷升華的“真實”,是導引人面對理想的“真實”,是側重可能性展開的“真實”。與所有的形而上學“真實”不同,這種“真實”是詩意的、超驗的、浪漫的,因而更多的表現為“自由”。
形而上的“真實”乃為人的“真實”表達。人的“真實”可以通過不同的表現方式或不同的歷史階段加以表達,但對人的“真實”又無法得出恒定的、一勞永逸的規定。人的“真實”是歷史生成的“真實”,對“真實”理解的結果永遠是變化的,是“事過境遷”的。形而上學的“真實”其困境在于將某種階段性的“真實”表達普泛化。事實上,人不斷地創造屬于自己、表達自身本性的“真實”,同時又不斷地親自消除曾經引以自慰地表現人某一規定性的“真實”。形而上的“真實”乃是辯證統一的“真實”。人總是借助于實踐的否定性統一關系構建形而上的“真實”。所謂“真實”不是體現在人與自然的原初的直接統一性之中,而是在相互否定性的轉化中不斷實現這種統一性。對于人來說,原來“真實”的東西在歷史的進程中就會變成“虛幻”的。人總是以“顛倒”的方式去設立“真實”,人無法對“真實”給予終極意義上的詮釋,又總是需要通過確立“真實”給人自身活動提供意義。形而上的“真實”乃是超越性的“真實”。這一超越性質如馬克思所說,是在對象化關系中人對自我的確認,是自然向人的生成。這種“真實”強調了自身的本性,指出了人化世界的價值。不僅僅生活在現實世界中,而且能從“現實”中分離出“將要實現的現實”,并把它作為“真實”的東西加以辯護。從超越性的角度考察,形而上的“真實”不是被動地與“對象”相符合,而是強調“真實”應是主動地“構建”、“創造”出來的。可以說,形而上的“真實”根植于人的雙重化本性。只有從這個意義上說,形而上追求乃是人的自身本性。
綜上,形而上學的“真實”只是哲學的“曾經是”的表達,同樣也是對人的本性“曾經是”的表達。對人的“曾經是”表達在昨天看是“是”,在今天看就是“非”。因此對形而上學的“真實”的當代質疑是無可厚非之事,但“曾經是”的不是不應成為否定“應是”或“將來是”的根據。形而上的“真實”既突出了人的本性的形上性質,又規范了哲學反思方式的獨特性質,構成了重新理解形而上命運及發展路向的理論尺度。
收稿日期:2002-10-15
求是學刊哈爾濱10~22B1哲學原理陸杰榮20032003遼寧大學哲學系教授 作者:求是學刊哈爾濱10~22B1哲學原理陸杰榮20032003
網載 2013-09-10 20:4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