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仲敬民國紀事本末 Ⅹ 虞淵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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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 虞淵篇

中華民國十二年六月十六日,北京國會參眾兩院多數派決議國務院攝行大總統職權。

六月十九日,天津黎大總統及國會少數派議員否認北京國會多數派六月十六日國務院攝政案。

六月二十七日,浙督盧永祥通電支持天津國會遷地制憲。

七月十日,遷地制憲派議員發表離京宣言。

此刻國會議員三百九十七人遷滬,聲勢遠盛于歷屆廣州國會非常會議。

七月二十三日,北京攝政內閣特任顧維鈞為外交總長。

八月十日,公使團要求賠償臨城劫案。

八月二十四日,眾議院議長吳景濂召集國會議員談話會,鼓吹曹錕堪為大總統候選人。

九月五日,廣州孫文所任外交部長伍朝樞要求公使團分享關余。

九月七日,北京眾議院通過延長國會任期案。

九月九日,黎大總統離京赴滬。

九月十日,北京國會多數派召集大總統選舉預備會。

九月十一日,黎大總統入滬。

九月十二日,北京國會兩院大總統選舉團不足法定人數,流會。

國會少數派散處津、滬,不足拒曹吳多數派,足以杯葛大總統選舉團合法程序。(舊)國會從民元約法,要求大總統取得四分之三選舉人票始得當選。

九月十三日,黎大總統與遷滬國會議員會商組閣問題。

自段內閣以滬軍入浙,淞滬護軍使例為浙軍支脈(參見《重光篇》、《殘照篇》)。浙督盧永祥支持遷滬制憲,于國會少數派極為重要。

九月十八日,蘇俄代表加拉罕要求擱置外蒙問題,先議中俄復交,王正廷拒之。

九月二十六日,參議院通過延長任期案。

九月二十七日,孫文攻惠州不克,退還廣州。

十月三日,眾議員邵瑞彭至北京檢察廳控訴國會議員受攝政內閣賄,私許選舉曹錕為大總統。

十月四日,國會續開憲法會議。

天壇憲法會議自癸丑政變、兩度法統重光以來第四次議事,仍以民元約法為基礎,制定正式憲法。

十月五日,國會兩院組成大總統選舉團,選舉曹錕為大總統。

攝政內閣收買多數遷滬制憲議員返京,構成選舉人團法定多數,致滬上制憲組閣計劃流產。以民元約法,國會多數高于成法,在任議員人身不受侵犯,司法無權以國會多數為被告。邵議員指控無從立案,僅能公諸報館,痛斥“豬崽議員”無廉恥。議員不自重、失物望,亦法統重光無法三度重演一主因。

十月七日,遷滬國會少數派否認北京憲法會議。

十月八日,北京國會憲法會議三讀通過憲法十三章。

“曹錕憲法”續接民元約法,因襲民元約法,確定中華民國為聯省共和國。國會至上,自身即唯一法源,大總統國務院及文武百僚皆受命于國會。就立法精神而言,謹從漁父遺教;就立法技術而言,條教細密,更上層樓。昔欲舍死衛護民元約法、今則極力抵制民國十二年憲法者,著眼原不在法統,而在權力。

十月十日,國會于國慶日舉行憲法慶典。

民國多難,法統數絕。臨時基本法凡三易,法為邦本,正統憲法不成,邦家不寧。不幸憲法初成之日,即蒙賄選之污,為黨爭所壞。【雖如是,華人后來所置諸憲法,無一能如曹錕憲法全程體現立憲精神國會政治原則者。】

同日(十月十日),曹大總統入京就職。

十月十五日,外交總長顧維鈞接受公使團臨城索賠案。

罷魯督田中玉以謝列國。后田氏改任上將軍,顧氏以失信于人,請辭,大總統慰留而罷。

十月十九日,國民黨總理孫文任廖仲愷、汪兆銘、張繼、戴傳賢、李大釗為國民黨改組委員。

十月二十日,曹大總統頒和平統一令。

十月三十日,曹大總統提名孫寶琦為國務總理。

十一月五日,孫文致牒外交團,要求分享關余。

十一月七日,國會多數派議員組織“憲政黨”。

十一月八日,黎前大總統離滬赴日。

遷滬議員返京支持新大總統選舉,黎氏失其法源,無從合法制憲、組閣。彼既不能如孫文別出新徑,以革命代護法,唯有退隱。

十一月十九日,國民黨總理孫文、俄顧問鮑羅廷主持臨時中央執行委員會,決議以孫文學說為三民主義五權憲法最終解釋,建設黨軍、組織工農。

全能國家受精卵進入宿主。

十一月二十五日,蘇俄代表加拉罕單方面更正民國八年對華宣言,聲明改宣言不得解釋為交還中東鐵路于中國。

十一月二十六日,國民黨中執委決議成立“國民黨軍官學校”,任蔣中正為校長。

十二月二日,國家主義者曾琦、李璜等成立中國青年黨于巴黎。

該黨與新國民黨【、共產黨】皆五四激進主義產物,唯以不受外援,終不能出文人清談圈外。

十二月三日,公使團不允廣州孫文染指關余。

十二月二十六日,軍人代表馮玉祥等至財政部索餉。

十二月三十日,總稅務司安格聯令廣州海關拒絕孫文截留關余。

中華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一月一日,內政部令各省舉行眾議院選舉。

一月二日,廣州英美領事調解關余問題。

擬以關余用作治河經費(即不得充軍政費用)。

一月三日,外交總長顧維鈞照會蘇俄代表加拉罕,要求交還庫倫、恰克圖等地。

一月九日,眾議院通過孫寶琦組閣案。

同日(一月九日),王正廷致蘇俄代表加拉罕,以交還外蒙為中俄復交條件。

二月十六日,北大教授四十七人聯名上書外交總長顧維鈞、中俄交涉督辦王正廷,要求無條件承認蘇俄。

顧、王方以建交為餌(蘇俄外交孤立,不受國際社會承認,急需邦交。民國則受國際社會全體承認且為國際聯盟創始會員,地位居優)換取收回外蒙,激進學人乃欲脅本國政府主動放棄唯一外交底牌,豈止書生誤國?

二月十八日,廣州孫文遣使至庫倫商辦黨務。

孫文欲借俄援建軍事基地于西北,便道圖京。而俄人之心,利用孫文擾亂南國,破壞中央政府主權及其收復國土工作,以固其侵略果實,豈真有犧牲既得利益贊助革命之心?

二月二十一日,王正廷回京,表示唯有先期承認蘇俄,始能阻止蘇俄贊助孫文。

家有逆子,自難耀威于外,民初諸老所忌之“內爭引起外患”,終不能免。蘇俄外交至此全勝,中國外交防線瓦解。王正廷有此經驗,自不樂勉為“世修降表李家”于斯大林、蔣經國外蒙交涉,再入同一陷阱,而終不能避嫌,其命也乎?

三月八日,中俄交涉督辦王正廷于國務會議報告中俄交涉,外交總長顧維鈞主慎重。

三月十五日,閣議修正“中俄協定大綱”外蒙、舊約、庚款、教產諸事。

三月十六日,蘇俄代表加拉罕發出最后通牒,限令中國三日之內接受“中俄協定大綱”。

三月二十二日,外交總長顧維鈞駁回蘇俄代表加拉罕最后通牒。

三月二十五日,蘇俄代表加拉罕致外交總長顧維鈞:不先承認蘇俄,交涉無從進行。

四月一日,外交部駁回蘇俄代表加拉罕照會,要求修正外蒙撤軍等三事。

同日(四月一日),廣州大理院長趙仕北以主張司法不黨,為孫文罷免。

司法黨化始于此。司法不黨原為立憲常經,民初共識,歷經政變,各黨各派皆無異詞,前已數及之,今不壞于亂政軍人而壞于革命黨人聯俄師俄先進經驗。司法附從行政原屬帝政常規,立憲建設司法獨立、民情不恰民德不厚,貌似溫和,實則迂道難行;革命黨化司法,貌似激進,實則復舊,其道順流易行。

四月九日,中央政府擬以武力收復外蒙。

四月二十日,班禪受達賴壓迫,離藏。

五月三日,孫文任命蔣中正為粵軍參謀長、陸軍軍官學校校長。

五月九日,孫文任命廖仲愷為陸軍軍官學校國民黨黨代表。

以黨治國、以黨司法、以黨領軍。作俑造因者自食其業。

五月三十一日,外交部長顧維鈞、中俄交涉督辦王正廷與蘇俄代表加拉罕簽訂“中俄協定”。

俄人雖于協定承認外蒙為中國領土,從未踐行撤軍義務。

六月二十一日,外蒙宣布脫離中國。

七月二日,國務總理孫寶琦辭職,曹大總統命外交總長顧維鈞署理國務總理。

七月五日,曹大總統提名顏惠慶為國務總理。

七月六日,外蒙人民政府宣布改行共和。

七月三十一日,蘇俄首任大使加拉罕覲見曹大總統,呈遞國書。

八月三日,陳果夫(陳英士侄)為廣州軍校募兵于江浙,為警方破獲。

八月十日,孫文命蔣中正扣押廣州商團槍械。

八月十一日,廣州商團罷市抗議。

八月二十二日,廣東商團總會集于佛山,全省罷市。

八月二十七日,孫文所任廣東省長廖仲愷下令強制開市。

八月二十九日,廣州商團允報效五十萬銀,孫文允發還槍械。

廣州商團(首次)交涉、上海商民自治運動為紳商參政歷史最高潮,革命功成,復腆然偃息于官僚政府之下。

九月三日,浙督盧永祥通電討伐曹大總統,蘇浙兩軍接火。

九月四日,奉天張作霖、廣東孫文通電助盧。

九月七日,曹大總統通電討盧。

九月十二日,眾議院通過顏惠慶內閣同意案。

同日(九月十二日),孫文軍出韶關。

九月十五日,張作霖軍叩山海關。

九月十七日,曹大總統通電討張。

九月二十五日,閩督孫傳芳入據杭州,盧永祥退據上海。

十月七日,俄艦運械入黃埔。步槍八千、子彈四百萬發、大炮機槍不計。俄顧問洛卡契夫等九人隨艦入粵。

十月十三日,盧永祥以諸將抗命,棄滬走日本。

十月十四日,孫文令廣州諸軍剿滅商團。

粵紳之交涉黨國革命政權,固不能擬蜀紳之交涉家長君主國。

十月二十日,駐滬浙軍降。

十月二十三日,馮玉祥部違命自前線返京,發動首都革命,劫持曹大總統,解散國務院,自立攝政內閣。

十月三十日,奉軍入據秦皇島,諸路瓦解。

十一月二十二日,(反曹派)國會少數派議員二百七十九人成立國會非常會議于京。

十一月二十四日,首都革命攝政內閣辭職,前總理段祺瑞自認中華民國臨時執政,行使大總統國務院一切職權。

十二月十三日,臨時執政府下令取消曹錕憲法,宣布民元臨時約法失效,消滅國會機構。

約法廢,憲法亡,國會機構(而非某屆國會)毀滅,中華民國法統亡于今日。此后不復有大選,北京執政府自稱革命政府,與廣州革命政府相呼應,以分贓巨頭會議善后,首行無國會統治,后來者皆師其例。立憲政體最后殘痕滅亡,中華民國自此步入長期革命。


2023-11-10 18:4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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