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煌:逝者李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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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逝世于中國記者節這一天的資深記者李普,出生于1918年陰歷八月初一,比我四哥大四歲,比三哥小一歲,所以我對他敬如兄長。抗戰開始不久的1938年,他才20歲,就是湖南長沙文抗會的一名會員。1938年春天長沙大火時,他轉入重慶《新華日報》成為一名記者。
 抗戰勝利后,他跟隨美國馬歇爾和國共兩黨軍調部采訪。后來由于國民黨磨刀霍霍,軍調部解散,他就成為劉鄧大軍所在區域的新華社前線分社負責人。1949年8月,他被調進北平新華總社。1949年10月1日新中國開國大典時,他在天安門城樓上毛澤東的側后進行采訪,開國大典的首發新聞就出于他的手筆。
 隨后不久,他成為新華總社特派記者站站長。后來被調去中宣部担任宣傳處副處長;1958年又被調去北京大學,先后担任革命史教研室主任和政治系主任;1960年冬,被調赴廣東工作;1973年,被調回新華社担任北京分社社長;1976年10月6日粉碎“四人幫”,第二天李普就回到新華總社,參與清查“四人幫”的余黨活動,然后留在新華總社,從國內新聞編輯部主任到副社長,直到1982年全國實行離退休制度,他以64歲的年齡離休。
 李普在自己的新聞學著作中寫道:“獨立觀察、獨立思考,更是一個記者的命根子。”他做記者是如此,離休后也是如此。
 晚年他不停地操勞寫作,撰寫了很多具有徹底反思性質的文章,正如他于1947年出版的一部書的書名——《光榮歸于民主》。因為建國后的種種“運動”傷透了他的心。特別是“三年自然災害”,全國死了幾千萬人,使他永生難忘。1962年初的“七千人大會”之后,他痛切地感悟到名義上的“無產階級專政”,實際上就是個人獨裁專制,必然導致官場腐朽墮落和社會道德淪喪。
 正因為如此,晚年的他,對于獨裁專制、官場腐敗等仇恨至極,對批揭腐惡黑暗的種種舉動,積極支持。
 這里僅舉其中一例。河南省鄭州市西韓砦自然村,被上級領導委任的村民組長曹新豹,將全村70多畝地轉讓后獲取的2490多萬元揮霍浪費殆盡。一些村民紛紛向上舉報,但都石沉大海。
 1995年4月11日,西韓砦民主選舉新的村民組領導班子。曹海鑫被選為村民組長,而曹新豹的三弟曹新春徹底敗北。曹海鑫上任后,積極配合金水區紀檢委和監督局及區紀委,清查曹新豹的經濟爛賬。曹新春在許多公眾場合發狠:“我一定要收拾掉曹海鑫。”
 9月28日夜晚,曹海鑫送客人出門,一拉開院門,曹新春一幫人邊罵邊沖進來,圍著曹海鑫猛打。曹海鑫和妻子逃到二樓。他們持鐵锨和木棒子追到二樓。曹海鑫被迫抄起室內獵槍,意欲趕走他們。他們圍上去奪取獵槍,好幾只手亂奪亂抓而導致槍響走火,擊中奪著槍管的曹新春腹部。曹海鑫立即報警搶救。在醫院,曹新春因流血過多而死亡。
 1998年9月25日,鄭州市法院決定對不同案情中的九人執行死刑,但不公布曹海鑫的名字,在刑場上由中級法院院長在早就打印好的那份《宣判詞》之外臨時補上他的名字。9時許,曹海鑫與八名死刑犯,一一被結束生命。
 李普從我口中知悉這一詳情,像以往一樣非常義憤,在自家客廳里召開了多次研討會。我介紹情況后,出席者也非常氣憤,一致議決嚴控鄭州市與河南省公檢法的善惡顛倒行為,極其嚴重地破壞了剛剛興起的農村民主選舉運動。
 文章共有一萬多字,標題是《我們憤怒控訴這蓄意善惡顛倒的公檢法》,作者共計十人,有:《人民日報》漫畫家方成、李普、《炎黃春秋》雜志社社長杜導正、大律師張思之、中紀委副部級離休老同志張黎群、詩人與作家邵燕祥、原《紅旗》雜志離休作家牧惠、抗戰前在李宗仁與白崇禧身邊做地下工作的離休老革命謝和賡、《人民日報》政治編輯部主任藍翎,以及本人。
 不久,武漢的《今日名流》,廣西的《南方文學》和內蒙古的一個刊物都發表了這篇長文,上海的《報刊文摘》立即摘載了大半版。雖然這些雜志發行到鄭州時,鄭州司法人員便到各個銷售點強操沒收,但長文仍然在全國發揮了強烈影響。
 曾任新華社高級記者、現任《炎黃春秋》雜志主編的楊繼繩形容李普,“為人正直,敢于講真話。”他對1982年憲法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的公民“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情有獨鐘,多次主張制定新聞法。
 上世紀80年代,中央就批準成立新聞法起草小組,后來因為政治風波,新聞立法工作停了下來。之后雖然多次聽聞新聞法在起草中,但一直不見出臺。李普和當年曾主持新聞法起草工作的胡績偉等都先后公開呼吁保障記者所擁有的采訪權、知情權和人身權,認為“制定新聞出版法當其時”。■
 
 作者為新華社記者,著有《胡耀邦與平反冤假錯案》《九死一生——我的“右派”歷程》
 

戴煌 2012-04-27 03: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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